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24日讯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近日发布关于对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关注的决定(上证公监函〔2020〕0142号)。经查明,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园集团”,600525.SH)在信息披露、规范运作方面,有关责任人在职责履行方面存在如下违规行为。 一、公司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2018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公司披露的2018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存在多项重大缺陷。一是公司在 2018年6月之前,未对2016年8月收购的上海和鹰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长园和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园和鹰”)实施有效的控制,长园和鹰存在重大虚假销售、提前确认收入及管理层截留补贴款等情况,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二是长园和鹰存货领用和盘点不规范,导致存货账实不符,存货管理、成本核算的内控失效。三是公司未能对重要子公司湖南中锂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锂新材”)商誉减值情况进行恰当评估,造成财务错报。据此,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未能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对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出具否定意见审计报告。 公司未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机制,导致公司2018年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未能对内控制度进行检查监督,未及时发现内控制度存在的缺陷和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予以改进,公司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 二、收入确认政策变更未披露,相关临时公告内容披露不准确 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关于对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19】127号)查明的事实,2016年长园集团对安徽红爱智能工厂项目按商品销售模式确认收入,2017年变更为按完工百分比法核算,会计政策发生重大变更。对前述会计政策变更,长园集团未按照相关规定予以披露。此外,2018年12月25日,长园集团在《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交所〈关于对长园集团2018年半年度报告事后审核的二次问询函〉的回复公告》中称,安徽红爱智能工厂项目2016年使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与实际情况不符,公告披露内容不真实、不准确。 综上,公司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导致2018年度内部控制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收入确认政策变更未披露、相关临时公告内容披露不准确,其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第2.1条、第2.3条、第2.6条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第三条等有关规定。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形,以及公司其他违规行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已对公司及主要责任人作出纪律处分决定。 时任独立董事杨依明、秦敏聪、贺云作为公司的董事会成员,未积极监督并确保公司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对公司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违规负有责任。时任总裁许兰杭、时任董事会秘书高飞分别作为公司经营管理和信息披露的负责人,对公司相关临时公告披露不准确事项负有责任。前述人员未能勤勉尽责,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2.2条、第3.1.4条、第3.1.5条、第3.2.2条等有关规定以及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做出的承诺。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7.1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做出如下监管措施决定:对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任独立董事杨依明、秦敏聪、贺云、时任总裁许兰杭、时任董事会秘书高飞予以监管关注。 长园集团官网显示,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525)是1986年由中科院创立的科技型产业集团,专业从事工业与电力系统智能化数字化的研发、制造与服务。拥有13家主要控股子公司。集团总部位于深圳市南山区,在深圳、珠海、东莞、苏州等城市拥有11个产业园区。智能工厂装备产业主要包含测试系统和自动化装备两大产品系列,为电子、汽车、医疗、新能源、服装、照明等行业提供全面解决方案;智能电网设备产业覆盖了从发电、输电、变电、配电到用电的全网各领域,在国际智能电网解决方案一体化的趋势中,公司已取得了领先优势。