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8月26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防汛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支持受灾地区恢复生产保障民生;确定围绕保市场主体激发活力深化“放管服”改革举措。 会议指出,今年我国雨情汛情多年罕见,长江、淮河等流域遭受严重洪涝灾害,受灾范围广,经济损失大,是历史上较严重的一年。有关地方和部门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科学防洪调度、及时组织避险等防汛救灾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人员伤亡比常年大幅减少。当前仍要毫不松懈继续抓好防洪救灾,统筹做好南北方安全度汛、防台风等工作。切实做好受灾群众安置救助、灾区防疫。保证学校正常开学。中央冬春救灾资金对受灾较重和深度贫困地区给予倾斜支持。按照标准上限尽快落实国家蓄滞洪区运用补偿。同时要落实地方主体责任,不失时机开展灾后恢复重建。一是中央财政对受灾较重省份倒塌和严重损坏民房,在现行每户2万元补助标准基础上,每户再增补5000元。二是支持修复灾毁农田和大棚、圈舍等设施农业,做好种子等供应,抓紧改种补种,保证秋粮再获好收成。支持受灾商户复业经营。三是抓紧推进水毁工程建设,支持地方抢修被毁道路、桥梁、中小水利等设施,推进城市防洪排涝设施建设,扩大有效投资。加大以工代赈力度,带动农民工就地就业。四是积极谋划推进关系长远的重大水利工程。会议确定,在前期中央已下拨资金基础上,今明两年安排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助资金160亿元对受灾地区予以倾斜。今年安排100亿元自然灾害防治补助资金支持有关省份恢复重建,安排100亿元车购税资金支持受灾严重省份公路等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也要加大对重建项目的支持。允许地方将抗疫特别国债、地方政府债、特殊转移支付资金用于恢复重建。根据需要动用中央预备费150亿元。通过各种渠道,中央和地方财政用于灾后恢复重建资金规模约1000亿元,并建立资金直达灾区和项目机制。加强用地等保障。出台具体措施,引导国有金融机构和农信社加强对设施农业灾后恢复的支持。 会议指出,深化“放管服”改革和落实财政金融纾困政策并行推进,是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发展内生动力的重要举措,对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至关重要,要推出新举措进一步做到门槛降下来、监管跟上去、服务更优化。一是确保年底前做到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理。开展住所与经营场所分离登记试点,市场主体可登记多个经营场所。二是围绕便利企业生产经营、扩大对外开放、支持农业农村发展等,取消49项有重复审批情况的行政许可事项,将4项审批下放至省级部门,对其中需要修改法律的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法后施行。三是坚持放管结合、并重推进。有关部门取消和下放审批的同时,要担负好事中事后监管责任,依法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违规行为。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本次爱心援助表达了乐歌股份和员工同命运共呼吸的决心,希望受灾的员工家庭能够早日渡过难关,重建美好家园,同时也让受灾员工与家人倍感温暖。 6月以来,我国多地发生洪涝灾害。据统计,乐歌滨海制造基地共有九名员工的家庭因洪涝灾害遭受了严重损失。其中在乐歌滨海制造基地工作了五年的邹生飞和陈良仿夫妇家中十五亩虾田和农作物全部被淹。 “夫妻俩都在注塑车间工作,老家在湖北荆州,这次洪灾给他们一家五口造成了十万元的直接经济损失。”乐歌股份人力资源经理杨慧介绍说。 此外,喷涂车间的员工陈元盛家在江西省上饶地区波阳县,那里洪水超警戒线三米,造成圩堤决口,房屋庄稼全被淹。 在灾难面前,乐歌股份与员工站在一起,风雨同舟,砥砺前行。洪涝灾害发生以来,乐歌股份管理层始终密切关注灾情,急员工之所需,想员工之所想,牵挂企业员工及家属的安危,马上启动帮扶救助工作。 乐歌股份运营副总顾朝丰要求各部门第一时间了解掌握受灾员工家中的受灾情况;人力资源部门立即针对上报的受灾情况进行评估、考证;董事长项乐宏迅速决策向受灾员工提供经济帮助,协助员工家庭渡过难关。截止目前,乐歌股份已经向受灾员工累计发放慰问金5.5万元。(见习记者 邬霁霞)
