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五项社会保险之外,被称为社保“第六险”的长期护理保险(下称“长护险”)试点正在规范中迎来发展。记者昨日获悉,银保监会人身险部起草了《关于规范保险公司参与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服务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于近日在业内征求意见。 《通知》的核心内容共9条:提升专业服务能力,规范项目投标管理,强化经营风险管控,完善信息系统建设,注重护理机构管理,压实市场主体责任,加大监督管理力度,重点整治突出问题,发挥行业协会作用。 这9条规范都围绕试点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展开。重点对保险公司参与长护险服务的投标行为、服务能力、财务管理、风险调节机制、市场退出进行规范,压实公司主体责任,确保服务水平和理赔质量,严肃查处违规问题。 《通知》要求,参与长护险服务的保险公司,应偿付能力充足、公司治理良好;应加强业务风险管理,注重经验数据的积累,加强对项目经营情况的综合分析,明确在合同中建立风险调节机制,保证服务的可持续性;要对长护险单独核算,有效开展内部审计等。 “这意味着保险公司应量力而行参与服务,不仅要合理设计保障方案,科学核定成本费用,还要避免低价恶性竞争行为,防止保险公司参与长护险试点发生大面积亏损。这份规范性文件,使保险公司经办这一业务时有了抓手、有了方向。”一家养老险相关负责人称。 《通知》重点圈出了整治查处的一些突出问题: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恶意压价竞争;挪用、截留、侵占长护险资金;给予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利益;发生服务能力严重不足、理赔服务质量低下;合同期间内单方中途退出;泄露参保人信息;其他严重影响业务正常经营的情况等。 一旦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存在重大经营风险等情况,保险公司首先要内部严肃问责。对违反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的保险公司,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应及时采取监管措施,必要时可责令其退出,并协商医保部门选择承接公司做好交接工作,确保平稳过渡。 随着我国老龄化进程加快,如何养老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作为一项重要制度探索,长护险在经过四年试点后,明确了作为独立险种的政策地位,试点城市(区)现已扩至49个,以重点解决包括失能老人、重度残疾人在内的重度失能人员长护保障问题。 来自银保监会的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末,全国有14家保险公司参与了全国15省、35个城市的长护险项目,覆盖人群超过5000万,为35.8万人提供了长护待遇,在提升参保对象生活质量、保证长护政策落地实施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原标题:“社保第六险要来了”上热搜!当你老了,能靠它吗? 今天,“社保第六险要来了”话题上了微博热搜榜,截至记者发稿,该话题阅读量已经突破2.3亿。 在我国,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通常被称为五大社会保险。被称为社会保险“第六险”的长期护理险(简称“长护险”),日前得到了政策层面的“力挺”——国家医保局等部门9月16日发布的《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简称《意见》)提出,力争在“十四五”期间,基本形成适应我国经济发展水平和老龄化发展趋势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政策框架。 来源:国家医保局官网 这个社保第六险究竟是怎样一种保险?当你老了,能靠它吗? 试点扩围 “一人失能,全家失衡”,道出无数失能人士家庭的压力。作为为失能人员提供基本生活照料和与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提供资金或服务保障的社会保险制度,长护险是老龄化时代一个特殊的缓冲垫。 从5月征求意见,到9月相关文件正式发布,长护险试点在2016年首批试点启动之后迎来扩围。 《意见》明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原明确的试点城市和吉林、山东2个重点联系省份按本意见要求继续开展试点,其他未开展试点的省份可新增1个城市开展试点,于今年内启动实施,试点期限2年。 现有试点城市名单 来源:国家医保局 据业内人士分析,从首批试点情况看,效果与问题并存。探索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包括筹资完全来源于医保统筹基金、标准体系未统一、专业人员缺口大等。 