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年初强蹭特斯拉概念收到证监会警示函后,中恒电气再次曝出丑闻。近日,中恒电气发布公告称,董事长朱国锭因涉嫌操纵公司股价、拒不配合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履行职责而被立案调查。 受此消息影响,中恒电气股价应声下跌。8月20日、21日连续两天开盘即跌停,截至8月24日收盘,其股价报收11.18元/股。就在被立案前夕,朱国锭以均价14.6元/股突击减持公司股份,幸运躲过了此后几日的股价大跳水。 被立案前 实控人突击减持 值得关注的是,就在朱国锭被立案前一日,中恒电气公告称,公司近日收到实控人朱国锭及其一致行动人包晓茹减持公司股份比例累计达到1%的告知函。 记者梳理公告发现,今年2月6日,中恒电气发布公告称,公司实控人朱国锭及其一致行动人包晓茹(其配偶)披露了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朱国锭夫妻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1792.98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18%。 5月27日,减持计划时间已然过半,朱国锭夫妻迟迟没有行动。直到此次被立案前几日,8月12日至8月17日,朱国锭夫妻突然出手,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563.56万股,累计占比1%,依照8月12日至8月17日中恒电气的股价估算,本次减持朱国锭夫妻套现约8225.40万元。 有业内人士分析指出,减持时间与被立案调查时间如此接近,加之朱国锭“拒不配合”调查的举动,合理怀疑实控人是否存在事先收到调查通知,料想到消息公开后会影响二级市场股价,才在立案前突击减持,高位出手套现的嫌疑。 对此,京衡律师事务所沈力栋律师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从这些行为来看是有利用内幕消息规避风险、违规交易的可能,但是具体还是要看实际情况,比如证监会开始调查的时点等。” 沈力栋律师告诉记者,新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或者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违反本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从事内幕交易的,责令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证券,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十万元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单位从事内幕交易的,还应当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二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从事内幕交易的,从重处罚。 记者以投资者身份询问了中恒电气证券部工作人员,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董事长被立案与减持两者之间是没有任何关系的,我们早就开始计划实施减持了,只是巧合。”但当记者追问,董事长是于何时起接受调查?是否早于减持时间,该工作人员又表示并不清楚。 不清楚何时起接受调查,却又一口咬定朱国锭被立案与突击减持毫无关联,似乎有些缺乏说服力。而在资本市场上,“无心”、“被动”得知内幕消息,并用此规避风险,最终受到监管部门处罚的早有先例。 曾有上市公司董事长涉嫌刑事犯罪,董事长的好友在已知悉上市公司受案件牵扯的内幕信息后提前卖出该上市公司股票。知悉内幕信息,并非法利用该内幕信息规避风险从事股票交易,该董事长的好友受到“没一罚二”的行政处罚。 上市公司一年内 收五份监管文件 记者还注意到,朱国锭是新证券法实施以来,因拒不配合有关部门调查而被立案的首例。 关于朱国锭涉嫌操纵股价并拒绝配合调查的行为,上海创远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许峰律师告诉记者,该行为或涉及两种违规,如果操纵股价属实,还可能会涉嫌犯罪。 “新证券法第二百一十八条中明确规定,拒绝、阻碍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使监督检查、调查职权,由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以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并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许峰律师如是说。 值得一提的是,记者查阅中恒电气上市以来所有减持公告并计算,朱国锭夫妻二人从2013年至今,通过多次减持上市公司股票合计套现约4.19亿元。2010年3月5日上市时,朱国锭夫妻及其控制的杭州中恒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合计持有中恒电气59.81%股份;到最近一次减持完毕后,朱国锭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中恒电气股份剩余43.3%。 实控人大笔减持套现,中恒电气则因信披违规与强蹭热点屡遭监管部门关注。 包括此次实控人被立案调查在内,中恒电气一年内共计收到了五份监管文件。作为新证券法实施以来,拒绝配合调查被立案“第一人”,朱国锭与其控股的中恒电气一年内就收到了五份监管文件,在资本市场上实属少见。 业内人士表示,对于一家运营正常的上市公司来说,如此密集收到监管部门关注,中恒电气应自我反省在信披合规方面的漏洞,避免重蹈覆辙。
