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各大主流媒体传出重磅消息,包商银行因为严重资不抵债,将被提请破产申请,它将成为建国以来,继海南发展(行情002163,诊股)银行、河北肃宁尚村农信社之后,第三家破产的银行。资料显示,包商银行成立于1998年12月,是内蒙古自治区最早成立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包商银行共有18家分行、291个营业网点(含社区、小微支行),机构遍布全国16个省、市、自治区。 其实,早在去年5月,由于包商银行的不良率越过监管红线。央行就发布公告,由央行、银保监会依法联合对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实施接管,接管期限一年,自2019年5月24日至2020年5月23日。对包商银行接管期间,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托管包商银行业务,接管后,包商银行正常经营,客户业务照常办理,依法保障银行存款人和其他客户合法权益。在接管一年之后,包商银行的风险处置工作已经收尾,根据接管组清产核资结果,包商银行将被提起破产申请。 事实上,导致包商银行申请破产主要还是经营状况出现问题: 一方面,包商银行迟迟都不披露2017年·和201年的年报。外界估计是,在经营方面出现巨损,资不抵债。 另一方面,2017年,包商银行的不良贷款率已经高达3.25%,远远高于同期全国城商行不良率1.5%的平均水平,银行风险抵御能力严重下降。肆意放贷,遇到经济下行的情况,不良贷率上升且持续恶化。 面对包商银行提出破产申请,现在大家都关心的是储户的钱是否全额兑付了呢? 资料显示,2019年5月24日接管当日,包商银行拥有客户约473.16 万户。 其中,个人客户466.77 万户;企业及同业机构客户6.36 万户,根据接管组核算,包商银行存在巨额资不抵债缺口, 如果没有存款保险制度,一般债权人的受偿率要低于60%。 但在包商银行破产案件中,央行和银保监会最大限度保障了客户的合法权益,对个人存款和绝大多数机构债权予以全额兑付。同时,为了逐步打破刚性兑付,对大型机构的债权提供平均90%的保障。哪怕购买了包商银行的股权的大额金融机构,赔付比例也能达到90%。所以,普通投资者对此较为安心。 此外,对于购买包商银行的理财产品,究竟是否打破刚兑呢?银行理财产品通常分成二类: 一类是银行代销的理财产品(如保险、信托、基金等),还有一类是银行自营的理财产品。先说,银行代销的业务,只要委托银行代销的金融机构在,即使银行倒闭,也不会影响投资人的资金安全。投资人也可以拿着之前的理财产品合同,去找第三方金融机构赎回理财产品。理论上讲,投资者的本金和收益安全都是有保障的。 还有就是银行自营的理财产品。此类产品存在本金亏损的风险。在当前严厉的监管形势之下,保本型理财产品正在退出市场,非保本理财产品就是提倡投资人风险自担,如果银行出现破产倒闭的情况,投资人的理财资金是否安全,具体要看这个理财产品运行的情况,如果理财产品本身是存在亏损的,银行就不会出钱给你刚性兑付了。而如果银行破产,你的理财产品赚钱了,那本金和利息是有保障的。 通过包商银行这个案例,民众在今后的投资理财过程中,也要考虑银行破产的风险。尽可能的把资金放在大型国有银行或上市银行,这样银行破产的概率并不高,这也是对投资者多一层安全保障。
8月6日,央行发布《2020年第二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央行在报告的《包商银行风险处置回顾》专栏中指出,根据前期包商银行严重资不抵债的清产核资结果,包商银行将被提起破产申请,对原股东的股权和未予保障的债权进行依法清算。此外,有关部门正依法依规对相关人员进行追责问责。 以下为专栏全文: 2019年5月24日,包商银行因出现严重信用风险,被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联合接管。接管组全面行使包商银行的经营管理权,并委托建设银行托管包商银行的业务。一年多来,包商银行风险处置工作有序推进,即将收官。 一、稳妥做好债权保障工作 接管当日,包商银行的客户约473.16万户,其中,个人客户466.77万户、 企业及同业机构客户6.36万户。包商银行的客户数量众多,服务的企业与合作的同业交易对手遍布全国各地,一旦债务无法及时兑付,极易引发银行挤兑、金融市场波动等连锁反应。为最大程度保障广大储户债权人合法权益,维护金融稳定和社会稳定,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经过深入研究论证,决定由存款保险基金和人民银行提供资金,先行对个人存款和绝大多数机构债权予以全额保障。同时, 为严肃市场纪律、逐步打破刚性兑付,兼顾市场主体的可承受性,对大额机构债权提供了平均90%的保障。