近日,应急管理部会同自然资源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气象局等部门对7月份全国自然灾害情况进行了会商分析。7月份,全国自然灾害以洪涝和地质灾害为主,风雹、地震、干旱、森林火灾等灾害也有不同程度发生。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各方面共同努力下,有效保障了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降低了灾害损失。经核定,各种自然灾害共造成4308万人次受灾,130人死亡失踪,299.7万人次紧急转移安置,2.7万间房屋倒塌,24.4万间房屋不同程度损坏,农作物受灾面积5606千公顷,直接经济损失1170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受灾人次上升72%,因灾死亡失踪人数下降30%,紧急转移安置人次上升125%,倒塌房屋数量上升6%,直接经济损失上升107%;与近5年同期均值相比,受灾人次、因灾死亡失踪人数分别下降9%、58%,紧急转移安置人次上升18%,倒塌房屋数量下降74%,直接经济损失基本持平。 全国降雨量和主要江河来水显著偏多,长江、淮河、太湖流域汛情严重 7月份,全国共出现6次大范围强降雨过程,平均降雨量157.5毫米,较常年同期偏多8.8%。强降雨具有累计雨量大、持续时间长、极端性强和落区重叠等特点,主要集中在长江中下游和淮河流域,长江流域较常年同期偏多57.2%,为1961年以来历史同期最多,淮河流域较常年同期偏多31.6%。安徽、江西、湖北、湖南等地有46个国家级观测站突破7月日降雨量极值,其中有20个测站突破历史极值。主要江河来水总体偏多,长江中下游偏多4-6成,淮河偏多1.7-1.8倍,黄河偏多5成-1倍。23个省(区、市)385条河流发生超警以上洪水,长江中游干流及洞庭湖鄱阳湖、太湖及周边河网区、淮河上中游干流等133条河流发生超保洪水,长江下游干流及江西昌江、淮河中游干流、安徽巢湖等39条河流发生超历史洪水。 洪涝灾害范围广,部分地区受灾重 7月份,受多轮强降雨影响,全国25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生洪涝灾害。特别是安徽面临长江、淮河、巢湖三线防汛压力,长江中下游干流、鄱阳湖、洞庭湖、太湖持续高水位,造成安徽、江西、湖北、湖南等长江中下游地区遭受大面积洪涝灾害,农作物、基础设施受灾严重,大量居民住房进水受淹,大量受灾群众紧急转移、需长时间安置救助。据统计,7月份全国洪涝灾害造成3817.3万人次受灾,56人死亡失踪,299.6万人次紧急转移安置;2.7万间房屋倒塌,24万间不同程度损坏;农作物受灾面积3868.7千公顷;直接经济损失1097.4亿元。与近5年同期均值相比,7月份洪涝灾害受灾人次、紧急转移安置人次分别上升62.5%、88.6%,因灾死亡失踪人数、倒塌房屋数量分别下降74.2%和67.3%。此外,7月份因自然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共造成60人死亡失踪。 北方和华南地区出现区域性旱情,灾害影响偏轻 7月份,东北地区中部和南部、华北地区东部以及华南大部等地降水较常年同期偏少4-8成。从北方地区看,内蒙古、辽宁、黑龙江、陕西、新疆等地相继出现旱情,其中东北地区西部旱情相对较重,部分地区农业供水用水矛盾突出;据统计,辽宁、吉林、黑龙江、内蒙古4省(区)旱灾造成279万人受灾,农作物受灾面积1178千公顷。从南方地区看,受今年副热带高压偏西偏强以及南半球越赤道气流偏弱等因素影响,7月份西北太平洋和南海没有台风生成,是1949年以来创纪录的第一个没有台风的7月(7月历史同期平均有4.1个台风生成)。受降雨偏少以及没有台风降雨等影响,华南地区持续高温;福建、海南、广东、广西等多地遭受旱灾影响,云南南部旱情持续,湖南、江西两省北涝南旱。与近5年同期均值相比,今年以来全国旱灾明显偏轻,受灾人次、因旱需生活救助人数、农作物受灾面积和直接经济损失分别下降62%、64%、66%和70%。 