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 中国银行旗下重庆、宁波两家村镇银行《关于解散重庆万州滨江中银富登村镇银行的请示》《关于解散宁波宁海西店中银富登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的请示》获得当地银保监局的批复,成为全国首批获批解散的村镇银行。 对于首例村镇银行解散获批一事,中银富登村镇银行回复称均为完成吸收合并工作,是落实监管要求、对同一设立地点两家中银富登村镇银行实施合并的正常工作安排,不影响存贷款等相关业务办理。 银行业金融机构解散情况较为少见,此次村镇银行解散更是国内首例。虽说此次解散与村镇银行经营并无直接关系,但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董希淼认为,当前一部分村镇银行发展停滞不前,经营管理方面存在较多问题,适时退出是恰当的。 解散获批,存贷款业务不受影响 宁海中银富登村镇银行、重庆万州中银富登村镇银行均为中国银行旗下的村镇银行,两家银行吸收合并后的主发起行仍为中国银行,不影响存贷款等相关业务办理。 重庆银保监局公告称于25日批复同意解散重庆万州滨江中银富登村镇银行,该行自收到批复之日起,应立即停止经营活动,向万州银保监分局缴回金融许可证,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层应立即停止行使职权。此外,该行应成立清算组,在停止经营活动15日内将清算组成立文件报送万州银保监分局,按照有关法规办理清算及注销公司等法律手续。 在该行解散的同时,根据重庆银保监局公告,同意中国银行增持重庆万州中银富登村镇银行股份3637.91万股,增持后持股比例为66.58%。 同日,宁波银保监局发布公告称于22日批复同意解散宁波宁海西店中银富登村镇银行。宁波银保监局称,鉴于宁海中银富登村镇银行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宁波宁海西店中银富登村镇银行,同意该行因吸收合并而解散,该行收到批复之日起,应立即停止一切业务活动,“三会”及高级管理层停止行使职权。 宁波银保监局在另两份公告中称,同意宁海中银富登村镇银行注册资本增至1.45亿元,同意中国银行增持宁海中银富登村镇银行6364余万股,增持后,中国银行持有宁海中银富登村镇银行74.964%股份。 据悉,上述两家银行因被吸收合并而解散后的全部业务、财产、债权债务以及其他各项权利义务,分别由吸收合并后的重庆万州中银富登村镇银行、宁海中银富登村镇银行承继。 吸收合并实现强强联合 对于吸收合并的原因,中银富登村镇银行称,此次吸收合并是落实监管要求、对同一设立地点两家中银富登村镇银行实施合并的正常工作安排。 根据《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法人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申请解散,包括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出现章程规定的其他应解散的情形,权力机构决议解散的,因分立、合并需要解散的。此外,《关于规范村镇银行主发起人股权转让市场准入流程的通知》规定,若收购方在村镇银行所在地已发起设立其他村镇银行,收购方应在股权变更后一年内实施两家村镇银行合并。 2018年,中国银行联合新加坡淡马锡旗下的富登金控,批量化收购了中国建设银行持有的27家建信村镇银行股权,其中,重庆万州建信村镇银行、宁波宁海建信村镇银行与中国银行自设的万州中银富登村镇银行、宁海中银富登村镇银行设立地点重合,因此此次解散属于落实监管要求。 中银富登村镇银行表示,通过吸收合并,能够实现强强联合,充分整合中银富登在当地的资源,扩大村镇银行资本实力、业务规模和区域影响力,为客户提供更全面周到的金融服务。 另外,为解决平衡金融服务覆盖和机构商业可持续问题,原银监会于2018年1月发布《关于开展投资管理型村镇银行和“多县一行”制村镇银行试点工作的通知》。其中,在中西部16个省份开展了“多县一行”制村镇银行试点。 董希淼认为,开展投资管理型村镇银行和“多县一行”制村镇银行试点相关政策要加快落实,提升村镇银行规模化经营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应对村镇银行实施差别化监管政策,适当降低村镇银行合规成本,鼓励其发挥小法人机构扁平、灵活等特点,在服务“三农”经济和小微企业中发挥积极作用。他还提及,村镇银行兼具商业性和政策性两个特点,应给予更多政策上的支持,包括税收优惠、差别化存款准备金率等。(实习生刘甜对本有亦有贡献)
