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时间7月5日,美国总统特朗普表示,鉴于独立日全美各地发生数起枪击事件,造成至少29人丧生、数十人受伤,联邦政府已经做好准备进行干预。 据英国《每日邮报》网站报道,独立日周末,“风城”芝加哥所经历的暴力事件似乎最为严重,共有63人受伤、17人死亡,其中还包括两名儿童。与此同时,纽约市共有44人因暴力事件受伤,至少6人死亡。 特朗普在推特上发文对一系列令人不安的暴力事件回应称,芝加哥和纽约市发生的犯罪事件飙升,需要采取行动。就在他发推特之前,纽约市警察局通报称,两名警察4日晚间在布朗克斯区遭枪击受伤。 “纽约市的枪击案数量显著增加,人们要求州长科莫和市长白思豪现在就行动起来。”他写道,“联邦政府做好了准备,愿意也有能力提供帮助,只要(你们)开口。” 据悉,独立日周末,田纳西州的孟菲斯、内布拉斯加州的奥马哈、俄亥俄州克利夫兰以及北卡罗来纳州等地也发生了一连串的枪击事件。
今年7月30日,中国证监会召开2020年系统年中工作会议暨警示教育大会,总结上半年工作,同时对下半年重点工作作出安排。而这些重点工作主要包括九个方面,其中包括践行“不干预”理念与落实“零容忍”要求等工作事项,落实“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的监管方针。 一方面要践行“不干预”理念,一方面又要落实“零容忍”要求,将“不干预”与“零容忍”紧紧地联系在了一起,这让不少投资者的脑筋一下子转不过弯来。既然“不干预”了,又如何能够“零容忍”呢?或者说,实行“零容忍”,又怎么可能“不干预”呢?这样的理解,显然过于狭隘了一些。实际上,“不干预”与“零容忍”是统一的,而不是对立的。落实“零容忍”是践行“不干预”理念的重要前提,或者说,要更好地践行“不干预”理念,就有必要切实落实好“零容忍”的要求。 二者之所以不是对立的,是因为二者的指向其实是不同的。践行“不干预”理念,为的是构建资本市场良好的可预期机制。减少管制,大力推进“放管服”改革;坚持按规则制度办事,保持市场功能正常发挥;完善预期管理机制,加强宏观研判,稳定市场预期。以编制权责清单为抓手,全面清理“口袋政策”和“隐形门槛”,进一步整合规范备案报告事项。健全促进行业机构做优做强的制度机制,发展高质量投资银行和财富管理机构。 而落实“零容忍”要求,则是为了严厉打击资本市场违法犯罪行为。落实工作部署,持续加大对欺诈发行、财务造假、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恶性违法犯罪案件的打击力度,推动建立打击资本市场违法活动协调机制,推动构建行政执法、民事追偿和刑事惩戒相互衔接、互相支持的立体、有机体系。抓好证券集体诉讼制度落地实施。多渠道、多平台强化执法宣传,传递“零容忍”的鲜明信号。 正因为“不干预”与“零容忍”的指向并不相同,因此,二者之间不存在“二选一”的问题,完全没有必要将二者对立起来。不仅如此,二者还是相互统一的。因为“零容忍”是针对资本市场的违法犯罪行为来说的,对欺诈发行、财务造假等违法犯罪行为“零容忍”,采取严厉打击的措施,同时抓好证券集体诉讼制度落地实施,这样就可以给股市一个干净的投资环境,如此一来,践行“不干预”理念也就水到渠成了,“不干预”理念也就可以得到更好的践行。 以多年来A股市场一再呼吁的“T+0”交易为例,之所以一直不能落实到位,显然是与“零容忍”还未能落实到位是密切相关的。市场之所以一直呼唤“T+0”,是因为“T+0”可以活跃交易,方便投资者交易,更重要的是“T+0”具有纠错功能,当投资者在交易中发现自己操作错误之后,可以及时地通过卖出股票来纠正错误。但“T+0”也有副作用,那就是容易助长市场的投机炒作,为操纵市场行为提供方便。而操纵市场行为则是构成违法犯罪的,是属于“零容忍”要严厉打击的目标。 