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党委召开2020年度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发展专题协商座谈会 鹿心社主持并讲话 蓝天立出席 9月17日,自治区党委召开2020年度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发展专题协商座谈会,广泛听取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代表的意见建议。自治区党委书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鹿心社主持会议并讲话,自治区政协主席蓝天立出席。 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常务副主席秦如培介绍了广西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发展工作情况。民革广西区委主委巫家世、民盟广西区委主委刘慕仁、民建广西区委主委钱学明、民进广西区委主委杨静华、农工党广西区委主委蒋和生、致公党广西区委主委夏宁、九三学社广西区委主委李彬、自治区工商联主席磨长英、无党派人士代表黄日波结合实际工作和调研情况,从不同角度就广西全面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发展提出意见建议。鹿心社认真倾听并与大家互动交流,要求有关部门聚焦问题深入研究、积极吸纳。 鹿心社指出,全面对接粤港澳大湾区,是稳定产业链供应链、融入国内大循环的重要抓手,以及深化与东盟国家的开放合作、推动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重要途径。经过前一阶段的努力,广西积极主动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发展势头不错、效果凸显,意义重大、前景广阔。进入新发展阶段,面对新发展机遇,我们要把全面对接粤港澳大湾区与国家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紧密结合起来,与实施国家区域发展战略紧密结合起来,与编制实施“十四五”规划紧密结合起来,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持续推进,久久为功,在更高层次上参与国内国际合作竞争,塑造对内对外开放新优势,全面提升开放合作水平。 鹿心社强调,广西要抓住国家批复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的机遇,重点围绕“五网”建设三年大会战和“两新一重”建设,加快构建快速通达大湾区的立体化交通网络。要做深做实北部湾经济区与粤港澳大湾区“两湾”产业融合发展,以精准招商为主抓手,积极承接大湾区产业转移,以协同创新为主引擎,构建大湾区研发+广西制造+东盟大市场的产业协作体系,以园区平台为主阵地,推动项目集聚、产业集群、要素集约。要依托广西生态环境、长寿品牌、壮瑶医药、民族文化等特色优势,借助大湾区雄厚的资本、先进的技术、广阔的市场,深入开展旅游、康养、健康制造等领域合作。要强化生态环保联防联治,共筑千里西江绿色生态走廊,确保一江清水向东流。要加强统筹协调和工作对接,及时协调解决跨区域合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争取国家给予“两湾”联动、新时代珠江-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更多支持。要抓好粤桂扶贫协作,充分发挥广西48个国家挂牌督战村与123家广东民营企业及社会组织结对帮扶机制作用,通过全产业链建设、劳务协作、消费扶贫,助力决战决胜脱贫攻坚。 鹿心社表示,全面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发展,需要广泛凝聚各方面的智慧和力量。希望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继续关心支持广西对接大湾区各项工作,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共同推动“东融”战略深入实施。今年是“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十四五”规划的谋划布局之年。规划引领未来,至关重要,必须精心谋划、系统科学、务实管用。希望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发挥人才荟萃、联系广泛的自身优势,认真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职能,为广西编制好“十四五”规划广建良言、多献良策,共同努力在建设壮美广西新征程中谱写多党合作事业新篇章。
