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14日,日本年度汉字“密”公布。(图/京都新闻)据《读卖新闻》12月14日报道,“密”字当选2020年日本年度汉字。一个“密”字,既反映出这一年来新冠肺炎疫情对日本民众生活的巨大影响,也反映出来自政界、娱乐圈的秘密丑闻曝光后,日本民众的不满与震惊。由于汉字言简意赅,具备高度的概括性和浓缩性,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当年的社会事态和社会心理,所以很多使用汉字的国家和地区经常在年末进行年度汉字评选。比如,“疫”字当选马来西亚2020年度汉字。从1995年开始,为向民众宣传汉字博大精深的魅力,日本汉字能力检定协会每年年末都会向全国征集能够反映出当年世相的代表性汉字,然后在京都的清水寺公布。比如,2019年,日本进入令和时代,“令”字就成了年度汉字;2014年,日本时隔17年再度提高消费税,使得“税”字成为当年的年度汉字。“密”字当选今年的年度汉字,最主要的原因就在于新冠肺炎疫情改变了日本人的生活方式。今年2月,新冠肺炎病毒在日本快速扩散,尽管日本人平时注重卫生、经常佩戴口罩,但也未能抵挡住病毒的来袭。从3月开始,为便于人们更好地理解疫情防控要领、方便在生活中操作,日本政府积极呼吁民众在家注意通风换气、不要前往人员密集场所等。不过,真正被日本民众所记住的,还是东京都知事小池百合子提出的“严防3密行动”,即不待在密闭空间、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不进行近距离密切对话。如今,严防“3密”虽早已融入日本民众的生活方式之中,但人与人之间的密切、亲密的关系并没有因此而变得疏远单薄。比如,疫情之下,很多日本上班族不得不在家远程办公,这间接增加了与家人相处的时间,增强了彼此的羁绊;在节假日或自我隔离期间,不少日本人选择线上聚餐,或与远方的亲友视频通话,尽管相互间有物理距离,但彼此亲密的关系并未受到太大影响。除疫情原因外,“密”字当选年度汉字,也在于今年日本政界和娱乐圈很多不能说的秘“密”被曝光。就政界而言,日本首相菅义伟10月初在没有给出任何明确理由的情况下,将6名学者踢出“日本学术会议”候选人名单,引发日本各界的强烈批判,成为菅义伟上台以来首个重大舆论危机事件。针对日本在野党、媒体要求说明为何踢出6名学者时,日本政府总是闪烁其词,没有正面回答,由此也加剧日本社会的不满,坚信这就是密室政治的结果,只为打压那些不听话的学者。在日本娱乐圈,日本著名演员伊势谷友介因持有大麻在东京家中被日本警方逮捕等新闻也震惊日本社会。这些被曝光的日本政界、娱乐圈曾暗中秘密进行的丑闻,也构成了2020年日本民众的年度公共记忆。诚然,用一个汉字概括日本这一年的整体风貌很难,但汉字背后所反映的社会心理值得关注。时下,新冠肺炎疫情依旧在全球范围内大流行,日本国内疫情状况也再度严峻,甚至不乏单日新增确诊病例超过3000人的情况,疫情今后很有可能长期化。在这样的背景下,作为年度汉字的“密”是当下日本社会民意的一次集中反映,表明疫情防控意识已然嵌入日本民众脑中,并将长期存在。(陈洋)本文系版权作品,未经授权严禁转载。点击“海外网评”,读懂中国与世界。
2020年度券商并购重组财务顾问执业能力评价结果出炉! 12月30日,中国证券业协会(下称协会)公布2020年度证券公司从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执业能力专业评价结果。共有96家券商参评,14家券商获评A类,27家券商获评B类,55家券商获评C类。 根据可比数据,2020年度共有17家券商评价较2019年度下调,64家券商评价不变,另有14家券商评价较2019年提升。中泰证券表现突出,从C类连升两级至A类,中信建投、中信证券、中金公司、招商证券等券商连续多年获评A类。 14家券商获评A类 与2019年度券商从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执业能力专业评价结果相比较,2020年度参评券商总数减少2家。从分类结果看,A类、C类券商数量保持不变,B类券商数量减少2家,三类券商数量占比分别为14.58%、57.29%、28.13%。 2020年度获评A类的券商包括东兴证券、国金证券、国泰君安证券、国信证券、海通证券、华泰联合证券、民生证券、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中金公司、中泰证券、中天国富证券、中信建投证券、中信证券等14家,其中东兴证券、国信证券、中泰证券为本年度新获评A类评价的券商。 数据来源:协会官网 梳理过往数据发现,上述券商中的国金证券、国泰君安证券、海通证券、华泰联合证券、中信建投证券、招商证券、中金公司等多家券商已连续数个年度获评A类,表现稳定。 根据协会发布的说明文件,本年度评价期为2019年5月1日至2020年4月30日。财务顾问分为A、B、C类,其类别划分仅反映财务顾问执业能力的相对水平。分类结果主要供证券监管部门使用,证券公司不得将分类结果用于广告、宣传、营销等商业目的。 17家券商评价下调 中泰证券连升两级 从变动情况看,剔除无可比对项数据的券商,2020年度共有64家券商评价与2019年度相比不变,另有17家券商评价较2019年度下调,另有14家券商评价较2019年度提升。 从评价下调券商看,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东吴证券、平安证券2020年度评价由上一年度的A类下调至B类;长城证券、东莞证券、广发证券、华创证券、华福证券、华菁证券、华林证券、联储证券、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申港证券、太平洋证券、万和证券、西部证券、中银证券2020年度评价由上一年度的B类下调至C类。 