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网站23日消息,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近日印发通知,自2021年1月1日起,我国将对883项商品实施低于最惠国税率的进口暂定税率。其中,为减轻患者经济负担,改善人民生活品质,对第二批抗癌药和罕见病药品原料、特殊患儿所需食品等实行零关税,降低人工心脏瓣膜、助听器等医疗器材以及乳清蛋白粉、乳铁蛋白等婴儿奶粉原料的进口关税。 此外,为满足国内生产需要,降低燃料电池循环泵、铝碳化硅基板、砷烷等新基建或高新技术产业所需部分设备、零部件、原材料的进口关税。为促进航空领域的国际技术合作,对飞机发动机用燃油泵等航空器材实行较低的进口暂定税率。 为改善空气质量,支持环保产品生产,降低柴油发动机排气过滤及净化装置、废气再循环阀等商品进口关税。为鼓励国内有需求的资源性产品进口,降低木材和纸制品、非合金镍、未锻轧铌等商品的进口暂定税率,并适度降低棉花滑准税。 为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实现高质量引进来和高水平走出去,根据我国与有关国家或地区签订并生效的自由贸易协定或优惠贸易安排,2021年我国将对原产于相关国家或地区的部分进口商品实施协定税率。其中,中国与毛里求斯自贸协定从2021年1月1日起生效并实施降税。进一步降税的有中国与新西兰、秘鲁、哥斯达黎加、瑞士、冰岛、巴基斯坦、智利、澳大利亚、韩国、格鲁吉亚自贸协定以及亚太贸易协定。原产于蒙古的部分进口商品自2021年1月1日起适用亚太贸易协定税率。2021年继续对与我建交并完成换文手续的43个最不发达国家实施特惠税率,特惠税率适用商品范围和税率维持不变。 2021年7月1日起,我国还将对176项信息技术产品的最惠国税率实施第六步降税。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财税政策与应用研究所所长李旭红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根据相关通知的内容,本次关税的主要调整集中在改善民生、满足生产、促进航空领域合作、改善空气质量、满足国内资源性产品的需求五方面,并助力推动“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 商务部研究院外贸所研究员尹政平认为,2021年我国调整部分商品进口关税,既涉及部分药品、医疗器械、食品及其原料等消费品,也包括飞机发动机用燃油泵等航空器材、集成电路的零件等生产所需的部分设备、零部件和原材料。体现了惠民生和促进产业升级的政策导向,也为我国形成强大国内市场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重要支撑。 尹政平指出,其中,国家对包括多元件集成电路存储器等在内的共计8位税目484项信息技术产品提出适用的最惠国税率,将进一步降低相关产业的进口设备、零部件、原料成本,有助于促进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孙韶华 王文博)
俄罗斯对大豆将也征收出口关税!据悉,在俄罗斯总统普京批评国内食品价格大幅上涨之后,该国政府上周宣布明年2月起将征收小麦出口税。据外媒援引知情人士消息最新报道,除了小麦之外,俄罗斯还计划对大豆出口征收关税。 外媒近日援引知情人士消息报道,俄罗斯海关和关税监管下属委员会批准征收30%的大豆出口关税,但不低于每吨165欧元(合202美元)。报道称,该关税将从明年2月1日起生效,并将持续到6月30日。 普京本月早些时候表示,他对面包、面粉、葵花籽油等主要食品价格的大幅上涨感到惊讶。此后,俄罗斯政府采取一系列措施,以稳定国内食品价格。 俄罗斯经济部长Maxim Reshetnikov上周一表示,为了稳定国内食品价格,在实施谷物出口配额的基础上,政府提议从明年2月15日到6月底,对小麦征收每吨25欧元的关税。 此外,俄罗斯总理米舒斯京还签署了政令,从2021年1月起,该国将把葵花籽和油菜籽出口关税税率从当前的6.5%提高至30%,但不低于每吨165欧元。 过去几个月,全球粮食价格节节攀升。华尔街大空头、法国兴业银行(601166,股吧)分析师Albert Edwards表示:“我们最近可能忽视了粮农组织的粮食价格指数(这一指数衡量谷物、油料、乳制品、肉类和糖的价格)。这一指数已经连续六个月上升,并创下六年来新高。” 数据显示,今年全球谷物价格同比涨幅达到20%,是自2011年中以来的最高同比涨幅。 俄罗斯农业银行(Rosselkhozbank)数据显示,俄罗斯今年大幅增加了大豆的海外销售,出货量可能较上年同期增长70%,达到150万吨以上。中国和白俄罗斯是俄罗斯大豆的主要出口目的地。 普氏能源咨询近日表示,2021年初,来自主要粮食出口国如俄罗斯的谷物出口的缩减,可能将加剧明年国际粮食市场的动荡。温馨提示:财经最新动态随时看,请关注金投网APP。
