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河南中原产权交易有限公司8月18日消息,商丘市发投置业有限公司拟挂牌转让商丘蓝诚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底价1.23亿元,含转让方对标的企业享有的全部债权11289.78万元。 据观点对此新媒体了解,商丘蓝诚置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10月15日,注册资本1000万元,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房屋租赁,由商丘市发投置业有限公司100%持股。 该次转让于今年5月经商丘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批准,意向受让方需交纳6500万元交易保证金。 数据显示,截止2020年5月31日,商丘蓝诚置业有限公司营业收入为0,营业利润、净利润为-2.85万元,资产总计1.23亿元,负债总计1.13亿元,所有者权益990.9万元。 据悉,商丘蓝诚置业核心资产为商土网挂2019-44号宗地;公司目前正在进行一起行政诉讼案件,即商丘市大广置业有限公司诉商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第三人商丘蓝诚置业有限公司撤销土地使用权证一案。商丘市大广置业有限公司起诉要求商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撤销在标的企业名下的证号为豫(2020)商丘市不动产权第0002201号土地使用权证。目前该案在商丘市睢阳区法院审理之中。
山西新大象养殖股份有限公司和皮埃西(张家港)种猪改良有限公司合资组建内蒙古浩象种猪育种有限公司签约仪式8月18日在上海举办。 据了解,新组建的内蒙古浩象种猪育种有限公司总投资近2亿元,设计规模为3200头曾祖代种猪,另有一个200头公猪站,初始建群种猪计划由国外进口,将于2021年6月建成投产。该场投产后将成为皮埃西(PIC )亚洲区的精英种猪场,将有力助推山西新大象养殖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山西省及全国的种猪基因改良和养猪业发展,为养猪业稳产保供提供种源支持。 据相关负责人介绍,皮埃西(PIC )1985年进入中国市场,1996年PIC中国公司成立,总部设立在上海。在中国,公司拥有3个生产核心场,15个扩繁场,持续从PIC国际精英农场引进高健康的公猪活体或鲜精,为中国客户传递稳健的遗传改良。(陈雨康)
8月18日晚间,津滨发展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天津泰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泰达建设集团”)于当日与交易方签订《合资合作协议》等交易协议,拟以增资扩股和股权转让相结合的方式实施混合所有制改革,引入的2家战略投资者分别是天津津联海胜混改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津联海胜”)、天津中科泰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中科泰富”)。 泰达建设集团完成混改后,泰达控股持有泰达建设集团的股份比例由原先的100%变更为30%,新引入的战略投资者津联海胜持股比例为40%、中科泰富持股比例为30%(对引入的2家战略投资者明确要求不得为一致行动人)。 天眼查显示,津联海胜成立于2018年3月8日,经营范围包括:从事对未上市企业的投资、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投资以及相关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公司股东包括:天津腾飞钢管有限公司、天津金海胜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天津通合投资有限公司、天津市津东房地产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而中科泰富成立于2019年10月9日,经营范围包括:从事对未上市企业的投资;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投资以及相关咨询服务(不得从事或变相从事法定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股权穿透可见,公司的实控人为天津市国资委。 津滨发展表示,由于涉及国有股东所持上市公司股份间接转让,交易各方在相关协议签订后,需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批准。根据《合资合作协议》约定,该审批程序是《合资合作协议》生效的必要条件。
8月17日晚间,星光农机发布公告称,公司实际控制人钱菊花当日与湖州南浔众兴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南浔众兴)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南浔众兴拟以自有资金受让钱菊花所持5.98%公司股份;公司控股股东湖州新家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新家园)与浙江绿脉怡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浙江绿脉)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浙江绿脉拟以自有及自筹资金受让新家园所持15%公司股份。同时,章沈强、新家园与浙江绿脉签署《表决权放弃协议》,章沈强、新家园放弃行使其合计持有公司27.0933%股份投票表决权。 公告显示,钱菊花拟转让给南浔众兴的股份作价2.8亿元,新家园拟转让给浙江绿脉的股份作价约7.02亿元。两者合计拟转让公司20.98%的股份,交易总对价约9.82亿元,折合每股转让价格18.01元,较协议签署日前1日公司收盘价(16.85元)溢价6.88%,较签署日前30个交易日收盘均价(15.32元)溢价17.56%。 上述交易完成后,星光农机控股股东将变更为浙江绿脉。公告显示,交易完成后,新家园、章沈强、钱菊花将合计持有公司33.4023%的股份,可行使投票表决权占公司总股份的6.309%;南浔众兴作为单独的战略投资者,将持有公司5.98%的股份和投票表决权;浙江绿脉将持有公司15%的股份和投票表决权。因浙江绿脉无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后,上市公司将无实际控制人。 公开资料显示,南浔众兴成立于2020年6月15日,注册资本3亿元,间接控股股东是湖州南浔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其最终实控人是湖州市南浔区财政局。 浙江绿脉成立于2020年8月6日,注册资本9.5亿元,上海中振交通装备有限公司(下称中振装备)持股68.4211%,上海奉新智能制造发展有限公司持股31.5789%。中振装备主要从事交通装备、专用车、商用车、城市智能停车库等城市交通、运维装备的研发、制造、维修及零部件的销售,新能源及智能控制系统产业的投资。 天眼查显示,中振装备的控股股东是中车城市交通有限公司。在中车城市交通有限公司的股东中,中车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绿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分别持股40.5%。 星光农机称,本次权益变动后,浙江绿脉将利用自身运营管理经验助力上市公司发展,做大做强上市公司,共同打造长三角智能农机制造和城市智能运维装备研发、示范基地,并借助上市公司平台,实现中车交通融入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发展战略。 截至8月17日,新家园已收到浙江绿脉1.6亿元保证金。新家园及钱菊花同时承诺,若本次交易失败且交易对方违约,本次交易收到的保证金(违约金)将免息借予星光农机,用作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以支持上市公司的健康发展。
