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藏格公告,公司2020年9月10日收到中国证监会通知,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9月10日分别对公司控股股东藏格集团及实际控制人肖永明下发《调查通知书》,藏格集团及肖永明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
*ST藏格9月10日晚公告,公司当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分别对公司控股股东西藏藏格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藏格集团”)及实际控制人肖永明下发的《调查通知书》,藏格集团及肖永明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 今年4月,中国证监会曾在其官网发文表示要“严厉打击上市公司财务造假”,并点名了*ST藏格的财务造假问题。证监会表示,*ST藏格财务造假的特点是手段隐蔽、复杂。经查,藏格股份2017年7月至2018年串通上百家客户,利用大宗商品贸易的特殊性实施造假。 回溯事件,2019年4月,*ST藏格在年报中披露公司大股东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逾21亿元;同月,肖永明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并被出具限制消费令。2019年6月,因涉嫌违规信披,*ST藏格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2019年11月25日晚,*ST藏格公告,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青海监管局下发《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经查明,*ST藏格涉嫌存在的违法事实有:虚増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虚增应收账款和预付账款;未按规定披露其控股股东藏格集团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事项。以上行为导致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2018年半年度报告》《2018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2019年12月3日,证监会针对公司的正式罚单落地。因财务造假、虚增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等问题,*ST藏格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肖永明被采取5年市场禁入措施,并处以90万元罚款。此外,青海证监局决定对该公司处以60万元罚款,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6月8日,韩国三星电子副会长李在镕(中)抵达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准备出庭。 新华社北京9月2日电韩国检方1日宣布,将以涉嫌非法交易、操纵股价和渎职对三星电子副会长李在镕等11人提起诉讼。 首尔中央地方检察厅经济犯罪刑事部当天下午召开记者会,发布对李在镕涉嫌非法继承经营权一案的调查结果,决定起诉包括李在镕、三星未来战略室长崔志成、战略组长金钟重在内的11名三星集团高层管理人员。 检方认定,从2015年三星集团旗下三星物产和第一毛织合并,到后来三星生物制剂公司财务造假等一系列操作,都是为李在镕继承三星经营权创造有利条件。李在镕等人涉嫌在合并过程中进行不正当交易,包括操纵股价、散布虚假信息、收买主要股东、行贿、滥用职权等。 韩联社援引检方的话报道,三星集团一系列非法行为无视投资者利益,最终目的在于为集团继承人谋私利,违背《资本市场法》的立法宗旨,是故意扰乱资本市场秩序的重大犯罪行为。“此案重大,客观证据确凿并深受公众质疑,有必要接受司法判决”。 检方说,对企业有组织的金融犯罪严厉执法,将有助提高资本市场的公平性和透明度。围绕起诉决定,首尔中央地方检察厅与最高检察院大检察厅之间没有异议。 2018年2月5日,韩国三星电子副会长李在镕在位于韩国仪旺市的拘留所外接受记者采访。新华社发(李相浩摄) 李在镕现年52岁,2012年12月出任三星电子副会长,2016年卷入时任韩国总统朴槿惠亲信干政案,2017年遭批捕,2018年2月被首尔高等法院判处2年6个月有期徒刑,缓刑4年。今年5月,检方两次传唤李在镕,问讯旗下公司合并及经营权继承问题。李在镕否认检方所有指控。 6月2日,李在镕方面提出申请,要求举行调查审议委员会会议,由外部专家组评估检方调查及起诉理由是否成立。这一外部评估系统2018年设立,旨在确保检方对大案要案的调查中立公平。6月26日,由14名社会各界人士组成的委员会投票表决,以10比3的结果建议检方终止相关调查、不提起公诉。 检方1日说,审议委员会没有充分提供撤销对李在镕指控的理由和依据。在听取各方意见后,检方决定不采纳委员会建议,追查此案。 在检方宣布起诉决定后,李在镕律师团队发表声明,称公司合并是“合法的商业行为”,检方的“这一调查并非寻找真相,而是从一开始就以起诉三星集团与李在镕为目标”,他们对此深表遗憾且“无法接受”。
据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CNN)报道,当地时间8月25日,由美国民主党人领导的国会众议院外交事务监督和调查小组委员会(House Foreign Affairs Oversight and Investigations Subcommittee)宣布,将对国务卿蓬佩奥在共和党全国代表大会(RNC)上的发言是否违反联邦法律和法规展开调查。 报道称,蓬佩奥在RNC发表讲话的决定招致了一众国务院官员的批评,因为这打破了长期以来美国国务卿避免公开参加党派政治活动的传统。特别是,演讲视频还是蓬佩奥在访问耶路撒冷期间预先录制的,似乎也违反了他自己上个月向对外交官员强调的政治活动指示意见。 23日,一位国务院发言人和知情人士曾为蓬佩奥辩解称,国务卿将以个人身份发表讲话且制作演讲视频不会动用纳税人的钱。 调查小组委员会主席华金·卡斯特罗25日在致信副国务卿斯蒂芬·比根时说:“一位在任国务卿在两党的党派大会上发言是非常不寻常的,而且可能是前所未有的。这似乎也可能是非法的。” 卡斯特罗表示,为了进一步履行宪法赋予的对国务院进行监督的义务,同时确定是否有必要采取司法行动,监督和调查小组委员会计划对此事进行详细的调查。 他要求比根在9月1日前进行一次相关情况的简报会,并就一系列问题提供书面回应。
