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15日讯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近日发布关于对山西西山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0〕第130号)。2020年12月10日,山西西山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西山煤电”,000983.SZ)披露了《关于收购霍州煤电集团河津腾晖煤业有限责任公司51%股权的关联交易的公告》与《关于收购山西汾西矿业集团水峪煤业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的关联交易的公告》。 《关于收购霍州煤电集团河津腾晖煤业有限责任公司51%股权的关联交易的公告》显示,公司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霍州煤电持有的腾晖煤业51%股权。本次交易公司以自有资金收购标的股权,不涉及杠杆资金。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腾晖煤业51%股权,腾晖煤业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焦煤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同时,焦煤集团为霍州煤电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的规定,霍州煤电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中水致远评报字[2020]第040044号《评估报告》,以2020年9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腾晖煤业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76287.99万元,霍州煤电拟转让所持腾晖煤业51%股权价值为38906.88万元,上述评估值已经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备案。根据上述评估值,交易双方确定本次交易项下腾晖煤业51%股权的交易价格为38906.88万元。 《关于收购山西汾西矿业集团水峪煤业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的关联交易的公告》显示,公司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汾西矿业持有的水峪煤业100%股权。本次交易公司以自有资金收购标的股权,不涉及杠杆资金。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水峪煤业100%股权,水峪煤业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焦煤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同时,焦煤集团为汾西矿业控股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的规定,汾西矿业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中水致远评报字[2020]第040049号《评估报告》,以2020年9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水峪煤业100%股权的评估值为633279.40万元,上述评估值已经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备案。根据上述评估值,交易双方确定本次交易项下水峪煤业100%股权的交易价格为633279.40万元。 经中国经济网记者计算,上述2宗交易价格合计为672186.28万元,即67.22亿元。 西山煤电三季报显示,截至2020年9月30日,西山煤电货币资金余额为598801.99万元(59.88亿元);短期借款439994.65万元(44.00亿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05330.35万元(10.53亿元),长期借款925755.09万元(92.58亿元),应付债券47956.09万元(4.80亿元)。有息负债金额合计151.91亿元。 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研究发现,《公告》显示,两项交易金额合计67.22亿元。截至2020年9月30日,西山煤电账面资金余额为59.88亿元,有息负债金额合计151.91亿元(短期借款44.00亿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0.53亿元,长期借款92.58亿元,应付债券4.80亿元),《公告》称公司以自有资金收购标的股权,不涉及杠杆资金。(1)请西山煤电补充披露支付股权收购资金的具体安排,西山煤电是否有相应的融资计划。(2)请结合公司资产负债率、有息负债余额、未来经营现金流量净额、资金使用安排等情况,说明公司目前的现金流状况,分析大额对外投资对公司偿债能力及生产经营的影响,并进行充分的风险提示。 