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晚间,ST康美公告了上交所对公司实际控制人暨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马兴田及有关责任人的纪律处分决定。 上交所对马兴田及有关责任人予以公开谴责,并公开认定马兴田、副董事长许冬瑾、董事会秘书邱锡伟终身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同时公开认定时任财务总监庄义清,时任监事、总经理助理温少生,时任监事马焕洲10年内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纪律处分决定书》中再次重申康美药业在2016-2018年间虚增营业收入、利息收入及营业利润,虚增货币资金,虚增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投资性房地产,未按规定披露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关联交易情况等5项罪状。 据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显示,康美药业涉嫌累计虚增营业收入291.28亿元,累计虚增货币资金886亿元。其《2018年年度报告》中存在虚假记载,虚增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投资性房地产,共计36亿元。 今年5月14日,证监会公布了对康美药业的处罚结果。证监会表示,近日依法对康美药业违法违规案作出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决定,决定对康美药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21名责任人员处以90万元至10万元不等罚款,对6名主要责任人采取10年至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相关中介机构涉嫌违法违规行为正在行政调查审理程序中。同时,证监会已将康美药业及相关人员涉嫌犯罪行为移送司法机关。 而在7月9日,ST康美曾发布公告称,马兴田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 随后,康美药业的IPO保荐人和主承销商广发证券也遭到处罚。 7月10日,因广发证券在康美药业相关投行业务中的违规行为,证监会依法下发行政监管措施事先告知书。 证监会称,拟对广发证券采取暂停保荐机构资格6个月、暂不受理债券承销业务有关文件12个月的监管措施。 证监会决定,对广发证券14名直接责任人及负有管理责任的人员分别采取认定为不适当人选10年至20年、公开谴责、限制时任相关高管人员领取报酬等监管措施,并责令广发证券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内部追责,按公司规定追回相关报酬收入。 媒体统计显示,康美药业共进行了三次增发、一次配股、一次发行优先股,加上IPO融资,共计金额约166亿元。 此外,康美药业大股东康美实业2014年以来在广发证券及其资管子公司处实现了多达33次股票质押,涉及质押股票规模近40亿股。
(图片源于网络) 7月10日,因广发证券在康美药业相关投行业务中的违规行为,证监会依法下发行政监管措施事先告知书。 证监会称,拟对广发证券采取暂停保荐机构资格6个月、暂不受理债券承销业务有关文件12个月的监管措施。 据广发证券2019年年报显示,广发证券去年实现证券保荐业务收入1.03亿元。 (图片来源:广发证券2019年年报) 此外,证监会决定,对广发证券14名直接责任人及负有管理责任的人员分别采取认定为不适当人选10年至20年、公开谴责、限制时任相关高管人员领取报酬等监管措施,并责令广发证券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内部追责,按公司规定追回相关报酬收入。 据公开资料显示,2019年5月17日,证监会在通报中称,康美药业2016至2018年财报存在重大虚假,具体违规行为包括使用虚假银行单据虚增存款,通过伪造业务凭证进行收入造假,部分资金转入关联方账户买卖本公司股票等。 事件发生后,康美药业的审计机构正中珠江被立案调查,而广发证券作为其IPO、历次定增、发债的保荐人和主承销商是否遭到监管及处罚也倍受关注。 公开资料显示,康美药业IPO的主承销商、保荐人均为广发证券。据第一财经报道统计,康美药业共进行了三次增发、一次配股、一次发行优先股,加上IPO融资,共计金额约166亿元。 此外,媒体统计显示,康美药业大股东康美实业2014年以来在广发证券及其资管子公司处实现了多达33次股票质押,涉及质押股票规模近40亿股。 今年5月14日,证监会公布了对康美药业的财务造假的处罚结果。 证监会表示,近日依法对康美药业违法违规案作出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决定,决定对康美药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21名责任人员处以90万元至10万元不等罚款,对6名主要责任人采取10年至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据证监会此前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显示,康美药业涉嫌累计虚增营业收入291.28亿元,累计虚增货币资金886亿元。其《2018年年度报告》中存在虚假记载,虚增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投资性房地产,共计36亿元。 此外,证监会称,相关中介机构涉嫌违法违规行为正在行政调查审理程序中。同时,证监会已将康美药业及相关人员涉嫌犯罪行为移送司法机关。 据广发证券一季报显示,2020年一季度广发证券的营业总收入为53.88亿元,同比下降21.23%;净利润为21.67亿元,同比下降31.74%。