尼泊尔首都加德满都的杜巴广场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海外网12月20日电 据《喜马拉雅时报》20日报道,尼泊尔总理奥利在20日早上举行的紧急内阁会议中宣布建议解散联邦众议院。解散众议院的建议将提交至总统班达里,获得总统同意方能生效。报道称,在前一日同党内高层和内阁部长们多次会谈后,总理奥利20日早上召开了这次没有预先安排的内阁会议,宣布建议解散联邦众议院。尼泊尔最大的在野党大会党,宣称要对此进行抵制。路透社指出,尼泊尔的政治制度是联邦议会制,总统是虚位的国家元首,总理是行政首脑。尼泊尔现在的执政党是尼泊尔共产党,最大在野党是大会党。2017年尼泊尔举行选举,预期下一次选举会在2022年进行。(海外网 庄鹏泽)本文系版权作品,未经授权严禁转载。海外视野,中国立场,浏览人民日报海外版官网——海外网www.haiwainet.cn或“海客”客户端,领先一步获取权威资讯。
题记:对近期村镇银行业出现“首次解散”的事件,飒姐团队非常关注,此文即以中小银行解散过程中可能遇到的若干法律问题为例、指出对应的合规策略及挽救措施,以期为当事人达到未雨绸缪或亡羊补牢的效果。(注:本文依据官方公开文件撰写,基于隐私保护对涉事单位及个人信息进行了匿名化处理。) 2020年12月28日,重庆银保监局、宁波银保监局分别公告,依据《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行政许可的形式批复同意重庆a行和宁波b行的解散请示。这是村镇银行自2006年12月20日在我国开始试点以来首度获准解散。下文中飒姐团队即结合此次的两个案例对村镇银行解散这一新兴现象中所涉及的银行合规义务稍作分析。 一、村镇银行的解散请示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76条第一款,法人机构解散,由地市级派出机构或所在城市省级派出机构受理,省级派出机构审查并决定,事后报告银保监会。由此可推知,重庆a行解散请示的受理机关和审查决定机关均为其所在城市重庆的省级派出机构即重庆银保监局,而宁波b行解散请示的受理机关为地市级派出机构即宁波银保监局、审查决定机关为省级派出机构即浙江银保监局。根据《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申请材料目录及格式要求(2020年版)》(以下简称《要求》),解散请示申请材料应包括申请书、股东决议、拟成立清算组概况、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公告样式、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及律师与法律事务所的资质证明、金融许可证复印件等。这一环节所提交文件必须具备专业性、真实性、完整性,如未能合规则可能构成《刑法》第229条所规定的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或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对于参与文件准备与审核的专业人员特别是律师的职业操守和专业素养要求极高。 《办法》第75条明确列举了法人机构申请解散的三种情形:章程规定、决议解散、合并分立。本次重庆a行、宁波b行的解散均为被吸收合并的第三种情形。根据银保监会《关于规范村镇银行主发起人股权转让市场准入流程的通知(银监农金〔2018〕29号)》要求,若收购方在村镇银行所在地已发起设立其他村镇银行,收购方应在股权变更后一年内实施两家村镇银行合并。2018年,重庆a行、宁波b行的主发起行C行联合股东D,批量化收购了他行持有的27家银行股权,其中有两家被收购银行的设立地点与重庆a行、宁波b行重合,由此触发对收购方在同一设立地点两家银行应当实施吸收合并的监管合规要求。根据《公司法》第174条,因被吸收合并而被解散行的全部业务、财产、债权债务以及其他各项权利义务,分别由吸收合并后的重庆A行、宁波B行承继,其主发起行仍为C行,不影响存贷款等相关业务办理。 根据《办法》第76条第二款,法人机构因分立、合并出现解散情形的,与分立、合并一并进行审批。相对应地,《办法》第68条第三款亦规定,合并开业阶段,吸收合并的吸收方应按照变更事项的条件和程序通过行政许可,被吸收方应按照法人机构解散的条件和程序通过行政许可。查询重庆银保监局的公告可知,截至发稿时围绕重庆a行被吸收合并一共有七篇公告,按时间顺序(按文件中所载的批复日期)经历了“吸收合并请示的批复-定向募股方案的批复-解散请示的批复、变更股权的批复、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修改章程的批复”的流程。查询宁波银保监局的公告可知,截至发稿时围绕宁波b行被吸收合并一共有五篇公告,按时间顺序业已经历了“吸收合并请示的批复-定向募股方案的批复-解散请示的批复、股权变更的批复、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的流程。