总体来看,本次对个人和机构债权的保障程度是合适的,不仅高于2004年证券公司综合治理时期的保障程度,与国际上同类型机构风险处置时的债权保障程度相比,也是比较高的水平。 二、全面开展清产核资 2019年6月,为摸清包商银行的“家底”,接管组以市场化方式聘请中介机构,逐笔核查包商银行的对公、同业业务,深入开展资产负债清查、账务清理、 价值重估和资本核实,全面掌握了包商银行的资产状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清产核资的结果,一方面印证了包商银行存在巨额的资不抵债缺口,接管时已出现严重的信用风险,若没有公共资金的介入,理论上一般债权人的受偿率将低于60%;另一方面,也为接管组后续推进包商银行改革重组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推进包商银行改革重组 2019年10月,包商银行改革重组工作正式启动。为实现处置成本最小化, 接管组最初希望引入战略投资者,在政府部门不提供公共资金分担损失的前提下, 仅通过收购股权溢价款,抵补包商银行的资不抵债缺口。但由于包商银行的损失缺口巨大,在公共资金承担损失缺口之前,没有战略投资者愿意参与包商银行重组。为确保包商银行改革重组期间金融服务不中断,借鉴国外金融风险处置经验和做法,并根据国内现行的法律制度框架,人民银行、银保监会最终决定采取新设银行收购承接的方式推进改革重组。同时,为保障包商银行的流动性安全,接管以来,中国人民银行在接受足额优质抵押品的前提下,向包商银行提供了235亿元额度的常备借贷便利流动性支持。 2020年1月,接管组按照市场化原则,委托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遴选出徽商银行作为包商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外四家分行的并购方,并确定了新设银行即蒙商银行股东的认购份额和入股价格。 2020年4月30日,蒙商银行正式成立并开业。同日,包商银行接管组发布《关于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转让相关业务、资产及负债的公告》,包商银行将相关业务、资产及负债,分别转让至蒙商银行和徽商银行。存款保险基金根据《存款保险条例》第十八条,向蒙商银行、徽商银行提供资金支持,并分担原包商银行的资产减值损失,促成蒙商银行、徽商银行顺利收购承接相关业务并平稳运行。 四、下一步工作 根据前期包商银行严重资不抵债的清产核资结果,包商银行将被提起破产申请,对原股东的股权和未予保障的债权进行依法清算。此外,有关部门正依法依规对相关人员进行追责问责。
距2019年5月24日包商银行被央行、银保监会依法接管整整一年,新设立的蒙商银行将于5月25日正式开业。 证券时报·券商中国记者注意到,5月20日包商银行在其官网发布公告称,包商银行在内蒙古自治区内的营业网点将全部变更为蒙商银行营业网点,目前系统切换和网点标识、凭证、印章更换等准备工作已就绪,定于5月25日正式以“蒙商银行”名义全面对外营业。 陆续变更为“蒙商银行” 关于系统切换期间对于客户服务的影响,公告称,自2020年5月22日17时至5月24日0时,原包商银行信息系统以及第三方的支付系统和清算系统将陆续变更为“蒙商银行”的相应标识。 营业网点、自助设备、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微信公众号等交易渠道,及支付宝、微信支付等第三方交易界面中,可能出现“蒙商银行”与“包商银行”名称并存的情况。这是系统更名过程中的正常现象,客户的交易与资金安全不受影响。 蒙商银行将于2020年5月24日0时起进行系统切换,期间暂停服务,预计系统将于2020年5月24日6时起恢复服务。 对于蒙商银行承接包商银行的业务办理,公告显示: 客户与原包商银行签署的合同、协议等由蒙商银行承接,债权债务关系将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相应转移。 客户持有的原包商银行支票等空白票据需于5月25日至6月24日(含首尾当日)到开户机构免费更换新票据,客户于5月25日至6月24日期间(含首尾当日)签发的原包商银行票据仍可正常流通。 客户持有的原包商银行借记卡、存单、存折等交易介质可继续使用,也可自愿到蒙商银行营业网点免费更换新的交易介质;客户持有的原包商银行信用卡可继续使用,也可自愿申请蒙商银行发行的新信用卡。 根据此前安排,包商银行在内蒙古自治区外部分的资产负债由徽商银行收购。对于徽商银行承接的业务,自5月25日起至转移到徽商银行系统前,客户仍在蒙商银行系统办理。具体业务办理规则见徽商银行公告。 经营区域定位内蒙古,存保基金为单一第一大股东 4月29日,内蒙古银保监局批复同意蒙商银行开业。