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41号 近日,我所收到浙江江铜富冶和鼎铜业有限公司报送的相关申请材料。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有色金属交割商品注册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经我所实地注册检查和抽样化验,该公司生产的“金凤”牌阴极铜(二期)符合我所阴极铜期货合约中规定的各项要求。经研究决定: 一、同意浙江江铜富冶和鼎铜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金凤”牌阴极铜(二期)在我所注册,注册产能13.5万吨,执行标准价; 二、同意浙江江铜富冶和鼎铜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金凤”牌阴极铜一期产品标识与二期统一,使用原一期产品标识的产品可继续生成标准仓单; 三、自公告之日起,上述产品可用于我所阴极铜期货合约的履约交割。 产品相关说明如下: 注册企业:浙江江铜富冶和鼎铜业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新登工业功能区大建路2号 产品名称:A级铜 注册商标:金凤 产品标识:(如图) (一期、二期统一标识) (原一期标识) 外形尺寸: 约1050*1020*14毫米 块 重: 约156公斤 捆 重: 约2500 公斤 每交割单位(25吨):约10捆组成 包装材料:0.9×32mm钢带,四根钢带“井”字型包装。 执行标准:合约规定要求 特此公告。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20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