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商银行股权并购现罗生门 杉杉控股与中静新华互诉对方违约 7月10日,杉杉股份(600884,SH;前收盘价12.45元)的控股股东杉杉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杉杉控股)通过其认证微信号(杉杉通)发布了《杉杉控股有限公司关于与中静新华诉讼情况的声明》(以下简称《声明》)。 上述《声明》事出杉杉控股与中静新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静新华)双方对徽商银行(03698,HK;前收盘价2.62港元)股权转让的纠纷。 杉杉控股在声明中称:“中静新华针对杉杉控股的诉讼纯属恶意诉讼,既无法律依据,亦无事实依据。其目的是通过恶意查封杉杉控股流动资金来干扰我司的正常经营。对此,我司将坚决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中静新华于7月8日发布公告称,杉杉控股违约给其造成重大损失,已于近日向法院提起诉讼并获受理,现已完成立案。 目前,对于这宗徽商银行股权并购案,杉杉控股与中静新华买卖双方各执一词,都指责对方违约,事件陷入罗生门。 截至2019年6月30日,中静新华持有徽商银行约2.25亿股 刘国梅制图 付款进度成谜 中静新华方面公告称,2019年8月20日,其与杉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杉杉集团)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中静新华拟向杉杉集团转让持有的中静四海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静四海)51.6524%股份,交易对价约为18.82亿元。彼时,中静四海持有徽商银行约5.06亿股内资股,占徽商银行总股本的4.16%。 中静新华的公告显示,同日(2019年8月20日),其还与杉杉控股方面签订了《关于转让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及中静四海实业有限公司股权之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协议》),主要条款包括:中静新华转让其直接加间接所持的全部徽商银行股份(含内资股和H股股份),转让价格约为6.98元/股。 徽商银行2019年中期报告显示,截至2019年6月30日,中静新华持有徽商银行约2.25亿股。“中静系”相关公司合计约持有徽商银行16.12%的股份,合计持股数约为19.6亿股。 中静新华并未披露其具体向杉杉集团和杉杉控股转让的股份数。 今年6月3日,中静新华发布公告称,《协议》签订后,杉杉控股陆续向其支付了部分转让价款,但未在《协议》约定时间内向其支付全部转让价款。 2020年6月1日,“公司向杉杉控股发出《关于终止〈杉杉控股有限公司与中静新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转让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中静四海为家实业有限公司股权之框架协议〉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静新华称。 对于中静新华的终止通知,杉杉控股表示:“2020年6月1日,中静新华向我司发送了关于终止‘框架协议’的通知,单方面终止协议。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杉杉控股依法于2020年6月2日向上海金融法院提起诉讼并完成立案。” 但对于付款进度,杉杉控股的说法与中静新华的说法也迥然不同。 杉杉控股在公告中称,按照协议约定,杉杉控股及杉杉集团已累计支付交易对价约38.9亿元,但目前中静新华仅向杉杉集团交割了中静四海51.6524%股权的标的资产,对应交易对价约为18.82亿元(该股权转让协议由中静新华与杉杉集团另行独立签署,交易款项亦由杉杉集团以自有资金支付)。杉杉控股已付的剩余约20.08亿元股权转让款,中静新华并未向杉杉控股交割相对应的交易标的资产。 “中静新华在办理其持有的约2.25亿股内资股过户过程中,拖延提交转让资料,在相关部门审批、办理过户过程中设置障碍,时至今日仍未过户至杉杉控股名下,违背了协议约定,导致后续履约无法进行,对此中静新华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杉杉控股表示。 6月已先行立案 双方就已经支付金额的披露也有差异。 中静新华在公告中披露,按照《协议》约定,杉杉控股应于2019年11月15日前付清全款,但截至2019年11月15日,杉杉控股仅累计支付了约29.3亿元,截至2020年6月1日,杉杉控股也仅累计支付了约48.9亿元。 中静新华表示,其关于终止协议的《通知》发出后,已过《通知》中确定的最后期限,杉杉控股并未办理与终止《协议》有关的事项,且因为杉杉控股违约,对其造成了约82.8亿元的重大损失,因此其除已收取杉杉控股支付的约48.9亿元之外,还有权进一步向杉杉控股主张损失赔偿。 中静新华称,其向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杉杉集团向其返还中静四海股权,同时将中静四海恢复至股权过户前状态,请求判令杉杉控股、杉杉集团赔偿损失等。 中静新华已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中静新华称法院已经冻结被告方合计价值13亿元的银行账户存款及被告名下的杉杉股份股票资产。 对此,杉杉控股称,这是中静新华违约在先,其已经就此提起了诉讼,且中静新华提出的高达82亿元的损失毫无根据。 杉杉控股在《声明》中称,杉杉控股依法于2020年6月2日向上海金融法院提起诉讼并完成立案。诉讼请求包括:判令中静新华退还杉杉控股已付资金约9.74亿元;判令中静新华协助办理其名下的“徽商银行”内资股约2.25亿股股份的转让过户手续,并承担因逾期未办理过户而产生的滞纳金等。 “上海金融法院已于2020年6月2日先行立案,且诉讼全套材料已送达中静新华,中静新华对此明确知悉。中静新华隐瞒上述案件已被立案且其已收到案件材料的事实,恶意向安徽省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相同诉讼,利用黄山中院不知情,同时恶意申请对杉杉控股的财产进行诉讼保全,黄山中院于2020年7月3日查封了杉杉控股和杉杉集团部分银行账户和资产。中静新华意在通过恶意查封我司流动资金来干扰我司正常经营,损害我司声誉。”杉杉控股表示。 此外,杉杉控股称,上海金融法院于2020年6月17日依法采取了保全措施:查封(冻结)被保全人中静新华持有的徽商银行的额度约2.25亿股内资股的股份。
距2019年5月24日包商银行被央行、银保监会依法接管整整一年,新设立的蒙商银行将于5月25日正式开业。 证券时报·券商中国记者注意到,5月20日包商银行在其官网发布公告称,包商银行在内蒙古自治区内的营业网点将全部变更为蒙商银行营业网点,目前系统切换和网点标识、凭证、印章更换等准备工作已就绪,定于5月25日正式以“蒙商银行”名义全面对外营业。 陆续变更为“蒙商银行” 关于系统切换期间对于客户服务的影响,公告称,自2020年5月22日17时至5月24日0时,原包商银行信息系统以及第三方的支付系统和清算系统将陆续变更为“蒙商银行”的相应标识。 营业网点、自助设备、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微信公众号等交易渠道,及支付宝、微信支付等第三方交易界面中,可能出现“蒙商银行”与“包商银行”名称并存的情况。这是系统更名过程中的正常现象,客户的交易与资金安全不受影响。 蒙商银行将于2020年5月24日0时起进行系统切换,期间暂停服务,预计系统将于2020年5月24日6时起恢复服务。 对于蒙商银行承接包商银行的业务办理,公告显示: 客户与原包商银行签署的合同、协议等由蒙商银行承接,债权债务关系将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相应转移。 客户持有的原包商银行支票等空白票据需于5月25日至6月24日(含首尾当日)到开户机构免费更换新票据,客户于5月25日至6月24日期间(含首尾当日)签发的原包商银行票据仍可正常流通。 客户持有的原包商银行借记卡、存单、存折等交易介质可继续使用,也可自愿到蒙商银行营业网点免费更换新的交易介质;客户持有的原包商银行信用卡可继续使用,也可自愿申请蒙商银行发行的新信用卡。 根据此前安排,包商银行在内蒙古自治区外部分的资产负债由徽商银行收购。