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家不要将太多的精力放在关系学上,应该更多考虑创业创新 “现在,间接融资的一些局限性和不足已经非常明显。”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首席经济学家贾康日前表示。 12月11日,第四届新时代资本论坛在北京举办。贾康出席会议并发表演讲称,在以新经济推动创新转型升级的现阶段,间接融资的局限性已非常明显,我国应大力发展直接融资,使其更好地支持企业创新。 贾康说,由于历史和现实等种种原因,我国形成了间接融资为主,直接融资占比较低的融资结构。目前,我国间接融资占比仍高达80%。随着经济步入高质量发展,间接融资的不足凸显出来。 贾康认为,要认识到间接融资和直接融资在风险性质方面的不同之处。银行系统吸收的是居民储蓄,不能出任何闪失,因此风险偏好低,必须坚守当铺思维。这也导致银行系统无法很好地支持创新型企业的发展。相反,直接融资如风投、创投、天使投资等由投资人出资设立,以追求更高的利润为目标,因此其风险偏好较高,可忍受企业创新过程中持续的亏损状态。 “要在间接融资里面得到融资的支持,不处理好银行的关系,是难以想象的。”贾康说,企业家不要将太多的精力放在关系学上,应该更多考虑创业创新,而直接金融更适合企业家精神的发挥,促使企业家在自担风险、自负盈亏的情况下,能放开手脚地去试错和创新。 贾康强调,间接融资系统积累的风险容易传导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相比之下,直接融资系统积累的风险即使可能出现较为剧烈的震荡,但相对容易控制,不会引起系统性金融风险。 “真正金融生态的发展,要把间接融资、直接融资更好地形成无缝连接的供给体系。”贾康说,逐步提高直接金融的比重,是中国金融业发展的基本方向。给直接金融更多的试错空间和创新余地,是中国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配套的改革内容。
“眼看他起朱楼,眼看他宴宾客,眼看他楼塌了……”如今用来形容国内的P2P网贷显得再合适不过。2007年,国内第一家P2P网贷公司正式诞生;2012年,整个行业迎来了爆发式快速增长;2016年,监管大幕正式拉开。前后十余年的时间,国内的P2P网贷经历了从高光到崩塌的全过程。今年4月下旬,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与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联合召开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会议认为,虽然互联网金融和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很大成绩,但也要看到,现阶段的形势仍然十分复杂,尚有一些问题未根本解决。例如,在营机构“三降”工作进展缓慢,后续处置困难很大;停业机构存量风险仍处高位,“退而不清”、“退而难清”问题突出,风险化解可能需要较长时间。记者注意到,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代表委员们涉及到互联网金融的话题讨论并不多,但是,P2P网贷存量风险居高不下的事实却不容忽视,客观上要求各个金融监管部门做好协同配合,积极主动参与化解风险,切实保障出借人的合法权益。在这期间,第十一届、第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前财政部财科所所长贾康在社交媒体上先后转发的三条关于呼吁对P2P网贷风险加强整治的文字,便引来了网友大量的点赞留言。对此,《华夏时报》记者对贾康进行了专访,相信反思P2P网贷发展由盛转衰的过程对于完善中国金融治理体系具有重要参考价值。P2P网贷经验教训亟待总结P2P网贷作为一种舶来品,自2007年进入中国,一直到2016年才出现专门针对P2P网贷行业的正式监管办法,法律的空窗期一直持续了九年时间。业界认为,这种监管政策的滞后,导致P2P网贷在经历野蛮成长过程后,呈现风险积累和集中爆发的局面。