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晚间,中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公告称,东方金诚存在多项违反银行间市场相关自律管理规则的行为,对其予以警告、暂停其债务融资工具相关业务3个月。 公告称,东方金诚作为信用评级机构,在为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人提供信用评级服务过程中,存在以下四项违反银行间市场相关自律管理规则的行为: 一是未保证评级报告及相关访谈记录的准确性,工作开展背离勤勉、尽责基本原则; 二是多个项目未对可能产生的利益冲突进行有效管理,个别评级项目工作开展程序不合规,相关项目组长未参加实地访谈,评级质量控制机制执行不到位; 三是相同评级模型下,同一主体部分指标得分不同,未保证信用评级业务开展的一致性,不符合客观、公正的评级业务基本原则; 四是未在2019年度信用评级业务开展及合规运行情况报告中披露公司内部违规事项,未合规披露涉及多家主体、多期债项的跟踪评级报告,信息披露合规性明显不足。
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15日讯中国证监会网站近日公布的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0〕188号)显示,经查,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简称“东方金诚”)存在以下违规事实:信息系统不足以支撑开展评级业务的内控及合规管理要求。部分项目评级模型定性指标上调理由依据不充分;未对影响受评主体偿债能力的部分重要因素进行必要分析;使用了不满足假设条件的评级模型进行数据分析。 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市场资信评级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第七条第三项的规定。依据《证券市场资信评级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的规定,现决定对东方金诚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期限3个月,整改期间不得承接新的证券评级业务。东方金诚应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立即开展全面整改工作,严格落实《证券市场资信评级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切实强化内部控制及合规管理,严格规范执业,提高评级质量。东方金诚应于限期内完成整改并于期满后向北京监管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东方金诚官网显示,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简称“东方金诚”)是中国主要的信用评级机构之一。公司成立于2005年,注册资本为1.25亿元人民币,控股股东为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总部位于北京,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了以分公司为主要载体的信用服务网络,还面向境外发行人与投资人建立了国际服务团队。公司业务资质完备,已完成向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备案,获得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等债券市场全部监管部门和自律机构的认可。评级服务涵盖了地方政府、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结构融资、跨境债券等业务类型,可为境内外发行人在中国债券市场发行的所有债券品类开展评级、为境内外投资人参与中国债券市场提供服务。 据天眼查APP显示,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为东方金诚为第一大股东,总计持股68%。华熙昕宇投资有限公司为第二大股东,持股22%。华熙昕宇投资有限公司由赵燕100%全资控股。而赵燕同时也是上市公司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华熙生物688363.SH)实际控制人,华熙昕宇投资有限公司为华熙生物第一大股东,持股59.06%。去年11月华熙生物在科创板上市。 华熙生物官网显示,华熙生物是集研发、生产和销售于一体的透明质酸全产业链平台公司,微生物发酵生产透明质酸技术处于优势地位。公司凭借微生物发酵和交联两大技术平台,建立了生物活性材料从原料到医疗终端产品、功能性护肤品、功能性食品的全产业链业务体系,服务于全球的医药、化妆品、食品等领域的制造企业、医疗机构及终端用户。 