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读 市场分析:短期市场或延续震荡走势 大众30:聚焦行业龙头――智飞生物 看点 01 A股缩量反弹 次新股活跃 短期市场或延续震荡走势 2月首个交易日,A股震荡攀升,次新股持续受追捧,业绩预增股受资金青睐,而业绩预亏股则遭冷落。业内人士认为,春节临近,部分投资者出于避险考虑可能会兑现收益,市场短期面临一定震荡整固的压力,投资者选股可从业绩和估值两方面出发,预防一些业绩爆雷股。 次新股持续活跃 在经历了上周市场快速回调走势后,周一A股市场出现了短暂企稳的走势。沪指重新收复3500点整数关口,收涨0.64%报3505.28点,深证成指涨1.36%报15024.24点,创业板指涨0.99%报3159.99点。但美中不足的是,两市成交额仅8568亿元,创一个月新低。北向资金昨日全天净买入34.59亿元;其中沪股通净买入28.47亿元。 盘面上看,注册制次新股持续活跃,板块整体涨幅超8%,领涨两市。C秋田微(300939)大涨100.99%,C信测(300938)涨57%,中辰股份(300933)、日月明(300906)、研奥股份(300923)、华文食品(003000)、长鸿高科(605008)、华盛昌(002980)等多股涨停,合兴股份(605005)现地天板走势。除次新股外,可降解塑料、煤炭板块也有不错的赚钱效应,医美、猪肉、黄金、生物疫苗等概念股表现活跃,而新能源车、光伏、锂电池等概念股继续走弱。 值得注意的是,在当下年报披露窗口,业绩成股价“试金石”。昨日,业绩预增股掀涨停潮,祥源文化(600576)、浪潮信息(000977)、和胜股份(002824)、移远通信(603236)、蓝帆医疗(002382)、苏博特(603916)、香飘飘(603711)等逾30家业绩预增股涨停。而业绩预亏股低迷,搜于特(002503)2020年预亏7.8亿元-9.8亿元,巨轮智能(002031)2020年预亏1.25亿元-1.87亿元,柏堡龙(002776)预计2020年亏损7.3亿元-9.4亿元,浙江富润(600070)预计2020年亏损3.7亿元,上述个股昨日均“一字”跌停。 从业绩角度选股 目前离春节仅剩下7个交易日,天信投顾认为,市场继续以偏暖的走势为主,大概的运行趋势为,本周市场的上半周以盘升为主,周中会形成一定的调整,下半周以及下周的三个交易日,股指再度以震荡攀升的走势为主。一是因为临近春节,货币的净投放或出现加速,主要是维持春节对货币需求的流动性;二是春节之前的红包机会,按照每年春节之前的5个交易日的节奏,一般均以小幅上涨的红包行情为主。短期来看,指数大概率以震荡为主,不过个股处于业绩公布的周期内,主要预防一些个股在业绩上爆雷。 展望2月,中原证券(601375)分析师周建华认为经济数据较好,货币政策回归正常的呼声将较高,多空交织或成为2月的主流状态,需要把握好政策和市场节奏。市场总体可能延续1月末的下跌态势,上证综指可能在3400-3500点之间呈现区间震荡。其建议仓位降至六成左右,整体策略转向防御,建议关注五大防御板块:银行、农林牧渔、食品饮料、医药、电子。 尽管指数短期或将以震荡整固为主,但粤开证券首席市场分析师殷越预计下方空间较为有限。配置方向上,其建议从业绩和估值两方面出发,优先关注估值具备比较优势,且业绩预期向好的品种,主题催化方面,可适度关注“就地过年”受益板块。对于前期机构抱团的高位股,可适度逢高减仓,不宜轻易追高。 看点 02 智飞生物(300122) 成立初期以代理业务为主,之后通过自主研发,逐步形成了“代理+研发”的商业模式。在代理产品高增速的驱动下,公司2017-2019年营业收入CAGR高达99.04%,净利润CAGR达到76.24%。2020年在疫情影响下,前三季度营业收入及净利润依然分别增长44.14%和40.59%。 公司代理默沙东的4/9价HPV疫苗和五价轮状病毒疫苗均为全球疫苗重磅品种。HPV疫苗在国内渗透率仍然很低,默沙东的4/9价HPV疫苗先发优势明显,未来5年仍将占据主要市场份额;国内轮状病毒疫苗接种率与欧美发达国家相比存在较大差距,且默沙东的五价轮状病毒疫苗有望逐步替代单价疫苗。预计代理产品未来有望持续放量,长期增长的确定性强。 公司一直以来重视研发,研发投入和团队规模均处于行业第一梯队,研发线储备丰富。由EC诊断试剂和母牛分枝杆菌疫苗组成结核病产品线明年有望迎来放量。我国结核病负担较重,而结核病筛查已被纳入新生入学的必查项目之一,EC诊断试剂灵敏度高,操作简便,有望成为结核病筛查“金标准”。
