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陶凤 吕银玲)12月22日,国家税务总局官网发布消息称,12月18日和21日,税务总局党委书记、局长王军先后主持召开党委(扩大)会议和党委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税务系统贯彻落实措施。会议要求,围绕构建新发展格局,深入研究完善和落实支持扩大内需、科技创新和调节分配等方面的税费政策;围绕巩固拓展减税降费成效,进一步抓好各项税费优惠政策的落实,切实提高政策落实的针对性、实效性;围绕为国家重大战略任务提供坚实财力保障,依法依规抓好组织税费收入工作,确保完成国家预算确定的收入任务,坚决防止收“过头税费”等违规征税收费行为;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激发市场主体内生动力,进一步优化税务执法方式,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健全税务监管体系,扎实推进发票电子化改革,高质量推进新时代税收现代化;围绕统筹安全与发展,不断增强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和化解各类重大风险,切实维护好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关于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0年第45号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20〕8号)有关要求,为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现就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公告如下: 一、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线宽小于28纳米(含),且经营期在15年以上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第一年至第十年免征企业所得税;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线宽小于65纳米(含),且经营期在15年以上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六年至第十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线宽小于130纳米(含),且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对于按照集成电路生产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优惠期自获利年度起计算;对于按照集成电路生产项目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优惠期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计算,集成电路生产项目需单独进行会计核算、计算所得,并合理分摊期间费用。 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清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财政部、税务总局等相关部门制定。 二、国家鼓励的线宽小于130纳米(含)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属于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清单年度之前5个纳税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总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10年。 三、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设计、装备、材料、封装、测试企业和软件企业,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设计、装备、材料、封装、测试企业和软件企业条件,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税务总局等相关部门制定。 四、国家鼓励的重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软件企业,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接续年度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国家鼓励的重点集成电路设计和软件企业清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财政部、税务总局等相关部门制定。 五、符合原有政策条件且在2019年(含)之前已经进入优惠期的企业或项目,2020年(含)起可按原有政策规定继续享受至期满为止,如也符合本公告第一条至第四条规定,可按本公告规定享受相关优惠,其中定期减免税优惠,可按本公告规定计算优惠期,并就剩余期限享受优惠至期满为止。符合原有政策条件,2019年(含)之前尚未进入优惠期的企业或项目,2020年(含)起不再执行原有政策。 六、集成电路企业或项目、软件企业按照本公告规定同时符合多项定期减免税优惠政策条件的,由企业选择其中一项政策享受相关优惠。其中,已经进入优惠期的,可由企业在剩余期限内选择其中一项政策享受相关优惠。 