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东方日升(300118)20CM一字跌停,截至昨日收盘报19.29元/股,封单超过36万手,按照19.29元的股价约7亿元。 同花顺(300033)资料显示,东方日升的主营业务是太阳能电池片、太阳能电池组件以及太阳能灯具等太阳能光伏产品的生产和销售,2020年光伏行业景气度较高,业内上市公司业绩都出现明显提升。隆基股份(601012)预计2020年的净利润为82亿元到86亿元,同比增加55.30%到62.88%。天合光能预计2020年净利为12亿元至13亿元,同比增加87.55%至107.29%左右。在此背景之下,东方日升2020年度净利润却出现了大幅度下降。 第三方机构PVInfolink最新发布的全球光伏组件出货排名数据显示,2020年东方日升位居隆基股份、晶科能源、晶澳科技(002459)、天合光能、阿特斯和韩华Q-Cells之后,排名第七,出货名次未发生变化。但光伏产品毛利率下降,导致公司2020年度净利润预减超75%。东方日升在1月31日发布的业绩预告补充报告显示,2020年净利预计为1.6亿元至2.4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75.35%至83.57%,2019年净利润为9.7亿元。 就业绩变化的原因,东方日升解释,2020年光伏电池片及组件产量增加、相关光伏产品实现的销售收入增加,但由于受组件上游主要原辅材料价格上涨及组件销售价格下降的双重影响,报告期内光伏产品的销售毛利率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这一情形在去年四季度尤为明显,东方日升指出,进入第四季度,组件销售平均毛利率较前三季度下降约13-15个百分点,对营业利润的影响金额约为4.5亿元至5.4亿元。 另外,受人民币对美元升值影响,东方日升外币货币性项目折算产生汇兑损失,计入财务费用的汇兑损失金额约为0.9亿元至1.2亿元,2019年同期汇兑收益为1.19亿元。此外,非经常性损益对其净利润的影响金额增加,期内非经常性损益对其净利润的影响金额约为3亿元,主要为公司所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早在去年6月,东方日升启动发行可转债募资不超过人民币33亿元,用于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年产2.5GW高效太阳能电池组件生产项目、东方日升(浙江)新能源有限公司年产5GW高效太阳能电池组件生产项目(一期)以及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全球高效太阳能电池组件创新中心项目。今年1月26日,33亿元的可转债已经完成发行缴款,但因为东方日升2020年扣非净利润预计亏损6000至1.4亿元,该财务指标可能导致发行人不符合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发行上市条件,东方日升及保荐机构安信证券决定中止本次上市。 东方日升称后续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1)发行人将尽快召开董事会申请撤回本次可转债发行。 (2)发行人承诺不使用募集资金专户中的相关资金;同时发行人将尽快与保荐机构以及募集资金监管银行签署三方补充协议,明确在未征得保荐机构书面同意之前,不使用募集资金专户中的相关资金。 (3)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将按照投资者缴纳的认购资金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投资者,退款工作安排及后续事宜将另行公告。 2月1日晚间,东方日升公告称公司收创业板关注函,深交所要求公司说明,分析说明第四季度业绩大幅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相关收入成本核算是否准确,业绩变动的不利因素是否已消除,并进行充分的风险提示。补充说明公司持有的外币类型及金额,并结合汇率变动情况说明相关汇兑损失的具体情况,公司是否建立相关风险防控机制及其有效性。要求说明,公司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的类型、金额、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计算过程及依据。 1、请分季度列示你公司组件产品的销售单价、销量、收入、主要原材料的采购单价及成本占比、毛利率等,并对比组件及主要原材料的市场价格变化情况、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同期业绩变动情况,分析说明第四季度业绩大幅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相关收入成本核算是否准确,业绩变动的不利因素是否已消除,并进行充分的风险提示。 2、请补充说明你公司持有的外币类型及金额,并结合汇率变动情况说明相关汇兑损失的具体情况,公司是否建立相关风险防控机制及其有效性。 3、你公司预计2020年非经常性损益影响金额为30,000万元,主要为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请补充说明你公司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的类型、金额、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计算过程及依据,相关事项是否及时履行临时信息披露义务; 4、你公司于2021年1月20日披露募集说明书等相关文件并启动可转债发行。请补充说明你公司在启动发行前是否根据《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等规定以业绩预告或快报为基础对跨年后是否仍满足发行条件进行说明,保荐机构是否对此发表意见,相关发行文件中关于公司符合发行条件的表述是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请保荐机构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5、你公司公告称决定中止本次上市,请说明中止上市后续相关事项的具体安排,本次中止上市对于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等的影响及拟采取的应对措施,并进行充分的风险提示。 6、请向我部报备本次业绩预告事项的内幕知情人信息,并自查董监高人员、5%以上股东在公告前1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是否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日前,东方日升发布公告,拟将其控股子公司江苏斯威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斯威克”)分拆至深交所创业板上市。本次分拆完成后,东方日升股权结构不会发生变化,且仍将维持对江苏斯威克的控股权,江苏斯威克的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仍将反映在公司合并报表中。 东方日升表示,若本次分拆完成,公司能够更加专注于主业,加大在太阳能电池组件、太阳能电站等业务板块的投入力度;而江苏斯威克亦可通过上市扩大资金实力,拓宽融资渠道,加速其自身太阳能封装胶膜业务的发展,增强其太阳能封装胶膜业务的盈利能力和竞争实力,为其创造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 华创证券研报指出,此次东方日升启动江苏斯威克上市,并授予核心管理持股,有望获得更强的资本实力以及发展动力。而行业上来看,随着全球光伏行业逐步迈入平价后,需求将进入发展的快车道,斯威克胶膜业务也有望迎来实质性发展突破。 东方日升专注于新能源、新材料事业,目前已形成以太阳能电池组件生产、销售为主,太阳能电站EPC及运营、太阳能电池封装胶膜、光伏系统、太阳能灯具及LED照明产品等并举的产品格局。其中,太阳能封装胶膜业务板块由江苏斯威克开展,东方日升持有江苏斯威克70.84%股份。 年报显示,东方日升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144.04亿元,同比增长47.7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74亿元,同比增长319.0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8.23亿元,同比增长195.30%。其中光伏电池封装胶膜业务实现营收11.88亿元,同比增长31.42%,占公司总营收8.25%。 江苏斯威克在太阳能封装胶膜领域内的技术水平、产品质量、经营规模均居于行业前列,2019年实现营收16.96亿元。其产品先后取得了TUV、VDE、CQC、JET、SGS等认证,获得良好的销售业绩及客户认可,应用客户已经覆盖国内外多数主要组件生产厂商。 近年来,全球光伏新增装机规模持续增长,尽管国内市场受到“平价上网”进程提速影响,新增装机需求增速有所下降,但得益于欧洲市场的复苏以及海外新兴光伏市场的快速发展,下游市场需求依旧火爆。江苏斯威克生产的封装胶膜产品直接用于光伏组件的生产,最终应用在光伏电站领域。作为光伏发电领域的上游行业,江苏斯威克将随着全球光伏电站新增装机容量的增长而不断发展。 中国证监会于2019年12月13日发布了《上市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境内上市试点若干规定》,鼓励上市公司通过分拆优化资本市场资源配置,进一步实现业务聚焦、提升专业化经营水平,从而更好地服务科技创新和经济高质量发展。这为东方日升分拆子公司江苏斯威克上市提供了契机。(编辑 李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