珠海格力金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第一大股东,持股13.11%。 杨依明2012年4月12日至2018年7月5日担任长园集团独立董事。秦敏聪2014年4月11日至2020年3月20日担任长园集团独立董事。贺云2015年5月7日至2018年7月5日担任长园集团独立董事。 许兰杭2013年12月31日至2018年7月8日担任长园集团执行副总裁,2018年7月8日至2019年1月18日担任长园集团总裁。 高飞2018年7月8日至2019年6月28日担任长园集团董事会秘书,2003年3月31日至2017年4月18日担任长园集团监事,2009年4月21日至2017年4月18日担任长园集团监事会主席。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规定:发行人、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等机构及其相关人员,以及保荐人及其保荐代表人、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相关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本规则及本所其他规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2.1条规定:上市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本规则以及本所其他规定,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2.2条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公司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以及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不能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应当在公告中作出相应声明并说明理由。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2.3条规定:上市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本规则规定的期限内披露所有对上市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以下简称重大信息或重大事项)。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2.6条规定:上市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信息,应当客观,不得夸大其辞,不得有误导性陈述。 披露预测性信息及其他涉及公司未来经营和财务状况等信息,应当合理、谨慎、客观。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3.1.4条规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履行以下职责,并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作出承诺: (一)遵守并促使本公司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履行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二)遵守并促使本公司遵守本规则及本所其他规定,接受本所监管; (三)遵守并促使本公司遵守《公司章程》; (四)本所认为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和应当作出的其他承诺。 监事还应当承诺监督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遵守其承诺。 高级管理人员还应当承诺,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公司经营或者财务等方面出现的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项。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3.1.5条规定:董事每届任期不得超过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和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大会解除其职务。 董事应当履行的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包括以下内容: (一)原则上应当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以合理的谨慎态度勤勉行事,并对所议事项发表明确意见;因故不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应当审慎地选择受托人; (二)认真阅读公司各项商务、财务会计报告和公共传媒有关公司的重大报道,及时了解并持续关注公司业务经营管理状况和公司已经发生的或者可能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公司经营活动中存在的问题,不得以不直接从事经营管理或者不知悉有关问题和情况为由推卸责任; (三)《证券法》《公司法》有关规定和社会公认的其他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3.2.2条规定:董事会秘书应当对上市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履行如下职责: (一)负责公司信息对外公布,协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组织制定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督促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遵守信息披露相关规定; (二)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协调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投资者、证券服务机构、媒体等之间的信息沟通; (三)组织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会议,参加股东大会会议、董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及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会议,负责董事会会议记录工作并签字; (四)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的保密工作,在未公开重大信息泄露时,及时向本所报告并披露; (五)关注媒体报道并主动求证报道的真实性,督促公司董事会及时回复本所问询; (六)组织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相关规定的培训,协助前述人员了解各自在信息披露中的职责; (七)知悉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本规则、本所其他规定和公司章程时,或者公司作出或可能作出违反相关规定的决策时,应当提醒相关人员,并立即向本所报告; (八)负责公司股权管理事务,保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资料,并负责披露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九)《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7.1条规定:本所对本规则第1.5条监管对象实施日常监管,具体措施包括: (一)要求发行人、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或者其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对有关问题作出解释和说明; (二)要求公司聘请相关证券服务机构对所存在的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 (三)发出各种通知和函件等; (四)约见有关人员; (五)暂不受理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及相关人员出具的文件; (六)向中国证监会报告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七)向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监管建议函; (八)其他监管措施。 公司、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等机构及其相关人员应当接受并积极配合本所的日常监管,在规定期限内如实回答本所问询,并按要求提交说明,或者披露相应的更正或补充公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第三条规定:在本所上市的公司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保证内控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实施的有效性,以提高公司经营的效果与效率,增强公司信息披露的可靠性,确保公司行为合法合规。 以下为原文: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证公监函〔2020〕0142号 关于对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关注的决定 当事人:杨依明,时任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秦敏聪,时任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贺云,时任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许兰杭,时任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 高飞,时任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经查明,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园集团或公司)在信息披露、规范运作方面,有关责任人在职责履行方面存在如下违规行为。 一、公司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2018 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公司披露的 2018 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存在多项重大缺陷。一是公司在 2018 年 6 月之前,未对 2016年 8 月收购的上海和鹰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长园和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园和鹰)实施有效的控制,长园和鹰存在重大虚假销售、提前确认收入及管理层截留补贴款等情况,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二是长园和鹰存货领用和盘点不规范,导致存货账实不符,存货管理、成本核算的内控失效。三是公司未能对重要子公司湖南中锂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锂新材)商誉减值情况进行恰当评估,造成财务错报。据此,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未能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对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出具否定意见审计报告。 