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腾笼换鸟”保底收益100亿元、省属国企可转让部分国有股权……近日,山西省政府发布《关于加快省属国有企业“腾笼换鸟”促进国有资本优化布局的实施意见》(简称“《意见》”),提出上述目标和要求。 在实施范围方面,《意见》提到,省属国企集团公司转让股权后原则上保持控股地位,个别处于一般竞争性行业的集团公司也可让出控股权;子公司股权根据企业发展实际确定转让比例,但国有参股煤炭企业以及国有控股但非“真出资、真控股、真管理”的煤炭企业原则上全部转让;上市公司要以市场化方式发现国有资产价值,可通过市值管理、适当减持、市场化募资等多种方式直接获取收益,避免国有资产流失或损害中小股东权益。 在收益分配上,《意见》明确,2020年“腾笼换鸟”项目转让净收益以保底收益100亿元为基数,其中30%用于上缴公共财政,21亿元用于解决省属国有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等历史遗留问题,剩余全部划归省国资运营公司,支持省属国有企业转型升级、培育新动能、发展新产业。 加快“腾笼换鸟”,山西也给出了相关政策支持。例如,取消煤矿办矿主体资格和办矿主体变更的限制,不再上报省政府审定;煤矿和非煤矿山等资源类企业转让国有股权,实行现状转让;“腾笼换鸟”工作中的涉税问题,适用省税务局、省国资委《关于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支持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及现行支持国资国企改革的税收政策规定等。 上证报注意到,随着政策、意见进一步明确,山西一些股权合作、腾笼换鸟项目也相继落地。 7月1日,山西省国资运营公司举行专场股权划转会议,潞安集团、晋能集团、山西晋通与云时代公司签订协议,将三家企业所属5户电子信息制造企业股权划转至云时代公司,包括潞安集团旗下的潞安太阳能科技公司、中科潞安紫外光电科技公司、中科潞安半导体技术研究院公司,晋能集团旗下的晋能清洁能源科技以及晋通公司旗下的大众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涉及资产总额近140亿元。 6月30日,山西省国资运营公司与建投集团举行签约仪式,将华融泰公司76.9%国有股权全部划入建投集团,强调要促进建投集团管理下的华融泰做强做优。 6月30日,山西省体育局与华舰体育集团召开划转单位资产管理权移交工作会议,五个划转单位资产由省体育局移交华舰体育集团管理。 此前,山西省曾明确表示,通过实施“腾笼换鸟”工程,可转让企业部分股权,推动国有资本退出部分传统产业和非主业,向战略性、前瞻性产业集中,提升新兴产业贡献占比。(王乔琪)
图片来源:微摄 5月11日,财政部发布通知,《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发布。《征求意见稿》分为12章,共105条,聚焦制约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体制机制障碍,明确出资人等相关方面职责,明晰委托代理关系,规范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国有金融机构运营等事项,以保障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权益,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近年来,财政部以管资本为主,按照制度管事理念,推动构建起以部门规章为龙头、规范性文件为辅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体系,在促进保值增值和防范国有资产流失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要看到,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法治建设依然存在上位法缺失、规制层级较低、法律依据不充分、管理权威性不足等突出矛盾和问题。因此,在当前形势下,对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专门立法规范,非常迫切。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金融研究中心副主任、研究员封北麟接受经济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征求意见稿》基本延续了《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的核心精神和改革思路,但在具体内容方面有了较多的细化扩充,更利于从操作层面强化指导性、规范性。” 据封北麟介绍,《征求意见稿》从管理体制、出资人与受托人职责、国有金融机构权利义务、资本布局、基础管理、运营管理、收益管理、风险控制、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多个方面规范了财政部门、金融管理部门、金融机构在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过程中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比如,《征求意见稿》明确,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按照所有权与经营权分开、市场监管职能与出资人职责分离、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与实业资本管理隔离、不干预企业依法自主经营的原则,依法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国务院授权,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根据同级人民政府授权,履行地方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财政部门根据需要,可以分级分类委托其他部门、机构管理国有金融资本,发挥国有金融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作用。 “《征求意见稿》明确赋予了财政部门集中统一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组织实施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权利,采取中央财政部门统一规制、地方财政部门组织实施管理的体制框架。”封北麟说,《征求意见稿》明确了金融管理部门对国有金融机构实施行业监管的职责、协同配合财政部门开展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角色地位”,从法律层面解决了金融管理部门与财政部门之间在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中长期存在的“权责分散不清、多龙治水”的问题。 此外,在规范出资人履行职责原则方面,《征求意见稿》更加突出了市场化、法制化原则,由《指导意见》提出的“充分尊重企业法人财产权利”的提法转变为“不干预企业依法自主经营”。 封北麟表示:“总体看,《征求意见稿》总结归纳了近些年我国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过程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和规范做法,对于指导各级政府下一步推进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改革提供了基本的法律依据和实施办法,有利于加快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改革。” 封北麟认为,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涉及众多国有金融企业、非金融企业以及类金融业态(政府投资基金)等众多机构的核心资产和利益,需要面对非常复杂的经济关系。因此,相关法律制度还需要结合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实际改革和深入发展进一步完善和细化。(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董碧娟)