时至年末,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再添火力。日前,75个重大项目批量签约,这也是今年以来在海南集中落地的第五批重大项目。同时,海南自贸港“零关税”制度安排加快落地。《经济参考报》记者获悉,继原辅料“零关税”商品清单出台后,企业自用生产设备、营运用交通工具以及岛内居民消费品“零关税”三张清单也出台在即。另外,海南自贸港跨境服务贸易清单也呼之欲出。 分析认为,利好政策将有效推动自贸港建设,促进生产要素自由流动,特别是提升旅游业、现代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三大产业发展水平,增强产业竞争力。 12月13日,在海南国际会展中心,75个重点项目(外资项目14个,内资项目61个)集中签约,协议投资总额约390亿元,涵盖旅游业、现代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三大产业,涉及文化体育、教育医疗、融资租赁、国际清算、金融科技、智能物流、珠宝加工等具有自贸港“显示度”的领域。至此,海南今年以来已经集中签约5批314个重点项目。 项目的集中落地离不开有力的政策支撑。6月1日发布的《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明确,在全岛封关之前,海南将对进口商品建立“一负三正”的“零关税”清单管理制度,包括企业进口自用的生产设备“零关税”负面清单、营运用交通工具“零关税”正面清单、企业生产自用或“两头在外”模式生产加工所消耗原辅料“零关税”正面清单、岛内居民消费进境商品“零关税”正面清单。 11月11日,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海关总署联合印发《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原辅料“零关税”政策的通知》,明确岛内企业进口用于生产自用、以“两头在外”模式进行生产加工活动或以“两头在外”模式进行服务贸易过程中所消耗的正面清单内的原辅料,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该清单已于12月1日起执行。 清单实施给企业带来了立竿见影的减税效果。海口海关数据显示,政策实施首日,海口海关受理2家企业4票“零关税”货物进口申报手续,货值4084万元,免征税款达550万元。 “清单涉及12个飞机航材维修用零部件税号,我们有幸第一个享受到政策红利,”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采购部通关保障室经理柳帅说。12月1日,该公司一批气象雷达收发机完成申报进口手续,经海关快速放行后投入生产使用,成为海南自由贸易港首票原辅料“零关税”货物,免缴税款53.02万元。 商务部研究院外贸所研究员尹政平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原辅料“零关税”清单包含169项8位税目商品,配合“对鼓励类产业企业生产的不含进口料件或者含进口料件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加工增值超过30%(含)的货物,经‘二线’进入内地免征进口关税,照章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政策,在国内是独一无二的,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建设高水平开放自贸港的决心和力度,对海南吸引相关受惠产业集聚、促进经贸增长将发挥重要作用。 