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泰艾普8月27日晚间发布公告,对此前深交所下发的关注函予以回复。回复函中,此前在二级市场大局抢筹的北京硕晟及其一致行动人李丽萍(下统称“北京硕晟”),在阐述举牌目的时仅表示出于“长期投资的目的”,并未回应市场关切的控制权争夺诉求。 回溯此前公告,8月6日,北京硕晟宣布举牌恒泰艾普。恒泰艾普现任大股东银川中能决定通过修改公司章程来应对。8月7日,恒泰艾普发布公告称,决定临时股东大会,对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进行审议,从而提高提名董事、监事候选人的股东要求。 为了获得更多股份从而阻止公司章程修改,北京硕晟在举牌后持续买入恒泰艾普股份,非但没有按照规则停止交易而信息披露,反而一口气将持股比例提升至10%以上。 这一违规行为很快被认定为“超比例增持部分不享有表决权”,出席上述股东大会的律师认为,北京硕晟在持股比例达到5%时,未立即停止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而在当日增持,违反相关法规。因此,北京硕晟在买入超过公司已发行的有表决权股份达到5%后的股份在买入后的36个月内均不得行使表决权,即北京硕晟及其一致行动人仅对持有的公司3560.57万股股票具有表决权,对剩余的3578.56万股股票不具有表决权。 在外界看来,北京硕晟显然是为了恒泰艾普控制权而来。根据此前公告,北京硕晟的执行董事、经理王某斐曾在举牌前拜访公司,表露出拟通过支付定金参与股权收购、后续将上市公司控股权倒手转卖给地方国资的计划,并提出以签订A、B两版不同价格合同的方式签署相关文件;同时表示对公司的部分子公司和实体产业有浓厚的兴趣,希望在上市公司层面将公司部分优质子公司以低价出售给其指定的相关方。然而在银川中能拒绝了其受让股份的要求后,北京硕晟选择在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前大举买入,可谓来势汹汹。 可在回复深交所问询函时,北京硕晟却仅表示看好公司,其称,本着长期投资的目的,助力恒泰艾普实现长远发展,以期与广大股东共同获得经营红利,未来12个月内,择机以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的方式增持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 然而,该表述并没有透露核心信息——对于是否谋求实际控制权等市场关切问题,北京硕晟未给出明确态度。同时,北京硕晟还选择不填写股东调查表,不披露其是否有其他关联股东。 不过,北京硕晟的“模糊”表态已不重要。恒泰艾普表示,由于北京硕晟违规在前,其拥有表决权的股份比例在未来36个月内仅为5%,因此公司目前不存在控制权变更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