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黑龙江省住建厅官网发布《关于优化城市管理助力经济发展的通知》,推出12条举措助力发展“地摊经济”。 该《通知》中十二条措施包括全面恢复市场摊区,积极拓展市场摊区,制定发布摊区地图,允许合理占道经营,适度允许店外经营,免除业户相关费用,充分拉动旺季消费,实施审慎包容监管,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强化为民服务意识,维护市容环境秩序,统筹兼顾疫情防控。 同时,《通知》要求,2020年,全省各地城管执法部门不得将占道经营列入相关考核内容。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优化城市管理助力经济发展的通知 各市(地)、县(市)城管执法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重大决策,全面助力复工复市和经济社会发展,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现就优化城市管理助力经济发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全面恢复市场摊区。要统筹利用好现有早市、夜市、日市等露天市场摊区,做到应开尽开,并结合当地实际,允许合理延长经营时间,从时间和空间上保障和促进流动商贩经营。 二、积极拓展市场摊区。要会同相关部门综合考量本地城市规划布局、经济发展水平、常住人口分布、交通运行状况等因素,对当地现有流动商贩情况进行摸底统计,采取新设市场摊区、增设经营摊位等方式,最大限度地发挥露天市场摊区对流动商贩吸纳能力,促进更多个体经营者就业。 三、制定发布摊区地图。按照区域布局、街路分类、交通状况,划定流动商贩经营禁止区、限时经营区和允许经营区,明确可以从事占道经营的街道、路段、时段,制定“摊区地图”,并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便利流动商贩寻找经营地点。 四、允许合理占道经营。在不占用盲道、消防通道,不影响行人、车辆正常通行,不侵害他人合法利益前提下,允许在居住区、公园、广场、步行街等附近开辟临时占道摊点摊区,引导自产自销农户、流动商贩规范经营;允许流动商贩在小街小巷、小区周边等区域贩卖经营。 五、适度允许店外经营。允许临街小微商户在自身门店外合理临时设置、摆放促销商品;允许大型商场在商场门前自有区域内合理设置展棚展位开展促销活动。 六、免除业户相关费用。对在早市、夜市等露天市场摊区及临时设置的摊点摊区、小区市场和自身店外经营的,可以免除相关费用。 七、充分拉动旺季消费。充分利用6至9月户外消费旺季时机,结合当地开展的搞活流通促进消费活动,积极发展夜间经济,除对油烟污染、噪音扰民、侵占绿地、影响食品安全等行为予以规范和纠正外,在经营时间、经营区域、经营方式、经营产品种类等方面,要给予最大限度的政策支持和鼓励。 八、实施审慎包容监管。对流动商贩、个体商户违规经营要采取柔性执法,以教育疏导为主,慎用、限用扣押、罚款等处罚措施;对轻微违规的,不予处罚,支持经营者集中精力恢复生产经营,最大限度稳就业、保民生。 九、加强政策宣传引导。要进一步加强组织保障和宣传引导,通过网络、报刊、电视等多种媒体,及时推送助力发展“地摊经济”、“马路经济”相关政策信息,积极取得市民支持、商贩认同。 十、强化为民服务意识。城管执法队伍要倡导“721工作法”,即70%的问题用服务手段解决,20%的问题用管理手段解决,10%的问题用执法手段解决。通过开展多种形式服务指导、疏导引导,协调解决政策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各类矛盾纠纷,及时优化调整政策措施,搭建起市民和商贩和谐沟通、互利对接的桥梁。 十一、维护市容环境秩序。要会同属地街道等单位加强环境卫生监管,引导流动商贩、个体商户强化环境卫生责任意识,履行保持环境卫生义务,并及时跟进市政环卫保洁和垃圾收运。 十二、统筹兼顾疫情防控。要根据国家和省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部署和当地疫情防控形势,落实好戴口罩、防聚集、勤消毒等常态化防控措施。 按照中央文明办关于“在今年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指标中,不将占道经营、马路市场、流动商贩列为文明城市测评考核内容”通知要求,2020年,我厅不再将占道经营问题列入工作评价指标,各地城管执法部门也不得将占道经营列入相关考核内容。各市(地)城管执法部门要组织所辖县(市、区)对口部门抓好落实,并将贯彻落实情况于2020年10月15日前反馈我厅。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6月3日