据欧联网援引欧联通讯社报道,当地时间12月21日下午,欧洲药品管理局批准使用由辉瑞和BioNTech公司开发的新冠疫苗。同月27日,希腊将开启疫苗接种工作,总理米佐塔基斯将首批接种。据悉,希腊对新冠疫苗进行严密安保。 据报道,12月20日,第一批用以储存新冠疫苗的冰箱已经运抵希腊,以确保新冠疫苗保存在-72摄氏度的温度下。希腊警方、海岸警卫队等安全部门将负责运送,及进行24小时严密安保。出于安全原因,当局没有公开这些储存仓库的具体位置。 当地时间12月26日,首批新冠疫苗将运抵希腊,并由警方24小时看守,直升机和无人机也将在空中进行巡逻监视。 12月27日,疫苗接种工作将在雅典和塞萨洛尼基的5家新冠指定接待医院进行。 报道称,希腊总理米佐塔基斯21日表示,他计划在27日希腊开始接种新冠疫苗的首天就进行疫苗注射,以此让公众相信疫苗是安全的。 另外,希腊首批30万剂新冠疫苗,将提供给自愿接种的医护人员。温馨提示:财经最新动态随时看,请关注金投网APP。
2月1日,东方日升(300118)20CM一字跌停,截至昨日收盘报19.29元/股,封单超过36万手,按照19.29元的股价约7亿元。 同花顺(300033)资料显示,东方日升的主营业务是太阳能电池片、太阳能电池组件以及太阳能灯具等太阳能光伏产品的生产和销售,2020年光伏行业景气度较高,业内上市公司业绩都出现明显提升。隆基股份(601012)预计2020年的净利润为82亿元到86亿元,同比增加55.30%到62.88%。天合光能预计2020年净利为12亿元至13亿元,同比增加87.55%至107.29%左右。在此背景之下,东方日升2020年度净利润却出现了大幅度下降。 第三方机构PVInfolink最新发布的全球光伏组件出货排名数据显示,2020年东方日升位居隆基股份、晶科能源、晶澳科技(002459)、天合光能、阿特斯和韩华Q-Cells之后,排名第七,出货名次未发生变化。但光伏产品毛利率下降,导致公司2020年度净利润预减超75%。东方日升在1月31日发布的业绩预告补充报告显示,2020年净利预计为1.6亿元至2.4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75.35%至83.57%,2019年净利润为9.7亿元。 就业绩变化的原因,东方日升解释,2020年光伏电池片及组件产量增加、相关光伏产品实现的销售收入增加,但由于受组件上游主要原辅材料价格上涨及组件销售价格下降的双重影响,报告期内光伏产品的销售毛利率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这一情形在去年四季度尤为明显,东方日升指出,进入第四季度,组件销售平均毛利率较前三季度下降约13-15个百分点,对营业利润的影响金额约为4.5亿元至5.4亿元。 另外,受人民币对美元升值影响,东方日升外币货币性项目折算产生汇兑损失,计入财务费用的汇兑损失金额约为0.9亿元至1.2亿元,2019年同期汇兑收益为1.19亿元。此外,非经常性损益对其净利润的影响金额增加,期内非经常性损益对其净利润的影响金额约为3亿元,主要为公司所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早在去年6月,东方日升启动发行可转债募资不超过人民币33亿元,用于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年产2.5GW高效太阳能电池组件生产项目、东方日升(浙江)新能源有限公司年产5GW高效太阳能电池组件生产项目(一期)以及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全球高效太阳能电池组件创新中心项目。今年1月26日,33亿元的可转债已经完成发行缴款,但因为东方日升2020年扣非净利润预计亏损6000至1.4亿元,该财务指标可能导致发行人不符合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发行上市条件,东方日升及保荐机构安信证券决定中止本次上市。 东方日升称后续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1)发行人将尽快召开董事会申请撤回本次可转债发行。 (2)发行人承诺不使用募集资金专户中的相关资金;同时发行人将尽快与保荐机构以及募集资金监管银行签署三方补充协议,明确在未征得保荐机构书面同意之前,不使用募集资金专户中的相关资金。 (3)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将按照投资者缴纳的认购资金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投资者,退款工作安排及后续事宜将另行公告。 