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草案)》 加强和完善国有资产监管 ⊙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2月30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汇报,要求强化措施落实,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报酬;部署切实做好春运疫情防控工作;通过《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草案)》,加强和完善国有资产监管。 会议指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今年以来各地各有关部门贯彻实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推动解决各类欠薪问题取得积极成效。要持续发力,从保民生和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大局出发,抓实抓好正在开展的整治欠薪专项行动,加快健全长效机制,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一是各地要落实属地责任,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加大欠薪纠纷和隐患排查力度,对重大欠薪风险隐患要建立处置专班,发现一起化解一起。二是督促各类项目欠薪春节前动态清零,政府和国企项目务必率先清零。对一时难以完全解决或企业主欠薪逃匿的,要动用工资保证金、应急周转金或其他渠道筹措资金,清偿欠薪或垫付工资。今年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有力帮扶了失业和困难农民工,下一步要继续用好这一政策,保持力度不减。三是扎牢工资支付保障制度笼子。健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施工总承包单位代发工资、工资保证金等制度。四是对欠薪问题突出的要公开曝光,并对相关负责人依法约谈、督促整改。五是严厉打击恶意欠薪违法行为,依法查处重大欠薪案件,并把相关企业及其负责人列入欠薪“黑名单”实施失信联合惩戒。 会议指出,春运临近,要针对人员集中流动可能增大疫情发生风险,做好错峰控流和疫情防控相关工作。一要合理调配运力,配合各地倡导实施的非必要不旅行、错峰放假、避峰开学、景区限量预约接待等措施,引导错峰出行。提升农村客运班线覆盖面。根据需要组织开行农民工返乡和回城“点对点”包车运输。二要从严执行春运疫情防控标准,制定实施交通运输疫情防控方案,细化人员、货物等防控要求。三要推广电子客票、刷证核验等“无接触”售票和安检措施,并为无法运用智能技术的老年人提供便利服务。会议要求,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要建立工作专班,压实各方责任,做好统筹协调,完善各方面应急预案,强化疫情应急处置,保障群众安全出行。 贯彻党中央部署,依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会议通过《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草案)》,将保障行政单位履行职能和所属事业单位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纳入法治轨道加强管理监督。草案明确对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实行政府分级监管,接受同级人大、财政和审计等监督,并每年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资产配置和分布等管理情况;要求配置资产优先通过调剂方式,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实施预算和绩效管理,并明确违法行为法律责任。会议要求,有关部门要抓紧完善配套措施。
听取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汇报,要求强化措施落实,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报酬;部署切实做好春运疫情防控工作;通过《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草案)》,加强和完善国有资产监管。12月30日的国务院常务会定了这三件大事。会上,李克强总理作出了哪些部署?中国政府网(微信号:zhengfu)为你梳理—— 听取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汇报 要求强化措施落实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报酬 会议指出,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今年以来各地各有关部门贯彻实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推动解决各类欠薪问题取得积极成效。 要持续发力,从保民生和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大局出发,抓实抓好正在开展的整治欠薪专项行动,加快健全长效机制,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 1、各地要落实属地责任,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加大欠薪纠纷和隐患排查力度,对重大欠薪风险隐患要建立处置专班,发现一起化解一起。 2、督促各类项目欠薪春节前动态清零,政府和国企项目务必率先清零。对一时难以完全解决或企业主欠薪逃匿的,要动用工资保证金、应急周转金或其他渠道筹措资金,清偿欠薪或垫付工资。今年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有力帮扶了失业和困难农民工,下一步要继续用好这一政策,保持力度不减。 3、扎牢工资支付保障制度笼子。健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施工总承包单位代发工资、工资保证金等制度。 4、对欠薪问题突出的要公开曝光,并对相关负责人依法约谈、督促整改。 5、严厉打击恶意欠薪违法行为,依法查处重大欠薪案件,并把相关企业及其负责人列入欠薪“黑名单”实施失信联合惩戒。 部署切实做好春运疫情防控工作 会议指出, 春运临近,要针对人员集中流动可能增大疫情发生风险,做好错峰控流和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1、合理调配运力,配合各地倡导实施的非必要不旅行、错峰放假、避峰开学、景区限量预约接待等措施,引导错峰出行。提升农村客运班线覆盖面。根据需要组织开行农民工返乡和回城“点对点”包车运输。 