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来源:微摄 2021年1月26日,银保监会党委召开全系统2021年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传达学习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总结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成效,深入分析当前银保监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明确2021年工作任务和要求。银保监会党委书记、主席郭树清出席会议并讲话,驻会纪检监察组组长、银保监会党委委员李欣然对2021年纪检监察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会议指出,2020年,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坚强领导下,在银保监会党委大力支持下,驻会纪检监察组和系统各级纪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以实际行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聚焦主责、强化监督,高效履职、担当作为,推动系统纪检监察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聚焦“两个维护”强化政治监督,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跟进监督,围绕“两个责任”一体履行加强监督,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地见效;盯住“关键少数”,坚持关口前移,紧扣监管权力运行做实做细履职监督和日常监督,不断提升监督质效;坚定稳妥查处重大金融风险背后的腐败问题,强化执纪问责制度规范,充分发挥案件警示作用,不断深化金融反腐;坚持纠“四风”与树新风并举,推动作风建设成效巩固拓展;充分发挥巡视监督、审计监督职能作用,探索完善联动协调机制,监督执纪执法贯通融合成效初显;持续推进纪检监察派驻改革,坚持严管厚爱相结合,系统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进一步加强。 会议强调,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也是我们党成立100周年,做好银保监会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和纪检监察工作意义重大、使命光荣。系统各级党委必须深刻认识,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是我国金融业改革发展最大优势和根本保障,必须一以贯之、始终坚守,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不断增强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政治自觉,更加积极主动、担当作为。系统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深刻领会政治监督的内涵和要求,始终对“国之大者”了然于胸,坚决以强有力的政治监督,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全系统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到位,上下一心、步调一致,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开好局、起好步。2021年工作总的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部署,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准确把握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新要求,围绕党中央决策部署有效落实和现代化建设大局,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三不”一体推进,着力深化金融正风肃纪反腐,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会议要求,系统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强化政治监督,进一步压实党委主体责任,切实履行纪委监督责任和协助职责,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推动巡视巡察上下联动,开展金融支持经济持续恢复和高质量发展专项督查,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要以强监督推动强监管,紧盯行政许可、监管评级、现场检查、非现场监管和行政处罚中的监管权力运用,严查有法不依、违法行政、以权谋私等不作为、滥作为行为;要坚定不移深化金融反腐,切实做好金融反腐和处置金融风险统筹衔接,态度不变、决心不减、尺度不松,继续紧盯高风险城商行、农村金融机构、保险公司、信托公司风险防范处置以及监管中的问题线索,紧盯银保监会机关和北上广深等金融活跃地区,坚定稳妥有序推进相关问题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要突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坚决打击侵害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乱象行为,深化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巩固,弘扬实干实效风气,严守纪律规矩,筑牢“亲”“清”监管关系;要深化系统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推动形成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监督贯通机制,对纪检监察干部严格监督约束,强化实战练兵,打造政治素质高、忠诚干净担当、专业化能力强、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为新时代银行保险监管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保障。