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5295亿元,同比增长3.3%(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2.4%,以下均为名义增长)。其中,除汽车以外的消费品零售额31428亿元,增长2.4%。 1—9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73324亿元,同比下降7.2%。其中,除汽车以外的消费品零售额246588亿元,下降7.2%。 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9月份,城镇消费品零售额30200亿元,同比增长3.2%;乡村消费品零售额5095亿元,增长4.0%。1—9月份,城镇消费品零售额236843亿元,同比下降7.3%;乡村消费品零售额36481亿元,下降6.7%。 按消费类型分,9月份,商品零售31579亿元,同比增长4.1%;餐饮收入3715亿元,同比下降2.9%。1—9月份,商品零售248098亿元,同比下降5.1%;餐饮收入25226亿元,下降23.9%。 按零售业态分,1—9月份限额以上零售业单位中的超市零售额同比增长2.9%,百货店、专业店和专卖店分别下降16.6%、9.2%和6.8%。 1—9月份,全国网上零售额80065亿元,同比增长9.7%,比1—8月提高0.2个百分点。其中,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66477亿元,增长15.3%,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24.3%;在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中,吃类、穿类和用类商品分别增长35.7%、3.3%和16.8%。 2020年9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主要数据 指 标 9月 1—9月 绝对量 (亿元) 同比增长(%) 绝对量 (亿元) 同比增长(%)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35295 3.3 273324 -7.2 其中:除汽车以外的消费品零售额 31428 2.4 246588 -7.2 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 13376 5.3 98573 -5.5 其中: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 - - 66477 15.3 按经营地分 城镇 30200 3.2 236843 -7.3 乡村 5095 4.0 36481 -6.7 按消费类型分 餐饮收入 3715 -2.9 25226 -23.9 其中:限额以上单位餐饮收入 836 1.9 5465 -20.8 商品零售 31579 4.1 248098 -5.1 其中:限额以上单位商品零售 12541 5.6 93109 -4.4 粮油、食品类 1389 7.8 11110 10.6 饮料类 228 22.0 1638 12.3 烟酒类 421 17.6 2723 1.2 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 1125 8.3 8045 -12.4 化妆品类 296 13.7 2293 4.5 金银珠宝类 222 13.1 1612 -12.5 日用品类 597 10.7 4577 6.8 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 706 -0.5 5819 -8.0 中西药品类 471 9.6 3815 6.2 文化办公用品类 323 12.2 2386 3.7 家具类 157 -0.6 1086 -9.9 通讯器材类 411 -4.6 3712 7.2 石油及制品类 1560 -11.8 12229 -16.7 汽车类 3866 11.2 26736 -6.3 建筑及装潢材料类 166 0.5 1165 -7.5 注: 1.此表速度均为未扣除价格因素的名义增速; 2.此表中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附注 1.修订说明 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对2019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进行了修订,2020年月度增速按照可比口径计算。 2.指标涵义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是指企业(单位)通过交易售给个人、社会集团非生产、非经营用的实物商品金额,以及提供餐饮服务所取得的收入金额。 网上零售额:是指通过公共网络交易平台(包括自建网站和第三方平台)实现的商品和服务零售额之和。商品和服务包括实物商品和非实物商品(如虚拟商品、服务类商品等)。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包括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但不包括非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 3.统计范围 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 由于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范围每年发生变化,为保证本年数据与上年可比,计算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等各项指标同比增长速度所采用的同期数与本期的企业(单位)统计范围相一致,和上年公布的数据存在口径差异。主要原因是每年都有部分企业(单位)达到限额标准纳入调查范围,同时也有部分企业(单位)因规模变小达不到限额标准退出调查范围,还有新开业企业、破产、注(吊)销企业(单位)的影响。 4.调查方法 对限额以上单位进行全数调查,对限额以下单位进行抽样调查。 5.环比数据修订 根据季节调整模型自动修正的结果,对2019年9月份以来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环比增速进行修订。修订结果及2020年9月份环比数据如下: 月份 环比增速(%) 2019年 9月 0.89 10月 0.63 11月 0.91 12月 0.79 2020年 1月 -10.14 2月 0.92 3月 0.94 4月 0.95 5月 0.82 6月 1.38 7月 0.66 8月 1.25 9月 2.25