2月1日晚间,东方日升公告称公司收创业板关注函,深交所要求公司说明,分析说明第四季度业绩大幅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相关收入成本核算是否准确,业绩变动的不利因素是否已消除,并进行充分的风险提示。补充说明公司持有的外币类型及金额,并结合汇率变动情况说明相关汇兑损失的具体情况,公司是否建立相关风险防控机制及其有效性。要求说明,公司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的类型、金额、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计算过程及依据。 1、请分季度列示你公司组件产品的销售单价、销量、收入、主要原材料的采购单价及成本占比、毛利率等,并对比组件及主要原材料的市场价格变化情况、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同期业绩变动情况,分析说明第四季度业绩大幅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相关收入成本核算是否准确,业绩变动的不利因素是否已消除,并进行充分的风险提示。 2、请补充说明你公司持有的外币类型及金额,并结合汇率变动情况说明相关汇兑损失的具体情况,公司是否建立相关风险防控机制及其有效性。 3、你公司预计2020年非经常性损益影响金额为30,000万元,主要为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请补充说明你公司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的类型、金额、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计算过程及依据,相关事项是否及时履行临时信息披露义务; 4、你公司于2021年1月20日披露募集说明书等相关文件并启动可转债发行。请补充说明你公司在启动发行前是否根据《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等规定以业绩预告或快报为基础对跨年后是否仍满足发行条件进行说明,保荐机构是否对此发表意见,相关发行文件中关于公司符合发行条件的表述是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请保荐机构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5、你公司公告称决定中止本次上市,请说明中止上市后续相关事项的具体安排,本次中止上市对于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等的影响及拟采取的应对措施,并进行充分的风险提示。 6、请向我部报备本次业绩预告事项的内幕知情人信息,并自查董监高人员、5%以上股东在公告前1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是否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近日,美欧的贸易争端再次升级。 美国宣布从1月12日起对法德的飞机零部件等商品加征报复性关税。美欧这场始于2004年的航空补贴争端尚未看到停战的迹象,双方关于数字税的争端也在重燃战火。 这不禁让人发问,在各国为应对新冠肺炎及经济衰退而自顾不暇时,究竟是什么让美欧两大经济体衣带渐宽终不悔,相互折磨到白头? “数字税”的前世今生 数字税,又称数字服务税,是围绕数字经济产生的一类税收。与航空补贴并列,数字税是美欧贸易摩擦的另一个重要导火索。 数字税最早被提出是为了缓解互联网跨国公司对非注册地国家的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问题(BEPS,base Erosion and Profit Shifting),即跨国公司为了最大限度降低全球总体税负,利用各国税制差异和监管漏洞,通过企业职能拆分、资产内部转移定价等方式逃避纳税义务,从而造成区域税收分配不均矛盾。 以多数跨国公司曾经经常采用的“双层爱尔兰—荷兰三明治”避税结构为例: 总部位于A国的G公司在爱尔兰分别设置离岸公司E和实际经营公司B,通过签订成本分摊协议,将总部之外区域的业务收入和无形资产使用销售权转移至B公司,再借助位于荷兰的通道公司C将大部分收入由B公司转移至实际注册地位于低税区的E公司。 