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晚间,中兵红箭发布公告,撤回了对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长沙中院)虚假陈述索赔案一审判决的上诉,并向投资者进行赔款。 湖南省律协宣联委副主任、湖南联合创业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刘研律师认为这对中兵红箭的投资者而言是有利消息,他向记者表示:“针对中兵红箭证券虚假陈述诉讼案件已经有了第一批生效的判决,根据同案同判的原则,后续涉及中兵红箭投资者索赔的案件,均可以参照已经生效的判决作出处理。” 虚增虚减财务指标被判赔偿投资者 2018年11月2日,中兵红箭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书显示,中兵红箭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一、2015年12月,中兵红箭将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的四家客户的相关经济业务确认为销售收入,并于2016年冲回,合计导致2015年度虚增收入1864.79万元,虚增利润1586.46万元。二、2014至2015年中兵红箭少计提坏账准备93.7万元、1144.43万元,2016年多计提555.99万元,按追溯调整计算,导致中兵红箭2014年至2015年虚增利润93.7万元、1144.43万元,2016年虚减利润555.99万元。根据长沙中院此前已经下发的一审判决,中兵红箭对原告承担因虚假陈述行为造成损失85%的责任。中兵红箭按长沙中院一审判决的情况计提负债992.43万元。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湖南高院)裁定,对不需要向投资者赔付的7个案件,驳回中兵红箭上诉请求。此外,中兵红箭与2名投资者达成调解并签署民事调解协议,将在约定时间内支付调解金计4.63万元。同时,中兵红箭对洪江涛、雷科伟等38人的案件向湖南高院提出撤诉申请,并将按照长沙中院于2019年作出的一审判决情况给予上述38名原告赔付。目前中兵红箭收到湖南高院同意撤诉民事裁定书13份,合计应赔付金额85.63万元。截至2020年11月,长沙中院共开庭审理所涉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465宗,原告诉请索赔金额合计5468.74万元。 天眼查APP数据终端显示,截止2020年11月末,中兵红箭涉及201宗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相关案件。其中,涉案金额较大的案件为2020年8月喀什中汇联银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向长沙中院起诉中兵红箭。在该案中,喀什中汇直指中兵红箭存在证券虚假陈述责任,要求赔偿其投资损失,并承担全部诉讼费用,涉诉金额总计2408.65万元。 多名律师发起第二轮征集工作 参与第一轮征集工作的刘研律师向记者表示:“针对中兵红箭证券虚假陈述诉讼案件已经有了第一批生效的判决。这是我们在第一轮征集工作中取得的最大胜利,对中兵红箭的投资者是一个有利消息。当前,长沙中院还有大量涉及中兵红箭投资者索赔的案件在排队等待处理。我们相信,在已有生效判决作为参考的基础上,长沙中院后续审理的同类案件会加速出具判决。我们相信,受到已有生效判决的鼓励和鼓舞,后续还有投资者会提起诉讼,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刘研律师还表示:“现在,我们已经开始了第二轮征集工作。当前,诉讼有效时间已经过半,我们真诚希望广大投资者保留相关证据,抓紧诉讼时间。根据法院一审判决情况,在2016年3月15日至2017年8月1日期间有买入中兵红箭并在2017年8月1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起诉中兵红箭进行维权索赔。我建议,投资者通过券商妥善保留交易记录,将姓名、联系电话、交易记录发送至有资质、有经验的律所,积极参加征集行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除了刘研律师之外,盈科(无锡)律师事务所齐程军律师、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谢保平律师等也在公开征集第二轮投资者诉讼事宜。齐程军律师向记者表示:“现在有了湖南高院的判决背书,中兵红箭或将不再针对投资者一审胜诉判决提起上诉,考虑到诉讼成本,公司极有可能直接提出调解,投资者索赔或将进入快车道。现在还没有提起索赔诉讼的中兵红箭投资者切莫错过索赔的最好时机。” 记者就以上情况拨打中兵红箭董秘办,接听电话的工作人员表示:“律师发起征集工作是他们的权利,我们不做评价。”在问及中兵红箭是否考虑继续上诉时,对方表示:“不会考虑再次上诉的事情,我们就直接等待法院的最终判决结果。”
