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保财险与玖富因合同履约问题相互起诉,引发市场关注。这距离银保监会喊话融资信保业务风险仅过去一周的时间。 据悉,此次纠纷涉案金额约为23亿元人民币,目前双方均已发布公告披露相关情况,诉讼尚处初始阶段。 今年以来,随着信用保证险业务赔付率不断上升,中国人保信保业务猛踩刹车。近日,中国人保披露的前5月保费收入情况显示,其信保业务收入持续收缩,较去年同期下降54.6%。 人保财险与玖富陷纠纷 因合同履约问题,人保财险与玖富近日陷入纠纷,2018年双方曾年开展网贷业务的保证保险业务合作。 6月15日,人保财险在香港联交所发布公告,对人保财险广东省分公司与玖富数科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北京玖富联银科技有限公司(合称“玖富”)之间的诉讼进行披露。 人保财险公告信息显示,人保财险广东省分公司与玖富开展保险业务合作。由于双方就技术服务费存在争议,人保财险广东省分公司于2020年5月19日向玖富提起诉讼,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5月21日予以受理,有关涉案金额约为23亿元人民币,约为人保财险净资产的1.3%。 6月12日,玖富公告称,近期,因人保财险广东省分公司未遵守“玖富直贷项目”项下,双方为未付服务费的支付方式而专门修订签署的补充协议,玖富已向北京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玖富称,2019年,在“玖富直贷项目”项下,人保财险应按照协议向玖富数科支付服务费用。在该合作协议项下,人保财险虽已支付部分服务费用,但人保财险未履行剩余的约22亿元人民币支付义务。玖富向中国人保索赔约23亿元人民币,以弥补其未支付的服务费和相关的逾期支付损失。 玖富公告显示,在玖富发起对人保财险的法律行动后,人保财险在广州一地方法院对玖富数科和玖富数科全资子公司北京玖富银联科技有限公司提起民事诉讼,声称第二个补充协议无效。同时要求玖富数科返还合作协议项下已支付的部分服务费和应计利息,并声称没有义务支付未付服务费。 而有关玖富向人保财险提起法律诉讼一事,人保财险称,于公告日,人保财险尚未收到关于玖富起诉本公司的法律文书。针对投资者普遍关心的此诉讼是否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人保财险称已按照保险业的基本经营原则和相关监管制度规定,为该事项在财务报表中合理提取了相关拨备。人保财险认为,有关诉讼不会对其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信保业务骤降54.6% 近日,中国人保公布了前5月保费收入情况,信保业务规模持续收缩。 截至2020年5月31日,人保财险原保险保费收入为2006.32亿元,同比增长3.5%。其中,人保财险的信用保证险业务1-5月保费收入为37.23亿元,较去年同期下降54.6%。而此前一季度,该业务保费收入为24.97亿元,较去年同期下降48%。 虽然对于此前关停助贷险部门的消息,中国人保辟谣称“中国人保财险没有关闭助贷险部门,也没有关停此类业务。”但从目前经营情况来看,随着信用保证险业务风险的不断暴露,近期公司风波接连不断,公司对信用保证险业务正进行一定调整。 根据中国人保2019年年报,人保财险的信用保证险业务在2019年大幅亏损,承保利润为-28.84亿元,信用保证保险赔付率上升17.9个百分点,达到78.1%。5月13日,宜人金科公告称,与人保多年来一直保持双赢合作,不存在给人保助贷险带来损失的情形。 针对融资性信保业务风险,银保监会财险部近日向各财险公司下发《监管提示函》指出,今年1至4月,一些独立风控能力不强的财险公司融资性信保业务大幅增长,个别公司增幅甚至超过200%。要求各险企进一步提高对融资性信保业务风险和自身风险管控能力的认识,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审慎开展新增融资性信保业务,维护市场稳定。 近年来,由于强劲的融资需求和对客户的便捷性服务,信保业务发展迅速。但受到宏观经济状况影响,赔付率也在上升。根据银保监会数据,疫情引发的经济下行导致消费金融信用质量下滑,今年第一季度信保赔付金额增至161亿元人民币,较2019年第一季度同比增长50%。 监管对信用保证险业务的监管也在进一步加强。5月,银保监会发布《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业务监管办法》,重点聚焦高风险的融资性信保业务监督,提高业务准入门槛,加强险企对融资性信保业务的风险敞口管理。 穆迪在《中国的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新规对保险公司具有正面信用影响》评论中指出,由于信保保险产品在中国保险市场上相对较新,并且未经信用环境下行的充分检验,保险公司可能面临定价偏差和准备金风险。新规禁止保险公司承保某些信保业务,如底层履约义务人已发生变更的债权转让业务、非银行机构发起的资产证券化业务、金融衍生产品的业务等,将有助于保险公司规避违约风险较高的产品。此外,增强风险管理系统的监管要求也将改善保险公司的风险评估和内控。
