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1月17日电银保监会日前发布数据显示,截至今年三季度末,我国保险业总资产为22.4万亿元,较年初增加1.9万亿元。数据显示,前三季度,保险公司保费收入3.7万亿元,同比增长7.2%;赔款与给付支出9989亿元,同比增长6.1%。截至二季度末,纳入统计范围的保险公司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42.6%,平均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30.4%,保险业偿付能力充足稳定。(记者 谭谟晓)
在昨日召开的“服务‘六稳’‘六保’大局 促进上海保险业高质量发展”新闻通气会上,上海银保监局一级巡视员李虎介绍说,今年以来,上海保险业从扩大保障范围、提供增信支持、降低保险费率等多方面入手,打出了一套组合拳。 李虎提供的一组数据显示,疫情发生以来,上海地区有37家财险公司对产品责任进行了扩展,涉及约3812万件保单,为受疫情影响的企业类客户累计赔付1765家,相关赔付金额2.84亿元;有56家人身险公司销售包含新冠肺炎责任的保险产品1013个,销售数量共计290万件,赔付金额累计2441万元。 随着实体经济的恢复,上海保险业在服务“六稳”“六保”的同时,自身也实现了良性健康发展。当前上海保险业运行平稳,截至10月末,上海共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1562.29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93亿元。 上海市保险同业公会会长章华介绍,在服务“六稳”“六保”大局的过程中,上海保险业积极行动,通过农业保险、出口信用保险、信用保证保险、中小企业风险管理等,为个人、家庭、企业和各类社会组织提供各类风险保障和相应的风险管理服务,为稳就业、保民生、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提供大量支持。 保市场主体就是保社会生产力。今年以来,上海保险业积极加大对各类市场主体、尤其是中小微企业的保险服务力度。中国大地保险推广“政银保”“科技贷”、中国出口信用保险上海分公司与17家银行开展保单融资合作,纷纷增强对民营小微企业的保险融资支持力度。据泰康人寿上海分公司总经理王庆龙介绍,该公司适时推出“微企保”小微企业员工福利保险行动,努力减轻疫情对小微企业及就业人员的影响。 保民生就是为社会运转兜底线。近年来,上海保险业深度介入社会医疗保险领域,与社会基本医保形成合力。截至今年11月,上海市城镇职工个人医保账户余额账户资金购买商业保险项目累计覆盖人群23.19万人,累计承保62.09万人次,实现保费收入2.92亿元,提供风险保障1212.22亿元,累计赔付2746人次,赔款1.26亿元。
为深入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和深化金融改革的决策部署,推动我国银行业保险业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借鉴吸收国际先进经验,切实提升公司治理质效,近日,中国银保监会在监管系统内印发《健全银行业保险业公司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突出强调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坚持完善现代金融企业制度。明确要坚持问题导向、标本兼治、分类施策、统筹推进的原则,聚焦主要问题、弥补制度短板、强化差异化监管、注重工作整体性和协同性。力争通过三年努力,初步构建起中国特色银行业保险业公司治理机制。 《方案》共十个部分,涉及总体要求(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融合、公司治理评估、股东行为规范、董事会等治理主体履职、激励约束机制、利益相关者保护、外部市场约束、监管能力建设、组织保障等方面。《方案》围绕公司治理各个方面规划了一系列重点工作安排,是今后三年我国银行业保险业公司治理监管的行动指南。 党的领导是做好一切金融工作的根本保证,是中国特色银行业保险业公司治理的本质特征。《方案》将推动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有机融合放在首要位置,提出要将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持续探索完善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有机融合的方式和路径,推动国有机构党组织切实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 《方案》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充分吸收了前期银保监会关于《二十国集团/经合组织公司治理原则》在我国银行业保险业实施情况的评价结果。