2020年的COVID-19使得职场人多了一个年度关键词:“远程办公”。从早期的被动性远程办公加速各行业全面复市复产,到现在的远程办公常态化,工作模式的改变给职场人2020年的工作和生活都带来深远的影响。“远程办公真的很爽吗?”、“时至今日,你还愿意到公司上班吗?”。中国权威的人力资源服务商前程无忧(NASDAQ:JOBS)近日对职场人2020年远程办公情况进行回顾,结合问卷调查及访谈发布了《2020远程办公调查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显示,目前仍允许员工远程办公的企业仅有23.2%,选择两天或者三天的受访者占到44.7%,为最多数人群。 《报告》的调查及访谈对象中,80后、90后和95后占比分别为41.2%、34.2%和14.0%,约四成没有孩子。数据显示,允许远程办公的雇主最多来自机械/电子/制造(占25.0%)行业,其次为计算机/通信(占13.4%)、互联网/电商(占11.6%)、快消/零售(占10.7%)。管理人员的远程办公比例最高,可远程办公的人群中52.2%为初中级管理、37.2%的人从事技术类岗位。此外,跨国公司允许和提供远程办公支持的比例最高,其次为民营企业。 88.5%的受访者表示远程办公(居家办公)的频率较2019年有可见的提高,尤其在上半年COVID-19主要疫情期间,68.1%的受访者所在企业允许员工每周在家办公的最高天数为5天。但值得注意的是,当进入后疫情时代,目前仍允许员工远程办公(居家办公)的企业仅有23.2%,较疫情高峰期间水平有较大幅度的下降,国内大多数企业仍只是将远程办公作为一种应急性/辅助性的工作模式。 虽然超过四成的受访者表示远程办公(居家办公)的工作效率和在公司时候几乎一致。但是也有近三分之一的受访者说,在家办公的时间长,感觉在企业中的重要性下降,担心工作的安全性。“与同事的疏离感”也被认为“远程办公”的主要副作用。 但当被问及“希望远程办公的时间周期”,大多数职场人表现得较为“克制”,44.7%的受访者选择“每周2-3天”,远超过选择“全周”的24.6%。究其原因,大多数受访者表示国内现有企业体制、工作模式下,企业管理者仍欠缺相对应的管理技巧,过度的远程办公也难以维系个人与上级、个人与同事、个人与客户间的现有职场文化。
中新经纬客户端6月4日电 (张猛)最近,地摊经济一词彻底火了,相关微博话题阅读量超6亿,多地纷纷设摊贩规范点来鼓励发展地摊经济。 多地设摊贩规范点发展地摊经济 摊贩经济是城市烟火气的重要标志,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至少已经有上海、济南、南宁、郑州、南京、成都、合肥、厦门、陕西、辽宁、江西、甘肃、长春、杭州、长沙、石家庄、南宁、青岛、宜昌、黄冈、德阳、攀枝花、广安、南充、资阳、遂宁、彭州等27地纷纷明确鼓励发展地摊经济。 民银智库宏观区域研究团队负责人应习文在接受中新经纬客户端采访时指出,地摊经济历来是我国城市经济中的“灰色地带”,其存在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就业压力,带动了第三产业发展,同时活跃市场,刺激经济发展。 首都经贸大学城市经济与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张智新对中新经纬客户端表示,放开地摊经济发展,能满足民众消费需求,尤其是在疫情期间,地摊经济给民众购物带来便利,同时又增加了城市的烟火气,也满足了当前疫情防控要求。 首届上海夜生活节6月6日启动 6月3日,上海市政府新闻发布会透露,上海将在6月6日-6月30日举办首届上海夜生活节。打造具有烟火气、上海味、时尚潮、国际范的夜上海新形象。 此外,近日,上海市城管执法局制定印发了《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指导意见》,上海将支持新消费业态发展。推进夜市经济发展,配合属地政府和相关管理部门科学设置夜市,指导夜市落实管理主体、实施商户自治。支持特色小店开展“外摆位”经营,对外摆时间、摆放范围等实施精细化管理。 济南提出发展“小店经济” 6月2日,济南市商务局局长刘艳秋在济南市委市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济南将合理释放地摊经济,并通过提升夜间经济IP品牌、培育夜间经济主题街区、举办夜间经济特色活动、打造夜间经济文化品牌等,大力发展夜间经济,促进消费转型升级,增加就业岗位。 济南还提出发展“小店经济”,优化“小店”准入流程,缩短审批时限,引导各类业态延长营业时间;支持餐饮类门店增加夜宵品类和休憩场所,增加消费者逗留时间;适度允许商家制作个性化店招、店牌、美陈和街头艺人演唱,增加城市居民就业机会。 南宁明确轻微违反城管法规行为不处罚 6月2日,南宁市“美丽南宁•整洁畅通有序大行动”指挥部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占道经营、马路市场、流动摊贩等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意见》自2日起施行,有效期至今年12月31日。 