根据《办法》第65条第二款,法人机构变更名称、住所、股权、注册资本或业务范围的,应在决定机关作出批准决定6个月内修改章程相应条款并报告决定机关,因而宁波b行应当在行政许可决定之日12月22日起6个月内修改章程相应条款并书面报告宁波银保监局。 二、村镇银行的解散清算 根据公告内容,获批解散的村镇银行在解散清算环节的义务按照作为与否可分消极的停业义务和积极的清算义务两部分,在义务的具体内容上可以从义务主体角度出发分为三个层次,分别是作为商法人到商业银行再到村镇银行这一从一般到特殊的层层叠加的义务总和。 1.消极的停业义务 此次两地银保监局的解散批复公告中明示的消极停业义务包括:自收到批复之日起银行应立即停止经营活动,银行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层应立即停止行使职权。银行获准解散但清算尚未完成时其法人资格并未立即终止,但其权利能力受到法律的特别限制,这种限制系特指解散此时该行的权利能力仅局限于清算范围内,除为实现清算目的、由清算组代表银行处理未了结业务外,银行不得开展新的经营活动,银行在清算期间所进行的商业行为均视为无效。 2.积极的清算义务 此次两地银保监局的解散批复公告中明示的积极的解散清算义务包括:对外解散公告、成立清算组、进行工商注销登记等。这一环节如未尽相关合规义务且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刑法》第161条所规定的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及《刑法》第162条所规定的妨害清算罪。作为对法人解散进行一般法律规定的《民法典》第69条第(三)项及《公司法》第180条第(三)项明确将合并作为法人解散的事由之一,但在《民法典》第70条第一款及《公司法》第183条中法人解散应当成立清算组的事由并未包含因合并导致解散的情形,也即法人因合并导致解散的情形原则上可不成立清算组。故公告中关于成立清算组的法律义务依据源自特殊法《商业银行法》第69条第2款,商业银行解散的,应当依法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按照清偿计划及时偿还存款本金和利息等债务。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监督清算过程。根据公告,银行须在停止经营活动15日内将清算组成立文件报送当地银保监机关、在清算过程中按照《要求》向当地银保监机关报送有关文件、报表及资料,具体包括:停止营业15天内报送清算组文件、停业当日缴回《金融许可证》、财务报表、清算报告、注销登记手续复印件等。被吸收行的法人资格待清算完毕之后办理公司注销登记之日起终止。 三、结语 不同于包X银行等因经营不善导致破产而终止的市场退出情形,我国商业银行因被解散而终止的市场退出情形尚较为少见。飒姐团队认为,此次村镇银行首度获批解散可视为构建我国金融机构市场退出机制的重要实践,为探索中小银行解散的合规操作提供了宝贵的案例。中小银行退出市场的流程中涉及到银行股权变更、章程变更、债权债务关系受让、解散清算等一系列复杂的法律行为,也意味着银行在财务、监管等方面面临较高的合规风险,特别是在当前金融监管政策日益审慎、金融类涉刑事案件多发的大环境下,拟解散的银行有必要寻求专业律师的全程咨询与协助。另一方面,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金融科技竞争加剧、金融机构内部转型分化的新形势下,以村镇银行为代表的中小银行面临的经营压力加剧。“多并购,少破产”原则指导下的金融监管政策固然可以在合规退场的条件下较为妥善地保障投资者和消费者权益、稳定市场与储户的信心、避免风险的进一步扩大与扩散,但也要看到,若不能在银行日常运营中完善合规建设和贯彻穿透监管以从源头上管控风险的发生,该策略仅能延迟和集中风险。 2021年01月04日 参考文献 [1]参见:《重庆银保监局关于解散重庆万州滨江中银富登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复(渝银保监复〔2020〕314号)》[EB/OL].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官网,(2020-12-28)[2021-01-04] http://www.cbirc.gov.cn/branch/chongqing/view/pages/common/ItemDetail.html?docId=953196&itemId=1986 《宁波银保监局关于宁波宁海西店中银富登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解散的批复(甬银保监复〔2020〕363号)》[EB/OL].