对于评价发现的差距和不足之处,研究提出了针对性的改进措施。如完善大股东行为约束机制,进一步明确包括股权董事在内的所有董事都要公平对待全体股东,改进董事提名和选任机制,推动机构建立并严格执行高标准的职业道德准则等。 《方案》的发布和有效实施,是中国银保监会依法加强银行业保险业公司治理监管的重要举措,将全面提升公司治理监管的系统性、针对性和前瞻性,有力推动银行保险机构稳步提升公司治理质效,切实增强风险抵御能力和经营可持续性,为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支持。 附: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印发健全银行业保险业公司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 http://www.cbirc.gov.cn/cn/view/pages/ItemDetail.html?docId=925393&itemId=926
随着复工复产的推进,今年二季度保险业运营情况有所改善。记者昨日获悉,银保监会近日召开的偿付能力监管委员会工作会议指出,今年第二季度,我国经济稳步恢复,保险业主要经营指标回升,呈现出较强的抗周期特征,偿付能力充足率虽小幅下降,但仍保持在合理区间。 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第二季度末,纳入会议审议的178家保险公司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42.6%,平均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30.4%,人身险公司、财产险公司、再保险公司的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236.4%、276.7%、286.1%;99家保险公司风险综合评级被评为A类,72家被评为B类,5家被评为C类,1家被评为D类。 会议指出,当前外部环境复杂严峻,不稳定性、不确定性较大,保险业实现协调发展、可持续发展面临不少困难,风险防控任务较重。银保监会将切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保险业改革发展工作,以辩证思维看待新发展阶段的新机遇和新挑战,增强机遇意识和风险意识,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勇于在危机中育新机、变局中开新局,努力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
图片来源:微摄 文章来源:银保监会 为深入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和深化金融改革的决策部署,推动我国银行业保险业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借鉴吸收国际先进经验,切实提升公司治理质效,近日,中国银保监会在监管系统内印发《健全银行业保险业公司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突出强调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坚持完善现代金融企业制度。明确要坚持问题导向、标本兼治、分类施策、统筹推进的原则,聚焦主要问题、弥补制度短板、强化差异化监管、注重工作整体性和协同性。力争通过三年努力,初步构建起中国特色银行业保险业公司治理机制。 《方案》共十个部分,涉及总体要求(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融合、公司治理评估、股东行为规范、董事会等治理主体履职、激励约束机制、利益相关者保护、外部市场约束、监管能力建设、组织保障等方面。《方案》围绕公司治理各个方面规划了一系列重点工作安排,是今后三年我国银行业保险业公司治理监管的行动指南。党的领导是做好一切金融工作的根本保证,是中国特色银行业保险业公司治理的本质特征。