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济南1月30日综合报道 山东省政府网站近日发布多则干部任免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山东省人民政府决定,任命: 孙丕恕为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副厅长(试用期一年)。 山东省人民政府决定,免去: 于红波的青岛大学副校长职务。 山东省人民政府决定,免去: 吴衍涛的山东农业大学副校长职务。 山东省人民政府决定,免去: 高建广的山东科技大学副校长职务。 山东省人民政府决定,任命: 丰雷为枣庄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安涛为枣庄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李丽清的枣庄学院副院长职务。 山东省人民政府决定,任命: 乔丙武为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副校长(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王昌为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副校长(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刘玉为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副校长(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陈嘉川的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校长(院长)职务; 周有波的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副校长(副院长)职务; 崔雷的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副校长(副院长)职务。
中国经济网济南1月28日综合报道 据山东“闪电新闻”消息,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1月28日决定任命:秦传滨为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厅长;决定免去:赵豪志的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厅长职务。 据中国经济网地方党政领导人物库资料显示,秦传滨,1966年4月生,此前担任济南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赵豪志近日已任青岛市委副书记、市长。 秦传滨简历 秦传滨,男,汉族,1966年4月生,研究生学历,管理学博士学位,中共党员。 1984.09―1988.07 北京大学社会学专业学习; 1988.07―1991.08 中国人民大学行政管理学研究所科学社会主义专业(行政学方向)硕士研究生学习; 1991.08―1994.01 山东省人事厅行科所科员; 1994.01―1996.04 山东省人事厅行政机构编制处副主任科员; 1996.04―1996.11 山东省人事厅行政机构编制处主任科员; 1996.11―2001.05 山东省人事厅毕业生分配处主任科员(其间:2000.07―2001.01挂职任兖州市副市长); 2001.05―2003.01 山东省人事厅行政机构编制处副处长(2001.01―2003.01挂职任兖州市委副书记); 2003.01―2006.12 济宁市市中区委副书记、区长; 2006.12―2007.12 济宁市市中区委书记; 2007.12―2010.09 聊城市副市长; 2010.09―2013.05 聊城市委常委、秘书长(2006.07―2012.01在天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部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学习,获管理学博士学位); 2013.05―2013.06 滨州市委常委; 2013.06―2015.08 滨州市委常委、副市长; 2015.08―2017.02 滨州市委副书记; 2017.02―2017.04 济南市委常委; 2017.04―2021.01 济南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2021.01― 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厅长。
中国经济网济南1月16日综合报道 山东省政府网站近日发布多则干部任免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山东省人民政府决定,免去: 韩培江的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院长职务。 山东省人民政府决定,免去: 綦好东的山东财经大学副校长职务。 山东省人民政府决定,免去: 王家爱的潍坊职业学院院长职务。 山东省人民政府决定,免去: 张祝秀的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副厅长、省外国专家局局长职务。 山东省人民政府决定,免去: 王卫中的山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董事职务。 山东省人民政府决定,任命: 杨国强为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主任; 孟向东为山东省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主任。 免去: 宋军继的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主任职务; 杨国强的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职务; 穆长顺的山东省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主任职务。 山东省人民政府决定,任命: 周勇为山东高速(行情600350,诊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免去: 邹庆忠的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董事职务。 山东省人民政府决定,任命: 王卫中为山东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 张祝秀为山东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山东省政府网站近日发布两则干部任免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山东省人民政府决定,任命: 吕伟东为山东省公安厅反恐专员(副厅级,试用期一年); 张东海为山东省公安厅政治安全保卫总队总队长(政治安全保卫局局长,副厅级)。 张东海担任的山东省公安厅国内安全保卫总队总队长(国内安全保卫局局长)职务自然免除。 山东省人民政府决定,任命: 李春雷为山东省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副主任(副厅级,试用期一年)。
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7日讯 中国银保监会山东监管局近日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鲁银保监罚决字〔2020〕29号)显示,长安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以下简称长安责任山东省分公司)存在编制虚假的财务、业务资料行为。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长安责任山东省分公司未按权责发生制原则将费用及时入账。长安责任山东省分公司未对2018年5月、6月、8月职工工资进行计提,涉及金额136.44万元;未对2018年6月长期待摊费用摊销等费用进行计提,涉及金额2.23万元;未及时对2017年保险行业协会会费进行入账,涉及金额5.948万元;未将2017年12月25日至2018年10月25日10个月的房屋租赁费准确入账,涉及金额86.89万元。 长安责任山东省分公司未按规定对费用进行分摊。在核算2017年12月25日至2018年10月25日共10个月的职场租赁费时,长安责任山东省分公司未按照实际部门办公面积进行分摊,涉及金额15.96万元;在分摊2017年车险纯风险保费测算发布体系运营费用时,未按各机构实际费用使用情况进行分摊,涉及金额3867.93元。 长安责任山东省分公司虚列咨询费用。2018年9月17日,长安责任烟台中支与某网络科技公司签订咨询合同,长安责任烟台中支向其支付9.7万元管理咨询费用,某网络科技公司向长安责任烟台中支提供企业和市场信息管理咨询服务。