简单说来,就是高税国企业向其低税国关联企业销售货物、提供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时制定低价;低税国企业向其高税国关联企业销售货物、提供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时制定高价。 如此一来,跨国公司利润就从高税国转移到低税国,逃避了大部分纳税义务,从而达到最大限度减轻其税负的目的,而为该公司提供大部分利润的国家反而不能享受到应有的税收红利。苹果、谷歌、微软、Facebook、雅虎等公司过去都曾采用了这种做法。 然而,对于其他国家而言,这显然是一种薅羊毛行为。税基被侵蚀的各国纷纷抗议,并开始了反对BEPS的行动。2018年3月,欧盟委员会发布立法提案,拟调整对大型互联网企业的增税规则,认为一些在多国从事经营并取得巨额利润的跨国公司并未给当地带来相应的税收贡献。例如谷歌这种跨国巨头,其海外市场营收超过50%,在采用“双层爱尔兰—荷兰三明治”情况下,平均税率仅为2%左右。 作为数字税的坚定拥趸,法国声称互联网跨国企业的此种避税行为不仅使当地政府蒙受损失,还损害了公平竞争原则,并率先于2019年7月通过了数字税法案,宣布对“数字服务”领域相关企业征收3%的数字税。此举引起了美国的强烈不满。2019年12月,美国对法国单方面发起“301调查”,实施关税报复,迫于压力,法国宣布暂缓数字税征收至2020年年底。2020年1月,美欧各方同意在OECD支持下就数字税问题进行更广泛谈判,参与国家达137个。 随着欧盟对数字税征收立场逐步统一,2020年6月,美国单方面宣布退出OECD谈判,并威胁将最早于2021年1月对态度强硬的数字税推动者——法国采取报复性关税措施。 时至今日,这场持续近3年的“数字税”之争仍未落下帷幕。正如我们看到的结果,美欧在此问题上都展现了高度重视且强硬的态度,但双方并未真正放弃谈判,欧盟方面仍希望双方在多边框架内达成一致协议,法国经济与财政部部长布鲁诺·勒梅尔不久前表示了希望与美国重新谈判的意愿,并寄希望于拜登新政府。尽管美国频频退群,几次出手阻挠欧盟数字税实施进程,但显然也不愿放弃在该领域的规则主导权和直接利益。 数字税:一把重新分蛋糕的利刃 根据信息经济学理论,不完全市场下,信息不对称是交易双方利益失衡的主要原因,交易中拥有信息优势的一方,也相应付出了一定的“信息租金”,因此,双方对信息成本的投入差异造成了信息的不对称。 而在数字经济时代,拥有海量数据(行情603138,诊股)和巨大用户流量的互联网科技巨头,将这种信息不对称进行了无限制的扩大。依靠这种信息不对称的优势,互联网巨头获取信息的边际“信息租金”只会越来越低。不仅如此,互联网科技巨头还凭借着这一信息优势,通过股权投资、并购等形式将业务渗透到各个领域。2019年,全球市值前五大公司中,有四家为美国的互联网科技企业。 如果说过去十年,跨国互联网巨头以社群生态为圈,以爆炸式数据体验为饵,通过各种避税手段,薅着世界各国互联网用户的羊毛,那么如今,随着疫情防控常态化,线上经济的优势进一步凸显,越来越多陷入财务困扰的电子羊群主人已回过神来,开始正视其手中的这一宝贵资产,试图重新掌握对羊毛利润分割的话语权与主动权。 2021年1月1日,肯尼亚政府颁布的《2020年数字服务税收条例草案》(Digital Services Tax Regulations, 2020)正式生效,条例规定,对数字服务征收占总交易价值1.5%的税费,不遵守规则者将被限制进入肯尼亚市场。早在此之前,英国、意大利、南非、印度等国家就已设立数字税,并将GAFA(Google、Apple、Facebook、Amazon)等大型跨国互联网巨头纳入征税名单。 目前,越来越多的国家加入了这一行列,据人民网(行情603000,诊股)报道,2020年以来,全球已经有30多个国家相继宣布对跨国互联网巨头征收数字税,随着更多国家将数字税提上日程,这一队伍将继续扩容。 国际数字税征收方案比较及问题 从征税依据看,2020年《OECD/G20关于实现包容性数字税框架的“双支柱”路径的声明》显示,在以社交媒体、搜索引擎、电子商务等为基本形态的数字经济下,用户数据是价值创造的基础,无论该数字平台在用户所在国有无实体,用户所在国均有权利向其征税。 也就是说,在该框架协议下,服务哪国的用户,用了哪国用户的数据,该国家就有“数字税征收权”。由此,在某种意义上,数字税的产生基于人们对于数字资产的再认识以及价值的再评估。