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的最后一天,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下称“财付通”)收到央行开出的巨额罚单,金额达800多万元。 12月31日,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深人银罚〔2020〕39号)显示,财付通存在“八宗罪”。 违法行为包括,未按真实交易场景、准确标识并完整发送、保存交易信息,确保交易信息真实、完整、可追溯和在支付全流程中的一致性;为非法交易、虚假交易提供支付服务,发现客户疑似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行为未按规定采取有效措施;违反条码支付业务限额管理规定;违规开展支付业务合作;未备案开展条码支付业务;未按规定时间保存交易验证记录;未能如实提供调查材料;未按规定建立并落实资质审核制度。 由于上述原因,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对财付通处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318.37万元,处罚款人民币558.20万元,合计罚没金额为人民币876.57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还显示,财付通风控总监周治明对公司下列违法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未按真实交易场景、准确标识并完整发送、保存交易信息,确保交易信息真实、完整、可追溯和在支付全流程中的一致性;为非法交易、虚假交易提供支付服务,发现客户疑似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行为未按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周治明被处以警告,并罚款人民币55万元。 这并不是2020年财付通收到的首张罚单。早在2020年2月,财付通就因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照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两项原因,被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罚款人民币40万元。 公开信息显示,财付通由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和深圳市世纪凯旋科技有限公司共同持股,其中,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95%,为公司大股东。
2020年年底,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公布了年底一批共四则行政处罚决定。而腾讯旗下相关平台深圳市腾付通电子支付科技有限公司、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下称“财付通”)分别被处罚金也备受业内关注。中国人民银行深圳中心支行开出系列罚单显示,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因多项违规被警告并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 318.37万元,处罚款人民币558.2万元,合计罚没金额人民币876.57万元。其中,财付通涉及违规事项包括:未按真实交易场景、准确标识并完整发送、保存交易信息,确保交易信息真实、完整、可追溯和在支付全流程中的一致性;为非法交易、虚假交易提供支付服务,发现客户疑似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行为未按规定采取有效措施;违反条码支付业务限额管理规定;违规开展支付业务合作;未备案开展条码支付业务;未按规定时间保存交易验证记录;未能如实提供调查材料;未按规定建立并落实资质审核制度。与此同时,财付通风控总监周治明因对公司两项违法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被罚55万,即未按真实交易场景、准确标识并完整发送、保存交易信息,确保交易信息真实、完整、可追溯和在支付全流程中的一致性;为非法交易、虚假交易提供支付服务,发现客户疑似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行为未按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另据公告,时任深圳市腾付通电子支付科技有限公司内控合规部负责人的刘京霖对财付通“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负有直接责任,被罚款人民币18万元。作为微信支付的运营主体,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8月25日,注册资本10亿元,大股东为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95%,深圳市世纪凯旋科技有限公司持股5%。2013年8月,财付通平台联合微信发布微信支付,一年后腾讯以微信以红包为基础集成在微信客户端的支付功能,用户可以通过手机完成快速的支付流程。公司于2011年5月3日获支付牌照,有效期至2021年5月2日,期间获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互联网支付、移动电话支付、银行卡收单等支付业务。而此次罚单也成为了2020年财付通收到的又一张罚单。早在去年2月份,央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就发布一则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公示显示,财付通因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以及未按照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被罚40万元;时任财付通风险控制部可疑交易监测中心副总监的周治明因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罚款人民币2万元。
原标题:腾讯旗下财付通被央行罚149万,因违反支付结算管理等制度 中国人民银行网站近日公布的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深人银罚〔2019〕6号)显示,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付通”)存在违反支付结算管理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相关制度的违法行为,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对其处以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149万元。上述行政处罚的决定日期是今年8月30日。 值得一提的是,这是财付通第二次收到央行的公开罚单。 2017年5月,因未严格落实《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财付通被处以人民币3万元罚款,这也是财付通首次被央行公开处罚。 此外,2019年7月,国家外汇局通报外汇违规典型案件中指出,2015年1月至2017年6月,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未经备案程序为非居民办理跨境外汇支付业务,且未按规定报送异常风险报告等资料,违反《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处以罚款60万元人民币。 资料显示,财付通是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讯”)下属子公司,腾讯持有财付通95%股份。财付通于2011年5月3日获得人民银行颁发《支付业务许可证》,业务类型为互联网支付、移动电话支付和银行卡收单。 财付通公司网络支付以微信支付钱包、手机QQ钱包为入口,具体业务类型包括网关支付、快捷支付、余额支付,应用产品包括微信转账、条码支付、理财通等。
腾讯旗下财付通遭央行处罚 支付结算管理违法罚149万 中国经济网北京9月16日讯 中国人民银行网站近日公布的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深人银罚〔2019〕6号)显示,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付通”)存在违反支付结算管理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相关制度的违法行为,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对其处以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149万元。 中国经济网记者查询发现,财付通是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讯”)下属子公司,腾讯持有财付通95%股份。财付通是腾讯于2005年9月正式推出专业在线支付平台,其核心业务是帮助在互联网上进行交易的双方完成支付和收款。致力于为互联网用户和企业提供安全、便捷、专业的在线支付服务。 本次处罚是财付通第二次收到央行的罚单。2017年5月10日,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分行在官网公布对财付通的处罚信息,公示显示,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因未严格落实《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被央行处以3万元罚款。这是央行首次公开披露对财付通的处罚行为。 以下为原文:
违反支付结算等制度被罚,财付通称大部分事项已完成整改 财付通在收到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反馈的问题后,第一时间启动自查。 新京报讯(记者 陈鹏)近日,由于存在违反支付结算管理等相关制度的行为,腾讯旗下的财付通被罚149万元。9月16日,财付通方面向记者表示,财付通在收到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反馈的问题后,第一时间启动自查,制定并落实逐项改进计划,目前大部分事项已完成整改。 据央行官网,9月12日,央行公布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行政处罚公示表(2019年第146期)。该行政处罚公示表显示,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违反支付结算管理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相关制度被警告,并被罚款人民币149万元。作出该行政处罚决定日期为2019年8月30日。 对此,财付通方面9月16日称,财付通在收到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反馈的问题后,第一时间启动自查,制定并落实逐项改进计划,目前大部分事项已完成整改。后续,财付通在人民银行的指导下,将进一步加强合规管理工作,继续为用户提供安全、便捷、优质的支付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