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新浪财经意见领袖专栏作家 盘和林 高管薪酬问题一直是业界和学术界的热点话题,一方面是近年来天价薪酬事件博人眼球,另一方面薪酬作为最基本的高管激励手段,与公司的业绩有着非常重要的联系。金融危机期间,我们也看到太多关于薪酬的报道,华尔街为了牟取暴利不惜为管理层或基金管理者开出天价薪酬,比如,即使在危机之下,AIG集团还是能将1700亿美元的援助划出三分之一分于高管。 这类新闻对于普通人而言会感到愤怒,但对于相关研究者而言可能更多的还是困惑,尽管关于薪酬制定规则的理论不断地发展演进,但似乎理论界还没有达成一致地结论。并且,业界和学界还存在两种截然不同地论调,媒体总是过度渲染薪酬制度地不合理,引导舆论,而学界则力图证实何种制度才是符合企业和股东利益的。不过,研究还是围绕着信息不对称理论,从一个底层逻辑出发,理想地认为薪酬激励对于企业业绩的提升具有显著的作用。 在笔者看来,要探讨薪酬制度的合理离不开对公司内部治理结构的分析,一方面,以市值为根据的薪酬制定策略虽然表面上看来是将管理层与股东的利益相统一,从而有利于调动管理层的积极性,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多的价值。但这种观点没能关注到当前我国公司的经营现状。国泰安数据显示,3000多家A股上市公司中,有三分之一左右的公司是属于两权合一的,即总经理和董事长是同一个人,这意味着即使没有与市值挂钩的薪酬激励措施,管理层也是有拉升公司股价的动机。而剩余的三分之二两职分离的上市公司中,也有大部分是国有上市公司,根据一些学者的研究,国有上市公司的管理层任命更多依靠“关系”,而非“业绩”,也就是说业绩并不成为其主要的收入来源,管理层更容易通过建立“商业帝国”,通过扩大权利范围去实现个人利益。 而另一方面,否定市值为根据的薪酬制定策略显然也在理论上站不住脚,毕竟委托代理问题的研究已经充分表明,管理层的利益诉求与股东之间是存在一定差距的,缺乏统一的利益目标很容易造成经营上的问题。 那么在这样情况下,什么样的选择才是合理的呢,笔者认为应视情况而定,并不存在统一的规范。根据我国发展现状来看,不管是公司治理框架还是薪酬制定的策略都是照搬照抄西方的套路,实际上,在不少问题上,我们还是应该立足本国国情。首先要明确,以市值为根据制定薪酬的目的在于统一股东与管理层利益,因此其前提应该为其利益明显的不一致,也就是说首先需要是两职分离的企业去这样设置,当然,不是说现有的两职分离企业都可以,因为两职分离也有一个利弊的选择,比如,国有两职分离对业绩并没有什么显著影响,但由于国有股权的特殊性,实行市值标准的薪酬也是比较合理的,相反,市场对于民营企业两职合一是较为看好的,因此,是否设置市值标准的薪酬意义并不大。 其次,看企业的发展时期,不少基于生命周期理论的研究证实在企业的初期,管理层对于企业的意义更像乘务员,根据乘务员理论,管理层对企业有很强的责任心,其希望通过企业的成功彰显自身的价值,但到了企业的成熟期,管理层的成功诉求便不再明显,因此,在成熟期实行市值标准的薪酬制度对于提升管理层积极性有着较大作用的。 总的来说,制定与市值挂钩的薪酬制度不一定有效,但在一些场景下是利大于弊的,特别是市值作为公司价值的体现,有赖于管理层的决策经营,两者挂钩,是当前比较常见的市场化的激励机制。笔者看来,市值挂钩的薪酬制度应更专注长期效益,避免管理者从短期资本市场牟利。
文/新浪财经意见领袖专栏作家 盘和林 高管薪酬问题一直是业界和学术界的热点话题,一方面是近年来天价薪酬事件博人眼球,另一方面薪酬作为最基本的高管激励手段,与公司的业绩有着非常重要的联系。金融危机期间,我们也看到太多关于薪酬的报道,华尔街为了牟取暴利不惜为管理层或基金管理者开出天价薪酬,比如,即使在危机之下,AIG集团还是能将1700亿美元的援助划出三分之一分于高管。 这类新闻对于普通人而言会感到愤怒,但对于相关研究者而言可能更多的还是困惑,尽管关于薪酬制定规则的理论不断地发展演进,但似乎理论界还没有达成一致地结论。并且,业界和学界还存在两种截然不同地论调,媒体总是过度渲染薪酬制度地不合理,引导舆论,而学界则力图证实何种制度才是符合企业和股东利益的。不过,研究还是围绕着信息不对称理论,从一个底层逻辑出发,理想地认为薪酬激励对于企业业绩的提升具有显著的作用。 在笔者看来,要探讨薪酬制度的合理离不开对公司内部治理结构的分析,一方面,以市值为根据的薪酬制定策略虽然表面上看来是将管理层与股东的利益相统一,从而有利于调动管理层的积极性,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多的价值。