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上海6月1日电 (记者 姜煜)据上海海关6月1日发布的统计数据,上海海关落实第一批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一次排除政策,至今年3月11日最终申请截止,累计受理429家企业的退税申请,退还税款6.31亿元(人民币,下同)。 去年9月,中国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制定公布排除清单,对排除清单内商品,自排除清单实施之日起一年内,不再加征中国为反制美301措施所加征的关税;具备退还税款条件的,对已加征的关税税款予以退还。 此外,自今年3月2日起,中国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接受相关中国境内企业申请,对符合条件、按市场化和商业化原则自美采购的进口商品,在一定期限内不再加征中国对美301措施反制关税。 上海海关迅速落实关税政策,联合浦东商会、上海报关协会对1400余家可适用“美加征关税商品排除政策”的企业加大政策宣传引导力度,对200余家重点企业进行“一对一”政策辅导,精准帮扶属地企业。 截至4月底,上海关区已享受市场化采购排除政策的报关单约2.6万票,涉及约3100企业,节约关税约8.29亿元。以猪肉、牛肉为例,享受市场化采购排除政策为企业节约关税约1.1亿元,助力猪肉、牛肉保供应稳价格。(完)
中国政府网6月1日消息,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下称“方案”)。方案包括总体要求、制度设计、分步骤分阶段安排和组织实施四大部分。 方案提出,到2025年,初步建立以贸易自由便利和投资自由便利为重点的自由贸易港政策制度体系。到2035年,自由贸易港制度体系和运作模式更加成熟,以自由、公平、法治、高水平过程监管为特征的贸易投资规则基本构建,实现贸易自由便利、投资自由便利、跨境资金流动自由便利、人员进出自由便利、运输来往自由便利和数据安全有序流动。到本世纪中叶,全面建成具有较强国际影响力的高水平自由贸易港。 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采访的专家认为,方案明确了海南自贸港建设时间表和路线图。在制度设计上,零关税力度较大,超出市场预期。未来海南在金融开放方面会做更大胆探索。此外,服务贸易领域开放会加大。 实行零关税 税收制度方面,方案提出,按照零关税、低税率、简税制、强法治、分阶段的原则,逐步建立与高水平自由贸易港相适应的税收制度。实行部分进口商品零关税政策。此外,放宽离岛免税购物额度至每年每人10万元,扩大免税商品种类。 “方案中海南自贸港零关税力度比较大,超出市场预期。”海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院长李世杰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零关税的实行是分阶段分步骤的。2025年前部分区域、部分商品先实行零关税,待全岛封关后,全区域全部商品都将实行零关税。 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经济研究所所长匡贤明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零关税是自由贸易港建设的基本要义之一。海南实行零关税,意味着进口商品尤其是进口消费品价格将大幅下降;放宽离岛免税购物额度、扩大免税商品种类,将推动海南成为一个连接14亿人大市场的国际旅游消费中心。 据海南省商务厅初步测算,如放宽购物件数等限制,并新增免税种类,将拉动海南社会零售增长50亿元左右。 扩大金融开放 跨境资金流动自由便利方面,方案提出,构建多功能自由贸易账户体系。扩大金融业对内对外开放。率先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落实金融业扩大开放政策。支持建设国际能源、航运、产权、股权等交易场所。加快发展结算中心。 匡贤明表示,从方案来看,海南在金融开放方面会做更大胆的探索。在海南构建多功能自由贸易账户体系,最终目标是实现“跨境资金流动自由便利”。 李世杰表示,海南构建多功能自由贸易账户体系,主要是通过金融账户隔离,建立资金“电子围网”,为海南自由贸易港与境外实现跨境资金自由便利流动提供基础条件。海南扩大金融业对内对外开放,方向是在海南打造金融开放平台,将海南打造成区域性离岸金融中心。 商务部研究院国际市场研究所副所长白明表示,海南可以对自由贸易账户体系进一步完善。 大幅放宽市场准入 投资自由便利方面,方案提出,大幅放宽海南自由贸易港市场准入。实施市场准入承诺即入制。除涉及社会稳定、生态保护红线、重大公共利益等国家实行准入管理的领域外,全面放开投资准入。 “大幅放宽海南自由贸易港市场准入,意味着海南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会进一步缩短。”匡贤明说,未来海南在包括金融服务业在内的现代服务业等领域的负面清单有望进一步缩短。 李世杰认为,下一步,服务贸易领域开放会很大。海南旅游业、现代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市场准入将进一步放宽,并实施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大幅减少禁止和限制条款。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方案提出,2025年前重点任务包括:实行部分进口商品零关税政策。除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明确不予免税、国家规定禁止进口的商品外,对企业进口自用的生产设备,实行“零关税”负面清单管理;对岛内进口用于交通运输、旅游业的船舶、航空器等营运用交通工具及游艇,实行“零关税”正面清单管理;对岛内进口用于生产自用或以“两头在外”模式进行生产加工活动(或服务贸易过程中)所消耗的原辅料,实行“零关税”正面清单管理;对岛内居民消费的进境商品,实行正面清单管理,允许岛内免税购买。对实行“零关税”清单管理的货物及物品,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清单内容由有关部门根据海南实际需要和监管条件进行动态调整。放宽离岛免税购物额度至每年每人10万元,扩大免税商品种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