风雹灾害分散发生,大兴安岭地区因雷击引起森林火灾多发 7月份,全国共出现强对流天气过程10次,20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不同程度遭受风雹灾害,118.3万人次受灾,14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29.3亿元。北方地区更为突出,河北、山西、内蒙古、陕西、新疆5省(区)风雹灾害直接经济损失24亿元,占比82%。与近5年同期均值相比,风雹灾害受灾人次、因灾死亡失踪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分别下降68%、42%和42%。7月份,全国共发生森林火灾106起,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主要集中在内蒙古和黑龙江大兴安岭地区,两地共发生97起,占7月森林火灾起数的91%,且均为雷击引发。与近五年同期均值相比,森林火灾起数上升48起、增幅84%。 河北唐山、西藏尼玛相继发生中强地震,未造成重大损失 7月份,我国大陆地区共发生4.0级以上地震20次,4级和5级以上地震次数较常年同期明显偏多,7月12日河北唐山5.1级地震、7月23日西藏尼玛6.6级地震社会关注度高,地震灾害损失总体较轻,未造成人员伤亡。河北唐山5.1级地震发生在城区附近,由于震区建筑质量普遍较好、抗震能力较强,仅个别老旧房屋出现开裂或掉瓦情况。西藏尼玛6.6级地震是今年以来我国大陆地区最高震级地震,但震中位于高海拔人口稀少地区,仅造成50余间老旧房屋损坏,且当地牧民因夏季放牧居住在帐篷中,未造成人员受伤等情况。
银保监办发〔2020〕64号各银保监局,机关各部门: 近段时间以来,我国南方地区持续强降雨引发内涝、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尤其是重庆、江西、安徽、湖北、湖南、江苏、浙江等省份灾情严重,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生产生活造成严重影响。为加强洪涝地质灾害的应急应对,支持受灾地区做好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利益,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对加强防灾减灾工作的认识。受灾地区银保监局要高度重视当前洪涝地质灾害对经济金融运行和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采取切实措施,做好各项工作。一是灾情严重地区银保监局要督促辖内银行保险机构主动履行减灾防灾救灾责任,启动重大灾害应急预案,建立重点地区、重点部门、重点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二是对营业场所、自助设备、机房库房等重要设施及时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强化安全防护和抢险应急安排,保证员工生命和机构财产安全。三是指导辖内保险机构利用各种渠道做好风险提示,会同被保险人排查化解重大工程、重点项目等承保标的潜在风险,有效防范灾害事故,力争将灾害损失降到最低。 二、千方百计保障灾区基础金融服务需要。按照“保开门、保服务、保安全”的要求,保障基本金融服务和关键基础设施稳定运行。一是受灾地区银保监局要指导辖内银行保险机构根据洪涝地质灾害影响程度,分类制定营业场所营业方案,合理安排营业网点及营业时间,做好临时停业网点的安全转移和恢复营业相关工作。二是对受灾害影响暂不能营业的网点,要主动向消费者做好告知、解释、疏导工作,并引导客户运用互联网、手机银行、小程序等电子渠道办理业务。三是加强与当地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的沟通,及时掌握受灾企业、群众的应急支取、保险理赔等金融需求,尤其要全力保障受灾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户等群体的金融服务畅通。 三、切实提高灾区金融服务效率。受灾地区银保监局要指导辖内银行保险机构有效提高灾区企业、群众金融服务的便捷性、可得性。一是指导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快速审批绿色通道,优化信贷审批流程、提高贷款审批效率,切实做到应贷尽贷快贷。二是指导辖内保险机构建立保险查勘理赔绿色通道,优先安排资源,适度简化理赔手续,切实做到应赔尽赔快赔。