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还对采矿权人变更手续、出让收益折现值确认等事项表示关注,请西山煤电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12月18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同时抄送派出机构。涉及需披露事项的,请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以下为原文: 关于对山西西山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公司部关注函〔2020〕第130号 山西西山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0日,你公司披露了《关于收购霍州煤电集团河津腾晖煤业有限责任公司51%股权的关联交易的公告》与《关于收购山西汾西矿业集团水峪煤业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的关联交易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公告》显示你公司拟以63.33亿元收购山西汾西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汾西矿业”)持有的山西汾西矿业集团水峪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水峪煤业”)100%股权,以3.89亿元收购霍州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霍州煤电”)持有的霍州煤电集团河津腾晖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腾晖煤业”)51%股权。我部对上述事项表示关注,请你公司就以下问题进行说明: 1.《公告》显示,两项交易金额合计67.22亿元。截至2020年9月30日,你公司账面资金余额为59.88亿元,有息负债金额合计151.91亿元(短期借款44.00亿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0.53亿元,长期借款92.58亿元,应付债券4.80亿元),《公告》称公司以自有资金收购标的股权,不涉及杠杆资金。(1)请你公司补充披露支付股权收购资金的具体安排,你公司是否有相应的融资计划。(2)请结合公司资产负债率、有息负债余额、未来经营现金流量净额、资金使用安排等情况,说明公司目前的现金流状况,分析大额对外投资对公司偿债能力及生产经营的影响,并进行充分的风险提示。 2.《公告》显示,目前水峪煤业持有的《采矿许可证》证载采矿权人为汾西矿业,水峪煤业尚未办理采矿权人变更的手续。若后续水峪煤业无法将《采矿许可证》证载采矿权人变更为水峪煤业,可能对水峪煤业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汾西矿业承诺,将采取一切必要的手段及措施协助水峪煤业完成采矿许可证的变更,如因采矿权手续不齐全等任何原因导致日后被收回、责令停产、受到行政处罚而给水峪煤业造成的损失,由汾西矿业承担并向水峪煤业全额补偿。请补充披露:(1)采矿权人变更手续的办理进度,是否存在实质障碍,预计完成办理的时间;(2)“因采矿权手续不齐全等任何原因导致日后被收回、责令停产、受到行政处罚而给水峪煤业造成的损失”具体的测算方法,汾西矿业的具体补偿方式及保障措施;(3)评估时是否充分考虑采矿权人无法顺利变更的风险,请评估机构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3.《公告》显示,根据汾西矿业的估算,水峪煤业矿区范围内有未处置出让收益(采矿权价款)的资源储量3.47亿吨,根据相关规定估算,水峪煤业尚需缴纳出让收益25.02亿元,需在2021年补交首期20%的出让收益(资源价款),并承诺剩余出让收益(资源价款) 在20年内缴足,故审计机构通过年金现值折现,折现率采用5年期贷款利率4.90%,折现后确认增加无形资产-采矿权账面值17.97亿元,长期应付款25.02亿元,未确认融资费用7.05亿元。汾西矿业承诺,如果未来自然资源部门确定的实际应缴纳的出让收益(资源价款)与上述估算金额有差异,其差异部分由汾西矿业承担。截至2020年12月1日,汾西矿业已向山西省自然资源厅申请对水峪煤业采矿权范围内剩余资源进行有偿处置,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已受理。请补充披露:(1)将出让收益折现值确认为无形资产-采矿权的原因,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2)如果未来自然资源部门确定的实际应缴纳的出让收益与估算金额有差异,差异部分由汾西矿业承担的具体方式以及涉及的会计处理。请审计机构核查并对上述事项发表明确意见。 4.《公告》显示,水峪煤业2019年、2020年1-9月分别实现营业收入21.85亿元、17.31亿元,分别实现净利润2.89亿元、0.06亿元,汾西矿业承诺水峪煤业2020年10-12月、2021年、2022年实现扣非净利润数分别不低于1.35亿元、5.97亿元、5.97亿元。腾晖煤业2019年、2020年1-9月分别实现营业收入8.51亿元、3.26亿元,分别实现净利润2.44亿元、0.32亿元,霍州煤电承诺腾晖煤业2020年10-12月、2021年、2022年实现扣非净利润数分别不低于0.35亿元、2.77亿元、2.77亿元。