1月7日晚间,中兵红箭发布公告,撤回了对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长沙中院”)虚假陈述索赔案一审判决的上诉,并向投资者进行赔款。 湖南省律协宣联委副主任、湖南联合创业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刘研律师认为,这对中兵红箭的投资者而言是有利消息,他向记者表示:“针对中兵红箭证券虚假陈述诉讼案件已经有了第一批生效的判决,根据同案同判的原则,后续涉及中兵红箭投资者索赔的案件,均可以参照已经生效的判决作出处理”。 被判赔偿投资者 2018年11月2日,中兵红箭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证监会文件显示,中兵红箭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一、2015年12月,中兵红箭将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的四家客户的相关经济业务确认为销售收入,并于2016年冲回,合计导致2015年度虚增收入1864.79万元,虚增利润1586.46万元。二、2014年至2015年中兵红箭少计提坏账准备93.7万元、1144.43万元,2016年多计提555.99万元,按追溯调整计算,导致中兵红箭2014年至2015年虚增利润93.7万元、1144.43万元,2016年虚减利润555.99万元。根据长沙中院此前已经下发的一审判决,中兵红箭对原告承担因虚假陈述行为造成损失85%的责任。中兵红箭按长沙中院一审判决的情况计提负债992.43万元。 湖南高院裁定,对不需要向投资者赔付的7个案件,驳回中兵红箭上诉请求。此外,中兵红箭与2名投资者达成调解并签署民事调解协议,将在约定时间内支付调解金计4.63万元。同时,中兵红箭就洪江涛、雷科伟等38人的案件,向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湖南高院”)提出撤诉申请,并将按照长沙中院于2019年作出的一审判决情况给予上述38名原告赔付。目前中兵红箭收到湖南高院同意撤诉民事裁定书13份,合计应赔付金额85.63万元。截至2020年11月份,长沙中院共开庭审理所涉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465宗,原告诉请索赔金额合计5468.74万元。 天眼查APP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11月末,中兵红箭涉及201宗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相关案件。其中,涉案金额较大的案件为,2020年8月份喀什中汇联银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向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中兵红箭。在该案中,喀什中汇直指中兵红箭存在证券虚假陈述责任,要求赔偿其投资损失,并承担全部诉讼费用,涉诉金额总计2408.65万元。 律师发起第二轮征集工作 参与第一轮征集工作的刘研律师向记者介绍:“针对中兵红箭证券虚假陈述诉讼案件已经有了第一批生效的判决。这是我们在第一轮征集工作中取得的最大胜利,对中兵红箭的投资者是一个有利消息。当前,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还有不少涉及中兵红箭投资者索赔的案件在排队等待处理。我们相信,在已有生效判决作为参考的基础上,长沙中院后续审理的同类案件会加速出具判决。我们相信,受到已有生效判决的鼓励和鼓舞,后续还有投资者会提起诉讼,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刘研律师还表示:“现在我们已经开始了第二轮征集工作。当前,诉讼有效时间已经过半,我们真诚希望广大投资者保留相关证据,抓紧诉讼时间。根据法院一审判决情况,在2016年3月15日至2017年8月1日期间有买入中兵红箭并在2017年8月1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起诉中兵红箭进行维权索赔。我建议,投资者通过券商妥善保留交易记录,将姓名、联系电话、交易记录发送至有资质、有经验的律所,积极参加征集行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除了刘研律师之外,盈科(无锡)律师事务所齐程军律师、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谢保平律师等也在公开征集第二轮投资者诉讼事宜。齐程军律师向记者表示:“现在有了湖南高院的判决背书,中兵红箭或将不再针对投资者一审胜诉判决提起上诉,考虑到诉讼成本,公司极有可能对提起索赔的投资者直接提出调解。中兵红箭索赔或将进入快车道。现在还没有提起索赔诉讼的中兵红箭投资者切莫错过索赔的最好时机。” 记者就以上情况拨打中兵红箭董秘办,接听电话的工作人员表示:“律师发起征集工作是他们的权利,我们不做评价。”在问及中兵红箭是否考虑继续上诉时,对方表示:“不会考虑再次上诉的事情,我们就直接等待法院的最终判决结果。”