同时,蒙商银行收购包商银行在内蒙古辖区的242家分支机构,并全部变更为蒙商银行新设分支机构。 蒙商银行的设立公告显示,蒙商银行系一家城市商业银行,董事长(法定代表人)为杨险峰,行长为乔俊峰,注册地为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该行注册资本达人民币200亿元,股份总额为200亿股,其中,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及当地国企合计持股约52.5%,存保基金持股27.5%,徽商银行、建行旗下的建信投资分别持股15%、5%。 此前,包商银行接管组在接受《金融时报》采访时表示,作为一家新设立且独立于包商银行的新法人主体,蒙商银行定位为城市商业银行,经营范围界定为内蒙古自治区内,回归内蒙、服务内蒙经济社会发展。经营宗旨为扎根内蒙,依法稳健经营,建成资本充足、内控严密、运营安全、服务和效益良好的区域性商业银行。 据此前公告中蒙商银行的股权结构显示,存保基金以27.5%的持股比例位列单一第一大股东,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徽商银行分别持股16.67%、15%,分列第二大、第三大股东。 这也是存保基金成立后入股的首家商业银行。公开信息显示,2019年5月,央行出资100亿元设立的存款保险基金公司成立,而截至2018年末,存款保险基金专户余额821.2亿元,未发生支出和使用。 此外,内蒙古电力、内蒙古高等级公路两家当地国企分别持股8.33%,内蒙古公交投、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建信投资、内蒙古金融资产分别持股5%。其中,建信投资为建设银行(行情601939,诊股)全资控股的债转股子公司,内蒙古金融资产则是当地第一家地方资产管理公司(AMC)。同时,上市公司北方稀土(行情600111,诊股)、包头市财政局也分别出资约5亿元,持有约2.08%股份。 根据此前徽商银行公告,蒙商银行各发起人的出资总额为240亿元,其中200亿元计入注册资本,剩余40亿元计入资本公积。200亿元的注册资本,位列国内城商行前列,仅次于北京银行(行情601169,诊股)、中原银行。 徽商银行承接后跨区域发展迈出大步 银保监会此前的公告称,徽商银行承接原包商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外各分支机构(北京、深圳、成都、宁波四家分行)的相关业务。 公告显示,以接管日(2019年5月24日)计算的包商银行北京、深圳、成都和宁波四家分行以及内蒙古自治区外的全部资产净值为912亿元,账面价值1409亿元,四家分行业务价值为153亿元。徽商银行的最终收购价则以交易基准日(2019年12月31日)的专项报告为准。 徽商银行也将承接包商银行与上述资产账面价值等额的负债。在交易基准日承接负债和收购资产净值轧差的金额,扣减业务价值后,剩余款项(即344亿元)由存款保险基金和徽商银行结算。 同时,徽商银行接收包商银行四家分行、总行派驻当地事业部及信用卡业务员工,同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责任和义务;承接包商银行四家分行、总行派驻当地事业部及信用卡业务项下有效期内的兴办公用房、车辆、设备或其他固定资产、服务采购相关合同或协议的权利和义务。 徽商银行称,经过收购交易,该行将设立四家分支机构或直接收购包商银行四家分支机构,以承接上述业务及员工。 作为一家资产规模突破万亿的城商行,徽商银行的异地布局相对有限,目前只设立了南京分行这一家异地分行,通过将包商银行在内蒙古自治区外的资产负债、机构揽入怀中,该行跨区域布局无疑将迈出一大步。 包商银行进入历史,原有业务划分明确 随着蒙商银行5月25日全面开业,包商银行这家经历了21年的城商行也即将成为历史。1998年12月28日,包商银行经过央行批准设立,前身为包头市商业银行。2007年9月28日,经原银监会批准更名为包商银行,成为区域性股份制商业银行。 2019年5月24日,因原大股东明天集团违规占用大量资金形成逾期,出现严重信用风险,包商银行被央行、银保监会依法接管。 在2019年6月完成大额债权收购与转让后,7月-9月完成了清产核资,10月起接管领导小组启动了包商银行改革重组事宜。为稳妥处置包商银行风险、最大限度保护客户和员工合法权益,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由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联合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两级财政及部分区属企业,并引入建设银行、徽商银行等优质机构,发起设立蒙商银行,收购承接包商银行的相关业务、资产和负债。2020年4月9日,银保监会批准了蒙商银行的筹建申请;4月29日,中国银行(行情601988,诊股)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古监管局批准了蒙商银行的开业申请。蒙商银行已于2020年4月30日完成工商登记,依法设立。 除了上述徽商银行承接的部分外,个人客户通过包商银行“有氧金融”线上渠道或通过包商银行合作的第三方互联网平台办理的存款业务、贷款业务、基金业务。客户原有业务划分的总体原则为包商银行总行及内蒙古自治区内各分支机构的相关业务均由蒙商银行承接。
