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风气的形成是一场持久战,需要向法律要规范、向制度要动力,也需要党政机关和党员干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 把体现中华民族勤俭美德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转化为法律规范,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为全社会确立餐饮消费、食品消费的基本行为准则,有利于更好弘扬新时代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社会风尚 近日,反食品浪费法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以法律形式制止餐饮浪费,迈出了重要一步。 2020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对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加强立法,强化监管,采取有效措施,建立长效机制,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制定反食品浪费法,将近年来实践中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上升为法律规定,明确各相关主体的责任,有利于建立弘扬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社会风尚的长效机制。当前,法律草案初立,尚在审议阶段,但相关报道甫一公布,就引来舆论热议,受到广泛支持。这足以说明,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的社会氛围日趋浓厚,依法制止“舌尖上的浪费”正在成为全社会的共识。 用法治引领节约粮食新风尚,离不开全社会的参与。从法律草案公布的内容看,对餐饮服务提供者来说,应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不得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对消费者来说,造成明显浪费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可以收取处理厨余垃圾的相应费用;对广播电台、电视台、网络音视频服务提供者来说,制作、发布、传播宣扬量大多吃、暴饮暴食等浪费食品的节目或者音视频信息,会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甚至被处以罚款。由此不难看出,无论哪个环节,都要坚持适量、适度、适中原则,减少餐桌上的浪费。 “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2018年发布的《中国城市餐饮食物浪费报告》显示,中国城市餐饮业人均食物浪费量为每人每餐93克,浪费率为11.7%。从现实生活场景看,宴请点餐时为了面子,只管“多多益善”,无视剩下多少;网络直播时为了博取眼球,“大胃王”不惜假吃、催吐……种种助长浪费之风的行为,理应坚决纠治。依法反对食品浪费,就是要促使食品消费回归理性消费的正途;依法监管食品浪费,就是要给肆意浪费行为戴上“金箍”。从长远看,法治将为涵养节俭品质、塑造朴素美德提供助力。 好风气的形成是一场持久战,需要向法律要规范、向制度要动力,也需要党政机关和党员干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早在201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为全社会狠刹奢侈浪费之风树立了标杆。近年来,各地各部门严格公务活动用餐管理,推进单位食堂节俭用餐,“舌尖上的浪费”现象有所改观,特别是以前群众反映强烈的公款餐饮浪费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反食品浪费法草案规定,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应当细化完善公务接待、会议、培训等公务活动用餐规范,加强管理;公务活动用餐应当推行标准化饮食,科学合理安排用餐数量和形式。广大党员干部理应走在前、作表率,贯彻落实好各项制度规定,为推动全社会节约粮食和资源作出应有贡献。 风俗者,天下之大事也。把体现中华民族勤俭美德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转化为法律规范,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为全社会确立餐饮消费、食品消费的基本行为准则,有利于更好弘扬新时代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社会风尚。以此次立法为契机,引领带动全社会构建节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必能让我国粮食安全更有保障,让经济社会发展更高质量、更可持续。
反食品浪费法是对粮食的深层保护 反食品浪费法草案22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草案共32条,分别对定义、反食品浪费的原则和要求、政府及其部门职责、各类主体责任、监管措施、法律责任等作了规定。 按照草案,反食品浪费法所称食品浪费,是指对可安全食用或者饮用的食品未能按照其功能目的利用。也就是说,按照食品本身的功能,是完全可以利用的,只是食品消费者不按规定使用,导致食品出现浪费。因此,需要按照法律规定处理,情节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显然,这是依据我国在食品浪费方面出现的问题,从法律层面来解决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一项重要决策。要知道,虽然从粮食安全的角度来看,我国尚不存在粮食安全方面的问题,即便遇到一些特殊情况,也能比较好的应对。但是,决不是说粮食安全方面可以高枕无忧,可以随意浪费。退一步讲,就算我国粮食无忧,按照目前全球尚有相当一部分人没有解决吃饭问题,从大国责任心的角度,也不应当存在严重浪费粮食的问题,应当最大限度地节约粮食、节约食品,减少浪费。 