8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3571亿元,同比增长0.5%,为今年以来首次正增长。其中,除汽车以外的消费品零售额30158亿元,下降0.6%。 1—8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38029亿元,除汽车以外的消费品零售额215139亿元,同比均下降8.6%。 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8月份,城镇消费品零售额29273亿元,同比增长0.5%,7月份为下降1.1%;乡村消费品零售额4298亿元,增长0.7%,7月份为下降1.3%。1—8月份,城镇消费品零售额206643亿元,同比下降8.7%;乡村消费品零售额31386亿元,下降8.3%。 按消费类型分,8月份,商品零售29951亿元,同比增长1.5%,增速比7月份提高1.3个百分点;餐饮收入3619亿元,下降7.0%,降幅比7月份收窄4个百分点。1—8月份,商品零售216519亿元,同比下降6.3%;餐饮收入21510亿元,下降26.6%。 1—8月份,全国网上零售额70326亿元,同比增长9.5%,比1—7月份提高0.5个百分点。其中,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58651亿元,增长15.8%,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24.6%;在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中,吃类、穿类和用类商品分别增长35.4%、1.1%和18.3%。 2020年8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主要数据 指 标 8月 1—8月 绝对量 (亿元) 同比增长(%) 绝对量 (亿元) 同比增长(%)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33571 0.5 238029 -8.6 其中:除汽车以外的消费品零售额 30158 -0.6 215139 -8.6 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 12136 4.4 85317 -7.0 其中: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 - - 58651 15.8 按经营地分 城镇 29273 0.5 206643 -8.7 乡村 4298 0.7 31386 -8.3 按消费类型分 餐饮收入 3619 -7.0 21510 -26.6 其中:限额以上单位餐饮收入 796 -3.5 4628 -23.8 商品零售 29951 1.5 216519 -6.3 其中:限额以上单位商品零售 11340 5.1 80689 -5.8 粮油、食品类 1181 4.2 9734 11.0 饮料类 199 12.9 1410 10.9 烟酒类 306 3.1 2304 -1.3 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 967 4.2 6936 -15.0 化妆品类 284 19.0 1996 3.2 金银珠宝类 235 15.3 1389 -15.6 日用品类 574 11.4 3982 6.3 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 716 4.3 5131 -9.0 中西药品类 428 6.2 3359 5.8 文化办公用品类 291 9.4 2062 2.5 家具类 139 -4.2 929 -11.4 通讯器材类 482 25.1 3296 8.9 石油及制品类 1481 -14.5 10702 -17.3 汽车类 3413 11.8 22890 -8.8 建筑及装潢材料类 152 -2.9 1005 -8.7 注: 1.此表速度均为未扣除价格因素的名义增速; 2.此表中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附注 1.修订说明 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对2019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进行了修订,2020年月度增速按照可比口径计算。 2.指标涵义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是指企业(单位)通过交易售给个人、社会集团非生产、非经营用的实物商品金额,以及提供餐饮服务所取得的收入金额。 网上零售额:是指通过公共网络交易平台(包括自建网站和第三方平台)实现的商品和服务零售额之和。商品和服务包括实物商品和非实物商品(如虚拟商品、服务类商品等)。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包括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但不包括非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 3.统计范围 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 由于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范围每年发生变化,为保证本年数据与上年可比,计算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等各项指标同比增长速度所采用的同期数与本期的企业(单位)统计范围相一致,和上年公布的数据存在口径差异。主要原因是每年都有部分企业(单位)达到限额标准纳入调查范围,同时也有部分企业(单位)因规模变小达不到限额标准退出调查范围,还有新开业企业、破产、注(吊)销企业(单位)的影响。 4.调查方法 对限额以上单位进行全数调查,对限额以下单位进行抽样调查。 5.环比数据修订 根据季节调整模型自动修正的结果,对2019年8月份以来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环比增速进行修订。修订结果及2020年8月份环比数据如下: 月份 环比增速(%) 2019年 8月 0.56 9月 0.89 10月 0.63 11月 0.91 12月 0.79 2020年 1月 -10.84 2月 0.91 3月 0.90 4月 0.92 5月 0.82 6月 1.18 7月 0.62 8月 1.25
天音控股6日在互动平台回答投资者提问时表示,公司目前为中免的4个免税店供货电子消费品:三亚国际免税城(中免海棠湾),海口美兰机场免税店,海口日月广场免税店,琼海博鳌免税店。7月的销售情况良好。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太原5月27日讯 据山西省统计局消息,1-4月,山西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704.4亿元,同比下降21.5%。 1-4月,山西省限额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额554.6亿元,同比下降21.9%。 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1-4月,山西省限额以上单位城镇消费品零售额519.7亿元,同比下降22.5%;乡村消费品零售额35亿元,同比下降11%。 按消费形态分,1-4月,山西省限额以上单位商品零售额539亿元,同比下降20.8%;餐饮收入15.7亿元,同比下降46.1%。