但这种观点没能关注到当前我国公司的经营现状。国泰安数据显示,3000多家A股上市公司中,有三分之一左右的公司是属于两权合一的,即总经理和董事长是同一个人,这意味着即使没有与市值挂钩的薪酬激励措施,管理层也是有拉升公司股价的动机。而剩余的三分之二两职分离的上市公司中,也有大部分是国有上市公司,根据一些学者的研究,国有上市公司的管理层任命更多依靠“关系”,而非“业绩”,也就是说业绩并不成为其主要的收入来源,管理层更容易通过建立“商业帝国”,通过扩大权利范围去实现个人利益。 而另一方面,否定市值为根据的薪酬制定策略显然也在理论上站不住脚,毕竟委托代理问题的研究已经充分表明,管理层的利益诉求与股东之间是存在一定差距的,缺乏统一的利益目标很容易造成经营上的问题。 那么在这样情况下,什么样的选择才是合理的呢,笔者认为应视情况而定,并不存在统一的规范。根据我国发展现状来看,不管是公司治理框架还是薪酬制定的策略都是照搬照抄西方的套路,实际上,在不少问题上,我们还是应该立足本国国情。首先要明确,以市值为根据制定薪酬的目的在于统一股东与管理层利益,因此其前提应该为其利益明显的不一致,也就是说首先需要是两职分离的企业去这样设置,当然,不是说现有的两职分离企业都可以,因为两职分离也有一个利弊的选择,比如,国有两职分离对业绩并没有什么显著影响,但由于国有股权的特殊性,实行市值标准的薪酬也是比较合理的,相反,市场对于民营企业两职合一是较为看好的,因此,是否设置市值标准的薪酬意义并不大。 其次,看企业的发展时期,不少基于生命周期理论的研究证实在企业的初期,管理层对于企业的意义更像乘务员,根据乘务员理论,管理层对企业有很强的责任心,其希望通过企业的成功彰显自身的价值,但到了企业的成熟期,管理层的成功诉求便不再明显,因此,在成熟期实行市值标准的薪酬制度对于提升管理层积极性有着较大作用的。 总的来说,制定与市值挂钩的薪酬制度不一定有效,但在一些场景下是利大于弊的,特别是市值作为公司价值的体现,有赖于管理层的决策经营,两者挂钩,是当前比较常见的市场化的激励机制。笔者看来,市值挂钩的薪酬制度应更专注长期效益,避免管理者从短期资本市场牟利。 (本文作者介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数字经济研究院执行院长)
作者:王莉 出品:全球财说 A股上市公司的独董职位是个让人艳羡的职位,在很多投资者眼中,这是个在悠闲中就能挣薪水的“兼职”工作。 5月中旬联想集团的一份独董任命公告吸引不少眼球。 联想集团(00992.HK)公告称,知名主持人杨澜已获委任为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该任命即日起生效,特定任期为三年。 公告显示:联想集团非执行董事的年度董事酬金为33万美元,包括现金10万美元及价值 23万美元的股权权益。联想集团称,支付董事酬金时,董事会已考虑可比较公司支付予独立非执行董事的酬金水平、董事处理本公司业务所付出的时间,以及所承担的职责及本公司独立专业顾问提供的推荐意见。 换算成人民币,杨澜在联想的独董薪酬则超200万。 在A股上市公司的独董群体中,目前尚没有这么高薪酬的独董存在,不过上百万的独董倒还是有的。 《全球财说》发现,整体而言在上市公司独董群体中,银行界的独董收入相对较高,2019年上市银行独董平均薪酬达24万。不过各类型银行和银行与银行之间还是有些分化差异。 民生银行(行情600016,诊股)董事薪酬最高 无意外的,董事薪酬最高的还是大中型银行,其中水平最高的是民生银行。 民生银行独董薪酬水平不仅是银行业最高,也是A股上市公司最高,2019年该行有两位董事的薪酬超过百万,分别是李汉成薪酬为118万元,刘宁宇106万元,另外几位独董薪酬则在87-89万元不等。 相对而言,民生银行董事会会议经常比较“热闹”,史玉柱、刘永好、卢志强等几位在社交媒体上比较活跃的股东经常能给民生银行带来不少话题,其本身对银行的经营也很有想法,由此也使得该行董事会会议经常会引起外界关注。远的不说,就在2019年年报发布前的一个董事会会议也引起了外界普遍关注,此次会议上副董事长刘永好、张宏伟分别对32项决议中的多项议案投下了反对票或弃权票,并表达了对民生银行经营管理、股东回报等的不满。 话题再拉回独董薪酬上。《全球财说》发现该行几位独董的薪酬不一致,有差别。在经过研究后,《全球财说》认为应与各董事担任的职责不同,薪酬最高的李汉成和刘宁宇在民生银行除了担任独董之外,还负有其他责任。 李汉成现任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董事、董事会业务管理与风险防控委员会主任,北京尚公(海口)律师事务所管理委员会主任、专职律师。