制定和出台反食品浪费法,毫无疑问就是顺应发展潮流,最大限度地节约食品、提高食品的利用效率、减少食品的浪费,从而达到节约粮食、增强粮食安全性的目的。 事实也是,如果单纯把节约粮食与餐桌结合起来,可能是远远不够的。因为,所有可以安全食用的食品和饮品,都与粮食有着密切关系,浪费这些食品、饮品,就是浪费粮食。恰恰是,通过“光盘行动”等,“明面”上的浪费得到有效遏制了,“暗面”上的浪费却并没有得到有效遏制。特别是与粮食有关的饮品,浪费现象依然随处可见。别的不说,在喝酒方面,就存在着严重浪费现象。一次聚会下来,倒在外面的酒、洒掉的洒、被狂喝之后吐掉的酒,不计其数。说到底,也是对粮食的浪费。 饭店等公共消费地带的食品浪费现象越来越少了,家庭中的浪费现象却仍然十分严重。特别是经济条件相对较好的家庭,经常出现浪费食品的问题,有的还十分严重。如果没有有效的约束手段,也会成为食品浪费的重要通道。能否从立法的角度,将这些可能存在的、又最容易被忽视的浪费行为控制住,对减少食品浪费至关重要。 很显然,要真正形成爱惜食品、爱惜粮食、爱惜劳动的良好习惯,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从政府层面来看,不仅要做好反食品浪费的宣传工作,加大反食品浪费的工作力度,从而让社会各方面都能知道反食品浪费的重要性,而且要带头做好反食品浪费工作,对每一位政府公务人员提出这方面的要求。一旦发现浪费现象,要严厉惩罚和严肃处理。 从监管部门来看,面对食品方面可能出现的浪费问题,除严格执行反食品浪费法外,还要围绕法律制定相关的配套政策与措施,能够更具体、更精细地遏制食品浪费。尤其是对违法行为的处罚方面,要有明确而具体的惩罚措施,以便于在发现问题时,能够依法处理,不需要有那么多的顾虑和压力。 对市场主体来说,要依据法律规定,制定本场所的反食品浪费办法与措施,如饭店对顾客就应当时刻做出减少浪费的要求,提醒顾客不为了面子好看,造成食品的大量浪费。必要时,面对有些顾客明显存在数量过多,可以主动为顾客减掉一些食品。对剩下的食品,要求顾客必须打包。再如一些出售小食品的店铺,也要及时提醒顾客,注意数量合适,不要多多益善,即使不花自己的钱,也要注意节约,不要造成浪费等。又如学校、幼儿园,如果能够在教育好孩子如何爱护食品、减少浪费的同时,把他们养成的良好习惯传递给家人,也是非常重要的。如果市场主体都动起来了,对居民消费来说,也就能形成一定约束。 对广大居民来讲,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升,对食品消费的要求也在提升,出现浪费的概率增大。因此,如何依据法律所规定的内容去做好食品的节约工作,对每一位居民都是非常重要的。节约型社会,节约粮食、节约食品、减少浪费,是每位居民都能做到的,也是必须做到的。如果连这一点都做不到,就可以认为是不合格的居民。因此,必须主动做反食品浪费的示范和标兵。 总之,只要全社会行动起来,共同反食品浪费,共同爱惜粮食和爱护食品,那在食品方面就一定能够形成良好的节约局面。 谭浩俊
反食品浪费立法在路上。12月22日,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召开的第一次全体会上,反食品浪费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首次提请会议审议。草案共32条,分别对食品、食品浪费定义、反食品浪费的原则和要求、政府及其部门职责、各类主体责任、监管措施、法律责任等作出规定。此次草案定义了食品浪费行为,据此规定了食品供需双方应承担的相关法律义务,并为“大胃王吃播”等网络视频提供者标定了处罚的相关细则。食品供需双方加强引导约束餐饮业是我国食品浪费的产业“大户”。2018年,世界自然基金会与中科院地理资源所发布的《中国城市餐饮食物浪费报告》显示,我国城市餐饮业仅餐桌食物浪费量就达1700万至1800万吨,相当于3000万至5000万人一年的食物量。为从源头减少食品浪费行为发生,草案对“食品”及“食品浪费”定义均作出明确。按照草案规定,本法所称食品包括各种供人食用或者饮用的食物。食品浪费,则指对可安全食用或者饮用的食品未能按照其功能目的利用。此次草案提出了食品供需双方应承担的法律义务。例如,针对餐饮服务提供者,草案规定应当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应提供小份餐等不同规格选择,不得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等。其中,当餐饮服务提供者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造成明显浪费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商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食品、餐饮行业应加强行业自律,依法制定、实施反食品浪费等相关团体标准和行业自律规范。而对于消费者,此次草案也结合垃圾分类行动提出,餐饮服务提供者可以对造成明显浪费的消费者收取处理厨余垃圾的相应费用。实际上,早在草案发布前,地方法律已就食品浪费做出相关约束。例如,继今年5月《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落地后,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决定》,明确餐饮经营者、单位集体食堂在制止餐饮浪费、践行“光盘行动”中应采取设置提示标识等具体措施。南京农业大学规划院上海分院院长孙文华指出,反食品浪费法使得节约粮食从道德倡议有法可依,但由于用餐场所分散,执法难度较大,需要借助社会的力量共同遵守。餐饮场所容易形成浪费,因此除立法外,还可通过社会引导,推广餐饮“预订”业务,减少餐饮单位食材采购量的不确定而引起食物浪费;通过各单位加大“光盘行动”的宣传,强化人们对食物消费的定量意识;同时,加强食物教育,通过食物课程、营养教育等走入学校。“大胃王吃播”可被处10万元以下罚金近年来,随着“大胃王吃播”视频在国内走红,单条视频创百万浏览量的记录屡见不鲜。但流量红利时代,视频主播弄虚作假、浪费粮食的相关消息也在网站、报端不胫而走。8月12日,微博话题“大胃王吃播被批浪费严重”引发网友热议。随后,抖音、快手等平台相关负责人公开对媒体表示,已关注网络舆情,一旦发现用户创作中有暴饮暴食,以假吃、催吐、宣扬量大多吃等方式博眼球的行为,将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删除作品、关停直播、封禁账号等处罚。