ST康美7月9日晚间公告,公司实控人马兴田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 据公告,马兴田自今年5月起已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目前ST康美生产经营正常,公司董监高将加强管理,确保各项业务稳定开展。 经查,2016至2018年期间,ST康美虚增巨额营业收入,通过伪造、变造大额定期存单等方式虚增货币资金,将不满足会计确认和计量条件工程项目纳入报表,虚增固定资产等。同时,公司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上述行为致使相关年报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 今年5月14日,证监会依法对ST康美违法违规案作出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决定,决定对ST康美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马兴田、许冬瑾等21名责任人员处以90万元至10万元不等罚款,对6名主要责任人采取10年至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可作镜鉴的是,另一造假公司康得新的实控人钟玉已于去年底因涉嫌犯罪被执行逮捕。随着新证券法的颁布实施和资本市场改革的不断深入,包括行政处罚、刑事追责、民事赔偿及诚信记录在内的资本市场立体追责体系正逐步建立。
7月9日晚间,ST康美发布公告称,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马兴田先生家属的通知,马兴田先生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 ST康美在公告中表示,马兴田先生自2020年5月份已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 公司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将加强公司管理,确保各项业务持续稳定开展。 此前,康美药业因为虚增收入遭证监会顶格罚款60万。 今年5月14日,证监会公布了对康美药业的处罚结果。证监会表示,近日依法对康美药业违法违规案作出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决定,决定对康美药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21名责任人员处以90万元至10万元不等罚款,对6名主要责任人采取10年至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相关中介机构涉嫌违法违规行为正在行政调查审理程序中。同时,证监会已将康美药业及相关人员涉嫌犯罪行为移送司法机关。 证监会最终认定,2016年至2018年期间,康美药业虚增巨额营业收入,通过伪造、变造大额定期存单等方式虚增货币资金,将不满足会计确认和计量条件工程项目纳入报表,虚增固定资产等。同时,康美药业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上述行为致使康美药业披露的相关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 据证监会此前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显示,康美药业涉嫌累计虚增营业收入291.28亿元,累计虚增货币资金886亿元。其《2018年年度报告》中存在虚假记载,虚增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投资性房地产,共计36亿元。 此外,康美药业《2016年年度报告》《2017年年度报告》《2018年年报告》中存在重大遗漏,未按规定披露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关联交易情况。 公开资料显示,马兴田出生于1969年,广东普宁人。澳门科技大学工商管理专业毕业,曾任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也是康美药业创始人。 2019年10月10日,马兴田家族以59亿元位列《2019年胡润百富榜》第723位。 资料显示,马兴田曾于2000年4月被评为全国劳动模范,担任的社会职务包括广东省医药商会常务理事、揭阳市民营科技协会理事长、普宁市药业商会会长等。