4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8178亿元,同比下降7.5%(扣除价格因素实际下降9.1%,以下除特殊说明外均为名义增长),降幅比上月收窄8.3个百分点。其中,除汽车以外的消费品零售额25095亿元,下降8.3%。 1—4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06758亿元,同比名义下降16.2%。其中,除汽车以外的消费品零售额97357亿元,下降15.5%。 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4月份,城镇消费品零售额24558亿元,同比下降7.5%,降幅比上月收窄8.4个百分点;乡村消费品零售额3620亿元,下降7.7%,降幅比上月收窄7.4个百分点。1—4月份,城镇消费品零售额92413亿元,同比下降16.3%;乡村消费品零售额14345亿元,下降15.4%。 按消费类型分,4月份,商品零售25871亿元,下降4.6%,降幅比上月收窄7.4个百分点;餐饮收入2307亿元,同比下降31.1%,降幅比上月收窄15.7个百分点。1—4月份,商品零售98425亿元,下降13.1%;餐饮收入8333亿元,同比下降41.2%。 1—4月份,全国网上零售额30698亿元,同比增长1.7%,1—3月份为下降0.8%。其中,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25751亿元,增长8.6%,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24.1%;在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中,吃类和用类商品分别增长36.7%和12.4%,穿类商品下降12.0%。 2020年4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主要数据 指 标 4月 1—4月 绝对量 (亿元) 同比增长(%) 绝对量 (亿元) 同比增长(%)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28178 -7.5 106758 -16.2 其中:除汽车以外的消费品零售额 25095 -8.3 97357 -15.5 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 10588 -3.2 37608 -16.3 其中: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 - - 25751 8.6 按经营地分 城镇 24558 -7.5 92413 -16.3 乡村 3620 -7.7 14345 -15.4 按消费类型分 餐饮收入 2307 -31.1 8333 -41.2 其中:限额以上单位餐饮收入 505 -27.9 1786 -38.6 商品零售 25871 -4.6 98425 -13.1 其中:限额以上单位商品零售 10083 -1.5 35822 -14.7 粮油、食品类 1154 18.2 4996 13.8 饮料类 166 12.9 635 6.3 烟酒类 261 7.1 1109 -9.8 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 799 -18.5 3057 -29.0 化妆品类 224 3.5 876 -9.4 金银珠宝类 155 -12.1 583 -32.5 日用品类 471 8.3 1787 -1.2 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 607 -8.5 2002 -24.5 中西药品类 433 8.6 1644 4.3 文化办公用品类 261 6.5 923 -0.8 家具类 115 -5.4 359 -23.1 通讯器材类 386 12.2 1451 0.1 石油及制品类 1386 -14.1 4998 -21.1 汽车类 3083 0.0 9400 -22.6 建筑及装潢材料类 129 -5.8 405 -18.9 注: 1.此表速度均为未扣除价格因素的名义增速; 2.此表中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附注 1.修订说明 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对2019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进行了修订,2020年月度增速按照可比口径计算。 2.指标涵义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是指企业(单位)通过交易售给个人、社会集团非生产、非经营用的实物商品金额,以及提供餐饮服务所取得的收入金额。 网上零售额:是指通过公共网络交易平台(包括自建网站和第三方平台)实现的商品和服务零售额之和。商品和服务包括实物商品和非实物商品(如虚拟商品、服务类商品等)。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包括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但不包括非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 3.统计范围 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 由于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范围每年发生变化,为保证本年数据与上年可比,计算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等各项指标同比增长速度所采用的同期数与本期的企业(单位)统计范围相一致,和上年公布的数据存在口径差异。主要原因是每年都有部分企业(单位)达到限额标准纳入调查范围,同时也有部分企业(单位)因规模变小达不到限额标准退出调查范围,还有新开业企业、破产、注(吊)销企业(单位)的影响。 4.调查方法 对限额以上单位进行全数调查,对限额以下单位进行抽样调查。 5.环比数据修订 根据季节调整模型自动修正的结果,对2019年4月份以来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环比增速进行修订。修订结果及2020年4月份环比数据如下: 月份 环比增速(%) 2019年 4月 0.81 5月 0.43 6月 0.79 7月 0.40 8月 0.53 9月 0.63 10月 0.39 11月 0.64 12月 0.48 2020年 1月 -12.08 2月 0.04 3月 0.38 4月 0.32