《方案》将推动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有机融合放在首要位置,提出要将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持续探索完善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有机融合的方式和路径,推动国有机构党组织切实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 《方案》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充分吸收了前期银保监会关于《二十国集团/经合组织公司治理原则》在我国银行业保险业实施情况的评价结果。对于评价发现的差距和不足之处,研究提出了针对性的改进措施。如完善大股东行为约束机制,进一步明确包括股权董事在内的所有董事都要公平对待全体股东,改进董事提名和选任机制,推动机构建立并严格执行高标准的职业道德准则等。 《方案》的发布和有效实施,是中国银保监会依法加强银行业保险业公司治理监管的重要举措,将全面提升公司治理监管的系统性、针对性和前瞻性,有力推动银行保险机构稳步提升公司治理质效,切实增强风险抵御能力和经营可持续性,为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支持。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治理监管,推动健全银行业保险业公司治理,近日,银保监会在监管系统内印发了《健全银行业保险业公司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以下简称《方案》)。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一、制定出台《方案》的背景是什么? 答:良好的公司治理是金融机构长期稳健运行的前提和基础。银行保险机构外部性强、财务杠杆率高、信息不对称性严重,公司治理的缺陷往往成为其风险的主要诱因。今年是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的收官之年,通过加强公司治理监管推动银行保险机构健全公司治理机制具有突出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制定出台《方案》是银保监会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金融机构公司治理一系列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将全面提升公司治理监管的系统性、针对性和前瞻性,推动我国银行业保险业切实提升公司治理质效。 二、《方案》制定的基本思路是什么? 答:《方案》把加强党的领导与完善现代金融企业制度结合起来,致力于构建中国特色银行业保险业公司治理机制。《方案》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有关文件精神,着力推动国有机构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有机融合。《方案》立足我国国情和行业实际,充分借鉴吸收国际先进经验,针对当前银行业保险业公司治理存在的差距和不足之处,提出一系列针对性改进措施,并明确了落实时间表。 三、《方案》总体安排体现了什么原则? 答:《方案》内容体现了问题导向、标本兼治、分类施策、统筹推进的原则。一是紧紧盯住当前银行业保险业公司治理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针对性的改进措施。二是既着力于及时化解存量风险,又立足于构建健全公司治理的长效机制。三是在具体监管措施上充分考虑了不同类型机构公司治理的差异性。四是坚持系统论的思想,注重完善公司治理各环节的整体性和协同性,对于各项措施,《方案》按照急用先行、逐步深入、相互衔接的思路在今后三年进行安排。 四、《方案》是否属于行政规范性文件? 答:《方案》在监管系统内印发,是银保监会加强和完善公司治理监管、推动行业提升公司治理质效的行动指南。《方案》不属于行政规范性文件,不直接作为监管执法依据。 五、《方案》涉及哪些方面的内容? 答:《方案》包括十个部分:第一部分突出强调了健全银行业保险业公司治理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第二部分至第八部分分别从推动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有机融合、开展公司治理全面评估、规范股东行为、提升董事会等治理主体履职质效、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加强利益相关者权益保护、强化外部市场约束等方面,规划了今后三年健全银行业保险业公司治理的各项重点工作;第九部分明确了提升监管效能的具体措施;第十部分要求强化组织保障,明确要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统筹、夯实责任,确保落实到位。 