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对全国6.0万家规模以上文化及相关产业企业调查,2020年,上述企业实现营业收入98514亿元,按可比口径计算(详见附注6),比上年增长2.2%[1](前三季度下降0.6%);文化新业态特征较为明显的16个行业小类[2]实现营业收入31425亿元,增长22.1%。 分行业类别看,在文化及相关产业9个行业中,新闻信息服务营业收入9382亿元,比上年增长18.0%;创意设计服务15645亿元,增长11.1%;文化消费终端生产18808亿元,增长5.1%;内容创作生产23275亿元,增长4.7%;文化投资运营451亿元,增长2.8%;文化装备生产5893亿元,增长1.1%;文化娱乐休闲服务、文化传播渠道、文化辅助生产和中介服务3个行业分别下降30.2%、11.8%和6.9%。 分产业类型看,文化制造业营业收入37378亿元,比上年下降0.9%,降幅较前三季度收窄2.9个百分点;文化批发和零售业15173亿元,下降4.5%,降幅收窄5.5个百分点;文化服务业45964亿元,增长7.5%,增速提高1.5个百分点。 分领域看,文化核心领域[3]营业收入60295亿元,比上年增长3.8%,增速较前三季度提高2.3个百分点;文化相关领域38220亿元,下降0.1%,降幅收窄3.7个百分点。 分区域看,西部地区实现营业收入9044亿元,比上年增长4.1%,增速较前三季度提高3.2个百分点;东部和中部地区分别为73943亿元和14656亿元,增速分别由前三季度下降0.4%、1.5%转为增长2.3%、1.4%;东北地区872亿元,下降8.6%,降幅收窄7.3个百分点。 注: [1] 为名义增长,未扣除价格因素。 [2] 新业态特征明显的16个行业小类是:广播电视集成播控,互联网搜索服务,互联网其他信息服务,数字出版,其他文化艺术业,动漫、游戏数字内容服务,互联网游戏服务,多媒体、游戏动漫和数字出版软件开发,增值电信文化服务,其他文化数字内容服务,互联网广告服务,互联网文化娱乐平台,版权和文化软件服务,娱乐用智能无人飞行器制造,可穿戴智能文化设备制造,其他智能文化消费设备制造。 [3] 文化核心领域包括新闻信息服务、内容创作生产、创意设计服务、文化传播渠道、文化投资运营、文化娱乐休闲服务6个行业,文化相关领域包括文化辅助生产和中介服务、文化装备生产、文化消费终端生产3个行业。 2020年全国规模以上文化及相关产业企业营业收入情况 绝对额 (亿元) 比上年增长(%) 所占比重 (%) 全年 前三季度 总 计 98514 2.2 -0.6 100.0 按行业类别分 新闻信息服务 9382 18.0 17.0 9.5 内容创作生产 23275 4.7 4.1 23.6 创意设计服务 15645 11.1 9.0 15.9 文化传播渠道 10428 -11.8 -16.5 10.6 文化投资运营 451 2.8 0.2 0.5 文化娱乐休闲服务 1115 -30.2 -39.9 1.1 文化辅助生产和中介服务 13519 -6.9 -9.5 13.7 文化装备生产 5893 1.1 -3.4 6.0 文化消费终端生产 18808 5.1 0.8 19.1 按产业类型分 文化制造业 37378 -0.9 -3.8 37.9 文化批发和零售业 15173 -4.5 -10.0 15.4 文化服务业 45964 7.5 6.0 46.7 按领域分 文化核心领域 60295 3.8 1.5 61.2 文化相关领域 38220 -0.1 -3.8 38.8 按区域分 东部地区 73943 2.3 -0.4 75.1 中部地区 14656 1.4 -1.5 14.9 西部地区 9044 4.1 0.9 9.2 东北地区 872 -8.6 -15.9 0.9 注: 1.表中速度均为未扣除价格因素的名义增速。 2.表中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附注 1、指标解释 文化及相关产业指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产品和文化相关产品的生产活动的集合。《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规定文化及相关产业包括新闻信息服务、内容创作生产、创意设计服务、文化传播渠道、文化投资运营、文化娱乐休闲服务、文化辅助生产和中介服务、文化装备生产、文化消费终端生产9个大类。 营业收入指“主营业务收入”及“其他业务收入”之和。 2、统计范围 规模以上文化及相关产业的统计范围为《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所规定行业范围内,年主营业务收入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企业或年主营业务收入在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企业;年营业收入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服务业企业,其中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的年营业收入在2000万元及以上,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的年营业收入在500万元及以上。 