正是基于“T+0”的副作用,所以A股市场一直采取的是“T+1”的交易机制。而“T+1”交易明显属于对市场的一种“干预”,让市场的交易变得不顺畅起来,硬性地规定让投资者在当天买进的股票当天不能卖出,是属于践行“不干预”理念所要扫除的目标。而要扫除这个目标,让“T+0”取代“T+1”回归A股市场,这就先要落实好“零容忍”的要求,即监管对操纵市场的行为确实能够予以严厉打击,让操纵市场者为此感到害怕,不敢再从事操纵市场行为。如此一来,市场推出“T+0”的道路自然会平坦得多。 由此可见,“不干预”与“零容忍”并非相互排斥相互对立的,而是相互依存相互统一的。因此,在股市下半年的监管工作中,希望9项重点工作能够落到实处,尤其是把“零容忍”的监管要求落到实处。这不仅是严厉打击资本市场违法犯罪行为的需要,同时也是践行“不干预”理念的需要。落实好了“零容忍”要求,践行“不干预”的监管理念也就有了保证。
摘要 【黄湘源:“不干预”并不是容忍恶炒的“保护伞”】创业板3只“妖股”被停牌核查,这充分说明“不干预”并不是该出手时不出手的代名词,更不是容忍恶炒升级的“保护伞”。(金融投资报) 创业板3只“妖股”被停牌核查,这充分说明“不干预”并不是该出手时不出手的代名词,更不是容忍恶炒升级的“保护伞”。 “不干预”其实并不是单独提出来的,而是“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方针中有机统一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在某种意义上,“建制度”是“不干预”的前提,“零容忍”则是“不干预”的可靠后盾和坚强保证。随着新证券法的实施,注册制改革的不断推进,市场一系列涉及新股发行、交易制度的新规正在推出,退市机制和投资者保护机制也在逐步得到完善。不过,对于整个市场来说,任何新事物的诞生和成熟都有一个过程,注册制也不例外。在T+1的交易机制不变的条件下,上市前5日不设涨跌停限制和其他时段的涨跌停限制的由原来的10%放宽到20%,必然有可能导致股价震荡幅度的放大。创业板新股康泰医学上市当日盘中一度拉升近3000%,如此激烈的震荡,即使在当初创业板初期,投机炒作风颇盛之时也不多见。股价走势的这种极不稳定现象,在创业板老股中表现得尤为突出。连续多年亏损的天山生物在缺乏业绩支持的情况下,在注册制落地前夕就已经连拉3个涨停板,在进入注册制的情况下,一度连续四次达到20%的涨幅限制,在停牌核查复牌以后,居然又再度达到连续4个20%涨停。创业板炒小炒差死灰复燃,与其说是进入注册制时代的必然,不如说是与市场交易机制过于追求单边性的活跃和片面性的不干预分不开的。在缺乏T+0机制适当制约的条件下,涨跌幅限制的单边放开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提升市场交易活跃度的作用,但是,所带来的在股价走势上极易受到操纵的副作用也同样不容小觑。 一旦引发明显的市场操纵和价格操纵行为,就必须严厉打击。这不是干预市场,而是对市场正常秩序必要的维护,非此不足以维护市场的稳定和对广大投资者提供必要的保护。对天山生物之类非理性的暴涨,深交所及时的监管介入显然也是十分必要的。否则,必然将对面广量大的创业板低价股板块发生极坏的示范性影响。深交所在这一事件上既严格地执行了事后监管的立场,并没有在事情刚一露头时就介入干预,也没有在尚未发现明显的市场操纵或价格操纵等违法违规行为时,就急于动用行政处罚手段。这也是符合市场监管逐步从事前事中向事后转移的监管原则。所谓事后监管并不意味着对已经露出头角的不轨动向视若不见,而是该出手时就出手。如果天山生物的交易中确实出现了涉及新型市场操纵或股价操纵的情形,那么,深交所该出手时就出手。 