七、本公告规定的优惠,采取清单进行管理的,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于每年3月底前按规定向财政部、税务总局提供上一年度可享受优惠的企业和项目清单;不采取清单进行管理的,税务机关按照财税〔2016〕49号第十条的规定转请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进行核查。 八、集成电路企业或项目、软件企业按照原有政策规定享受优惠的,税务机关按照财税〔2016〕49号第十条的规定转请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进行核查。 九、本公告所称原有政策,包括:《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鼓励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6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9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27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集成电路设计和软件产业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68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软件企业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适用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9号)。 十、本公告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税〔2012〕27号第二条中“经认定后,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规定和第四条“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如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可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同时停止执行。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0年12月11日
按照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个税法”),纳税人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合并为“综合所得”,以“年”为一个周期计算应缴个税。今年6月30日,为期四个月的我国首次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工作结束。记者在采访中发现,这次个税汇算在让数千万自然人纳税人收获个税改革“红包”的同时,也彰显国家税收治理能力的提升。 税制设计科学简化 个税汇算更轻松 由于我国刚开始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税税制,大部分自然人纳税人此前甚少“打理”自己的税收事务,对“汇算”没什么概念,甚至担心不会操作。科学简化的税制设计,打消了这一顾虑,保障了首次个税汇算成功实施。 今年6月,某高校研究生小李在办税服务厅办理个税汇算时,成功申诉了一笔不属于自己的劳务报酬所得。他告诉记者:“个税新政简单易懂,申报时我可以看到不同类别的每一笔收入,并能准确判断这笔收入是否真正属于我,这是一本‘清楚账’和‘放心账’。” 北京市某医院财务人员徐女士表示,单位里有上千人需要进行个税汇算,人员年龄跨度大、收入结构复杂,汇算开始前自己心理压力非常大。如今个税计税方式简单,申报更是实现“一表集成”,医院上千名员工在辅导下自行完成了汇算,极大减轻了财务人员负担。徐女士在微信朋友圈分享了网页申报页面截图,并配文:“个税汇算不再难”。 记者获悉,新个税法对综合收入部分的扣除项目除年度免征额6万元外,6项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在扣除标准上均采用定额而非比例标准,简化的税制设计便于纳税人理解掌握,即便是外籍纳税人也可以轻松申报。 河南省郑州西亚斯学院外教埃里克·瓦多斯告诉记者:“在美国,由于个税税制复杂,个税汇算经常需要委托专业机构办理。而在中国申报时,税务部门对我的综合所得划分很明晰,计税方式很简单。” “感谢你,你们的服务很棒。”6月24日,在浙江省余姚市税务局办税服务厅,来自英国的尤安·麦克劳德用中文向个税汇算专窗的税务人员道谢。 原来,尤安来办理个税汇算补税业务,在税务人员的辅导下,他通过个税APP填报了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后,比预计少缴个税约9000元。“中国个税汇算无论是申报表单设计,还是办税流程操作,对纳税人来说都非常友好。”尤安说。 类似的例子还有很多,汇算表单设置合理,办税流程清晰便捷,个税APP的普及和预填报服务为纳税人省去了烦琐的填表过程,全国大部分纳税人以网络申报方式完成了个税汇算。 中央财经大学教授樊勇指出,此次个税改革,充分考虑了我国国情,对税制进行了简化设计。这既有利于自然人理解与操作,又便于税务机关征收管理,从制度上保证了首次个税汇算的成功实施,体现了我国税收治理的制度优势。 汇算渠道便捷多样 办税体验更优化 近年来,通过优化内外部资源配置和创新税务管理方式,我国税务部门征管与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圆满完成多项税制改革,积累了丰富的管理服务经验,税务部门纳税服务能力在这次个税汇算中进一步得到展现。