六、《方案》在加强党的领导方面有什么具体措施? 答:党的领导是做好一切金融工作的根本保证,是中国特色银行业保险业公司治理的本质特征。《方案》将推动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有机融合放在首要位置,强调要推动国有机构党组织切实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今年要进一步明确并推动国有机构认真落实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的具体要求,如制定和完善党委前置研究讨论的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清单并严格落实。明后年要持续探索完善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有机融合的方式和路径,如研究完善国有机构党组织与董事会、监事会之间的沟通机制等。 七、《方案》在开展公司治理全面评估方面有何安排? 答:公司治理全面评估,是监管部门及时准确掌握行业公司治理全貌,推动机构改进公司治理薄弱环节,提升公司治理质效最重要的方式之一。巴塞尔委员会《银行公司治理原则》等国际规则突出强调各国监管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全面评估机构的公司治理。《方案》明确今年要压实评估责任、严把评估标准、强化问责处罚、进行适度披露、推动问题整改,确保首次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全面评估取得实效;明后年要重点抓好评估结果应用和难点问题整改,完善评估制度和工作机制,更好发挥公司治理全面评估对健全行业公司治理的引领作用。
昨日尾盘爆出中国人寿与新华人寿合并的消息,两只股票随即闻风而动。 近期保险板块上涨明显,仅7、8两个月,中国人寿累计涨幅已经高达75%,新华保险涨幅在48%左右。昨日收盘后中国人寿与新华人寿均发布公告,称合并传闻不实,今日两只股票开盘大跌,人寿跌幅7.5%,新华跌幅在4.3%。 近期的股价大涨以及合并传闻,将中国人寿推上保险业这个舞台的核心。如何理解这一波大涨?人寿与新华的合并传闻是基于什么样的逻辑?中国人寿这家中国最大的国有上市保险公司,它的历史沿革与未来发展趋势是怎样的? 1起步:窄路 中国人寿这家保险公司的起源,可以追溯1949年挂牌成立的“中国人民保险”。 新中国成立之后,秉持“打扫干净屋子再请客”的原则,晚晴与民国遗留下的外资金融机构全部撤离,中国政府成立国有金融机构,包括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人民保险。为什么没有中国人民证券?因为当时股票被认为是资本主义的东西,不能碰。 然而在激情燃烧的岁月,保险这个“舶来品”在姓资还是姓社的问题上纠缠不清;经历过“三起三落”,最终1979年4月中国人民银行分行行长会议上,时任人保副总经理的宋国华援引《资本论》中关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消失之后保险继续存在”的论述,终于为保险业拿掉了这些年戴了摘摘了戴的政治帽子。 1982年12月,国务院批准了《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章程》,规定人保的资本金为5亿元。这5亿元,可以看做中国保险业来自娘胎卵黄的原始资金。 由于起步晚、基础薄,中国保险业甫一开局,就在规模与偿付能力的悖论之中两端摇摆—— 保险业的收费(保费)与服务(理赔)在时空上的分离的,且具有一定的杠杆性,因此对于每一笔保费,都需要足够的资产来应对未来某一时刻的理赔需求。中国保险业刚刚起步,自然要快速做大规模,但如果保险公司保费(负债端)增长得太快,而资产端跟不上,则应付未来理赔需求的能力不足。 因此,规模增长与偿付能力充足率之间的矛盾,构成了中国保险业发展的基本矛盾。而增长过快,资本金短缺、偿付能力不足,成为扣在中国所有保险公司头上的紧箍咒——围绕保险业的所有资本运作,并购、充足、拆分、合并、上市、增发——都是为了解决资本金短缺、偿付能力不足的问题。 中国人寿的发展历程就是人保拆了合、合了拆的过程。而人保这些年拆拆合合的反覆,则始终在“做大规模”与“保持资本充足率”的矛盾中挣扎,寻找一条窄路。 2分合:从人保到人寿 1982年,中国人保开始经营业务。当时举国上下流行“出口创汇”,保险公司也不甘落后——于是刚刚开业不久的人保开始大量承接海外责任险。 