日前,在纳斯达克上市的玖富(NASDAQ:JFU)发布公告,称其子公司玖富数科正因合同履约问题和人保财险广东分公司打官司。 公告称,玖富数科近日在北京一法院针对人保财险公司提起了法律诉讼,因为后者没有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及补充协议,支付玖富直接贷款计划下的未付服务费。 玖富称,2019年,根据玖富的直接贷款计划,人保财险有义务根据其与玖富签署的合作补充协议支付服务费。然而人保财险仅支付了部分服务费,但尚未支付的金额大约为22亿元,其中14亿元已被玖富记为应收账款,且已确认备抵跌价损失。 玖富称,与人保财险的纠纷极大地影响到公司2019年的运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在起诉中,玖富将要求人保财险支付23亿元服务费及逾期费。 公告同时披露,人保财险在广州一法院向玖富数科和北京玖富联银科技有限公司发起了民事诉讼,称其与玖富的第二份补充合作协议无效,人保财险要求玖富返还部分服务费,并称人保无义务支付服务费。 玖富表示,公司将积极做好两场官司的诉讼工作,但目前诉讼刚开始,尚无法判断最终结果。如果公司未在全部或部分诉讼中胜诉,或未能与人保财险达成和解,则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财务状况,流动性和前景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6月13日,沈海高速浙江台州温岭出口处,一辆槽罐车发生爆炸。截至6月14日10时,已造成19人死亡、172人受伤。 事故发生后,中华财险第一时间进行了排查,确定承保了事故车辆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成立了由公司领导牵头、分管领导参与的专案应急处置小组,开启应急绿色通道,紧急调度充足人力赶赴现场,启动24小时服务热线,调拨充足资金开展相关理赔救援工作。 据了解,事故车辆在中华财险投保了交强险、商业三者险(保额50万元)、车上人险责任险(5万元保额/座*2座)等。 截至6月14日11时,中华财险已接到上述爆炸事故导致的车险报案2起,仅用时3小时便完成了首起报案赔付。中华财险表示,将严阵以待,全力做好出险客户理赔服务,全力配合当地政府做好事故救援善后工作。
6月9日,泰山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山财险)发布变更注册资本的信息披露公告。 公告显示,5月27日,泰山财险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引入安顾财险股份公司(安顾财险)作为泰山财险战略投资者的相关议案。泰山财险拟新增注册资本6.73亿元,新增注册资本全部由安顾财险认购,增资价款为8.82亿元。 图片源自泰山财险官公告 安顾财险系德国安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顾集团)全资子公司。此次增资后,安顾财险持有泰山财险24.9%股份,为该公司仅次于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的第二大股东。 公告称,上述变更注册资本事项仍待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生效。 安顾集团曾与山东国资共同设立寿险公司 早在去年,泰山财险已有增资扩股相关打算。 去年11月至12月,泰山财险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官网挂牌增资扩股。挂牌信息显示,泰山财险拟募集超8.82亿元的资金,对应持股比例为24.9%。 网页显示,泰山财险该募资旨在优化股权结构,完善公司治理机制,进一步提升核心竞争力,打造一流保险公司,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图片源自山东产权交易中心 彼时即有市场声音猜测,增资方或为安顾集团。 