面对体量巨大的自然人纳税人和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特殊困难,税务部门以创新求突破,向纳税人推广便捷多样的个税汇算办理渠道,给纳税人带来了全新体验。 “真没想到,税务部门的服务这么到位。”浙江中通文博服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金华琴表示,企业有6万多名员工,宁波市税务局针对不同员工对个税汇算的知晓度和接受度,分批分类进行宣传培训,利用个税APP办理、单位集中申报等多种渠道,帮助他们高效有序完成了汇算工作。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兴宁区税务局设立个税汇算申报邮寄受理点,5位纳税人采取邮寄方式申报并顺利退税,满足了纳税人多样化个性化申报需求。 今年个税汇算期间正是疫情防控的关键阶段,有部分单位尚未复工。为帮助纳税人高效便捷、合理有序地完成年度汇算,避免出现扎堆拥堵,税务部门及时、科学决策,引导纳税人分类、分期、分批开展汇算申报。 “眼看个税汇算时间就要截止了,我们有些外派员工无法赶回,怎么办?”6月最后一周,深圳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接到了某外资银行的电话。 “别着急,针对这种情况可以选择‘代替办’‘邮寄办’或‘延期办’,您让员工把相关资料扫描或者邮寄到国内,交给我局个税专窗办理即可。”在税务人员的指导下,该银行为所有员工顺利办理了个税汇算。 江西省税务部门按照党政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民营企业、外资企业人员5个批次,明确辅导宣传责任,分时段引导纳税人办理汇算。 “税务部门服务意识及服务能力的不断提高是此次汇算工作成功实施的关键。考虑到各区域、各企业、各自然人的不同情况,税务部门开通了多样化的办税方式,为纳税人提供灵活、便利的服务,在很大程度上提升了纳税人的办税体验,使其愿意接受并乐于使用。”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剑文对记者说。 首次个税汇算工作无论是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还是对税务部门,都是一项全新工作。今年以来,各地税务部门通过推出一系列的办税指引,宣讲有关政策口径、专业术语和操作流程,并通过广播、电视、网络、公益广告、12366纳税服务热线等渠道,全方位开展汇算辅导。 湖南省、辽宁省税务局将个税政策和汇算流程制作成短视频、静态长图等,通过微信公众号等方式进行发送;厦门市税务局组织专家团队为纳税人量身打造“指尖上的办税指引”;山东省、重庆市税务局推广“见屏如面”式宣传方式,分类分批举办“云讲堂”,让纳税人足不出户实现政策“云端学”,问题“云端解”。 协同创新智能申报 汇算办理更高效 首次个税汇算工作中,以信息化为支撑的申报方式大大提高了汇算效率,尤其是个税APP申报和网页申报,通过智能化菜单方式,将复杂的政策规定和征管要求转化为便于纳税人理解的操作指引,同时自动计算出应补或应退税款,为纳税人带来办税便利。 “用手机APP,1分钟就能轻松搞定个税汇算,不仅操作方便,工资组成和缴税情况还一目了然。”湖北省通城县人民医院护士刘燕为个税APP带来的便捷体验点赞。 在上海,毕马威中国的多位外籍专业服务人士在完成个税年度汇算后表示,在手机上就能直接获取预填信息数据并进行申报处理,只用1分钟就完成汇算,简直太方便了。 1分钟轻松搞定个税汇算的背后,是税务部门创新征管方式、积极推动税收治理现代化的生动实践。同时,各地税务部门通过与相关部门加强信息共享引入第三方信息,大大节省了纳税人自行搜集和整理应税收入、附加扣除及已缴纳税款等方面信息的工作量,提高了汇算速度和准确性。 上海市税务局通过市大数据中心授权获取全市9个单位43类数据资源,与公安、民政、教育等部门建立数据直连通道,及时、快速获取外部数据,为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核验提供数据支撑。 四川省、浙江省、大连市税务局牵头召开省直部门个税信息共享协调会议,明确了各部门信息共享传递的具体内容、方式和频率,推动建立个税纳税人信息交换长效机制。 河北、陕西、宁夏、青海税务局安排专人与财政、国库部门精准对接、密切联系,提前测算退税规模,定期交换受理数据,确保退税全链条有效衔接,纳税人退补税快速便捷。 全国政协常委、中国税务学会副会长张连起表示,此次个税改革中不仅各地税务部门同心合力,其他部门也积极参与、协同创新,同时依靠税务治理和数字治理的有力支撑,确保了个税汇算的成功实施。这是我国推进共建共享共治、推进税收治理标志性的事件,应该高度肯定。 自主办税普遍参与 税收意识更强化 四个月的时间里,全国千百万自然人纳税人首次自主通过个税年度汇算及时办理退补税,反映了个人纳税主体较高的自主性、自律性和参与度,也使得自然人纳税人的税收意识得到了强化和提升。有纳税人表示,个税汇算是一次生动的税收教育。 全国人大代表、山东五征集团董事长姜卫东说:“集团有1100多人完成了个税汇算,绝大多数员工需要退税,退税最多的有8300多元,也有员工主动补缴了税款。我感觉,通过普遍参与个税汇算,员工们依法纳税的意识进一步增强。” 对此,浙江财经大学教授王绪强指出,个税年度汇算不仅是加强个人税收征管的要求,同时能够增强个人纳税意识,促进公平税收环境的形成,从而推动整个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和完善。 在深圳市,退休后的季女士利用自己的专长继续发挥余热。2019年,她先后取得劳务报酬收入39笔。6月18日,她通过个税APP完成个税汇算,并主动补缴税款17万余元。季女士表示,诚信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在天津市,某酒店员工张先生在税务人员的指导下安装了个税APP并进行年度汇算操作,最终实现退税900余元。他说:“没想到在手机上也能办退税,非常方便,我一定向周围的人多宣传国家税收政策,依法纳税。” 在新疆,税务部门加强诚信申报引导,及时收集整理个税汇算典型案例,并通过各类媒体筛选刊发3个正面典型案例、5个反面典型案例,引导纳税人诚信办理个税汇算。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副院长杨志勇表示,个税综合与分类改革之后,年度汇算成为不少纳税人的规定动作。参与年度汇算让个人纳税意识进一步增强,这为未来进一步做好税收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这也是现代公共治理理念在国家税收治理领域的具体体现。
