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鹤主持召开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第五次会议 强调国企改革要把握好“一个抓手、四个切口” 1月2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组长刘鹤主持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第五次会议并讲话,国务委员、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副组长王勇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近期关于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讲话和中央有关会议精神,研究部署2021年国有企业改革工作。 会议认为,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国企改革,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国资国企改革工作作出重要部署。去年以来,各地方、各部门和广大国有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扎实推动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实施,重点改革举措取得明显成效。国有企业在过去一年中发挥了抗击疫情的先锋作用、复工复产的支柱作用、科技创新的突破作用、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的基础作用。同时也要看到,在推进国企改革过程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要引起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会议指出,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推动国有企业改革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强化底线意识、风险意识,敢于担当、善于作为,按照三年行动方案部署,紧盯重点问题攻坚克难,力争到年底完成三年改革任务的70%以上,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要层层压实责任,建立“军令状”制度,落实到人。要明确节点任务,量化考核,按时完成。要鼓励基层创新,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要宣传国企成功改革经验,引导好舆论和社会预期。 会议强调,落实三年行动方案,要把握好“一个抓手、四个切口”。“一个抓手”就是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相统一。“四个切口”一是提高效率,增强企业活力,形成更高质量的投入产出关系;二是狠抓创新,强化创新激励,在加快实现科技自立自强方面发挥支柱带动作用;三是化解风险,突出主责主业,压减企业管理层级,压实监管和股东责任;四是规范核算,在实行公益性业务分类核算、分类考核上取得重要成果,加快建立和完善国有经济统计指标体系和评价制度。
6月10日,中国残联副理事长程凯主持召开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题会议,贯彻落实6月9日召开的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第十一次会议精神,研究做好下半年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具体措施。 会议认真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近期关于脱贫攻坚一系列重要指示和全国“两会”关于脱贫攻坚的具体部署,及时传达了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报告和胡春华副总理在领导小组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对下半年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工作进一步细化措施,研究部署中国残联各位领导赴重点任务省蹲点督导和作为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参加国家脱贫攻坚督查有关事宜。 会议指出,到年底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只剩下200天左右的时间,贫困残疾人在未脱贫人口中的占比高、脱贫难度大,完成剩余贫困残疾人脱贫任务,重在做实做细兜底保障及脱贫解困各项工作。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残疾人一个也不能少”的重要指示,认真配合做好会领导蹲点督导工作,层层压实攻坚责任,督促整改问题,推动基层残联全面精准掌握贫困残疾人现实情况,精准发力,坚决夺取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战全面胜利。 程凯强调,一要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近期关于脱贫攻坚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全国“两会”部署和胡春华副总理讲话要求,攻坚克难确保剩余贫困残疾人脱贫任务如期完成。二要全面排查贫困残疾人“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等情况,聚焦贫困残疾人兜底保障“应保尽保”目标及纾困解难需求,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持续加强部门协作和蹲点督导,确保各项惠残政策措施落实落细,不留死角。三要加大贫困残疾人创业就业扶持力度,帮助受疫情影响的残疾人领办或安置带动贫困残疾人就业企业及合作社等全面复工复产,组织推动贫困残疾人通过易地就业、扶贫基地及公益性岗位等途径实现就业,采取有效途径帮助残疾人家庭及扶残助残企业销售农产品,保障贫困残疾人及其家庭成员稳定增收,努力减小疫情影响。四要督导各地残联将有返贫风险和贫困边缘残疾人纳入党委政府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加强数据共享与比对分析,推动有关部门进一步强化因残致贫家庭综合性社会保障措施叠加落实,巩固脱贫成果,确保脱贫成色。五要积极参与、主动配合,严肃认真开展好脱贫攻坚督查和普查。 中国残联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参加会议。 来源:中国残联