2018年和2019年,安顾集团管理层均曾到访泰山财险。据媒体报道,去年11月3日,山东山东省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张斌表示,泰山财险引进战略投资者已经做了两年时间,已经结出一个预期的“果子”,挂牌结束后,一个世界知名的企业就会进入泰山财险,资本进来大概有9亿元。 图片源自泰山财险官网 在今年6月8日泰山财险与安顾集团举行的战略合作签约仪式上,安顾中国首席执行官思勇明表示,此次战略投资泰山保险标志着安顾集团正式进入中国财产险市场,是对集团现有在华的人身险及健康险业务的有益补充,在华布局再进一程。 安顾集团官网显示,该集团系德国和欧洲的主要保险集团之一,在全球约30个国家设有代表,实际控制人为慕尼黑再保险公司。在德国本土,安顾在所有细分市场中都处于领先地位。2019年,安顾集团总保费为190亿欧元,支付保户保险利益170亿欧元的保单净收益。 在入股泰山财险以前,安顾集团已在山东进行寿险业务相关布局。 2013年7月,山东省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山东国投)与安顾集团及其旗下寿险公司——德国安顾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顾人寿)共同出资成立了全国性寿险公司德华安顾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德华安顾人寿),总部设在济南。 德华安顾人寿注册资本金为18亿元,山东国投、安顾集团和安顾人寿分别持有该公司50%、20%和30%的股份,即安顾方合计持股50%。 官网显示,德华安顾人寿系第一家总部设在山东的全国性寿险法人机构。截至去年6月底,德华安顾人寿已在全国开设4家分公司、22家中心支公司和84家营销服务部/支公司,机构网点已覆盖山东、江苏、河北三省26个地市、110个区县。 数据源自德华安顾人寿年报 成立至今,德华安顾人寿尚未实现盈利。 年报显示,近三年来,德华安顾人寿的净利润分别为-1.93亿元、-2.82亿元和-3.66亿元,亏损金额逐渐扩大。自2013年成立以来至今,德华安顾人寿合计亏损13.05亿元。 同时,该险企营收保持较高增速,2017年至2019年的营业收入分别为4.26亿元、6.19亿元和9.29亿元,增速分别为117.86%、45.34%和49.93%。 泰山财险股权转让多次生变 官网显示,泰山财险于2011年1月挂牌开业,是首家注册地在山东的全国性保险法人机构,也是山东省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直接管理的省管企业。 目前,泰山财险在山东、青岛、河北、江苏、内蒙古、浙江、宁波、北京、河南、陕西、山西设11家分公司。 年报显示,泰山财险注册资本为20.3亿元,母公司为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后者持有泰山财险39.41%股份。 在此次安顾集团入股泰山财险以前,泰山财险股权已现多次变动。 去年7月,泰山财险发公告称,5家小股东枣矿、临矿、淄矿、龙矿和肥矿拟合计将泰山财险10.84%股份转让给山东能源集团创元投资有限公司(创元投资)。 这是山东能源集团的一次“左手倒右手”。5家股权转出方和股权受让方创元投资均由山东能源集团控制。股权转让完毕后,创元投资成为泰山财险持股10.84%的第三大股东。 图片源自泰山财险公告 今年2月,上述股权变更事项生变。原计划中的5家股权出让方减至3家,枣矿和淄矿退出,合计转让泰山财险的股份比例为4.43%,股权受让方仍为创元投资。 今年3月10日,泰山财险发公告称,原股权转让计划中的另外两家小股东枣矿和淄矿拟合计将泰山财险6.4%股份转让给创元投资。 这是将去年7月的股权转让拆分为两步。从6月9日的公告看,创元投资已被列为泰山财险持股3.33%的股东。 曾因虚构保险合同收罚单 搜狐财经梳理了泰山财险成立至今的经营情况。2011年至2019年,泰山财险合计实现107.4亿元营业收入,实现-1.33亿元净利润。 数据源自泰山财险年报 从经营情况看,成立初期,泰山财险于2012年至2014年连亏三年,净利润分别为-0.96亿元、-1.08亿元和-0.38亿元,合计亏损2.42亿元。 2015年,泰山财险扭亏为盈,该年实现2144万元净利润,此后持续盈利,营收也呈现出稳健增长。 2018年,泰山财险净利润骤降,由2017年的2555.39万元降至638.01万元。在这背后是泰山财险大幅增长的营业支出,该年赔付支出增长19.6%至9.72亿元,占营业收入18.15亿元的53.56%,而上一年该比例为48.53%。 2019年,泰山财险营收现较大幅增长,同时利润水平有所回升。