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张胜军 王卓 7月29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称中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总裁岳胜利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河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此前一周,湖南永州农商行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吕绍双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审查调查;更早前,国家开发银行湖北省分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杨德高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审查调查。 过去的半年多时间,金融领域反腐持续发力。数据显示,上半年仅银保监会系统就受理检举控告600件,处置问题线索515件,立案52件,结案28件,运用“四种形态”处理491人次。 今年是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的收官之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强调,要坚决查处各种风险背后的腐败问题,深化金融领域反腐败工作。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将“深化金融领域反腐败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进行部署。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持续保持案件查办高压态势,坚决惩治金融领域腐败,为打赢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提供坚强保证。 既查处金融“大鳄”又严惩监管“内鬼” 3月20日,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副书记、行长孙德顺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通报指出,孙德顺把贷款审批权力作为谋取个人利益的筹码,系金融领域腐败问题特别严重、性质特别恶劣、数额特别巨大的典型。 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银保监会纪检监察组副组长李艳茹看来,孙德顺案和以往查处的金融腐败案件有一定共性,“均具有涉案金额巨大、专业性强、风险外溢性强、涟漪效应突出的特点。” 比如,今年1月被“双开”的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原总裁助理桑自国,作为国有金融机构党员领导干部,涉嫌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犯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犯罪等,给国有资产造成重大损失。 相对于国有商业银行总分行垂直管理的体系,地方系中小银行公司治理结构相对不健全,再加上地方监管职能缺位,管理者更容易做出违纪违法的行为。 从贪腐官员落马情况来看,中小银行管理人员不在少数。仅7月以来就有山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原党委书记、理事长崔联会,原党委副书记、副理事长、主任邢亮喜,原党委专职副书记、副理事长王忠泽落马。此外,安庆农村商业银行、广州农村商业银行也皆有管理人员被查。 当前,金融领域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复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严”字当头,以有力的案件查办,减存量、遏增量,“大鬼”“小鬼”一起抓。 记者梳理案例发现,不仅一些银行和资产管理公司高管纷纷落网,一些监管“内鬼”也在高压态势下现出原形。 4月29日,内蒙古银保监局原党委委员刘金明被“双开”。6月,原内蒙古银监局党委书记、局长薛纪宁被立案审查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 “双开”通报对刘金明的违纪违法问题如此定性:严重背离金融监管初衷,弃守监管职责,与被监管机构“亲”“清”不分,甘于被“围猎”,乐于当“内鬼”,对有关被监管机构野蛮扩张大肆放水,助推金融风险。 “从这些案例中我们可以看到,一些金融监管干部作为金融秩序、金融安全的守门人却使监管严重失守。”