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15日讯 (记者 马先震)都说投资基金想赚钱要靠长期持有,但除了坚持以外,方向有时似乎更重要,如果方向错误那就越坚持离正确越远。 2010年2月3日,民生加银精选混合(690003)成立,但截至2020年12月11日收盘,这只投资于A股市场的权益基金累计收益率仅有4.9%,如果在这只基金上坚持长期投资,想来也必定是悲哀的。 回顾该基金成立以来的年度业绩后可以发现,这只基金的业绩极不稳定。历史数据显示,在2010年成立当年,民生加银精选在全年上证指数下跌14.31%的情况下,单位净值小幅上涨达到了1.0070元,但在2011年,该基金净值大幅下跌了30.78%,这导致在年底最后一个交易日时,其单位净值仅有0.6970元。 从2012年到2015年,民生加银精选的收益率分别是4.16%、-2.20%、17.18%、60.82%,乍看之下还算不错,但从累计单位净值看,投资者的盈利非常微薄。2012年年底时,该基金的单位净值恢复到0.7260元,到2013年年底又下降为0.7100元,此后两年市场大涨,该基金截至到2015年12月31日的累计单位净值是1.3380元。也就是说,大约5年以后,该基金才增长了33.8%,平均年化收益率仅超过6%。如果此时该基金能够对持有人进行分红也算是个好时机,但民生加银并没有这么做。紧接着的2016年,该基金又下跌了18.76%,累计单位净值回到1.0870元,即6年来的收益率为8.7%。 2017年被市场公认为价值投资元年,但如果以年度来看,至今市场的波动性依然不小。不过,即便是民生加银精选在2018年里跌幅小于指数,可在随后的2年里该基金也并没有抓住稳定增长的价值股,导致业绩大幅落后。2017年到2019年,民生加银精选的收益率分别为14.54%、-23.78%、0.11%,今年截至12月11日的收益率也仅为10.42%,但其累计单位净值是1.0490元。 民生加银精选历史业绩一览 在长期收益率不佳的背后,是民生加银精选频繁更换基金经理导致的风格漂移。算上目前的管理者,该基金正好历经10位基金经理。首任基金经理黄钦来仅管理了4个月后就迎来了继任者杨军,两人“磨合”5个月后黄钦来离任,记录显示,黄钦来共参与管理278天,业绩回报为6.30%。 让人没想到的是,黄钦来离开后,杨军也仅独自管理了78天后就再次离任,换成了傅晓轩,而傅晓轩管理时间还不到1年就又换成了江国华,此后是蔡锋亮、孙伟、黄一明、刘旭明、郑爱刚、吴鹏飞,这里面管理时间最长的就是江国华,但也仅有2年又199天。 随着基金经理的变更,基金风格也非常多变。比如2010年时民生加银精选的重仓股还以白酒、零售为主,但到了2011年就变成了银行券商为主,2013年以机械、化学、文化传媒为主,2015年又以科技、软件行业为主。 2017年价值蓝筹股风起云涌,但该基金的前十大重仓股皆以环保、科技成长股为主,如蓝思科技、兆易创新、水晶光电、大族激光、万里扬、富春环保等,这种风格在2018年上半年遭遇重创。2018年三季度前十大重仓股显示,民生加银精选大批买入贵州茅台、中国中免、中国铝业、中国神华、上海机场等低估值价值股,但四季度时又大多换成了公用事业股。在评价一只基金好坏的因素中,机构投资者占比往往是一个参照对象,通常来说,机构投资者倾向于投资风格稳定的基金,因为即便某一年其风格不符合市场行情,但只要坚持就会迎来转机,机构投资者最怕的就是风格频繁变化,也就是非常容易被左右打脸的基金,而民生加银精选恰恰就是这种基金。 更换基金经理也导致该基金的换手率颇高,以半年度披露数据看,历史上其换手率很少有低于500%的时候,高的时候竟然达到了2800%以上。如此高的换手率给基金带来两大负面影响,第一是高额的交易成本,第二是基金经理的追涨杀跌,这也是机构投资者占比很小的另一个原因。试问,作为“聪明钱”的机构都不认可的一只基金,个人投资者又为何要看好呢? 民生加银精选历史换手率一览
民生加银一债基募集失败 公司权益类规模占比仅一成 中国经济网北京8月3日讯 (记者 李荣 康博) 2020年以来,A股市场虽经历了剧烈波动,但整体来看结构性行情依然鲜明,公募基金赚钱效应也继续提升。在此背景下,基金发行市场持续创下新高,数据显示,截至7月30日,今年以来共计成立808只新基金,发行总规模已超过1.5万亿元,创下公募基金行业新的历史纪录。 然而,在整体火爆的基金发行市场背后,公募行业马太效应也愈发显著,基金发行陷入冰火两重天,在爆款基金频现的同时,今年来也有13只基金未能达到成立门槛,宣告募集失败。中国经济网记者注意到,今年内募集失败的基金超半数为债基品种,民生加银基金旗下的民生加银汇众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就是其中之一。 7月28日,民生加银基金发布“关于民生加银汇众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不能生效的公告”,公告称,截至2020年7月24日基金募集期限届满,民生加银汇众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未能满足《民生加银汇众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备案条件,故该基金的基金合同不能生效。 