12月14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文《东方金诚高管被查引出信用评级领域系列腐败案:量钱评级》,公布了东方金诚原总经理金永授、江苏分公司总经理崔润海涉嫌贪腐细节。文章称,近日,知名评级机构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原总经理金永授、东方金诚江苏分公司原总经理崔润海被“双开”,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文章显示,2019年12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银保监会纪检监察组在进行线索核查中发现,银保监会会管企业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东方金诚江苏分公司总经理崔润海与他人合谋,帮助江苏某企业调高信用评级,收取巨额好处,涉嫌职务犯罪。2020年1月3日,崔润海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审查调查,并被采取留置措施。崔润海很快交代,为感谢在信用评级方面提供的帮助,曾送给时任东方金诚公司总经理金永授好处费。 2020年1月10日,崔润海被留置后不久,东方金诚组织召开了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警示教育大会。两天后,金永授主动投案接受审查调查。经查,崔润海利用担任大公国际营销副总裁、市场开发部市场总监,东方金诚江苏分公司总经理的职务便利,为多家企业信用评级提供帮助,为数家证券公司介绍发债业务,收受巨额贿赂。金永授利用担任大公国际评审委员会主任、副总裁、总裁,东方金诚总经理的职务便利,为多家企业信用评级提供帮助,为相关银行介绍工程项目,收受项目介绍人、受评企业贿赂。 《证券市场资信评级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规定:证券评级机构从事证券评级业务,应当制定科学的评级方法、完善的质量控制制度,遵守行业规范、职业道德和业务规则,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审慎分析,充分揭示相关风险。 《证券市场资信评级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规定: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对证券评级业务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交易场所依法对证券评级业务活动进行自律管理。 《证券市场资信评级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证券评级机构与评级委托方或者评级对象存在下列利害关系的,不得受托开展证券评级业务: (一)证券评级机构与评级委托方、受评级机构或者受评级证券发行人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所控制; (二)同一股东持有证券评级机构的股份达到5%以上,且同时持有评级委托方、受评级机构或者受评级证券发行人的股份达到5%以上; (三)评级委托方、受评级机构或者受评级证券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证券评级机构股份达到5%以上; (四)证券评级机构及其实际控制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评级委托方、受评级机构或者受评级证券发行人股份达到5%以上; (五)证券评级机构及其实际控制人在开展证券评级业务之前6个月内及开展证券评级业务期间买卖评级委托方、受评级机构或者受评级证券发行人的证券; (六)中国证监会基于保护投资者、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认定的其他情形。 《证券市场资信评级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证券评级机构应当建立回避制度。证券评级机构信用评审委员会委员及评级从业人员在开展证券评级业务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一)本人、直系亲属持有评级委托方、受评级机构或者受评级证券发行人的股份达到5%以上,或者是受评级机构、受评级证券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 (二)本人、直系亲属担任评级委托方、受评级机构或者受评级证券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本人、直系亲属担任评级委托方、受评级机构或者受评级证券发行人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财务顾问等证券服务机构的负责人或者项目签字人; (四)本人、直系亲属持有评级委托方、受评级证券或者受评级机构发行的证券金额超过50万元,或者与评级委托方、受评级机构、受评级证券发行人发生累计超过50万元的交易; (五)中国证监会认定的足以影响独立、客观、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形。 