贾康在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指出,P2P网贷最初被视为一种“互联网+”在金融领域的创新,之后又因为具备全民广泛参与、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创业等特点,无形之中往往被舆论界赋予了“普惠金融”的特征。而这个模式现在看起来,已经被证实在中国要非常审慎,简单模仿国外做法行不通。据了解,目前很多地区,包括甘肃、云南、河北、四川、重庆、河南、山东、湖南等八个省市对辖区内P2P网贷平台进行了全面的取缔清退。“初期若完全不允许尝试新机制,包括一开始探索P2P,看起来是控制了风险而没有给出创新的弹性空间,就带来了一种所谓防风险所形成的风险,没有创新发展的第一动力了,那我们的现代化事业的发展无从谈起,所以这其中包含一种辩证的关系。”贾康认为,现在很多地方已经明确宣布不再发展P2P了,避免出现新的麻烦,这在当前阶段有必要,但以后的大方向是P2P在中国完全和永远禁止吗?这话也不能说得那么极端。因此,在进一步谈到监管的问题时,贾康认为,最初对于一个创新的事物,监管部门允许存有试错的空间,在大家普遍不知道它具体怎样的情况下,作为监管部门也不知道怎样定规矩,所以不能因为它有风险就完全不允许进行尝试。“监管体系的创新要坚持于发展创新中规范,于规范中发展创新。”两件事情结合的顺序不能做反,允许试错,要有弹性创新的空间,但一旦发现有问题以后,先得控制风险,就像现在的P2P平台这样明显的问题,既然已经出现了大量爆雷的情况,需要赶快控制局面,赶快做善后,赶快总结经验教训,这是一定要做的。然后,才能讲有了经验基础上的规范,还能怎样探索它,有没有可能得到探索中间的发展。贾康指出,作为跟踪观察金融风险的监管部门,在P2P网贷发展的过程中,应该由粗到细形成监管的办法。如今回过头来说,这些事情应该值得认真总结经验教训。相比于英美等国家,打着普惠金融旗号的P2P网贷在进入中国之后似乎遭遇了“水土不服”的困境。对此,贾康认为,出现这种情况有多方面的原因,首先,国内的市场环境中还处于欺诈行为多发阶段,P2P网贷行业准入门槛低,大量冒出的P2P公司,其诚信水平、专业能力存在不小的缺陷;另外,投资者缺乏风险教育和金融专业知识也是一个方面的原因,P2P网贷所具备的众筹特点,将投资者身份的范围大大扩宽,但在投资者培训这方面,显然没有与P2P的风险机制相搭配。“目前就P2P来说,更多要强调它的风险已经非常明显,一路爆雷到现在已经造成了一定的社会问题,有关部门要尽快总结经验教训,对这个模式要极度审慎,而且还要赶快收拾局面。”贾康认为。相关部门应千方百计化解矛盾在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贾康向记者透露,在通过微博先后转发三条有关P2P网贷的内容过程之中,也有人向其询问他本人对这件事情的态度,但其实自己所转发的信息中已经包含了要说的话,态度也比较明白,即有关部门需要高度重视P2P爆雷问题,尽快安排善后,力求化解矛盾和降低不良影响。“粗算一下,如果实际只有几千万人在P2P平台上出借,其中有很多人可能东挪西借,从自己的家庭成员、亲戚朋友扩展到最后牵扯了几亿人,是有可能的,这是目前国内牵涉范围很广的一件事情。”贾康向记者介绍道。据了解,现在P2P网贷出借人去反映问题往往接触的是平台所在地区的金融办、银证监机构、公安经侦,其中也包括纪检部门。贾康认为,各地有关部门应该有紧迫感,尽快转变局面,积极磋商拿出一个办法,就这个事情尽快化解矛盾,做好善后工作。“目前,首先金融监管部门和金融办应做好密切协调,作为在金融领域发生的事请,这些部门无法置身事外,不能再互相推诿,至少要尽快促使平台管理者与借贷人见面商议,缓解紧张局面,并堵住携款外逃通道,酌情冻结争议款项,如果说已经掌握了平台存在违法犯罪事实的线索,需要转交给经侦,并给予必要的专业信息指导,如果有一些涉及到党员领导干部的问题,有必要的也应联系纪检。”贾康在接受采访时指出。“尽管按照目前的情况解决问题确有难度,但相关部门决不能置之不理,不能以‘踢皮球’的方式再积累和激化矛盾,而应千方百计化解矛盾。”贾康强调。