证券时报记者 刘灿邦沉寂多时的军工央企资本运作卷土重来,5月6日晚间,中国兵器工业集团(下称兵器集团)旗下多家上市公司发布公告,部分国有股份无偿划转或者协议转让至兵器集团全资子公司中兵投资,相关公司包括长春一东(600148)、北方导航(600435)、内蒙一机(600967)等。资料显示,中兵投资定位于兵器集团的资本运营中心与价值创造中心,将助力提升兵器集团资产证券化水平和资本运作能力。7家上市公司联袂划转从此次最新运作来看,基本可以分为两类,一类划转或转让比例为5%,包括3家公司;第二类划转或转让比例高于5%,包括光电股份等4家公司。具体来看,北重集团拟将其持有的北方股份(600262)850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5%)协议转让给中兵投资持有,转让完成后,北重集团持股27.26%,中兵投资持股5%。晋西集团拟将其持有的晋西车轴(600495)6041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5%)协议转让给中兵投资持有,转让完成后,晋西集团持股25.79%,中兵投资持股5.00%。凌云集团拟将其持有的凌云股份(600480)2742.4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5.00%)协议转让给中兵投资持有,转让完成后,凌云集团持股33.36%,中兵投资持股12.72%。在划转或转让比例超过5%的公司中,光电股份力度最大。光电集团拟将其持有的光电股份(600184)5087.6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10%)通过无偿划转方式划转给中兵投资,划转完成后,光电集团直接持股20.36%,通过华光公司间接持股12.38%,中兵投资则持股22.98%。其次是内蒙一机,一机集团拟将持有的内蒙一机1.5亿股股份(占总股本的8.92%)无偿划转给中兵投资持有,划转完成后,一机集团直接持股42.76%,中兵投资(含担保专户)持股12.14%。此外,东光集团拟将其持有的8.07%长春一东股份无偿划转给中兵投资持有,划转完成后,东光集团持股24%,中兵投资持股8.07%;导航集团拟将其持有的8%北方导航股份无偿划转给中兵投资持有,划转完成后,导航集团持股22.79%,中兵投资持股21.61%。上述事项披露的同时,各家公司均强调,划转或转让完成后,实际控制人兵器集团合计持股数量及比例不变。至于中兵投资是何来历,各家公司仅表示,中兵投资是兵器集团的全资子公司。资本运作将再度启动?兵器集团旗下上市公司如此整齐划一的股权运作有何背景?从公告内容来看,长春一东透露,此次运作是“东光集团根据兵器集团会议要求”;凌云股份也表示,此次运作是“凌云集团根据兵器集团会议要求”。记者注意到,今年2月,兵器集团召开了2020年度工作会,会上多次提到改革内容。今年要坚持以改革开放为动力,深入实施新时代集团公司发展方针,深入推动既定工作举措落地见效。在中兵投资随后召开的会议上,中兵投资董事长史艳晓表示,要深入研究集团公司军品、民品等重点工作中投资并购的方向和需求,积极发挥产业投资和资本运作平台作用;要做好资源配置,着力打造资本运作、股权投资、金融服务三大平台。资料显示,根据兵器集团的要求,中兵投资承担着为集团公司实体经济插上资本翅膀的特殊使命,要为集团公司资产盘活和资本倍增做出重要贡献。因此,中兵投资定位于兵器集团的资本运营中心与价值创造中心,已形成资产管理、股权投资等多项业务。“这是兵器集团整体的资本运营方案,先将股权划转到中兵投资,后面可能会再跟进一些资本运作,目前来看,对上市公司偏利好,但下一步的具体方案还要等等看。”一位券商分析师向记者说道。记者注意到,4月底,中兵投资旗下的中兵国调基金召开了一场推介会,兵器集团总会计师张华表示,集团公司深化改革、加快产业升级和资产证券化进程,将为中兵国调基金提供压舱石的项目支撑和投资机会。从张华此番表态及公告的内容来看,密集吸纳多家兵器系上市公司的股权无疑是为中兵投资提供了广阔的运营项目支撑。一位接近中兵投资的人士告诉记者,目前是先把股权集中过来,接下来进行市值管理,未来具体要怎么操作还不明了。 过往案例显示,军工资产证券化的基本逻辑是,军工央企的二级集团以旗下上市公司为平台,向其注入优质资产,从而实现证券化等目标。从最新收盘总市值来看,上述所涉部分公司市值仍较低,例如,长春一东总市值仅为19.2亿元,北方股份为27.4亿元。另一位分析师向记者表示,上述划转可能意味着兵器集团将加快资产证券化的速度,很多军工央企都设定了“十三五”末的集团资产证券化率目标,如今这一时间点已经临近。对于这些目标能否如期完成,该分析师认为并不乐观,“很多军工央企过去把证券化率目标定得很高,但由于体制机制改革缓慢等原因,可能不会如期完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