3、调查方法 每季度进行规模以上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认定,根据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全面调查取得的数据进行汇总。 4、行业分类标准 执行《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具体请参见http://www.stats.gov.cn/tjgz/tzgb/201804/t20180423_1595390.html。 5、东、中、西部和东北地区 东部地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海南10个省(市);中部地区包括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6个省;西部地区包括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12个省(市、自治区);东北地区包括辽宁、吉林、黑龙江3个省。 6、2020年规模以上文化及相关产业企业营业收入的上年同期数与之前公布的2019年数据存在差异,主要原因是:(一)规模以上企业数量发生增减变化。2020年有部分企业达到规模以上标准纳入调查范围,也有部分企业因规模变小而退出调查范围,还有新建投产企业、破产、注(吊)销企业等,使得规上企业数量发生变化。2020年,全国规模以上文化及相关产业调查企业数量为6.0万家,比上年同期增加2704家。按照可比口径,2019年全国规模以上文化及相关产业企业营业收入为96362亿元。(二)加强统计执法,对统计执法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规模以上要求的企业及填报的不实数据进行了清理,对相关基数依规进行了修正。
● 深圳证券交易所日前邀请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实务专家,围绕刑法修正案的立法背景、主要内容和法律适用等问题开展专题讲座,引导干部员工充分认识刑法修正案的重要意义,准确理解相关证券期货犯罪条文的修改背景和适用情形,进一步提升依法治市的能力和水平。深交所表示,将结合注册制改革、提高上市公司质量、退市制度改革、优化交易监管等工作,多形式、多渠道开展相关学习交流活动,为刑法修正案的实施营造良好环境。 具体来看,一是依托现有培训形式,把重要修改内容嵌入到“诚信第一讲”和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秘、独董等相关主体的培训课程。二是加强会员合规培训,重点针对保荐机构宣传欺诈发行罪、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等条文的修改情况。三是结合投资者普法宣传,制作并发布相关投教产品,就有关证券期货犯罪条文的最新修改内容,向投资者做好宣传教育。 深交所表示,本次刑法修正案有力彰显了国家对证券期货违法犯罪“零容忍”的坚定决心。下一步,将充分发挥一线监管及时、高效、灵活的优势,积极配合证监会、公检法等部门,严肃处置各项资本市场违法犯罪行为,持续巩固创业板注册制改革成果,激发市场活力,净化市场生态,维护市场秩序,为建设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不懈奋斗。
证券代码:002770证券简称:ST科迪公告编号:2021-011号 河南科迪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科迪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4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河南科迪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20】第617号,以下简称“关注函”),要求公司就相关事项做出书面说明。收到《关注函》后,公司立即组织相关人员积极准备《关注函》的回复工作,现将《关注函》中的问题回复公告如下: 问题一、请补充披露科迪集团目前财务和经营状况,包括但不限于主要资产、负债、业务开展状态等。 回复: 经向科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迪集团”或“大股东”)了解到其各项业务已逐步恢复正常。科迪集团母公司主要资产:183,070万元,主要负债:473,365万元(未经审,可能与审计数据存在差异)。 据了解科迪集团母公司目前已进入重整程序,由法院主导正在依法推进,正在公开招募管理人,据了解科迪集团旗下速冻食品、面制品业务生产经营正常。 问题二、根据你公司此前披露的自查公告,科迪集团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占用余额为18.65亿元。请你公司补充说明对被占用资金的清收进展、下一步的清收计划,以及科迪集团破产重整对偿还占用资金的影响,科迪集团是否存在逃废债务、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风险。 回复: 经公司向大股东了解,大股东积极采取措施,筹划采取现金、以资抵债、承债等多种方式足额偿还对公司的债务。但由于大股东资产受限等多种因素影响,偿还方案计划实施时被暂时搁置。公司了解到大股东正在多方筹划解除资产受限状态,尽快用资产、现金、承债等方式全部完成对公司债务的清偿。 