9月7日,远洋集团以10.6亿元竞得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庆丰村居住用地,地上规划建筑面积为99018平方米。凭借在粤港澳大湾区的15年深耕,远洋集团正在稳步推进“南移西拓”战略,聚焦粤港澳大湾区核心城市群打造优质主力产品,助推华南区域的高质量发展。 据悉,远洋集团此次摘得的地块占地面积38083平方米,容积率2.6,位于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荔城大道,地处增城行政、教育、文化中心,临近城市主干道及地铁21号线(已开通)、地铁16号线(规划中),周边商业、教育、市政资源配套齐全。增城区作为广州东进发展战略门户,占据穗莞深港黄金走廊和广深科技创新走廊的重要节点;随着轨道交通的完善、富士康等产业的建成、“人口向新区、郊区适度集聚”的人口发展规划,增城区的未来发展或将迎来下一个跃升期。 值得一提的是,广州作为粤港澳大湾区的核心城市之一,是远洋集团在华南区域开发业务布局的重要支撑点。据了解,从2005年始,远洋集团以中山为起点,依托深圳、广州、中山三大支点,全面布局大湾区,至今已开发项目达40余个。其中,于2015年首入广州推出的远洋天骄,成为中国首个引入国际WELL建筑标准的健康住区,并获得全球首例WELLMFR(多用户住宅)金级认证。 已深耕华南区域15年的远洋集团表示,随着集团整体“南移西拓”、“城市深耕”的战略推进,远洋将紧密关注粤港澳大湾区主力城市群及都市圈的土地市场机会,不断发挥与提升华南区域的关键引擎作用。
继今年5月14日中国人民银行等四部门下发《关于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意见》(下称《意见》)之后,近几个月以来,广东省、深圳市、广州市相继出台了针对《意见》具体落地实施的行动方案。 其中,广东省从全省角度出发,谋篇布局,为整个粤港澳大湾区落实《意见》绘制了详细的路线图。而广州、深圳两地则依托各自优势,围绕自身定位,所出政策细则各有侧重,同时,也存在着竞合的领域。 侧重点不同 7月28日,广东省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意见的实施方案》(下称《实施方案》)的通知。 《实施方案》具体来看有五个方面:促进粤港澳大湾区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提升本外币兑换和跨境流通使用便利度;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深化内地与港澳金融合作;推进粤港澳资金融通渠道多元化,促进金融市场和金融基础设施互联互通;进一步提升粤港澳大湾区金融服务创新水平,切实防范跨境金融风险。针对这些内容,广东省提出26项工作任务,细化为80条具体措施,并落实到具体的责任单位。 9月2日,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贯彻落实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意见的行动方案》,提出66条具体措施。 而早在今年上半年,深圳已率先行动,一方面,比照《意见》逐一对应,确保全覆盖、无遗漏;与此同时,也立足深圳实际,结合先行示范区建设金融重点工作,制定了50条政策措施,共85项细分任务,行动方案已于7月份正式印发实施。 总体来说,广州行动方案和深圳行动方案各有侧重。 比如,在重大项目和平台建设上,广州提出要推动广州期货交易所落地,加快推动在广东自贸试验区广州南沙新区片区设立粤港澳大湾区国际商业银行。 另外,广州行动方案还特别提出,支持广州开展不动产跨境抵押登记,试点允许港澳居民将其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购买的自住住宅抵押给港澳银行,便利港澳居民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购房。 而深圳则在经济特区成立40周年之际,提出打造全球金融“双中心”的定位,一是全球金融科技中心,一是全球可持续金融中心。 共建大湾区 不过,广州和深圳两地的细则也有很多竞合的领域。比如,广州提出,推动在南沙区设立港澳保险服务中心,为在内地工作或居住并持有港澳保单的港澳居民提供人身保险和医疗保险的售后服务。 深圳也提出,要加快推动包括本外币一体化跨境资金池业务、港澳保险服务中心、跨境理财通试点等在内市场呼声较高的创新政策落地。 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是广、深两地的行动方案的落实焦点。 深圳提出跨境贸易投融资便利化水平进一步提高,非投资性企业开展股权投资试点、跨境人民币结算高水平便利化试点的地域范围,由前海自贸区扩展至深圳全辖,从而惠及更多企业。 广州提出,将支持驻穗地区银行根据广东省银行展业自律机制推选的优质企业名单,针对名单内企业,凭其提交的支付指令,直接为其办理跨境货物贸易、服务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以及外商直接投资资本金、跨境融资及境外上市募集资金调回等资本项目收入资金境内支付使用。在总结南沙自由贸易(FT)账户试点经验基础上,在风险可控前提下,继续向人民银行总行争取扩大试点银行范围;稳步推进本外币合一银行账户体系建设试点研究,推动“跨境理财通”试点落地。 与此同时,广、深两地也同时在绿色金融领域发力。 其中,广州将以绿色金融为抓手,推动粤港澳大湾区的金融合作,深圳则直接提出构建全球可持续金融中心的目标。 早在2017年6月,广州获批成为首批全国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点地区,经过3年多的探路,已积累诸多经验。广东省的《实施方案》提出,要依托广州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绿色金融合作平台,推动广州绿色金融创新经验向粤港澳大湾区复制推广。 同时,《实施方案》也提出,支持深圳申报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这也是深圳建设全球可持续金融中心的抓手。另外,深圳也在率先探索绿色金融地方立法,《深圳经济特区绿色金融条例(征求意见稿)》也已公开征求意见。 目前,粤港澳大湾区推动组建绿色金融联盟,搭建粤港澳三地金融业与粤港澳大湾区企业信息平台,集聚粤港澳三地金融资源支持粤港澳大湾区绿色产业发展。