图片来源:微摄原标题:包商银行接管组关于蒙商银行成立答《金融时报》记者问 来源:央行1.蒙商银行与包商银行是什么关系?2019年5月24日以来,包商银行被人民银行、银保监会依法接管已近一年。在2019年6月完成大额债权收购与转让后,7月-9月完成了清产核资,10月起接管领导小组启动了包商银行改革重组事宜。为稳妥处置包商银行风险、最大限度保护客户和员工合法权益,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由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联合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两级财政及部分区属企业,并引入建设银行、徽商银行等优质机构,发起设立一家新银行(名称为蒙商银行),收购承接包商银行的相关业务、资产和负债。2020年4月9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了新银行即蒙商银行的筹建申请;4月29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古监管局批准了蒙商银行的开业申请。蒙商银行已于2020年4月30日完成工商登记,依法设立。蒙商银行是新设立且独立于包商银行的法人主体。蒙商银行定位为城市商业银行,经营范围界定为内蒙古自治区内,回归内蒙、服务内蒙经济社会发展。经营宗旨为扎根内蒙,依法稳健经营,建成资本充足、内控严密、运营安全、服务和效益良好的区域性商业银行。2.蒙商银行成立后,包商银行客户原有业务如何划分,如何办理?包商银行客户原有业务划分的总体原则为包商银行总行及内蒙古自治区内各分支机构的相关业务由蒙商银行承接,内蒙古自治区外各分支机构的相关业务由徽商银行承接。基于上述总体原则,对于个人客户而言,包商银行北京分行、深圳分行、成都分行、宁波分行个人业务(包括存款业务,贷款业务,信用卡业务,代销国债、保险、基金、信托及其他资管产品业务等)由徽商银行承接,总行及内蒙古自治区内各分支机构个人业务由蒙商银行承接。包商银行的个人理财产品由蒙商银行承接。个人客户通过包商银行“有氧金融”线上渠道或通过包商银行合作的第三方互联网平台办理的存款业务、贷款业务、基金业务,均由蒙商银行承接。对于对公客户而言,包商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外各分支机构的对公存款业务、同业负债业务、中间业务(包括委托贷款业务及现金管理业务等)由徽商银行承接,总行及内蒙古自治区内各分支机构的对公存款业务、同业负债业务和中间业务由蒙商银行承接。包商银行的对公理财产品由蒙商银行承接。对公贷款业务、表外业务(包括保函业务、信用证业务、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等)、表内外投资的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和权益类资产按照客户/底层资产融资人注册地划分,注册地在内蒙古自治区外的业务由徽商银行承接,注册地在区内的业务由蒙商银行承接。其他同业资产类、金融市场相关资产类业务由蒙商银行承接。少量未按照上述原则划分承接主体的对公客户,将另行通知。前述承接涉及的后续事项将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实施。自《关于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转让相关业务、资产及负债的公告》发布之日起,包商银行相关业务按照上述原则分别由蒙商银行、徽商银行承接。因银行系统切换和标识、凭证、印章的更换等工作尚在进行中,客户及相关权利人仍可继续至包商银行分支机构营业网点办理业务,也可继续通过包商银行的网上银行、手机银行或电话银行等渠道办理业务,客户及相关权利人办理各项业务不受影响。3.蒙商银行成立后,包商银行的个人存款如何保障?包商银行原个人存款分别由蒙商银行、徽商银行承接后,各项权利及业务办理不受影响,并由存款保险基金依法保障。4.蒙商银行成立后,包商银行的对公存款和同业负债如何保障?包商银行原对公存款和同业负债分别由蒙商银行、徽商银行承接后,各项权利及业务办理不受影响,并由存款保险基金依法保障。5.蒙商银行成立后,包商银行原有客户购买的理财产品业务如何办理?包商银行原有个人理财产品和对公理财产品全部由蒙商银行承接。因银行系统切换和标识、凭证、印章的更换等工作尚在进行中,客户仍可继续前往包商银行营业网点或通过包商银行的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办理理财产品的相关业务。
