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17日讯昨日,天津市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津市监和罚〔2020〕485号)显示,云海肴(天津)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南京路店存在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许可事项发生变化未按规定申请变更经营许可的违法事实,依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天津市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店处以警告。 经中国经济网记者查询,云海肴(天津)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1月21日,注册资本100万元。该公司为云南云海肴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而云南云海肴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大股东为昆明心正意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股比例66.83%。 云海肴官网显示,云海肴MysticSouth-YunnanEthnicCuisine,寓意“源自彩云之南,汇聚四海佳肴”。目前,云海肴已在北京、上海、无锡、郑州等地拥有直营门店18家。云海肴隶属于北京心正意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该公司于2009年10月创办,旗下有“云南云海肴”、“亭云幸福馆”、“边境共和国”三大餐饮主力品牌。 相关规定: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许可事项发生变化,食品经营者未按规定申请变更经营许可的,由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或者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食品经营者外设仓库地址发生变化,未按规定报告的,或者食品经营者终止食品经营,食品经营许可被撤回、撤销或者食品经营许可证被吊销,未按规定申请办理注销手续的,由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给予警告,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 以下为原文:
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21日讯证监会网站今日公布了关于对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红塔证券”,股票代码601236)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决定书显示,经查,云南证监局发现红塔证券存在四宗违规行为:一、廉洁从业内部控制相关制度不完善,未覆盖结算、交割业务种类、环节。《红塔证券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管理办法》未对廉洁从业作出规定;《红塔证券问责工作管理办法》未覆盖结算、交割业务种类、环节。二、公司董事会未制定廉洁从业管理目标。三、在员工离职办理流程中,未对其廉洁从业情况予以考察评估。四、公司未对股东方开展廉洁从业的辅导和宣传工作。 云南证监局指出,红塔证券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证监会第145号令)第四条、第六条、第七条和第十三条的规定。按照《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证监会第145号令)第十八条的规定,云南证监局决定对红塔证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红塔证券应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定,采取措施加强廉洁从业管理,认真落实监管要求,并于2020年12月31日前向云南证监局提交针对上述违规行为的书面整改报告。 资料显示,红塔证券是在对云南省三家信托投资公司(云南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云南金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昆明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证券业务重组的基础上,由红塔集团等13家国内知名企业共同发起,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的综合类证券公司。2002年1月31日,公司在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取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002年3月23日,公司正式开业。2015年12月23日,公司股东变更为11家,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2019年7月5日,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成功挂牌上市,股票代码601236。 相关规定: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证监会第145号令)第四条规定:证券期货经营机构承担廉洁从业风险防控主体责任。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董事会决定廉洁从业管理目标,对廉洁从业管理的有效性承担责任。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主要负责人是落实廉洁从业管理职责的第一责任人,各级负责人在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管理责任。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第六条规定: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廉洁从业内部控制制度,制定具体、有效的事前风险防范体系、事中管控措施和事后追责机制,对所从事的业务种类、环节及相关工作进行科学、系统的廉洁风险评估,识别廉洁从业风险点,强化岗位制衡与内部监督机制并确保运作有效。 前款规定的业务种类、环节包括业务承揽、承做、销售、交易、结算、交割、投资、采购、商业合作、人员招聘,以及申请行政许可、接受监管执法和自律管理等。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第七条规定: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应当制定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范,明确廉洁从业要求,加强从业人员廉洁培训和教育,培育廉洁从业文化。