大股东破产重整有可能造成股权发生变化,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大股东重整是债权人申请,法院认为有重整价值,依法进行重整,重整有利于大股东和上市公司健康、稳定的发展;有利于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公司积极督促大股东尽快完成清偿,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现在大股东暂无重整方案,法院正在公开招募管理人,按法律规定重整方案应由管理人主导制定。公司将密切关注大股东重整方案的制定及重整进程,按时披露相关信息,确保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和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大股东承诺会尽一切努力支持上市公司正常运转,保上市公司利益,大股东不存在逃废债务、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风险。 问题三、你公司认为应予说明的其他事项。 回复: 公司将加大力度督促大股东尽快偿还占用资金。目前公司生产经营逐步恢复正常。公司通过转变发展思路,优化组织架构,压缩非生产性费用,增强了造血功能和持续经营能力;通过发挥品牌优势、产品优势、市场优势和较大的通路利润优势使原有市场得到巩固发展;通过强化管理,完善制度,积极化解潜在风险,确保了公司业务正常开展。大股东重整正在法院的主导下有序进行。 特此公告。 河南科迪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月27日 证券代码:002770证券简称:ST科迪公告编号:2021-012号 河南科迪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科迪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13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河南科迪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21】第19号,以下简称“关注函”),要求公司就相关事项做出书面说明。收到《关注函》后,公司立即组织相关人员积极准备《关注函》的回复工作,现将《关注函》中的问题回复公告如下: 问题一、2021年1月4日,我部就你公司控股股东被申请破产重整相关事宜向你公司发出关注函。截至目前,你公司尚未提交正式回函。请你公司按照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2.16条的规定,加快工作进度,以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正面、如实、客观回复相关问询。 回复: 公司已在关注函【2020】第617号回复,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问题二、2021年1月11日,媒体报道称“ST科迪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表示,目前科迪集团重整事项有序推进,已与重整投资人某资产管理公司签订合作框架协议”。请你公司核实上述报道是否属实,如属实,请完整披露相关合作框架协议内容并说明控股股东破产重整目前的进展情况。同时,郑重提醒你公司,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2.15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其他公共媒体发布重大信息的时间不得先于指定媒体,在指定媒体上公告之前不得以新闻发布或者答记者问等任何其他方式透露、泄漏未公开重大信息。 回复: 1、公司经向科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股东”、“科迪集团”)核实“科迪集团已与某资产管理公司签订了合作框架协议,”上述报道情况非公司相关负责人透露。公司经向科迪集团了解其签订合作框架协议情况属实,但因有保密条款,暂不方便公开披露全部内容,主要内容为:保护和提升公司资产价值、与公司相关事项的谈判及提供咨询方案、提供资产管理方案意见,保护、提升公司资产价值、提供金融服务支持等。 2、大股东重整是法院主导,正在依法有序推进中,目前正在公开招募管理人。公司持续关注大股东重整进程,严格遵守《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准确、及时披露相关公告,维护上市公司股东、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问题三、据查询,2021年1月4日,你公司被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被执行标的约2.57亿元,目前你公司被执行人信息共5条,被执行总金额约3.79亿元。请你公司补充说明上述被执行信息是否准确、被执行的原因、被执行标的的具体情况、对你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你公司是否具备持续经营能力,以及你公司是否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是否符合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以及《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十一章第一节的规定。