讨论拟提请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的文件 审议《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工作条例》 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 中共中央政治局9月28日召开会议,研究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重大问题,审议《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 会议决定,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于10月26日至29日在北京召开。 中共中央政治局听取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稿在党内外一定范围和网上征求意见的情况报告,决定根据这次会议讨论的意见进行修改后将文件稿提请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 会议认为,这次征求意见发扬民主、开门问策、集思广益,广泛听取了党内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这期间,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系列座谈会,直接听取社会各界对“十四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各地区各部门各有关方面和党的十九大代表对建议稿给予充分肯定,认为建议稿主题鲜明、立意高远、目标明确、措施有力,同时提出许多很好的意见和建议。建议稿充分吸收了各地区各部门各方面意见建议和群众期待、专家意见、基层经验。这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生动实践。 会议强调,“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形势、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特别是面对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冲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审时度势、沉着应对,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砥砺前行、开拓创新,奋发有为推进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成就。“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即将完成,我国经济实力、科技实力、综合国力跃上新的大台阶。 会议指出,推动“十四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必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断提高贯彻新发展理念能力和水平。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维护人民根本利益,增进民生福祉。必须构建新发展格局,切实转变发展方式,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必须坚持深化改革开放,强化有利于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有利于调动全社会积极性的改革开放重大举措。必须坚持系统观念,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注重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挑战。要健全规划制定和落实机制,确保党中央关于“十四五”发展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会议强调,制定出台《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工作条例》,是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必然要求,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对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坚定不移把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事业推向前进、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条例》对党中央的领导地位、领导体制、领导职权、领导方式、决策部署、自身建设等作出全面规定,为加强中央委员会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 会议要求,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及其常委会的组成人员要带头执行党章和《条例》等党内法规,带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带头从严要求自己,为全党同志作表率。各地区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强化贯彻《条例》精神的政治自觉,确保《条例》精神和要求落实到党和国家各项工作中去。
为深入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和深化金融改革的决策部署,推动我国银行业保险业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借鉴吸收国际先进经验,切实提升公司治理质效,近日,中国银保监会在监管系统内印发《健全银行业保险业公司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突出强调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坚持完善现代金融企业制度。明确要坚持问题导向、标本兼治、分类施策、统筹推进的原则,聚焦主要问题、弥补制度短板、强化差异化监管、注重工作整体性和协同性。力争通过三年努力,初步构建起中国特色银行业保险业公司治理机制。 《方案》共十个部分,涉及总体要求(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融合、公司治理评估、股东行为规范、董事会等治理主体履职、激励约束机制、利益相关者保护、外部市场约束、监管能力建设、组织保障等方面。《方案》围绕公司治理各个方面规划了一系列重点工作安排,是今后三年我国银行业保险业公司治理监管的行动指南。 党的领导是做好一切金融工作的根本保证,是中国特色银行业保险业公司治理的本质特征。《方案》将推动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有机融合放在首要位置,提出要将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持续探索完善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有机融合的方式和路径,推动国有机构党组织切实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 《方案》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充分吸收了前期银保监会关于《二十国集团/经合组织公司治理原则》在我国银行业保险业实施情况的评价结果。