经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接管组报请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相关监管机构批准,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包商银行)拟将相关业务、资产及负债,分别转让至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蒙商银行)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徽商银行)。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一、受让方基本情况(一)蒙商银行的基本情况注册资本:人民币200亿元住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赛汗街道办事处建华南路2号A座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国务院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杨险峰行长:乔俊峰成立日期:2020年4月29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200MA0QNTD751(二)徽商银行的基本情况注册资本:人民币121.55亿元住所:安徽省合肥市安庆路79号天徽大厦A座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买卖、代理买卖外汇;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办理委托存贷款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经营结汇、售汇业务。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吴学民行长:张仁付成立日期:1997年4月4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0001489746613二、本次业务、资产及负债转让范围包商银行本次业务、资产及负债转让的总体原则为:包商银行总行及内蒙古自治区内各分支机构的相关业务、资产及负债由蒙商银行承接,内蒙古自治区外各分支机构的相关业务、资产及负债由徽商银行承接。包商银行债权人持有的未由存款保险基金提供保障的债权,不在本次承接范围内,仍保留在包商银行。相关情况如下:(一)包商银行总行及内蒙古自治区内各分支机构的个人业务(包括存款业务、贷款业务、信用卡业务等,下同)由蒙商银行承接,内蒙古自治区外各分支机构的个人业务由徽商银行承接。(二)包商银行个人理财产品和对公理财产品均由蒙商银行承接。(三)包商银行总行及内蒙古自治区内各分支机构的对公存款业务、同业负债业务由蒙商银行承接,区外各分支机构的对公存款业务、同业负债业务由徽商银行承接。(四)包商银行对公贷款业务、表外业务(包括保函业务、信用证业务、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等)、表内外投资的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和权益类资产按照客户/底层资产融资人注册地划分,注册地在内蒙古自治区内的前述业务由蒙商银行承接,注册地在区外的前述业务由徽商银行承接。其他同业资产类、金融市场相关资产类业务由蒙商银行承接。(五)包商银行的托管业务及内蒙古自治区内各分支机构的中间业务(包括代销国债、保险、基金、信托及其他资管产品业务,委托贷款业务及现金管理业务等)由蒙商银行承接,区外各分支机构的中间业务(包括代销国债、保险、基金、信托及其他资管产品业务,委托贷款业务及现金管理业务等)由徽商银行承接。(六)包商银行的股权投资由蒙商银行承接,蒙商银行履行对包商银行投资消费金融公司等金融机构的投资者责任,以及包商银行所发起村镇银行的主发起行责任。少量未按照上述原则转让的对公类业务、资产及负债,将另行通知相关客户及权利人。