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歆 对于资本市场“病从口入”最好的预防,无疑包括加强监管维度的事先“质量抽查和测评”。 2月3日晚间,上交所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保荐业务现场督导》(以下简称《现场督导指引》)。 笔者认为,《现场督导指引》作为科创板保荐业务现场督导的“操作指南”,是对实践中监管经验的制度化建设、是注册制改革推向深入的市场“生态基础”,也是监管力度和方向以一以贯之的深刻体现。 首先,从相关规定的完备性、可执行性可以看出,《现场督导指引》是上交所在评估总结前期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作出的进一步制度建设。 据笔者了解,保荐业务现场督导已经进行了近两年,实施了多轮次,对于督导中发现的集中问题,上交所也有针对性地做出监管举措。本次发布的《现场督导指引》可谓“集经验之大成”——主要指向保荐机构,但预留了对于其他证券服务机构现场督导的制度空间;对涉嫌有意规避现场督导的项目,预设了直接启动现场督导的触发机制;与现场检查设计了高效衔接的制度安排;对“屡犯”的中介机构强调从重处理…… 事实上,将实践经验制度化,正是一线监管部门在日常工作中,系统落实“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监管方针的重要工作环节。 其二,压严压实中介机构责任,是在全市场推进注册制的重要“生态基础”。 随着注册制先后在科创板、创业板落地,注册制“三步走”即将迎来向全市场推进的“关键一步”。而迈出“关键一步”的前提,自然是良好的市场生态。 对于资本市场生态建设而言,上市公司提质、投资者结构优化都是重要环节,同时,中介机构发挥“看门人”职能也是必不可少的一环。 但是,目前A股市场中介机构的服务质量良莠不齐,部分中介机构责任意识不强、也有少数机构存有侥幸心理,因此需要一线监管部门通过现场督导对中介服务进行指导、监督乃至惩处。 第三,《现场督导指引》近期发布,并不意味着监管存在“松紧弹性”,而是监管方向和力度一以贯之的体现。 现场督导是注册制下审核问询的协同机制,目的是问出一家“真公司”。笔者认为,作为协同机制,其威慑力所能发挥的对象,并不是全部申报企业,而主要是“带病闯关”企业;近期市场出现的IPO撤材料、终止家数较多的客观现象,并非是监管收紧的信号,也不是监管的目的,而是监管部门“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与市场申报主体质量交集后的自然展现。 事实上,如果申报企业自身质量过硬、中介机构把关尽职尽责,现场督导并不会影响到申报企业的数量和进度。笔者认为,通过各类动态监管措施,防止资本市场“病从口入”,正是注册制所匹配的市场化、法治化监管的应有之义。
对于资本市场“病从口入”最好的预防,无疑包括加强监管维度的事先“质量抽查和测评”。 2月3日晚间,上交所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保荐业务现场督导》(以下简称《现场督导指引》)。 笔者认为,《现场督导指引》作为科创板保荐业务现场督导的“操作指南”,是对实践中监管经验的制度化建设、是注册制改革推向深入的市场“生态基础”,也是监管力度和方向以一以贯之的深刻体现。 首先,从相关规定的完备性、可执行性可以看出,《现场督导指引》是上交所在评估总结前期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作出的进一步制度建设。 据笔者了解,保荐业务现场督导已经进行了近两年,实施了多轮次,对于督导中发现的集中问题,上交所也有针对性地做出监管举措。本次发布的《现场督导指引》可谓“集经验之大成”——主要指向保荐机构,但预留了对于其他证券服务机构现场督导的制度空间;对涉嫌有意规避现场督导的项目,预设了直接启动现场督导的触发机制;与现场检查设计了高效衔接的制度安排;对“屡犯”的中介机构强调从重处理…… 事实上,将实践经验制度化,正是一线监管部门在日常工作中,系统落实“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监管方针的重要工作环节。 其二,压严压实中介机构责任,是在全市场推进注册制的重要“生态基础”。 随着注册制先后在科创板、创业板落地,注册制“三步走”即将迎来向全市场推进的“关键一步”。而迈出“关键一步”的前提,自然是良好的市场生态。 对于资本市场生态建设而言,上市公司提质、投资者结构优化都是重要环节,同时,中介机构发挥“看门人”职能也是必不可少的一环。 