请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经核查目前公司新增被执行情况如下: 1、公司执行信息基本情况 (1)、执行案号:(2021)豫01执4号 公司于2019年8月向兴业银行郑州分行借款2.5亿元,因未还本付息,2020年3月公司被起诉至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并于2021年1月4日被郑州中级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256,848,576元。据了解该笔债权已于2020年7月由兴业银行郑州分行折价转让至某资产管理公司,现债权人为某资产管理公司,该资产管理公司正在与公司协商该笔债务处置事宜。 (2)、执行案号:(2020)豫01执1191号 公司于2019年11月向郑州银行管城支行借款1亿元,因未还本付息,2020年6月公司被起诉至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并于2020年9月14日被郑州中级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标的102,225,936元。目前公司正在与债权方协商解决该事宜。 (3)、执行案号:(2020)豫1425执1827号 公司因与李自梅合同纠纷被起诉至虞城县人民法院,并于2020年11月被虞城县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标的3,000,000元。目前公司正在与当事人积极协商解决该事宜。 (4)、执行案号:(2020)豫1425执1780号 公司因与申丽英合同纠纷被起诉诉至虞城县人民法院,并于2020年11月被虞城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标的16,911,302元。目前公司正在与当事人积极协商解决该事宜。 (5)、执行案号(2021)苏0282执98号 公司因与江苏申乾包装有限公司合同纠纷被起诉至宜兴市人民法院,并于2021年1月被宜兴市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标的10,285,090元。目前公司正在与当事人积极协商解决该事宜。 经公司在相关网站查询,上述被执行信息准确,因公司未及时收到法院相关文书,经公司在相关网站查询,现予以信息披露。 2、公司目前经营状况正常,大股东重整正在法院主导下有序进行。被纳入被执行人事项尚未对公司造成明显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目前公司通过转变发展思路,优化组织架构,压缩非生产性费用,增强了造血功能和持续经营能力;通过发挥品牌优势、产品优势、市场优势和较大的通路利润优势使原有市场得到巩固发展;现公司业务正常开展。 律师意见: 经本所律师获取公司提供的诉讼资料、公司公告,经本所律师核查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人民法院公告网等,上表所列案件法院裁决均已生效,根据《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律师认为: (1)、执行案号:(2021)豫01执4号,该案件诉讼及执行时均达到披露标准,据向科迪乳业核实由于公司未及时收到相关文书,故未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科迪乳业存在因未及时收到相关文书造成未及时披露相关信息的情形。虽然存在客观原因,但科迪乳业未及时披露相关信息存在不符合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以及《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十一章第一节的规定情形。 (2)、执行案号:(2020)豫01执1191号、(2020)豫1425执1827号、(2020)豫1425执1780号、(2021)苏0282执98号上述案件诉讼及执行时均未达到披露标准,但根据累计12月计算原则达到了披露标准,据向科迪乳业核实由于科迪乳业未及时收到相关文书,故未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科迪乳业存在因未及时收到相关文书造成未及时披露相关信息的情形。虽然存在客观原因,但科迪乳业未及时披露相关信息存在不符合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以及《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十一章第一节的规定情形。 问题四、2020年4月15日,你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张永立辞职后,你公司董事会指定公司董事、总经理张枫华代为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截至目前,你公司董事会秘书空缺已长达八月有余。