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美国货币监理署(OCC)发布一封解释信声明,美国国家银行和联邦储蓄协会可以成为区块链稳定币的运行节点,并将关联的稳定币用于“许可的支付活动”,认为区块链稳定币网络可以作为“更便宜、更快捷、更高效”的支付方式来减轻跨境交易的成本,因此授权银行在汇款期间利用区块链及其稳定币与法定货币之间来回转换,如果银行选择的话,也可以自己发行稳定币(比如,摩根大通银行就提出要推出自己的美元稳定币JPMcoin等)。 有人认为,这是加密行业和公有链的巨大胜利,银行可以将公有链视同为类似SWIFT、Fedwire一样的金融基础设施,将稳定币(如USDC等)视为新的电子储值物,并帮助美国在拥抱公有链和稳定币方面处于领导地位,推动基于美元的数字稳定币成为支付结算的主流媒介,进一步增强美元在全球范围内的影响力。2021年将成为公有链和稳定币进入大众市场的关键之年,一个新时代的大门在悄然打开,游戏开始了。 那么,应该如何看待OCC这一举动哪? 首先,OCC这一声明所指的稳定币,不是任意的稳定币,而是指经过监管部门审查通过并接受其持续监管的稳定币。目前这种稳定币主要包括USDC、GUSD、PAX等。未经过监管部门审查通过的稳定币,如USDT,尽管很早就开始实际运行并且目前市场影响力也很大,但尚未通过监管部门审查过关,所以不在此范围内。更重要的是,OCC所指的稳定币,指的是单纯与美元等值挂钩的稳定币(实际上就是美元的“网络代币”),而不是与其他国家货币等值挂钩的稳定币,也不是与包括美元在内的一篮子货币结构性挂钩的超主权稳定币(尽管美元可能拥有最大的货币篮子系数,但仍不同于美元)。同时,这更不包括完全属于网络内生(需要“挖矿”产生)的虚拟加密货币,如比特币、以太币等,因为这跟美元美元任何关联,不会对增强美元的国际地位产生助推作用。 由此,OCC所说的公有区块链,并非像比特币、以太坊那样的去中心、非许可的开源区块链,而是属于许可链,要求参与者必须符合所有的法律规定,包括适用的用户实名、反洗钱、反恐怖输送以及消费者保护等法律法规。OCC这一声明并不代表无许可公有链的胜利。 其次,OCC的这一举动,一方面反映出美国监管部门对支持区块链、稳定币创新探索的支持,积极争取在区块链、稳定币支付结算方面抢占领先地位,并增强美元国际影响力,同时也表明其必须将稳定币纳入严格监管的态度。货币金融的创新必须在宏观审慎监管和依法合规的前提下进行。 再次,OCC的这一举动,在美国实施没有问题,但如果要推动美元稳定币进行跨境支付结算,其实还需要国际社会达成共识,形成共同遵守的国际规则。否则,即使在美国允许美元与稳定币自由兑换,并不代表其他国家也允许这种稳定币与本国货币自由兑换,这势必产生很多问题。同时,美国可以推出美元稳定币运行体系,其他国家也可以推出诸如欧元稳定币、人民币稳定币、日元稳定币等等不同的运行体系,由此可能形成相互竞争的局面,最后不同货币稳定币的国际影响力,依然取决于这种货币发行国家的综合国力和国际影响力,当然,还会受到不同稳定币运行体系自身效率和安全性的影响。从世界整体利益最大化角度,多种跨境支付清算体系并存,难免存在巨大投资和系统运维成本,并不是合理选择。这种跨境支付清算体系实际上属于一种金融基础设施,在系统运行和管理规则上,其实是越集中越统一越好。 需要注意的一个重要启示: 货币与货币表现形态及运行方式需要分开把握。 随着比特币的横空出世和不断发展,“数字货币”的概念不断升温,网络内生的去中心化数字加密货币、与单一法定货币等值挂钩的网络稳定币、与一揽子法定货币结构性挂钩的超主权网络稳定币、法定货币数字化的央行数字货币等不断涌现,引发世界范围内关于货币本质、货币起源、货币功能、货币表现方式与运行方式、货币政策与货币管控等方面非常激烈的争论。 但实际上,这些争论很大程度上模糊了货币与货币表现形态及运行方式的区别,将其混为一谈了。 货币实际上是为满足社会财富交换交易的需要而产生和发展变化的,发挥着价值尺度和交换媒介的核心功能。其发展经历了自然实物货币(最受社会群体追崇的物品,如特殊的贝壳、骨头、羽毛等)、规制化金属货币(按照一定规制制造的金币、铜币、银币等)、金属本位制纸币(金属货币日常流通等代币)、脱离实物纯粹的信用货币等发展阶段。 现在,世界各国的货币都已进入信用货币阶段,实现了货币从实物货币到信用货币的历史性跨越。那么,为什么货币必然要从实物货币转化为信用货币,信用货币的“信用”到底是谁的信用? 这是因为,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们意识到货币越来越重要,但又经常因为货币投放过多或供应不足而产生严重问题,如何保持货币币值的基本稳定,充分发挥货币作为价值尺度和交换媒介的作用,就成为必须解决的重要经济社会问题。 经过金属本位制下纸币流通的实践,人们逐步发现,货币其实并非必须选择社会上特殊的实物来充当,完全可以成为一种纯粹的价值单位或价值符号,而且理论上讲,要保持货币币值的基本稳定,就需要保证一国货币总量能够与该国主权范围内、法律可以保护的可交易财富的总规模相对应,并随同社会财富规模的变化而变化,具有可调性。