不过,如果说股价脱离业绩基本面就叫新型市场操纵或股价操纵的话,那么,这种现象在科创板和创业板新股定价和上市交易过程中岂不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可以看到,在新股发行上,科创板和创业板目前不仅还较为普遍地存在定价过高的现象,并且这种趋势有愈演愈烈的可能性。如果只是一味地过于轻信机构自主定价的所谓市场化机制,而一点也不去过问机构询价选择的利益倾向性,这也未必真正符合市场化的公允性原则。现在看来,新股高价发行至少存在三方面问题:一是发行企业对过高的超募所得如果在一时之间无法轻易消化的话,反而有可能造成市场资源的浪费;二是机构在参与决定新股定价的过程中难免掺杂自己的利益倾向,超募越多,券商和相关中介机构从中获得的中介收入就越高,从话语权中所获得的利益也越大;三是发行市盈率越高,未来实现投资回报所需的时间就会越长,难度也越大。上市交易也是这样,某些新股一上市的股价涨幅一度竟然高达近3000%,试问,未来要有怎样的业绩成长性才足以配得上其如此高涨的股价?在这个问题上,市盈率原理应该说并没有过时,在业绩脱离基本面和股价透支成长性上,新股的过度炒作和发生在创业板老股中普遍性的炒小炒差其实并无二致。对新股发行定价和上市交易的一味追高,与其过早地采取听之任之放任自流的做法,听任股价爱炒多高就炒多高,还不如一开始就像对创业板低价股暴涨中的出头椽子一样,当股价表现出现有必要干预之异常情形的时候,该干预就干预一下,这又有何不可呢?不干预是走向市场化的通行证,决不是容忍恶炒升级的“保护伞”。只干预炒小炒差,不干预炒新炒高,不仅有失公允,更难免加剧市场的失衡。 不干预和零容忍是制度建设到位条件下,监管方针对立统一的一体两面。新证券法实施以来,有关方面在努力提升市场交易活跃度,对合规的市场行为尽最大可能不干预的同时,也更加重视对证券违法违规行为的及时查处,处罚的力度明显有所加大。目前表现在注册制条件下新股投机性炒作以及低价股投机性炒作现象的愈演愈烈,有的即使一时之间也许还很难说得清是否已经构成违法或违规的新型市场操纵行为,但也不能听任其如此这般地继续泛滥下去。非得等到违背市场公平原则的严重不良后果已成事实的时候,才去充当事后诸葛亮,势必有可能对市场稳定和投资者利益造成更加严重的损害。“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方针的正确体现,不仅在于该出手时就出手,同时,不该出手也决不能出手。在笔者看来,对于尚待排查的所谓新型操纵市场或操纵股价行为的认定,尤其需要谨慎,一切都以法律法规为准绳,让市场的归市场,罗马的归罗马。否则,市场如果除了新股不败之外又回到水清无鱼、波澜不兴的沉寂局面,显然也是不符合“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的监管宗旨的。
A股就是一个一管就死一放就乱的市场,最近证监会重新提到”不干预“的执政理念,很值得探讨。 7月30日,中国证监会召开2020年系统年中工作会议暨警示教育大会,安排了下半年9项重点任务,明确提出践行“不干预”理念,构建资本市场良好的可预期机制,按照我个人的理解,不干预的方面可能比较多,一个是保持IPO常态化,不会因为股指波动而暂停,另一个就是市场投资者决定自己的投资行为,对股价涨跌和投资方式不干预。 A股就是那么一个市场,证监会提出”减少行政干预,提高股市活跃度”,游资就嗅到了不一样的信息,就开始炒作恒立实业(行情000622,诊股)为代表的低价股,短短时间出现翻几倍的走势,可是最终股价回到了4元左右,股价已经腰斩还多一点,给市场平稳运行带来巨大潜在的隐患,实际上就是庄家收割散户的羊毛,因此减少行政干预不代表市场大资金可以为所欲为,利用资金优势信息优势操纵股价,损害投资者利益,自然而然,“不干预”的监管理念也不是纵容大资金可以肆无忌惮的炒作股价,大资金可以继续发嗨,无所顾忌的拉升股价,制造巨大泡沫,这与不干预的监管理念是背道而驰的。 