其自2016年10月28日起出任该行独董,同时还为该行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主席及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 刘宁宇现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管理合伙人,自2017年2月20日起任该行独立非执行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席、提名委员会和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 银行独董薪酬前10名 注:薪酬一样的以同一个位次排列,不跳位 数据来源:WIND 不过并不是所有银行的独董还承担有其他职责。根据榜单,中行独董汪昌云领取薪酬62万,位列第六位,要高于该行另外几位独董薪酬,另外几位独董的薪酬并没能排到前十位,而根据中行年报,并没有发现汪昌云担任有除了独董之外的职责。 从银行为单位来看的话,独董薪酬水平位列第二位的是招商银行(行情600036,诊股),招商银行独董的薪酬水平也很平均,每位独董的薪酬均为50万。 北京银行一名独董有持股 独董薪酬榜中,排名在后的自然是地方性银行,薪酬水平高的当然也是实力较强的地方银行,2019年北京银行和宁波银行(行情002142,诊股)独董薪酬在地方银行中分别是状元和榜眼。 北京银行各董事的薪酬水平也不一样,最高的是胡坚,薪酬为45万,刘红宇为44万,另外两位则是31万。 值得一提的是,胡坚在北京银行持有股份,2019年末持有2.7万股,根据WIND数据,2019年末胡坚薪酬与期末持股市值合计达约60万,在所有上市银行独董薪酬中排在第8位。《全球财说》发现,2019年末,胡坚是唯一持有股份的独董。 北京银行年报显示,胡坚是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其在北京银行任独董、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根据现行规定,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制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10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下列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胡坚持股并没有违反这条规定,不过上市公司中独董持股的确不常见。 虽然地方银行独董薪酬在上市银行中显得比较低,但与A股上市公司独董平均薪酬相比还是要高上不少。据其他资料统计显示,A股上市公司独董平均薪酬约在10万元。2019年独董薪酬在10万元以下的地方银行中仅有常熟银行(行情601128,诊股)(其他低于10万元的独董属于新任时间短或者已经离任以及个别没领薪酬)。 在上市公司独董中不领薪酬的大有人在,不过银行业就很少见了,少见不代表没有,比如北京银行独董张光华就没有领取薪酬。张光华是博时基金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今年1月从博时基金退休,其是北京银行独董、董事会薪酬委员会主任、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 银行独董薪酬后10名 注:原独董表示离任 数据来源:WIND
目前各上市公司2019年年报披露接近尾声,上市公司高管的薪酬吸引各方关注。在A股上市公司当中,各行业、各个板块高管年度平均薪酬水平也有所不同,并且受到多方面因素影响。 “2019年高管年度平均薪酬较高的仍是金融、信息服务业等行业,这几年的变化趋势不大。”新时代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潘向东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金融高管薪酬比较高,这和我国金融市场快速发展、特殊的金融市场结构,以及行业高利润特征有关。信息服务业高管薪酬高,是因为信息服务业是新兴行业,产业快速发展,创造的价值也在增长,同时,信息服务业又是特别依赖人力资本的行业,高管薪酬高也是情理之中。 