从具体实践看,数字税征收具有高度的灵活性,目前,对于数字税的纳税主体、应税业务范围、税率,国际上各方经济主体并未达成共识,而是纷纷采取单方面措施,这给本就概念不明晰的数字税又笼上了一层神秘的面纱。 以下为部分国家数字税的征收方案: 总体来看,各国数字税征收税率从2%-14%不等,征税对象主要为数字服务供应商,征税业务基本涵盖了广告、电子商务、用户数据销售等方面。然而,从各国的税收实践看,各国数字税税基仍然较为笼统模糊,对数字税的理解及征收目的仍有较大不同。 首先,如何就细分业务进行界定和计算,各国并未有明确计量方法。印度、突尼斯、津巴布韦等国将跨国公司数字服务总收入作为税基进行征税;法国、肯尼亚、意大利的数字税征收范围则针对特定数字服务领域。值得注意的是,肯尼亚并未将金融服务提供商纳入数字税征收对象中,这也意味着用户支付交易数据的价值并未被纳入征税范围。 除此之外,各国当前的税基设定似乎也并不能解决数字税成本转嫁问题。有研究报告认为,如果法国实施数字税,那么消费者将承受55%的数字税,平台商户将承受40%,而互联网企业本身仅需承担5%。中国证监会科技监管局局长姚前撰文称,数字税的税负分配与产品性质、市场格局、各方主体议价能力、市场控制能力等各类宏观、微观因素有关,因此建立科学合理的数字税制度,需要结合市场竞争、税负公平、社会福利等多方面考量。 其次,数字税税种及性质仍然难以确定。目前为止,已有不少国家对数字服务征税,但除了上述所列国家明确提出全新的“数字税”之外,其他国家则将数字产品和服务纳入现有的税种范围进行征税。例如早在2015年,日本就已将电子图书音乐纳入进口服务消费税,韩国则将外国企业向本国用户提供的数字服务纳入增值税税种,新加坡2018年颁布的法案将外国数字服务纳入商品和服务税征收行列。由此可见,数字税目前并不能被称作一种独立的税种。 最后,数字税在全球化中的角色依然模棱两可。数字经济和全球化浪潮下,数据的跨国流动已经成为趋势潮流,基于“用户创造价值”的收税依据,拥有数据,就等于拥有财富,如果将公民数据作为一种公共财富进行征税,那财富主体是否均需要为此履行义务? 从当前各国实践看,大部分国家所施行的数字税似乎需要加上一个“外国限定”的前缀,例如欧盟、英国、印度以及未明确提出数字税概念的亚太地区国家,其征税对象无一例外为非本国跨国科技巨头。以近年来频频强调“数字主权”的欧盟为例,其几年前就已提出要对科技巨头发起反垄断监管,并将数字税作为一种惩罚措施,同时,又积极出台多项法案来促进欧盟成员国内部数据的跨境流动。由此可见,数字税不仅仅是“数字”税,更是数字经济下地区贸易保护和逆全球化的体现。 马克思曾言,税收是喂养政府的奶娘。在人类几千年的征税历史中,随着价值形态的变化,税收种类也在不断调整。数字税研究,是当前数字经济下市场秩序规则建设的重要一环,也是全球数据跨境流动趋势下维护国家主权与安全的必要举措。如何守好网络这片天地,任重而道远。 本文由公众号“苏宁金融研究院”原创,作者为苏宁金融研究院研究员黄大智、实习生文怡亭。
12月22日,国新办召开《中国交通的可持续发展》白皮书发布会。国家铁路局总工程师严贺祥介绍,国家铁路局正组织开展《“十四五”铁路发展规划》研究编制工作,将推动时速400公里级高速铁路关键技术、600公里级高速磁悬浮系统技术储备等重大科技研发,突破关键核心技术,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时速400的高速铁路是否安全?这是最关键之问。北京商报记者采访多名铁路方面专家了解到,10年前,高速列车就已经能跑出400公里以上的时速,且均符合安全标准。但铁路作为系统工程,测试时速与实际运营速度或许还有明显区别。推动时速400公里级高速铁路研发交通运输部副部长刘小明介绍,截至2019年底,全国铁路营业里程13.9万公里,其中高铁超过3.5万公里,位居世界第一。科技创新方面,港珠澳大桥、北京大兴国际机场等超级工程举世瞩目,“复兴号”高铁、C919大飞机等交通装备技术取得重大突破,洋山港自动化码头、快递包裹自动化分拣等智慧交通发展成果不断涌现。预计2020年末,全国铁路营业里程达到14.6万公里,其中高速铁路3.8万公里,中西部地区铁路营业里程9万公里。铁路复线率和电化率分别达到60%和73%。形成了具有独立自主知识产权的高铁建设和装备制造技术体系。复兴号中国标准动车组实现时速350公里商业运营,系列化产品谱系基本形成。智能型动车组在世界上首次实现时速350公里自动驾驶。铁路大功率机车、重载车辆、通信信号等装备水平大幅提升。严贺祥说,按照国家有关工作部署,国家铁路局正组织开展《“十四五”铁路发展规划》研究编制工作。