经查实,某网络科技公司后将8.924万元打入某保险销售服务公司账户,实际用于支付长安责任烟台中支手续费。 长安责任山东省分公司保费收入等统计指标财务核算不正确。2018年至2019年2月底,长安责任山东省分公司将本应于2018年确认的责任险保费收入延迟到2019年确认,涉及保费3.45万元;长安责任山东省分公司在对部分“长安个人重大疾病保险及附加婚姻津贴保险”保单退保时,未按照条款要求计算未满期净保费,涉及保单1件。 时任长安责任山东省分公司总经理张峰是对上述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山东银保监局表示,长安责任山东省分公司编制虚假的财务、业务资料的行为,违反了《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该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项的规定,山东银保监局决定对长安责任山东省分公司罚款20万元;依据该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的规定,决定对张峰警告并罚款2万元。 《保险法》第八十六条显示,保险公司应当按照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报送有关报告、报表、文件和资料。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报告、财务会计报告、精算报告、合规报告及其他有关报告、报表、文件和资料必须如实记录保险业务事项,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显示,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限制其业务范围、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或者吊销业务许可证:(一)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的;(二)拒绝或者妨碍依法监督检查的;(三)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的。 以下为原文: 行政处罚决定书(鲁银保监罚决字〔2020〕29号) 鲁银保监罚决字〔2020〕29号 当事人:长安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以下简称长安责任山东省分公司)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8号楼1-1101 主要负责人:张峰 当事人:张峰 身份证号码:37080219650702XXXX 职务:时任长安责任山东省分公司总经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年修正,以下简称《保险法》)的有关规定,我局对长安责任山东省分公司涉嫌违法一案进行了调查、审理,并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经查,长安责任山东省分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违规行为: 编制虚假的财务、业务资料。 (一)未按权责发生制原则将费用及时入账。长安责任山东省分公司未对2018年5月、6月、8月职工工资进行计提,涉及金额136.44万元;未对2018年6月长期待摊费用摊销等费用进行计提,涉及金额2.23万元;未及时对2017年保险行业协会会费进行入账,涉及金额5.948万元;未将2017年12月25日至2018年10月25日10个月的房屋租赁费准确入账,涉及金额86.89万元。 (二)未按规定对费用进行分摊。在核算2017年12月25日至2018年10月25日共10个月的职场租赁费时,长安责任山东省分公司未按照实际部门办公面积进行分摊,涉及金额15.96万元;在分摊2017年车险纯风险保费测算发布体系运营费用时,未按各机构实际费用使用情况进行分摊,涉及金额3867.93元。 (三)虚列咨询费用。2018年9月17日,长安责任烟台中支与某网络科技公司签订咨询合同,长安责任烟台中支向其支付9.7万元管理咨询费用,某网络科技公司向长安责任烟台中支提供企业和市场信息管理咨询服务。经查实,某网络科技公司后将8.924万元打入某保险销售服务公司账户,实际用于支付长安责任烟台中支手续费。 (四)保费收入等统计指标财务核算不正确。2018年至2019年2月底,长安责任山东省分公司将本应于2018年确认的责任险保费收入延迟到2019年确认,涉及保费3.45万元;长安责任山东省分公司在对部分“长安个人重大疾病保险及附加婚姻津贴保险”保单退保时,未按照条款要求计算未满期净保费,涉及保单1件。 时任长安责任山东省分公司总经理张峰是对上述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上述事实,有相关人员调查笔录、相关财务事项明细表、记账凭证复印件、公司出具的情况说明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综上,我局决定作出如下处罚: 编制虚假的财务、业务资料的行为,违反了《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该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项的规定,我局决定对长安责任山东省分公司罚款20万元;依据该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时任长安责任山东省分公司总经理张峰警告并罚款2万元。 当事人应当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缴款码到财政部指定的12家代理银行中的任一银行进行同行缴款。逾期,将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当事人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2020年12月1日
山东省政府网站近日发布一批干部任免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山东省人民政府决定,任命: 孙浩然为山东省档案局局长。 免去: 刘灿河的山东省档案局局长职务。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11日 山东省人民政府决定,任命: 刘兴磊为山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副厅长(列李光杰之后); 金刚芹为山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副厅长(列黄润生之后)。 免去: 刘兴磊的山东省信访局副局长职务。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9日
山东省政府网站近日发布一批干部任免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山东省人民政府决定,任命: 马培安为山东服装职业学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山东省人民政府决定,任命: 杨景波为济南大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张勇为济南大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山东省人民政府决定,任命: 张辉为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副局长。 山东省人民政府决定,任命: 安丰和为临沂职业学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刘磊的临沂职业学院院长职务。 山东省人民政府决定,任命: 张培国为山东财经大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陶虎为山东财经大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韩作生的山东财经大学副校长职务。 山东省人民政府决定,任命: 于涛为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于智勇为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山东省知识产权局副局长。 免去: 朱昆峰的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张健的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田治颖的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桂敦山的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