请你公司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3.2.13条的规定3.2.13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董事会应当指定一名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代行董事会秘书的职责,并报本所备案,同时尽快确定董事会秘书人选。公司指定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之前,由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超过三个月之后,董事长应当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直至公司正式聘任董事会秘书。及时整改,尽快正式聘任董事会秘书。 回复: 公司将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尽快正式聘任董事会秘书,现由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特此公告。 河南科迪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月27日
原标题:互联网存款被叫停背后:2020年我国互联网金融企业注册量同比增长1.7% 近日,支付宝、腾讯理财通、度小满金融等平台陆续下架互联网存款产品,互联网金融行业迎来更为严格的监管。企查查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1月,我国共有3.9万家互联网金融相关企业,山东、广东分别以7909家、7553家企业高居省份排名前两位。最近三年来,相关企业年注册量均保持在7000家以上,2020年共新增企业7577家,同比增长1.7%。在行业经营风险信息方面,2019年达到历史最高的2.54万条,2020年新增量降至1.4万条。此外,全行业54%的企业注册资本高于500万。 2020年新注册企业7577家,新增风险信息1.4万条 从企业成立时间来看,企查查数据显示,过去十年来,我国“互联网金融”相关企业的注册量在2015年迎来爆发期,当年共注册了近1万家企业,同比增长226.3%。2018年至2020年的注册量在7000家以上,无明显增长或下跌趋势。2020年的注册量是7577家,同比增长了1.7%。 伴随着我互联网金融企业的发展,相关企业新增的风险信息也不断攀升。企查查数据显示,2018至2020年企业风险信息快速增长,其中2019年达到2.54万条,是近几年来数量最多的一年。2020年下降至1.4万条,同比降低了45.1%。 山东广东高居前两位,全行业54%企业注册资本高于500万 从企业地区分布来看,企查查数据显示,我国现存的“互联网金融”相关的企业大多分布在山东、广东、云南、浙江等地。其中山东省企业数量位居全国第一,目前共有7909家相关企业,占比全国总量的20.3%;广东省企业数量排名第二,目前有7553家相关企业;云南省位居第三,约3581家相关企业。此外,入围企业数量前十名的地区还有北京、福建、湖南等地。 从企业规模来看,企查查数据显示,目前注册资本在500万以上的互联网金融企业数量最多,有2.1万家,占比总量的54%。其次是100万-500万之内的企业,有1.1万家,占比27%。100万以内的互联网金融企业最少,有0.7万家,占比19%。 编辑:夏夏 校对:崔凡 审核:海锐
现如今,塑料及其制品已逐渐深入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从工农生产到衣食住行,塑料无不发挥着巨大的、不可替代的作用。 2021年1月1日起,“升级版限塑令”正式上路。2020年1月,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规定到2020年底,全国范围餐饮行业禁止使用不可降解的一次性塑料吸管。这意味着时隔12年,“限塑令”再度升级。 每一个普通的消费者和相关行业,也都在这场“环保战役”中改变着自己。天眼查专业版数据显示,我国目前有超过350万家经营范围含“塑料”,且状态为在业、存续、迁入、迁出的塑料相关企业。 从地域分布上看,我国塑料相关企业主要集中在浙江、广东、江苏和山东,四地塑料相关企业之和占全国相关企业总量的50%。 在行业迅猛发展的同时,中国塑料行业也在努力践行生态环保理念,并通过实际行动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资料显示,塑料回收处理是指回收企业通过垃圾分类、工业废料直接收取等方式获得废弃塑料,并采用多种回收工艺将废弃塑料回收处理,加工成塑料、塑胶等制品的再利用过程。据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数据统计,全国每年使用的回收利用废塑料3000万吨左右,占塑料消费量的30%以上。 可回收塑料种类较多,包括PET、HDPE、PVC、LDPE、PP、PS等,主要来源于废旧家电壳、儿童玩具、塑料管道、塑料膜及部分废旧医用塑料等。 天眼查专业版数据显示,我国目前有近14万家经营范围含“回收、再生、PET、HDPE、PVC、LDPE、PP、PS”,且状态为在业、存续、迁入、迁出的可回收塑料相关企业。地域分布上,江苏、山东和广东为相关企业数量最多的三个省份,均超过1万家,其中江苏以1.7万家相关企业数量居于全国首位。行业分布上,批发和零售业和制造业分别占比约48%和36%。 自2008年“限塑令”开始实施起的十二年期间,我国可回收塑料相关企业注册总量(全部企业状态)由原来的4万家已增长至19万家。