对于评价发现的差距和不足之处,研究提出了针对性的改进措施。如完善大股东行为约束机制,进一步明确包括股权董事在内的所有董事都要公平对待全体股东,改进董事提名和选任机制,推动机构建立并严格执行高标准的职业道德准则等。 《方案》的发布和有效实施,是中国银保监会依法加强银行业保险业公司治理监管的重要举措,将全面提升公司治理监管的系统性、针对性和前瞻性,有力推动银行保险机构稳步提升公司治理质效,切实增强风险抵御能力和经营可持续性,为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支持。 附: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印发健全银行业保险业公司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 http://www.cbirc.gov.cn/cn/view/pages/ItemDetail.html?docId=925393&itemId=926
图片来源:微摄 文章来源:银保监会 为深入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和深化金融改革的决策部署,推动我国银行业保险业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借鉴吸收国际先进经验,切实提升公司治理质效,近日,中国银保监会在监管系统内印发《健全银行业保险业公司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突出强调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坚持完善现代金融企业制度。明确要坚持问题导向、标本兼治、分类施策、统筹推进的原则,聚焦主要问题、弥补制度短板、强化差异化监管、注重工作整体性和协同性。力争通过三年努力,初步构建起中国特色银行业保险业公司治理机制。 《方案》共十个部分,涉及总体要求(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融合、公司治理评估、股东行为规范、董事会等治理主体履职、激励约束机制、利益相关者保护、外部市场约束、监管能力建设、组织保障等方面。《方案》围绕公司治理各个方面规划了一系列重点工作安排,是今后三年我国银行业保险业公司治理监管的行动指南。党的领导是做好一切金融工作的根本保证,是中国特色银行业保险业公司治理的本质特征。《方案》将推动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有机融合放在首要位置,提出要将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持续探索完善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有机融合的方式和路径,推动国有机构党组织切实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 《方案》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充分吸收了前期银保监会关于《二十国集团/经合组织公司治理原则》在我国银行业保险业实施情况的评价结果。对于评价发现的差距和不足之处,研究提出了针对性的改进措施。如完善大股东行为约束机制,进一步明确包括股权董事在内的所有董事都要公平对待全体股东,改进董事提名和选任机制,推动机构建立并严格执行高标准的职业道德准则等。 《方案》的发布和有效实施,是中国银保监会依法加强银行业保险业公司治理监管的重要举措,将全面提升公司治理监管的系统性、针对性和前瞻性,有力推动银行保险机构稳步提升公司治理质效,切实增强风险抵御能力和经营可持续性,为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支持。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治理监管,推动健全银行业保险业公司治理,近日,银保监会在监管系统内印发了《健全银行业保险业公司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以下简称《方案》)。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一、制定出台《方案》的背景是什么? 答:良好的公司治理是金融机构长期稳健运行的前提和基础。银行保险机构外部性强、财务杠杆率高、信息不对称性严重,公司治理的缺陷往往成为其风险的主要诱因。今年是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的收官之年,通过加强公司治理监管推动银行保险机构健全公司治理机制具有突出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制定出台《方案》是银保监会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金融机构公司治理一系列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将全面提升公司治理监管的系统性、针对性和前瞻性,推动我国银行业保险业切实提升公司治理质效。 二、《方案》制定的基本思路是什么? 答:《方案》把加强党的领导与完善现代金融企业制度结合起来,致力于构建中国特色银行业保险业公司治理机制。《方案》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有关文件精神,着力推动国有机构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有机融合。《方案》立足我国国情和行业实际,充分借鉴吸收国际先进经验,针对当前银行业保险业公司治理存在的差距和不足之处,提出一系列针对性改进措施,并明确了落实时间表。 三、《方案》总体安排体现了什么原则? 答:《方案》内容体现了问题导向、标本兼治、分类施策、统筹推进的原则。一是紧紧盯住当前银行业保险业公司治理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针对性的改进措施。二是既着力于及时化解存量风险,又立足于构建健全公司治理的长效机制。三是在具体监管措施上充分考虑了不同类型机构公司治理的差异性。四是坚持系统论的思想,注重完善公司治理各环节的整体性和协同性,对于各项措施,《方案》按照急用先行、逐步深入、相互衔接的思路在今后三年进行安排。 四、《方案》是否属于行政规范性文件? 答:《方案》在监管系统内印发,是银保监会加强和完善公司治理监管、推动行业提升公司治理质效的行动指南。《方案》不属于行政规范性文件,不直接作为监管执法依据。 五、《方案》涉及哪些方面的内容? 