上述承接涉及的后续事项将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实施。三、本次业务转让后的客户相关权益保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包商银行的相关业务、资产及负债按照上述原则分别由蒙商银行、徽商银行承接。因银行系统切换和标识、凭证、印章的更换等工作尚在进行中,客户及相关权利人仍可继续至包商银行分支机构的营业网点办理业务,也可继续通过包商银行的网上银行、手机银行或电话银行等渠道办理业务,客户及相关权利人办理各项业务不受影响。包商银行、蒙商银行以及徽商银行将共同维护客户及相关权利人的各项权益。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将监督各方做好相关工作,切实维护存款人和其他客户及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四、咨询方式如对本次转让有任何疑问或意见,可通过电话或者书面方式向包商银行、蒙商银行或徽商银行提出,并由相关银行予以处理。(一)电话方式的咨询,可拨打以下任一专线服务热线:1.蒙商银行/包商银行专线服务电话:95352为便于客户及其他相关权利人提出咨询和意见,蒙商银行和包商银行暂使用同一专线服务电话。2.徽商银行专线服务电话:40088-96588(二)书面方式的咨询和意见可以寄送至以下任一地址:1.包商银行联系人:包商银行办公室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钢铁大街6号邮编:0140302.蒙商银行联系人:蒙商银行办公室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赛汗街道办事处建华南路2号A座邮编:0140603.徽商银行联系人:徽商银行办公室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安庆路79号天徽大厦A座邮编:230001特此公告。 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接管组2020年4月30日
图片来源:微摄-图片银行经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接管组报请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相关监管机构批准,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包商银行)拟将相关业务、资产及负债,分别转让至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蒙商银行)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徽商银行)。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一、受让方基本情况(一)蒙商银行的基本情况注册资本:人民币200亿元住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赛汗街道办事处建华南路2号A座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国务院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杨险峰行长:乔俊峰成立日期:2020年4月29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200MA0QNTD751(二)徽商银行的基本情况注册资本:人民币121.55亿元住所:安徽省合肥市安庆路79号天徽大厦A座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买卖、代理买卖外汇;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办理委托存贷款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经营结汇、售汇业务。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吴学民行长:张仁付成立日期:1997年4月4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0001489746613二、本次业务、资产及负债转让范围包商银行本次业务、资产及负债转让的总体原则为:包商银行总行及内蒙古自治区内各分支机构的相关业务、资产及负债由蒙商银行承接,内蒙古自治区外各分支机构的相关业务、资产及负债由徽商银行承接。