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集集之死 《中国经济周刊》记者宋杰|摄 “向伙伴们说声对不起,这可能是我们最后一条微博。”12月9日,社交电商平台淘集集通过官方微博发布一则题为“已尽力未尽责”的致供应商、代理、团队伙伴的公开信,信中提出由于资金未能如期到账,正式进入破产清算或破产重整的程序。 10月25日,《中国经济周刊》曾报道淘集集疑似资金链断裂,等待新一轮投资人入场的消息。最终,负债总额预计16亿元的淘集集没有等来投资方“输血”,迎来的是破产的结局。 员工:重组成功的海报用不上了 根据前述公开信中描述,淘集集曾有过A、B两个潜在投资人,都是在今年国庆节前后就开始沟通。投资人A是某大型集团公司,B为某PreIPO公司牵头的基金公司。投资人A一直积极跟进项目,在深入接触后发现,来沪的供应商闹得太凶,所以需要观察一下情况,同时在业务层面展开深度合作帮助公司自救;投资人B已经签署了投资协议,并接管了公司财务、法务工作(收走所有公章和银行秘钥),但打款多次延期,超出了公司能承受的最后时限。 那么,在投资人B没有明确不打款情况下,为什么淘集集忽然宣布并购重组失败? 淘集集通过前述公开信对此也有回应:其一,在签完投资协议后,投资人B多次拖延打款时间。其二,11月28日,投资人B实控企业某广告代理公司申请诉前保全,司法冻结淘集集的支付宝账户,直接造成公司货款退款无法正常支付,工资无法支付,对公司运营造成毁灭性影响。 淘集集创始人张正平在12月8日给员工的信中提到,由于11月28日支付宝账户被冻结,即公司所有账户已经被冻结,使得11月29日的工资没有发出,11月社保也无法发出。接下来公司会成立员工善后处理小组。 张正平在信中表示:“遗憾加抱歉的是没有带着大家把淘集集做成。” 12月9日,有淘集集员工对《中国经济周刊》记者表示:“工资没有,各种报销还欠着呢。前段时间庆祝重组成功的海报都做好了,就等官宣了,这下尴尬了。” 商家:被三份合同深套其中 淘集集破产的消息官宣,点燃了入驻商家的怒火。 “我所在的是六七线城市,通过淘集集卖茶叶是我的副业。10月16日,我赴上海见张正平,他亲自接待了各省代表,细节就不说了。我签完合同就走了,回到家,上架产品,提报活动,正常发货。一切仿佛没发生过,一切又那么漫长。”商户张先生10月底接受《中国经济周刊》记者采访时曾这样说道。 当12月9日记者再一次与张先生聊起淘集集,他对记者说:“两个月了,我以为我能坦然面对,真到事情敲定,最后一丝希望破灭,我发现我扛不住了,我可以接受上百万元 的亏损,我不是亏不起,但是我不能接受的是平台的CEO和他的团队为什么还能逍遥法外,还能在公开信里说让我们再支持他们创业?” 张先生向《中国经济周刊》记者复盘了近半年来与淘集集的“纠葛”。据张先生回顾,淘集集近半年曾出台过三份合同挽回商家。 第一份合同:平台真正出现问题应该在是7月份,6月份平台要求必须签署一份针对头部商家的合同,许诺会有更多的流量导向。当时我以为只有为数不多的商家可以签,后来发现,所有商家都可以签,这份合同的主旨是把店铺所有权转给青岛大漠电子商贸有限公司(淘集集运营主体上海欢兽的分公司,现已改名为“青岛鹰漠电子商贸有限公司”),有点类似于平台自运营,我们商家只负责发货,没有店铺所有权。如果不签署,将下架所有资源位和所有产品。这份合同是极不平等的,但是商家们只是觉得入驻平台卖货,没那么复杂,无非就是货款延迟一些,当时的打款周期是45天。 第二份合同:一直到10月8日,平台已经出现“爆雷”的征兆,这个时候已经有很多商家前往淘集集上海总部聚集了解情况。于是,在10月15日淘集集出台了第二份合同,即两个月之内完成并购重组,首先支付20%货款,剩余80%的货款等公司市值15亿美金或者上市以后再偿还。