其余三张“零关税”清单也已排上日程。海南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孙世文表示,海南具有全国独有的“零关税、低税率、简税制”政策。另外三张“零关税”清单也有望在今年底前出台。 海南省委书记沈晓明指出,海南现阶段要加快落实自由贸易港各项政策措施,特别是对零关税“一负三正”清单、放宽市场准入清单、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鼓励类产业目录等事项,逐一紧盯协调、破解关键堵点。 值得注意的是,海关等部门已经在为“四张清单”尽早落地实施做好前期准备。海口海关关长施宗伟表示,海口海关正在做好零关税进口商品政策研究工作,在总署指导下制定海关监管办法,同步谋划信息化系统建设,确保早期安排政策落地即可实施。 施宗伟指出,《总体方案》赋予了海南迄今为止我国最优的货物贸易“零关税”政策。特别是,早期安排阶段实行“一负三正”清单管理,覆盖面非常广,既包含生产设备,又包含原辅料,既有交通运输、航运物流,又有消费零售,将促进生产要素自由流动,特别是提升旅游业、现代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水平,增强产业竞争力。 另外,即将出台的自贸港版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也在开启海南服务业发展新机遇。“现在呼之欲出的海南自贸港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将是我国第一张服务贸易领域的负面清单。”沈晓明说。 沈晓明认为,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的签署给海南自贸港服务贸易带来“窗口机遇期”。日本、韩国、澳大利亚等7个成员国在服务贸易方面采用负面清单方式承诺,我国等其余8个成员国采用正面清单承诺。我国承诺6年内从正面清单转成负面清单。“我们有6年的时间把海南负面清单推广到全国,实现我国对多边贸易协定的承诺。这6年的过渡期是海南发展服务贸易的重要‘窗口机遇期’。”他说。 中国信息协会常务理事兼新经济研究院院长朱克力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海南正在铆足劲全力建设高水平开放自贸港。《总体方案》发布半年来,海南把制度集成创新摆在突出位置,实现了平稳起步、良好开局。半年来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新增市场主体大幅增长,人才流动有序畅通,创新对外交流合作,积极引进外资和引进国际人才,有效推动了海南三大主导产业发展。 朱克力认为,高质量高标准建设海南自贸港的重中之重即在于此,要通过高效推进集成化改革与制度化创新,打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其中,分步骤实施全国独有的零关税、低税率、简税制安排,将进一步提高市场主体质量并充分释放市场主体活力,加快培育具有海南特色的合作竞争新优势,为自贸港建设增添动力。
导读 关税角度,RCEP的落地对中日贸易影响最大,利于中国出口日本机械设备及零部件、化工品、纺织品等。同时,中国出口东盟、韩国的汽车(零部件)、农产品、化工品也将受益。进口替代对国内的冲击相对有限,但产业外迁的趋势未来会进一步加速。 摘要 RCEP签署意味着全球贸易三足鼎立格局大幕开启,东盟十国携手中、日、韩、澳、新五国推动区域内关税与非关税壁垒削减,为建立统一市场而签署自由贸易协定: 1)在结构上,协议基于东盟十国与中日韩澳新的五个“10+1协议”,合并成为一个“10+5”协议,内容不仅涉及货物贸易,还涉及服务贸易、投资准入、标准和技术、经济技术合作等领域。 2)RCEP不同于其他贸易协定,在原则上以渐进灵活为主,兼顾东盟地区不同国家发展情况,因此协议可行性较强,但国家间推进难以一蹴而就。总体上,长期战略意义大于短期影响。 我们认为RCEP签署的宏观意义主要有三点: 1)提高区域内贸易、投资增长率,为中国经济增长的长期动能带来边际改善。 2)重构亚洲区域价值链,逐步减少中国对美、欧市场的依赖。利于中国通过RCEP区域价值链培育新技术、新市场,向制造业上游移动。 3)基于区域制定共同的原产地规则,以亚洲区域融合的方式加入世界贸易体系重构,帮助中国合理规避其他负面贸易规则。 