金融活则经济活。随着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上升为重要国家战略,相关金融支持政策正不断加码。近日,广东发布推进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任务书”,提出80条具体措施促进区域金融互联互通和跨境贸易、投融资便利化,扩大大湾区金融对外开放。与此同时,记者获悉,随着系列金融支持政策推进,各金融机构正在加速大湾区业务布局,下一步将在跨境融资渠道拓展和产品创新等方面持续发力,为大湾区建设提供更大力度资金支持。 业内指出,推进金融互联互通、投融资便利化,促进资金要素便捷流动和优化配置,将为大湾区建设提供有力支撑。同时,作为我国开放程度最高、经济活力最强的区域之一,大湾区深化金融改革开放,打造开放的市场化环境,对于我国构建双循环发展格局也有积极的样板作用。 区域金融互联互通更进一步 今年5月,央行等多部门发布《关于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意见》(下称《意见》),部署促进大湾区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以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来深化内地与港澳金融合作等五大方面金融改革创新工作。时隔两月多,相关工作的“施工图”和“任务书”出炉。 近日,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等印发《关于贯彻落实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意见的实施方案》(下称《实施方案》),出台80条具体举措对《意见》进行细化落实。 其中,针对促进粤港澳大湾区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实施方案》提出,将广东自贸试验区更高水平贸易投资便利化试点范围扩大至粤港澳大湾区内地(指珠三角九市);开展本外币合一的跨境资金池业务试点;支持银行开展跨境贷款业务;稳步扩大跨境资产转让业务试点等。 《实施方案》还出台多项举措,推进粤港澳资金融通渠道多元化,促进金融市场和金融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其中包括支持规范设立粤港澳大湾区相关基金,引导港澳地区及海外各类社会资金,积极参与基础设施REITs试点,稳妥有序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探索在港澳发行离岸人民币地方政府债券等。 专家指出,这些金融支持政策的落地,将对大湾区建设起到重要的支撑作用。“只有更好实现区域金融政策的突破,建立互联互通的统一金融生态,才能实现资金要素的自由流动和有效对接,助力大湾区各类基础设施建设、城市建设和产业发展升级。”交通银行金融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何飞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说。 中国银行国际金融研究所研究员范若滢也表示,金融的聚集带动功能明显,通过联通粤港澳金融资源,促进资金融通渠道多元化,将更好满足大湾区实体经济的融资需求。 多路资金加速输血大湾区建设 记者获悉,随着系列金融支持政策推进,各金融机构正在加速大湾区业务布局,为大湾区建设提供更大力度资金支持。 7月21日,粤港澳大湾区首笔银行贸易融资资产跨境转让业务落地,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转让一笔贸易融资资产给建设银行悉尼分行,金额为298.79万美元。央行广州分行资本项目管理处相关人士表示,此笔贸易融资资产跨境转让业务有利于银行进一步盘活资源。通过本笔贸易融资资产跨境转让业务,企业年化融资成本降低20%。 下一步,各金融机构还将加码大湾区业务布局和资金投放。7月20日,渣打银行宣布设立渣打银行大湾区中心,总投资额为4000万美元,将支持大湾区内个人及企业银行业务营运,加强渣打在大湾区内的跨境银行业务。国家开发银行表示,2019年至2022年期间,国开行将向粤港澳大湾区累计提供融资总量1万亿元,截至今年6月末,这一计划已完成54%。 业内指出,跨境是大湾区资金流动便利化的必然要求,解决跨境问题是大湾区金融政策的关键。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行长宋跃升表示,《实施方案》提出探索实施更高水平的贸易投资便利化试点等,为正常开展跨境贸易的企业提供了极大的结算便利,也让银行机构能够提供更具有弹性、更适合企业的金融服务。预计下一步,银行业机构将会根据《实施方案》开发更灵活的产品,为企业在大湾区内的资金流动打通脉络。 此外,根据《实施方案》,粤港澳大湾区国际商业银行正在加快推动设立。广东省地方金融局局长何晓军日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粤港澳大湾区国际商业银行立足于粤港澳三地,将在跨境业务上发挥更大作用,并将探索开展投贷联动等特殊业务模式,更好满足大湾区金融需求。 深化开放打造双循环发展样板 值得注意的是,在推动区域金融互联互通、投融资便利化的同时,大湾区金融对外开放也正在加速推进。专家表示,深化大湾区金融开放,打造开放的市场化环境,对于我国构建双循环发展格局(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具有积极的样板作用。 《实施方案》为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等金融领域对外开放打开了新空间。