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应当将工作人员廉洁从业纳入工作人员管理体系,在遇有人员聘用、晋级、提拔、离职以及考核、审计、稽核等情形时,对其廉洁从业情况予以考察评估。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第十三条规定: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应当对其股东、客户等相关方做好辅导和宣传工作,告知相关方应当遵守廉洁从业规定。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第十八条规定: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的,中国证监会可以采取出具警示函、责令参加培训、责令定期报告、责令改正、监管谈话、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暂不受理行政许可相关文件等行政监管措施。 以下为原文: 关于对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经查,你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廉洁从业内部控制相关制度不完善,未覆盖结算、交割业务种类、环节。《红塔证券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管理办法》未对廉洁从业作出规定;《红塔证券问责工作管理办法》未覆盖结算、交割业务种类、环节。 二、公司董事会未制定廉洁从业管理目标。 三、在员工离职办理流程中,未对其廉洁从业情况予以考察评估。 四、公司未对股东方开展廉洁从业的辅导和宣传工作。 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证监会第145号令)第四条、第六条、第七条和第十三条的规定。按照《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证监会第145号令)第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你公司应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定,采取措施加强廉洁从业管理,认真落实监管要求,并于2020年12月31日前向我局提交针对上述违规行为的书面整改报告。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云南证监局 2020年12月14日
17日,商务部网站消息显示,日前商务部办公厅、银保监会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部署给予重点外资企业金融支持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加大对重点外资企业金融支持力度。强调按照内外资一致原则,确保外资企业同等适用1.5万亿元再贷款再贴现专项额度支持。其中制造业关键环节外资企业和商贸服务领域经营确有困难的外资企业将获重点支持。 《通知》明确,重点外资企业包括但不限于:专用和通用设备、电子及通信设备、医疗设备、化工、汽车、医药等制造业关键环节外资企业,以及电子元器件、纺织服装制造等领域外资企业;批发、商务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餐饮、住宿、旅游、养老等商贸服务领域经营确有困难的外资企业。 《通知》要求,提升金融服务质量。按照内外资一致原则,确保外资企业同等适用1.5万亿元再贷款再贴现专项额度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积极保障重点外资企业合理融资需求,提升服务水平,提高服务效率。进出口银行5700亿元新增贷款规模可用于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重点外资企业,充分发挥政策性金融作用,创新丰富金融产品,合理配置信贷资源,加快落实新增贷款规模,增强实施方案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对符合条件的重点外资企业给予多元化、全方位金融支持。 《通知》要求,各地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工作联动,及时、全面了解重点外资企业融资需求及投资经营情况。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与本地外资企业协会等机构的工作联系,指导其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合作,协助银行业金融机构提高客户识别和信贷投放能力,积极推动“银企对接”。在今年年底前至少集中组织一批(次)“银企对接”活动。 民生银行首席研究员温彬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突如其来的疫情,对市场主体造成冲击,也给在华经营的外资企业带来不同程度的影响。中国提出了“六稳”“六保”的目标,其中稳外资是重要工作之一。对外资企业来说,要坚持内外一致的原则,按照国民待遇,给予内外资同等的支持政策。 温彬指出,此次两部门专门出台支持文件,解决外资企业融资难题,并作出具体部署,旨在提高金融支持政策精准性、直达性,充分释放政策红利,帮助重点外资企业应对疫情影响。“这显示了中国坚持开放的政策方向,有助于进一步吸引外商直接投资,稳定外资企业预期,树立在华经营的信心。” 温彬表示,随着一系列支持政策落地,将助力外资企业在华经营保持平稳,进一步巩固我国吸收外资稳中向好的态势,并助推外商投资结构进一步优化。(王文博)
企查查显示,1月8日江西云芯数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成立,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张彤,经营范围包含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网络文化经营,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数字文化创意软件开发,大数据服务等。企查查股权穿透显示,该公司由江西贪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贪玩游戏关联公司)全资持股。
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16日讯(记者徐自立马先震)日前,信用中国网站显示,广州薇蜜可思服饰有限公司因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列入日期为2020年12月11日。 据中国质量新闻网报道,广州薇蜜可思服饰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6月17日,注册资本为5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董海锋,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服装批发;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等。另据了解,该公司由董海锋持股55%,由黄薇(薇娅)持股45%。两人系夫妻关系。 据新浪科技消息,薇娅方面对此事回应称,广州薇蜜可思服饰有限公司由于公司搬迁,未及时办理地址变更手续,导致经营地与注册地不符,目前已经主动联系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注册地址变更事宜。