“紧扣一体化和高质量两个关键词”是习近平总书记日前对更好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作出的重要部署。其中,改善营商环境是关键目标之一。7月底,国家税务总局推出进一步支持和服务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10项税收征管服务措施,与去年11月推出的16项税收服务举措构成“16+10”税收支持体系。通过持续提升税收治理效能,长三角税收一体化步伐不断迈进,税收营商环境也不断优化。 融:打造税收营商环境最佳体验区 长三角税收服务创新,重在一个“融”字。一方面,推行“五税合一”综合申报。10项新措施中提到,将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印花税(按次申报除外)、土地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统一按季度申报。“一张报表、一次申报、一次缴款、一张凭证”,涉税业务整合、办税流程简化,这为纳税人带来办税便利。 “企业日常经营涉及许多税种,每个税种的申报期限不一致,对财务人员而言容易遗漏或者出错,综合申报方式帮我们解决了大难题。”雅马哈乐器音响(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财务经理衡海燕说。 在率先探索推行“五税合一”的上海,这项举措已让近50万纳税人享受到服务便利。上海市税务局纳税服务处副处长李纯向记者表示,10项新措施进一步丰富了“服务共同体”内容。纳税申报预填、简化增值税即征即退事项办理流程、土地增值税免税事项办理环节简并,以及对外支付税务备案电子化等更多更便捷的申报服务类举措都将在长三角区域先行试水。 另一方面,实现3项跨省业务无缝衔接。16项服务举措提出,“便利企业跨省迁移业务办理”“便利跨省涉税事项报验业务办理”“便利跨省房产土地税源管理业务办理”。从“多轨”前行,到“并轨”同行,极大减轻了纳税人跨省办税负担。 “仅用10分钟就完成了电子税务局开户、跨省报验登记、预缴申报等跨省涉税事项办理。过去必须到经营地税务机关现场办理相关报验及预缴申报,现在全程‘网上办’。”浙江银腾建设有限公司办税人员戴女士对这一变化感慨很深。 从“现场办”到“网上办”,从“往返多次跑”到“最多跑一次”,涉税事项轻松办,企业负担减轻了,获得感自然提升了。 自今年7月1日起,跨省涉税事项报验业务办理功能已在三省两市电子税务局上线,支持长三角区域外出经营纳税人通过经营地电子税务局实现开户、报验管理、预缴申报、税款扣缴、信息反馈全流程线上办理,且办理时限从5至10个工作日缩短为1个工作日。据测算,长三角区域每年约有20余万户次跨省报验业务,预计可减少纳税人往返税务机关40余万次。 “我们千方百计改进税收服务,让纳税人切切实实感受到办税便利。”安徽省税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良好的营商环境是激发市场活力的重要举措,一系列一体化服务举措将进一步激活微观主体活力,促进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和市场化配置,助力长三角地区成为税收营商环境最佳体验区。 统:税收征管同握“一把尺” 长三角税收一体化征管,重在一个“统”字。10项新措施提出,推进税收政策执行标准规范统一,构建统一的税收执法清单体系。从“握手”到“牵手”,长三角地区税务部门同画“一条线”,税收征管同握“一把尺”。 度同尺、权同衡。此前,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宁波市税务部门先后联合发布公告,推出“制定长三角区域‘首违不罚’清单”“统一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标准”两项事项清单,这也成为全国首个跨省市税务机关联合发布的税务规范性文件。 可以说,18项“首违不罚”清单,体现了包容审慎监管理念。记者获悉,清单中列出了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未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事项、未按规定设置保管账簿、未按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未按规定办理纳税申报、未按规定开具发票和税收票证等事项。对上述税务日常管理中发生率高、危害不大、容易纠正的税务轻微违法行为,当事人在一年内首次违反且情节轻微,能够及时纠正,未造成危害后果的,依法不予行政处罚。 “‘首违不罚’清单不仅能够大大减轻企业运行压力,同时也给其他产业扶持政策的制定提供了有益启示。”浙江嘉善经济开发园区相关负责人表示。 同时,19项税务执法裁量基准统一,实现区域内“执法一把尺子、处罚一个标准、行为一个准绳”。上海市税务局政策法规处处长余文华介绍,该裁量基准注重行政效率和实际操作性,主要根据违法手段、危害后果等合理划分裁量阶次,对税收征管法、发票管理办法规定的关于申报、发票类违法行为的19项税务行政处罚事项设定了裁量标准,确保对纳税人的申报、发票类违法行为的税务行政处罚做到“同事同罚、公平公正”。 “统一税务执法裁量基准,对于我们跨区域经营的企业而言,更有利于集团内部涉税事务的标准化管理。”上海市普陀区月星集团财务负责人顾婵娟说。该集团是一家大型企业,旗下的“月星家居广场”和“环球港”遍布长三角区域。 