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港股掀起了一股私有化的浪潮,因估值过低、股权融资能力受限,新能源国企接连私有化,国内五大发电集团之一的华电集团旗下唯一的新能源上市公司——华电福新(0816.HK)亦宣布其私有化的生效条件已经达成。 1、私有化方案获高票通过,股东支持率为何高? 9月16日,要约人华电福瑞与华电福新联合发布公告,宣布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及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投票表决结果。结果显示,双方合并协议的生效条件达成。 根据公告,华电福新临时股东大会通告及H股类别股东大会通告所载的建议决议案已以投票方式表决,并全部于2020年9月16日获正式通过。其中,临时股东大会的投票表决结果显示,特别决议案的赞成票数7,641,494,728,反对票数1,630,000,赞成票数超过三分之二,故投票表决获通过;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投票表决结果显示,特别决议案的赞成票数1,792,656,211,反对票数1,630,000,赞成票超过独立H股股东所持有H股附带票数的75%,反对票未超过H股股东所持有全部H股附带票数的10%,故投票表决获通过。 以上数据表明,本次华电福新私有化退市方案获高票通过,股东支持率很高,不过这或许并不意外。 其一,华电福新控股股东的持股比例高,截至2020年6月30日,华电集团直接与间接共持有62.76%的华电福新股份,而此次私有化要约人华电福瑞乃华电集团全资子公司。 其二,华电福新日前已经宣布获得Pentwater Capital Management Europe LLP和Lakeville Capital Management Ltd. 两家H股股东的支持,它们分别持有华电福新9.32%和3.74%的H股。 其三,此次的要约价格很有诚意,对中小股东而言这是一个以合理对价进行现金出售的好机会。据了解,2.5港元的H股回购价相较于华电福新停牌前收市价溢价65.56%,相较于停牌前30个交易日平均收市价,溢价约为87.92%,因此要约价格极具吸引力。 2、预计9月29日退市,现金吸并规模较大 由于华电福瑞通过吸收合并方式对华电福新实施私有化的生效条件已达成,因此合并协议已经生效,华电福新退市开始进入倒计时,公司即将结束长达8年的港股资本市场之旅。 据华电集团表示,本次私有化交易将有助于提高中国华电未来新能源业务发展的灵活性和效率,促进公司的业务整合,提升新能源业务发展优势和竞争力。 根据公告,目前预期华电福新H股的最后交易日为2020年9月21日(星期一),并预期华电福新H股于2020年9月29日(星期二)在联交所自愿撤销上市。 股东及投资者需要注意的是,实施合并须待实施条件达成后,方可作实。假设实施条件已于2020年9月29日达成(或豁免,如适用),支付注销价的支票将于2020年10月12日(星期一)或之前寄发予股东。 这意味着,如若顺利,自6月1日披露私有化方案至9月29日正式退市,华电福新成功私有化仅仅历时4个月,效率非常高,比中国电力清洁能源和华能新能源的退市效率更高,此前中国电力清洁能源和华能新能源从宣布私有化到完成退市均历时5个多月的时间。 值得一提的是,华电福新本次私有化现金吸并规模巨大。数据显示,于临时股东大会举行日期,华电福新已发行股份总数为8,407,961,520股,按2.5港元的要约价计算,对应的私有化交易市值约210亿港元,即使考虑部分股东采取股份对价支付方式的因素,私有化所需支付的现金对价规模依然处于近年来较高水平,是受到市场重点关注的港股私有化案例。 接下来,华电福新顺利私有化成为行业标杆之后,是否会带动港股其他新能源企业的跟随,进一步强化港股私有化浪潮之趋势,值得持续关注。