基于区域经贸结构特征,我们从关税角度观察到RCEP签署对中国影响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 1)中国与日本外的成员国多数已经接近零关税安排,关税的减让增量集中在东盟、韩国的少数产品。关税调整将促进韩国与东盟对中国农产品、汽车和化工品等进口。 2)关税影响主要集中在中日贸易领域。日本的关税减让将利好中国电机、机械设备与零部件、化工品、纺织品的出口,中国对日进口关税减让安排以10年左右过渡期为主,因此进口冲击有限。 3)由于关税等制度成本的降低,未来制造业将更加受成本优势的驱动,产业外迁趋势可能重回加速状态。 长期角度,“十四五”期间,RCEP对国内出口的核心拉动集中在纺服、轻工、农产品、机械设备、汽车及零部件。 正文 1.RCEP大幕开启,全球贸易三分天下 11月15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正式签署。RCEP由东盟10国发起,同时纳入了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五国,协议共含20个章节,分为四大板块,包括货物贸易协定、投资协定、21世纪新议题和争端解决机制。 在RCEP签署之前,全球从洲际合作角度,最大的三个自贸区为北美自贸区(USMCA),欧盟(EU)和中国-东盟自贸区(CAFTA)。RCEP的诞生意味着全球最大自贸区形成,全球贸易格局正式演化为北美、欧盟、亚洲三足鼎立。那么RCEP的结构框架与原则特点如何? 1.1. 结构框架:以东盟为中心的嵌套模式 RECP的签署使五个“10+1”自由贸易协定,进化为一个“10+5”协定。RCEP签署之前,东盟与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等五国签订的“东盟10+1”自由贸易协定(FTA)构成了基础合作的层级,但这种模式带来了各国协议规则互不相同,并存在一定关税与非关税壁垒的现实情况。RCEP的签署,则宣布以东盟为中心,整合多重FTA,进一步统一区域内规则,削减关税和非关税壁垒,推动亚太经济一体化。 1.2. 原则上渐进推进,兼顾多样性 由于区域内经济体发展差异较大,RCEP并没有采用TPP等高标准协定要求,强行推动知识产权、劳工标准的做法,而是充分兼顾亚洲地区国家发展阶段和文化的多样性,对于开放、市场准入等方面均基于发展中国家特质,以及东盟最低收入国家的利益而定。协议的灵活性也带来了协议标准的放松,RCEP规定区域零关税覆盖达到90%以上,并保持一定的农产品配额,与全面零关税、零壁垒、市场完全准入等相联系的CPTPP、TPP协议标准相比,RCEP标准虽有所下降,但由于包含服务贸易、专业技术、跨境电商等全面内容,协议高质量不减。同时协议也保持了开放性,在后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扩展内容。因此,RCEP的原则使得协议推进具有很强的可行性,但在推行过程中也难以一蹴而就,将是一个动态过程。 RCEP的高质量和全面性将对成员国经济增长产生深远影响,作为贸易格局三足鼎立的一方,RCEP成员国整体实力不容小觑。 2. RCEP成员国经济与贸易结构现状如何? RCEP 15个成员国(未含印度)涵盖全球约23亿人口,GDP总和超过25万亿美元,二者分别占据全球近三分之一的体量。在直接投资方面,RCEP吸引FDI流入额占全球总额的38.3%。整体来看,协议所包括的区域不仅是全球最大自由贸易区,近40%的资本流入也意味着RECP区域作为全球增长极的地位不可撼动。而中国作为区域龙头,无论是经济体量、贸易体量还是对外投资都占据着主要地位(图1)。 贸易结构角度,从贸易份额来看,RCEP的在全球贸易市场中的成长性最高且以最终品的贸易为主。从贸易的价值结构来看,RCEP成员国的制造业增加值多源于内部,美欧与其他地区贡献仅占三成左右。整体来看RCEP,生产与市场网络均以内源化为主,对内依赖性不断提升。以日本为例,RCEP 区域是其中间产品和最终产品的主要流向目的地,RCEP国家吸收日本中间产品的份额在2017 年达到日本相关总出口的58.3%,RCEP吸收日本最终产品份额达到65.1%。 综合各项指标,RCEP对外部依赖较弱,内源拉动性较强,且具有很强的贸易、经济成长性,区域协议在此基础之上,将进一步释放区域内的成长空间。