效:推动税收数据共享共用 长三角税收信息共享,重在一个“效”字。由“链”到“网”,长三角区域税务部门盘活大数据资源、挖掘信息价值,推动长三角区域税收数据共享共用,用高质效按下税收一体化“快进键”。 10项新措施中的第一条,就强调提升税收大数据服务能力,利用税收大数据,加大长三角区域税收经济联合分析力度。根据区域产业布局,拓展产业链、供应链分析,为长三角区域企业实现产供销上下游精准对接提供支持。 宁波市税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区域内数据信息共享共用,有利于深化区域比较分析,共享税收发展经验,助力长三角跑出高质量发展的加速度。 共享发展经验,携手以税资政。在16项举措中,提出“联合开展税收经济分析”。目前,三省两市税务部门已组建跨区域分析团队,建立联合分析长效机制,结合区域税收经济发展特点,拓宽数据维度,完成了多篇各有侧重、各具特色、优势互补的联合分析报告和案例,供各级地方政府和税务总局领导决策参考。 税收大数据是座“金山银库”。今年4月,上海青浦、江苏吴江、浙江嘉善三地税务部门联合启动了“云链通”行动,通过深挖税收大数据,为纳税人以需寻供、以销寻路。自“云链通”行动开展以来,三地税务部门已为48户企业匹配了108户上下游企业。 “没想到税收大数据功能这么强!能帮我们精准匹配到上海的原材料供应商,顺利解决了复工复产的实际困难。”嘉善誉丰汽车零件有限公司企业采购员徐陶利对“云链通”提供的服务赞不绝口。 在深挖税收大数据“金山银库”的同时,长三角地区税务部门不断加强信息支撑,搭建“信息网”,推进电子税务局一体化建设。目前,长三角电子税务局建设已正式启动。 打开江苏省电子税务局官网,点击右上方“长三角”专栏,根据相关提示操作,企业就能自主办理“企业跨省迁移业务”“跨省涉税事项报验业务”以及“长三角一网通办”等多个办税事项,流程简便、效率极高。目前,在长三角电子税务局办税专栏,已集中推出16项征管服务和5项“一网通办”措施。 除了建设长三角电子税务局平台外,长三角地区税务部门还积极探索拓展多元信息平台。 不久前,三省两市税务部门启动13个首批试点智慧办税服务厅建设。改造后的智慧办税中心将集合智能纳税咨询、集中在线审批、线上体验培训、远程数据共享为一体,实现实时咨询热线回复、技术问题在线辅导、疑难问题专家会诊,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全链优质服务。 8月6日,吴江艾维新计算机技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周来末发现一个惊喜之处,他在“苏州税务”公众号“查询服务”功能中,发现新增了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纳税信用A级企业查询模块。 “以往需要登录不同地区的税务部门网站,分别进行合作伙伴的纳税信用等级查询。”周来末说,如今,只需要在手机上点点,便能轻松查到青浦、嘉善和吴江三地企业的纳税信用A级企业,特别方便。 此外,针对大数据应用,10项新措施中还明确提出要统筹开展税收风险管理,依托数据资源实现长三角区域涉税风险信息和风险模型共享。税收信息链正在长三角地区加速形成。 上海交通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副主任王桦宇表示,长三角地区是我国经济发展最活跃、开放程度最高、创新能力最强的区域之一。推进长三角税收一体化,是税务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决策部署的重要体现。国家税务总局推出的一系列措施,适应了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的客观需要,在系统提升税收治理效能方面发挥了先行指引和示范作用。
前8月新增减税降费近1.9万亿元—— 减税红利直达市场主体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经济发展受到一定冲击,广大市场主体面临存续危机。为解决这一危机,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一系列减税降费政策。相关措施直达市场主体,实实在在减轻了市场主体负担,降低了企业资金压力,为企业赢得了可持续发展空间。仅今年1月份至8月份,全国新增减税降费累计达18773亿元,使得市场信心倍增,企业复工复产动力强劲。 收入锐减,还要保住近7000名职工的“饭碗”——新冠肺炎疫情让云南玉溪仙福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过了段苦日子。关键时刻,优惠来了。“阶段性社保费政策为公司减免了近200万元,其他多项税收优惠又省下了1000多万元,给了企业实实在在的希望和信心。”该公司财务负责人陈义说,目前公司各项产能已顺利投产,销售收入稳步增长。 国家税务总局最新统计数据显示,今年1月份至8月份,全国新增减税降费累计达18773亿元。增值税发票数据显示,8月份全国企业购进货物服务总金额同比增长9.6%,快于销售收入增速0.2个百分点,反映出企业对经营前景充满信心。 信心不断累积 “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实施以来,企业负担持续下降。例如,前8个月全国5000多万户小规模纳税人享受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的约占92%,余下8%左右的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从3%降为1%(湖北省免征),降幅达67%。”国家税务总局收入规划核算司司长蔡自力表示,今年出台的一系列减税降费政策措施直达市场主体,实实在在减轻了企业负担,增强了市场活力,取得了良好效果。 “仅阶段性减免社保费这一项政策,就为我们带来了800万元现金流。”浙江衢州华友钴新材料有限公司副总裁方圆说。 明显的获得感让企业信心不断累积。国家税务总局监测的10万户重点税源企业景气调查问卷显示,89.4%的重点税源企业预计四季度生产经营形势为“平稳”或“好转”,较三季度预测提高了4.7个百分点。 