以下为原文: 关于对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2020〕188号 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 经查,你公司存在以下违规事实:信息系统不足以支撑开展评级业务的内控及合规管理要求。部分项目评级模型定性指标上调理由依据不充分;未对影响受评主体偿债能力的部分重要因素进行必要分析;使用了不满足假设条件的评级模型进行数据分析。 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市场资信评级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第五条、第七条第三项的规定。依据《暂行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的规定,现决定对你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期限3个月,整改期间不得承接新的证券评级业务。 你公司应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立即开展全面整改工作,严格落实《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切实强化内部控制及合规管理,严格规范执业,提高评级质量。你公司应于限期内完成整改并于期满后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 2020年12月14日
信用评级的小行业中,衍生出了大腐败。 日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了知名评级机构东方金诚两名高管的违法行径。东方金诚原总经理金永授、东方金诚江苏分公司原总经理崔润海被“双开”,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经查,崔润海利用职务便利,为多家企业信用评级提供帮助,为数家证券公司介绍发债业务,收受巨额贿赂。金永授利用职务便利,为多家企业信用评级提供帮助,为相关银行介绍工程项目,收受项目介绍人、受评企业贿赂。截至目前,除东方金诚4名人员外,东方金诚系列腐败案还涉及多名其他金融机构工作人员。 12月11日,央行组织召开信用评级行业发展座谈会,潘功胜强调,人民银行将会同相关部门共同加强债券市场评级行业监督管理,强化市场纪律,推动我国评级技术的进步、提高评级质量,提升信用等级区分度,进一步推动评级监管统一,真正发挥评级机构债券市场“看门人”的作用,促进评级行业高质量健康发展。更多详情可点击《信号!刚刚,央行重磅发声,评级虚高、事前预警功能弱…这一行业遭点名!还将会同相关部门强力出手》。 近期,债券违约风暴席卷市场。由于信评机构的“发行人付费”模式,其存在的利益冲突和独立性问题备受关注。这一场调查风暴还将牵扯出哪些问题,市场将拭目以待。 12月14日,北京证监局发布处罚公告称,东方金诚存在以下违规事实:信息系统不足以支撑开展评级业务的内控及合规管理要求。部分项目评级模型定性指标上调理由依据不充分;未对影响受评主体偿债能力的部分重要因素进行必要分析;使用了不满足假设条件的评级模型进行数据分析。决定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期限3个月,整改期间不得承接新的证券评级业务。 系列金融腐败案牵扯多人 今年6月,东方金诚两名前任高管被媒体曝出双双被调查的消息。天眼查信息显示,今年4月,东方金诚江苏分公司负责人发生变更,由崔润海变更为潘超。此后,在中证协官网披露的资信评级公司信息公示中,金永授的名字随即消失。 时隔半年,这一消息最终被中纪委所证实,并披露更多细节。日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信息显示,东方金诚原总经理金永授、东方金诚江苏分公司原总经理崔润海均被“双开”,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具体来看,2019年12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银保监会纪检监察组在进行线索核查中发现,银保监会会管企业中国东方旗下东方金诚江苏分公司总经理崔润海与他人合谋,帮助江苏某企业调高信用评级,收取巨额好处,涉嫌职务犯罪。