对于徽商银行承接的业务,自5月25日起至转移到徽商银行系统前,客户仍在蒙商银行系统办理。具体业务办理规则见徽商银行公告。 经营区域定位内蒙古,存保基金为单一第一大股东 4月29日,内蒙古银保监局批复同意蒙商银行开业。同时,蒙商银行收购包商银行在内蒙古辖区的242家分支机构,并全部变更为蒙商银行新设分支机构。 蒙商银行的设立公告显示,蒙商银行系一家城市商业银行,董事长(法定代表人)为杨险峰,行长为乔俊峰,注册地为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该行注册资本达人民币200亿元,股份总额为200亿股,其中,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及当地国企合计持股约52.5%,存保基金持股27.5%,徽商银行、建行旗下的建信投资分别持股15%、5%。 此前,包商银行接管组在接受《金融时报》采访时表示,作为一家新设立且独立于包商银行的新法人主体,蒙商银行定位为城市商业银行,经营范围界定为内蒙古自治区内,回归内蒙、服务内蒙经济社会发展。经营宗旨为扎根内蒙,依法稳健经营,建成资本充足、内控严密、运营安全、服务和效益良好的区域性商业银行。 据此前公告中蒙商银行的股权结构显示,存保基金以27.5%的持股比例位列单一第一大股东,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徽商银行分别持股16.67%、15%,分列第二大、第三大股东。 这也是存保基金成立后入股的首家商业银行。公开信息显示,2019年5月,央行出资100亿元设立的存款保险基金公司成立,而截至2018年末,存款保险基金专户余额821.2亿元,未发生支出和使用。 此外,内蒙古电力、内蒙古高等级公路两家当地国企分别持股8.33%,内蒙古公交投、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建信投资、内蒙古金融资产分别持股5%。其中,建信投资为建设银行(行情601939,诊股)全资控股的债转股子公司,内蒙古金融资产则是当地第一家地方资产管理公司(AMC)。同时,上市公司北方稀土(行情600111,诊股)、包头市财政局也分别出资约5亿元,持有约2.08%股份。 根据此前徽商银行公告,蒙商银行各发起人的出资总额为240亿元,其中200亿元计入注册资本,剩余40亿元计入资本公积。200亿元的注册资本,位列国内城商行前列,仅次于北京银行(行情601169,诊股)、中原银行。 徽商银行承接后跨区域发展迈出大步 银保监会此前的公告称,徽商银行承接原包商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外各分支机构(北京、深圳、成都、宁波四家分行)的相关业务。 公告显示,以接管日(2019年5月24日)计算的包商银行北京、深圳、成都和宁波四家分行以及内蒙古自治区外的全部资产净值为912亿元,账面价值1409亿元,四家分行业务价值为153亿元。徽商银行的最终收购价则以交易基准日(2019年12月31日)的专项报告为准。 徽商银行也将承接包商银行与上述资产账面价值等额的负债。在交易基准日承接负债和收购资产净值轧差的金额,扣减业务价值后,剩余款项(即344亿元)由存款保险基金和徽商银行结算。 同时,徽商银行接收包商银行四家分行、总行派驻当地事业部及信用卡业务员工,同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责任和义务;承接包商银行四家分行、总行派驻当地事业部及信用卡业务项下有效期内的兴办公用房、车辆、设备或其他固定资产、服务采购相关合同或协议的权利和义务。 徽商银行称,经过收购交易,该行将设立四家分支机构或直接收购包商银行四家分支机构,以承接上述业务及员工。 作为一家资产规模突破万亿的城商行,徽商银行的异地布局相对有限,目前只设立了南京分行这一家异地分行,通过将包商银行在内蒙古自治区外的资产负债、机构揽入怀中,该行跨区域布局无疑将迈出一大步。 包商银行进入历史,原有业务划分明确 随着蒙商银行5月25日全面开业,包商银行这家经历了21年的城商行也即将成为历史。1998年12月28日,包商银行经过央行批准设立,前身为包头市商业银行。2007年9月28日,经原银监会批准更名为包商银行,成为区域性股份制商业银行。 2019年5月24日,因原大股东明天集团违规占用大量资金形成逾期,出现严重信用风险,包商银行被央行、银保监会依法接管。 