一些大的商家不希望平台倒闭,希望平台能继续坚持,因为平台倒了,那真的就全没了,在众多商家的支持下,平台继续运转,打款周期变成了20天。 第三份合同:债转股,按照淘集集平台根据自身估值进行转股,估值5.5亿美金,将近40亿人民币,进行80%的债务转股。众多商家也签署了债转股协议,转股价为3.1元每股。 启信宝显示,淘集集的运营主体为上海欢兽实业有限公司。启信风险中,自身风险有2条信息,一条为合同纠纷,一条为股权冻结,其中股权冻结金额为100万元人民币。关联风险有4条,3条为投资企业股权被冻结,1条为子公司经营异常。 此外,启信宝还显示,淘集集有2位股东,分别为张正平和王蓓珺,有四家分支机构,对外投资6家公司,其中青岛鹰漠电子商贸有限公司、青岛万击电子商贸有限公司和青岛长留电子商贸有限公司即为上文提到的被冻结股权的三家对外投资公司,冻结金额为100万元人民币,冻结期限从2019年11月27日至2021年11月26日。 专家:供应商获清偿比例恐难乐观 据网经社“电数宝”监测数据显示,淘集集APP在苹果应用商店下载排名曾经一度位列第一,而当下最新排名已在100名外。淘集集的最新版本发布日期停留在2019年12月2日下午2:24:29,这距离其2018年8月上线,过去不到两年。 从黑马到破产,不到两年时间,淘集集经历什么?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网络零售部主任、高级分析师莫岱青指出,淘集集自身问题有三:其一,与竞品重合度高,缺核心竞争力;其二,粗暴拉新、回款慢;其三,流量转化成本高,经营手段“极端” 。 社交电商红利期已过,进入洗牌期或许是根本原因。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曹磊认为,头部平台拼多多率先上市后可谓“一枝独秀、遥遥领先”,加上“百亿补贴”“天天领现金”等策略,快速拉高拼购类电商获客成本。在这种激烈竞争的局面下,中小社交电商自然无以为继,“丛林法则”导致优胜劣汰。 而从外部环境看,淘集集可谓生不逢时。曹磊分析:第一,经济大环境下行风险加大市场“恐慌心理”,平台型电商牵涉商家面广、数量众多、涉及金额大,这类创业公司一旦有风吹草动,就会“墙倒众人推”,商家上门讨债提现引发“挤兑危机”,加快平台崩盘破产。第二,资本“寒冬”持续加剧,缺乏新的风险投资“接盘”跟进,加上洽谈并购重组中的“大型机构”在签定投资意向书后不再做“接盘侠”,淘集集与最后一根救命稻草也失之交臂。 北京志霖律师事务所副主任赵占领认为,一旦启动破产清算程序,被欠款的供应商通常只是普通债权人,在淘集集支付完税款、员工工资及补偿金、清偿完优先债权之后,与其他普通债权一起按照比例清偿,具体获得清偿的比例现在难以确定,但肯定很不乐观。 那么,公司创始人或股东将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浙江垦丁律师事务所主任张延来对《中国经济周刊》记者分析,依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属于独立承担责任的法人组织,公司的债务应该由公司的资产承担,因为经营不善等原因进入正常破产程序后的公司,债务由公司资产偿还,股东仅以其认缴的注册资本为限承担有限责任,而无需以全部的身家性命承担连带责任。 “从目前的情况看,淘集集是因为正常的商业原因进入到破产程序,在公司股东和创始人没有将个人财产和公司财产混同或者出现其他明确侵害他人权益等违法行为(例如欺诈)的情况下,股东和创始人是不需要承担连带责任的,也更谈不上承担刑事责任了。”张延来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