区域动力的释放离不开贸易,以及关税壁垒的取消,我们核心考察关税角度的影响。 3. RCEP签署对国内行业进出口的影响如何? 我们首先评估中国对RCEP成员国的进出口概况。中国出口主要集中在东盟(14.4%),其次是日本(5.7%),韩国(4.4%)、澳大利亚(1.9%)、新西兰(0.2%)。进口分布近似,主要集中在东盟(13.6%),其次是韩国(8.4%)、日本(8.3%),澳大利亚(5.8%)、新西兰(0.6%)。东盟内部国家,中国的主要贸易伙伴集中在越南、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和印尼。 从出口产品结构来看,中国对RCEP成员出口在电气设备、化工品、通用设备占比较高。进口则呈现一定的差异性,中国对东盟地区的化工品、资源品进口较多,在电气设备领域,中国对东盟、韩国主要以零部件为主,对日本则主要以资本品、产成品为主。 在上述贸易关系和产品结构基础上,RCEP对于区域内90%商品零关税的设定,贸易影响几何?我们认为核心边际增量集中在日本,以及东盟、韩国的少数商品。 由于此前中国与东盟、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已经签署过双边自贸协定,因此RCEP的边际影响有限;而日本是该区域内此前唯一没有同中国签署自贸协定的国家,因此中日两国的关税减让安排是RCEP最大的亮点。 3.1. 除日本外的伙伴国:减让增量在东盟、韩国,催化国内产业外迁,提升中国原材料出口竞争力,同时为中国企业生产降低成本。 中国和韩国、澳大利亚分别于2015年6月签署自由贸易协定,当年12月即生效;而中国同东盟、新西兰自由贸易协定历史更为悠久,且过渡期均已结束,“中国-东盟”“中国-新西兰”自由贸易区已基本建成。 1)第一,新西兰、澳大利亚对中国进口货物均已实现或承诺在过渡期后实现100%零关税,进一步减让空间不大。中新自贸协定到今年为止12年过渡期已结束,按照协议安排已经实现对自中国进口货物100%零关税。根据中国澳大利亚自贸协议安排,澳大利亚将在15年过渡期后实现对中国进口货物100%零关税。因此,预计RCEP落地后澳新两国对中国进口关税已无减让空间。 2)第二,协议将促进韩国与东盟对中国加大进口农产品、汽车和化工品等。韩国与东盟在与中国签署自贸协定时,出于对本国产业保护的需要,对自中国进口的农产品、汽车、钢铁、建材等产品仍保留一定程度的关税。因此,预计RCEP落地后,这些出口产业的机遇将进一步增大。 3)第三,长期将促进国内部分劳动密集型产业转移,短期冲击非常有限。中国对上述国家和地区进口货物的关税保留主要集中在农业、食品饮料化工、木材和纸制品、化工以及纺织、家电、汽车等制造业。RCEP落地后,这些行业将进一步受到来自澳新等农业发达国家、以及东盟等劳动力成本低廉国家进口货物的冲击,但时间窗口有所差异。 东盟方面,RCEP下中国对东盟进口产品关税减让的过渡期较短,例如服装纺织产品均为立即执行零关税,因此更可能加速低附加值产业向东南亚外迁的进程,但我们认为这也将增加我国纺织品等原材料的竞争力,也为企业生产降低成本带来利好;韩国与澳大利亚、新西兰方面,中国对来自澳大利亚、新西兰和韩国的农产品进口关税减让普遍设置了10年左右的过渡期,或将部分农产品排除在关税减让范围之外,因此农业部门短期冲击非常有限。 3.2. 与日本关税减让:短期利好集中在机电设备、汽车及零部件 此次RCEP落地最大的边际贡献是中国与日本达成的关税减让安排。日本是所有RCEP伙伴国中,此前唯一没有和中国签署自由贸易协定的国家。RCEP的签署表明中日贸易成功抵御了中美贸易战的政治不确定性和新冠肺炎疫情导致产业链供应链不稳定的双重冲击,可谓意义重大。 首先,日本对自中国进口产品关税税率仍高于其对世界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平均水平,RCEP签署后关税减让空间相对较大。2006年至今,日本自中国进口产品加权平均关税税率高于进口自世界其他国家和地区产品的加权平均关税税率,但近年来这一差距在不断缩小。截止2018年,日本对中国进口产品关税水平为2.47%,因此预计RCEP落地后,日本对中国将存在很大关税减让空间。 中国对日本出口行业关税减让以零关税安排为主,短期内重点相关行业将迎利好。例如,中国对日出口的电机电器、核反应堆、锅炉、车辆及其零附件、医疗设备等行业中70%-80%的商品将在RCEP签署后立即实现零关税,而服装纺织、家具、塑料制品等行业几乎全部产品将在过渡期后实现零关税。