根据《实施方案》,将支持境外银行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同时设立子行和分行;加大境内外证券金融机构的引进力度,吸引港澳及跨国金融机构在广东设立合资证券基金期货法人机构;支持保险资金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投资香港和澳门地区。 “一系列金融开放创新举措在大湾区重大战略区域先行试点,形成并积累试点经验,有利于后续更大范围的复制推广。”范若滢表示,金融开放创新往往需要把握好节奏,通过先试点积累经验再复制推广、循序渐进,有利于更有效地降低金融创新过程中的风险,助力全国层面金融改革开放的顺利推进。 何飞表示,大湾区是我国开放程度最高、经济活力最强的区域之一,在国家发展大局中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也具备承载落实双循环战略的天然基础。进一步深化大湾区改革开放,创造资金等要素自由流动的开放格局,有利于促进内循环畅通和外循环活跃,对于我国构建双循环发展格局有积极的样板作用。 何飞进一步指出,随着一系列政策稳步推进,大湾区内的资金循环将越来越频繁,既有港澳回流大湾区内地的资金,也有大湾区内地投资港澳的资金,还有大湾区与全球市场相互流通的资金,资金种类也将变得更加丰富。在此意义上,下一步,构建规则明晰、高效便捷的资金良性循环使用机制将非常必要。
为贯彻国家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的战略部署,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关于“扩大香港与内地居民和机构进行跨境投资的空间,稳步扩大两地居民投资对方金融产品的渠道”的要求,6月29日,中国人民银行会同香港金管局、澳门金管局发布公告,在粤港澳大湾区开展“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 粤港澳大湾区居民个人投资活跃,跨境购买低风险的银行理财产品需求较大。近年来,人民银行会同香港金管局、澳门金管局等部门,对在粤港澳大湾区开展跨境双向理财业务试点做了大量调研和论证,初步形成“跨境理财通”试点方案。“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将有利于满足粤港澳大湾区居民个人自主投资、灵活配置资产的需求,促进大湾区居民个人跨境投资便利化,进一步深化粤港澳大湾区金融合作。 “跨境理财通”将在我国金融市场对外开放的整体规划与部署下稳妥有序推进。人民银行将会同内地、港澳金融管理部门,拟定具体实施规则,加强监管合作和信息共享,落实投资者保护,推动相关主体做好技术准备,力争“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再稳妥启动。
金融业对外开放再进一步。 为促进粤港澳大湾区居民个人跨境投资便利化,中国人民银行、香港金融管理局、澳门金融管理局决定在粤港澳大湾区开展“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下称“跨境理财通”),并于29日发布联合公告。 试点何时正式启动?人民银行指出,“跨境理财通”将在我国金融市场对外开放的整体规划与部署下稳妥有序推进。人民银行将会同内地、港澳金融管理部门,拟定具体实施规则,加强监管合作和信息共享,落实投资者保护,推动相关主体做好技术准备,力争“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稳妥启动。 香港金管局总裁余伟文指出,三地联合宣布开展“跨境理财通”并公布了这项安排整体政策框架,标志着三地探索研究的初步工作已经大致完成,进入制订落实细节的阶段,朝着正式开通迈出一大步。 业务资金封闭管理 跨境资金流动额度管理 所谓“跨境理财通”,是指粤港澳大湾区居民个人跨境投资粤港澳大湾区银行销售的理财产品。按照购买主体身份可分为“南向通”和“北向通”。 “南向通”指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居民通过在港澳银行开立投资专户,购买港澳地区银行销售的合资格投资产品;“北向通”指港澳地区居民通过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银行(下称内地银行)开立投资专户,购买内地银行销售的合资格理财产品。 从制度设计上,“跨境理财通”遵循三地个人理财产品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同时尊重国际惯例做法。 之所以如此操作,余伟文透露,“跨境理财通”首次允许零售投资者直接跨境开设和操作投资账户,并拥有更大的自主度去选择理财产品。这就需要政策创新支持,而创新的前提是,充分尊重三地现行的监管制度和做法,从中寻求最大的共通点和操作空间,务求尽快落实启动。 具体来说,“北向通”和“南向通”投资者资格条件、投资方式、投资产品范围、投资者权益保护和纠纷处理等由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香港金管局、香港证监会、澳门金管局商议确定。 尤其是“北向通”和“南向通”业务资金通过账户一一绑定实现闭环汇划和封闭管理,使用范围仅限于购买合资格的投资产品。资金汇划使用人民币跨境结算,资金兑换在离岸市场完成。对“北向通”和“南向通”跨境资金流动实行总额度和单个投资者额度管理,总额度通过宏观审慎系数动态调节。 对于不少投资者而言,理财通或许是其首次试水跨境投资,因此做好投资者保护尤为重要。