数据来源:协会官网 在14家2020年度评价获提升券商中,东兴证券、国信证券由上一年度的B类上调至A类,渤海证券、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华安证券、华融证券、华西证券、华英证券、汇丰前海证券、天风证券、西南证券、英大证券、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由上一年度的C类上调至B类。值得注意的是,2019年获评C类的中泰证券在2020年度获评A类,是上升最快的券商,也是唯一连升两级的券商。 数据来源:协会官网 出现三类情况将直接评为C类 据协会介绍,财务顾问执业能力专业评价是根据从事财务顾问的证券公司分类结果、业务能力和执业质量,通过计算相关类别的指标获得分值,最终确定财务顾问类别。其中,证券公司分类结果指标以上一年度证监会对证券公司的分类结果为依据;业务能力指标包括项目数、交易金额、业务净收入三类指标;执业质量指标包括业务质量、诚信状况两类指标。 本年度评价期为2019年5月1日至2020年4月30日。11月24日,协会组织召开2020年度财务顾问执业能力专业评价工作会议,来自证监会、行业自律组织以及证券行业的专家对财务顾问类别划分方式进行了讨论,确定了2020年度财务顾问类别比例,并对进一步完善财务顾问执业能力专业评价评价指标和工作机制提出了建议。 协会明确,评价结果公布前投行业务风险尚未消除、业务开展受到限制的财务顾问不得评为A类;出现以下三种情况的财务顾问直接评为C类:一是在评价期内没有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项目获得证监会核准的;二是评价期内有核准项目但未提交评价材料的;三是评价期内因财务顾问业务涉嫌违法违规被证监会采取行政处罚措施的。
中环环保披露2020年度业绩预告。公司预计2020年盈利14,081.25万元-16,509.0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5%-70%。
2012年,A股退市制度借鉴西方成熟市场做法,首次引入了市场化退市标准,并先后建立了财务类、交易类、规范类和重大违法类等4类强制退市指标体系,规定了主动退市情形,并设立风险警示板揭示退市风险,推动平稳退市,退市的法治化建设已经初具成效。 2019年7月,科创板+注册制横空出世,科创板新退市制度随之确立,它首次废除了“暂停上市”、“恢复上市”的传统规则,瞬间激活“交易类”退市标准的威慑力,当年即有多家上市公司被“面值退市”标准赶出市场,这是从未有过的退市制度效率。 2020年3月,新《证券法》正式生效施行,不再对暂停上市情形和终止上市情形进行具体规定,改为交由证券交易所对退市情形和程序做出具体规定。 2020年8月,创业板注册制开始落地实施,与之配套的创业板新退市制度也同步出台。无论是注册制,抑或是新退市制度,创业板均借鉴了科创板的成功经验。“交易类”退市标准作用进一步扩大,不到两年时间已有10多家公司被“面值退市”标准赶出市场。 2020年10月9日,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将健全上市公司退出机制作为一项重要任务,要求完善退市标准,简化退市程序,加大退市监管力度。 2020年11月2日,中央深改委审议通过《健全上市公司退市机制实施方案》,再次明确强调健全上市公司退市机制安排是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的重要制度安排。 2020年11月3日,《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发布,其中明确提出了“建立常态化退市机制”。 2020年12月31日,沪深交易所同时发布了覆盖全市场的新退市制度,并且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实施。本次新退市制度改革完全借鉴了科创板与创业板新退市制度规则,在主板和中小板全面实施,也就是说,新退市制度早于注册制实行了全市场覆盖。 新退市制度改革,主要有四大意义:其一,贯彻落实新证券法,构建与注册制理念相匹配的退市机制;其二,加快出清僵尸企业,通过市场化、法治化方式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其三,提高市场包容性和开放性,逐渐形成有进有退、大浪淘沙、优胜劣汰的良好市场生态;其四,简化退市流程,提高退市效率,压缩人为操纵、规避空间。 沪深交易所全市场统一的新退市制度,究竟有哪些全新变化?本文大体归纳为以下十个方面。 (一)进一步规范了五大类退市通道标准 按照退市情形类别,退市标准共设计了五大类通道:其中,强制退市标准分为交易类、财务类、规范类、重大违法类等4大通道,另外单设了“主动退市”通道,而且每一个退市通道都分节规定了相应的退市情形和完整的退市实施程序。 新退市制度将主动终止上市首次清晰界定为五类情形:转板、私有化、并购重组、公司解散以及垃圾股的主动退市。(1)转板应包括从本市场转向境内其他市场挂牌,或转向境外重新挂牌,比方,在港交所IPO,或在国外股市IPO。(2)私有化应包括上市公司向所有股东(或者上市公司股东向所有其他股东,或者上市公司及股东以外的其他收购人)向所有股东发出回购全部股份或部分股份的要约,导致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3)并购重组应包括上市公司因新设合并或者吸收合并,不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被注销。(4)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公司解散。(5)垃圾股主动要求终止上市。 上市公司主动终止上市的,本所在公司公告股票终止上市决定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对其予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二)取消了单一的净利润、营业收入退市标准 在财务类退市标准中,取消了原来单一的净利润、营业收入指标,新增扣非前后净利润孰低者为负且营业收入低于人民币1亿元的组合财务指标,同时对因财务类指标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司,下一年度财务类指标进行交叉适用。 