预计短期内能够立即实现零关税的行业将迎来利好。 中国自日进口行业关税安排以过渡期后零关税为主,短期冲击不明显。中国对从日本进口的核反应堆、锅炉、车辆及其零附件、光学照相和医疗设备以及部分化工产品普遍安排了10到15年关税线性递减的过渡期,预计RCEP落地后这些行业能有较为充足的时间进行产业升级迭代,短期冲击非常有限。 通过关税角度的观察,我们认为RCEP的签署落地将对中日贸易格局带来显著影响,对于中国出口电机、机械设备及零部件、塑料等化工品等带来一定利好。同时,对东盟、韩国出口的汽车、农产品、化工品将进一步受益,而由于关税递减安排,进口角度的冲击相对有限,但产业外迁的趋势未来会进一步加速。拉长期限来看,考虑关税递减安排,整个“十四五”期间对于国内出口拉动上,RCEP的核心利好集中在纺服、轻工、农产品、汽车及零部件、机械设备相关。
核心观点: 调降关税对RCEP成员国之间的贸易将带来促进作用。其主要的逻辑有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对于国内产能有限或生产水平不高的产品,进口具有比较优势国家的产品将进一步成为替代选择,虽然这将带来国内同类产品的竞争;二是对于国内具有比较优势的产品,剔除它国税收壁垒将更利于出口端的表现;三是对于国内不能生产的材料或急需品的进口,关税的下降将利于满足国内生产和生活需要;四是全球范围来看,单边主义、非税收壁垒等因素造成全球贸易发展步履维艰,RCEP的出现有利于提振全球经贸信心,树立自由贸易的标杆。 关税对产业端的影响主要取决于RCEP成员国进出口关税下调周期和幅度以及各成员国设立的一定限制条款。RCEP成员国各自设立关税承诺表,从当前税率降至0%的周期是0-20年不等。此外,成员国设有限制条款,比如日本,部分关税仅适用于ASEAN、澳大利亚、新西兰,因此短期来看,关税因素对产业的影响并不会显著体现。长期而言,对我国而言,当下具有比较优势的纺织原料、机电等行业还是会获得更直接的利好,运输设备、仪器仪表也将有较大发展潜力,而矿产品、贱金属、化工等行业将带来其他成员国的竞争。 总的来看,关税降低并不足以直接导致产业发生转移,因为影响产业转移的因素众多,包括成本、营商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生产效率等。但RCEP是一个全面的区域自贸协定,包括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等一揽子措施,这些措施极有可能在产业转移中发挥更大的推动力,尤其是投资准入条款相关规定,会进一步凸显出东盟的比较优势。 结合各国人口结构、城市化、人均GDP等指标来看,可以判断我国部分产业转移到东南亚存在合理性,从行业端来看,由于产业聚集效应的形成,电气设备、计算机光学用品、化学化工等行业也具有向东南亚转移的动机。 以下为正文的内容: 一、RCEP的关税减让成果 历经8年、31轮正式谈判,RCEP成为东亚经济一体化最重要的一项成果,近年来经济全球化和自由贸易受到单边主义、逆全球化的严峻挑战,区域贸易成为全球各大经济体的一致选择。据统计,2019年RCEP的15个成员国总人口达22.7亿,GDP达26万亿美元,出口总额达5.2万亿美元,均占全球总量约30%,是目前全球体量最大的自贸区。我国与RCEP成员国贸易约占我国贸易总额的30%,来自RCEP成员的实际直接投资占我实际吸引外资总额比重超过10%,协议的签订将为我国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提供强大动力。 此前RCEP成员国之前已构建了多对自由贸易伙伴关系,RCEP将如何超越其他多边自由贸易协定,带来更大的增量效果?首先,通过矩阵的形式对RCEP参与国之间的自由贸易协定(FTA)进行展示,整体来看,RCEP成员国在协议签订之前早已形成了自由贸易网络,本次协议最突出的特点是间接达成了中国、日本、韩国的自由贸易协议,从而达成了“东亚闭环”。其次,日本在FTA的步调上一直落后于韩国,在RCEP协议中,日本对中国条款仍然很保守,而对ASEAN、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的待遇明显超过中国。即便如此,日本作为我国在RCEP成员国中最大的贸易对象,在此之前只有日本还没有和中国签署过自由贸易协定,关税的下调将直接对中日进出口贸易产生促进作用。 