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18侨城03”票面利率调整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二次公告。 公告指出,根据《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一)存续期的第3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2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利率。 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发行人将于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20个交易日刊登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前3年票面年利率为5.54%;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发行人选择下调存续期后2年票面利率至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