在2019年6月完成大额债权收购与转让后,7月-9月完成了清产核资,10月起接管领导小组启动了包商银行改革重组事宜。为稳妥处置包商银行风险、最大限度保护客户和员工合法权益,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由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联合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两级财政及部分区属企业,并引入建设银行、徽商银行等优质机构,发起设立蒙商银行,收购承接包商银行的相关业务、资产和负债。2020年4月9日,银保监会批准了蒙商银行的筹建申请;4月29日,中国银行(行情601988,诊股)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古监管局批准了蒙商银行的开业申请。蒙商银行已于2020年4月30日完成工商登记,依法设立。 除了上述徽商银行承接的部分外,个人客户通过包商银行“有氧金融”线上渠道或通过包商银行合作的第三方互联网平台办理的存款业务、贷款业务、基金业务。客户原有业务划分的总体原则为包商银行总行及内蒙古自治区内各分支机构的相关业务均由蒙商银行承接。
一纸公告引业内震动 包商银行处置方案落定? 继恒丰银行获中央汇金注资、锦州银行引入工商银行等三家战略投资者后,更为引人关注的包商银行的处置或迎来新进展。 1月7日晚,徽商银行发布公告称,董事会于2020年1月7日召开会议,拟计划一次性出资不超过人民币36亿元、参与发起新设一家省级地方商业银行,本行持股不超过15%。与此同时,董事会还通过了另一项决议,为提升市场地位和行业影响力,增强实体经济服务能力,拟收购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部分资产负债。 据相关媒体报道,这两项决议均指向包商银行处置一案。徽商银行将入股包商银行,设立一家新的省级城商行,并收购现有包商银行的资产负债,大概率为4家异地分行。按照徽商银行公告估算,新包商银行的资产规模在2333亿元左右。 1月8日,《华夏时报》记者就此事采访了包商银行相关部门负责人,其介绍称:“目前,包商银行的重组工作在推进中,对于徽商银行入股一事尚无确切消息,下一步如果有进展,接管组会发布公告。” 包商银行重组方案显现? 值得注意的是,徽商银行董事会公告中提及拟收购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部分资产负债,是为了提升市场地位和行业影响力,增强实体经济服务能力。 “如果真如媒体报道的,徽商银行入股包商银行成立一家省级地方商业银行,并收购4家异地分行,对两家银行来说是实现了双赢,也符合央行和银保监会关于包商银行市场化改革重组的指导精神。”内蒙古包头市当地一家金融机构负责人对本报记者说。 上述负责人认为:“徽商银行跨省异地分行较少,在目前设立的17家分行中,有16家在安徽省境内。如果通过入股、收购包商银行的4家异地分行,可以补齐自身跨省异地分行较少的短板,助力自身未来的发展。同时,化解了包商银行潜在的风险。” 徽商银行在公告中表示,为了减少参与前述交易对该行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的影响,快速有效补充核心一级资本,董事会通过决议,定增23.3亿股,其中内资股数量不超过17.35亿股,H股数量不超过6.95亿股,发行价格不低于该行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即约6.2元。 官网显示,徽商银行是经中国银保监会批准,全国首家由城市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联合重组成立的区域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总部设在安徽省合肥市。1997年4月4日注册成立。2005年11月30日更名为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12月28日正式合并安徽省内芜湖、马鞍山、安庆、淮北、蚌埠5家城市商业银行,及六安、淮南、铜陵、阜阳科技、阜阳鑫鹰、阜阳银河、阜阳金达等7家城市信用社。