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长春1月27日综合报道2021年1月26日,吉林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补选李景浩(朝鲜族)为政协吉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副主席,郭树峰为政协吉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秘书长,王晓南(女)、孙在旗为政协吉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 据中国经济网地方党政领导人物库资料显示,李景浩,1960年7月出生,是十九届中央候补委员,曾任延边州委副书记、州长等职,2017年起任吉林省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李景浩简历 李景浩,男,朝鲜族,1960年7月出生,吉林安图人,研究生学历,管理经济学硕士学位。1983年8月参加工作,1989年3月入党。 1979.09――1983.08 吉林工学院管理工程系工业管理工程专业学生 1983.08――1985.05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计委工业处科员 1985.05――1993.04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计委综合处副处长、处长 1993.04――1995.09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计经委副主任 1995.09――1997.10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计委副主任 1997.10――2000.11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2000.11――2001.01 龙井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代市长 2001.01――2001.08 龙井市委副书记、市长 2001.08――2003.06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委常委、和龙市委书记 2003.06――2004.07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委常委(2003.05――2004.05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管理经济学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管理经济学硕士学位) 2004.07――2007.02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委常委、秘书长 2007.02――2013.04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委常委、副州长 2013.04――2017.05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委副书记、州长 2017.05 吉林省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现任吉林省委常委、统战部长、省政协党组副书记、副主席。 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
延边州位于国际公认的“黄金水稻带”,是我国北方著名的“水稻之乡”。独特的自然生态优势和浓郁的朝鲜族文化内涵,成就了“延边大米”的优良品质。 关于延边大米最早的文字记载出现在《新唐书·渤海传》,如“栅城之鼓,抚余之鹿,……卢城之稻”,“其米重如沙、亮如玉、汤如乳、溢馨香”。 据考证,卢城就是现在的延边州安图县一带,卢城之稻成为渤海国向唐王朝的贡品,专供皇室享用,“延边大米”作为贡米的历史可追溯到1200年以前。 延边欣龙川米业是一家扎根安图县石门镇的加工企业。其种植基地几乎覆盖了石门镇的水稻主产区。在欣龙川米业副总经理尹伟刚看来,这是一块儿做品牌大米的“福地”。 作为一名退伍军人,林忠民最早搭上了吉林大米品牌建设的这趟“快车”。五年走过来,其所创办的企业-延边元利工贸有限公司,不但从一个“作坊式”的企业成长为扎根水稻主产村的“小型加工园区”,并且成为吉林省退伍军人二次创业的模范单位。 扎根于和龙市头道镇明星村稻田的延边乾丰实业有限公司,通过吉林大米品牌建设,同样也找到了自己的向上发展的路径。谈到这五年走过的品牌之路,乾丰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魏金峰同样感慨良多。 2017年,延边乾丰实业有限公司在明星村投资建设了占地面积2万㎡、建筑面积1万㎡的延边平岗绿洲农产品综合加工基地。下一步,乾丰实业将按照以农业种植、畜牧业养殖相结合的现代循环农业模式,大力发展有机水稻种植及畜牧业,持续走好品牌助农、产业强农的发展道路。 延边是吉林大米优质产区之一,受制于地理环境影响,其水稻总产量相比省内其他主产市县,规模相对较小。但在品牌发展的道路上,传统眼光看来的“小微”稻米加工企业,却也走出了“不一样的步伐”。 企业的向上生长也有力带动了延边大米产业的升级。五年来,延边州水稻种植面积达到4.7万公顷,水稻年平均产量30万吨,重点大米加工企业增加到28户。2019年,延边优质高端大米外销量由原来1万吨提高到5万吨,平均单价为12—20元/公斤。 目前,吉林大米品牌建设进入了“名米卖好价”的第二阶段,那么在延边大米加工企业看来,未来的品牌之路又该怎么走呢? “粮食也要打出品牌”,打开了延边稻米产业发展的广阔的天空。下一个五年,延边大米一定能够在吉林大米品牌建设的指导下,持续向优生长,通过一大批“小微”企业的成长壮大,带动全州水稻产业价值链的提升。
8月21日讯(记者 常实 赵雅芝) 近日,裁判文书网公布一则刑事裁定书显示,玄盛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后简称“玄盛资本”)实控人陈某因行贿罪、骗取贷款罪等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随着刑事裁定书的公开,陈某如何骗取信贷资金入股延边农商行的行径也随之公开。 2016年12月至2017年3月,玄盛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某,骗取信贷资金入股延边农村商业银行。同时,通过编造深圳市光大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后简称“光大公司”)、深圳万容兴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后简称“深圳万容”)、玄盛公司虚假企业财务数据等资料,以光大公司、深圳万容、玄盛公司的名义,为玄盛公司在延边农村商业银行、延吉和润村镇银行骗取贷款共计人民币3亿元。其中,1.275亿元入股延边农村商业银行,其余贷款偿还入股资金2.1亿元中的部分款项,最终变相入股延边农村商业银行。 事实上,陈某不仅是玄盛资本实际控制人,还是光大公司实际负责人,深圳万容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陈某上述三家公司的会计兼出纳王某表示,深圳万容、光大财富、玄盛公司向延边农村商业银行分别贷款0.4亿元、1.6亿元、1亿元的贷款材料都是修改过的,与实际企业数据不一致。其中,光大财富的数据完全是假的。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贷款材料修改和造假的情况,延边农商行并非不知情。裁定书显示,延边农商行金融市场部三部客户经理朱某表示,第一次收集材料时,延边农商行相关负责人就表示光大公司材料存在负债高、硬性财务指标不符合的问题。于是,陈某在拿回材料重新修改后,获得延边农商行签字同意放贷。 负责延边农商行贷款管理的顾某表示,“这笔贷款程序倒置,时间紧,没有实地核实企业提供信息真伪,没有开审贷委员会就面签。本行股权质押向本行贷款违背监管规定。” 延边农商行之所以在明知贷款材料有问题的情况下,仍签字同意,顾某表示是由于延边农商行为完成二级监管指标,需要增资扩股。彼时,陈某联系到延边农商行答应入股,但要求在延边农商行贷款。延边农商行行长李某向陈某承诺“入股后满足贷款条件就可以”。于是,在陈某交了1000万元入股保证金,完成入股后顺利在延边农商行获得贷款2.6亿元。 但对于这笔贷款,延边农商行行长李某表示,“审贷委员会开会时所有参会人员都知道这两笔贷款是用陈某入股的股权作质押,但行里为完成指标不影响业务开展,全体签字同意。” 不仅如此,据李某供述,“实际贷款两公司有关联,玄盛是本行股东,以股权质押给自己公司做反担保,我行(延边农商行)在明知不符合规定情况下默许,没有严格审核就放款了。” 根据工商变更,2017年1月,延边农商银行注册资本由12亿元增至16.35亿元,其中新增股东玄盛资本认缴出资额1.35亿元。 2017年,延边农村商业银行向玄盛公司支付年度红利人民币2025万元,后因玄盛公司未达到监管要求,在2018年1月26日退股时向延边农商行索要溢价款人民币950万元,玄盛公司非法获利合计人民币2975万元。 延边农商行也因上述违规行为,收到监管部门罚单。2019年10月,延边银保监分局发布行政处罚显示,延边农商行因“该行股东以信贷资金入股”,遭罚款人民币50万元;因“违法收购本公司股份”,遭罚款50万元。 截至2020年6月,延边农商行资产总额达1106.84亿元,实现营业收入为8.92亿元;净利润为4212.3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