今年9月,据国家网信办数据显示,单月处置违规“吃播”账号数量达1.36万个。此次草案就前述情形同步规定,广播电台、电视台、网络音视频服务提供者制作、发布、传播宣扬量大多吃、暴饮暴食等浪费食品的节目或者音视频信息的,由广播电视主管部门、网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责令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法律责任。“降低粮食损耗,杜绝餐饮浪费,除了正面宣传外,对于屡教不改和造成严重浪费的行为,给予合法的训诫和惩罚是必要的。执法者应及时受理举报,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对造成粮食及餐饮浪费的行为给予相应处罚。”此前,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召开专题调研专家座谈会上,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李国祥表示。粮食安全保障法被列入2021年立法计划“制定粮食安全保障法已列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也列入明年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由国务院提请审议。有关方面正在抓紧起草,有关粮食生产加工、储备流通等环节的节粮减损将在该法中作出具体规定。”在日前召开的记者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岳仲明透露。据统计,世界76.33亿人口中仍有8.2亿面临饥饿,国人每年在餐桌上浪费的粮食价值高达2000亿元,被倒掉的食物相当于2亿多人一年的口粮。根据联合国粮农组织会同其他国际组织联合发布的《全球粮食危机报告》显示,截至2019年末,全球55个国家和地区有逾1.35亿人处于重度粮食不安全状况。前述报告预警,今年全球面临严重粮食危机的人口可能增至2.65亿人。12月16日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了2021年要抓好的“八大任务”,“解决好种子和耕地问题”被列入其中之一。近期,中央连续出台相关政策措施保障我国粮食安全。例如,11月17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提出采取有力措施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牢牢守住国家粮食安全的生命线;12月3日,《粮食储备安全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针对粮食储备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将加大违法行为的处置力度。“粮食是国家安全的重要保障。”孙文华指出,“十四五”时期,在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背景下,我国在粮食生产方面仍不能放松,粮食安全问题不用担忧了,但在其他国家疫情尚未平稳控制的情况下,我国仍要抓住粮食生产的主动性,把饭碗牢牢端在手里。北京商报记者 陶凤 刘瀚琳
反食品浪费立法在路上。12月22日,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召开的第一次全体会上,反食品浪费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首次提请会议审议。草案共32条,分别对食品、食品浪费定义、反食品浪费的原则和要求、政府及其部门职责、各类主体责任、监管措施、法律责任等作出规定。此次草案定义了食品浪费行为,据此规定了食品供需双方应承担的相关法律义务,并为“大胃王吃播”等网络视频提供者标定了处罚的相关细则。 餐饮业是我国食品浪费的产业“大户”。为从源头减少食品浪费行为发生,草案对“食品”及“食品浪费”定义均作出明确。按照草案规定,本法所称食品包括各种供人食用或者饮用的食物。食品浪费,则指对可安全食用或者饮用的食品未能按照其功能目的利用。 此次草案提出了食品供需双方应承担的法律义务。例如,针对餐饮服务提供者,草案规定应当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应提供小份餐等不同规格选择,不得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等。 当餐饮服务提供者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造成明显浪费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商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食品、餐饮行业应加强行业自律,依法制定、实施反食品浪费等相关团体标准和行业自律规范。 而对于消费者,此次草案也结合垃圾分类行动提出,餐饮服务提供者可以对造成明显浪费的消费者收取处理厨余垃圾的相应费用。 南京农业大学规划院上海分院院长孙文华指出,反食品浪费法使得节约粮食从道德倡议有法可依,但由于用餐的场所分散,执法难度较大,需要借助社会的力量共同遵守。餐饮场所容易形成浪费,因此除立法外,还可通过社会引导,推广餐饮“预订”业务,减少餐饮单位食材采购量的不确定而引起食物浪费;通过各单位加大“光盘行动”的宣传,强化人们对食物消费的定量意识;同时,加强食物教育,通过食物课程、营养教育等走入学校。 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大胃王吃播”视频屡见不鲜,但视频主播弄虚作假、浪费粮食的相关消息也在网站、报端不胫而走。对此,草案就同步规定,广播电台、电视台、网络音视频服务提供者制作、发布、传播宣扬量大多吃、暴饮暴食等浪费食品的节目或者音视频信息的,由广播电视主管部门、网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责令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降低粮食损耗,杜绝餐饮浪费,除了正面宣传外,对于屡教不改和造成严重浪费的行为,给予合法的训诫和惩罚是必要的。执法者应及时受理举报,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对造成粮食及餐饮浪费的行为给予相应处罚。”