我们从RCEP对各经济体间关税的变化来理解其对贸易的影响。根据WTO统计,过去柬埔寨对货物贸易采取的平均关税税率超过10%,中国、泰国、越南分别为9.8%、9.6%和9.5%。这意味着关税壁垒的削减仍是新兴经济体构建自由贸易网络的重要领域。就具体产品而言,泰国、越南、中国、柬埔寨等国采取的农产品平均关税税率均超过了15%,明显高于其他国家;在非农产品领域,柬埔寨平均关税税率相对较高,其次是中国和印度尼西亚;而在贸易自由化方面,新加坡、文莱两国的零关税占比显著高于其他国家。 RCEP的降税模式包括“协定生效立即降为零”、“部分降税”、“例外产品”等,各成员国以“协定生效立即降为零”和“10年内降为零”为主,在“加速关税承诺”条款中,RCEP允许两个或两个以上缔约方基于共识加速降税。整体而言,协定成员将总体渐进实现90%以上税目的零关税。为理解RCEP成员国对我国出口商品采取的关税政策变化,根据HS分类的20个行业,我们抽样选取关税目录中某一个商品作为代表,并通过B/A(before/after)对比来观察RCEP协议之前和签订之后将会发生的变化,签订协议之后的税率我们选取第10年的承诺税率。整体来看,RCEP协议的签订将带来明显的关税下降,澳大利亚、柬埔寨、印度尼西亚、韩国、新西兰、老挝、菲律宾、老挝、缅甸等国家承诺10年之后相关行业的关税将出现不同程度的下降。而根据蒋葳(2020)的测算,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签署自贸协定将会给各国或地区带来积极的影响,在关税降低50%之后,中国的GDP增加了0.044%。我们认为此次RCEP零关税目标的设定,将对我国经济增长和经济产业结构带来机会。具体到产业层面,预计当下我国具有比较优势的纺织原料、机电等行业将获得更直接的利好,而长期来看,随着我国产业升级转型,运输设备、仪器仪表具有较大发展潜力。 RCEP成员国中经济体量差异巨大,劳动力、资源、资本等生产要素直接约束各国经济增长和市场潜力,因而我国对RCEP成员国的出口未来大概率会保持“强者恒强,弱者恒弱“的局面。我国对RCEP成员国整体呈贸易逆差,进口依赖度高于出口依赖度,凸显了不同的资源禀赋和产业分工。2019年对日本、韩国、越南、新加坡、马来西亚等五国的出口占比接近对RCEP成员国出口的70%,分别为1432亿美元、1110亿美元、980亿美元、550亿美元和525亿美元。从韩国、日本、澳大利亚、马来西亚、越南等五国进口占RCEP成员国进口的80%左右,分别为1735亿美元、1715亿美元、1196亿美元、716亿美元和640亿美元。我国与韩国、日本、澳大利亚、新西兰、马来西亚之间呈现贸易逆差。 我国与RCEP成员国的重点产业贸易差额实际反映了国际产业分工和经济体之间出口竞争力,根据RCEP的降税条款,将有利于我国在顺差行业优势扩大、逆差行业劣势亦扩大。从行业来看,我国在纺织制品、机电制品等领域具有相对竞争力,2019年顺差额分别为508亿美元和74亿美元。而矿产品、贱金属、化工制品、塑料制品、光学医疗器械、运输设备等领域都是贸易逆差,尤其是矿产品逆差超过1200亿美元,其次贱金属逆差为600亿美元。 总的来看,调降关税将对RCEP成员国之间的进出口贸易带来促进作用,其主要的逻辑有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对于国内产能有限或生产水平不高的产品,进口具有比较优势国家的产品将进一步成为替代选择,虽然这将带来国内同类产品的竞争;二是对于国内具有比较优势的产品,剔除它国税收壁垒将更利于出口端的表现;三是对于国内不能生产的材料(如特殊零部件)或急需品的进口,关税的下降将利于满足国内生产和生活需要;四是全球范围来看,单边主义、非税收壁垒等因素造成全球贸易发展步履维艰,RCEP的出现有利于提振全球经贸信心,树立自由贸易的标杆。 关税对产业端的影响主要取决于RCEP成员国进出口关税下调周期和幅度以及各成员国设立的一定限制条款。RCEP成员国各自设立关税承诺表,从当前税率降至0%的周期是0-20年不等。此外,成员国设有限制条款,比如日本,部分关税仅适用于ASEAN、澳大利亚、新西兰,因此短期来看,关税因素对产业的影响并不会显著体现。长期而言,对我国而言,当下具有比较优势的纺织原料、机电等行业还是会获得更直接的利好,运输设备、仪器仪表也将有较大发展潜力,而矿产品、贱金属、化工等行业将带来其他成员国的竞争。 