但是,目前A股市场中介机构的服务质量良莠不齐,部分中介机构责任意识不强、也有少数机构存有侥幸心理,因此需要一线监管部门通过现场督导对中介服务进行指导、监督乃至惩处。 第三,《现场督导指引》近期发布,并不意味着监管存在“松紧弹性”,而是监管方向和力度一以贯之的体现。 现场督导是注册制下审核问询的协同机制,目的是问出一家“真公司”。笔者认为,作为协同机制,其威慑力所能发挥的对象,并不是全部申报企业,而主要是“带病闯关”企业;近期市场出现的IPO撤材料、终止家数较多的客观现象,并非是监管收紧的信号,也不是监管的目的,而是监管部门“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与市场申报主体质量交集后的自然展现。 事实上,如果申报企业自身质量过硬、中介机构把关尽职尽责,现场督导并不会影响到申报企业的数量和进度。笔者认为,通过各类动态监管措施,防止资本市场“病从口入”,正是注册制所匹配的市场化、法治化监管的应有之义。
● 2月3日,上交所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保荐业务现场督导》。业内人士表示,《现场督导指引》是上交所在评估总结前期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做出的制度建设,将进一步压严压实中介机构责任,督促保荐机构、证券服务机构勤勉尽责,切实发挥资本市场的“看门人”职责。 明确现场督导三大内容 《现场督导指引》明确了现场督导对象及确定标准,保荐机构等相关主体配合督导的义务,现场督导的程序、方式和结果处理,现场督导撤回项目的后续监管,并规定了与现场检查的衔接等内容。同时,根据需要着重明确三方面相关内容。 一是明确现场督导对象以保荐机构为主,但可以根据需要对会计师事务所等证券服务机构一并实施现场督导。某律师告诉记者,“这是指引中的一大亮点。压严压实中介机构责任,是贯彻落实注册制要求的重要基础。但担起把关责任的,不仅是保荐机构,包括会计师等证券服务机构也须加强‘看门人’责任意识,切实履行起把关和核查责任。” 二是明确交易所发出现场督导通知后,现场督导实施前或者实施过程中撤回的项目,如该项目在撤回后12个月内重新申报的,将在受理后直接启动现场督导。 三是规定了与现场检查的衔接安排,对于审核中发现发行人存在相关重大疑问或异常,且未能提供合理解释、影响审核判断的,按规定提请实施现场检查。 接近监管的人士对记者表示,《现场督导指引》是上交所在总结前期现场督导工作经验后,梳理归纳督导中发现的集中问题,有针对性地做出监管举措。 丰富审核把关手段 上交所介绍,现场督导于2019年6月开始启动,是科创板试点注册制中,落实以信息披露为核心、把好上市企业“入口关”的积极探索和具体措施。据悉,科创板项目的审核流程当中,有审核问询、现场督导和自律监管三个机制,现场督导的对象是中介保荐机构。 数据显示,近两年来,上交所共对45家科创板发行上市审核项目的保荐机构启动了现场督导,其中37家主动撤回材料,6家注册生效;4家在撤回后补充完善申报材料进行了二次申报,其中2家已经注册生效。 上交所相关负责人表示,现场督导一方面传递了压严压实保荐机构把关责任的明确导向,督促保荐机构履行好核查把关职责,引导其把尽职调查主体责任和牵头核查把关责任扛起来;另一方面,与审核问询形成联动,丰富了审核把关的手段,形成了有效监管威慑,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发行人和中介机构的“闯关”冲动。 监管基调未变 记者注意到,从2020年12月至2021年1月,科创板两个月内共有25家公司终止IPO审核,且均为主动撤单。而2020年前11月,只有26家公司终止审核。一时之间,市场上关于科创板审核标准趋严的讨论不绝于耳。 某资深投行人士向记者透露,“现场督导是注册制下审核问询的协同机制,目的是问出一家‘真公司’。近期市场出现的IPO撤材料、终止家数较多,并非是监管收紧的目的,而是结果。这些企业多是带病闯关,通过各类动态监管措施防止病从口入,是监管的应有之义。” 上述接近监管的人士称,“不存在突然变严的说法,压严压实两个责任,把好上市企业入口关,是科创板一直以来的监管基调。” “如果企业自身质量过硬,中介机构把关尽职,再多的现场检查也不会减少排队企业数量。这也说明提高中介机构的执业质量,有助于从源头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业内人士指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