你公司会在盈利承诺期内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以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目标公司实现净利润与承诺净利润的差额情况进行审核并出具专项审核报告。补偿义务人应于收到现金补偿书面通知后30日内补偿。请补充披露:(1)水峪煤业、腾晖煤业2020年1-9月收入与利润同比大幅下滑的原因;(2)业绩承诺确定的依据与合理性,与历史业绩存在较大差异的原因,业绩承诺与收益法评估中的盈利预测是否存在差异,若存在差异,请说明原因与合理性;(3)汾西矿业与霍州煤电是否具备补偿能力,是否有补偿保障安排;(4)你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专项审核报告与发出现金补偿书面通知的具体时限。 5.《公告》与《审计报告》显示,水峪煤业2020年1-9月份发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为0.94亿元,销售商品的关联交易为17.73亿元,销售对象为汾西矿业。腾晖煤业2020年1-9月份发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为0.52亿元,销售商品的关联交易为3.25亿元,销售对象为霍州煤电控制的子公司霍州煤电集团晋南煤业有限公司。请补充披露:(1)水峪煤业、腾晖煤业销售商品的关联交易接近甚至超过当期营业收入的原因与合理性,关联交易产品最终实现销售的情况,请结合市场可比价格说明关联销售定价方法及其公允性,请审计机构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2)此次交易后,水峪煤业与腾晖煤业的销售模式与销售对象是否会发生改变,若不发生改变,是否会显著增加你公司的关联交易,销售对象同时作为补偿义务人是否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风险,你公司是否有相应措施保证其交易的公允性。 6.《公告》显示,水峪煤业固定资产账面价值6.61亿元,评估值14.83亿元,增值率124.33%。水峪煤业无形资产-矿业权账面价值39.51亿元,评估价值59.88亿元。腾晖煤业无形资产-矿业权账面价值3.39亿元,评估价值10.08亿元。请补充披露:(1)水峪煤业固定资产增值率较高的原因与合理性,评估机构是否根据《资产评估执业准则》的要求,充分考虑固定资产实体性贬值、功能性贬值和经济性贬值;(2)请结合市场可比交易说明水峪煤业与腾晖煤业无形资产矿业权评估的公允性。请评估机构核查上述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 7.《公告》显示,水峪煤业持有的《采矿许可证》有效期限至2021年10月17日,腾晖煤业拥有的《采矿许可证》有效期限至2021年6月3日。请说明上述《采矿许可证》展期是否存在实质性障碍,若未顺利展期是否会对两家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影响,你公司与交易对方是否有应对措施,交易对方是否对《采矿许可证》顺利展期作出承诺,评估时是否充分考虑无法顺利展期的风险,请评估机构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8.《公告》显示,水峪煤业纳入交易范围的划拨土地17宗尚未变更为出让土地证,另有4宗出让土地、8宗作价出资土地,包含前述17宗划拨地,共29宗土地上的房产尚未取得房屋产权证。腾晖煤业纳入交易范围的房屋建筑物均未办理房屋所有权权属证书。请补充披露:(1)办理上述产权证书涉及费用的承担主体,若由标的公司承担,请说明评估时是否考虑该部分支出;(2)上述产权证书预计完成办理的时间,若无法顺利办理,对标的公司运营产生的具体不利影响,交易对方是否对产权证书顺利办理作出承诺,评估时是否充分考虑无法顺利办理的风险。请评估机构核查上述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 9.《公告》显示,此次交易完成后你公司拟按持有腾晖煤业股权的比例为其4.5亿元融资租赁贷款提供担保,请补充披露腾晖煤业其他股东是否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者反担保,如其他股东未能提供,请说明原因,是否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12月18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同时抄送派出机构。涉及需披露事项的,请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同时,提醒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管理部 2020年12月14日