该年泰山财险实现22.7亿元营业收入,同比增25.07%;净利润为951万元,较上年的净利润增长49.06%。 图片源自中国银保监会官网 在经营合规方面,今年以来,泰山财险曾现虚构保险合同的违法违规行为。 5月11日,银保监会网站公布济宁监管分局对泰山财险济宁市金乡支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处罚决定书显示,泰山财险济宁市金乡支公司存在虚构保险合同进行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的违法违规行为。2016年12月至2017年10月间,泰山财险济宁市金乡支公司实际负责人王某等人虚构大蒜目标价格保险保单9份。 监管对泰山财险济宁市金乡支公司处以30万元处罚,并要求其停止接受大蒜目标价格保险新业务2年。
今年以来,受疫情及国内外经济形势复杂多变等因素的叠加影响,保险公司经营的具有融资性质的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业务(下称“融资性信保业务”)综合赔付率破百,行业整体承保亏损,少数财险公司亏损严重,投诉举报案件不断上升,个别财险公司偿付能力濒临不足。 6月9日,第一财经记者获悉,银保监会财险部近日向各财险公司下发《监管提示函》指出,今年1至4月,一些独立风控能力不强的财险公司融资性信保业务大幅增长,个别公司增幅甚至超过200%。 针对融资性信保业务风险,《监管提示函》要求各财险公司严格执行新规,谨慎开展新増业务;夯实自身基础,防范合作方风险传递;妥善处置风险,严格压实高管人员责任。 个别公司融资性信保业务增幅超200% 据银保监会非现场监管监测数据,今年1至4月,一些独立风控能力不强的财险公司融资性信保业务大幅增长,个别公司增幅甚至超过200%,缺少风险认识、忽视风险管控、重规模轻风险等问题突出。 融资性信保业务,是指保险公司为债务人在债务融资行为中的履约信用风险提供保险保障的信保业务。例如,保险公司与网贷平台此前合作的信保业务就属于融资性信保业务。 近年来,信用保证保险发展较快。然而,随着经济下行压力加大,P2P业务暴雷、社会信用风险上行,该险种赔付快速增长,风险开始暴露,部分险企相继“踩雷”。 前几年,浙商财险、长安责任险等中小险企便相继“踩雷”。比如,长安责任险因保证保险业务拖累,偿付能力告急,远低于监管要求,在2019年初收到银保监会下发的监管函,被责令增资扩股,停止接受除车险和责任险以外的新业务,并停止增设分支机构。 今年4月16日,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发布关于中华财险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例的通报称,自2019年5月以来,中华财险保证保险投诉集中爆发。经调查,中华财险上海分公司在承保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信用贷款保证保险业务中,存在“与不符合互联网金融相关规定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开展信用贷款保证保险业务”等三项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4月17日,中华联合财险收到上海银保监局开出的行政处罚单,被责令改正,处罚款共计80万元,停止接受信用保证保险新业务共计2年。 疫情的发生也增加了不确定性,“踩雷”的包括行业巨头。不久前,“人保财险关停助贷险部门”的消息在网络传播,引发广泛关注。当时,人保财险辟谣称“没有关闭助贷险部门,更没有关停此类业务”。但人保财险也指出,新冠肺炎疫情确实对公司业务,包括助贷险业务造成一定影响。 根据其2019年年度报告,人保去年信用保证保险的赔付支出净额为70.72亿元,同比增速106.2%,承保利润为-28.84亿元。综合成本率达到121.7%。信用保证保险赔付率上升17.9个百分点,达到78.1%。 在此背景下,5月,银保监会发布《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业务监管办法》(下称《办法》),区分融资性和非融资性信保业务,重点聚焦高风险的融资性信保业务的监管,提高对融资性信保业务在经营资质、承保限额、基础建设等方面的监管要求。 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当时在答记者问时表示,《办法》对融资性信保业务予以重点监管,同时,进一步明确了流动性管理、内部审计、合作方管理等内控管理要求,在存量风险逐步消化的同时,增量业务风险也将得到进一步控制。 