2020年1月3日,崔润海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审查调查,并被采取留置措施。 此后,崔润海很快交代,为感谢在信用评级方面提供的帮助,曾送给时任东方金诚公司总经理金永授好处费。在崔润海被留置后不久,东方金诚组织召开了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警示教育大会。两天后,金永授主动投案接受审查调查。 经查,崔润海利用担任大公国际营销副总裁、市场开发部市场总监,东方金诚江苏分公司总经理的职务便利,为多家企业信用评级提供帮助,为数家证券公司介绍发债业务,收受巨额贿赂。金永授利用担任大公国际评审委员会主任、副总裁、总裁,东方金诚总经理的职务便利,为多家企业信用评级提供帮助,为相关银行介绍工程项目,收受项目介绍人、受评企业贿赂。 而随着金永授、崔润海的到案,信用评级领域腐败窝案的“盖子”逐渐被揭开。今年7月1日,东方金诚一名部门负责人主动向组织交代问题;几天后,又一名员工主动交代违规收取“评级费”等问题……截至目前,除东方金诚4名人员外,东方金诚系列腐败案还涉及多名其他金融机构工作人员。 小行业衍生大腐败 据介绍,信用评级是指以一套相关指标体系为考量基础,标示出各类市场参与者及各类金融工具发行主体偿付其债务的能力和意愿、度量违约风险程度的活动或过程。一般分为企业信用评级、证券信用评级、项目信用评级、国家主权信用评级,广泛运用于债券市场等金融活动中。 通常,被评定机构评定信用等级越高,在资本市场中的融资成本越低;信用评级机构声誉越高,被投资人采用的越多。因此,资本市场中发行人普遍具有获取权威信用评级机构高信用等级的动机,这一定程度上制造了评级寻租的空间。 在忏悔录中,崔润海讲述了他第一次利用评级寻租的经历:“客户表示愿意多拿些好处费来调高信用级别。为顺利通过评审,我请求评审委员会主任帮忙,又约了主管评审的总裁与客户一起吃饭,客户获得总裁认可。我认为调高级别没有太大问题,就答应了客户的诉求,他也表示愿意拿出200万元作为酬谢。为确保万无一失,我又分别做了其他评委的工作。评级报告如愿以偿出具,客户也兑现了酬金。” 类似地,金永授在忏悔录中写道:“为怕别人发现,我对自己关注的项目,都是采取比较隐蔽的方式,虽然表面上不直接介入和操纵评审工作,但我多次通过与评审委员会主任及部分评委个别交流,或借安排企业来访之机发表个人倾向性意见,以此来影响评审结果。”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银保监会纪检监察组有关同志指出,东方金诚系列腐败案,暴露了信用评级领域腐败的一些特点。一是论单收费、量钱评级。信用级别买卖是信用评级行业寻租的重要形式,即以调高信用级别为筹码,收受受评企业好处费。二是利益勾结、“熟客”作案。其腐败问题难以一人成案,需要评级机构人员、受评企业和债券承销商等各利益相关方联合作案。三是面广人多、案情交叉。需要形成查办合力,才能查清案件。 纪检监察组指出,信用评级行业是国家重要金融基础设施领域,行业规模虽小,但事关金融风险防控和行业稳定发展。金融的基础是信用,信用评级是信用中的信用。做好信用评级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深化金融反腐具有非常重要作用。 东方金诚遭“换帅” 作为业内知名评级机构,此次东方金诚两名高管遭遇调查,无疑对公司形象造成一定影响 公开信息显示,东方金诚成立于2005年,注册资本为1.25亿元,是中国主要的信用评级机构之一。东方金诚的控股股东为四大AMC之一的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总部位于北京,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了以分公司为主要载体的信用服务网络。 2019年9月,东方金诚因对个别发行人出具的评级报告数据计算不准确以及网站披露的评级模型信息不完整等问题,被交易商协会给予诫勉谈话处分,并责令全面深入整改。 根据通报,在此次案发后,中国东方公司党委对东方金诚党委班子进行了调整。天眼查信息显示,今年6月,东方金诚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由罗光变更为崔磊。当月,中国东方举办了2020年警示教育大会暨首届“廉洁东方日”活动。 案发后,东方金诚建立健全责任落实制度机制、选优配强纪检监察力量、防控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廉政风险,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纪检监察组相关同志指出,虽然发生了金永授、崔润海案,但不能因此抹杀东方金诚近几年的发展成果,抹杀整个团队整个公司的成绩。这些前进中出现的问题越早暴露越早清理,就越能让东方金诚轻装上阵、奋力前行。 今年11月,东方金诚推出“廉洁金诚”的微信公众号,打造“指尖上的连接平台”,东方金诚董事长崔磊指出,东方金诚将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持续不断净化政治生态,正确把握、深化运用一体推进“三不”的基本方针和重要方略,以“廉洁东方”文化品牌为统领,积极探索实践具有东方金诚特色的“清廉评级文化”。 