目前,企业信心已经转化为实际行动,更多资金被投入技术研发。1月份至8月份,全国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33万户企业,购进高技术设备和高技术服务金额同比增长24%,推动销售收入同比增长9.1%,高于全国平均水平9.6个百分点。 “今年一系列减税降费政策直达市场主体,如阶段性减免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提高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等,对于减轻市场主体的资金压力发挥了重要作用。减税降费政策就如雪中送炭,为企业赢得了可持续发展的空间。”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财税政策与应用研究所所长李旭红表示,许多减税降费政策属于长期政策,不仅能对优化营商环境发挥积极效应,还能助力市场主体轻装上阵,发挥企业能动性。 “今年以来,一揽子减税降费政策加速落地,累计释放万亿元减负红利,直接惠及广大市场主体‘钱袋子’。可以说,减税降费力度不断加大、范围不断扩大、成效不断巩固,企业看得见、摸得着、记得住,这对企业发展、市场活力释放有着重要的意义。”西南财经大学教授、西财智库首席研究员汤继强说。 感受双重收获 “公司首次申请增值税留抵退税,全程网上办理,从申请到退税款到账仅用了3天时间。”深圳传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税务总监王齐说。 为了让企业“担子”更轻一些,在出台大规模减负政策的同时,税收服务全方位升级,时间更快、效率更高、体验更优,企业收获了更多获得感。例如,税务部门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常态化开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截至目前,全国范围内已对197项税费事项实现了网上办理,其中182项可以全程网上办理。 据国家税务总局新闻发言人付树林介绍,税务部门持续简化办税缴费程序,全面精减办税资料,推广发票“网上领、免费邮”服务,企业工作人员足不出户就能领用开具发票。同时,持续推进“备案改备查”,通过“自行判断、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方法,进一步便利减税降费落地落实。 “无论是税费优惠政策还是纳税缴费服务,都实打实减了负。”沈阳美行科技有限公司财务人员表示,当地税务部门严格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快速为企业办理了增值税退税300余万元。 “税务部门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降低了税费负担和办税成本,提升了办税效能和服务质量,消除了生产消费环节额外成本。同时,税费工作的信息透明度、流动性、公平性不断增强,税收营商环境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加速。”汤继强说。 当前,税务部门大力提升税收管理数字化水平,全面提高办税效能及办税便利性。例如,通过非接触式办税,减少了企业的办税时间成本及人工成本;通过大数据信息的共享,提高纳税人退税效率;税收辅导质量全面提升等。“实实在在的税收征管改革,减轻了企业在税收管理上的负担,让企业有更多的精力投入到复工复产中,改善经营。”李旭红说。 享受便利公平 近期,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13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纳税缴费便利化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的通知》,从持续推进减税降费政策直达快享等五个方面入手,进一步推进纳税缴费便利化改革。 根据《通知》,到2020年底前,纳税缴费时间压减至120小时以内;2022年底前,纳税缴费时间压减至100小时以内,纳税次数进一步压减。到2020年底前,实现主要涉税服务事项网上办理;2021年底前,除个别特殊、复杂事项外,基本实现企业办税缴费事项可网上办理,个人办税缴费事项可掌上办理。 在纳税缴费更加便利的同时,税收营商环境也更加公平。近日,贵州贵安新区某能源企业因掩护关联企业逃避缴纳税款,被税务部门纳入税收违法“黑名单”进行管理,不仅纳税信用级别被直接判为D级,还在违法信息公开的同时被推送相关单位实施联合惩戒。 据统计,2014年10月份至今年8月底,税务部门累计公布3.6万件“黑名单”案件。今年纳税信用评价结果显示,纳税信用等级最高的A级企业数量大幅上升到172万户,较去年增加了46万户、增长37%。今年3月份,国家税务总局启动打击“假申报”骗取疫情防控税收优惠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以来,截至8月底,对3495户违法企业实施立案检查,涉及违法享受税收优惠137亿元。 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司长韩国荣表示,下一步,各级税务机关将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围绕纳税人缴费人需求,研究推出更多务实管用的创新举措,不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持续提升“放管服”水平。(董碧娟)