驻银保监会纪检监察组副组长虞云认为,“有些监管人员收受被监管机构贿赂,监管严重放水,成为重大风险事件的助推力量;有的利用监管权力,收受私营企业主财物,为一些不法的金融行为保驾护航,蜕变为监管秩序的破坏者。这些行为对国家人民利益、金融政治生态、市场秩序和监管形象造成了严重损害,必须严惩不贷。” 派驻机构改革提升反腐质效 记者翻阅今年上半年金融领域查办案件的通报发现,“派驻纪检监察组和地方纪委监委”的组合已渐成常态。这表明,派驻纪检监察组和地方纪委监委协作办案模式越来越成为推动金融领域反腐的重要力量。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与地方纪委监委联合开展审查调查,这是当前派驻机构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主要工作方式。”驻银保监会纪检监察组办公室副主任顾娟告诉记者,“根据规定和实践,主要有三类工作模式:一是派驻纪检监察组与地方纪委监委成立联合审查调查组,共同开展审查调查;二是派驻纪检监察组初核发现明确的涉嫌职务犯罪线索后,移交地方纪委监委开展具体审查调查;三是派驻纪检监察组独立完成涉嫌职务犯罪案件审查调查后,交地方纪委监委履行案件审理、移送起诉等法定工作程序。” 原内蒙古银监局党委书记薛纪宁,内蒙古银保监局原党委委员刘金明、贾奇珍等人收受金融机构巨额利益输送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查办,就是驻银保监会纪检监察组和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联合审查调查的典型。 “组地双方充分协商,各展所长。”据顾娟介绍,主要审查对象的主谈人员由驻银保监会纪检监察组配备,发挥熟悉金融系统情况和金融业务的优势,外查工作主要由自治区纪委监委负责,发挥熟悉地方社情、民情等优势。 联合审查调查组充分利用地方反腐信息资源,初核以内蒙古自治区农信系统腐败案件为切入点,通过提审内蒙古自治区农信社、农商银行等金融机构一批在押在控人员,获取一批高质量的问题线索和情况反映。初核组据此并结合相关举报反映以及所涉人员的岗位职责、相关金融机构业务轨迹以及监管情况等,比较准确、迅速地对涉案腐败分子立体“画像”,为后续成案突破奠定扎实基础。 以案促改做好“后半篇文章” 6月19日,交通银行党委召开会议,传达学习关于胡怀邦严重违纪违法案通报精神。会上,交行党委班子成员深刻对照反思。大家表示,胡怀邦曾任交行主要负责人,交行是涉案单位,也是案发单位,全行上下尤其是党委班子成员要充分认清金融领域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严峻性与复杂性,不断巩固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坚决肃清胡怀邦给交行带来的不良影响。 推动金融领域反腐持续深化,要做深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在严厉惩治金融腐败的同时,做实同级同类干部警示教育,深化以案释纪、以案释法。 今年以来,驻银保监会纪检监察组组织系统全体党员干部观看学习银保监会系统重大腐败案件专题警示教育片《穿透》,对党员干部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银保监会机关36个党支部结合专题教育,共查找出党风廉政建设和监管业务方面的风险漏洞和薄弱环节117个方面234条,班子成员收集批评意见建议249条。 在严厉惩治、形成震慑的同时,金融系统还结合典型案例暴露出的制度短板、监管漏洞,扎牢制度笼子、规范权力运行。 针对广西银保监局党委原副书记赵汝林案暴露出的“坐地户”变成“坐地虎”问题,驻银保监会纪检监察组协助组织人事部门制定《银保监会派出机构干部交流工作办法》,在坚决落实党委书记、纪委书记交流回避的同时,推动银保监会党委逐局逐人分析,对长期担任“二把手”的班子成员及时交流回避。 金融领域腐败案件的发生,暴露出一些金融从业人员价值观错位,一些金融机构发展模式异化,脱实向虚、过度逐利。培育中国特色清廉金融文化,引导金融从业人员树立正确的财富观、价值观,是实现“不想腐”的题中应有之义。 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重点推进信贷文化、选人用人文化、上下级关系、银企关系的重塑和净化,用明确细化的制度不断压缩权力寻租空间;浙江银保监局指导行业自律组织将清廉金融文化纳入行规行纪,形成推进金融系统清廉文化建设合力。
7月13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称,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人保纪检监察组督促系统各级党委积极履行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防逃意识,健全完善因私出国(境)管理和防逃工作制度,并在全系统情况开展专项排查,多措并举切实筑牢防逃堤坝。 驻中国人保纪检监察组总结近日中央通报的廉洁和外逃风险在金融企业基层单位员工中多发的新情况,结合中国人保实际,在对有关领导干部办理因私出国(境)证件登记备案的现有制度基础上,进一步扩大登记备案范围。加强证照审批、持有及使用各环节管理,扎紧扎牢制度笼子。 今年6月,中国人保集团党委组织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因私出国(境)管理的通知》,强化对重点部门、关键岗位干部员工的因私出国(境)管理,进一步加强对承担较高风险责任,与财、物、章及重要信息等密切接触的重点业务岗位人员的登记备案和证件集中管理,并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备案。严禁违规办证持证、擅自因私出国(境)等行为。 为清除外逃隐患,驻中国人保纪检监察组开展了违规获取外国身份等问题专项排查。首先在全系统开展“一人多证”和违规获取外国身份等问题专项排查,坚决整治违规持有两个及以上均在有效期内的同类因私证件,以及违规移居国(境)外等问题,排查范围包括集团公司和子公司总部全体干部员工,各级机构领导班子成员、省级机构部门负责人和重要岗位干部员工。 另外,对外逃人员情况进行摸底,明确工作机制。驻中国人保纪检监察组督促各子公司纪委、集团机关纪委组织所在单位及所辖机构对失踪、出走、出逃情况进行摸底,做到心中有数。同时对系统各级提出明确要求,各单位发现人员失踪、出走、出逃情况后,应于24小时内将有关情况层报至纪检监察组;各单位要建立有效的防范和应急反应工作机制,建立与地方纪委监委追逃追赃部门的工作联系,配合开展追逃追赃有关工作。 下一步,驻中国人保纪检监察组将持续督促驻在单位党委加强内部监督管理,集中清理整治专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严肃查处违规违纪、失职失责行为,坚决防止人员外逃和资金外流。