而根据民生加银汇众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的招募说明书显示,该基金的发售募集期为2020年4月27日至2020年7月24日。该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为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 也就是说,经过3个月的募集期,民生加银汇众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的募集规模尚未达到2亿元人民币。 招募说明书显示,民生加银汇众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的拟任基金经理是李文君,从履历来看,李文君自2007年至2011年在东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易部担任交易员职务,自2011年5月至2013年8月在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易部担任交易员职务,自2013年8月至2014年3月在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部担任基金经理助理一职,自2014年3月至2016年1月在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基金经理一职。2016年1月加入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基金经理一职。 李文君担任基金经理始于2014年3月7日,至今累计任职时间超过6年,且6年来其始终管理着债券型、货币型等固收类基金。然而,李文君虽管理过较多的固收基金,管理经验相对丰富,但其任职期间并未有较为出彩的业绩表现,任职期间最佳基金回报也仅有14.43%。 更为重要的是,从李文君目前所管理的基金来看,今年来收益率普遍偏低,其中,有年内可比业绩的两只债基分别是民生加银聚益纯债、民生加银家盈半年定期宝,截至7月30日,这两只基金今年内收益率分别为0.80%、0.94%。管理基金收益率不高或许是民生加银汇众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募集失败的重要原因之一。 当然,另一方面,债券市场今年内的欠佳表现也是造成民生加银汇众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募集失败的原因之一。况客科技合伙人、研究部总监郑汉涛认为,今年5月以来,债市表现相对低迷,会影响到债基的募集。其次,定开债基由于存在封闭期,申购和赎回方面的限制也让部分投资者望而却步。总体来看,基金募集失败的主要原因在于产品没有得到市场的认可。 业内人士指出,债券型基金,尤其是定开债基的机构投资者占比通常相对较高,机构资金到位的时间也会影响产品募集期的长短。他举例,部分产品正式发行前,会与渠道以及机构客户沟通发行安排和资金的规模,但由于实际情况可能出现变更,导致产品延长募集期,甚至是募集失败。 此外,同花顺数据显示,今年二季度民生加银基金规模缩水超10%,截至二季度末,该公司旗下各类型基金总资产净值为1453.55亿元,而一季度末这一数据为1627.68亿元,单季减少了174.13亿元,其中固收类产品规模减少明显。 尽管二季度民生加银基金旗下固收类产品规模缩水较多,但整体来看,该公司总管理规模仍主要依赖于固收类产品。同花顺数据显示,截至二季度末,民生加银基金旗下债券与货币型基金规模合计接近1200亿元,而股票型基金规模仅有30.88亿元,混合型基金规模也只有130.60亿元,权益类基金规模占总规模比例仅一成。
民生加银认购私募债违约、中银保险拒赔,1.5亿保单真假难辨 2018年,民生银行旗下的基金公司和中国银行旗下的保险公司就一单企业贷款履行保证保险对簿公堂,上演了一场“罗生门”。 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了关于此次纠纷的《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中银保险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根据判决书,一场法律纠纷也将相关金融机构的内控问题提上管理日程。 又是萝卜章的祸? 该案的原告是民生加银基金,成立于2008年,是民生银行持股63.33%的子公司;被告是中银保险,成立于2005年,是中国银行全资子公司。 事情源于一笔违约的中小企业私募债。 