《意见》明确,为保障经济,允许在居住集中区附近开辟临时摊点摊区,引导自产自销农户、流动摊贩规范经营;鼓励利用小区内外闲置区域,设置临时摊区,有条件的地方可设置占道早市夜市。《意见》还明确,对企业和经营者因生产经营活动,造成轻微违反城市管理相关法规的行为,出于审慎包容的考虑,不予处罚。对在允许的区域开展占道经营的经营者以及流动摊贩,原则上不收取摊位费、摊租等费用。 郑州各地布局夜经济集聚示范区 6月2日,郑州下发《关于贯彻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 进一步做好为民造福工作的意见》,其中提到,每个县(市、区)、开发区要合理布局1到2个“夜品、夜购、夜赏、夜游、夜健”夜经济集聚示范区,举办1~3项夜间经济主题活动。开展县(市、区)、开发区夜经济活动评选,市财政对前三名分别给予100万元、80万元、50万元奖励。 另外,郑州各县(市、区)、开发区要明确规划布点,落实管理措施,充分利用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和闲置土地,按照定时间、定地点、定业态、定费用、定管理的原则,设立市集和特色跳蚤市场。 南京新增1410个临时外摆摊点 5月1日,南京市城管局发布《做好防疫期间临时外摆摊点服务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临时外摆的区域应设置明显标志、摆摊摊位须编号,同时公示经营项目、经营时间、安全提示,现场也要做好垃圾分类收集。 在现有3400个临时摊点基础上,今年南京市城管局在全市新增134处、共1410个临时外摆摊点。此次开放设置临时性外摆摊点的区域、规模、时间段,都需要经过各区城管部门审核。占道经营、无证流动摊点等违规违法行为,城管执法部门一经发现将坚决查处。 成都谋划更精细的地摊政策2.0版本 3月14日,成都印发《成都市城市管理五允许一坚持统筹疫情防控助力经济发展措施》,在保障安全,不占用盲道、消防通道,不侵害他人利益,做好疫情防控和清洁卫生等工作前提下,允许允许设置临时占道摊点摊区、允许临街店铺越门经营、允许大型商场开展占道促销、允许流动商贩贩卖经营。截至5月28日,成都市设置临时占道摊点、摊区2230个,允许临时越门经营点位17147个,允许流动商贩经营点20130个,增加就业人数10万人以上。 成都市城市管理委员会透露,成都正谋划更加精细精准的政策2.0版本,实现占道经营规范有序、市容环境干净整洁、市民生活方便快捷、城市消费更加活跃、市井气息更加浓厚有机统一。 合肥摊点设置分为“禁止区”和“疏导区” 合肥摊点的设置区域分为“禁止区”和“疏导区”。其中,“禁止区”指主要道路、窗口单位、广场、桥梁(含人行天桥)、地下通道、机关办公区周边、校园出入口100米范围内,以及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准设置摊点地区。除禁止区以外的区域,在不影响市民生活、不影响交通的情况下,由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划定后向社会公布,并按照标准进行规范设置管理。 在“疏导区”设有37个摊群点,给市民群众提供方便。除了37个临时界定摊群点外,当前在合肥还存在一些季节性或临时性便民摊点,主要包括西瓜临时销售点、早餐车、书报亭等。 厦门自2019年就试行“摊规点” 自去年6月开始试行“摊规点”至今,厦门市已经建成各类“摊规点”共50处,提供摊位1150个。这些“摊规点”除了经营户自治外,城管执法部门也联合相关责任单位,做好摊规点的食品安全、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厦门市城管执法局表示,将进一步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充分利用空闲场地、车少路段、沙滩等,采取限时经营的方式,建立跳蚤市场、美食一条街、水果市场等,将更多的流动摊贩纳入到有序管理中。 陕西省级层面首次提出关于占道经营的“四允许” 5月27日,陕西省下发通知,提出“在不影响人行通道、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允许城区临街店铺出店经营,允许大型商场适度占道促销,允许在居民居住集中区开辟临时摊点摊区,允许流动商贩在一定时间和区域占道经营”。这是陕西省级层面第一次提出关于占道经营的“四允许”。 同时,西安今年计划设置100处蔬菜早市、100处夜市烧烤集中经营区和100处食品摊贩临时摊群点。 地摊经济相关话题成热搜专业户 来源:微博截图 连日来,#地摊经济# #城管打电话喊商贩去摆摊# #地摊车#等微博话题纷纷登上热搜,截至6月3日23时30分,#地摊经济#微博话题阅读量更是超6.3亿,讨论超10万条。 