在推动铁路科技创新发展方面,推动时速400公里级高速铁路关键技术、600公里级高速磁悬浮系统技术储备等重大科技研发,突破关键核心技术,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在中国交通运输协会新技术促进分会专家委员解筱文看来,中国高铁向400公里运营时速前行,已众望所归。他认为:“此次新闻发布,对于进一步助推中国高铁获得战略重生,实现效率效能效益充分利用,以中国创造重构世界轨道交通业,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时速400公里安全吗?在解筱文看来,从高铁技术发展情况看,中国在400公里运营时速的全套技术及生产制造方面不存在问题,只是“让不让干”的问题。早在2010年12月3日,在京沪高铁枣庄至蚌埠间的220公里先导段联调联试和综合试验中,CRH380A高速动车组就创下时速486.1公里的最高运行时速。衡量高铁安全性有三个重要指标,国际标准规定,脱轨系数不高于0.8,轮轴横向力不高于48,轮重减载率不高于0.8。2010年,CRH380A高速动车组在京沪高铁先导段跑出486.1公里时速时,这三个指数为0.13、15和0.67,分别是安全极限的16%、31%与84%,还优于350公里时速高铁的安全性。目前,中国高铁设计时速最高标准的是京沪高铁,设计时速为380km/h,目前运营时速350km/h。但时速400公里的高铁其实已在筹划中。近日,据四川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消息,作为中国首条预留提速400 km/h条件的高速铁路,成渝中线高铁正在加紧审批,目前项目可研鉴修报告完成审查,可研审批加快办理,筹备先期开工点工作,有望在2020年底获得可研批复。值得一提的是,铁路运输工程师王达水告诉北京商报记者,因为铁路轨道运输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时速400的高速列车,是不可以直接在350高铁线路上以400的时速来运营的。“轮对的规矩变化技术,具有安全风险,不仅仅是在变换轨距的过程中,更体现在列车运行中的每时每刻。但如果以时速400的列车来进行350时速的运营,则将绝对提高列车全线运行速度,线路运营效率也将同步提升。这是时速400高铁潜在的经济效益。因为系统工程有一个80法则:系统以80%负荷工作,是最佳运行状态。”还能更快吗?时速400公里之上,是否还有可能突破呢?解筱文告诉记者:“2014年,中国研制的更高等级高速列车CIT500在室内轮轨实验室的静态实验时速达605公里。现在已过去几年,中国高铁技术持续得到新发展,相信在技术发展方面将更成熟和稳健。”不过,测试时速与运营时速还有较大的区别。记者注意到,去年12月21日,在山东济南举办的2019国际工程科技发展战略高端论坛上,中国工程院院士、前铁道部部长傅志寰表示,中国正在开发时速400公里级高速列车系统,开展磁悬浮关键技术、低真空管道高速列车的研究,但暂时还不能开发出时速500公里高铁。“不是说在试验上不可能,而是在运用上有它的问题,因为高速列车的能耗与速度平方成正比,高速列车对环境噪音的影响是与速度的六次方成正比。如果要解决这些问题,我们还要做大量的工作。”傅志寰当时说。北京商报记者 陶凤 王晨婷
证券时报网讯,东吴证券指出,缅甸是全球稀土产区之一。缅甸是近三年中国离子型稀土资源最大进口源。缅甸政局动荡,中重稀土潜在受影响最大。全球稀土供需格局将持续紧张。持续看好稀土行业,建议关注盛和资源(600392)、北方稀土(600111)、五矿稀土(000831)。
摘要:消费修复的背后,是前期“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政策成效的体现。展望2021,消费能否延续复苏态势,社零增长何日能够回到疫情之前的水平,关键需要解决好五大挑战。 伴随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统筹推进,消费复苏的内生动力逐步增强。2020年四季度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平均当月同比已恢复至4-5%的水平,当季最终消费支出拉动经济增长2.6%,较三季度提升1.2个百分点。线上消费大数据显示,2021年1月消费复苏态势良好。消费修复的背后,是前期“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政策成效的体现。 展望2021,消费能否延续复苏态势,社零增长何日能够回到疫情之前的水平,在笔者看来,关键需要解决好五大挑战。 