为防止公司通过调节财务会计报告的会计处理规避退市,将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审计报告,与“扣非净利润+营业收入”、“净资产”等退市指标交叉使用,明确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司,下一年度存在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或者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者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且未在法定期限内改正等情形的,其股票也将被终止上市。 这一退市标准改革,一方面是为了鼓励研发投入及科技创新,迎合“新经济公司”发展需要,另一方面则是为了让那些“没有主业”的空壳公司、僵尸企业真正退出市场,从而有利于净化市场,提高股市优胜劣汰的资源配置功能。 (三)将“面值退市”更名为“1元退市”,新设市值退市标准 在交易类退市标准中,将原来的“面值退市”标准修改为“1元退市”标准,将原来“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面值”修改为“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1元”,这一修订建议是我在2012年以来一直在反复倡导的,今天终于成真。 同时,次此修订还新增了“连续20个交易日在本所的每日股票收盘总市值均低于人民币3亿元”的市值退市标准。 1元退市标准是市场化程度最高的退市标准,它赋予投资者“用脚投票”的权利,哪些空壳公司及僵尸企业应该退出市场,完全由投资者“用脚投票”表达其意志,因此,1元退市标准是最具有威慑力的退市标准,也是最没有争议、最直截了当的退市标准。 2019年共有18家公司退市,其中,1元退市占9家,退市家数创近年之最。2020年共有19家公司退市,其中,1元退市占了14家。这是在“面值退市”标准形同虚设7年后,近两年来,1元退市标准开始大显神威,它对提高A股退市效率功不可没,将来还会发挥更大的作用。事实上,在强制退市的美股中,有一半以上是被1美元退市标准赶出市场的。 (四)新增信息披露规范类退市标准 在规范类退市标准中,新增信息披露、规范运作存在重大缺陷且拒不改正和半数以上董事对于半年报或年报不保真且限期内不改正两类情形,并细化具体标准。 一是新增“信息披露或者规范运作等方面存在重大缺陷”退市标准。上市公司如触及规定情形被本所要求限期改正但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改正,对公司股票予以停牌,在停牌2个月内仍未改正的,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此后2个月内仍未改正的,本所对公司股票予以终止上市。该项指标具体包括:(1)本所失去公司有效信息来源;(2)公司拒不披露应当披露的重大信息;(3)公司严重扰乱信息披露秩序,并造成恶劣影响;(4)本所认为公司存在信息披露或者规范运作重大缺陷的其他情形。 二是考虑到实践中个别公司出现半数以上董事不保证年报真实、准确、完整的情形,为严肃半年度报告或年度报告编制及披露工作,新增“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或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退市指标。公司在半年度报告或年度报告法定披露期限内未予改正的,对公司股票予以停牌,在停牌2个月内仍未改正的,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此后2个月内仍未改正的,本所对公司股票予以终止上市。 (五)首次划定财务造假“重大违法”的法律边界 在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中,主要区分为三大类:一是欺诈发行;二是重大财务造假;三是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和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情形。只要存在重大违法,无论是从其自身财务状况,还是信息披露的合规水平来看,均已丧失上市地位,必须终止上市。 新退市制度首次明确了财务造假“重大违法”的法律边界: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认定的事实,上市公司披露的营业收入连续2年均存在虚假记载,虚假记载的营业收入金额合计达到5亿元以上,且超过该2年披露的年度营业收入合计金额的50%;或者公司披露的净利润连续2年均存在虚假记载,虚假记载的净利润金额合计达到5亿元以上,且超过该2年披露的年度净利润合计金额的50%;或者公司披露的利润总额连续2年均存在虚假记载,虚假记载的利润总额金额合计达到5亿元以上,且超过该2年披露的年度利润总额合计金额的50%;或者公司披露的资产负债表连续2年均存在虚假记载,资产负债表虚假记载金额合计达到5亿元以上,且超过该2年披露的年度期末净资产合计金额的50%(计算前述合计数时,相关财务数据为负值的,则先取其绝对值再合计计算)。 (六)废除“暂停上市”、“恢复上市”的旧规则 按照新证券法规定,新退市制度废除了“暂停上市”、“恢复上市”的旧规则,相应调整原来的财务类退市指标时间跨度设置,明确1年触及财务类退市指标即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连续2年触及财务类退市指标则直接予以终止上市,提高退市效率。 