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初步建立 记者21日从生态环境部获悉:继重庆、浙江、上海之后,江苏、四川、安徽和湖南于近日相继发布“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这些省(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初步建立。 “三线一单”是指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以及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2017年10月,长江经济带11省(市)和青海省试点开展“三线一单”工作以来,生态环境部加强顶层设计、统筹调度和对口帮扶,制定发布了一系列技术规范和管理文件,指导“三线一单”的编制论证和发布等环节,组织各省(市)加快推进“三线一单”工作。 第一梯队试点省(市)结合本地区特点,建立了不同特点的分区管控体系,在“三线一单”编制方面进行了探索,积累了经验,也为后续成果应用及其他19省(区、市)和兵团工作提供了借鉴,奠定了基础。 比如,江苏省提出建立省域、重点区域(流域)、市域及各类环境管控单元的“1+4+13+N”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四川省在全省总体生态环境管控要求的基础上,根据五大经济区的区域特征、发展定位和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明确各区域差别化的总体生态环境管控要求;安徽省将全省划分为1002个环境管控单元,建立了“1+5+16+N”的四级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生态环境部环评司有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将进一步强化对长江经济带及青海省“三线一单”工作的指导调度,密切跟踪已发布省份的“三线一单”落地应用情况,及时总结推广一些好的经验做法,协调推动第一梯队余下的5省尽快发布“三线一单”,继续加强与相关部门顶层沟通协调,充分发挥“包保帮扶”工作机制,力争在年底前完成全国所有省(区、市)的“三线一单”编制和发布工作。
江苏省政府近日印发《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三线一单”是指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以及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方案》明确,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建立覆盖全省的“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 《方案》提出,坚持底线思维、分类管控、统筹实施,落实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到2020年,全省生态环境质量达到总体改善目标。到2025年,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国家考核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比例80%以上。全省PM2.5平均浓度为38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78%以上。 根据《方案》,全省共划定环境管控单元4365个,分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和一般管控单元三类,实施分类管控。《方案》要求,建立完善并落实“1+4+13+N”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包括全省“1”个总体管控要求,长江流域、太湖流域、淮河流域、沿海地区等“4”个重点区域(流域)管控要求,“13”个设区市管控要求,以及全省“N”个(4365个)环境管控单元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着重加强省级及以上产业园区、市县级及以下产业园区环境管理,严格落实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各设区市人民政府是本辖区“三线一单”编制和实施的主体,要落实主体责任,扎实推进“三线一单”的编制、发布和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