一是疫情反复仍存较高不确定性,服务消费恢复周期拉长,恢复速度滞后于商品消费。当前服务消费恢复程度明显不及商品消费,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0年12月餐饮收入当月同比仅为0.4%、低于商品零售4.8个百分点;2020年全年,居民服务消费支出占比有所下降,居民在食品烟酒和居住方面的消费支出占比较2019年明显上升,而交通通信、教育文化娱乐、医疗保健等服务分项则均有不同程度的下降。服务消费已损失份额无法回补,一旦疫情多点散发,防疫措施常态化,服务消费增长就会面临更多不确定性,恢复周期拉长,恢复速度仍将滞后于商品消费。 二是疫情推动居民网上消费快速提升,依赖线下场景的零售消费将持续受到冲击。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0全年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占社零总额比重为24.9%、较上年提升4.2%,疫情推动居民网上消费上台阶。其背后是居民消费线上化水平快速提升和线上渠道快速向下沉市场渗透。线上消费大数据显示,在疫情最为严重的2020年2-5月,线上消费的活跃用户数量月度同比增速明显抬升,且农村用户数增速更快、韧性更强。疫情在加速消费线上化转型的同时,依赖线下场景的零售消费将持续受到冲击,其发展面临不小挑战。 三是限额以下单位销售增速不及限额以上单位,消费供给侧恢复不均衡可能传导至收入端和需求侧。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0年全年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累计增速为-1.9%、高于社零总额的-3.9%;估算可得,限额以下单位约为-5.7%,明显低于限额以上单位。疫情冲击导致部分中小企业退出市场,大型企业占比提升。消费供给侧这种结构性变化的影响不容小觑,如进一步传导至收入端和需求侧,居民总体消费活力将被弱化。 四是各线城市可选消费仍在下滑,疫情或将继续放缓居民消费升级步伐。线上消费大数据显示,疫情显著冲击各线城市可选消费,2020年全年线上消费必选消费增长较快,但可选消费部分城市出现负增长。当然,随着经济的改善,可选消费降幅幅度缩小,从季度数据来看,一、二、四线城市2020年年四季度人均可选消费的环比下降额均小于三季度,可选消费降幅已在收窄;但2021年一季度疫情反复之下,居民消费升级步伐放缓之势或将延续。 五是中低收入群体风险抵御能力差,消费增长的收入基础有待加强。疫情期间中低收入群体遭受较大冲击,线上消费大数据显示,2020年除了高收入人群的年度人均消费额增速表现好于2019年以外,其他各收入群体的消费表现均有不同程度下滑,且整体上符合收入水平越低、品类消费表现越差的规律。从深层次原因来看,我国居民收入差距近年来有所拉大,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9年20%高收入户的人均可支配收入已达到20%低收入户的10倍,低收入群体暴露于疫情等风险之时更加脆弱,消费增长基础存在较大隐患。 为确保消费反弹的可持续性,近期中央层面的消费政策仍不断出台,2020年10月国家发改委印发《近期扩内需促消费的工作方案》;11月国常会部署提振汽车、家电大宗消费和促进释放农村消费潜力等相关措施。近日,中办、国办联合印发《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从进一步发挥消费品牌引领作用与完善引导境外消费回流政策等方面,提出了完善消费市场体系的具体要求。积极的政策面将推动居民就业、收入状况进一步改善,为消费延续回暖态势提供良好基础。 下一步政策,应对提振消费的五大挑战,应巩固前期消费券的发放效果,继续扩大消费券支持力度,特别是可结合央行数字货币试点协同落地;更好统筹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尽量避免“封城封路”对商品流通和消费的冲击;发力可选、下沉消费市场,强化中低收入群体就业、收入保障;加快提升品质消费、线上服务消费供给,大力鼓励新型消费发展等方面重点部署,发挥我国超大规模经济体优势,推动消费高质量发展,为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提供有效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