由于对美国企业经营现状与风险一无所知,因此厘定的保费率太过低廉,这批“企业责任险”在日后成为人保的一笔沉重负担。 90年代中期,为应对前几年经济过热以及金融市场乱象,中国经历了改革开放以来第一次系统性金融收紧的过程,金融机构停止混业经营,转而采用风险更加可控的分业经营模式。当时中国最大的国有保险公司——中国人保——就面临“产寿分家”的问题。 彼时中国人的保险意识比较差,企业经营却不得不上足了保险,所以当时产险是香饽饽,寿险几乎无人问题。因而“产寿分家”在人保内部形成了“二八现象”——产险分配到最能干的管理层、最专业的精算师、以及最高效的销售队伍;而寿险,只能从产险“挑剩下”的人里面挑选。 分家后的中国人保,形成人保财险和人保寿险两家公司。人保财险继承了人保的大部分优质“资产”,市面上习惯于将人保财险继续称作“人保”;而人保寿险则改名为“中国人寿”(国寿)。另外,此前人保剥离出去的那部分再保险业务也独立成立一家公司,叫做“中国再保”(中再)。 于1996年寿产分家的过程中继承人保的寿险业务,这便是中国人寿的起源。 经历了此前多年的蒙眼狂奔,盲目冲量上量,加上90年代后期连续降息形成了巨额“利差损”,谁也不知道中国保险公司的真实偿付能力究竟如何。此时,中国保险业规模与偿付能力之间的矛盾已经相当尖锐。 “1号令”一出,直指中国保险业资本金短缺、偿付能力不足的问题;于是各大保险公司旋即不得不想尽各种办法补充资本金,而海外上市成了一条重要的途径。 2003年是中国保险业海外上市大年——这一年底,中国人保(原人保财险)与中国人寿(原人保寿险)先后在港股上市,而母公司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则转变为金融控股,改名“中国人保控股公司”。看似成功,却留下了隐患。 起初产险是优等生,但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保险意识的觉醒,人身险(寿险、健康险和意外险)的市场被打开。而随着中国人寿(人保寿险)的保费收入迅猛增长,资本金不足的问题又出来了。 然而母公司人保集团(人保控股)由于没有经过上市集资,因此资本金不够补充中国人寿的资本金短缺。这个矛盾要等到后来人保集团打包整体上市,才得到解决。 2012年12月7日,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在香港交易所挂牌上市。6年后,2018年11月19日,人保集团回归A股,这家与共和国同龄的、中国最大的国有保险公司,终于走完了股份制改革的最后一步。 人保在港股和A股总共有6个上市实体,而且名字都差不多——这对于投资者来说,造成了不小的困惑。 事实上,这6家实体的上市历程,每一家都是一篇万字长文,我这里无法展开。一言以蔽之,从人保到人寿这一路分分合合的历程,时间跨度从1996到2018,12年的探索与曲折,正是中国保险业,特别是国有保险企业股份制改革历程的最真实之写照。 3过度扩张:魅影终未远去 在改革开放以来40年的保险业发展历程中,“做大规模”的冲动始终像一个幽灵,笼罩在几乎所有保险公司头上,每过一段时间,就会来一轮。 然而保险业最大的特征是销售与服务的时空隔离性,今天收上来的保费,理赔要到几十年之后,但准备工作必须要从今天就做下——因此,没有足够的资本金(准备金)做支撑,保费增长就成了无本之木。这是中国保险业改革发展的基本矛盾。 当然,矛盾还有另一个维度:有些保险公司便看中了保单的“集资”功能,利用这一特点,大量筹集资金,然后在资本市场上攻城略地,彻底偏离了保险业提供保障的本质。 如果说90年代末的投连险风波是错误滴将保费用于直接投资股市,那么2015/16年盛极一时的万用保险,便是更加错误滴将保费用于资本运作——这比投连险的玩法更加野蛮和粗暴。彼一时,险资在资本市场上被比作“野蛮人”,指哪打哪,连万科、格力这种白马公司都被频频举牌。 此时,行业的膨胀已经传导到企业管理层与监管层的人心膨胀,规模扩张的逻辑已到极点,风险一触即发。 2016年的最后一天(12月31日),保监会召开专题会议,提出“保障是保险业根本功能,投资是辅助功能,……必须服务和服从于保障,决不能本末倒置。” 2017年,保险业迎来调整,项俊波落马,保监会与银监会合并,成立银保监会,保险业的天平再次朝着“偿付能力”的方向回摆。 4外资:野蛮人这次真的来了 今年6月17日,友邦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已获得在中国内地的营业执照,并于当天在上海揭牌成立,成为中国内地首家外资独资人身保险公司。友邦人寿由原先友邦上海分公司经“分改子”形成,将统一管理友邦目前在中国内地的寿险业务。 友邦是第一家在中国大陆以外商独资的形式经营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也是到目前为止唯一一家。 曾经被视作野蛮人的险资,这次遇到了真正的野蛮人:外资。 