8月17日晚间,星光农机发布公告称,公司实际控制人钱菊花当日与湖州南浔众兴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南浔众兴)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南浔众兴拟以自有资金受让钱菊花所持5.98%公司股份;公司控股股东湖州新家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新家园)与浙江绿脉怡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浙江绿脉)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浙江绿脉拟以自有及自筹资金受让新家园所持15%公司股份。同时,章沈强、新家园与浙江绿脉签署《表决权放弃协议》,章沈强、新家园放弃行使其合计持有公司27.0933%股份投票表决权。 公告显示,钱菊花拟转让给南浔众兴的股份作价2.8亿元,新家园拟转让给浙江绿脉的股份作价约7.02亿元。两者合计拟转让公司20.98%的股份,交易总对价约9.82亿元,折合每股转让价格18.01元,较协议签署日前1日公司收盘价(16.85元)溢价6.88%,较签署日前30个交易日收盘均价(15.32元)溢价17.56%。 上述交易完成后,星光农机控股股东将变更为浙江绿脉。公告显示,交易完成后,新家园、章沈强、钱菊花将合计持有公司33.4023%的股份,可行使投票表决权占公司总股份的6.309%;南浔众兴作为单独的战略投资者,将持有公司5.98%的股份和投票表决权;浙江绿脉将持有公司15%的股份和投票表决权。因浙江绿脉无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后,上市公司将无实际控制人。 公开资料显示,南浔众兴成立于2020年6月15日,注册资本3亿元,间接控股股东是湖州南浔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其最终实控人是湖州市南浔区财政局。 浙江绿脉成立于2020年8月6日,注册资本9.5亿元,上海中振交通装备有限公司(下称中振装备)持股68.4211%,上海奉新智能制造发展有限公司持股31.5789%。中振装备主要从事交通装备、专用车、商用车、城市智能停车库等城市交通、运维装备的研发、制造、维修及零部件的销售,新能源及智能控制系统产业的投资。 天眼查显示,中振装备的控股股东是中车城市交通有限公司。在中车城市交通有限公司的股东中,中车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绿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分别持股40.5%。 星光农机称,本次权益变动后,浙江绿脉将利用自身运营管理经验助力上市公司发展,做大做强上市公司,共同打造长三角智能农机制造和城市智能运维装备研发、示范基地,并借助上市公司平台,实现中车交通融入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发展战略。 截至8月17日,新家园已收到浙江绿脉1.6亿元保证金。新家园及钱菊花同时承诺,若本次交易失败且交易对方违约,本次交易收到的保证金将免息借予星光农机,用作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以支持上市公司的健康发展。
中国经济网北京8月14日讯中国证监会网站8月14日公布的湖南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0】37号)显示,经查,财信期货有限公司未将合规与风险管理贯穿信息技术管理的各个环节;对外接信息系统管理不到位、风险评估不全面;未能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风险事件发生。上述情形反映出你公司内部控制存在缺陷,不符合《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55号)第九十条、第九十七条的规定。 根据《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百零九条的规定,湖南证监局决定对财信期货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财信期货有限公司应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落实客户实名制审核和信息技术管理工作要求,加大内部风控及合规检查力度,确保各项制度有效执行。财信期货有限公司应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30日内完成整改,并向湖南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财信期货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08月01日,注册地位于长沙市五一西路2号第一大道14楼,法定代表人为曾小龙。经营范围包括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资产管理、期货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财信期货有限公司具有8处分支机构。 湖南财信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直接持有财信期货有限公司38.46%的股份,通过财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持股96.49%)间接持有财信期货有限公司61.54%的股份。湖南财信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为湖南财信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财信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财信金控”)是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组建的国有独资公司,系湖南省唯一的省级地方金融控股公司、省属国有大型骨干企业。集团由省人民政府出资,省财政厅履行出资人管理职责,旗下拥有信托、证券、寿险、银行、资产管理、基金、期货、联交所、股交所、金交中心、保险代理、典当、担保、小贷等14张金融牌照;实际控制南华生物(000504),参股海欣股份(600851)(600851,第一大股东)等。 《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55号)第九十条规定:期货公司应当将合规与风险管理贯穿信息技术管理的各个环节,建立相应的审查、测试、监测和应急处置机制。 《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九十七条规定:期货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外部接入信息系统管理制度。期货公司信息系统接入外部信息系统的,应当对接入的外部信息系统开展合规评估、风险评估和技术系统测试,保证接入的外部信息系统的合规性和安全性,并按照期货交易所、中国期货业协会的要求报告接入方及接入信息系统情况,不得违规为客户提供信息系统外部接入服务。 《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期货公司及其分支机构、期货公司负有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对其采取监管谈话、责令改正、出具警示函等监管措施。 以下为原文: 关于对财信期货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0】37号 关于对财信期货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财信期货有限公司: 经查,你公司未将合规与风险管理贯穿信息技术管理的各个环节;对外接信息系统管理不到位、风险评估不全面;未能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风险事件发生。上述情形反映出你公司内部控制存在缺陷,不符合《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55号)第九十条、第九十七条的规定。 根据《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百零九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你公司应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落实客户实名制审核和信息技术管理工作要求,加大内部风控及合规检查力度,确保各项制度有效执行。你公司应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30日内完成整改,并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湖南证监局 2020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