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顺利开局,政策制度框架加快建立,重点工作扎实推进,工作推进机制逐步健全,形成了一批阶段性成果。”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推进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领导小组组长韩正在12月23日主持召开推进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领导小组全体会议时指出,要紧紧围绕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大力推进各项政策举措落实落细,把握好分步骤分阶段地推进节奏,推动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取得更大进展。 距《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6月1日公布至今已逾半年,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海南自由贸易港(以下简称“海南自贸港”)建设交上了一份亮眼成绩单:新增市场主体19.1万户、引进人才超过10.3万人……一组组数据见证着海南自贸港建设可观的加速度和吸引力,也成为助力海南经济发展的“新生力量”。 新增市场主体19.1万户 助海南自贸港建设再提速 海南自贸港建设的不断推进让各界在海南投资兴业热情持续高涨。国家发改委新闻发言人孟玮在12月16日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介绍,6月1日至11月30日,海南新增市场主体19.1万户,市场主体总量达到115.9万户,其中新设企业同比增长169.5%。 此外,海南省人民政府官网公布的数据显示,11月份,海南省新增市场主体3.21万多户,较去年同期增长8.92%;其中,新增企业1.24万多户,较去年同期增长37.25%。9月份至11月份,海南省新增市场主体连续3个月超过3万户。 对于海南省新增市场主体数量的快速增长,苏宁金融研究院宏观经济研究中心副主任陶金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源于三大原因:第一,《总体方案》提出低税率、放宽贸易条件和市场准入等实打实的优惠政策,鼓励贸易和投资等领域发展,引入企业获得了实质性的优惠;第二,《总体方案》有利于推动生产和服务效率提升;第三,《总体方案》提出优化营商环境,吸引国内外市场、资本和人才,这也给区域内企业带来额外的商务机会。 企业有需求,政府有响应。据《证券日报》记者不完全统计,自《总体方案》发布后,半年多来,从中央到海南当地政府已至少出台了60项相关政策措施,涉及企业所得税、“零关税”、离岛免税购物、人员进出自由便利、人才引进、建设国际教育创新岛、跨境资金流动自由便利、交通运输、知识产权保护、营商环境等多个方面,形成共同推进海南自贸港建设的强大合力。 全球贸易之窗是海南省“百国千企”计划的首个载体,于2019年7月1日正式投入运营,面向全球招商引资。自《总体方案》公布以来,各类企业加速进驻全球贸易之窗的步伐。海南省人民政府官网公布的数据显示,6月1日至10月30日,全球贸易之窗新增入驻企业260家,其中包括60余家外资企业。 除了政策支持下招商引资成果喜人,当地上市公司对自身发展及成长也十分看好。《证券日报》记者以投资者身份与一些上市公司的证券事务部门人员进行了交流。 即便受疫情影响,某公司今年下半年仍坚持在海口市购入新写字楼。问其原因,工作人员透露,“基于海南自贸港建设顺利开局,目前已有大量国内外优秀企业陆续在海南设立主体或分支机构,相信随着进驻企业的增加,类似公司购买的这类海口市核心地段的高品质写字楼也将拥有更好的价值提升空间”。某建筑业公司工作人员介绍,“公司近期新设立了‘自贸港发展事业部’,积极推进产业发展”。 值得关注的是,孟玮在上述发布会上表示,自7月1日离岛免税购物新政实施以来至11月30日,海南离岛旅客累计免税购物296.3万人次、购物总额159.0亿元,分别同比增长79%、204%。 春江水暖鸭先知,在海南自贸港建设的大背景下,企业最有发言权。一家从事文化和娱乐业公司的工作人员向《证券日报》记者透露,中国旅游市场前景可观,随着疫情防控取得积极成效,游客的消费需求有望进一步恢复。同时随着海南自贸港建设的持续推进,海南省将会迎来新一轮的高速发展,而旅游业作为海南省的重点发展产业,未来公司项目会享受到更多政策红利,也将会带给消费者更多新体验和优质服务。 海南自贸港带来的利好效应逐渐释放,新设企业的活力也正在显现。木鸟民宿相关负责人告诉《证券日报》记者,“虽然旅游住宿业是受疫情影响较为严重的行业之一,但就目前平台上的数据来看,自6月1日以来,海南省新上民宿数量仍保持正增长,同比增长达到14%。” “我最直观的感受就是建设海南自贸港的消息公布后,当地人流量较往年同期明显增加,游客也越来越多,顺势就有了开一家民宿的想法。门店自今年6月底开门营业,几乎每天都能达到100%的入住率,甚至有时要提前关闭预定平台。”位于三亚湾的大白鲨民宿负责人吴女士谈起目前经营状况信心满满。 家住海口市的鲁先生告诉《证券日报》记者,因为特别喜欢喝柠檬茶,总是点一家名为“贤柠手作·柠檬茶”店铺的外卖,再加上觉得产品口味很有特色,便联系了品牌主理人,于12月初在海甸岛开了一家加盟店。“营业执照直接通过‘海南e登记’线上办理,非常便捷。”鲁先生介绍称,门店生意十分红火,仅从22日23时记者与他电话沟通时,他仍在店内忙碌就可窥知一二。 