公司未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机制,导致公司 2018 年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未能对内控制度进行检查监督,未及时发现内控制度存在的缺陷和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予以改进,公司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 二、收入确认政策变更未披露,相关临时公告内容披露不准确 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关于对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19】127 号)查明的事实,2016 年长园集团对安徽红爱智能工厂项目按商品销售模式确认收入,2017 年变更为按完工百分比法核算,会计政策发生重大变更。对前述会计政策变更,长园集团未按照相关规定予以披露。此外,2018 年 12月 25 日,长园集团在《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交所〈关于对长园集团 2018 年半年度报告事后审核的二次问询函〉的回复公告》中称,安徽红爱智能工厂项目 2016 年使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与实际情况不符,公告披露内容不真实、不准确。 综上,公司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导致 2018 年度内部控制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收入确认政策变更未披露、相关临时公告内容披露不准确,其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1.4 条、第 2.1 条、第 2.3 条、第 2.6 条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第三条等有关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形,以及公司其他违规行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已对公司及主要责任人作出纪律处分决定。 时任独立董事杨依明、秦敏聪、贺云作为公司的董事会成员,未积极监督并确保公司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对公司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违规负有责任。时任总裁许兰杭、时任董事会秘书高飞分别作为公司经营管理和信息披露的负责人,对公司相关临时公告披露不准确事项负有责任。前述人员未能勤勉尽责,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 2.2 条、第 3.1.4 条、第 3.1.5 条、第 3.2.2 条等有关规定以及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做出的承诺。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17.1 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我部做出如下监管措施决定:对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任独立董事杨依明、秦敏聪、贺云、时任总裁许兰杭、时任董事会秘书高飞予以监管关注。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引以为戒,切实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促使公司规范运作,并保证公司及时、公平、真实、准确和完整地披露所有重大信息。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五日
经济的“内循环”应对西方的反全球化 2020年,新冠病毒疫情席卷全球,个人、社会、企业和国家都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中国领导层审时度势地提出了中国经济 “内循环” 的新理念。 “内循环”源于汽车内部空气循环的方式: 就是让车内的空气在封闭的时候,循环流动,而外循环是把车外的空气流动到车内。 而现在,在中国引起热议的经济“内循环”本质上就是把中国以出口为导向的经济结构,在这场摧枯拉朽,改变一切的新冠病毒疫情的冲击下,顺应外部世界的变化,调整为以内部消费为主的新结构,通过引导发展内需来拉动中国的经济,是应对西方逆全球化的弹性战略调整。 中国市场之大之广是举世闻名的。因此,深挖消费市场的有效性和潜能,不失为在当前全球的政治不确定性与日俱增,国家之间的不信任,相互猜忌导致的摩擦争端比比皆是的政治经济新环境下的最佳方案。 “内循环”会产生不可避免的倒逼作用,对于产品的质量、安全、环境保护、服务、客户管理等方面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于中国现有的粗放不重视环境污染和安全的企业思维模式都是一种“质”的改变和提升,对于中国愈演愈烈的表面“流量”文化经济思维是一种必要的纠正,让国人重新认识到经济发展的根本所在。 互联网在信息时代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但是,无限地夸大其词,就会让整个国民经济的导向发生偏差。经济发展的核心动力还是在科技创新,科技创新所依赖的,就像华为发展其领先世界的5G技术所揭示的一样,必须是基础科学真刀真枪的研究和投入,不断地创造新的令人眼花缭乱的绚丽词汇是于事无补的。 所谓的企业管理的KPI文化来管理科学创新无疑是天方夜谭,这个问题的实质就在于,科学创新是充满了随机性和不确定性的探索过程,是无法用管理确定性较高的KPI体系来管理的。确定性无法驾驭不确定性,这样做也是违背科学规律的。 “内循环”面临的一个重要挑战就是中国居高不下的房价,如果大众对于房子价值的认识不改变,经济结构调整就只能停留在纸面上,而不能真正地落实执行。 在经济和金融世界中,客观和主观不像人们在现实生活中那样非常容易判定,泾渭分明。市场上的“客观”价格就是千千万万投资者的“主观想象”所决定和创造的,就像鲁迅先生的那段著名的话:“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就成了路”。态度变得非常重要,态度会主导人的经济和政治行为。 经济“内循环”推动企业风险管理的改革 现代企业是社会经济组织的“细胞”,众多健康生机勃勃的细胞才能让整个经济机体完善有效地运转。如何在“内循环”的宏观经济形势下,充分调动企业的积极性,发挥其创造性优势和潜能,为社会和消费者提供更好更健康的产品,更优质放心的服务就成为当前摆在国家、地方政府和企业家面前的一个最重要的课题。 