废除“暂停上市”和“恢复上市”后,空壳公司及僵尸企业就不再有财务运作空间,保壳、炒壳、赌壳的游戏就会自动终止,从而有利于倒逼投资者觉醒,并学会“用脚投票”,这是新退市制度最有威慑力的一项重大改革。 (七)缩短退市整理期,取消交易类退市整理期 新退市制度将退市整理期期限从原先的30个交易日缩短为15个交易日,同时取消交易类退市情形的退市整理期设置。同时,在配套规则中规定退市整理期首日不设涨跌幅限制。优化后的退市整理期机制,提高了定价效率,缩短了退市流程,也不影响投资者的退出权利。 此外,重大违法退市连续停牌时点延后,缩短退市停牌时间,简化退市流程。本次修订前,上市公司可能触及重大违法退市情形的,应当于知悉相关行政机关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者人民法院作出司法裁判当日,向本所申请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连续停牌,直至本所作出股票终止上市决定,停牌时间较长,不利于充分交易释放风险。本次修订,将连续停牌时点延后至收到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判决生效,有助于在退市决定作出前通过充分交易释放风险。 (八)新增两类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针对部分通过非经常性损益等方式实现盈利,但持续经营能力仍然薄弱的退市风险警示公司,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ST)的同时,有必要对其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 本次新退市制度新增2类其他风险警示情形:一是最近连续3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二是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或未按照规定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同时,为加大对关联方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行为的监管力度,将此类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实施标准修改为:“公司被控股股东(无控股股东的,则为第一大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余额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或金额超过1000万元,未能在1个月内完成清偿或整改;或公司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担保对象为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除外),余额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或金额超过1000万元,未能在1个月内完成清偿或整改”。 (九)重新上市新规更加严苛 主动退市公司可以随时提出重新上市申请;因交易类强制退市的公司,自其股票进入新三板等证券交易场所转让之日起满3个月的,可提出重新上市申请;但因欺诈发行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公司,其股票被终止上市后,不允许重新上市;非欺诈发行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公司,必须在新三板挂牌满5个完整会计年度后,方可申请重新上市。 上市公司的股票被终止上市后,申请其股票重新上市的,其终止上市情形(不包括交易类终止上市情形)已消除,且同时符合《上市规则》规定的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本所申请重新上市。其中,最核心的门槛标准包括:(1)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3年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2)最近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3)最近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最近3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3亿元;(4)最近1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正值;(5)最近3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均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6)最近3年公司主营业务没有发生重大变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7)保荐机构经核查后发表明确意见,认为公司具备持续经营能力。 (十)新旧退市制度的过渡期安排 (1)对于新退市制度生效实施前已经被暂停上市的公司,公司股票是否恢复上市或终止上市,仍适用原上市规则及原配套业务规则。 (2)对于新退市制度生效实施前未被暂停上市的公司,在适用新的财务类强制退市情形时,以2020年度作为首个起算年度;在适用新的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强制退市情形时,也以2020年度作为首个起算年度。 (3)对于新退市制度生效实施前因触及原规定情形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司,以及已经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司,在公司2020年度报告披露前,对其股票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在公司2020年度报告披露后,适用新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其股票是否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 (4)对于在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出现2018年度至2020年度连续亏损但未触及新的财务类强制退市情形的公司,对其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在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后,适用新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决定是否撤销对其股票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 (5)新退市制度中的市值退市标准,自2021年7月1日起施行。此外,面值退市标准与1元退市标准将无缝对接,不需要转换。 (6)对于新退市制度生效实施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且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公司,依据后续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的事实,导致公司2015年度至2020年度内的任意连续年度财务指标实际已触及原《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对其股票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导致公司在2020年及以后年度中的任意连续年度财务指标实际已触及新《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对其股票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7)上市公司的两类其他风险警示情形:一是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审计报告,或未按照规定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二是最近连续3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在这里,都以2020年度作为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以2018年度至2020年度作为最近连续3个会计年度。
12月30日,头条搜索发布2020年度榜单,从多个维度回顾了过去一年用户搜索的内容,其中“人”字全年搜索量超过55亿次,获选年度汉字。 头条搜索负责人表示,“人”字是过去一年平台上搜索量最大的汉字之一,在新冠疫情这样的灾难面前,世界失去了很多生命,纪念逝去的生命,关注的是人的价值,如何在灾难后重新出发,考验的是人的智慧,这一年“打工人”“干饭人”等成为流行语,也体现了人们对个体的关注。 北京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执行院长张洪忠教授认为,2020年是社会整体对生命关爱的一年,对生命的关爱思考在未来的生活中将会产生更久远的影响,“关爱家人、关爱身边人、关爱每一个个体,我们的社会才会有更多的凝聚力”。 除了头条搜索年度汉字,“中国医生”“骑手”“逆行者”等与“人”相关的搜索词也出现在“十大关键词”“十大流行语”等类别中。 此外,头条搜索根据搜索热度选出了十位“年度最受关注人物”。上榜人物有钟南山、李兰娟、张文宏等“抗疫先锋”,也有在2020年逝去的公众人物,包括在救治病人中染上肺炎、不幸殉职的李文亮,体育界两大传奇科比和马拉多纳,以及澳门赌王何鸿燊。其他上榜人物还有将中国文化传播到海外的李子柒,因脱口秀二次走红的李雪琴,以及因直播带货成为话题人物的罗永浩。(图:“人”字当选头条搜索年度汉字) 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教授宋建武在解读这份年度榜单时表示,面对被新冠病毒夺去的生命,人们不禁要思考人生的意义和价值,想要知道疫情从何而来,如何应对;也想要知道在疫情面前,是哪些人勇敢逆行,担负起正面抗击病毒的责任,而他们的勇气从何而来。 头条搜索还总结对比了过去一年的关键情绪,数据显示,尽管2020年的魔幻程度超出很多人想象,用户搜索“勇气”“希望”“相信”等关键词的次数仍然大幅高出“恐惧”“绝望”“怀疑”等的次数。 在子榜单中,“各省延期开工”“高考推迟”“开学推迟”是最受关注的三大延期事件。而在“最受关注直播”类别,“央视直播美驻成都总领馆关闭”位列第一,“火神山雷神山医院施工直播”和“相信未来”线上义演分别排在第二第三位。 在其他类别中,“新冠肺炎疫情”“中美关系”“延期”“直播带货”等入选“2020年十大关键词”,5G、北斗卫星导航、个税等相关话题入选“2020年十大热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