违约频发评级机构遭质疑 正如此次纪检监察组所言,从公司数量上看,信用评级的确是个“小行业”。 目前,中证协官网公示信息中,只有13家公司在内。传统意义上,大公资信、中诚信、联合资信、东方金诚、鹏元资信、上海新世纪等几家公司,几乎已可囊括业内绝大部分业务。 近期,债券违约风暴席卷市场。 11月30日,中证协发布2020年第三季度债券市场信用评级机构业务运行及合规情况通报,涉及10家评级机构。通报指出,三季度新增6家违约企业,其中两家企业因违约前已终止评级不再涉及跟踪评级事项;新增的4家有评级的违约企业,分机构来看,联合评级3家,大公国际、东方金诚、联合资信和中证鹏元各1家。 此外,今年三季度,共有136家发行人更换评级机构,其中17家发行人的新承做评级机构所给级别高于原级别,占比12.50%,同比提高1.29个百分点。在变更评级机构后级别上调的发行人中,大公国际上调家数最多,有13家,占其承做更换评级机构发行人家数的40.63%,中证鹏元和远东资信分别有3家和1家。中证协关注到个别评级机构对发行人主体级别调升的比例明显高于行业平均水平,存在评级虚高等风险隐患,对相关评级机构进行了约谈。 2020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指出:“健全覆盖全社会的征信体系,培育具有全球话语权的征信机构和信用评级机构。”与此同时,外资评级也在打入国内金融市场,标普、惠誉等国际知名评级机构陆续获准进入。不过,从人员数量和业务量上来看,外资评级仍在积蓄力量。 为进一步规范信用评级行业发展,12月11日,人民银行组织召开信用评级行业发展座谈会,认真总结了近年来信用评级行业发展情况和有关问题,交流借鉴国际评级机构业务开展的经验,研究讨论了进一步规范发展我国信用评级行业的措施。 人民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潘功胜指出,信用评级是债券市场的重要基础性制度安排,关系到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大局。近年来,我国评级行业在统一规则、完善监管、对外开放等方面取得长足进步,但也存在评级虚高、区分度不足、事前预警功能弱等问题,制约了我国债券市场的高质量发展。 潘功胜强调,人民银行将会同相关部门共同加强债券市场评级行业监督管理,强化市场纪律,推动我国评级技术的进步、提高评级质量,提升信用等级区分度,进一步推动评级监管统一,真正发挥评级机构债券市场“看门人”的作用,促进评级行业高质量健康发展。
正处在风口浪尖的信用评级机构迎来监管整顿。12月14日,北京证监局公布了对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下称“东方金诚”)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决定书显示,经查,东方金诚存在以下违规事实:信息系统不足以支撑开展评级业务的内控及合规管理要求。部分项目评级模型定性指标上调理由依据不充分;未对影响受评主体偿债能力的部分重要因素进行必要分析;使用了不满足假设条件的评级模型进行数据分析。 北京证监局称,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市场资信评级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下称《暂行办法》)第五条、第七条第三项的规定。依据《暂行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的规定,现决定对东方金诚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期限3个月,整改期间不得承接新的证券评级业务。 除内控及合规管理面临违规以外,东方金诚近期还卷入量钱评级的腐败窝案中。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昨日发布信息称,知名评级机构东方金诚原总经理金永授、东方金诚江苏分公司原总经理崔润海近日被“双开”,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东方金诚系列腐败案是典型的小行业、大腐败。”中纪委称,作为国有信用评级机构高管,金永授和崔润海凭借手中的金融资源和职务便利,损公肥私搞利益输送,肆意妄为收受财物,涉案金额巨大。 信用评级是指以一套相关指标体系为考量基础,标示出各类市场参与者及各类金融工具发行主体偿付其债务的能力和意愿、度量违约风险程度的活动或过程。一般分为企业信用评级、证券信用评级、项目信用评级、国家主权信用评级,广泛运用于债券市场等金融活动中。 通常,被评定机构评定信用等级越高,在资本市场中的融资成本越低;信用评级机构声誉越高,被投资人采用的越多。因此,资本市场中发行人普遍具有获取权威信用评级机构高信用等级的动机,这一定程度上制造了评级寻租空间。 