据美国《华尔街日报》网站报道,当地时间8月24日公开的法庭文件显示,美国纽约州司法部长办公室正在调查美国总统特朗普以及特朗普集团是否存在在财务文件中不当夸大资产价值的问题。巧合的是,当日也正好是共和党全国代表大会召开的第一天。据报道,2019年3月,纽约州最高检察官就启动了这项民事调查。在此之前,特朗普曾经的私人律师迈克尔·科恩和一位曾任职于特朗普集团的高管向国会提供了总统的财务报表副本,并且作证称,为了获得贷款和税收上的优惠,特朗普的资产价值被夸大了。24日公开的文件显示,司法部长办公室要求纽约的一家法庭责令特朗普集团按照传票要求,包括让自特朗普上任以来便开始负责集团事务的埃里克·特朗普作证。
继年初强蹭特斯拉概念收到证监会警示函后,中恒电气再次曝出丑闻。近日,中恒电气发布公告称,董事长朱国锭因涉嫌操纵公司股价、拒不配合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履行职责而被立案调查。 受此消息影响,中恒电气股价应声下跌。8月20日、21日连续两天开盘即跌停,截至8月24日收盘,其股价报收11.18元/股。就在被立案前夕,朱国锭以均价14.6元/股突击减持公司股份,幸运躲过了此后几日的股价大跳水。 被立案前 实控人突击减持 值得关注的是,就在朱国锭被立案前一日,中恒电气公告称,公司近日收到实控人朱国锭及其一致行动人包晓茹减持公司股份比例累计达到1%的告知函。 记者梳理公告发现,今年2月6日,中恒电气发布公告称,公司实控人朱国锭及其一致行动人包晓茹(其配偶)披露了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朱国锭夫妻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1792.98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18%。 5月27日,减持计划时间已然过半,朱国锭夫妻迟迟没有行动。直到此次被立案前几日,8月12日至8月17日,朱国锭夫妻突然出手,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563.56万股,累计占比1%,依照8月12日至8月17日中恒电气的股价估算,本次减持朱国锭夫妻套现约8225.40万元。 有业内人士分析指出,减持时间与被立案调查时间如此接近,加之朱国锭“拒不配合”调查的举动,合理怀疑实控人是否存在事先收到调查通知,料想到消息公开后会影响二级市场股价,才在立案前突击减持,高位出手套现的嫌疑。 对此,京衡律师事务所沈力栋律师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从这些行为来看是有利用内幕消息规避风险、违规交易的可能,但是具体还是要看实际情况,比如证监会开始调查的时点等。” 沈力栋律师告诉记者,新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或者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违反本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从事内幕交易的,责令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证券,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十万元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单位从事内幕交易的,还应当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二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从事内幕交易的,从重处罚。 记者以投资者身份询问了中恒电气证券部工作人员,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董事长被立案与减持两者之间是没有任何关系的,我们早就开始计划实施减持了,只是巧合。”但当记者追问,董事长是于何时起接受调查?是否早于减持时间,该工作人员又表示并不清楚。 不清楚何时起接受调查,却又一口咬定朱国锭被立案与突击减持毫无关联,似乎有些缺乏说服力。而在资本市场上,“无心”、“被动”得知内幕消息,并用此规避风险,最终受到监管部门处罚的早有先例。 曾有上市公司董事长涉嫌刑事犯罪,董事长的好友在已知悉上市公司受案件牵扯的内幕信息后提前卖出该上市公司股票。知悉内幕信息,并非法利用该内幕信息规避风险从事股票交易,该董事长的好友受到“没一罚二”的行政处罚。 上市公司一年内 收五份监管文件 记者还注意到,朱国锭是新证券法实施以来,因拒不配合有关部门调查而被立案的首例。 关于朱国锭涉嫌操纵股价并拒绝配合调查的行为,上海创远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许峰律师告诉记者,该行为或涉及两种违规,如果操纵股价属实,还可能会涉嫌犯罪。 “新证券法第二百一十八条中明确规定,拒绝、阻碍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使监督检查、调查职权,由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以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并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许峰律师如是说。 值得一提的是,记者查阅中恒电气上市以来所有减持公告并计算,朱国锭夫妻二人从2013年至今,通过多次减持上市公司股票合计套现约4.19亿元。2010年3月5日上市时,朱国锭夫妻及其控制的杭州中恒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合计持有中恒电气59.81%股份;到最近一次减持完毕后,朱国锭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中恒电气股份剩余43.3%。 实控人大笔减持套现,中恒电气则因信披违规与强蹭热点屡遭监管部门关注。 包括此次实控人被立案调查在内,中恒电气一年内共计收到了五份监管文件。作为新证券法实施以来,拒绝配合调查被立案“第一人”,朱国锭与其控股的中恒电气一年内就收到了五份监管文件,在资本市场上实属少见。 业内人士表示,对于一家运营正常的上市公司来说,如此密集收到监管部门关注,中恒电气应自我反省在信披合规方面的漏洞,避免重蹈覆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