据有关媒体5月26日报道,证监会相关负责人对康美药业60万元罚单一事作出回应,表示:“行政处罚不会是本案终点,证监会将继续配合司法机关对康美药业案进行查处,相关人员将受到刑事追责。”该负责人称,民事追责机制亦将发挥作用,将综合运用行政执法、刑事追责、民事赔偿体系,切实提升市场违法成本。 证监会相关负责人之所以作出上述回应,显然与康美药业受行政处罚一事的市场反应有关。根据证监会调查核实,2016年至2018年期间,康美药业累计虚增营业收入291.28亿元,累计虚增营业利润41.01亿元,累计多计利息收入5.1亿元。同期,康美药业还累计虚增货币资金886.8亿元。 基于康美药业财务造假的事实,中国证监会于今年5月14日公布了对康美药业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决定。对康美药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21名责任人员处以90万元至10万元不等罚款,对6名主要责任人采取10年至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相关中介机构涉嫌违法违规行为正在行政调查审理程序中。同时,证监会已将康美药业及相关人员涉嫌犯罪行为移送司法机关。 证监会的这一处罚决定在市场上掀起波澜。毕竟最近一个时期,国务院金融委工作会议接连强调要“坚决打击各种造假和欺诈行为”,提出“对造假、欺诈等行为从重处理”,对资本市场造假行为“零容忍”。证监会也一再表示,要重拳打击上市公司财务造假,包括在5月15日投资者保护日上,易会满主席也表示对上市公司财务造假要“零容忍”。但最终在康美药业财务造假问题上,证监会给出的只是60万元的处罚,这难免让投资者有一种“挠痒痒”的感觉。 尤其是美国纳斯达克市场对瑞幸咖啡的处罚,更是与康美药业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今年4月2日,瑞幸咖啡自曝公司于2019年二季度至四季度期间虚增了22亿元人民币交易额。为此,5月15日,纳斯达克方面就给该公司发来了通知,决定将瑞幸咖啡从纳斯达克股市摘牌。造假22亿元的瑞幸咖啡被勒令摘牌,而造假高达1224亿元的康美药业在A股市场只是被罚款60万元,这样的结果确实让投资者难以接受,也与“零容忍”的提法相距甚远。 正是基于A股市场投资者的这种反应,所以这就有了证监会相关负责人对此事的回应,表明60万元的行政处罚并不是康美药业造假事件的终点,从程序上看,还有刑事追责与民事追责。 从证监会的回应来看,面对康美药业,证监会的处境其实是很尴尬的。对于康美药业财务造假事件,证监会的定性是非常严厉的,被认定为是“康美药业有预谋、有组织,长期、系统实施财务造假行为,恶意欺骗投资者,影响极为恶劣,后果特别严重”。而且包括证监会主席易会满在内,也一再表示对财务造假要重拳出击,要“零容忍”。但最后只是给了康美药业一个60万元罚款的处罚,这样的处罚与“影响极为恶劣”的定性,与“零容忍”的表态显然是不相符的。 当然,康美药业造假事件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但根据目前的《刑法》,财务造假的刑期不超过5年,甚至是在3年以下,这对财务造假者显然是没有震慑力的。而在民事追责方面,由于没有集体诉讼,代表人诉讼的细则也还没有出台,因此,投资者最终能够得到的赔偿其实是非常有限的。 其实,就对康美药业财务造假事件的处罚来说,目前最重要的在于两点。一是让康美药业退市,这是A股市场必须坚守的底线。如果让一个造假过千亿的企业继续呆在A股市场,重拳打击财务造假,对财务造假“零容忍”也就无从谈起。二是尽快启动代表人诉讼制度,尽可能多地保护投资者的利益。目前仅靠投资者的个人诉讼根本解决不了赔偿投资者的问题,既然新《证券法》已经推出了代表人诉讼制度,就应该尽快地将这项制度落到实处,以期更好地保护投资者的利益,让更多的投资者在利益受到损害的情况下可以得到赔偿。这也是对康美药业财务造假事件最好的惩处。
刚刚,连拉四涨停!ST康美(维权)火了,遭顶格处罚60万,市值猛增33亿! 长期造假居然连续涨停! 有预谋、有组织、长期、系统造假,遭证监会罕见严厉定性及顶格处罚后,ST康美本周以来居然连续4涨停,令人大为惊讶。 今日低开后,ST康美再度快速冲高涨停,此前ST康美已经连续3个涨停。涨停涨幅5.08%,报价3.72元,对应的总市值为185亿元。到今日中午,再度涨停之后,ST康美本周以来累计市值增长接近33亿元! 12亿资金火中取栗刀口舔血 上周五,中国证监会对ST康美做出罕见严厉定性,并对相关人员进行顶格处罚;然而严厉定性和处罚公布后,ST康美股价居然出现连续涨停现象。 本周一8月19日,在证监会处罚落地之后,ST康美一字涨停,8月20日周二继续一字涨停,8月21日周三虽然开板但仍继续涨停,今天8月22日上午也是继续涨停。 从交易层面来看,8月19日-8月21日的成交额分别为6797万元、2885万元、7.53亿元,今日上午成交额已超4亿元。这几日介入ST康美的资金超12亿元。 分析认为未见退市或引炒作 10多亿资金前赴后继炒作,有分析认为是因尚未见“退市”处罚。 深圳一位私募人士表示,虽然ST康美遭遇罕见严厉定性,但由于上周末的处罚中,市场并未看到说要退市,而此前市场可能预期会有退市,这类炒作属于“利空出尽是利好”的意思。 在该私募人士看来,至少有不少资金认为一时半会没有看到退市处罚,该股跌幅又较大,叠加超跌概念,引发了资金的跟风炒作。 不过,由于目前没有龙虎榜席位披露,尚看不出哪些资金在买入。分析认为,大概率是各类游资和跟风资金。 连续涨停公司紧急提示风险: 年内183亿债要还 股价连续涨停,ST康美资金也出来提示风险。公司控股股东质押率高,公司还存在短期偿债风险。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康美实业累计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为16.21亿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99.53%,存在较大的质押风险。 同时,公司还面临一定流动性压力。