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永兴县“蛋白固体饮料”事件联合调查组获悉,湖南省政府对永兴县“蛋白固体饮料”事件高度重视,责成省市场监管局、郴州市成立联合调查组对该事件进行彻查。调查发现,廖某军夫妇经营的永兴县爱婴坊母婴店涉嫌虚假宣传,将依法从严从重查处。 经调查核实,“倍氨敏”是湖南唯乐可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委托天津市德恒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款蛋白固体饮料,涉事产品均有生产厂家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并附有广东省质量监督食品检验站出具的监督抽查检验合格报告。在销售过程中,廖某军夫妇经营的永兴县爱婴坊母婴店将“倍氨敏”蛋白固体饮料宣称为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涉嫌虚假宣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规定,当事人永兴县爱婴坊母婴店经营者廖某军已涉嫌构成“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违法行为。目前,涉事的永兴县爱婴坊母婴店已暂停营业,调查组将进一步深入调查,对有关当事人依法从严从重查处。 对5名家长反映其小孩因食用“倍氨敏”导致身体出现异常的情况,当地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积极处置,安排郴州市三甲医院对5名儿童进行免费医学体检。经市级医疗专家集体综合评估,5名儿童不同程度存在营养不良、体重偏轻、身高偏矮、维生素D3摄入不足等情况,但头围均在正常值范围。对饮用“倍氨敏”蛋白固体饮料的儿童及家长,当地有关部门继续开展“一对一”人文关怀和营养指导。 郴州市纪委市监委牵头对相关职能部门及国家公职人员履职情况进行调查。目前,永兴县已依法依程序免去李建军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职务,免去曹石顺的市场秩序监督管理股长职务。郴州市将举一反三,深刻汲取教训,强化食品安全宣传,深入开展食品安全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切实规范经营销售行为,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坚决打击、严肃查处。 湖南省市场监管局表示,要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坚决维护食品药品安全,对食品药品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严厉打击。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婴幼儿配方乳粉、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属于特殊食品,在我国实行严格注册管理和出厂批批检验,质量安全有保障。消费者选购婴幼儿食品,要注意查看标签标识,选购合适的产品。“倍氨敏”蛋白固体饮料是普通食品,不是奶粉,不是婴幼儿配方乳粉,也不是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其蛋白质和营养素含量远低于婴幼儿配方乳粉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消费者如发现有商家欺骗消费者的行为,可拨打12315进行举报投诉,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作者丨李文贤 近日,湖南郴州“大头娃娃”奶粉引发外界关注。 因当地爱婴坊母婴店店长期误导,多名家长将一款“倍氨敏”蛋白固体饮料当主食给孩子饮用,导致多名孩子颅骨突出成“大头娃娃”,且出现用手拍头、发育迟缓等症状,经医生诊断均为佝偻病。 公开信息显示,这款“倍氨敏”蛋白固体饮料生产商为湖南唯乐可健康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唯乐可”)。 其实控人肖诗弧除担任法人外,还曾任澳优乳业(中国)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美优高乳业(湖南)有限公司董事长。 ▲生产商实控人肖诗弧 年报公开的数据中,2019年,湖南唯乐可销售总额为1405.47万元,同比增幅高达85%。 受母婴店误导,多名孩子长期服用“倍氨敏”蛋白固体饮料 据湖南郴州电视台报道,这些受害儿童因牛奶过敏,需服用氨基酸奶粉。郴州爱婴坊母婴店导购员推销称,这款“倍氨敏奶粉”适合过敏宝宝长期服用。而对于包装上蛋白固体饮料的标志,导购员表示是牛奶的简称。 搜狐财经搜索发现,这款产品包装上写有深度水解蛋白、无乳糖配方粉等介绍,除爱婴坊母婴店的误导宣传外,在同携网的介绍中也显示,产品适宜人群为蛋白质、乳糖不耐受的特殊体质宝宝。 ▲ 同携网宣传海报 这款“倍氨敏”蛋白固体饮料执行的标准为《GB/T 29602-2013 固体饮料》,而过敏宝宝食用的氨基酸奶粉属于特医食品,需要执行的标准是《GB25596-2010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通则》。 该标准规定,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的配方应以医学和营养学的研究结果为依据,其安全性、营养充足性以及临床效果均需要经过科学证实,单独或与其它食物配合使用时可满足0月龄~6月龄特殊医学状况婴儿的生长发育需求。 