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币升值与资本市场的双牛联动已经走了半年有余。 2021年会不会一直持续,我的观点是保持谨慎。 2020年的逻辑,照搬到2021年很可能是撞得鼻青脸肿。 1 1月7日晚,央行对过快升值的汇率出手了,发布《关于调整企业跨境融资宏观审慎调节参数的通知》。 内文用红线已经标注了。 大白话说就是企业跨境人民币流动受限了,触发审慎监管的系数从1.25紧缩到了1。 这个系数你可以不用明白是啥,只需知道央行开了个十分重要的会,把3年没有变过的外汇跨境流动监管系数给调低了。 也就是说以前触发央行严监管铁拳的门槛变低了。 而且从央行会议的通告来看,2021年央行对于人民币升值的态度开始变得不那么积极,说白了,高层开始担心人民币升值过快负面影响。 截至目前人民币对外升值有多凶猛? 看一下离岸人民币汇率: 从2020年5月28日“中美夏威夷会议”之后,人民币汇率就从7.19强势升值到最近几天的6.43,升值幅度近12%。 说实话这是一个锋利的刀,弄不好对我们有大害。 对于一个正在崛起的大国来讲,本币升值无可厚非,这跟实力的提升也对等,但恰恰错在了“节奏”上。 5年升值50%和一年半升值50%是有根本区别的。 日本当年就是短短一两年升值超过50%,压得刚刚有一点苗头的信息产业直接被旱死在地里,因为本币的升值就是对国际市场整体涨价,想象一下你的产品面向全球上涨50%,这简直就是找死。 日本失去的30年,无非两把大刀:本币的升值之刀和国内楼市股市泡沫的被外资刺破。 这两个炸弹,短时间内升值炸得四肢不能自理,内部资本投机泡沫的炸弹,可以炸得国家五脏六腑稀巴烂。 伤到了骨子里,最后的命运几乎已经是名牌。 日本的前车之鉴,不重视的国家必定没有好下场。 从这个角度来讲,我们所有改革的逻辑几乎都是名牌,对内不能产生伤及“内脏”的泡沫炸弹,有也要稳住,对外,升值是必然,但升值的节奏一定是央妈外汇管理局能够把控的。 既要,又要,钢丝绳上的表演,大家一定要理解到。 2 继续深挖,我们就很容易理解这么多年的改革主线。 为什么“稳楼市”的战略定力如此之强?疫情这么大的灾难,我们经济面临如此大的下行风险,最终都没有把楼市拿出来用一下。 很多重大的改革早已设定好了原则和红线,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都已经有了非常非常明确的安排。 还记得郭树清主席在十九大之后陆家嘴(行情600663,诊股)会议上的讲话吗? “历史证明,凡是过度依赖房地产发展经济的国家和地区,最终都要付出沉重代价。靠投资投机房地产来理财的居民和企业,最终都会发现,其实都很不划算。” 如果还是不理咱们再看看2021年郭书记的话:房地产是中国金融风险最大的灰犀牛,要坚决抑制房地产泡沫。 再看看2021年初各方对楼市的态度,央行对商业银行涉房贷款进行集中监管,防止政策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对于房地产企业债务杠杆“三条红线”进一步扩容,并设置了2023年最后完成的期限;再到最近住建部对楼市的态度,以及广州,深圳,杭州,郑州一系列新调控举措,2020年关于楼市调控的政策489次,2021年大概率不会少。 操盘手一手握着土地,一手管着金融货币,很多人说“楼市永远涨”,任何调控都是无用功。 真的是这样吗? 告诉各位,调控一直是有效的(尤其是在中国)。 那么对于未来的房价,稳依然是主线,对于手里有房票的年轻人还是相对有好的,因为你还可以慢慢的挑一挑,还没有在大城市有一套自己房的朋友,可以趁着这么友好的窗口期,抓紧时间上车。 对于投资的朋友来讲,要做好未来2-3年楼市依然滞涨的现实,买了之后就拿在手里,要有心理准备。 3 对于股市来讲,央行2021年对于升值的调节,一定会传染到资本市场,如果年初上证迫不及待涨了一波,那接下来更可能的是长达半年以上的震荡,中枢会比2020年上移。 上证3500点之后该怎么走? 中期目标是4000点的压力位,短期出现回头杀也没什么大惊小怪的,总体上目前为了长远的生存,不应过于激进。 尤其禁止追高!!! 有人说能不能买白酒?也有人说能不能买5G、芯片、新能源车? 食品饮料、白酒板块均已达到历史高位,食品饮料板块整体估值已经50倍,白酒板块估值55倍,5G、芯片、新能源车把未来10年的估值都涨了,你还想让他们怎么样? 对于股指能否继续向上的冲刺,核心关键点已经不在场子内,而在场子以外了,需要中国经济大池子里孵化出更多新的独角兽,它们进场之后,可能才会推动中国股市的故事继续讲下去。 有些人说,只要水多,现有的选手继续涨就能带动一大波牛市。 水确实很灵,但有没有想过衙门废了半天搞好资本市场,就是为了一帮老臣瞎胡玩一场吗? 非也。 中国资本市场的野心不止于此……