二、RCEP对产业链重构的影响 当前RCEP成员国之间已形成较完善的机电产品产业链,由于各国已形成上下游的比较优势,协议的签订会进一步加速技术、服务、资本等要素流动,使得比较优势进一步放大。我国的出口优势主要得益于两方面,一是在电子产业链全球化的背景下,作为全球制造中心,我国发挥“中转站”的功能,二是随着我国在营商环境上的投入,生产效率已经逐渐替代了传统的劳动力优势。从出口产品来看,我国对RCEP前五大出口国的出口主要集中在机电制品,包括电机、电气、音像设备及其零附件、机械器具及零件等,其次是纺织制品、贱金属和化工制品等。 而RCEP其他成员国的比较优势又如何呢?从我国主要进口国来源来看,韩国、日本、澳大利亚、马来西亚、越南等五国的进口产品差异显著,韩国、日本在机电制品领域占有强势地位,其次马来西亚和越南也成为电子行业跨国公司偏爱的布局地点。而澳大利亚主要的优势则是矿产品,2019年我国从澳大利亚矿产品进口占从澳总进口的70%左右。 从产业链转移的角度来看,我们认为最有可能发生转移的目的地是东盟,其原因主要有三方面,一是RCEP下关税降低的政策将极大促进生产要素流动,东盟在劳动力、土地等资源上存在比较优势,会对劳动密集型产业存在较大吸引力;二是,RCEP关于投资准入的条款涉及投资促进、投资保护、投资便利化与自由化等四方面,极大便利跨国投资的发生;三是,我国过剩产能和“借道出口”的产业近几年已有迁往东南亚趋势,易形成产业聚集效应。 2019年受中美贸易战影响,东盟替代美国成为我国第二大贸易伙伴。数据显示,我国与东盟进出口额达6420亿美元,同比增长8.6%,占总贸易额的14.05%。中国与东盟贸易额排前三位的经济体是越南、马来西亚和泰国;而增速前三位经济体是柬埔寨(增长 27.7%)、缅甸(增长 22.8%)、马来西亚(增长 14.2%)。投资方面,从我国对各国的直接投资流量显示,近10年来我国对印度尼西亚的直接投资稳步上升,2018年投资额超过18亿美元,累计投资达121亿美元。近5年对马来西亚直接投资快速增长, 2018年投资约17亿美元,累计投资超74亿美元,对老挝、越南、泰国等国的投资也增长明显,累计投资额分别为72亿美元、66亿美元、58亿美元。 从2005年到2019年,东盟吸引外商投资的原因已逐步发生变化,2005年东盟主要是凭借廉价的生产要素和相对宽松的投资限制吸引外商投资,而到2019年,部分产业链的完善及自由贸易的市场环境发挥更多吸引力,而RCEP的签订极大程度上将进一步放大东盟的优势。以泰国为例, 2005年外商主要投资行业为机动车辆、电气设备、化学品和化工产品、橡胶和塑料制品、计算机电子及光学产品等行业,投资额分别为1109.5百万美元、709百万美元、411.8百万美元、314.1百万美元。而到2019年,外商投资主要集中在电气设备、计算机电子及光学产品、化学品和化工产品、食品饮料、其他机械设备等行业,投资额分别为1194.9百万美元、920.5百万美元、757.5百万美元、366.5百万美元。 总的来看,关税降低并不足以直接导致产业发生转移,因为影响产业转移的因素众多,包括成本、营商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生产效率等。但RCEP是一个全面的区域自贸协定,包括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等一揽子措施,这些措施极有可能在产业转移中发挥更大的推动力,尤其是投资准入条款相关规定,会进一步凸显出东盟的比较优势。 根据对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泰国、越南和老挝的贸易、直接投资等数据以及结合东盟各国人口结构、城市化、人均GDP等指标,可以判断我国部分产业转移到东南亚存在合理性,第一,除新加坡、文莱等国人均GDP相对较高外,老挝、越南和印度尼西亚的人均GDP仍然较为落后,经济发展水平较低,劳动力成本也较低,从0-14人口和粗出生率来看,老挝、印尼、越南仍然具有较大的人口红利;第二,城市人口比重来看,老挝、越南城市化程度低,其土地、资源的成本也会相对较低;第三,对“借道”东南亚出口的国内企业而言,随着美国和东南亚各国的监管升级,转运操作不断减少,将不得不面临直接转移的选择。从行业端来看,由于产业聚集效应的形成,电气设备、计算机光学用品、化学化工等行业也具有向东南亚转移的动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