本报记者 苏诗钰 5月15日,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消费数据显示,市场销售有所回暖,实物商品网上零售占比持续提高。具体数据来看,4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8178亿元,同比下降7.5%,降幅比3月份收窄8.3个百分点;环比增长0.32%。1-4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06758亿元,同比下降16.2%,降幅比1-3月份收窄2.8个百分点。 同时,网上零售较为活跃,1-4月份,全国网上零售额30698亿元,同比增长1.7%,1-3月份为下降0.8%;其中,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增长8.6%,比1-3月份加快2.7个百分点,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24.1%,比1-3月份提高0.5个百分点。 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综合统计司司长、新闻发言人刘爱华对此表示,4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下降了7.5%,降幅比3月份收窄了8.3个百分点。从结构上来看:第一,基本的生活类商品保持了比较快的增长,粮油食品类的销售、饮料类的销售都保持两位数以上的增长。第二,消费升级类的商品保持了加快增长的势头,包括通讯器材类、文化办公用品类。第三,一些重要的商品销售实际上是在回暖,比如汽车销售是持平的。这些占比比较高的商品的恢复对于整体零售的回升、降幅的收窄起到增强促进作用。 中国民生银行首席研究员温彬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4月份消费改善程度较上月有所加快,但仍略低于预期,“报复性”消费尚未明显出现。从结构上看,必要消费继续保持较快增长,粮油、食品类增长18.2%。此外,升级类商品销售改善较好,通讯器材类消费增长12.2%。而汽车消费改善幅度较大。 中信证券固定收益首席研究员明明则告诉《证券日报》记者,消费方面,食品、饮料仍然是表现最为稳定的商品,电子产品需求也有明显的回暖,汽车销售额与去年同期持平。总体而言,必选消费品表现仍强于可选消费品。随着疫情消退,更多城市将逐步放松消费场所限制和大力度促消费政策出台落实,社会消费将逐步回暖。 从下个阶段的走势来看,刘爱华表示,目前消费升级的势头还是在继续。从今年以来各月之间零售变化的趋势来看,大势没有改变,基本生活用品基本保持了平稳增长,消费升级类商品继续较快增长,一些受疫情冲击的行业或者产品销售在目前疫情防控的形势变化下也呈现了恢复的势头。所以,虽然消费回归的势头仍然面临一定挑战,在消费端仍然会感受到这种压力,但是,短期来看,随着复工复产的逐步推进,生产生活秩序的逐步回归,消费的环境在逐步改善;长期来看,消费复苏的势头也是有条件得到持续的。 温彬表示,总体来看,我国经济逐步走向常态化复苏。下阶段,宏观政策要以更大的力度促进需求的回升,切实做好“六保”和“六稳”工作。财政政策要加大力度激发经济潜力,提高赤字率、发行抗疫特别国债、增加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规模等政策已经较为明确,预计即将召开的两会将会对发行额度、发行方式、具体投向等问题进行部署,后续要加快形成实物工作量。货币政策将以更大的力度支持实体经济,适时继续实施降准等政策,保持M2和社融增速与名义GDP增速基本匹配并略高,为实体经济提供充足的资金,并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渠道,降低融资成本。(编辑 李波 才山丹)
4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8178亿元,同比下降7.5%(扣除价格因素实际下降9.1%,以下除特殊说明外均为名义增长),降幅比上月收窄8.3个百分点。其中,除汽车以外的消费品零售额25095亿元,下降8.3%。 1—4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06758亿元,同比名义下降16.2%。其中,除汽车以外的消费品零售额97357亿元,下降15.5%。 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4月份,城镇消费品零售额24558亿元,同比下降7.5%,降幅比上月收窄8.4个百分点;乡村消费品零售额3620亿元,下降7.7%,降幅比上月收窄7.4个百分点。1—4月份,城镇消费品零售额92413亿元,同比下降16.3%;乡村消费品零售额14345亿元,下降15.4%。 按消费类型分,4月份,商品零售25871亿元,下降4.6%,降幅比上月收窄7.4个百分点;餐饮收入2307亿元,同比下降31.1%,降幅比上月收窄15.7个百分点。1—4月份,商品零售98425亿元,下降13.1%;餐饮收入8333亿元,同比下降41.2%。 1—4月份,全国网上零售额30698亿元,同比增长1.7%,1—3月份为下降0.8%。其中,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25751亿元,增长8.6%,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24.1%;在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中,吃类和用类商品分别增长36.7%和12.4%,穿类商品下降12.0%。 附注 1.修订说明 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对2019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进行了修订,2020年月度增速按照可比口径计算。 2.指标涵义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是指企业(单位)通过交易售给个人、社会集团非生产、非经营用的实物商品金额,以及提供餐饮服务所取得的收入金额。 网上零售额:是指通过公共网络交易平台(包括自建网站和第三方平台)实现的商品和服务零售额之和。商品和服务包括实物商品和非实物商品(如虚拟商品、服务类商品等)。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包括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但不包括非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 3.统计范围 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 由于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范围每年发生变化,为保证本年数据与上年可比,计算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等各项指标同比增长速度所采用的同期数与本期的企业(单位)统计范围相一致,和上年公布的数据存在口径差异。主要原因是每年都有部分企业(单位)达到限额标准纳入调查范围,同时也有部分企业(单位)因规模变小达不到限额标准退出调查范围,还有新开业企业、破产、注(吊)销企业(单位)的影响。 4.调查方法 对限额以上单位进行全数调查,对限额以下单位进行抽样调查。 5.环比数据修订 根据季节调整模型自动修正的结果,对2019年4月份以来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环比增速进行修订。修订结果及2020年4月份环比数据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