公告强调,港澳与内地相关监管机构将各自采取所有必要措施,确保双方以保障投资者利益为目的,在“跨境理财通”下建立有效机制,按属地管理原则及时应对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 促进居民个人跨境投资便利化 联合公告称,“跨境理财通”是国家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推进内地与香港澳门金融合作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打造粤港澳优质生活圈,有利于促进粤港澳大湾区居民个人跨境投资便利化,有利于促进我国金融市场对外开放,促进内地与港澳社会经济共同发展。 人民银行称,“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将有利于满足粤港澳大湾区居民个人自主投资、灵活配置资产的需求,促进大湾区居民个人跨境投资便利化,进一步深化粤港澳大湾区金融合作。 香港金管局和澳门金管局均对“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表示欢迎。在余伟文看来,跨境理财通将为香港金融业开拓客源和业务发展空间,推动本地财富管理业务市场有机成长,并带动产品销售、资产管理、产品开发等整条金融产业链的发展,也会惠及相关的专业服务领域。 “跨境理财通将扩大香港财富管理业的腹地,为国际金融机构在香港设点、投放更多资源和服务内地投资者,提供了更大的吸引力,也将进一步巩固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和全球离岸人民币业务枢纽的地位。”余伟文说。 理财通未来市场可期 从上次四部门发布《关于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意见》,到此次联合公告发布,期间仅仅四十余天,由此可以看出,政策推进的速度之快非常可观。记者了解到,近年来,人民银行一直会同香港金管局、澳门金管局等部门,对在粤港澳大湾区开展跨境双向理财业务试点做了大量调研和论证。 从数据来看,“跨境理财通”潜在市场不小。 余伟文说,粤港澳大湾区人口超过7000万,GDP达1.6万亿美元,人均GDP达2.3万美元。根据2019年一份财富报告,拥有千万元人民币资产的“高净值家庭”中,粤港澳大湾区占比逾五分之一。随着大湾区内经济蓬勃发展和个人财富持续增长,内地居民对配置境外资产作多元化投资的需求将与日俱增。 另一方面,内地经济稳步发展,新经济潜力巨大,许多国际投资者正持续增加内地相关资产,特别是人民币资产的配置。因此,对看好内地经济前景的香港投资者来说,内地理财产品的潜质和回报有一定吸引力。 “由此可见,同时开通南、北双向的理财通,是顺应区内居民对跨境投资需求的大势所趋,也为方便资金在区内高效流动提供新的渠道。”余伟文表示。 人民银行也指出,粤港澳大湾区居民个人投资活跃,跨境购买低风险的银行理财产品需求较大。
图片来源:微摄 为促进粤港澳大湾区居民个人跨境投资便利化,中国人民银行、香港金融管理局、澳门金融管理局决定在粤港澳大湾区开展“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以下简称“跨境理财通”),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跨境理财通”指粤港澳大湾区居民个人跨境投资粤港澳大湾区银行销售的理财产品,按照购买主体身份可分为“南向通”和“北向通”。“南向通”指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居民通过在港澳银行开立投资专户,购买港澳地区银行销售的合资格投资产品;“北向通”指港澳地区居民通过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银行(以下简称内地银行)开立投资专户,购买内地银行销售的合资格理财产品。 二、“跨境理财通”是国家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推进内地与香港澳门金融合作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打造粤港澳优质生活圈,有利于促进粤港澳大湾区居民个人跨境投资便利化,有利于促进我国金融市场对外开放,促进内地与港澳社会经济共同发展。 三、“跨境理财通”遵循三地个人理财产品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同时尊重国际惯例做法。“北向通”和“南向通”投资者资格条件、投资方式、投资产品范围、投资者权益保护和纠纷处理等由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香港金管局、香港证监会、澳门金管局商议确定。“北向通”和“南向通”业务资金通过账户一一绑定实现闭环汇划和封闭管理,使用范围仅限于购买合资格的投资产品。资金汇划使用人民币跨境结算,资金兑换在离岸市场完成。对“北向通”和“南向通”跨境资金流动实行总额度和单个投资者额度管理,总额度通过宏观审慎系数动态调节。 四、港澳与内地相关监管机构将各自采取所有必要措施,确保双方以保障投资者利益为目的,在“跨境理财通”下建立有效机制,按属地管理原则及时应对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港澳与内地相关监管机构将签订监管合作备忘录,建立健全监管合作安排和联络协商机制,保护投资者利益和建立公平交易秩序。 五、内地基础设施机构应当按照稳妥有序、风险可控的原则,积极推进“跨境理财通”的各项准备工作,在完成相关规则和系统建设后,正式启动“跨境理财通”试点业务。 “跨境理财通”正式启动时间和实施细则将另行规定。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