引进人才超10.3万人 为自贸港建设注入新活力 事业因人才而兴,人才因事业而聚。孟玮在上述发布会上介绍,6月1日至11月30日,海南省引进人才超过10.3万人,相当于过去两年引进人才的总和。 对此,陶金表示,除了诸多鼓励性产业政策外,《总体方案》提出改善营商环境,提升投资便利度、优化市场公平竞争、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等措施,包括后续海南省出台的相关人才引进方面的举措都对企业和人才产生了很大的吸引力。此外,大量新投资和新项目的集中引入和开工,拉动了对各类投入要素的需求,这些投入要素需求最终体现为企业主体和引入人才的增加。 家住河南省的君君今年毕业,曾多次与家住海南省的男友协商去留问题,“当时距离海南自贸港建设启动不过一个月,经过多方权衡和再三考虑后,我们最终决定去海南省发展。”君君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达了她对海南省未来发展的信心,目前她已定居海口市,在一家银行工作。 谈及未来激发海南省企业活力及人才引进方面还需如何发力?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经济研究部副部长刘向东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在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方面,要进一步探索更加与国际规则接轨的开放型市场体系,提供给入驻企业更多的便利支持。同时,通过实施更加开放的人才制度,打造“人才自由港”。 陶金建议,首先,可充分利用海南自贸港的独特定位,加快改善国际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扩大负面清单制的市场准入试点,并在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的前提下,加快对试点的推广,让企业真实感受到行政服务高效率和市场公平竞争。此外,应加强政策引导,防范资金脱实向虚等助推市场泡沫化的各类行为。
中国经济网海口1月28日综合报道 据高检网消息,海南省乐东黎族自治县县委原书记吴川祝(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海南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吴川祝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中国经济网海口1月22日综合报道 据海南政法网消息,1月21日,海南省人民检察院召开全体干部大会,宣布中央和省委有关人事任免决定。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星泰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检察院检察长路志强和新任党组书记张毅作表态发言。 据中国经济网地方党政领导人物库资料显示,此前,海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一职由省检察院检察长路志强担任。路志强,男,1957年7月生,2018年1月起任海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据最高检官网消息,日前,海南省海口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孙芬(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海南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海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三亚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孙芬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三亚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12年至2020年,被告人孙芬利用担任海口市审计局局长、海口市琼山区委书记、海口市副市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利用其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在承揽审计业务、工程项目、干部任免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接近年底,各地气候都进入了最寒冷的阶段,但海南岛仍无一丝冬意,温煦如春。作为我国最年轻的省份和最大的经济特区,海南省脱贫攻坚的任务并不比其他省份轻松。风从海上来,潮起海之南。20世纪80年代,海南省凭借独特的资源优势和战略位置被党中央定位为我国“对外开放、先行先试”战略实施的前沿阵地,成为我国最大经济特区。但是,海南省的脱贫工作在环境、经济、人口、制度等方面存在:农村贫困地区生产环境恶劣;产业结构和投资结构不合理;农村扶贫项目审批监督制度不合理等制约因素。这些因素从根本上制约了海南省贫困人口的脱贫增收。为此,“十三五”期间,海南省加大推进脱贫攻坚步伐,各级扶贫职能部门认真梳理薄弱环节,研究具体措施,以问题为导向,修订充实扶贫手册,统一设计、悬挂贫困户门牌卡,规范和完善“一户一档”,建立村、镇、县三级管理机制,加强“第一书记”及驻村干部培训力度,加强宣传教育工作,积极筹划精准扶贫工作。