[摘要]“征收房地产有助于减少房地产市场的炒作,有助于地方税制体系建设,还能优化中国的收入再分配和财产配置的再分配等。”贾康表示,房地产税之所以迟迟不能进入立法程序,因为它牵动的是千家万户。 自5月1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下称《意见》),再提房地产税后。眼下,房地产税再次成为人们热议话题。 《意见》指出,要加快建立现代财税制度,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 “十八届三中全会对房地产税的描述是‘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如今改为‘稳妥推进’,那就意味着房地产税立法在当下不是一件非常紧迫的事情。”5月20日,第十一届、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院长贾康在接受时代周报记者专访时表示。 曾任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的贾康,是业内公认的财税专家,也是力挺征收房地产税的代表之一。 “征收房地产有助于减少房地产市场的炒作,有助于地方税制体系建设,还能优化中国的收入再分配和财产配置的再分配等。”贾康表示,房地产税之所以迟迟不能进入立法程序,因为它牵动的是千家万户。 (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院长贾康) 房地产税有助减少市场炒作 时代周报:《意见》提出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如何看待这一表述? 贾康:十八届三中全会正式首次提出要“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如今改为“稳妥推进”,那就意味着房地产税立法在当下不是一件非常紧迫的事情,也说明内部研讨中对此还存有一定顾虑。但是中央这个文件还是非常明确肯定了这一改革方向,关键就是时机和条件的问题。 时代周报:有哪些前提条件需要满足? 贾康:关键是能够进入立法程序,目前这个步骤还没有实际推出。至于其它条件,就见仁见智了。 时代周报:房地产税讨论多年,为何迟迟进入不了立法程序? 贾康:这个税牵动的是千家万户。比如手上有多套住房的人,之前他们持有这些房子是没有成本的,可以非常从容地考虑如何处理手上这些存量房产。一旦有税,他们就要面临前所未有的税负压力。 再比如没有房子的人,他们一直迫切期待着收入上升之后买一个属于自己的产权房,如果想到要交税,估计也会反对。 时代周报:征收房地产税的目的和作用是什么? 贾康:征收房地产税是多元目的,不是一个目的。 比如它会有助于减少房地产市场的炒作,有一些空置房会进入市场增加供给;有助于地方税制体系建设迈出实质性一步,房地产税未来有可能成为不少地方的主力财源之一;优化中国的收入再分配和财产配置的再分配等。 时代周报:房地产税会对房价产生什么样的影响? 贾康:很多人说房地产税对于房价不起作用,这个认识是不对的。 当大家都觉得真正要推的时候,可能会出现有多套房的人想出手,来规避税负负担这样的现象,这是合乎经济分析的,因为大家都要考虑利益。 但并不是说有这么一个措施出台,房价就应声而落那么简单,房价是多种变量的合力,造成了它的表现。 房地产税税率可“因地制宜” 时代周报:你建议如何征收房地产税? 贾康:如果要征收房地产税,扣除是一定要做的,就是前面一定要有一个免税单位。但未必就能按照人均多少平方米来扣除,因为在家庭成员变化的情况下,会有非常多的麻烦,而且会出现非常尴尬的情况。 我建议可以考虑按照套数,如果简单说扣除第一套房会引发离婚潮。那就单亲家庭扣第一套房,双亲家庭扣前两套房,一般正常情况下的家庭从第三套房开始征这个税。 时代周报:在征收房地产税的同时,如何避免全国“一刀切”? 贾康:通过立法以后,中央可以给出一些弹性空间。比如税率,各地走自己程序,确定到底是什么样的税率。另外一些选项,各地自己走程序决定,这个选项你要哪些不要哪些。另外在执行的时候也不会一刀切,中央对地方是充分授权,分步做。 时代周报:一旦房地产税开征,房地产领域其他税收要怎么调整? 贾康:和房地产相关的税费有十一二种,比如前面的土地开发建设、交易环节,还有后面持有环节的税,这是一个系统。我的建议是借税制改革之机,对房地产相关所有的税费进行优化整合,使其更加合理化。 时代周报:推进房地产税过程中,共有产权住房如何征税?小产权房该如何解决? 贾康:共有产权房可以有一个形式上的税,但是税率为零,那就把它散开了,或者税率非常象征性地一点点,都可以考虑。真正要调的还是市场轨上的商品房。 小产权房需要分类解决,不能一刀切,将所有的都算数,或者所有的都不算数。