2、从严执行春运疫情防控标准,制定实施交通运输疫情防控方案,细化人员、货物等防控要求。 3、推广电子客票、刷证核验等“无接触”售票和安检措施,并为无法运用智能技术的老年人提供便利服务。 会议要求,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要建立工作专班,压实各方责任,做好统筹协调,完善各方面应急预案,强化疫情应急处置,保障群众安全出行。 通过《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草案)》 加强和完善国有资产监管 贯彻党中央部署,依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会议通过《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草案)》,将保障行政单位履行职能和所属事业单位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纳入法治轨道加强管理监督。 草案明确对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实行政府分级监管,接受同级人大、财政和审计等监督,并每年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资产配置和分布等管理情况;要求配置资产优先通过调剂方式,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实施预算和绩效管理,并明确违法行为法律责任。 会议要求,有关部门要抓紧完善配套措施。
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首次专项公开 国有资产是全体人民共同的宝贵财富。近日,省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全省国有资产最新“家底”,交出了一份涵盖各级各类国有资产的“明白账”。其中,作为国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浙江省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首次专项公开。 根据最新统计,浙江省国有资产愈加雄厚。截至2019年底,全省国有企业资产总额109633.48亿元,负债总额69220.84亿元,国有资本及权益36309.83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9.3%、19.8%、18.6%。其中,全省国有企业新增资产17741.85亿元,包含省级国有企业新增资产1642.92亿元,市县国有企业新增资产16098.92亿元,主要集中在社会服务业、房地产业和建筑业。 此外,全省金融企业资产总额57534.98亿元,负债总额51705.70亿元,国有资本及权益2643.98亿元。全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总额14212.19亿元,负债总额4044.39亿元,净资产10167.79亿元。 自然资源也是宝贵财富。2019年,全省土地总面积10558481.02公顷。其中,国有土地面积1571943.96公顷, 占土地总面积的14.9%;全省水资源总量1321.36亿立方米,人均水资源量2280.8立方米;国有森林面积325210公顷,占森林总面积5%,国有森林主要分布在丽水市、杭州市;全省管辖海域面积4.44万平方千米,海岸线7424千米,海岛4350个(其中无居民海岛4128个),海岛总面积2022平方千米,主要分布在舟山市、台州市、温州市。 “定期晒出‘明白账’,有利于加强全社会对国有资产监督,提升国有资产监管水平,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服务高效履职和事业发展,夯实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基础。”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说。
10月27日,为加强国有资产管理,规范国有资产评估行为,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财政部发布《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这是《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1991年发布实施以来,首次迎来修订。 据了解,本次修订将管理办法的6章39条,修改为4章16条。在具体章节上,增加资产评估管理、监督管理与法律责任两章,删除组织管理、评估程序、评估方法三章。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副研究员蒋震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办法》的发布,将有利于更好更客观地反映国有资产的价值,从源头治理来看,为更好优化国有资产管理提供了一个制度化的基础,可以更好发挥国有资产的功能,更好发挥国有资产作为重要市场要素的制度基础作用。 财政部指出,在新的历史时期,管理办法已经不适应国有资产评估管理的需要。一是需要将国有资产评估改革发展成果和实践经验及时转换为制度规定,特别是简政放权改革成果、行业管理改革成果等。二是需要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三是需要规范国有资产评估行为,提升资产评估专业服务能力。 当前对于国有资产评估工作的管理体制主要包括国有单位监管体制、资产评估行业行政监管体制和资产评估行业自律管理体制。本次修订明确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对国有资产评估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根据需要,可以授权国有单位在其管理权限范围内对国有资产评估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在坚持“放管服”改革的基础上,本次修订规范了国有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和备案管理,明确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及其授权的国有单位按照各自职责权限办理资产评估项目核准或备案程序。资产评估项目核准或备案是国有单位办理产权登记、股权设置、产权转让等的必要程序。经核准或备案的评估结论在其有效期内作为作价参考依据。 值得一提的是,本次修订新增监督管理与法律责任章节,明确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应对国有单位资产评估监管工作进行管理、指导和检查,发现国有单位未执行或者违反相关规定、侵害国有权益的,应当责成其停止相关经济行为,并告知有关评估行政管理部门。(孙韶华 王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