摘要 【黄湘源:“不干预”并不是容忍恶炒的“保护伞”】创业板3只“妖股”被停牌核查,这充分说明“不干预”并不是该出手时不出手的代名词,更不是容忍恶炒升级的“保护伞”。(金融投资报) 创业板3只“妖股”被停牌核查,这充分说明“不干预”并不是该出手时不出手的代名词,更不是容忍恶炒升级的“保护伞”。 “不干预”其实并不是单独提出来的,而是“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方针中有机统一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在某种意义上,“建制度”是“不干预”的前提,“零容忍”则是“不干预”的可靠后盾和坚强保证。随着新证券法的实施,注册制改革的不断推进,市场一系列涉及新股发行、交易制度的新规正在推出,退市机制和投资者保护机制也在逐步得到完善。不过,对于整个市场来说,任何新事物的诞生和成熟都有一个过程,注册制也不例外。在T+1的交易机制不变的条件下,上市前5日不设涨跌停限制和其他时段的涨跌停限制的由原来的10%放宽到20%,必然有可能导致股价震荡幅度的放大。创业板新股康泰医学上市当日盘中一度拉升近3000%,如此激烈的震荡,即使在当初创业板初期,投机炒作风颇盛之时也不多见。股价走势的这种极不稳定现象,在创业板老股中表现得尤为突出。连续多年亏损的天山生物在缺乏业绩支持的情况下,在注册制落地前夕就已经连拉3个涨停板,在进入注册制的情况下,一度连续四次达到20%的涨幅限制,在停牌核查复牌以后,居然又再度达到连续4个20%涨停。创业板炒小炒差死灰复燃,与其说是进入注册制时代的必然,不如说是与市场交易机制过于追求单边性的活跃和片面性的不干预分不开的。在缺乏T+0机制适当制约的条件下,涨跌幅限制的单边放开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提升市场交易活跃度的作用,但是,所带来的在股价走势上极易受到操纵的副作用也同样不容小觑。 一旦引发明显的市场操纵和价格操纵行为,就必须严厉打击。这不是干预市场,而是对市场正常秩序必要的维护,非此不足以维护市场的稳定和对广大投资者提供必要的保护。对天山生物之类非理性的暴涨,深交所及时的监管介入显然也是十分必要的。否则,必然将对面广量大的创业板低价股板块发生极坏的示范性影响。深交所在这一事件上既严格地执行了事后监管的立场,并没有在事情刚一露头时就介入干预,也没有在尚未发现明显的市场操纵或价格操纵等违法违规行为时,就急于动用行政处罚手段。这也是符合市场监管逐步从事前事中向事后转移的监管原则。所谓事后监管并不意味着对已经露出头角的不轨动向视若不见,而是该出手时就出手。如果天山生物的交易中确实出现了涉及新型市场操纵或股价操纵的情形,那么,深交所该出手时就出手。 不过,如果说股价脱离业绩基本面就叫新型市场操纵或股价操纵的话,那么,这种现象在科创板和创业板新股定价和上市交易过程中岂不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可以看到,在新股发行上,科创板和创业板目前不仅还较为普遍地存在定价过高的现象,并且这种趋势有愈演愈烈的可能性。如果只是一味地过于轻信机构自主定价的所谓市场化机制,而一点也不去过问机构询价选择的利益倾向性,这也未必真正符合市场化的公允性原则。现在看来,新股高价发行至少存在三方面问题:一是发行企业对过高的超募所得如果在一时之间无法轻易消化的话,反而有可能造成市场资源的浪费;二是机构在参与决定新股定价的过程中难免掺杂自己的利益倾向,超募越多,券商和相关中介机构从中获得的中介收入就越高,从话语权中所获得的利益也越大;三是发行市盈率越高,未来实现投资回报所需的时间就会越长,难度也越大。上市交易也是这样,某些新股一上市的股价涨幅一度竟然高达近3000%,试问,未来要有怎样的业绩成长性才足以配得上其如此高涨的股价?在这个问题上,市盈率原理应该说并没有过时,在业绩脱离基本面和股价透支成长性上,新股的过度炒作和发生在创业板老股中普遍性的炒小炒差其实并无二致。对新股发行定价和上市交易的一味追高,与其过早地采取听之任之放任自流的做法,听任股价爱炒多高就炒多高,还不如一开始就像对创业板低价股暴涨中的出头椽子一样,当股价表现出现有必要干预之异常情形的时候,该干预就干预一下,这又有何不可呢?不干预是走向市场化的通行证,决不是容忍恶炒升级的“保护伞”。只干预炒小炒差,不干预炒新炒高,不仅有失公允,更难免加剧市场的失衡。 不干预和零容忍是制度建设到位条件下,监管方针对立统一的一体两面。新证券法实施以来,有关方面在努力提升市场交易活跃度,对合规的市场行为尽最大可能不干预的同时,也更加重视对证券违法违规行为的及时查处,处罚的力度明显有所加大。目前表现在注册制条件下新股投机性炒作以及低价股投机性炒作现象的愈演愈烈,有的即使一时之间也许还很难说得清是否已经构成违法或违规的新型市场操纵行为,但也不能听任其如此这般地继续泛滥下去。非得等到违背市场公平原则的严重不良后果已成事实的时候,才去充当事后诸葛亮,势必有可能对市场稳定和投资者利益造成更加严重的损害。“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方针的正确体现,不仅在于该出手时就出手,同时,不该出手也决不能出手。在笔者看来,对于尚待排查的所谓新型操纵市场或操纵股价行为的认定,尤其需要谨慎,一切都以法律法规为准绳,让市场的归市场,罗马的归罗马。否则,市场如果除了新股不败之外又回到水清无鱼、波澜不兴的沉寂局面,显然也是不符合“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的监管宗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