三是鼓励银行保险机构创新工作方式,在有效防控风险的前提下,探索运用视频连线、远程认证等科技手段,提高服务效率,让受灾企业和群众尽早得到信贷资金和保险赔款。 四、加强灾区企业复工复产金融服务。受灾地区银保监局要加强对辖内银行保险机构金融服务的指导,切实提高对灾区企业复工复产的金融服务水平。一是指导辖内银行保险机构持续跟踪洪涝地质灾害情况,深入受灾企业、农户了解灾情及灾后重建金融需求,对灾情已减轻的地区加大金融服务力度。二是指导辖内银行保险机构优化供应链金融服务,加强对产业链核心企业及上下游企业的信贷支持,利用供应链业务系统,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为灾区企业提供方便快捷的供应链融资服务。 五、尽力帮助受灾企业、群众渡过难关。一是受灾地区银保监局要督促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受灾情影响暂时不能营业但有发展前景的企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二是鼓励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适当下调贷款利率、完善续贷政策安排、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方式,支持相关企业渡过难关。三是督促辖内保险机构稳妥做好查勘理赔服务,提前安排资金资源,对因灾情影响暂时难以现场查勘定损的案件,可结合实际预付赔款,帮助受灾企业、群众及时恢复生产生活。四是对于灾情严重地区的企业、群众,鼓励银行保险机构适当减免服务收费项目,降低融资成本,进一步加大向实体经济让利力度。 六、进一步加大灾区信贷支持和保险保障力度。受灾地区银保监局要指导辖内银行保险机构立足自身功能定位和业务范围,提升对受灾地区的信贷支持和保险保障能力。一是指导政策性金融机构发挥自身优势,在风险可控前提下重点保障水毁工程修复,堤防建设、水库加固、河道整修、城市排涝、物质储备等防汛基础设施建设资金需求。二是指导商业银行加大产品和服务创新力度,合理评估受损企业状况,通过适当调整区域融资政策、内部资金转移定价、延期还本付息、绩效考核办法等措施,重点支持受灾情影响暂时遇到困难但发展前景良好的企业,满足其合理信贷需求。三是积极帮扶遇困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加大对普惠金融领域内的资源倾斜,积极通过调整还本付息安排、适度降低贷款利率、完善展期续贷衔接等进一步降低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支持商业性保险机构稳步拓展企业财产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农业保险等保险覆盖面,稳定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预期。 七、加强应急值守。受灾地区银保监局应全面及时动态掌握灾情发展,加强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一是完善应急协调机制。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相关负责同志要在岗带班,严守值班纪律,确保在岗在位,保障应急通讯畅通。二是畅通信息报送渠道。重大突发事项立即请示报告,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处置,并做好有关舆情监测及舆论引导工作。三是建立信息周报制度。灾情严重地区银保监局要及时了解银保监系统及辖内银行保险机构受灾情况,并在每周一上午8:00前将相关情况及报表(附后)报送银保监会办公厅。 八、强化组织领导。受灾地区银保监局应严格落实属地责任,统筹做好辖内银行保险机构防灾减灾自救和抗灾救灾金融服务工作。一是强化大局意识和责任担当,及时研究部署,制定并完善应急预案,明确职责分工,强化责任落实。二是主要负责同志要靠前指挥,必要时深入一线,及时了解辖内银行保险机构受灾情况,组织做好应急值守、防灾减灾、救灾理赔、灾后重建金融支持等工作。三是加强与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的协调联动,落实抗洪救灾的各项工作安排,配合当地政府做好洪涝地质灾害防御和应急抢险救援等工作。2020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