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官网,(2020-12-28)[2021-01-04] http://www.cbirc.gov.cn/branch/ningbo/view/pages/common/ItemDetail.html?docId=953187&itemId=1141 [2]《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更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EB/OL].中国政府网,(2020-12-20)[2021-01-04] http://www.gov.cn/zhengce/2016-05/24/content_5076293.htm [3]《重庆万州、宁波宁海两地中银富登村镇银行分别完成吸收合并工作》[EB/OL].中银富登村镇银行官网,(2020-12-29)[2021-01-04] https://www.bocfullertonbank.com/xwdt/202012/t20201229_3684.html
据安邦保险集团官网消息,2020年9月14日,安邦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决议解散公司,并成立清算组(筹)。 下一步,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向中国银保监会申请解散,在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后及时组织清算。
安邦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9月14日发布公告称,安邦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6454055XA)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决议解散公司,并成立清算组(筹)。 公告称,下一步,安邦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向中国银保监会申请解散,在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后及时组织清算。
经济观察报 记者 周菊如果不是一张疑似内部聊天记录的截图流出,引发公司或将解散的猜测,人们大概已经完全忘记了一汽通用(一汽轻型商用汽车有限公司的简称)这家已成立11年的合资公司的存在。自2015年被传通用或将撤资以来,销量低迷的一汽通用就几乎消失在公众视野中,很少再对外发声了。 如今5年后,一汽通用解散传闻再起。近日,经济观察报记者获得的一张一汽通用内部聊天记录显示,该公司工会于7月24日下发了将在7月28日召开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的通知,虽然通知并没有提及大会议题,但一位内部员工在通知发出后开怼道,“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就把公司整没了,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一共就开一次呗。”,似乎对公司的未来发展有所指。基于一汽通用长期低迷的市场表现,这也引发了业内对一汽通用或将解散的猜测。 经济观察报记者就此采访了一汽集团公关部相关人士,但截至发稿尚未得到答复。一位接近一汽集团的业内人士对经济观察报记者表示,合资11年后选择在这个时间点第一次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很可能是股东双方已经对一汽通用接下来的发展有了重新规划,不论是破产、解散还是股权转让。值得注意的是,经济观察报记者查询发现,目前在一汽集团的官网的“合资合作车型中”,曾经一汽通用旗下的速狮、公狮、坤程皮卡以及解放501等车型都已经不见踪影;而一汽通用的官方微博也已长时间停更,且此前微博内容已不可见。 一汽通用成立于2009年,通用和一汽的股比为50:50,合资经营期限30年,主要生产皮卡、轻卡等轻型商用车。截至目前,一汽通用已走过11个年头,但这家合资公司的路却从一开始就走得异常坎坷,期间不仅出现工厂罢工并举报高管贪腐事件,合资后的市场表现也迅速高“糊”。而此次再次传出的解散传闻,则将这家已经在业内没有太多存在感的合资公司推到了一个“十字路口”――是继续低迷沉默直至解散,还是另寻思路重整旗鼓? “命中注定”的坎坷? 作为一家由世界最大汽车制造商通用和彼时中国最大汽车制造商一汽集团组建的合资公司,一汽通用却在11年后到解散边缘,不禁令人唏嘘。有意思的是,一位从业20年的汽车业人士对经济观察报记者表示,一汽通用的发展不顺甚至结束仿佛是命中注定的,因为在11年前公司成立的时候,它的大幕就没有按照计划拉开。 “在2009年一汽通用成立的揭幕仪式上,有一个环节需要中外双方一起推动一个杆子将大幕拉开。但是在仪式之前,那连接那根杆子的线被通用的人路过的时候不小心搞断了,然而老板们并不知道,最后在推杆子的时候大幕没有拉开,场面一度非常尴尬。”彼时在活动现场见证了这时刻的上述人士对经济观察报记者回忆道。 这当然只是一个偶然事件,但似乎却为一汽通用的发展之坎坷埋下了伏笔,在极短的时间内,一汽通用就被从成立时的“高光时刻”拉到现实困境中。2012年,合资三年“蜜月期”还没过的时候,一汽通用云南曲靖生产基地就出现了大规模的罢工事件,将这家合资企业管理难题暴露在了阳光下,其中既包括生产基地之间文化融合,也包括合资公司产品导入节奏等问题。 资料显示,为满足生产需要,一汽通用成立后将一汽哈尔滨轻型汽车有限公司以及一汽红塔云南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收至麾下。但这两个本来平行运作的公司在并入一汽通用后,诸多矛盾迅速浮出水面,包括红塔方对一汽派驻高管模式不认可,并指控一汽通用将通用注资转移至一汽哈尔滨轻型汽车有限公司,造成红塔公司难以为继等。在2012年一汽通用的一次媒体见面会上,公司执行副总裁刘立岩直言,合资公“最大的挑战就是融合问题”。 另一方面,一汽通用在成立后,先后导入几款新产品,包括皮卡产品坤程,中轻卡产品F330速豹,以及轻卡产品S230公狮,一汽通用在2013年销量达到6.04万辆高峰,但因后续产品发力且迟迟没有新产品导入,一汽通用销量持续下滑,逐渐不再公布销量数据。有机构统计的数据显示,一汽通用的主力产品坤程皮卡到2015年的年销量已降至仅为163辆。在这种情况下,一汽通用也长期处于亏损之中,公司高层曾表示成立前三年每年亏损达三四亿元。 也是在2015年,有媒体报道销量低迷的一汽通用或将面临通用撤资后解散,对此股东双方并未给出官方回复,此后几年一汽通用便陷入长久的沉默中。而在一汽通用的贴吧里,有员工抱怨,在合资是否会继续并不明确的情况下,员工对于公司的未来前景非常迷茫,通用没有新车型导入,主要的收入就是给大众代工,但大众要求越来越严格,现在代工任务越来越少,员工也只能“耗着”。直到最近一汽通用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的消息,才将其拉回公众视野。 复杂局面 尽管对于一汽通用的后续发展,目前还没有得到来自股东方的官方回应,但基于公司多年低迷的市场表现,以及股东双方针对宏观环境变化所作出的最新战略调整,对于一汽通用能否继续走下去,业内普遍持较为悲观的态度。 一方面,一汽通用的股东双方当前均在对旗下业务进行收缩向的调整。其中,通用在业绩大幅下滑的情况下,从去年开始在全球市场实行收缩战略、撤出“非盈利”市场。截至目前,通用已经将泰国工厂和印度工厂出售,并关闭了一家韩国工厂在持续。在这种情况下,持续亏损的一汽通用显然属于其“非盈利”板块,因此可能成为下一个被调整的目标。 一汽集团也处在业务调整的密集期,并针对一些经营不善的子公司板块进行剥离。如去年10月,一汽吉林70.5%的股权以15亿元转让给宝雅新能源,后者成为一汽吉林最大的股东,这被业内人士解读为一汽剥离不良资产,为整体上市做准备。而针对一汽通用,一汽在去年3月宣布考虑到一汽通用后续改革方向,撤销解放事业本部、奔腾事业本部,由总部直接管理解放公司、轿车公司、一汽通用公司。此前,一汽通用则纳入了解放事业本部。后续,一汽将解放与奔腾资产进行置换,为整体上市做准备,但对于一汽解放(000800)却一直还没有新动作。 如果与通用的合作终止,则意味着一汽在轻型车上的整合尝试宣告失败,再加上近期一汽深入参与投资的拜腾汽车以及博郡汽车均因资金问题难以为继,并进入暂时停止运营状态,今年对于一汽来说确实是一个“多事之夏”。 但同时有观点认为,一汽通用之所以能在销量低迷的情况下这么多年不解散,股东双方也有着自己的考虑,因此双方可能没那么容易解散。对于通用而言,其在全球业务缩减的调整中已经明确指出将未来重点将转向中国市场,而与中国央企之一的一汽的合作,或将成为其未来发展的重要抓手。而对于一汽来说,虽然目前该合作不能为其带来销量上的协同,但与通用合作的延续,或将在一定程度上帮助其“阻击对手”,实现销量的追赶。 据悉,由于通用与一汽在轻型商用车的合作具有排他性,在此情况下上汽通用与上汽通用五菱均不能涉足生产1吨级及以上的商用车产品。而一旦一汽与通用的合作终止,意味着一汽将不再是唯一获得通用轻型商用车生产和销售授权的厂家,而这无疑将加剧一汽与上汽的竞争。目前,上汽是国内最大的汽车集团,而一汽2019年销量位列第三。值得注意的是,此前一汽与上汽在奥迪的合作授权问题上就一直存在分歧,直到目前三方之间的博弈也还在继续。在这种错综复杂的情况下,一汽通用究竟会走向何方目前尚没有定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