“要进一步明确各级党组织、纪检监察机构以及各单位各部门的具体监督职责,推动构建集团党组统一领导下的大监督格局,完善监督体系,提升监督合力。”在2020年集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上,集团纪检监察组组长刘鸿炜就构建系统完备、科学有效的监督体系提出了明确要求。今年以来,集团纪检监察组深入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各项举措落实落地,明确职责任务、健全制度机制,积极构建纪检监察组协调推动,部门和单位各负其责,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衔接顺畅、运转高效的监督体系。 搭建监督网络,发挥平台作用。2019年,集团纪检监察组推动集团党组设立了以纪检监察组组长任组长的集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调小组,研究制定了协调小组工作规则,明确成员部门工作职责,建立工作例会制度。协调小组成立后,纪检监察组积极统筹协调巡视、审计、财务、人事等成员部门定期沟通情况,强化信息互通,推动成果共享,及时通报问题,督促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强化源头治理。同时,协调相关部门相互支持配合,实现优势互补,健全监督网络,延伸监督触角,形成监督合力。比如,纪检监察组在对集团本部专项监督检查中,发现有员工使用大量退订机票进行差旅报销涉嫌贪污问题,及时督促财务部门完善差旅费用报销流程,加大审核力度,有效堵塞管理漏洞。 健全工作机制,提升监督实效。集团纪检监察组建立健全与集团巡视、审计等职能部门和直属单位纪委的沟通协调机制,推动纪律监督、巡视监督和审计监督有机贯通,积极主动拓宽问题线索来源,不断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大力督促问题整改落实,在集团上下形成有力震慑。今年以来,加强与集团党组内部巡视的协调对接,建立健全巡视发现问题线索移送机制,接收2019年集团党组第二轮巡视综合材料,梳理发现问题线索11项,积极推动整改落实和有关问题线索查处,协同做好“后半篇文章”。同时,落实中央纪委办公厅、审计署办公厅有关制度规定,研究制定了《关于集团审计部门向纪检监察机构移送问题线索工作的意见》,与审计本部联合行文印发,确保审计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得到处置。建立健全与直属单位纪委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提级审核工作机制,不分单位层级和干部级别,一律挂牌督办、跟踪指导,上半年审核直属单位纪委的处理意见4项,并提出具体意见建议。 推动制度建设,实现全面覆盖。集团纪检监察组不断强化制度建设,进一步明确监督体系建设的重点内容和职责任务,推动实现监督无禁区、无盲区、全覆盖。集团纪检监察组在去年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政治监督的通知》基础上,今年又印发了《中国远洋海运集团纪检监察组关于开展监督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单位纪委重点抓好“八项监督”,努力实现“八个到位”。同时,明确提出,集团和各单位要把监督机制制度建设纳入党建工作和企业管理之中,同深化企业改革、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结合起来,努力构建党组、党委统一领导,纪检监察组、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司其职,各单位齐抓共管的监督工作机制。通过强化制度建设,有力拓展了监督工作的内涵和外延,充分调动了各单位党委、纪委开展监督工作、健全监督体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集团上下形成了敢于监督、担当负责的浓厚氛围。 聚焦境外企业,强化联网监督。针对集团目前境外资产、收入和利润占集团一半以上的实际情况,集团纪检监察组把构建境外单位深层次多维度全覆盖的监督网络作为重点,大力强化日常监督工作。集团纪检监察组充分发挥四个境外区域公司监督分部的作用,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强化专项履职考核,使之敢于监督,认真履职。同时,向集团党组提出建议,在境外14家直属单位完善监督机构,通过强化现场监督,有效确保境外资产安全,防范廉洁风险。同时,针对境外企业监督面广,监督链条长,监督力量相对薄弱的情况,不断创新监督手段,综合运用信息化工具,通过联网审计监督的方式加强对境外企业实时监督,目前境外联网审计监督系统已覆盖境外14家直属单位,正在向三级以下单位延伸,从而有效延伸了监督触角,确保监督无死角、全覆盖。(中远海运纪检监察组 || 责任编辑 王小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