值得注意的是,2016年相关企业年注册增速高达17%,之后四年增速均保持在18%以上。以工商登记为准,我国2020年新增可回收塑料相关企业超3万家,同比增长21%。 此外,业内人士表示,从环境保护和资源利用的角度,未来可降解塑料的需求存在一定潜力。包括可降解吸管、可降解餐盒、可降解包装袋等。据了解,环境降解塑料的降解过程主要涉及生物降解,光降解和化学降解,这三种主要降解过程相互间具有增效、协同和连贯作用。 天眼查专业版数据显示,我国目前经营范围含“生物降解、光降解、化学降解、可降解”,且状态为在业、存续、迁入、迁出的可降解相关企业近8,400家。 地域分布上看,我国可降解相关企业主要分布在云南省,近5,000家相关企业,占全国近6成。广东省以超670家相关企业位居第二位,安徽省和山东省均有超过300家相关企业。 近十年来,我国可降解相关企业(全部企业状态)年度注册数量与增速呈稳定上涨趋势。截至目前,以工商登记为准,天眼查专业版数据显示,我国2020年新增可降解相关企业近2,300家,较去年同比增长38%。 “升级版”限塑令规定:全国范围餐饮行业禁止使用不可降解的一次性塑料吸管。很多人在2021年的第一天发现,原先奶茶店、快餐店、烘焙咖啡店提供的一次性塑料吸管不见了,它们或被换成了纸质吸管,或被改成了聚乳酸可降解吸管,还有的被可以直接饮用的杯盖代替了。 中国消费者报在报道中指出,聚乳酸可降解吸管,是以玉米、甘蔗等作物为原料,经过一系列复杂工艺生产而成。在堆肥的条件下,只需要90天就会降解完成。不过,这些可降解产品目前共同面临着原材料供应比较紧张的问题。 天眼查专业版数据显示,我国目前经营范围含“聚乳酸”,且状态为在业、存续、迁入、迁出的聚乳酸相关企业近200家。截至目前,以工商登记为准,我国2020年新增聚乳酸相关企业(全部企业状态)约48家,同比增长近129%。
本周看点:①瑞幸咖啡CEO郭谨一遭联名罢免,董事会成立独立委员会调查;②五粮液:预计2020年净利润199亿元,同比增长14%;③农夫山泉钟睒睒身家超越巴菲特;④豫园股份取得舍得集团70%股权,郭广昌成为公司实控人 行业资讯 2020年白酒相关企业新注册2.9万家,同比下降12.1% 目前我国共有19.9万家白酒相关企业,四川省以3.6万家企业排名第一,贵州、湖北分列二三名。近年来,相关企业年注册量在2018年达到3.4万家的峰值,随后两年略有下降,2020年新注册企业2.9万家,同比下降12.1%,其中四季度新注册0.6万家。 深交所发布上市公司从事食品及酒制造相关业务的行业信息披露指引 近日,深交所官网发布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14号——上市公司从事食品及酒制造相关业务》。指引提出,从事食品及酒制造相关业务的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且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应当以临时报告方式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企业头条 茅台酱香系列酒今年或提价10%-40%,赖茅涨价20% 1月8日,市场消息称今年贵州茅台酱香酒营销有限公司自有产品提价10%-40%,王子酒、迎宾酒减产75%-80%,部分产品退出市场。 茅台酱香系列酒一经销商向搜狐财经确认了这一消息,并表示赖茅产品将涨价20%。 新乳业收关注函:要求补充说明“一只酸奶牛”商标争议 1月8日,新乳业收到关注函,要求补充披露“一只酸奶牛”商标涉诉情况,以及对新公司未来经营的影响。 新乳业1月5日发布公告,公司拟2.31亿元投资“一只酸奶牛”项目。相关方将“一只酸奶牛”品牌相关资产及业务资源置入成立新公司,并由新乳业收购新公司60%股权。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显示,2017年8月16日,一只酸奶牛申请注册第25884887号“一只酸奶牛”商标,被驳回了注册申请。新注册商标和他人2015年4月9日抢注的16676428“一只酸奶牛”商标为类似商标,且处于有效注册状态。 五粮液:预计2020年净利润约199亿元,同比增长14%左右 1月7日晚间,五粮液发布公告:预计2020年净利润为199亿元左右,同比增长14%左右。 五粮液表示,2020年公司营业收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实现增长,主要系公司核心产品销售增长所致。 同时五粮液回复关注函称,经自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及直系亲属在2020年10月30日至12月18日期间,不存在泄露内幕信息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证券交易五粮液股票的情形。 瑞幸咖啡CEO郭谨一遭联名罢免,董事会成立独立委员会调查 1月6日晚,一封“关于罢免郭瑾一瑞幸咖啡董事会主席和CEO的请求信”在社交平台流传,信中直指现任董事长和CEO郭谨一无德无能,请求董事会和大股东立即罢免其董事长和CEO职务。 郭谨一发布了瑞幸咖啡全员信显示,举报信是由陆正耀、钱治亚等组织并主持起草,部分当事员工不明真相,被裹挟签字。 瑞幸咖啡官网发布声明称,公司董事会已立即成立一个独立委员会,对董事长兼CEO郭谨一受到的指控进行调查。举报信中的指控与去年4月2号披露虚假交易的行为无关。 