2006年1月1日正式对外营业。2013年11月12日,徽商银行H股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徽商银行在岗员工9515人;除总行外,该行设有17家分行及424个对外营业机构(包括2家分行营业部和422家支行),661家自助服务区(点)。 徽商银行半年报显示,截至2019年6月末,该行总资产已近1.1万亿元,同业及投资业务占比近50%;总负债1.03万亿元,不良贷款率1.03%,不良贷款余额44.8亿元,核心资本充足率8.44%。 推进市场化改革重组 此前,由于被“明天系”占款导致严重信用风险,央行、银保监会依法于去年5月24日果断对包商银行实施接管、建设银行托管。在各方共同努力下,包商银行接管托管工作进展顺利,第一阶段大额债权收购与转让工作顺利完成,第二阶段清产核资工作已基本完成。 2019年8月29日,建设银行半年报业绩发布会上,建设银行行长刘桂平对包商银行托管后的进展做了回应。他说,建设银行实施托管工作以来,进展得非常顺利,也很有序,是符合预期的,甚至是超预期的,各方反映都非常好。 刘桂平说,包商银行的监管和托管是中国人民银行和银保监会按照市场化和法制化的要求实行的一种市场化的处理方式,下一步相关的处置方式也会按照市场化和法制化的方式来进行。 对于中小金融机构的风险处理方式,现在除了包商银行实行托管方式以外,锦州银行已经有了一种新的处理方式和模式。刘桂平认为,只要是有利于来处理这些金融机构相关的问题,都是可以采取的方式;至于哪一个方式最好?只要有利于平稳有序地处理相关机构的问题,应该说就是合适的。 2019年11月15日,央行在《2019年第三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中指出,包商银行接管托管工作进展顺利,制止了金融违法违规行为,遏制住风险扩散,既最大限度保护了客户合法权益,又依法依规打破了刚性兑付,促进了金融市场的合理信用分层。 央行表示,目前包商银行第三阶段市场化改革重组工作正在推进。包商银行正常经营,未出现客户挤兑等群体性事件。总体看,果断实施接管发挥了及时“止血”作用,制止了金融违法违规行为,遏制住风险扩散。 央行建立了防范中小银行流动性风险的“四道防线”,通过货币政策操作及时稳定了市场信心,对保持货币、票据、债券等金融市场平稳运行发挥了重要作用。下一步,央行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完善包商银行改革重组方案,积极推动包商银行改革重组。同时,抓紧补齐监管制度短板,加强中小银行股东管理和公司治理,推动中小银行健康发展。
热点栏目 自选股 数据中心 行情中心 资金流向 模拟交易 客户端 新浪港股讯 8月30日消息,徽商银行召开2019年中期业绩会,徽商银行董事长吴学民、财务总监李大维、投资与理财总监黄晓艳、董事会秘书廉保华出席业绩会。 会上,针对设立理财子公司一事,徽商银行投资与理财总监黄晓艳表示,理财子公司已经获批了,现在正在积极推进,公司会根据形势变化对理财子公司规划进行重新优化、调整,在这个基础上推进子公司发展。 同时,将按资管新规要求和自身子公司经营管理要求,大力投入发展系统建设,现在做了五大系统,系统建设后会有效对将来子公司运作做有力保障,在人才方面,会在市场招聘一些市场专业人才,夯实子公司的技术力量,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和竞争力,同时,未来会结合金融科技的力量,结合金融数据、金融技术、加上IT技术这个视角,在营销模式、投研管理、智慧决策、以及智能研发等方面全面提升子公司竞争力。 目前理财子公司的筹建工作刚刚开展了,一切在有序推进中,相信会在监管的要求6个月时间内来完成子公司的一个筹建和运行。 新浪财经聚焦上市公司业绩会:徽商银行2019年中期业绩会>>
热点栏目 自选股 数据中心 行情中心 资金流向 模拟交易 客户端 新浪港股讯 8月30日消息,有媒体问:上一次开业绩会时,提到相关资产补充计划,A股上市情况现在如何? 公司董事长吴学民表示:公司6月30号开了股东大会,启动了A股进程,正在积极筹备。 此前,公司半年报透露,该行正积极组建A股发行中介团队并开展工作,包括尽职调查、审计、招股书撰写、编制申报材料等,并力争在2019年底前向证监会提交上市申报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