沈晓明向伟明出席 8月20日下午,省政府与美国通用电气公司在海口举行工作座谈,讨论研究合作事项。省长沈晓明,通用电气全球副总裁、中国区总裁兼首席执行官向伟明参加。 沈晓明指出,中央决定在海南建设自由贸易港,是彰显“中国开放的大门不会关闭,只会越开越大”的重大举措。海南具有区位、政策、生态环境、空间等优势。建议通用电气研究用好海南自贸港政策,发挥海南连接东南亚和中国大陆两大市场、拥有带海岸线工业园区等优势,在制造业、医疗影像等领域加强合作。 向伟明介绍了通用电气在琼业务情况,表示将认真研究海南自贸港政策,推动双方在航空、医疗、清洁能源和再制造等领域深化合作。 沈丹阳、倪强参加。
中恒电气(002364)一字跌停,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董事长、董事朱国锭进行立案调查。
中恒电气公告,公司于2020年8月19日收到公司董事长、董事朱国锭转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稽总调查字200975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稽总调查字200976号),因其“涉嫌操纵“中恒电气”股价”、“拒不配合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履行职责,涉嫌违反相关证券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其进行立案调查。本次立案调查事项系对朱国锭个人的调查,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8月19日晚,中恒电气发布公告称,收到公司董事长、董事朱国锭转发的调查通知书,因其涉嫌操纵中恒电气股价、拒不配合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履行职责,涉嫌违反相关证券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其进行立案调查。 尽管中恒电子在公告中称“本次立案调查事项系对朱国锭先生个人的调查,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但“操纵股价”“拒不配合”“涉嫌违法”“立案调查”等字眼可谓触目惊心。19日,公司股价全天表现低迷,收盘下跌4.74%。 同时,中恒电气还公告称,公司近日收到实控人朱国锭及其一致行动人包晓茹减持公司股份比例累计达到1%的告知函,朱国锭、包晓茹于2020年8月12日至8月17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合计减持公司股票563.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 朱国锭涉嫌操纵股价或许正与“减持”相关。今年2月6日,中恒电气曾披露,朱国锭及其一致行动人包晓茹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不超过1792.98万股公司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18%。 就在减持计划公布后不久,中恒电气即上演了“碰瓷”特斯拉的一幕。2月20日,中恒电气在互动平台回答投资者关于是否与特斯拉合作的问题时称:“目前公司与Tesla就目的地业务已展开合作,Tesla可以来中恒大厦充电。另外,公司紧抓行业发展态势,正积极开拓充电桩市场,保持充电桩务业快速发展,业绩稳健增长。” 尽管中恒电气这一说法随即招致深交所的关注,但市场对其“特斯拉概念”的热情被点燃。在4个交易日内,公司股价从11.44元快速摸高13.36元,上涨幅度达16.78%。 2月25日晚,中恒电气终于就上述问题给出正式回应:公司仅与特斯拉有目的地业务合作,未与特斯拉形成正式协议。关于“目的地业务”的官方解释,公司称仅代表“在我司办公场所布局特斯拉充电设施”,该业务不对公司经营产生影响。 3月6日,中恒电气收到浙江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直指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回复投资者关于特斯拉相关提问时,未准确、完整地披露与特斯拉的合作信息,存在信息披露违规的情形。公司总经理兼代董秘赵大春未能勤勉尽责,对此负有责任。因上述违规行为,公司与赵大春双双被予以警示,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值得一提的是,朱国锭和包晓茹此前曾因违规减持而遭处罚。据浙江证监局网站2019年11月披露,朱国锭、包晓茹因未于持有中恒电气股份每减少5%时暂停交易,并通知上市公司予以公告,违反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故对两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东方电气(600875)消息,8月18日,白鹤滩水电站首台机组转子在两台1300吨桥机并车抬吊牵引下缓缓离地,开始平稳上升,随后经过约300米的水平移动后,平稳落入机坑,与发电机轴、推力头精准对接,标志着东方电气自主研制的全球首台百万千瓦水电机组转子成功吊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