从不同的板块来看,《证券日报》记者根据东方财富choice数据统计显示,截至5月5日,在全部A股上市公司当中,沪深主板发布2019年度高管年度薪酬总额数据的公司共有1805家,高管年度薪酬总额平均为959万元,其中最高的为中信证券高管年度薪酬总额为15504万元,最低的为盘江股份高管年度薪酬总额为21万元。 中小板有863家公司,发布了2019年度高管年度薪酬总额数据,高管年度薪酬总额平均为793万元,其中最高的为比亚迪高管年度薪酬总额8556万元,最低的为隆基机械高管年度薪酬总额116万元。 创业板共有789家上市公司发布了相关数据,2019年度高管年度薪酬总额平均为636万元,其中最高的为迈瑞医疗11716万元,最低的为劲拓股份14万元。 科创板共有97家公司公布了2019年度高管年度薪酬总额数据,高管年度薪酬总额平均为919万元,其中最高的为南微医学2809万元,最低的为迈得医疗236万元。 可以看到主板公司的年度平均薪酬最高,科创板与主板较为接近。 潘向东表示,科创板企业比较依赖人力资本,很多科创板企业高管都是技术出身,加上科创板企业是我国经济升级方向,成长快速,创造的利润也快速增长。另外一方面,科创企业的风险较大,高管的管理能力、技术资源,对企业的发展影响很大,高管需要较高的薪酬激励。这些共同造成科创企业高管薪酬还是属于较高水平的。 疫情期间李兰香院士呼吁要提高科技界的薪酬。从不同板块来看,科创板的上市公司普遍是在科研方面投入较高的公司。那么科创板上市公司高管的平均薪酬水平未来会是怎样一个发展趋势? “未来科创板上市公司的高管平均薪酬可能还会上升。”上海迈柯荣信息咨询董事长徐阳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一方面,如果科创板公司持续做大做强,那么对于管理层的各方面要求都会进一步提高,这将会促使公司提高高管的薪酬来吸引更多有能力的人,此外,也可以选择成为合伙人,这样的话,可能比单方面薪酬更能够避免高管与公司的利益冲突。 潘向东也表示,未来科创板上市公司高管的平均薪酬继续保持较高水平。 第一,新经济是我国的产业升级方向,我国也在进行创新型国家建设,会在产业政策、税收等方面给予支持,另外,从产业周期来看,新经济方兴未艾,新经济会继续快速成长,产生更多的利润;第二,国家加快发展技术要素市场,健全职务科技成果产权制度,深化科技成果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改革,开展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具有技术的科创企业高管,将会得到更市场化的薪酬,从而产生更强的激励。 (责任编辑:李伟)
长江商报消息 ●长江商报记者 郑玮 7月31日,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美迪西”)回复了上交所第五轮问询,此次问询主要关于管理层薪酬和核心技术人员认定。 上交所认为,美迪西的副总裁级各部门负责人的薪酬较低,部分人员薪酬显著低于同行业公司水平和个人入职前的薪酬水平。 其要求美迪西补充披露报告期内,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等关联方,是否存在对相关人员通过包括现金补偿等其他形式的利益安排进行补偿,是否存在关联方通过体外支付薪酬等方式为发行人分担成本费用、调节利润的情形;并结合发行人离职人员较多的情形,补充披露发行人在薪酬较低的情况下,如何保证核心团队稳定。 长江商报记者发现,2016 年至2018 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 员从本公司领取的薪酬分别为 154.88 万元、169.58 万元、188.14 万元,占公司 各期利润总额的比重分别为 3.04%、3.56%、2.71%。 公司16位董监高中,有6位在关联企业领薪,其余十位薪资最高的为公司总经理CHUN-LIN CHEN,年薪36万元,最低的为独立董事许金叶,仅为6500元。 人均年薪仅一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美迪西于4月3日提交招股说明书,是一家专业的生物医药临床前综合研发服务CRO,主要为为医药企业和其他新药研发机构提供全方位的新药研发服务,此次拟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1550万股(不含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拟募资3.47亿元。 2017年6月,美迪西曾递交IPO招股书,拟在创业板公开发行不超过1550万股。2018年3月2日,据证监会网站披露,包括美迪西在内的7家企业终止审查。 