在此次下发的《监管提示函》中,银保监会要求,各保险公司应当认真学习贯彻《办法》规定,严格执行各项要求,逐条梳理对照整改。整改期间,各财险公司应当抓紧完善各项基础管理制度,提升抵御风险能力,稳步压缩存量业务风险敞口,逐步降低未了责任余额,并按照准备金监管要求,足额提取相关准备金。要进一步提高对融资性信保业务风险和自身风险管控能力的认识,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审慎开展新增融资性信保业务,维护市场稳定。 助贷不规范,财险公司难撇关系 随着金融新业态的发展,信保业务风险发生了变化。《监管提示函》指出,当前,融资性信保业务的风险点主要集中在:一些经营融资性信保业务的财险公司独立风控能力不强,却心存侥幸开展业务,对借款人的风险审核管控主要依赖合作助贷机构,以协议方式将核心风控环节委托助贷机构,并要求其提供相关反制措施或兜底承诺。 而这些合作模式容易引发的风险则包括:一是合作助贷机构盲目扩大规模,粉饰投保人信息,导致保险公司承保质量下降,赔付率不断升高;二是合作助贷机构销售不规范,财险公司难撇关系,造成声誉风险和投诉举报风险;三是保险公司难以掌握借款人真实信息,承保业务存在虚假、诈骗等风险,造成后续理赔环节出现诸多民事纠纷,严重侵害被保险人合法权益。 银保监会强调,对于该类合作模式,财险公司应当加大合作方管理力度,尽快压缩业务规模,按照《办法》相关要求,夯实内控基础,提升独立风控能力,切实防范业务风险。 此外,一些财险公司在承保时未对履约义务人开展实质性风险审核,在理赔时采取各种方式拖赔、惜赔或拒赔。发生舆情风险及群体性事件后,不积极应对解决,不采取有效措施,事态严重的才进行赔付,严重损害公司乃至行业形象。 对此,银保监会强调,各公司应当引以为戒,妥善处置存量业务风险,做好风险处置中的维稳工作,不得存在消极应对、敷衍了事、推诿扯皮等行为。各公司高管人员应当增强责任意识,尽到勤勉义务,切实履行管理责任,承担风险处置不当后果的领导责任。各财险公司要积极主动配合当地银保监局,防范化解相关业务风险,处置群体性等突发事件。 对出现无正当理由拖赔惜赔拒赔、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引发群体性事件等风险的,监管部门将根据情节程度,依法依规对有关高管人员和责任人员进行严肃查处。
闹乌龙接罚单 中华联合财险麻烦不断 今年可谓是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华联合财险”)的多事之秋。继产品备案违规遭“点名”、年内领14张罚单被罚496万元后,中华联合财险公告又闹“乌龙”。近日,一则股权变更公告透露,新疆锦棉棉业将所持有的500万股股份转让给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供销合作总公司,但在公告中,却将中华联合财险写成中华联合保险集团。此外,从管理层来看,近年来该公司也经历了一系列人事震荡,不仅四年三换董事长,总经理一职也迟迟未落定。 转让标的现“张冠李戴” “新疆锦棉棉业将所持有的中华联合保险集团有限公司500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约0.0342%)转让给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供销合作总公司。”这摘取自9月24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披露的《就看不中华联合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股东有关情况的信息披露公告》。 翌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将公告标题更正为《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股东有关情况的信息披露公告》,不过文中上述内容并无变化。 值得注意的是,公告披露方由中华联合保险集团变更为旗下子公司中华联合财险。那么,究竟是集团公司还是财险公司的股东转让股权? 北京商报记者查询股权信息发现,在中华联合财险股东名单中,新疆锦棉棉业持有0.0342%股份,为该公司第13位股东。而在中华联合保险集团的股东列表里,却未发现新疆锦棉棉业的身影。 针对公告出现“张冠李戴”一事,北京商报记者采访中华联合财险,但截至发稿,该公司未予以回应。 此外,值得一提的是,今年以来,中华联合财险频现股权转让。