12月25日,由“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更名的“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正式揭牌,这是晋能控股集团贯彻落实山西省委省政府“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加速培育新动能,助推全省经济高质量转型发展,打造山西战略性新兴产业电价“洼地”和发展“高地”,建设国际知名、国内一流上市公司的又一重要战略举措。 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晋控电力”)是晋能控股集团旗下三大上市公司之一,前身漳泽电力于1997年6月在深交所挂牌上市。2012年12月,原同煤集团重组漳泽电力,开辟了国内以资本市场为纽带、实现煤电一体化资源整合的先河。目前,企业总资产543.17亿元,总股本30.77亿股,发电总管控容量1081.09万千瓦。 2019年以来,面对严峻的电力市场形势,晋控电力全力以赴抓基层、打基础,跑市场、抓现场,深挖潜、提质效,营业收入、利润总额连年增长,创历史新高,连续两年实现“全年红”目标;漳泽2×100万千瓦火电项目即将建成投产,织女泉四期、闻喜风电和沁县光伏等一大批新能源项目并网发电,总装机规模不断扩大;主要污染物实现了100%达标排放,储灰场实现了“由灰变黄、由黄变绿、由绿变美”的蝶变……公司良好的成长性、市场信誉度和合规化运作能力等得到了资本市场和广大投资者高度认可。 立足新起点、面向新征程,晋控电力表示,将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抢抓发展机遇,优化能源结构,发挥平台优势,助力做强做优,实现更高质量发展,争当山西转型发展蹚新路的排头兵。 一是抓住我国建设“风光火储多种能源+智慧管控”的智慧能源一体化和“源网荷储输”一体化绿色电源基地示范项目的机遇,加快漳泽百万项目建设,全力以赴推动大同—京津唐500kV点对网送出工程、同热三期、塔山三期、漳泽三期、河津三期等前期项目,打造大同、长治、晋南三大绿色电力外送基地,坚定不移走大容量、高参数、成本优、效益好的绿色发展之路。加快发展分布式光伏和分散式风电,拓展生物质、地热、氢能等新兴新能源,参与试点“新能源+储能”“新能源+火电+储能”,到“十四五”末,新能源装机达到1400万千瓦,走清洁能源与传统能源优势互补之路。 二是发挥好上市公司平台优势,加强资本运作,注入优质电力资产,提升直接融资能力,到“十四五”末,电力集团资产证券化率提升至60%;发挥好煤电一体化融合优势,通过“煤控电”“煤参电”“电参煤”“煤电互参”等多种方式,重组省内外煤电项目,促进煤、电合作共赢,放大煤电联营优势。 三是瞄准“全国电力行业前十”目标,高点站位、谋篇布局,扎实开展对标一流管理提升行动,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降成本、增效益、谋发展,到“十四五”末,总资产力争翻一番,总装机容量翻一番,清洁能源装机比重提升10%,实现结构更优、质量更高、效益更好地发展,全力建设国际知名、国内一流上市公司,以更加优异的业绩回报股东、回馈社会。
“营业收入不降反升,从去年56亿元到今年预计可达60亿元,伊敏煤电克服了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继续保持了发展势头。”华能伊敏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执行董事刘增荣告诉经济日报记者。 伊敏煤电取得的成绩说明了什么?除了国家复工复产政策支持等外部因素之外,华能伊敏煤电公司几十年积淀形成的“伊敏模式”在其中扮演了重要角色。 “如果一定要用几个词来形容在业内独具特色的‘伊敏模式’,那就是‘煤电一体化’‘循环经济’和‘可持续发展’。我们的核心就是‘煤电一体化’,以此来实现‘循环经济’,从而推动‘可持续发展’。”刘增荣说。 华能伊敏煤电公司地处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族自治旗,是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全资企业,由华能呼伦贝尔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作为全国首家煤电一体化企业,截至今年11月底,公司累计发电2400多亿千瓦时,生产原煤约3亿吨,上缴利税170余亿元。 “华能伊敏煤电位于鄂温克草原深处,建设之初,这里是一片水草丰美的草原,大家形成了一种生态保护观念,‘要在开发中保护,在保护中开发,不能让草原因为我们的到来而失去美丽’。”刘增荣1983年就来到了公司,亲身经历了公司早期艰苦的建设过程,也经历了上世纪90年代初开始的煤电联营、煤电事业蓬勃发展时期,“我们秉承‘开发与保护并重,美丽和发展双赢’理念,构建了以煤保电、以电带煤、煤电并举、具有典型循环经济特点的煤电一体化生产经营模式,如今已建成装机340万千瓦的发电厂和年产能2700万吨的超大型露天煤矿,而且让这片草原依然天蓝、水清、草碧、花香,可以说真正尝到了循环经济和生态保护的甜头。” 刘增荣告诉记者,华能伊敏煤电公司主要由伊敏露天矿和伊敏电厂组成,通过8.5公里长的封闭输煤皮带系统直接将露天矿的煤输送到电厂,用自己的煤发自己的电;煤炭生产用电由自己的电厂直接提供,用自己的电挖自己的煤。煤炭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疏干水,通过管路输送至电厂作发电冷却循环水,电厂循环水排污水用作机组脱硫补水和煤矿生产防火、降尘用水。 此外,公司投资1.24亿元建设了污水和中水处理工程,配套建设管路24公里,将伊敏河镇生活污水处理后回送到电厂作为生产用水。对煤炭燃烧发电后产生的灰和渣进行制砖、提取铁粉、作水泥添加剂等分级综合利用,并将剥离出的地表腐殖土单独存放,作为排土场和生活区绿化覆盖用土,在上面栽种沙棘、苜蓿、云杉等植物恢复植被。企业用发电产生的乏汽作为生产生活采暖热源。“通过这套系统,我们完成了煤、电、水、灰、土、热之间的科学循环利用,达到了生产成本可控、经济效益稳定、社会效益显著、可持续发展能力稳健的良好效果。”刘增荣说。 付锡奎是伊敏露天矿的技术工人,他的父亲付金增是露天矿的第一批建设者,他的儿子付晏斌是露天矿的年轻一代。作为典型的“煤二代”,付锡奎对公司最大的感受就是变化。“设备、作业条件、技术、人员素质等,一年一个样,一年比一年强。