中国保险业不到40年的发展历程当中,除了规模与偿付能力的基本矛盾之外;本地与外资的博弈,以及如何在外资的竞争中保护本地保险公司活下来,并利用外资,形成有益的倒逼——这是保险业开放的另一条主线。 1992年12月,友邦在上海的分公司开业,距离中国真正意义上现代保险业起步(1982年人保获得5亿元资本金)仅有10年。可见当时保险业开放的力度是很大的。朱镕基总理当时的话说:让人家带着先进的管理和技术,要让人家赚到钱、有甜头。 但是此后,竟再也没有出现一家外商独资的保险公司。随后友邦在广州、深圳、北京、苏州等城市总共设立了8家与上海同等级别的“分公司”,而这些分公司各自向香港的亚洲区总部汇报,彼此互相之间没有统属关系。 2002年8月,友邦在8座城市分公司之上建立“中国大区”,并由来自友邦韩国的Kenneth Juneau出任中国区第一任执行副总裁。此后友邦在中国的运营有了统一的管理。 早在1992年,友邦入华之后,凭借其代理员模式迅速抢占市场份额,在上海滩乃至中国刮起一阵“友邦旋风”。友邦培养的36名保险代理员,成为中国保险史上第一批“跑堂先生”/“跑堂小姐”。随后平安、人寿等保险公司纷纷引入代理员模式;而友邦入华带来的效应,堪称对中国保险业的第一次“倒逼”。 今天,中国保险业已经发展到了犬牙交互,同质化竞争非常严重的局面,在费率放开市场之前,国内的保险产品与海外同类机构相比,没有任何竞争优势。而就业务的利润而言,国内几大保险公司的新业务价值率和内含价值率与友邦相比,仍然有一定差距。此次友邦“再度入华”,将再次对中国保险业形成有益的倒逼。 前几天传闻中信建投与中信证券合并,昨日又闻国寿与新华合并;虽然这些传闻都以辟谣收场,但在金融业全面引进外资的大趋势下,人们难免会联想,这些潜在的“合并”,可能是本地企业报团取暖,应对“门口的野蛮人”的一种策略。 5估值:新业务价值 最后,谈谈这两个月中国人寿的上涨。 这波人寿的上涨,有许多分析人士各自持有自己的看法。有的继续看好中国保险深度和保险密度,毕竟中国现在人均一张保单都不到,而香港人均4张,台湾人均7张,这一点上保险业的未来就是星辰大海。有的人认为这一波利率下行已经到头了,未来利率抬升会利好保险业。还有的人站在中国人寿自身的政策上,国寿从2019下半年推出“鼎新工程”,产品、人才、科技等多角度发力,“再造国寿”;这和2012年太平推出的“三年再造一个太平”的策略类似;…… 然而这些角度,并没有触及人寿这一波上涨的真正原因。要解答这个问题,需要站在更长的时间跨度上分析。 为中国的保险公司估值,曾经长期是一件困难的事。从90年代利差损、21世纪初投连险、再到后来银保代销、再到后面万用寿险等许多产品,底层资产比较混乱,难以采用一个说得清的方式估值。2017年之后,保险产品回归“保险姓保”,而估值模式则基于“偿二代”法则,以偿付能力为基础构建的内含价值模型开始广泛地应用。 内含价值即相当于保险公司的账面价值(Book Value),而新业务价值则相当于保险公司的盈利,在这两个数据的基础上,保险公司(公司保险业务)的估值等于内含价值加上新业务价值乘以一个系数。 2017年开始,许多保险公司开始回归保障型产品,新单的新业务价值率大幅度提升,在新业务价值的驱动之下跑出了一波“类戴维斯双击”的行情。其中,中国平安因长期以来注重新业务价值率的提升,且转型最快,因而估值提升最明显;新华和太保位居其后,人寿在这个过程中是落后的。 到2019年,几乎所有保险公司都推出了自身版本的“新政”——例如国寿的“鼎新工程”、新华的“1+2+1”战略等,而这些“新政”本质上都是增加保障类产品的份额、提升新业务价值率与内含价值率为目标的。 当市场认识到这一点之后,市场便开始关注这些落后股的价值。所以说,这一波人寿和新华的上涨,是肇始于2017年的保险新政的结果;平安前两年跑得快,所以今年涨不动了;人寿和新华前两年没动静,现在开始追落后。 港股市场上,人寿仍然是落后的,这是投资者偏好造成的。港股投资者普遍厌恶“控股集团”的逻辑,只要是conglomerate或者financial holdings,基本上都要打个discount。当年人保集团上市的时候,就有质疑的声音:既然有集团里面的人寿已经上了,为什么集团还要打个包再上?我既然能够在市场上买到人寿,为什么还要通过买人保再买一次人寿?首集团因素的影响,在港股今年人寿的表现反不如新华。 这一轮始于2017年的保险业的改革转型,效果究竟如何?可以通过数据来考察。 按照一般规律,保障成分越高的产品,新业务价值率(New Business Value Margin, NBVM)越高。因此转型的效果体现在新业务价值率的提升上。 同样的保费收入,新业务价值率越高,新业务价值(New Business Value, NBV)就越多,对保险公司的估值贡献就越大。 下表总结了2018/19年实施“新政”以来,主要保险公司的转型效果。以2019年报数据来看,友邦的新造保费与新业务价值率双升,导致新业务价值大增;太保新业务与新业务价值率双降,导致新业务价值下降。