5月11日,财政部发布通知,《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发布。《征求意见稿》分为12章,共105条,聚焦制约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体制机制障碍,明确出资人等相关方面职责,明晰委托代理关系,规范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国有金融机构运营等事项,以保障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权益,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近年来,财政部以管资本为主,按照制度管事理念,推动构建起以部门规章为龙头、规范性文件为辅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体系,在促进保值增值和防范国有资产流失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要看到,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法治建设依然存在上位法缺失、规制层级较低、法律依据不充分、管理权威性不足等突出矛盾和问题。因此,在当前形势下,对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专门立法规范,非常迫切。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金融研究中心副主任、研究员封北麟接受经济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征求意见稿》基本延续了《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的核心精神和改革思路,但在具体内容方面有了较多的细化扩充,更利于从操作层面强化指导性、规范性。” 据封北麟介绍,《征求意见稿》从管理体制、出资人与受托人职责、国有金融机构权利义务、资本布局、基础管理、运营管理、收益管理、风险控制、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多个方面规范了财政部门、金融管理部门、金融机构在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过程中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比如,《征求意见稿》明确,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按照所有权与经营权分开、市场监管职能与出资人职责分离、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与实业资本管理隔离、不干预企业依法自主经营的原则,依法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国务院授权,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根据同级人民政府授权,履行地方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财政部门根据需要,可以分级分类委托其他部门、机构管理国有金融资本,发挥国有金融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作用。 “《征求意见稿》明确赋予了财政部门集中统一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组织实施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权利,采取中央财政部门统一规制、地方财政部门组织实施管理的体制框架。”封北麟说,《征求意见稿》明确了金融管理部门对国有金融机构实施行业监管的职责、协同配合财政部门开展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角色地位”,从法律层面解决了金融管理部门与财政部门之间在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中长期存在的“权责分散不清、多龙治水”的问题。 此外,在规范出资人履行职责原则方面,《征求意见稿》更加突出了市场化、法制化原则,由《指导意见》提出的“充分尊重企业法人财产权利”的提法转变为“不干预企业依法自主经营”。 封北麟表示:“总体看,《征求意见稿》总结归纳了近些年我国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过程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和规范做法,对于指导各级政府下一步推进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改革提供了基本的法律依据和实施办法,有利于加快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改革。” 封北麟认为,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涉及众多国有金融企业、非金融企业以及类金融业态(政府投资基金)等众多机构的核心资产和利益,需要面对非常复杂的经济关系。因此,相关法律制度还需要结合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实际改革和深入发展进一步完善和细化。(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董碧娟)
7月非税收入大增56%创年内新高,为何高增长? 与税收收入逐月下滑不同,今年非税收入保持高速增长,尤其是5月以来,非税收入同比增速超过了40%。 财政部数据显示,今年7月份全国非税收入2155亿元,同比增长56%,这一增速创年内新高。1~7月,全国非税收入17577亿,同比增长24.8%。 非税收入顾名思义就是税收以外的财政收入,目前主要包括专项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等。 为何今年5月份以来非税收入暴增?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告诉第一财经,今年2万亿元空前规模减税降费造成财政短收,财政收支缺口一方面需要靠政府发债来弥补,但为了控制债务风险,发债规模不宜扩张太大,因此需要动政府存量利益来弥补收支缺口,这反映增加非税收入中的国有资本经营收入等。而5月份开始,今年增值税减税新政效应开始显现,社保降费也在5月实施,为了弥补收支缺口,5月份以来非税收入增长很快。 根据官方数据,今年前7个月,中央非税收入增长1.8倍,主要是特定国有金融机构和央企上缴利润以及部分中央金融企业分红收入,合计增加2120亿元,占全国非税收入增收额的61%,拉高全国非税收入增幅15.1个百分点。 特定国有金融机构和央企上缴利润以及部分中央金融企业分红收入,归属于非税收入的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按照2019年中央财政预算,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计收入5650亿元,比去年增加2432亿元,同比增长75.6%。这是中央财政弥补收支缺口的重要举措。 施正文表示,大幅增加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主要是来自国企央企,是今年中央财政弥补收支缺口的特殊性举措,它动的是政府存量利益,不会增加市场主体负担,因此这一举措很有必要。 相比于中央非税收入超高速增长,今年前7个月,地方非税收入增长10.7%,主要是地方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同比增加856亿元,占全国非税收入增收额的24.5%,拉高全国非税收入增幅6.1个百分点。 地方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反映的是有偿转让国有资源(资产)而取得收入,比如场地和矿区使用费、矿产资源专项收入等等。 与企业和老百姓相关的非税收入,主要是专项收入和行政事业性收费,这部分收入今年前7个月同比下降0.8%。今年7月份开始,3000亿元降费举措正式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收入有望进一步减少。 “根据目前官方的非税收入数据来看,跟企业和老百姓相关的非税收入仍保持下滑趋势,增收主要来源于政府自己的存量利益这部分,因此非税收入快速增长不会增加市场主体负担。”施正文说,在地方财政收入下滑大背景下,乱收费依然值得高度警惕。 第一财经记者近期梳理部分省份2018年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发现13个省份依然存在乱收费现象。 乱收费集中在四个方面:一些地方有令不行,继续收取已经取消、免征等收费项目;乱设收费项目;违规收取或未及时清退保证金;一些政府部门或单位将自己承担的费用转嫁给企业。 国务院今年高度重视乱收费问题。今年8月,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发改委等七部门已经发文部署进一步加强违规涉企收费治理工作,新一轮整治乱收费风暴已来,9月底前各部门及商业银行将完成自查自纠,各部委年底前将随机抽查并曝光典型乱收费案例。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今年5月召开部分地方减税降费工作座谈会上表示,为减税降费,中央财政做了充分准备,通过增加特定金融机构和央企利润上缴、加大对地方转移支付等多种措施,可以平衡全国收支大账。从地方看,也有条件克服困难,实现减税降费落地和财政收支平衡。各地要深挖潜力,通过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和政府存量资产、增加地方国企利润上缴等,做大可用财力“蛋糕”,支持减税降费,决不能搞变通靠增加企业负担来缓解财政收支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