前八月新增减税降费超一点八万亿元,利好企业—— “包袱”轻了 钱袋鼓了 国家税务总局最新发布的数据显示,今年1—8月,全国新增减税降费累计达18773亿元。国家税务总局监测的10万户重点税源企业景气调查问卷显示,89.4%的重点税源企业预计四季度生产经营形势为“平稳”或“好转”,较三季度预测提高4.7个百分点。 “十三五”时期,一项项为企业减负的税费优惠政策接连出台,在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减税降费加力升级,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2018年国家推出了深化增值税改革三项措施,2019年又提出了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深化增值税改革成为减轻企业负担“重头戏”。 税收成本的降低,激发了创新创业活力,也有助于推进转型升级。“十三五”时期,国家多次优化调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鼓励创新政策,2017年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并于2018年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75%的政策享受主体扩大至所有企业。 “2016年以来,公司享受西部大开发所得税政策、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税费优惠近2000万元。”宝辉科技(龙南)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陈汉海说,5年来,税收政策优惠不仅为公司积累资金、增强发展信心,还对促进转型升级发挥了重要作用。 国家税务总局统计数据显示,“十三五”前4年,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企业累计达84.3万户次,累计申报研发投入5.2万亿元,共计减免企业所得税8730余亿元。 中国税务学会副会长张连起认为,“十三五”时期,我国企业税费“包袱”轻了,企业钱袋子鼓了,减税降费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政策效应正逐步显现。 税制改革落地有声,促进国家治理现代化 2016年5月1日零点,温州商人陈生在北京民族饭店开具了中国餐饮住宿业首张增值税专用发票。这一天,征收了66年的营业税告别中国税收舞台。 “十三五”期间,一个税制合理、税负稳定、结构优化、管理规范的中国现代税制体系初步建成,各项税制改革落地有声,税收调节作用不断显现。 ——税收法定进程加快。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将“落实税收法定”作为财税改革的目标之一。至今年9月中旬,我国现行18个税种中,立法税种已达11个,而在2012年仅为3个。 ——增值税改革通过降税率、扩范围、调结构作用于产业结构和经济治理。2016年5月1日,我国在全国范围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5年间,增值税改革不断深化:增值税税率“四档并三档”,降低增值税税率、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完善留抵税额退税制度等,一个更加公正、简明、高效的增值税制度逐渐成形。 ——实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改革跨出实质性步伐。2018年10月1日,个人所得税第一步改革实施,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提高至5000元/月,并适用新税率表;2019年1月1日,个人所得税第二步改革实施,增加6项专项附加扣除,实现了税制模式的根本性转变,标志着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全面实施。2020年,开展个税改革后首次综合所得年度汇算。 中国社科院副院长高培勇认为,税制改革正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打基础、建框架,为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发挥更大作用。 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十三五”期间,税务部门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办税缴费便利化举措,不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资料更薄、流程更简,持续“放”出新活力。“十三五”期间,国家税务总局下放审批权限,持续推行纳税人“承诺制”“容缺办理”和纳税申报“提醒纠错制”,推行清税证明免办服务、优化税务注销即办服务等措施,办税时间不断缩短、效率持续提升。 ——由“粗放”向“集成”转变,“管”的方式不断优化。依托强大的税收信息体系,税务部门为申报表“瘦身”,让纳税人省心。在重庆,企业所得税申报时间由户均40分钟压缩到10分钟以内。 ——提效又提质,“服”的水平日益提升。“十三五”时期,税务部门连续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一年一个主题,从提速到规范,再到改革与合并,纳税服务水平持续提升。 “十三五”期间,税务部门大力推行网上办税、就近办税,并发布“全程网上办”“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截至目前,全国范围内已对197个税费事项实现了网上办理。 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经济学部教授许正中认为,“十三五”期间,税务部门“放管服”改革不断深化,税收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不断提升,获得感不断增强。(记者 王观)