A股长期以来,就是行政干预太多,有形之手无处不在,形成不恰当的监管路径,市场产生一种不确定性预期,市场经常性死气沉沉,缺少生机,股价涨停,就开始停牌抑制股价上涨,可是股价下跌,却不会停牌遏制下跌,实际上也无法阻挡股价下跌,造成一个假象,那就是管理层怕涨而不怕下跌,本届证监会以减少行政干预为监管方式,主要是提高股市活跃度,可是市场明显的理会出现偏差,医药医疗器械、大消费、部分科技股,因为机构重仓持有,有的是一家基金公司旗下多家基金持有,有的是一个人管理的多家基金共同持有,有的是基金持仓达到10%持股上限,基金为了净值增长,不断的推高股价,造成估值明显偏高,引发市场担忧,医药医疗保健类股票,前一阵子媒体报道就是市盈率百倍起步,有的高达几百倍甚至上千倍,市场对于医药医疗器械等牛股的泡沫出现一些忧虑的声音,也对机构的投资理念产生一定的质疑,市场会不会出现风格转换出现不同的声音。 这个时候证监会重提“不干预”并作为下半年重点工作之一,言外之意就是让市场决定自己的投资,监管不作为背书,从出发点看是对的,市场经济最忌讳行政干预太多了,6月18日,第十二届陆家嘴(行情600663,诊股)论坛就有人提出:“坚持“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加快发展资本市场。”,这一九字方针比“不干预”更加的系统性,监管股市需要不越位但也不能缺位,越位是指过度干预,缺位是指对市场违规违法行为提高容忍度,对市场违规违法行为置之不理,任其损害市场三公原则,坑害散户利益,把散户当成韭菜收割。本次不干预无非就是旧事重提,但是“不干预”是建立在“零容忍”的基础上的,什么是“零容忍”,那就是任何投资者都不能凌驾于法律法规之上,不能凭借资金优势信息优势操纵股价,损害其他投资者利益。 对于游资大佬操纵股价,证监会容易查处并作出处罚,对于公募基金抱团持股,是不是涉嫌市场操纵,截至目前尚没有查处的案例,可是部分公募基金抱团持股,利用资金优势不断推升股价带来的资产泡沫一样不可忽视,15年部分科技股泡沫就是部分机构的杰作,也遭遇了很多的质疑,包括主流媒体也是发出质疑的声音的,最终科技股泡沫破裂引发了市场螺旋式下跌,需要政策性资金介入,调整持续了数年,前车之鉴不可忘记。尤其是同一家基金公司旗下多家基金持有一家公司股票和同一个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多家基金持有同一家公司股票,是不是涉嫌利用资金优势炒作股价,不同基金之间的仓位变动是不是涉嫌左手倒右手是不是涉嫌法规规定市场操纵手段之一的对敲对倒拉升打压股价,这需要证监会进一步明确。 目前机构主导权在逐步提升,对市场影响力越来越大,机构重仓股牛股俯拾皆是,很多股票不是翻一倍或者翻几倍,而是成为十倍牛股,可是部分机构持有的股票市盈率超过百倍,也引发市场的不同声音,机构应该引领价值投资长期投资,而不是疯狂制造泡沫,可是在现有的机构考核机制下,机构管理人容易出现道德风险,那就是短期的投资行为,利用资金优势不断推高股价,提升排名,增加机构知名度,不断发行新的基金,获得更多的管理规模,谋取更大的管理费,个人则成为明星基金经理,赢得更多的名誉和经济利益,也为以后的职业生涯增加谈判的条件。 证监会放弃行政干预的路径依赖,给予市场更多的自主权,这是市场化改革的需要,但是也要看到A股基础制度并不健全,投资者包括部分机构投资者很不成熟,缺少敬畏市场敬畏法律的心,因此“不干预”不代表放任不管,尤其是市场瞩目的机构抱团持股,监管需要高度关注,避免部分机构利用资金优势信息优势操纵股价,更要避免极少数机构管理人出现道德风险,与上市公司股东沆瀣一气,为股东减持输受利益。 “不干预”不是当一个甩手掌柜,而是需要建立在对市场违规违法行为“零容忍”的基础之上,只有“零容忍”贯彻到位才能实施“不干预”,否则“不干预”就会造成难以避免的市场乱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