除了这两家之外,平安、国寿、以及新华保险这三家公司虽然新业务价值也在增加,但构成因素有升有降,值得分析。 平安实施优才计划,代理员人数放缓,导致新单增速受影响;但新业务价值率的提升抵消了新单的下降。人寿与新华则恰恰相反,新单大增,但新业务价值率下降,结果仍然是新业务价值增加。 因此,未来平安的破局逻辑是如何重拾新单增速,而人寿和平安的症结在于如何通过产品结构优化提高新业务价值率。这几个点正是这一轮中报需要关注的。 6结论 经过7、8两个月的暴涨,中国人寿的估值迅速修复;按2019年末的EV计算,每股内含价值为33.29元,而P/EV为1.37x,已经稍显高估。近期中美关系风急浪高,市场虽然维持上行态势,但波动比较剧烈。 对于这一波保险企业的集体上涨,即将临近的中报业绩是一次证明/证伪的机会。友邦的看点是未来中国内地政策。平安的看点是新单重拾增速,这取决于其“优才计划”是否真的提升了代理员的人均产能;而中国人寿的看点则是新业务价值率的提升,这取决于其产品改革能否真正朝着高保障高业务价值率的产品方向发展。 此次中报,如果新业务价值率能够明显提升,则人寿上行趋势可以维持;否则上涨逻辑证伪,就会掉头向下。 而长远来看,保险回归保障本质的趋势不会改变,那么中国保险业的产品最终都会朝着友邦的方向发展。目前,人寿的新业务价值率在30%~40%之间,平安为40%~50%,而友邦则高达60%以上。
银行降薪传闻起,保险呢?保险公司员工:我们哪有降薪空间? 近日,网传银行业要降薪,中农工建四大行集体回应称,“没有降薪计划”。银行业降薪的传闻也对保险业产生了“心理影响”。对此,保险公司也回应称,“我们目前没有相关的降薪动作”。 “我们哪有降薪空间?” 事实上,保险业薪酬水平在金融领域并不高,往往是一些市场化主体的高管薪酬拉高了行业的平均水平。Wind数据显示,2019年,金融业人均薪酬中,证券业47.10万元;银行业其次,为38.96万元;保险业垫底,25.37万元。 某保险公司员工玩笑称,“我们哪有降薪空间?”为此,业内多次呼吁,通过制定合理的薪酬待遇、激励奖励机制,吸引人才、留住人才。 不过,降成本确实是不少保险公司的选择。某保险公司人士回复称,“我们会进一步加强销售费用管控,并从控制需求、整合资源、人员管理角度开展精细化管理、降低费用等各项降费举措,以节约资本性支出。” 值得一提的是,保险业在稳就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4月22日,在银行业保险业一季度运行发展情况发布会上,银保监会副主席黄洪表示,银保监会将引领和推动保险业进一步发挥作用,包括保险代理人队伍的发展,吸纳劳动力,提供更多就业岗位。 目前,不少保险公司都在进行社会招聘、校园招聘,并且大力储备保险代理人队伍。 非银净利润占比约20% 保险业净利润在金融业占比也相对有限。公开资料显示,2019年,金融行业净利润约2.5万亿元,其中商业银行19932亿元;保险业约3000亿元;证券公司1231亿元;信托公司约540亿元;金融租赁公司约350亿元;公募基金约220亿元;消费金融公司约80亿元;期货公司约60亿元。这意味着,银行约占80%,非银约占20%。 今年1月,财政部印发《国有金融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实施细则》规定,金融企业集团总部职工、高级管理岗平均工资增幅原则上应低于本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增幅。此外,金融企业应当制定工资追索扣回制度,如在高级管理人员、相关员工职责内发生风险损失超长暴露,金融企业有权在履行公司治理程序后将已发放的工资追回,并止付所有未支付部分。 上述细则给出了金融企业薪酬的具体测算公式:金融企业当年工资总额=上年度工资总额基数×(1+W);其中W为工资总额增幅,以Y作为函数计算确定;Y=联动指标增幅×综合考核系数。当-20%≤Y≤20%时,W=Y;当Y>20%时,W=20%+arctan(2.5Y-0.5)×20%/π;当Y<20%时,W=-20%+arctan(2.5Y+0.5)×20%/π。 其中,银行、券商等的联动指标增幅与一般净利润增幅,保险公司可选取净利润增幅和营业收入增幅加权指标,权重分别为60%和40%;对于净利润规模较大的商业银行,经申请可增加营业收入增幅作为加权指标,权重原则上不超过30%。综合考核系数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和考核目标实现程度确定。金融企业未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的,工资总额不得增长,或者适度下降。其中国有资本减值幅度超过10%的,工资总额降幅原则上不低于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