包商银行债权人持有的未由存款保险基金提供保障的债权,不在本次承接范围内,仍保留在包商银行。相关情况如下:(一)包商银行总行及内蒙古自治区内各分支机构的个人业务(包括存款业务、贷款业务、信用卡业务等,下同)由蒙商银行承接,内蒙古自治区外各分支机构的个人业务由徽商银行承接。(二)包商银行个人理财产品和对公理财产品均由蒙商银行承接。(三)包商银行总行及内蒙古自治区内各分支机构的对公存款业务、同业负债业务由蒙商银行承接,区外各分支机构的对公存款业务、同业负债业务由徽商银行承接。(四)包商银行对公贷款业务、表外业务(包括保函业务、信用证业务、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等)、表内外投资的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和权益类资产按照客户/底层资产融资人注册地划分,注册地在内蒙古自治区内的前述业务由蒙商银行承接,注册地在区外的前述业务由徽商银行承接。其他同业资产类、金融市场相关资产类业务由蒙商银行承接。(五)包商银行的托管业务及内蒙古自治区内各分支机构的中间业务(包括代销国债、保险、基金、信托及其他资管产品业务,委托贷款业务及现金管理业务等)由蒙商银行承接,区外各分支机构的中间业务(包括代销国债、保险、基金、信托及其他资管产品业务,委托贷款业务及现金管理业务等)由徽商银行承接。(六)包商银行的股权投资由蒙商银行承接,蒙商银行履行对包商银行投资消费金融公司等金融机构的投资者责任,以及包商银行所发起村镇银行的主发起行责任。少量未按照上述原则转让的对公类业务、资产及负债,将另行通知相关客户及权利人。上述承接涉及的后续事项将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实施。三、本次业务转让后的客户相关权益保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包商银行的相关业务、资产及负债按照上述原则分别由蒙商银行、徽商银行承接。因银行系统切换和标识、凭证、印章的更换等工作尚在进行中,客户及相关权利人仍可继续至包商银行分支机构的营业网点办理业务,也可继续通过包商银行的网上银行、手机银行或电话银行等渠道办理业务,客户及相关权利人办理各项业务不受影响。包商银行、蒙商银行以及徽商银行将共同维护客户及相关权利人的各项权益。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将监督各方做好相关工作,切实维护存款人和其他客户及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四、咨询方式如对本次转让有任何疑问或意见,可通过电话或者书面方式向包商银行、蒙商银行或徽商银行提出,并由相关银行予以处理。(一)电话方式的咨询,可拨打以下任一专线服务热线:1.蒙商银行/包商银行专线服务电话:95352为便于客户及其他相关权利人提出咨询和意见,蒙商银行和包商银行暂使用同一专线服务电话。2.徽商银行专线服务电话:40088-96588(二)书面方式的咨询和意见可以寄送至以下任一地址:1.包商银行联系人:包商银行办公室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钢铁大街6号邮编:0140302.蒙商银行联系人:蒙商银行办公室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赛汗街道办事处建华南路2号A座邮编:0140603.徽商银行联系人:徽商银行办公室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安庆路79号天徽大厦A座邮编:230001特此公告。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接管组2020年4月30日
一纸公告引业内震动 包商银行处置方案落定? 继恒丰银行获中央汇金注资、锦州银行引入工商银行等三家战略投资者后,更为引人关注的包商银行的处置或迎来新进展。 1月7日晚,徽商银行发布公告称,董事会于2020年1月7日召开会议,拟计划一次性出资不超过人民币36亿元、参与发起新设一家省级地方商业银行,本行持股不超过15%。与此同时,董事会还通过了另一项决议,为提升市场地位和行业影响力,增强实体经济服务能力,拟收购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部分资产负债。 据相关媒体报道,这两项决议均指向包商银行处置一案。徽商银行将入股包商银行,设立一家新的省级城商行,并收购现有包商银行的资产负债,大概率为4家异地分行。按照徽商银行公告估算,新包商银行的资产规模在2333亿元左右。 