据了解,针对暴露出的一系列问题,目前东方金诚已建立市场人员团队营销机制,要求项目承揽过程中由两名以上市场人员共同参与,单位或团队负责人介入客户管理,避免市场人员向客户私许级别等问题;建立客户回访机制,对级别调整、退款及风险项目进行抽查,排查是否存在廉洁问题。 此外,东方金诚还探索建立外部评审专家库,对调级和违约等项目实行评级结果复评,运用大数据技术打造智能型评级系统等,多措并举弱化评级主观影响,压缩评级寻租空间。 作为债券市场的“看门人”,信用评级机构身担重任。然而,最近一段时间以来,永煤、紫光等“AAA”评级企业违约事件,引发债券市场剧烈震荡,由此暴露出信用评级市场评级虚高、评级区分度不够、事前预警功能弱等行业“痼疾”,从而引发投资者质疑,令行业公信力“褪色”。 对于这些问题,金融监管部门予以重点关注。日前,人民银行组织召开信用评级行业发展座谈会,直指评级行业中存在的评级虚高、事前预警功能弱等问题。 人民银行副行长潘功胜在会上表示,人民银行将会同相关部门共同加强债券市场评级行业监督管理,强化市场纪律,推动我国评级技术的进步,提高评级质量,提升信用等级区分度,进一步推动评级监管统一,真正发挥评级机构债券市场“看门人”的作用,促进评级行业高质量健康发展。
金永授、崔润海案发后,东方金诚建立健全责任落实制度机制、选优配强纪检监察力量、防控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廉政风险,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图为近日,公司纪委牵头评级作业部门,紧盯重点开展项目风险排查工作。(东方金诚纪委 供图) 近日,知名评级机构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原总经理金永授、东方金诚江苏分公司原总经理崔润海被“双开”,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东方金诚系列腐败案是典型的小行业、大腐败。作为国有信用评级机构高管,金永授和崔润海凭借手握的金融资源和职务便利,损公肥私搞利益输送,肆意妄为收受财物,涉案金额巨大。 今年是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的收官之年。查处该案是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深化金融领域反腐败工作的重要举措,是金融反腐从传统信贷领域向中介信息服务领域拓展深化的积极突破。 收取“评级费”,为企业信用评级提供帮助 2019年12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银保监会纪检监察组在进行线索核查中发现,银保监会会管企业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东方金诚江苏分公司总经理崔润海与他人合谋,帮助江苏某企业调高信用评级,收取巨额好处,涉嫌职务犯罪。2020年1月3日,崔润海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审查调查,并被采取留置措施。 崔润海先后任职的大公国际和东方金诚,是两家国有信用评级机构,在国内金融市场具有一定影响力。“我们初步判断崔润海很可能引出信用评级领域腐败窝案串案。专案组加大办案力度,促使其尽快交代问题,并以此为契机深入了解信用评级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银保监会纪检监察组有关同志告诉记者。 崔润海很快交代,为感谢在信用评级方面提供的帮助,曾送给时任东方金诚公司总经理金永授好处费。 2020年1月10日,崔润海被留置后不久,东方金诚组织召开了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警示教育大会。两天后,金永授主动投案接受审查调查。 经查,崔润海利用担任大公国际营销副总裁、市场开发部市场总监,东方金诚江苏分公司总经理的职务便利,为多家企业信用评级提供帮助,为数家证券公司介绍发债业务,收受巨额贿赂。金永授利用担任大公国际评审委员会主任、副总裁、总裁,东方金诚总经理的职务便利,为多家企业信用评级提供帮助,为相关银行介绍工程项目,收受项目介绍人、受评企业贿赂。 随着金永授、崔润海的到案,信用评级领域腐败窝案的“盖子”逐渐被揭开。 2020年7月1日,东方金诚一名部门负责人主动向组织交代问题;几天后,又一名员工主动交代违规收取“评级费”等问题……截至目前,除东方金诚4名人员外,东方金诚系列腐败案还涉及多名其他金融机构工作人员。 量钱评级、“熟客”作案、人多面广,评级寻租花样多 作为国有信用评级机构高管,金永授、崔润海是如何利用评级大肆捞钱的? 信用评级是指以一套相关指标体系为考量基础,标示出各类市场参与者及各类金融工具发行主体偿付其债务的能力和意愿、度量违约风险程度的活动或过程。一般分为企业信用评级、证券信用评级、项目信用评级、国家主权信用评级,广泛运用于债券市场等金融活动中。