如今,海南省的脱贫攻坚工作取得了显著成就。2015年以来,海南省累计退出贫困村600个,脱贫64.8万人,5个国定贫困县全部脱贫摘帽。其中,海南省残疾人的脱贫攻坚工作更是走出了一条具有海南特色的扶贫之路,全省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基本实现脱贫,省残联也被省评为扶贫成效考核等次“好”单位。“一对一”结对 “手挽手”脱贫“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近年来,海南省通过挂职和选派等形式,先后派挂10余名干部到海口、文昌、万宁、定安、临高、乐东、白沙和洋浦等市县基层指导和参与残疾人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工作,想尽办法吸引致富能手和青年大学生回乡创业就业,增强基层脱贫的内生力,加快脱贫步伐。采取有效的措施,对扶贫点贫困户和全省2万多名建档立卡残疾人,以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为主线,大力推进和实现扶贫点贫困户和困难残疾人“两不愁三保障”目标,对全省突发困难残疾人家庭300多户实行一对一的精准帮扶。“嫁汉不嫁和新村,屋破路烂海腥臭。”多年来,和新村一直流传着这样的口头禅。那么,这个地区如此之穷,是因为位居险地、缺乏资源么?恰恰相反,和新村是一座邻海而居、良田千亩、交通便利的村庄,无论从哪个方面来看,都占据了天时、地利。然而,全村773户,人口3575人,贫困户高达170户。究其根源,是这个村党组织的战斗力和号召力不强,群众“等、靠、要”思想严重。为了改变这种不良的现象,2015年7月开始,海南省残联积极开展“对口服务”活动。尤其是2018年9月以来,按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省残联党组先后召开了30多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制定了和新村脱贫攻坚方案,成立脱贫攻坚“背水一战”领导小组,采取得力措施和省残联全体机关干部一对一的对口服务,和新村发生了有目共睹的变化。2019年10月,和新村170户全部脱贫出列,目前全村人均年收入达12872元,位居全省脱贫村前列。“之前因为身体残疾不便,没有工作和收入,而且一个人呆在家里也很憋气。后来,经过驻村工作队和村残疾人专职委员的开导和帮助,我一年前来到这里开始工作。如今好了,不仅在家门口工作有收入,每天还能和残友们交流,性格和心情也非常愉悦。”在临高县东英镇和新村省残联创办的服装加工“扶贫车间”,肢体三级残疾人陈亚六脸上布满了愉悦的笑容。据记者了解,在和新村的这个扶贫助残车间里,还有20余名残疾人和困难残疾人家属及困难户像陈亚六一样,他们通过省残联驻村工作队的对口帮助解决了就业难题。“扶贫车间”建到家 “足不出村”有工作发展产业是实现脱贫的根本之策,唯有强化产业帮扶,才能夯实持续稳定脱贫根基。近年来,为加大推动残疾人脱贫工作力度,海南省残联、省扶贫办等部门联合出台了一系列文件规定,为全省打赢残疾人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保障。此外,海南省残联还通过组织困难残疾人参加扶贫夜校和举办培训班的形式,进行文化知识的普及和生产实用技术培训,让他们掌握1-2门生产实用技术,助力脱贫攻坚。就在5月18日,海南省残联率先创办的农村阳光助残“扶贫车间”和阳光之家正式启用,不仅为贫困重度残疾人提供日间照料服务,解放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劳动力,还带动了当地一批困难残疾人及困难残疾人亲属就地就近就业,走出了一条农民增收、产业发展、企业壮大、多方共赢的扶贫新路子。据记者了解,类似这样的助残基地,全省其他市县也相继铺开。如在万宁市大茂镇创办残疾人椰壳工艺厂,帮助了30多名当地建档立卡困难残疾人及重度残疾人亲属实现家门口就业;琼海市残联扶持创办的加工生产蜡烛的琼海阳江鸿运日用化学产品制造厂,安排了6名特困残疾人和15名贫困群众就近就便就业,并带动一批残疾人和贫困户群众创业就业,实现了脱贫。此外,海口、三亚、儋州、文昌、昌江、澄迈、乐东等市县也建立了一批就业创业基地,这些举措都精准助力残疾人脱贫,尤其为困难重度残疾人提供了更好的服务。就在今年年初,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全省残疾人就业受到不同程度的冲击,为解决残疾人就业和复工复产难题,省残联对全省盲人按摩店的部分月份租金进行补贴;联合省人力资源开发局连续举办了两场残疾人高校毕业生公益性招聘会,提供了800多个就业岗位,共有37名残疾人与用人单位成功签约,步入工作岗位。与其临渊羡鱼,不如退而结网。经过产业扶贫,海南省还出现了大量自强脱贫、带动残疾人就业创业的典型人物。在三亚市经营水果种植和电商超市的苏朝弘,在万宁市创办电脑维修公司的林觉养,海口市琼山市养蜂脱贫专业户黄广行,屯昌县养蜂和种植槟榔脱贫专业户王奕桂等等许多的残疾人——他们没有“等、靠、要”,而是“创业、勤劳、脚踏实地”,最终靠自己的双手织就了一套“黄金甲”,改变了生活,也改变了命运。这些勤劳创业的残疾人,是海南脱贫攻坚最好的名片,也是奔小康路上最靓丽的风景线。今年是脱贫攻坚战决胜之年,也是海南自贸港建设开局之年,在这场与时间赛跑的“战役”中,海南省残联已“备好黄金甲”,让更多残疾人生活得到照顾、生命得到抚慰、就业得到保障。