此前,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召开专题调研专家座谈会上,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李国祥表示。 值得注意的是,在日前召开的记者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岳仲明透露,制定粮食安全保障法已列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也列入明年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由国务院提请审议。有关方面正在抓紧起草,有关粮食生产加工、储备流通等环节的节粮减损将在该法中作出具体规定。 “粮食是国家安全的重要保障。”孙文华指出,“十四五”时期,在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背景下,我国在粮食生产方面仍不能放松,粮食安全问题不用担忧了,但在其他国家疫情尚未平稳控制的情况下,我国仍要抓住粮食生产的主动性,把饭碗牢牢端在手里。
点了一桌菜,剩下一大半,结果全扔了。食客们请注意,今后下馆子点餐不要太任性!22日,反食品浪费法草案首次亮相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草案明确,餐饮服务提供者可以对造成明显浪费的消费者收取处理厨余垃圾的相应费用。草案还规定,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应提供小份餐等不同规格选择,不得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等。
本报北京10月12日电 (记者沈童睿)10月12日上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举行记者会,介绍了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立法工作进展情况以及即将召开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拟审议的法律案等。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臧铁伟说,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止餐饮浪费行为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成立立法工作专班,加快推进专项立法,认真开展相关立法研究,系统梳理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国外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为立法工作提供依据和借鉴参考;此外还积极开展立法调研,召开座谈会听取中央有关部门单位、全国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行业协会、企业对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立法的意见建议,书面征求9个基层立法联系点意见;着手起草法律草案,并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做好与粮食安全保障法草案的衔接。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还加强工作沟通联系,与中央有关部门单位共同研究做好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立法工作。加强对地方立法工作的联系和指导,在工作层面同拟开展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地方立法的地方人大保持密切沟通交流。 臧铁伟说,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立法工作正抓紧进行,对于浪费标准、法律执行等具体问题,立法工作专班都在认真研究中。立法工作机构将在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把相关规范制定完善好,并推动相关法律尽快出台,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在全社会营造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的氛围提供法治保障。 《 人民日报 》( 2020年10月13日 06 版)
29日,国务院食品安全办联合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联合举办“提升餐饮质量 制止餐饮浪费”主题活动。 国务院食品安全办主任,市场监管总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工表示,将积极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督促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网络第三方平台管理责任。餐饮企业要落实主体责任,把提升餐饮质量、制止餐饮浪费融入食材采购、储存管理、加工制作、消费服务、外卖配送全过程,积极推行菜单标注菜量。要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将保障餐饮质量安全、反对餐饮浪费纳入示范餐厅等创建活动。要倡导理性文明消费,科学点餐、理性消费、文明用餐,自觉践行“光盘行动”。要弘扬良好社会风尚,大力宣传诚信守法食品生产经营者,曝光餐饮浪费不良行为。 活动还发布了《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和《餐饮服务量化分级评定规范》,食品安全联盟企业发起“为了生存的环境更美好——从我做起 厉行节约 拒绝浪费”倡议。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李学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