通常,被评定机构评定信用等级越高,在资本市场中的融资成本越低;信用评级机构声誉越高,被投资人采用的越多。因此,资本市场中发行人普遍具有获取权威信用评级机构高信用等级的动机,这一定程度上制造了评级寻租的空间。 在忏悔录中,崔润海讲述了他第一次利用评级寻租的经历:“客户表示愿意多拿些好处费来调高信用级别。为顺利通过评审,我请求评审委员会主任帮忙,又约了主管评审的总裁与客户一起吃饭,客户获得总裁认可。我认为调高级别没有太大问题,就答应了客户的诉求,他也表示愿意拿出200万元作为酬谢。为确保万无一失,我又分别做了其他评委的工作。评级报告如愿以偿出具,客户也兑现了酬金。” “从这以后,自己发现一次级别的调高居然能值这么多钱,比做一个项目几万元的提成多几十倍甚至上百倍。”崔润海说。 信用评级领域的管理宽松和级别标准的弹性,为想要捞钱的人提供了机会。其寻租过程通常较为隐蔽,多数是背靠背私下交易。 金永授在忏悔录中写道:“为怕别人发现,我对自己关注的项目,都是采取比较隐蔽的方式,虽然表面上不直接介入和操纵评审工作,但我多次通过与评审委员会主任及部分评委个别交流,或借安排企业来访之机发表个人倾向性意见,以此来影响评审结果。” 金永授交代,他收受的贿赂80%以上都是身边所谓“好朋友”所送。“这些钱我不敢放在家里,也不敢去消费,大部分借给了朋友。因为收钱的事怕我爱人知道,她对自己和我的要求很高,对不廉洁的行为极其反感。”金永授说。 “东方金诚系列腐败案,暴露了信用评级领域腐败的一些特点。”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银保监会纪检监察组有关同志介绍:“一是论单收费、量钱评级。信用级别买卖是信用评级行业寻租的重要形式,即以调高信用级别为筹码,收受受评企业好处费。二是利益勾结、‘熟客’作案。其腐败问题难以一人成案,需要评级机构人员、受评企业和债券承销商等各利益相关方联合作案。评级机构内部也往往需要领导人员、评审人员、作业人员、市场人员上下其手,因此很容易形成窝案串案。三是面广人多、案情交叉。需要形成查办合力,才能查清案件。” 基层党建形同虚设,13个分公司均未设立党支部,党员长期不参加组织生活 东方金诚系列腐败案一位涉案人员在忏悔时说,作为金融高管,自己存在“以‘资格’和‘专家’自居的趋向,重技术而轻思想,重经验而轻学习。” 理论学习不够,思想未及时得到改造,这是金永授、崔润海等人被诱惑绊倒的重要原因。 金永授在忏悔录中写道―― “我博士毕业后走上工作岗位,在外企工作4年,在大公国际工作14年。这18年间,除交纳党费时还记得自己是共产党员,其他时间把党员身份忘得一干二净。” “到东方金诚后,作为公司党委委员,参加‘三会一课’等活动,我明显存在刚开始认真、后来流于形式的情况。看书听课时,很多方面一知半解,没有真正学懂弄通、入脑入心。在学习总结和心得撰写上,不是结合自身和岗位查摆问题,而是更多照抄网上资料,通篇官话套话。平时工作中,明显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倾向,一岗双责履行不到位,每月主持经营会议也是只谈业务不谈党建。” 理想信念“总开关”常年失修,思想就会渐趋庸俗化。正如金永授所说:“虽然我也有振兴民族评级行业的理想,但这种理想抱负始终没有与自己作为党员的理想信念初心使命相结合,想的更多的只是追求个人名利。这种理想抱负必然是脆弱的,是经不起利益考验的。” 这暴露了东方金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在东方金诚,基层党建工作形同虚设,13个分公司均未设立党支部,基层党员组织关系挂在公司总部,支部成员分散,党员长期不参加组织生活。金永授作为公司总部班子成员,自身要求不严格,“一岗双责”更是无从谈起;崔润海作为分公司负责人,组织关系却在总部第二党支部,长期游离于组织教育监督之外。 推动弥补信用评级领域监管漏洞和制度短板 个人出问题,组织有责任。案发后,中国东方公司党委对东方金诚党委班子进行了调整。 2020年6月23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银保监会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到东方金诚公司,召开公司全体高管座谈会,宣讲中央对查处金融腐败的政策,指导中国东方公司党委、纪委对东方金诚党的建设、内部管理、风险防控、置业风气等进行集中整顿。 2020年6月24日,中国东方公司举办了2020年警示教育大会暨首届“廉洁东方日”活动。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银保监会纪检监察组有关同志分析,信用评级是一种预测服务,级别调整往往由人为确定,存在一定主观判断,企业和债券承销商因此愿意公关评级机构,有的评级机构从业人员也敢于铤而走险、买卖级别。 针对这一问题,东方金诚建立市场人员团队营销机制,要求项目承揽过程中由两名以上市场人员共同参与,单位或团队负责人介入客户管理,避免市场人员向客户私许级别等问题;建立客户回访机制,对级别调整、退款及风险项目进行抽查,排查是否存在廉洁问题。公司还探索建立外部评审专家库,对调级和违约等项目实行评级结果复评,运用大数据技术打造智能型评级系统等,多措并举弱化评级主观影响,压缩评级寻租空间。 