正是这些变化让我们的伊敏露天矿从无到有,从小做大,成了国家级绿色矿山。”付锡奎说。 虽然目前发展形势良好,但是华能伊敏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郑安还是压力很重。“近几年,能源转型变革较快、能源技术突飞猛进,新能源对传统能源的冲击很大,加上同行业竞争也日趋激烈,我们必须结合实际情况,提前谋划,不断深化企业体制机制改革,注重科技创新,坚持绿色发展,唯有如此才能在市场上站稳站好。”郑安告诉记者,下一步公司将更加注重煤电清洁高效利用,深入开展城市供热,主动适应电网的调峰调频,围绕煤电一体化,加强智慧矿山、智慧电厂、智慧供热、智慧服务、智慧党建建设,确保企业的发展跟上新时代能源发展的形势,“我们已经启动海拉尔的供热项目,项目总投资约15亿元,建成后可实现长距离供热,供热面积预计可达1500万平方米。我们将秉承新发展理念,不断丰富‘伊敏模式’内涵,推动企业绿色高质量发展,实现美丽与发展共赢”。
西山煤电公告,公司证券简称自12月16日起由“西山煤电”变更为“山西焦煤”,公司证券代码不变。
西山煤电(000983)12月9日晚间公告,公司拟支付现金收购汾西矿业持有的水峪煤业100%股权,交易价63.33亿元。此外,公司拟收购霍州煤电持有的腾晖煤业51%股权,交易金额3.89亿元。汾西矿业、霍州煤电为西山煤电控股股东焦煤集团旗下公司。 公司表示,水峪煤业、腾晖煤业的注入有助于提升公司煤炭储量和开采能力,增强持续盈利能力,实现整体经营业绩的提升。 公告显示,汾西矿业经营领域涉及煤炭生产、电力、建筑建材、机械修造、民爆化工、物流贸易等,2017年、2018年、2019年分别实现营业收入227.42亿元、278.71亿元、280.12亿元。 霍州煤电主营业务是煤炭开采,目前形成了以煤炭业务为基础,电、建筑、建材、制修等多种产业于一身的大型现代化煤电集团,2017年、2018年、2019年分别实现营业收入206.53亿元、236.26亿元、239.22亿元。 汾西矿业承诺,水峪煤业在2020年10-12月、2021年及2022年归属母公司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分别不低于1.35亿元、5.97亿元、5.97亿元。 交易对方霍州煤电承诺,腾晖煤业在2020年10-12月、2021年及2022年归属母公司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分别不低于3517.69万元、2.77亿元、2.77亿元。 值得关注的是,由于历史渊源、生产工艺、地理环境、业务延伸等客观因素,上市公司与上述注入标的存在同业竞争的问题。因此,本次交易将有助于部分解决公司与焦煤集团间的同业竞争问题。 此外,本次控股股东将煤炭资产注入西山煤电是因为山西国资改革的战略要求。 公开资料显示,近年来,国家陆续出台了一系列《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关于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若干意见》等国企改革文件,鼓励国有企业积极实行改革、提高国有资本流动性、提升国有企业资产证券化水平。 2017年以来,山西省委省政府也先后印发了《关于深化国企国资改革的指导意见》及相关配套文件,形成了山西国企改革的“1+N”政策体系。 公告称,本次交易符合国企改革的战略要求,有利于盘活存量资产,不断提升集团整体资产证券化水平。 此次山西煤炭资产整合早有预兆。西山煤电11月20日晚间公告,拟将公司名称由“山西西山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拟变更为“山西焦煤”。变更原因为公司收到控股股东的更名提议函,按照山西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战略部署,拟通过资源资产化、资产资本化、资本证券化,运用上市平台推动煤炭资源整合和专业化重组,打造焦煤板块龙头上市公司。
日前,在电力规划设计总院主持的评审会上,同煤集团北辛窑煤电一体化4×1000MW发电机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通过。 山西省电力勘测设计院对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详细介绍,与会专家对报告进行了优化和完善,原则上一致通过。 据了解,北辛窑煤电一体化4×1000MW发电项目是同煤集团按照“36951”战略体系,着力打造的一座“绿色、低碳、环保、超低排放”的坑口电厂。电厂配套建设粉煤灰、煤矸石、脱硫石膏等“六厂两站”固废处理项目,火电及新能源项目的风电、光伏发电打捆外送,真正将煤炭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对于能源优化配置和生态环境改善,促进地方经济转型发展,助力当地脱贫攻坚,更好发挥煤电基地区位优势等方面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据中国能源报,一份名为国资委《关于印发中央企业煤电资源区域整合第一批试点首批划转企业名单的通知》的文件显示,中国华能、中国大唐、中国华电、国家电投、国家能源集团根据《中央企业煤电资源区域整合试点方案》,将在甘肃、陕西、新疆、青海、宁夏5个试点区域开展第一批试点。第一批试点共涉及48户煤电企业(或项目),其中,38户将于2020年6月30日前划转、2户于发电项目竣工后一年内划转、8户暂不划转(5户煤电一体化项目、2户自备电厂、1户已签订股权转让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