来源:微博网友评论截图 地摊经济火遍大江南北,红遍网络。网友纷纷表示:“建议每个城市都给小摊留些位置,不是偷摸摆摊而是文明出摊,既不影响交通和环境,还能增加收入。” “地摊、夜市、好有烟火气,喜欢。”“地摊真的方便实惠且让社区有生活气息。” 来源:微博网友评论截图 同时网友也纷纷给地摊经济发展支招:“保持卫生、专属区域、食品安全的底线也要坚守。”“允许摆摊,但不能乱摆,建立新型和谐共赢的地摊经济秩序。”“千万别矫枉过正,千万不要一刀切。” 专家:放开地摊经济不等于放开责任 地摊经济在发展过程中难免引发一些城市管理难题,如卫生与污染,交通阻塞、噪音扰民、商品质量安全无保障、社会治安和偷税漏税问题。 应习文建议借此机会一举解决长期存在的规范地摊经济问题。一是对地摊经济的从业者,进行登记管理。二是限定经营的空间和时间,避免影响交通。三是加强对卫生污染的治理,建立防疫应急管理制度。四是设置服务质量监督机制,保障消费者权益。五是借助互联网思维提升管理效率,如网上申请、登记、报税等。 张智新表示,放开地摊经济不等于放开责任,不等于放弃法律,针对食品安全、环境污染等关系民众切身利益方面,城市执法部门要做到有举报必调查,违法必究、执法必严。但同时要避免出现矫枉过正、一刀切的情况。(中新经纬APP)
9月3日,河北省药监局印发《关于支持医疗器械经营环节创新发展的有关政策措施》,提出六方面措施,进一步激发企业经营活力,促进全省医疗器械经营环节创新发展。 营造宽松开放的准入环境。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兼并重组变更相关许可(备案)事项的,如经营范围、场所、仓库地址无变化,不再进行现场核查验收。企业申请首次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申请材料符合申报基本要求的,允许先备案,一个月内补交其余备案材料。支持北京、天津、上海、深圳等地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搬迁至雄安新区、河北自贸试验区正定片区,认可其原经营资质,按审核程序实行资质互换,经合规性检查后即可开展医疗器械经营业务。 简化异地设库流程。允许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根据企业经营业务的需要,在河北省内异地增设仓库,方便就近配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异地设置仓库应当严格按照《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要求,实施统一管理。 支持协同仓储。现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可利用空置自有仓库和闲置设备,为其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提供存储和配送服务。药品现代物流企业具备医疗器械存储数据可追溯条件,能够实施分库、分区和专人、专项管理制度的,可凭药品经营现代物流相关许可证明,直接办理医疗器械物流许可手续,开展医疗器械物流业务,为其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提供医疗器械存储和配送服务。 支持发展新型经营模式。按照有序推进、动态调整、不断完善的原则,允许有条件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在河北省内跨区域投放自助销售终端。为方便社区居民购买医疗器械产品,允许连锁便利店设专区销售一类及部分二类家用医疗器械。支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搭建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平台,推动生产企业与经营企业强强联合,扩大销售渠道。 加大技术扶持力度。加强对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人等关键岗位人员的再教育。筛选出一批有实力、有潜质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实施“一对一”重点帮扶。 规范医疗器械市场秩序。坚持依法监管和包容审慎监管相统一,对新设立的新产业、新模式、新业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给予1至2年包容期。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医疗器械等违法违规行为,对企业采用信用分类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