红牛商标案终审宣判,中国红牛:已提请国际仲裁 1月6日下午,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发布声明,称泰国天丝集团对此前最高院下发的“红牛系列商标案”终审判决断章取义,且双方的争议焦点《95年合资合同》已进行国际仲裁。 同时,中国红牛在声明中指出,二审判决并非双方法律关系的终局,法院仍未能厘清双方在缔约、合作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及商标等权益关系。因此中国红牛将通过一切可能之法律救济途径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农夫山泉创始人钟睒睒身家超越巴菲特 彭博近日消息,根据彭博亿万富翁指数,农夫山泉创始人钟睒睒身家已飙升至917亿美元,超越巴菲特成为全球第六大富豪。据悉,农夫山泉股价自9月份上市以来的股价涨幅达到了200%。 传今麦郎签署上市辅导协议,将启动IPO 据证监会河北监管局消息,今麦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日前已与中信建投证券签署上市辅导协议。这意味着,成立于1994年的今麦郎正式向A股发起冲击。 目前,今麦郎集团旗下的业务主要分为面品、饮品两大品类,前者以“一桶半/一袋半”方便面为代表,后者最为知名的产品则为“今麦郎凉白开”。 根据2020年9月10日发布的《2020中国民营企业500强》榜单,今麦郎在2019年的营业收入为218.488亿元,首次实现单年营收破200亿元。 伊利确认涨价传闻:基础白奶将有不到5%的提价 1月5日,国盛证券调研称伊利、蒙牛基础白奶产品元旦后涨价。其中,伊利于12月29日对旗下基础白奶产品进行提价,提价幅度3-5%。蒙牛于12月底开始对旗下白奶产品进行提价,提价幅度约4-5%。 伊利董秘办回复个人投资者表示,公司基础白奶有不到5%的提价,主要因原奶成本上涨的压力,具体经营计划将在年报中披露。 蒙牛相关负责人对搜狐财经表示,消息正在核实中。 酒鬼酒因信披违规收监管函:自行对外发布涉及公司经营的重要信息 1月4日晚间酒鬼酒公告:公司收监管函,此前公司分别在上市公司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发布了题为“2020酒鬼酒创造历史,2021酒鬼酒馥郁腾飞!”的报道。 深交所认为,酒鬼酒通过非法定信息披露渠道自行对外发布涉及公司经营的重要信息,公司及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程军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及《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相关规定。希望上市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吸取教训,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及《股票上市规则》等的规定,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ST舍得:豫园股份取得舍得集团70%股权,郭广昌成为公司实控人 1月5日晚间,ST舍得发布公告:豫园股份通过执行司法裁定的方式取得沱牌舍得集团70%股权,从而间接控制本公司29.95%股权。郭广昌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豫园股份同日发布公告称,1月5日,公司收到四川省蓬溪县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解除对天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舍得集团70%的股权的冻结,豫园股份可持裁定书到登记机构办理相关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茶颜悦色”起诉“茶颜观色”,再次对簿公堂 中国庭审公开网显示,2021年1月4日,茶颜悦色以不正当竞争为由,起诉了茶颜观色。目前该案仍处于审理之中。公开信息显示,“茶颜悦色”奶茶店自2013年12月在长沙开办第一家店至今,已拥有近两百家分店。 2019年5月,与“茶颜悦色”仅一字之差的“茶颜观色”奶茶店在长沙开业。随后双方陷入一场持久的知识产权和竞争纠纷之争。 云南省咖啡行业协会:不存在阿里方面联手其他企业打压云南咖啡的现象 1月5日晚间,云南省咖啡行业协会向媒体发出声明,表示不存在阿里方面替云南咖啡制定标准的情况,而2020年12月31日下午该协会举行的媒体见面会所发布的消息系双方沟通中存在信息误差而产生的误会,也不存在阿里方面联手其他企业打压云南咖啡的现象。 西安冰峰汽水披露上市辅导备案 昨日,陕西证监局官网公布了华创证券关于西安冰峰饮料股份有限公司辅导备案的申请报告。根据申请报告,冰峰饮料将于2021年5月31日前递交IPO申请材料。 冰峰是西安汽水品牌,主营产品为“冰峰”牌的橙味饮料、酸梅汤以及纯净水。冰峰汽水至今已有60多年历史,与凉皮、肉夹馍一起被称为“三秦套餐”。 市场动态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2020年度第3期认证风险预警的通告 市场监管总局官网指出,总局对有机产品认证领域(有机蔬菜、食用菌、葡萄酒、茶叶、水果、粮谷、乳制品、食用植物油、婴幼儿配方食品9类产品)的25家认证机构涉及的320批次产品实施了认证有效性抽查,认证机构覆盖率为28.7%。抽查发现18批次抽样产品(涉及8家认证机构)不符合认证要求,总体不符合率为5.63%。市场监管总局已将相关信息通报有关认证机构,有关认证机构已依据相关规定,对不符合认证要求的获证产品作出撤销24张有机产品认证证书的严肃处理。 (综合搜狐酒业、中华网财经、酒业家、云酒头条等整理,编辑/顾梓仝)