2016年-2018年,美迪西营业收入分别为2.32亿元、2.48亿元和3.24亿元。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3710.49万元、3182.06万元及5113.96万元。 作为临床前研究 CRO 企业,美迪西所处行业为知识密集型、 人才密集型行业。人才是公司提供经营服务的关键生产要素,公司需要配置充足的 CRO 核心技术人才,才能保证在行业竞争中维持优势。 美迪西及子公司在 2016 年末、2017 年末和 2018 年末员工总数分别为745 人、711人和939人。 报告期内,销售费用中职工薪酬分别为 735.91 万元、765.82 万元和 1106.18 万元,占销售费用比例分别为 65.18%、57.74%和 57.75%,按照去年939位员工计算,则平均每人年薪仅一万元。 其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 员从本公司领取的薪酬分别为 154.88 万元、169.58 万元、188.14 万元,占公司 各期利润总额的比重分别为 3.04%、3.56%、2.71%。 在研发费用中,公司研发费用中职工薪酬分别为443.28万元、427.94 万元、770.94万元,占比分别为47.68%、38.63%、46.68%。 美迪西表示,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的余额分别为902.37 万元、986.62 万元和 1741.43 万元。应付职工薪酬主要为应付职工的工资、奖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在内的短期薪酬和离职后福利等。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员工总数939人,其中已缴纳社会保险员工 898 人,占员工总数比例为 95.63%;已缴纳公积金员工895 人,占员工总数比例为95.31%。 有投行人士称,高管工资对于拟上市公司来说,是递减利润的成本支出,对于持有大部分权益的大股东兼董事、高管来说,为拟上市公司免费打工,分文不取或者象征性地领取极低的薪资,可以增加上市发行时的净利润。 实控人今年被出具5起限制消费令 上交所还注意到美迪西共同实际控制人陈建煌曾被法院出具限制消费令,其要求美迪西补充说明涉及的债务纠纷是否已经彻底解决,是否存在未决事项,是否对当事人构成潜在影响。 美迪西回复称,2019年以来,陈建煌存在五起限制消费令,陈建煌相关限制消费令所涉的债务纠纷均源自其投资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兴融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融融资”)因担保等事宜与第三方产生的诉讼、仲裁纠纷。陈建煌已积极督促被担保方及兴融融资履行相应给付义务并已使用自有资产代责任主体兴融融资解决相关债务纠纷事宜,目前相关限制消费令均已解除。 美迪西在招股书中已提示,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建煌存在个人债务的风险。陈建煌因代兴融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偿还部分债务,承担了个人债务,通过签署相关协议约定分期付款、以自有房屋提供担保等方式对代为偿还的债务进行处理。截止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相关债务处于正常履行中。由于上述代为承担的债务尚未偿还完毕,若陈建煌未能按时偿还上述债务,则可能对陈建煌产生诉讼风险,进而对公司的股权稳定性造成潜在不利影响。 另外,上交所注意到,美迪西实际控制人陈金章、陈建煌控制的多家企业因排水违规、药品销售违规、使用不符合经注册的产品技术要求的医疗器械等被有关部门实施行政处罚。 美迪西回复称,陈金章、陈建煌对外投资了数量众多的企业,为确保企业合规、高效运营,该等企业均聘任了独立的经营管理团队,但因公司治理结构尚不完善、经营团队管理疏忽等原因,导致了其中部分企业因排水、药品销售违规等被有关部门实施行政处罚。 公司表示,以上事项不属于陈金章、陈建煌的主观故意造成,并且在处罚事项发生后,陈金章、陈建煌及时加强监管,督促经营团队采取补救和完善措施,确保企业合法合规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