《意见》较为鲜明的特点包括,明确坚持独立运行,推进制度独立设计、独立推进。长护险基金管理参照现行社会保险基金有关制度执行,基金单独建账,单独核算;探索建立互助共济、责任共担的多渠道筹资机制;对符合规定的护理服务费用,基金支付水平总体控制在70%左右等。 老有所护 我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底,60岁及以上人口达2.54亿,失能人员超4000万。 “整个21世纪,中国都会保持在一个稳定的老龄化社会。到2050年人口老龄化顶峰时期,总的老龄人口比例将达到30%左右。中国的老龄化特征,不但包括老龄化程度高,还包括重度老龄化程度高,所谓重度,就是65岁以上甚至80岁以上人口比例都较高。”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某保险与养老金研究人士此前对记者表示。 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报告预计,到2053年,中国老年人口将达到4.87亿的峰值,占总人口的34.9%,也就是说,每3个人当中就有1个是老年人。 基本自理能力和独立生活能力的退化,甚至失能,是老年群体中常见的现象。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2018-2019中国长期护理调研报告》显示,在报告调查地区有4.8%老年人处于日常活动能力(ADL)重度失能、7%处于中度失能状态,总失能率为11.8%;基本自理能力的衰弱也伴随着独立生活能力(IADL)的退化;ADL和IADL均重度依赖的老年人占比达25.4%,即有四分之一的老人需要得到全方位的照料。 这一现状和趋势下,“老有所护”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作为长护险首批试点城市之一,上海市政府办公厅公号“上海发布”26日发布消息称,截至今年6月,上海市接受长期护理保险服务的失能老人已达39.1万人;全市享受长护险居家照护和机构照料的失能老人平均年龄分别为80.1岁和85.0岁。 来源:上海发布 究竟谁掏钱? 长护险试点的扩围和相关探索的进一步深化拓展,无疑将使得更多普通家庭受益。 目前,国际上已有一些相对成熟的实践,如美国长护险采取商业化经营模式,完全由商业保险公司承保,国家不强制投保,个人自愿出资投保;日本则由政府主导采取强制保险方式,属于社会保险,德国类似。 “谁掏钱”的问题成为不同模式下的关键考量点之一。 《意见》指出,完善多元筹资机制,均衡各方责任,建立稳定、可持续的多元筹资渠道,提出三方面措施: 一是科学确定筹资水平。综合本地区群众护理服务需求和护理服务业发展情况,科学测算资金需求,合理确定统筹地区年度筹资总额。 二是建立责任均衡的独立筹资渠道。明确职工参保人群筹资以单位和个人缴费为主,缴费责任原则上按1:1比例分担。优化筹资结构,采取费率平移的办法,提出从单位缴纳的职工医保费中划出一部分作为长期护理保险的单位缴费,建立长期护理保险独立筹资渠道,不新增单位负担。个人缴费部分可从其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中扣缴。 三是对困难人群参保缴费作出安排。鼓励通过财政等其他筹资渠道对特殊困难退休职工缴费给予适当资助,帮助困难群体进入保障网。 《意见》明确,长期护理保险基金主要用于支付符合规定的机构和人员提供基本护理服务所发生的费用。 “经医疗机构或康复机构规范诊疗、失能状态持续6个月以上,经申请通过评估认定的失能参保人员,可按规定享受相关待遇。根据护理等级、服务提供方式等不同实行差别化待遇保障政策,鼓励使用居家和社区护理服务。对符合规定的护理服务费用,基金支付水平总体控制在70%左右。”《意见》提出。 此外,《意见》还提出,做好长期护理保险与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补贴以及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等政策的衔接。 经办力量扩充 “引入社会力量参与长期护理保险经办服务,充实经办力量,”《意见》提出。 经办力量最重要的机构之一便是保险公司,首批长护险试点城市的大多数项目均由保险公司经办。 以参与长护时间时间较早、参与程度较深的泰康养老为例,截至2020年上半年末,已经办了成都、广州、荆门、嘉兴、上饶等32个地区的长护险项目,其中有10个城市是长护险首批试点城市,累计享受待遇27万人次,累计待遇支付3.8亿元。 业内人士坦言,保险公司已成为长护险制度建设中的重要力量,但仍需要统一相关标准、完善制度化建设、加快立法,才能进一步发挥潜力,助力“老有所护”。 保险公司人士称,“长护险经办的核心环节是待遇资格认定,失能与否及失能等级的确定与参保人所能享受到的护理待遇水平息息相关。”诸多保险业内人士呼吁,希望可以制定统一失能鉴定标准,这是保险公司承接长护险具体业务的迫切需要。 “长护险制度是不断增进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的福祉事业,公司将会从‘保险+科技+服务’多维度入手,打造长护整体解决方案,为构建满足群众多元需求的多层次长期护理保障制度贡献力量,”泰康养老董事长李艳华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