分类解决一旦说定,利益兑现可以逐步完成。并不一定一次就兑现清楚,但它一定是一劳永逸要把它解决掉,不然矛盾会越积越多。 房产税和房地产税是一回事 时代周报:2011年,上海、重庆便开始试点房产税。房产税和房地产税有区别吗? 贾康:只是名义上不同,其实是一回事。 当时之所以称为房产税,是因为当时认为房地产税立法时间太长,本土的试水可以借助房产税这个名义,在它的相关规定里面有人大授权国务院制定相关的实施细则,那么国务院就同意上海、重庆两地在实施细则这方面,首先把征收范围扩大到住宅,这就是它房产税试点,采取了一种相对便捷的、可以迅速启动的办法。 有人说这里边是不是涉及到一个违法的问题,其实不存在,它是在法律允许框架里做的先行试点。 时代周报:当时为什么选择上海和重庆作为试点?两地在征税对象上有何不同? 贾康:当时中央和地方都反复讨论过,哪些地方愿意做,哪些地方坚决不做。当时这两个地方的领导有他们的战略思维。而且这个试点对于我们现在讨论的房地产税法,有着非常重要的本土经验的支持。 至于说不同,简单来说,上海试点是对增量的征税,即无论之前有多少套房子,不买新的就没事了,只要买新房就会对之前的存量进行加总然后完税;重庆是对增量和花园洋房(独立别墅)的存量征税,存量仅针对最高端的独栋别墅。 时代周报:为何之后没有推广开来? 贾康:曾经想扩大试点范围,但“十八届三中全会”说会加快立法,立法先行就似乎可以不用再扩大试点范围了,然后就等待立法的加快,但加快又不行,所以一直拖到现在。 贾 康 介 绍 第十一届、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现任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院长,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博导。曾长期担任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是北京、上海、福建、安徽、甘肃、广西、西藏等地方政府特聘专家、顾问或咨询委员,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国家行政学院、南开大学、武汉大学、厦门大学等多所高校特聘教授。1988年曾入选亨氏基金项目,到美国匹兹堡大学做访问学者一年。1995年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1997年被评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高层次学术带头人。多次受党和国家领导同志之邀座谈经济工作。担任2010年1月8日中央政治局第十八次集体学习“财税体制改革”专题讲解人之一。孙冶方经济学奖、黄达—蒙代尔经济学奖和中国软科学大奖获得者。国家“十一五”、“十二五”、“十三五”规划专家委员会委员、国家发改委PPP专家库专家委员会成员。2013年,主编《新供给:经济学理论的中国创新》,发起成立“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和“新供给经济学50人论坛”(任首任院长、首任秘书长,第二届理事会期间任首席经济学家),2015年-2016年与苏京春合著出版《新供给经济学》、《供给侧改革:新供给简明读本》以及《中国的坎:如何跨越“中等收入陷阱”(获评中国图书评论学会和央视的“2016年度中国好书”)》,2016年出版的《供给侧改革十讲》被中组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和国家图书馆评为全国精品教材。2017年后又撰写出版《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理论模型与实践路径》、《供给侧改革主线上的未来财税》、《财政学通论》等多部专著。根据《中国社会科学评估》公布的2006~2015年我国哲学科学6268种学术期刊700余万篇文献的大统计分析,贾康先生的发文量(398篇),总被引频次(4231次)和总下载频次(204115次)均列第一位,综合指数3429,遥居第一,是经济学核心作者中的代表性学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