截止2019年3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余额10.48亿元,公司短期流动性紧张,偿债压力较大。一年内(截至2019年12月31日)到期的债务183.27亿元,其中银行贷款115.77亿元,债务融资工具67.5亿元(已兑付60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公司今日还发布了分红公告和优先股派息公告,本月底要实施2018年年度分红方案,以总股本49.74亿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24元,共计派发1.19亿元;同时月底还要发放优先股股息2.25亿元。 也就是说月底分红派息,又要耗去3亿多资金。 证监会罕见严厉定性 对康美造假定性用词罕见。 中国证监会对ST康美的造假行为定性为“有预谋、有组织,长期、系统实施财务造假行为,恶意欺骗投资者,影响极为恶劣、后果特别严重”,措辞严厉极为罕见。 证监会依法拟对康美药业及马兴田等22名当事人予以行政处罚,并对6名当事人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其中,证监会对康美药业拟领60万顶格处罚。 下一步,证监会将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意见,坚持法治、专业原则,加快办案进度,用足用好现有手段,严格依法处罚。对涉嫌犯罪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康美药业等公司肆意妄为,毫无敬畏法治、敬畏投资者之心,丧失诚信底线,触碰法治红线,动摇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根基。 人民网评: “对康美药业罚酒三杯”系误读 公司罚款60万元,实际控制人及主管罚款10至90万元不等并终身市场禁入,这是此前证监会对康美药业及相关当事人的处罚。相比康美药业887亿元货币资金造假的行为,有人用“罚酒三杯”来形容其受到的处罚。 实际上,所谓“罚酒三杯”是对我国法律体系的片面误读。证监会履行监管职责,给出的行政处罚只是“前菜”。后续,司法机关将依据犯罪事实,对企业量刑裁判。那些对法治缺乏敬畏之心的违法企业,必将面临更为严厉的惩戒措施。 “不是不报、时候未到”。《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证券违法违规行为人需要承担行政责任、刑事责任以及对利益受损投资者的民事赔偿责任。证监会也明确表示,将加快康美药业财务造假案件的办案进度,严格依法处罚,对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行政处罚是由证监会作出,而追究刑事责任的主体是公安机关、法院、检察院等司法机关。作为二者之间的衔接机制,行政执法机关向司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有明确的具体程序,双方需要依照法律规定、法定程序,各司其职、按部就班追究违法违规者的责任。 目前看来,首先,康美药业的相关当事人很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证监会措辞严厉地表示,初步查明康美药业三年虚增887亿货币资金。我国《刑法》第161条规定,“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而依据《关于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对虚增或者虚减资产达到当期披露的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企业,就应予以立案追诉。以此推断,康美药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其他直接责任人,均可能被追究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等刑事责任。 其次,康美药业尚未摆脱退市风险。现行的《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对企业信披造假规定了强制退市红线,且需追溯重述上市公司历史年报。虽然康美药业或难触及红线,但是重大违法退市制度配有兜底条款。若企业行为符合上交所“根据上市公司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影响等因素认定的其他严重损害证券市场秩序的情形”,同样需要强制退市。退市制度还规定了“危害公众健康安全”等退市红线。都是高悬在康美药业头顶的达摩克利斯之剑。 此外,康美药业还面临投资者索赔的巨大压力。权益受损的投资者可以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及利息损失。 近年来,为切实落实对上市公司财务造假零容忍,有关部门已经提出,要尽快完善证券民事诉讼机制,推动尽快修改完善《证券法》、《刑法》的有关规定,对控股股东、实控人信息披露虚假,会计师事务所、保荐人等中介机构违法行为,大幅提高刑期上限和罚款、罚金数额标准等;积极支持受害投资者赔偿诉讼,维护合法权益。 相信随着法律法规的修改、证监会监管执法力度的加强、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协作机制的完善、民事诉讼机制的进一步改革,未来对违法违规的“康美药业们”的惩罚将更加严厉、更有威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