判决书显示,2014年8月,莱芜信通印刷设备有限公司(下称“莱芜信通公司“)拟在深交所非公开发行1亿元债券,民生银行济南分行、国海证券公司共同担任受托管理人,发债人在民生银行济南分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管理募集资金。 2014年10月,民生加银旗下基金子公司认购了莱芜信通公司发行的1亿元私募债券,期限24个月。 民生加银在认购该笔私募债的前一个月,莱芜信通公司向中银保险投保了“企贷保(D)-企业贷款履约保证保险” 。 保单信息显示,投保人莱芜信通公司,被保险人民生加银资管,贷款本金1亿元,贷款年利率11%,承保比例100%,保险金额1.53亿元,保险期间:2014年9月20日-2017年3月19日。 所谓的履约保证保险,是一种财产性保险,目的是为了补偿由于借款人不履行约定或法定义务给银行财产造成的实际损失。 在该私募债到期后,莱芜信通公司未按约定支付认购款。鉴于履约保证保险约定的保险事故已发生,民生加银向中银保险发出理赔申请,要求承担保险赔偿责任。 但中银保险拒不履行保险赔偿法律责任。理由是,一、涉案保单是虚假的,保险公司未收到过涉案假保单项下的保费;二、民生加银不是保单的被保险人,与该虚假保单没有任何关系,即便是按照其宣称的被保险人身份,也是无权以当事人的身份向保险公司主张权利的。 在保险合同中,有三个重要的主体:一是投保人(买保险的),二是保险人(卖保险的),三是被保险人(被保险合同保障的),投保人与保险人是保险合同的当事人,被保险人是财产保险合同的保障对象。 那么,为何民生加银不是保单的被保险人? 根据中银保险的证词,其实是民生加银基金子公司成立了“民生加银-民生加银资产-莱芜信通高息债资产管理计划”,定向募集资金,承接莱芜信通公司的这笔私募债。换句话说,民生加银只是该资管计划的受托管理人,而非以自有资金出借的债权人。所以,没有权利主张赔偿。 对于中银保险的拒不履行保险赔偿责任,民生加银提交了11条证据,证明自己不仅认购了私募债,还提供了购买保险的详细过程,值得注意的是,民生加银办理此次保险,委托人是民生银行济南分行,主要经办人是民生银行济南分行一位名为孙建立的工作人员。 而对于购买保险的过程,中银保险一一进行了反驳,其中,比较关键的证据是:印章。 中银保险认为,涉案的保险单、《合同/协议面签声明》、批单、印章样本中加盖的承保专用章不是其公司的印章,且经司法鉴定,上述文件中的印章与中银保险曾使用的印章确实不一致。 中银保险还表示,自己只做中银系统内的履约保证保险业务,且莱芜信通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朱应涛等在保单日期产生之前,已经被中国银行起诉,数额分别为3000多万元和1000多万元。所以,中银公司在明知其没有偿债能力的前提下,不可能没有任何保障的对其承保,这不符合常理。 所以,双方争议的焦点,在于保单究竟是真是假。 对于此案,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民事判决书》中称,民生加银公司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支持,判被告中银保险向原告民生加银赔偿债券认购款。 至于印章真伪,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无论印章真假,根据民生加银提交的照片显示,民生加银的委托人确实前往中银保险的办公地点对保险单进行核保,在中银保险办公室,其工作人员加盖了印章,在中银保险不能证明与民生加银还存在其他保险业务的前提下,法院认为,即使本案争议的印章系虚假的,民生加银也有理由相信中银保险工作人员在工作场所加盖的印章系中银保险真实的印章,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应由中银保险承担。 谁是接盘侠? 虽然法院有了判决结果,两家银行系子公司之间的纠纷也牵涉出金融机构业务往来中的一系列问题。 比如,这张保单还存在不少疑问。一是,按照保监会关于实施《财产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一条第三款的规定,保险期间超过1年期的保证保险必须经过保监会的审批,而涉案保单上的保险期间为2年,且保单上载明的保单号对应的真实业务保单、发票、银行流水凭证与这笔私募债对不上号。 二是,履约保证保险承保的标的是基础借贷关系中的债权,而根据这张保单的日期显示,其在基础债权尚未成立时就先成立具有从属性和担保性的履约保证保险合同。三是,印章非中银保险常用章。四是,中银保险自称没收到保险费。 更加奇怪的是,这张被中银保险称之为虚假的保单,在中银保险的办公场所被顺利核保,那么,中银保险的内控是否出现了问题? 天眼查信息显示,自2014年起,莱芜信通公司与众多金融机构之间的借款合同纠纷不断,原告主体包括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平安银行、招商银行、中国银行、渤海银行、建设银行及多家融资租赁、地方小额贷款公司和农村信用社等,并被多家法院纳入被执行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