答:《方案》包括十个部分:第一部分突出强调了健全银行业保险业公司治理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第二部分至第八部分分别从推动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有机融合、开展公司治理全面评估、规范股东行为、提升董事会等治理主体履职质效、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加强利益相关者权益保护、强化外部市场约束等方面,规划了今后三年健全银行业保险业公司治理的各项重点工作;第九部分明确了提升监管效能的具体措施;第十部分要求强化组织保障,明确要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统筹、夯实责任,确保落实到位。 六、《方案》在加强党的领导方面有什么具体措施? 答:党的领导是做好一切金融工作的根本保证,是中国特色银行业保险业公司治理的本质特征。《方案》将推动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有机融合放在首要位置,强调要推动国有机构党组织切实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今年要进一步明确并推动国有机构认真落实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的具体要求,如制定和完善党委前置研究讨论的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清单并严格落实。明后年要持续探索完善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有机融合的方式和路径,如研究完善国有机构党组织与董事会、监事会之间的沟通机制等。 七、《方案》在开展公司治理全面评估方面有何安排? 答:公司治理全面评估,是监管部门及时准确掌握行业公司治理全貌,推动机构改进公司治理薄弱环节,提升公司治理质效最重要的方式之一。巴塞尔委员会《银行公司治理原则》等国际规则突出强调各国监管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全面评估机构的公司治理。《方案》明确今年要压实评估责任、严把评估标准、强化问责处罚、进行适度披露、推动问题整改,确保首次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全面评估取得实效;明后年要重点抓好评估结果应用和难点问题整改,完善评估制度和工作机制,更好发挥公司治理全面评估对健全行业公司治理的引领作用。
8月27日,就厦门国际银行校招新员工拒喝领导敬酒被打事件,中国银行业协会发文称,该事件暴露出有些银行在业务开展过程中衍生和形成的一些不良作风和陋习,涉事银行对于此类有损行业形象并造成恶劣影响的行为,要“出重拳”“下狠手”“零容忍”,按照党纪国法和银行内部有关管理规定对相应当事人从严从重处理。 近日,一则银行员工因拒喝领导敬酒被辱骂打耳光的新闻引发舆论关注。据报道,厦门国际银行校招新员工与同事在北京盘古七星酒店聚餐时,因没喝“A角”敬的酒,被领导殴打辱骂。 事情在网上发酵后,厦门国际银行北京分行在其官方公众号发布说明,确认该行中关村营业部领导及个别员工酒后失态而对员工杨某言语及行为失当,决定对该领导董某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扣罚二个季度绩效工资;对支行负责人罗某给予警告处分,扣罚一个季度绩效工资。 中国银行业协会文章表示,针对涉事银行对外发布的说明,仅采取严重警告、扣罚绩效之类轻描淡写的处罚,无异于罚酒三杯,行业内外和广大公众颇有微词。涉事银行要作为声誉风险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坚持刀刃向内,严字当头,对于此类有损行业形象并造成恶劣影响的行为,要“出重拳”“下狠手”“零容忍”,按照党纪国法和银行内部有关管理规定对相应当事人从严从重处理。 中国银行业协会发文称, 该事件暴露出有些银行在业务开展过程中衍生和形成的一些不良作风和陋习,对行业造成了恶劣影响,也为加强银行业清廉文化建设敲响了警钟。究其根本,存在如下三方面深层次原因: 一是 “酒桌文化”积弊难除。前些年,有些银行在营销客户、延揽储户过程中,确实存在着“酒桌文化”的现象。“酒量等于业务量”“办事要靠吃喝”“接待也是生产力”等歪风一度盛行,觥筹交错之中,潜规则、利益输送等暗度陈仓,出现“酒杯一端、业务好谈,筷子一提、全都可以”的现象,在有些银行领导的眼里,喝多喝少是能力问题,喝与不喝是态度问题,在这种思维惯性左右下,喝酒成为考量员工能干与否的一种“标准”。 二是“圈子文化”陋习犹在。少数银行领导干部在工作和生活中爱搞“小圈子”,圈中人对内抱团结盟,吹喇叭,抬轿子;对外以人划线、排除异己,掣肘使绊。“小圈子”折射出的是封建“官场哲学”,是市场经济趋利性产生的“利益共同体”。此次事件也是个别银行领导搞“小圈子”,以敬酒来画圈考验,未按“长官”意思行事便心生不满,动手打人。 三是“奢靡之风”屡禁不止。涉事银行领导罔顾中央精神,公然出入高档餐厅,聚会豪饮,高标准花销,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反四风”要求,反映出涉事银行领导纪律素养的缺失以及对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漠视。 中国银行业协会文章表示,“银行”二字是行业共同的金字招牌,但是本次事件暴露出有些银行依然存在人身依附、家长式管理、官老爷作风、职场霸凌、对员工缺乏尊重等种种与风清气正相悖的恶俗陋习,如任其发展,将会给行业社会形象带来严重损害。 “银行业作为金融稳定的压舱石,是经济稳国家富民族强的血脉,应切实树立清风正气,以良好的家风、行风,以清廉的行业文化树立起良好的社会形象和公众信誉。” 近期,中银协修订了《银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操守和行为准则》,以加强行业自律,拟建立银行业从业人员禁入黑名单。今后,对从业人员因行为恶劣,对行业造成重大损失和负面影响的将考虑纳入行业禁入黑名单。 文章称,对于出现类似有损行业形象行为和事件的银行分支机构,将采取“一票否决制”,在整改未落实期间禁止其参加中银协“星级网点”“百佳、千佳单位”等文明规范服务评估活动。 此外,文章建议建立科学考核机制,树立正确用人导向。银行业要按照 “忠、专、实”的衡量标准,选拔任用政治过硬、素质过硬、踏实肯干的干部人才,改变过去那些 “以存款论英雄”“以关系论能人”等不良用人导向和考核标准。 要破除阿谀奉承、拉帮结派等小圈子、小团伙依附关系,杜绝因“圈子文化”而滋生的畸形权力和裙带关系,建立公平公正的选人用人机制。 在树立正确价值观、构建清廉金融文化方面,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强化对从业人员政治素养、职业操守和道德素质的培养,引导树立正确的事业观和价值观。倡导“尊上不唯上”“服从不盲从”“唯实不唯人”理念,坚守清正廉洁纪律底线,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让从业人员从职业生涯伊始就系好第一粒扣子。 自觉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在单位不拉帮结派,私下里不互相称兄道弟、不搞小圈子;不通过组织聚餐、联谊等活动“拜码头”“搭天线”“傍大款”,进行利益输送或结成利益集团。 严格执行从业人员职业操守和行为准则,加强行业自律,推进以“清正廉洁”为核心的清廉金融文化建设,为银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