国内信用评级行业起步晚,存在评审委员会独立性不强、未实行非控制性股权结构、重业绩轻管理等短板,有的评级机构甚至还存在“个别人说了算”的问题。着眼于提升信用评级行业的规范性,东方金诚深化公司治理,升级经营模式,优化人员管理,强化资质管控,规范职业道德,建立健全对失责人员的惩戒和禁业机制,重塑信用评级行业文化。 东方金诚系列腐败案不仅体现了个别党员干部自身存在的问题,也暴露了企业监督管理上的漏洞。比如重招聘、轻管理;重业务知识培训,轻廉洁金融教育;对关键重点岗位缺乏有力有效的监督。 案发后,东方金诚建立健全责任落实制度机制、选优配强纪检监察力量、防控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廉政风险,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我们这样一个国有控股评级机构的纪委,一定要结合实际,将工作精力和焦点放在监督提醒上,放在制度建设上,放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上,紧盯评审委员会成员、市场营销人员等关键人,找到符合人员配置实际的小切口,做好与能力、力量相匹配的任务。”东方金诚纪委书记付岩峰告诉记者。 “从案件查办伊始,我们就把‘三不’一体推进融入办案理念,深入剖析发案原因,聚焦突出问题,坚持边查边改,实现惩与治的同向、同步、同进。”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银保监会纪检监察组有关同志表示:“虽然发生了金永授、崔润海案,但不能因此抹杀东方金诚近几年的发展成果,抹杀整个团队整个公司的成绩。金永授、崔润海不能代表整个东方金诚。这些前进中出现的问题越早暴露越早清理,就越能让东方金诚轻装上阵、奋力前行。” 深化金融领域反腐败工作,在边查边改中促进完善发展 “信用评级行业是国家重要金融基础设施领域,行业规模虽小,但事关金融风险防控和行业稳定发展。金融的基础是信用,信用评级是信用中的信用。做好信用评级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深化金融反腐具有非常重要作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银保监会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告诉记者。 在案件查办过程中,纪检监察机关注重查找监管工作中存在的制度漏洞和监管空白,对国内信用评级行业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分析,在边查边改中促进完善发展。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银保监会纪检监察组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直接领导和银保监会党委全力支持下,会同驻有关单位纪检监察组、公安部门、地方纪委监委等协调一致行动,形成查办案件的强大合力,共同做好信用评级领域系列腐败案件查办和国内信用评级市场维稳工作。 目前,中国信用债市场规模和信用评级市场规模均为全球第二。国内持牌信用评级机构主要有大公国际、东方金诚、中诚信、联合信用、新世纪、鹏元等6家机构,都有15年以上发展历史,业务量均十分可观。2020年5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指出:“健全覆盖全社会的征信体系,培育具有全球话语权的征信机构和信用评级机构。” 为提高行业集中度和竞争力,业界人士建议,加大对国资评级机构扶持力度,通过兼并重组做大做强2至3家国内评级机构,推动国资评级机构提升实力和国际知名度,服务国家经济发展战略。 目前,除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可直接对评级市场进行管理外,财政部、发改委、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等部门都或多或少具备管理权,存在监管思路方式标准不一、监管空白与重复监管并存的现象。 业界人士认为,针对当前监管责任划分不清晰、部门间监管标准不统一、行业运行不规范等问题,有必要加强监管顶层设计,构建“防火墙”,探索实行集中统一监管,严格准入、禁入和退出标准,同时施加行业自律压力,助力信用评级行业高质量发展。
多名消息人士证实,国内知名评级公司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原总经理金永授已于春节前后失联,或涉嫌评级业务中为自己谋利。消息人士透露,金永授或是因为其他公司的腐败案件牵出,因为在此之前东方金诚江苏分公司总经理崔润海亦被调查, 这二人遭调查,或其在参与江苏省部分企业发行债券时进行评级买卖有关。(21世纪经济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