9月29日,国家税务总局召开第三季度新闻发布会,介绍今年1-8月税务部门落实减税降费、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等有关情况。今年以来,税务部门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效,采取一系列措施确保政策红利直达市场主体。数据显示,1-8月全国新增减税降费累计达18773亿元,减轻了企业负担,增强了市场活力,取得了良好效果。 政策红利直达市场主体 数据显示,各项减税降费政策陆续实施以来,企业税费负担持续下降。今年1-8月,全国5000多万户小规模纳税人中,享受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的约占92%,余下8%左右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从3%降为1%(其中湖北省免征),降幅达67%。 一系列减税降费政策,增强了市场主体活力。看市场主体数量,到税务部门办理涉税事项的新增市场主体7月同比增长15.9%,8月同比增长21.2%。看市场主体成长情况,深化增值税改革政策持续为规模较大、经营较为稳定的一般纳税人减负,8月份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相比上月净增8.3万户,累计达1091.9万户。 在增强企业吸纳就业能力方面,阶段性减免社保费以及继续实施的降低社保费率等政策,叠加去年个人所得税减税政策,降低了企业用工成本,有力支持了就业稳定。 各项支持创新政策措施和减税降费政策持续落地见效,增强了企业发展后劲和发展信心。税务总局监测的10万户重点税源企业景气调查问卷显示,89.4%的重点税源企业预计四季度生产经营形势为“平稳”或“好转”,较三季度预测提高4.7个百分点,企业发展预期逐步增强。 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复苏 税务部门深化税收领域“放管服”改革有哪些进展?国家税务总局新闻发言人付树林介绍,今年以来,税务部门持续深化税收领域“放管服”改革,通过降低税费负担和办税成本,提升办税效能和服务质量,优化税务执法方式,最大力度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降低税费负担和办税成本。疫情发生以来,税务总局发布具体政策文件和征管操作办法,发布政策问答口径和《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指引》,以最快速度、最大力度、最优效率确保政策红利第一时间直达市场主体。税务部门还持续简化办税缴费程序,全面精减办税资料,推进“备案改备查”,进一步便利减税降费落地落实。 提升办税效能和服务质量。税务部门常态化开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截至目前,全国范围内已有182个税费事项可以全程网上办;企业纳税人90%以上的业务量可以通过网上办理。加快出口退税办理速度,将正常出口退税业务平均办理时间在去年基础上再压缩20%至8个工作日以内。 优化税务执法方式,营造公平竞争税收秩序,保障国家税收安全,严格落实惩戒措施,推动守信纳税人数量不断增加。 “国内生产生活秩序逐步恢复,国民经济运行的积极变化不断增多,总体呈现稳定复苏的态势。增值税发票数据显示,全国企业销售形势稳步向好,供给需求双向发力。”国家税务总局收入规划核算司司长蔡自力介绍,截至9月20日,全国企业累计销售收入已超过去年同期水平,年内累计增速首次实现正增长。1-8月,零售业销售收入同比增长1.7%;民营经济销售收入同比增长0.9%,实现由负转正。 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日前,国家税务总局等13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纳税缴费便利化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司长韩国荣指出:“《通知》在系统总结税收营商环境建设经验的基础上,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通过凝聚多部门合力,更加有效地解决市场主体的关切,进一步推进纳税缴费便利化改革,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税收营商环境。” 据介绍,税务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充分拓展线上线下渠道,确保纳税人缴费人对税费政策应知尽知;深化运用税费大数据监测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情况;畅通增值税留抵退税渠道;帮助出口企业加快全环节各事项办理速度、压缩单证收集整理时间,提升出口退税整体效率,推进减税降费政策直达快享。 为持续优化纳税缴费流程,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推进发票电子化改革,不断提升纳税缴费事项办理便利度,《通知》给出了时间表。 “到2020年底前,纳税缴费时间压减至120小时以内,实现主要涉税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基本实现新办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2021年底前,基本实现企业办税缴费事项可网上办理,个人办税缴费事项可掌上办理,力争建成全国统一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2022年底前,纳税缴费时间压减至100小时以内。”韩国荣说。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石璐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