1792年5月17日,24个股票经纪人在美国纽约华尔街68号前的一颗梧桐树下庄严宣誓,并签署了奠定现代资本市场交易机制和建立投资者信任的《梧桐树协议》, 那颗见证了人类金融历史丰碑的梧桐树不幸于1865年6月21日在闪电和雷鸣中被狂风夹着暴雨所击倒,然而以华尔街为先锋和代表的现代金融市场中心的大树却已经根深叶茂,不断发展和壮大,结出了累累硕果。 现代资本市场建立的基石就是信用和信任,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在非黑天鹅风险的正常市场环境下就是要赢得投资者、消费者、监管者、银行、同业和上下游产业链的信任。如果企业得不到投资者的信任,企业的融资成本就会变得非常昂贵;如果得不到消费者的信任,生产的产品就会滞销,卖不出去导致,资金流转困难,财务流动性危机直至业务危机;如果不能获得监管者的信任,企业的发展就会受到法律法规的制约或者满足监管要求的成本就会大幅增加,严重影响正常业务的开展,造成对于股东回报收益的侵蚀和损害。 企业为了获得这些“珍贵无比”的信任,要通过实现良好的经营业绩,向监管方和外界披露充分的公司信息,建立清晰完善,相互制衡监督的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建立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以及自上而下的风险偏好风险限额架构和公司的内部的治理架构。所有这一切,都向外部传递着重要的信息,让相关利益方相信公司在按照既定的业务目标,为实现公司和股东的价值和利益而不断努力。 现代企业的经营方式决定了企业必须“察言观色”,及时准确地应对所处商业场景的变化,包括外界的经营环境和监管要求,国际和国内政治经济的最新走势等。 在大数据主导的新时代下,企业经营管理的风险随着科技的快速迭代和不断提高的监管要求而迅速增加。黑天鹅风险频出,让过去一心只想高歌猛进地发展业务的企业不断地倒在曾经看似一马平川的阳关大道上,壮志未酬。过去几年,高速的业务发展让众多企业自我陶醉,挥斥方遒,而忽视了慢慢积累起来的企业风险正在悄悄地一步步逼近。 黑天鹅疫情下的资本市场也同样不平静,在经历了过山车般的市场震荡,余波未尽之时,美国的股票市场上又爆发了瑞幸咖啡的业绩造假事件,震惊了整个金融市场,对于在美国上市的中国企业是一个致命的打击,再次消弱了建立起来的投资者的信心和信任。 瑞幸咖啡是顶着耀眼无比的巨大光环来美国上市的,声称代表了传统实体产业和信息大数据分析的最佳结合,众多的金融机构和投资专家众口一词地看好它的前瞻业务模式。强大的信任感化作资本的力量从四面八方涌向瑞幸咖啡,众星捧月,一(股)票难求。当造假事件爆发后,那些震耳欲聋的赞美声顷刻间烟消云散。 信任是个无限的过程,只能被证伪(按照现代哲学奥地利学派的创始人Karl Pooper的理论),而不能被证实。但是,在今天的市场上,无论是金融分析师还是所谓的“大咖”们,总是要“倒行逆施”地证明一些东西是对的,这个想法本身就是错的。 所谓的“对”或“正确”是一个动态的证伪过程,不是一个人们普遍理解的静态和绝对的状态。在这个不断地被唯一的真正大咖,时间,来检验证伪否定伤害的过程中,顽强地存活下来,就是证明“正确”唯一法则,别无他选。 信任和免疫力一样,需要一点点不断地日积月累,但是可以在很短的时间内,损失殆尽。这也是我们生活的这个世界上众多的不对称性之一。 信任是维系和联系商业、企业和资本市场中的一切关系的纽带。为了加强对于上市公司资产负债表信息真实性的管理和维护投资者的权益,杜绝公司的营私舞弊,在1985年,由AICPA等多家会计师协会联合发起成立了“美国全国舞弊性财务报告委员会”,即Treadway委员会。两年后,根据该委员会的建议,又成立了专门研究企业内部控制的组织机构,就是现在大名鼎鼎的COSO委员会。1992年,COSO委员会提出了作为全球企业内部控制标准的 “内部控制的架构立方体” ,2004年,在企业内部控制的基础上,发展出更加完善的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框架ERM。 在中国,随者资本市场的蓬勃发展,企业和投资者之间也面临着同样的信任和信心问题。2008年,世界金融风暴的巅峰时刻,为了加强中国企业的内部控制和管理,中国五部委联合发布了“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文件,作为指导中国的大型(国有)企业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机制的范本和蓝图。 人类的一切经济金融行为都是由复杂多变的人性所主导,贪婪、恐惧、过分自信等不一而足。人的自私逐利的本性就决定了个人的追求和公司的发展,股东利益关系是大相径庭的。每个人,真实客观地讲,都是兼具善恶的“海德医生”,古典教育中所宣扬的“圣人”就和当代飞檐走壁的武侠小说或者情深意浓的琼瑶小说在本质上都是一样,就是一种精神的吗啡,让人们生活在虚幻的场景中,不能面对真实残酷的现实世界。 完美是不完美的,因为那是不真实的;不完美是完美的,因为它是真实的。 从统计数字上来讲,能够对自我有严格的自律,毅力、意志的人就像在股票交易市场中能够完成止损的交易员一样,凤毛麟角。所以,那些四处泛滥的鸡汤除了为某些人获利所用之外,对于一般大众来说,没有任何可以证实的真正功效。既然,人从自我的角度,无法控制自己的“邪恶”一面,那么,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就当仁不让地被推上前线来冲锋陷阵,抑恶扬善,限制人性中不良的部分,发扬光大人性中闪亮的部分。 经过华尔街近20年的交易经历,我越发深刻地体会到,无论是金融交易还是企业管理或者是风险管理都是对于人的管理,更确切地说,对于让人捉摸不定的人性的管理,因为人是一切经济活动背后的主使者和驱动者。经济和金融的发展也完完全全地体现了这一点,从古典经济,古典金融到现代经济、现代金融再到计量经济学、数学金融最新的发展趋势是行为经济学、行为金融学。 风险永远不会消亡,这场看不到硝烟的战争会永无休止地继续下去。美国2008次贷危机所引发的金融风暴不仅使全球金融机构遭受了极大的损失,而且严重影响了实体经济的发展。2008年伴随许多基础资产价格在短短几个月内向单一方向的急剧变化,我国一批企业因使用金融衍生品管理不善而产生了巨额亏损,如中国国航(行情601111,诊股)、东方航空(行情600115,诊股)、香港碧桂园集团、中国远洋所属干散货船公司和中信泰富有限公司。这些公司接二连三地爆出天文数字般的损失不断充斥着人们的眼球。所有这些风险事件的背后都是企业对于人性管理的失败,让贪婪的人性主导公司的业务发展,也反映出企业风险管理从风险意识到风险偏好、风险控制等方面的失败。就像世界著名的价值投资大师巴菲特所讲的:“风险就是你在做你自己并不了解的事情”,言简意赅,一针见血。 