据最高检微信公众号消息,近日,原海南省农业厅巡视员朱清敏(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海南省人民检察院交办,由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向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朱清敏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朱清敏利用担任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县委常委、副县长、县委副书记、县委书记,琼海市委书记,原海南省农业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等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土地征用、项目开发、疫苗采购、职务晋升等方面谋取利益,单独或通过其亲属等人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海南日报记者近日从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获悉,为适应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和“放管服”改革需要,进一步规范海南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管理,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文件,海南省税务局近日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关于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有关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公告》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纳税人符合困难减免税条件的,申请期限为符合减免税条件之日起至减免税所属年度次年9月30日止。 据了解,2014年,海南省出台《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有关事项的公告》,明确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申请条件、申请期限、申请资料等事项。当前,随着“放管服”改革的深化,该公告部分条款已不适应实际需要。另外,房产税困难减免相关事项海南省一直未出台文件明确。为适应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和“放管服”改革需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对企业生产经营造成的影响,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服务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鉴于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管上存在类比性,特制订此《公告》,同时废止《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有关事项的公告》。 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享受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 1 因风、火、水、地震等造成的严重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遭受重大损失的 2 从事鼓励类产业或公益事业的纳税人经营发生严重亏损的 3 因政府规划调整、环境治理等特殊原因,造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不能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约定或划拨决定书规定的用途、规划和建设条件开发超过两年的土地,且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无过错的 4 因突发性的公共卫生、公共安全等因素导致纳税人阶段性经营困难的 5 海南省人民政府准予困难减免税的其他情形 《公告》里所说的“重大损失”是指 1 当年新开业的大中小企业纳税人,在扣除保险赔款、个人赔款、财政补贴等补偿款项后,损失金额超过100万元的 2 非当年开业的大中小企业纳税人,在扣除保险赔款、个人赔款、财政补贴等补偿款项后,损失金额超过上年营业收入(含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下同)的20% 3 上年无营业收入的,损失金额超过上年末总资产的20% 4 微型企业、个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自然人纳税人在扣除保险赔款、个人赔款、财政补贴等补偿款项后,损失金额超过10万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