1月8日,《华夏时报》记者就此事采访了包商银行相关部门负责人,其介绍称:“目前,包商银行的重组工作在推进中,对于徽商银行入股一事尚无确切消息,下一步如果有进展,接管组会发布公告。” 包商银行重组方案显现? 值得注意的是,徽商银行董事会公告中提及拟收购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部分资产负债,是为了提升市场地位和行业影响力,增强实体经济服务能力。 “如果真如媒体报道的,徽商银行入股包商银行成立一家省级地方商业银行,并收购4家异地分行,对两家银行来说是实现了双赢,也符合央行和银保监会关于包商银行市场化改革重组的指导精神。”内蒙古包头市当地一家金融机构负责人对本报记者说。 上述负责人认为:“徽商银行跨省异地分行较少,在目前设立的17家分行中,有16家在安徽省境内。如果通过入股、收购包商银行的4家异地分行,可以补齐自身跨省异地分行较少的短板,助力自身未来的发展。同时,化解了包商银行潜在的风险。” 徽商银行在公告中表示,为了减少参与前述交易对该行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的影响,快速有效补充核心一级资本,董事会通过决议,定增23.3亿股,其中内资股数量不超过17.35亿股,H股数量不超过6.95亿股,发行价格不低于该行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即约6.2元。 官网显示,徽商银行是经中国银保监会批准,全国首家由城市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联合重组成立的区域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总部设在安徽省合肥市。1997年4月4日注册成立。2005年11月30日更名为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12月28日正式合并安徽省内芜湖、马鞍山、安庆、淮北、蚌埠5家城市商业银行,及六安、淮南、铜陵、阜阳科技、阜阳鑫鹰、阜阳银河、阜阳金达等7家城市信用社。2006年1月1日正式对外营业。2013年11月12日,徽商银行H股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徽商银行在岗员工9515人;除总行外,该行设有17家分行及424个对外营业机构(包括2家分行营业部和422家支行),661家自助服务区(点)。 徽商银行半年报显示,截至2019年6月末,该行总资产已近1.1万亿元,同业及投资业务占比近50%;总负债1.03万亿元,不良贷款率1.03%,不良贷款余额44.8亿元,核心资本充足率8.44%。 推进市场化改革重组 此前,由于被“明天系”占款导致严重信用风险,央行、银保监会依法于去年5月24日果断对包商银行实施接管、建设银行托管。在各方共同努力下,包商银行接管托管工作进展顺利,第一阶段大额债权收购与转让工作顺利完成,第二阶段清产核资工作已基本完成。 2019年8月29日,建设银行半年报业绩发布会上,建设银行行长刘桂平对包商银行托管后的进展做了回应。他说,建设银行实施托管工作以来,进展得非常顺利,也很有序,是符合预期的,甚至是超预期的,各方反映都非常好。 刘桂平说,包商银行的监管和托管是中国人民银行和银保监会按照市场化和法制化的要求实行的一种市场化的处理方式,下一步相关的处置方式也会按照市场化和法制化的方式来进行。 对于中小金融机构的风险处理方式,现在除了包商银行实行托管方式以外,锦州银行已经有了一种新的处理方式和模式。刘桂平认为,只要是有利于来处理这些金融机构相关的问题,都是可以采取的方式;至于哪一个方式最好?只要有利于平稳有序地处理相关机构的问题,应该说就是合适的。 2019年11月15日,央行在《2019年第三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中指出,包商银行接管托管工作进展顺利,制止了金融违法违规行为,遏制住风险扩散,既最大限度保护了客户合法权益,又依法依规打破了刚性兑付,促进了金融市场的合理信用分层。 央行表示,目前包商银行第三阶段市场化改革重组工作正在推进。包商银行正常经营,未出现客户挤兑等群体性事件。总体看,果断实施接管发挥了及时“止血”作用,制止了金融违法违规行为,遏制住风险扩散。 央行建立了防范中小银行流动性风险的“四道防线”,通过货币政策操作及时稳定了市场信心,对保持货币、票据、债券等金融市场平稳运行发挥了重要作用。下一步,央行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完善包商银行改革重组方案,积极推动包商银行改革重组。同时,抓紧补齐监管制度短板,加强中小银行股东管理和公司治理,推动中小银行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