其标签中应明确注明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的类别和适用的特殊医学状况,同时应明确标识“请在医生或临床营养师指导下使用”等信息。 北京市法学会电子商务法治研究会会长、律师邱宝昌对搜狐财经表示,母婴店将固体饮料当做奶粉推销给家长,涉嫌虚假宣传甚至欺诈,网上关于“适宜人群为蛋白质、乳糖不耐受的特殊体质宝宝”同样不符合相关规定,让家长误认为这款固体饮料就是奶粉,销售环节存在误导宣传。 生产商去年销售1400万,实控人现为澳优代理商 事实上,生产商实控人肖诗弧拥有多年乳业从业经验,除了这款蛋白固体饮料,其还是澳优代理商。 天眼查信息显示,产品生产商湖南唯乐可成立于2015年2月2日,经营范围包括含乳饮料和植物蛋白饮料、婴幼儿配方乳粉、保健食品等。 年报显示,2017年至2019年,其销售总额分别为123.74万元、759.72万元、1405.47万元,同比增幅达29%、514%、85%。 肖诗弧担任法人,在公司拥有67.9%的股份,为第一大股东和实控人,此外肖映敏、蔡丽莎、罗吒分别拥有14.55%、14.55%、3%的股份。 搜狐财经搜索发现,45岁的肖诗弧为湖南邵阳人,除了担任湖南唯乐可法人外,其曾任澳优乳业(中国)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美优高乳业(湖南)有限公司董事长。 澳优管理层在2019年8月19日召开的电话会议上表示,肖诗弧离开澳优之后继续从事奶粉行业,经营澳优的品牌,但肖诗弧仅仅是公司代理商,其本人没有在澳优领取任何薪酬。此外,公司为支持美优高开展业务,允许美优高挂名,但不允许其使用澳优的邮箱。 澳优乳业对搜狐财经表示,该事件与澳优没有关系,公司已了解到当地政府已经介入调查此事,希望尽快完成并公开调查结果。澳优将根据经销代理合同的规定,本着合法、从严的原则来处理此事。 在公开介绍中,肖诗弧拥有20年母婴营养从业经验,是亚华乳业、澳优乳业公司创始人之一,曾任澳优乳业首席运营官。 美优高乳业(湖南)有限公司是肖诗弧和澳优乳业(中国)有限公司共同成立的公司。 其中,肖诗弧持股42%,澳优乳业中国有限公司则持有30%的股份。 而湖南唯乐可持股80%的湖南拜曼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同样在销售美优高奶粉。 其官网显示产品有,美优高奶粉、种太阳益生菌复合粉、保互力裸藻乳清蛋白粉固体饮料等。 ▲湖南拜曼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官网产品 搜狐财经搜索发现,目前淘宝、京东、湖南拜曼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官网等均查询不到“倍氨敏”涉事产品相关信息。
作者丨李文贤 5月13日下午,“倍氨敏”蛋白固体饮料生产商湖南唯乐可健康产业有限公司负责人回复搜狐财经表示,为避免出现门店误推或消费者误购情况,该产品于去年停产并按照标准流程召回,并上报市场监管部门。 据公开报道,因当地爱婴坊母婴店店长期误导,多名家长将一款“倍氨敏”蛋白固体饮料当主食给孩子饮用,导致多名孩子颅骨突出成“大头娃娃”,且出现用手拍头、发育迟缓等症状,经医生诊断均为佝偻病。 而生产商湖南唯乐可健康产业有限公司2019年销售总额为1405.47万元,同比增幅高达85%。 其实控人肖诗弧曾任澳优乳业(中国)有限公司副总裁,还担任美优高乳业(湖南)有限公司董事长。 厂家负责人向搜狐财经出具了两份报告,并表示第三方检测“倍氨敏”产品质量合格、标签合格,包装清晰标注是固体饮料,没有夸大宣传。 据厂家介绍,该产品于2017年推出,2019年年中停产停售,线上线下销售渠道停止销售,并对卖出的产品实施召回。 对于这款产品婴幼儿能否食用,该负责人并没有直接回答:“鱼是好东西,但只吃鱼肯定不行,中国有特殊营养膳食目录,只规定了哪些可以吃,并没有规定哪些不能吃。” 而对于母婴店的误导宣传,该负责人表示,销售网点较多,启动召回后可能仍有门店在售卖,目前正在配合当地监管部门调查。对于消费者的损失,公司也将给予人文关怀。 据公开报道,永兴县爱婴坊母婴店从湖南唯乐可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先后购进“倍氨敏”产品47件,2019年10月前全部售出。永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卫健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已组成工作专班,对涉事母婴门店进行调查。 搜狐财经联系永兴县爱婴坊母婴店,对方否认了湖南唯乐可健康产业有限公司的说法,但拒绝做出更多解释。 搜狐财经注意到,这款“倍氨敏”蛋白固体饮料执行的标准为《GB/T 29602-2013 固体饮料》,而过敏宝宝食用的氨基酸奶粉属于特医食品,需要执行的标准是《GB25596-2010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通则》。 该标准规定,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的配方应以医学和营养学的研究结果为依据,其安全性、营养充足性以及临床效果均需要经过科学证实,单独或与其它食物配合使用时可满足0月龄~6月龄特殊医学状况婴儿的生长发育需求。 其标签中应明确注明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的类别和适用的特殊医学状况,同时应明确标识“请在医生或临床营养师指导下使用”等信息。 北京市法学会电子商务法治研究会会长、律师邱宝昌对搜狐财经表示,母婴店将固体饮料当做奶粉推销给家长,涉嫌虚假宣传甚至欺诈,网上关于“适宜人群为蛋白质、乳糖不耐受的特殊体质宝宝”同样不符合相关规定,让家长误认为这款固体饮料就是奶粉,销售环节存在误导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