● 德冠新材日前回复了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科创板上市委会议意见落实函》(简称《意见落实函》)。公司指出,2004年8月增资方案不存在同股不同权的情形,符合当时《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增资方案符合相关规定 《意见落实函》指出,在相关股东已发生变动的情况下,2008年8月由各股东按照各自持股比例现金补足出资合法有效,不存在潜在风险。鉴于公司2004年8月用资本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属于会计差错,存在不规范的情况,该等不规范情况及出资瑕疵已于2008年8月21日由股东以货币资金进行了规范并夯实了出资。在相关股东已发生变动的情况下,2008年8月,德冠有限按照各自持股比例以现金补足出资合法有效,不存在潜在风险。 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公司2004年8月增资方案不存在同股不同权的情形,符合当时《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相关股东已发生变动的情况下,2008年8月由各股东按照各自持股比例现金补足出资合法有效,不存在潜在风险。 就发行人历史沿革中的相关事宜,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出具承诺称:“如发行人现有股东或历史股东因发行人2004年8月以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时部分增资未发放股权登记证或因发行人历史沿革中其他股权变动而产生任何股权争议、纠纷,给发行人及/或现有股东或历史股东造成不利影响或损失的,本公司/本人将与发行人、相关股东积极协商解决该等争议、纠纷,并赔偿给发行人、相关股东造成的实际损失。” 公司指出,公司本次申请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的公开披露文件中对2004年8月的出资瑕疵及本次弥补出资情况进行了披露,自披露以来没有任何股东对本次弥补出资及发行人历史沿革中的其他股权事宜提出异议,不存在任何争议、纠纷。 此前,上交所科创板上市委员会2020年第125次审议会议于2020年12月22日上午召开,会议通过德冠新材首发上市申请,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同时要求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2004年8月增资方案是否履行完备的决策程序,是否符合当时《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相关股东已发生变动的情况下,2008年8月由各股东按照各自持股比例现金补足出资是否合法有效,是否存在潜在风险。要求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要求发行人代表结合公司的定价方式及毛利率水平,分析说明公司采取客户自提方式销售模式的商业合理性,包括该销售模式是否会对公司产品销量与销售价格产生重大影响。 募资扩充产能 招股说明书显示,此次公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按照轻重缓急程度用于功能薄膜及功能母料改扩建技术改造项目、实验与检测升级技术改造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合计约为3.87亿元。 公司主要从事功能薄膜、功能母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根据《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中的新材料行业。公司称,目前功能薄膜的产能满负荷运营,实际的有效产能利用率已基本饱和。公司现有的设备无法完全适应业务增长的变化,难以满足发展需要,已成为制约公司发展的瓶颈。短期内,产能限制已成为影响公司销售规模和经营业绩进一步增长的主要因素之一。若公司不能及时投入产能满足市场需求,公司主营业务规模和经营业绩将受产能限制难以保持持续增长。 公司表示,此次募投项目紧紧围绕发行人的主营业务,其中改扩建项目计划年产功能薄膜22000吨、年产功能母料29800吨。改扩建项目的实施,能够突破企业的产能瓶颈,优化公司产品结构,提升生产效率,满足新产品拓展的需要,进一步提升发行人核心业务的竞争力,巩固和增强公司在行业内的竞争优势;实验与检测升级技术改造项目建成后,发行人将通过较高水平的实验与检测仪器,克服业界在线研发过程的难题,大幅提升研发效率,降低研发成本,极大地提升发行人的测试和研发能力,满足发行人在功能薄膜高端化、环保化以及功能母料多样化的研发需要。此外,通过该升级项目,为吸引业界顶尖的科研人才创造平台,确保企业在未来的竞争中保持长期的技术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