12月16日下午,北京市召开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186场新闻发布会。会上,北京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政府新闻办主任、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徐和建介绍,随着冬季到来,境外疫情加速蔓延扩散,北京连续5天出现境外输入病例报告,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风险持续加大。 疫情防控常态化,对疫情的戒备心难免降低。北京市商务局二级巡视员丁剑华表示,近期,一些商场、超市、餐厅等场所出现不戴口罩、漏测体温等现象,引起媒体和社会关注。当前本市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各商业服务业企业必须保持高度警觉,防控工作一刻都不能放松。 丁剑华强调,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餐饮等商业服务业企业要继续严格落实佩戴口罩、测温验码、通风消杀、保持社交距离等常态化防控措施,安全有序开展经营活动。“经营场所内从业人员和顾客必须戴口罩,企业要安排人员进行提醒提示和检查,通过海报、电子屏、广播等宣传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和防控措施,引导消费者自觉配合落实。同时,各区要落实进口冷链食品防控和员工防护措施。”丁剑华说。 岁末年初,各类聚餐活动将明显增加。丁剑华表示,加强婚宴、宴席等群体性聚餐活动的防控。各餐饮经营单位严格落实《餐饮经营场所聚餐指南》及相关防控指引的各项要求,合理安排场地,控制人员密度,防止群体性聚餐带来的交叉感染风险,保障市民健康安全就餐。 据悉,北京消费季之“迎春消费月”主题促消费活动已启动,丁剑华介绍,活动包括六大板块,共计300余项活动,推动多领域促消费联动,激发元旦、春节等传统节日的消费活力。各单位要切实做到在严格落实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安全有序组织促消费活动,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客流量管控预案,强化经营场所的防疫管理。 此外,北京市疾控中心副主任庞星火介绍了12月15日北京市的新增病例相关情况。12月15日0时至24时,北京市新增报告1例境外输入确诊病例和1例无症状感染者,均为12月4日报告境外输入确诊病例的同航班密切接触者。 庞星火提示境外回国人员,回国时要认真了解有关国家和地区的核酸、抗体检测要求,按照相关规定做好检测,尽量选择直航,避免转机带来的感染风险,旅途中要全程做好个人防护;入境时要主动、如实进行健康申报,配合海关检疫部门进行健康检疫,按规定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认真遵守隔离要求。在医学观察期间出现任何身体异常,均要及时报告,按要求就医,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减少传染病传播风险。 庞星火也提到,在流调中发现有些公共场所服务人员未佩戴或未正确佩戴口罩,在此特别提醒广大市民朋友,应随身携带口罩,在遇到自己无法确定风险的情况下,及时佩戴口罩。从事医疗卫生、公共服务等高风险暴露人员应该正确佩戴口罩;前往医院就诊人员、陪护探视人员、有发热或患呼吸道感染疾病的患者接触其他人员以及外出时必须佩戴口罩;在与他人1米内近距离接触、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电梯以及去往商场超市等人员密集封闭拥挤场所应佩戴口罩;年老及体弱者、有慢性疾病患者外出时,建议佩戴口罩。
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14日讯 中国银保监会今日正式发布《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中国银保监会表示,此举意在规范互联网保险业务,有效防范风险,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升保险业服务实体经济和社会民生的水平。 《办法》共5章83条,具体包括总则、基本业务规则、特别业务规则、监督管理和附则。重点规范内容包括:厘清互联网保险业务本质,明确制度适用和衔接政策;规定互联网保险业务经营要求,强化持牌经营原则,定义持牌机构自营网络平台,规定持牌机构经营条件,明确非持牌机构禁止行为;规范保险营销宣传行为,规定管理要求和业务行为标准;全流程规范售后服务,改善消费体验;按经营主体分类监管,在规定“基本业务规则”的基础上,针对互联网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互联网企业代理保险业务,分别规定了“特别业务规则”;创新完善监管政策和制度措施,做好政策实施过渡安排。 《办法》根据互联网保险业务本质和发展规律,明确了“互联网保险业务”的定义,即“保险机构依托互联网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保险服务的保险经营活动。”具体而言,互联网保险业务需要满足:一是保险机构通过互联网和自助终端设备销售保险产品或提供保险经纪服务;二是消费者能够通过保险机构自营网络平台的销售页面独立了解产品信息;三是消费者能够自主完成投保行为,共三项条件。 对于线上线下业务融合等渠道融合情况,《办法》规定了政策衔接适用方法:投保人通过保险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提供的保险产品投保链接自行完成投保的,应同时满足本《办法》及所属渠道相关监管规定。 涉及线上线下融合开展保险销售或保险经纪业务的,其线上和线下经营活动分别适用线上和线下监管规则;无法分开适用监管规则的,同时适用线上和线下监管规则,规则不一致的,应坚持合规经营和有利于消费者的原则。 为有效贯彻持牌经营原则,《办法》对自营网络平台做了严格、明确的定义:自营网络平台是指保险机构为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依法设立的独立运营、享有完整数据权限的网络平台。只有保险机构总公司设立的网络平台才是自营网络平台,保险机构分支机构以及与保险机构具有股权、人员等关联关系的非保险机构设立的网络平台,不属于自营网络平台,不得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 自营网络平台是保险机构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的唯一载体,更是加强监管的主要抓手。《办法》严格定义自营网络平台,并要求客户投保页面必须属于持牌机构自营网络平台,主要是为了全面强化持牌经营理念,压实保险机构主体责任。另外,也有助于解决保险机构获取客户信息的难题,有助于杜绝截留保费、平衡市场力量、控制渠道费用,有助于减少销售误导、促进消费者教育、保障行业长期稳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