今年1月,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将持有该公司的8700万股股份转让给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投资有限责任公司;10月8日,阿拉尔统众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将所持有的1.35亿股股份也转让给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中华联合财险为何会出现如此频繁的股权转让?针对此问题,北京商报记者采访该公司,但截至发稿,该公司未予以回应。 净利下滑逾三成 近几年来,中华联合财险保费收入呈现逐年增长态势。北京商报记者梳理发现,2011-2018年,该公司已赚保费分别为196.64亿元、213.44亿元、248.81亿元、285.17亿元、354.15亿元、363.01亿元、365.59亿元、387.89亿元。 年初至今,该公司负债端向好趋势依旧,两组数据便能佐证。其一,偿付能力二季报显示,该公司上半年合计保险业务收入为259.91亿元,同比增长11.4%,其中,一季度和二季度的保险业务收入分别为116.3亿元和143.61亿元。 另一组最新数据则显示,今年前8个月财产险累计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8669亿元,同比增长11%;而中华联合财险前8个月原保险保费收入为330.92亿元,同比增长13%,高于行业增速。 但是不同于保险业务收入的接连报喜,中华联合财险净利润却出现下滑。上半年,该公司合计净利润1.68亿元,同比下降35.17%,其中,一季度和二季度的净利润呈现强烈反差,一季度实现净利润2.65亿元,而二季度却亏损了9748万元。 对于今年二季度中华联合财险净利润为何由盈转亏,北京商报记者采访该公司,截至发稿前,该公司也未回应。 这厢,中华联合财险保费不断向好,净利润却下滑;那厢,该公司高管层经历了一系列更迭。 今年6月底,银保监会批准中华联合财险总裁徐斌升任董事长。而这已是该公司四年来三换董事长。2015年底,罗海平出任中华联合财险董事长兼总经理;2017年下半年,梅孝峰接替罗海平,成为新一任董事长。 但伴随着徐斌升任董事长,该公司总经理一职出现空缺。对于四年三换掌舵人,总经理一职悬而未决,有分析人士表示,频繁的人事变动或对中华联合财险的发展战略产生影响。同时,财险业的激烈竞争将加剧该公司的业绩压力。 农险成重灾区 作为中华联合财险的重要业务,农险及车险不单单带来保费收入,还为该公司带来了多张罚单。据北京商报记者统计,今年前三季度,各地银保监局共向中华联合财险开出14张罚单,累计罚款496万元,其中7张涉及农险业务,5张涉及车险业务。 值得注意的是,上半年保险行业最大罚单也“花落”中华联合财险。今年2月,中华联合财险因存在拒不依法履行保险合同约定的赔偿义务;编制或者提供虚假报告、报表、文件、资料;虚假理赔以冲销投保人应缴的保险费三项违法违规行为,被四川银保监局累计罚款155万元,同时责令中华联合财险简阳支公司停止接受农险新业务一年,并撤销简阳支公司经理任职资格。 此外,中华联合财险涉及农险业务的罚单还包括档案存在被保险人签字缺失、雷同或客户联系方式缺失或无效等不完整、不真实;农业保险承保理赔档案存在不真实、不完整等问题。 农险属于一项政策性险种,为何险企承保过程中违规问题如此多发?对此,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保险研究室副主任朱俊生解释称,目前我国农险主要以小农户为主,并且户数非常多,保险公司若想做到逐户承保并且资料真实,需要付出高昂成本,由此导致编制虚假资料在农险承保中频发。 另外,在农险承保中,农户自身需要缴纳保费的20%,但实际上,不少农户的保费由其他人代缴垫付,事后还要将垫付的保费要回,于是保险公司就虚构赔案以此将垫付的保费还回去。 除罚单外,中华联合财险在今年7月还收到了一份监管函。据了解,银保监会在进行第二次财产保险公司备案产品条款费率非现场检查后,发现该公司的部分产品共计存在15项问题,包括引用已废止标准、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未区分被保险人是否拥有社会医疗保险等不同情况、费率表出现文字或格式错误等。 对此,银保监会要求该公司自接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之日起,立即停止使用问题产品,并在一个月内完成问题产品的修改工作。同时对公司产品开发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自查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