由于港股股价未能反映公司实际资产价值,越来越多的公司主动选择退市。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上半年已经有近20家港股公司提出私有化要约或潜在意向。 在私有化浪潮中,“国资背景”、“新能源”成为退市公司的重要标签。继华能新能源成功私有化之后,另一家新能源国企华电福新(0816.HK)的私有化之路也有了新进展。 一、华电福新踏上私有化之路,私有化前提条件已达成 2020年6月1日,华电福新发布公告称将由要约人福建华电福瑞以吸收合并方式进行私有化,并撤销H股上市。 8月21日,公司进一步宣布私有化建议的前提条件已经达成,包括已获得中国国家发展及改革委员会、中国商务部及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的批准。 8月26日,福建华电福瑞与华电福新(0816.HK)联合发布(1)福建华电福瑞以吸收合并华电福新之方式对华电福新进行附前提条件私有化之建议;(2)建议撤销上市;(3)临时股东大会通告;(4)H股类别股东大会通告。 公告显示,公司将于2020年9月16日举行临时股东大会及H股类别股东大会;公司收取临时股东大会及H股类别股东大会回执的最后日期为9月8日,递交H股过户文件以有权出席临时股东大会及H股类别股东大会并于会上投票的最后时限为9月10日。 根据公告,合并协议将于以下条件达成后生效: 1)临时股东大会上获得出席股东三分之二及以上表决权通过; 2)H股类别股东大会上获得出席的独立的H股股东最少75%的表决权通过; 3)反对票数不超过独立H股股东10%的表决权; 于合并完成后,福建华电福瑞将承接华电福新的所有资产、负债、权益、业务、雇员、合约以及所有其他权利及义务,而华电福新最终将注销登记。 二、为何私有化?股权融资能力受限为主因 华电福新是中国五大发电集团之一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旗下唯一清洁能源上市公司,业务范围涵盖水电、风电、太阳能、分布式、煤电、核电和生物质能等多种发电类型。 作为中国华电集团重要的新能源上市平台,华电福新股权融资对公司保持市场竞争力和实现长期战略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但目前港股的新能源股票估值过低,近年来华电福新已经失去上市平台的主要优势,且私有化将提高未来新能源业务发展的灵活性和效率,促进公司的业务整合,提升新能源业务发展优势和竞争力。 三、高溢价私有化,成功私有化的确定性高 事实上,自2018年以来已经有多家新能源企业从港交所成功退市,包括中国电力清洁能源、中电绿色清洁能源、华能新能源。综合华电福新的股权结构及私有化价格来看,其成功私有化的确定性非常强。 从华电福新的股权结构来看,公司私有化的阻力小。 要约人福建华电福瑞是中国华电集团因合并而新成立的公司,因此实质上是华电集团对华电福新发起私有化。华电集团属于国资委监管的特大型中央企业,背景深厚、资金实力较强,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62.76%。 从私有化的价格来看,高溢价的注销价格为中小股东提供了绝佳退出机会。 华电福新在港股市场上的成交量并不大,流动性较低,价值未获得充分的体现,市净率长期在0.5左右。长时间的股价低迷一方面抑制了上市公司在资本市场的融资能力,另一方面也未能给H股股东提供合适的退出机会。而此次私有化,要约人提供了非常慷慨的要约价格,对中小股东的吸引力很强。 根据合并协议,福建华电福瑞将向H股股东支付每股H股2.5港元以及向内资股股东支付每股内资股2.29995元人民币的注销价。要约人需支付H股和内资股的注销价总金额分别为64.2556亿港元及17.2518亿元人民币 2.5港元的H股回购价相较于华电福新停牌前收市价溢价65.56%,相较于停牌前30个交易日平均收市价,溢价约为87.92%。 根据历史案例,私有化的溢价一般为30%-50%。相比之下,华电福新的私有化价格较停牌前多日的平均收盘价溢价超过80%,比一般国企私有化给出的溢价更高,中小股东反对私有化的可能性很低。 另外,从首选可资比较的公司的估值来看,京能清洁能源、龙源电力的平均市盈率为为5.94倍,平均市账率为0.56倍。华电福新以注销价表示的市盈率为10.25倍,市账率为0.86倍,显著高于首选可资比较的公司;次选可资比较的公司的市盈率介于4.00至10.15倍,市账率介于0.27至0.87倍,华电福新以注销价表示的市盈率高于次选可资比较的公司,市账率接近次选可资比较的公司的市账率范围的上限。 因此,整体来看,华电福新成功私有化的概率很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