企业全面风险管理为全公司的风险控制活动定下基本基调和整体架构,从多个不同的重要维度:内部环境、目标设定、事件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应对、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监控来规范监督公司业务的操作流程和管理。从企业的业务流程入手,根据企业自身的现状和特点,建立的一整套纲举目张的控制系统。 企业的经营管理和风险管理内控是为了实现同一个企业愿景和目标的两个相辅相成的方面,相互制约,相互依赖,相互促进。它们之间不是水火不容的对立关系,任何分割经营管理和风险管理的行动做法都是错误的,一味地追求利润收益就不可避免地招致巨大的风险,而且还浑然不知;相反因为担心业务的开展出现风险,就裹足不前,限制阻碍业务的正常发展就会导致企业在市场激烈的竞争中错失良机而落败,一蹶不振。因此,这不是一个非此即彼二选一的过程,是鱼和熊掌既要也要的过程。风险管理一半是是科学一半是艺术,需要企业管理者根据自己对于企业和员工的了解,拿捏分寸,调试出最合适的业务管理和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双规并行的机制。 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不是目的,而是手段,核心是为企业的业务持续稳健发展提供保障,降低运营过程中的损失和不确定性。内部控制活动的对象就是在企业的业务开展过程中的可能发生的种种风险,因此对于企业所面临的重要风险的梳理就成为内部控制按图索骥的关键。 企业全面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之所以被称为“内循环”,恰恰是因为它们服务的目标对象和服务的方式都在企业自身的内部。企业全面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是一个动态连续的过程,从风险的识别,到对于风险的控制和管理,再到以风险报告、数据图表等方式输出给管理层,企业管理层以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结果表现作为是新的输入来对企业的风险管理体系的有效性进行评估。整个风险管理内部控制体系,作为监控企业的正常业务操作流程的控制流程,也同样的要被检查和监督,它们环环相扣,成为一个有机的整体。“内循环” 的重要意义在于,整个ERM的输入、输出、控制目标都是着眼于企业自身的发展,最终输出的结果会被企业用作下一步规划过程的输入,循环往复,不断迭代。从另一个角度上来讲,这就是企业风险和企业风险管理系统的反身性作用。 在信息化大数据的时代,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兴起的以企业商务数据为中心的商业智能Business Intelligence在人工智能AI的赋能下,获得新的突破,各个企业在公司内部建立具有智能化的大数据(商务数据,外部数据、微数据)分析系统,利用企业的多维度的数据对于企业的商业活动和运营过程进行快速有效地分析。智能化风险管理系统的重要性更加突出。 2017年美国COSO委员会推出了最新的企业全面风险管理、内部控制ERM-COSO体系,特别对于企业的愿景、使命、价值观、社会责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企业全面风险管理中更加突出对于人性的管理;没有正确的风险意识和风险态度,其他的制度模型都形同虚设。 另一个风险管理的核心问题就是企业的治理架构和内部控制。企业治理架构是为了解决企业管理中最突出的信息不对称性问题:Agency Problem,既企业的所有者和企业的经营管理者之间利益最大化目标的差异而产生的研究企业权利安排的一门科学,更详细地讲就是企业所有者授权给职业经理人,并对于职业经理人履行职责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的过程。 在企业内部建立完善的治理架构、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明确管理人的责任,进行绩效监督考核都是现代企业管理的本质和核心,也是企业面对外部政治经济金融等经营环境的剧烈动荡变化,能够控制风险活下来的软实力。 特别是在2020年,世界经济遭遇百年不遇的病毒疫情的残酷打击,在地缘政治愈加动荡不安,金融市场跌宕起伏的大环境下,每一家企业需要根据自身生存环境的变化重新审视企业的治理架构和内部风险控制的机制,因势利导,调整应对措施,加强自身风险管理和治理架构的“内循环”,以增强抵御外界风险和冲击的能力。 疫情前的疫苗造假事件和瑞幸咖啡财务造假事件再次为世人敲响了警钟,借鉴最新的COSO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的精神和思想来健全完善企业治理架构和内部控制体系,创造实现股东、企业的价值,完成企业的社会使命是每一位当代企业家都必须认真思考的问题。 做一家企业的目的到底是什么?梦想还是金钱和荣华富贵。你的选择就决定了你是谁! 2020年的新冠病毒疫情让众多的中小型企业以自己的脆弱性为代价为世人奉献了一场刻骨铭心的风险管理教育,按照《黑天鹅》和《反脆弱性》的作者Nassim Nicholas Taleb的说法,增强了整体的 “反脆弱性” 和生存能力,企业的快速发展和生存之间的辩证关系是什么? 经历这场前所未有的黑天鹅疫情,企业的风险管理、内部治理和内部控制一跃成为企业至关重要的 “生命力” 和 “免疫力” ,但是,要获得这种 “免疫力” ,对于企业管理者来说,没有任何神奇的“疫苗”可以一蹴而就,只有在风险发生之前,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慢慢积累,让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成为企业的一种 “生活方式”和“生活的信念” ,从观念意识上主动接受,在实际操作中,能够积极遵守和执行。 风险管理的两个重要目标,第一个就是要“活着”;第二个,在“活着”的前提下,企业要知道相对于自身开展的业务,承担的最大损失和风险是多少?并相应地调整公司资本和流动性的结构,建立风险偏好机制和风险限额系统,以现代金融工具来控制对冲企业面临的市场风险。 企业全面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是现代企业面对日益激烈的外部竞争压力和变化无常的国际及国内的经济形势和政策而在内部建立的一整套管理制度和防范应对机制,亦是企业发展“内循环”的一个重要方面。人类社会几千年的发展演变历史,证明了人只有从失败和痛苦挫折中才能真正地认识自己及提升改善自己(注意在“活着”的条件下)。风险管理的任务就是帮助企业以最小的代价和试错成本来完成这一无法避免的自我迭代和自我救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