由此,以来充当货币的黄金、白银等自然实物,必须从货币舞台中退出,回归其社会财富的本源,其价值也需要用新的货币加以标识(价格)。而货币则必须从社会财富中脱离出来,成为纯粹的财富价值的表征物、对应物,货币本身可以不再具有物理价值,但其之所以能够被社会所接受,是因为货币总量是建立在一个国家所有可交易财富的价值基础上,是受到国家主权和法律保护,得到国家信用支撑的,所以,这种非实物货币被叫做信用货币,也被叫做主权货币或法定货币。 由此,一种货币如果得不到主权和法律保护的财富作对应,其币值稳定就难以得到保障,也就难以成为真正的信用货币。在国家主权依然存在,世界尚未实现一体化治理情况下,要重新使用黄金或其他任何实物作为货币,或者比照黄金原理打造总量和阶段性供应量严格锁定的去中心加密货币,都是一种货币倒退,是不可能成功的。 但是,即使是信用货币,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其表现形态和运行方式也在不断改变,经历了从现金货币(表现形态包括物理的纸币和硬币,运行方式表现为直接的现金收付)、存款货币(表现形态为银行存款,运行方式表现为通过存款凭证存取现金或银行纸质类转账清算)、电子货币(表现形态为支付机构存款,运行方式表现为电子载体和信息化记帐清算)、数字货币(表现形态更加数字化,运行方式更加网络化、智能化)等等。由此可见,货币的本质不会变,但其表现形态化运行方式可以不会改变,以促进其不断提高运行效率、降低运行成本、严密合规风控、维护货币金融稳定。 基于上述判断可以明确: 比特币一类网络内生加密数字货币违反了货币发展的逻辑,不可能成为真正的流通货币,而只能成为一种新型资产(虚拟资产),可以进行投资炒作,但其价格可能剧烈波动,风险非常大; 与一篮子法定货币结构性挂钩的超主权稳定币,听起来很美好,但在世界尚未实施一体化治理情况下很难落地,基本属于空想; 与单一法定货币等值挂钩的网络稳定币,实际上就是一种新型代币,只要能够满足监管要求,是完全可以存在的,但它不可能颠覆或取代法定货币,而只能改变货币的表现形态与运行方式; 法定货币去现金数字化依然是必然趋势,但其实现路径却可能有集权式与分权式不同的选择。实际上,在央行及监管部门统一监管下,由不同社会组织自主推动的,与单一法定货币等值挂钩的网络稳定币,就是法定货币数字化分权模式的表现。从OCC这一声明看,美国可能优先选择分权模式,并可能通过其全球性商业组织的世界网络推动其数字货币的国际应用。另外一种则是直接由中央银行主导推出央行数字货币运行体系,如中国央行统一推动数字人民币的开发和运行,就是法定货币数字化集权模式的表现。集权模式可能减少社会重复投入,并集中力量提高开发与推广效率。 当然,法定货币数字化在国内容易实现,而要将数字货币运行体系运用到跨境支付清算上,则需要各国及国际组织的协调配合,并不是一厢情愿的,即使是美元数字稳定币也是如此。
多种“数字货币”并存的局面,恰恰说明人们对“货币”的本质与发展逻辑缺乏足够的了解,亟需准确把握“数字货币”的本质与发展方向。 眼下,呼之欲出的数字货币再次成为各界舆论关注之焦点。 其发轫于2009年初,一种全新的去中心化网络“数字加密货币”——“比特币”横空出世,随后在世界范围内推动各种“数字货币”的概念风起云涌,从纯粹的网络内生数字币,到与单一或一揽子法定货币挂钩的“稳定币”,再到多国央行研发设计“法定数字货币”等,花样不断翻新,甚至成为国家之间相互竞争的金融热点。 但多种“数字货币”并存的局面,恰恰说明人们对“货币”的本质与发展逻辑缺乏足够的了解,亟需准确把握“数字货币”的本质与发展方向。 货币数字化与概念异化 其实,货币一直在向数字化迈进。 货币自诞生以来,随着相关技术的发展,其表现形态和运行方式等也一直在不断演变,旨在不断提高运行效率、降低运行成本、更好地发挥功能作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纵观世界货币历史,货币发展演变的基本脉络是: 自然实物货币(如特殊的贝壳、骨头、羽毛等)——规制化的金属货币(金币、银币、铜币等)——金属本位制的纸币(代币)——纯粹国家信用货币(亦称主权货币、法定货币)。根本的发展方向就是去实物化、数字化。 其中,随着信息科技发展,信用货币的表现形态和运行方式又在不断演变,去现金化、数字化进程不断加快。主要表现在: 现金货币(纸币及金属辅币)——存款货币(体现为银行存款,并以存单、存折等作为载体,货币收付主要是存取现金或通过邮局以寄信或电报方式进行汇款,需要大量人工操作)——电子货币(仍体现为在银行或支付机构的存款,但其存放与收付主要依靠电子载体,如银行卡、电子银行或移动支付的钱包等,通过电子信息传输与处理来完成,货币收付与合规监控的自动化水平大大提高)——数字货币(表现形态更加数字化、无形化,运行方式更加网络化、开源化、智能化。目前尚处于起步阶段,仍在探索之中)。 当前,“数字货币”出现多种探索。 信用货币的产生和发展,大大增强了货币供应与总量控制的灵活性,但受到种种因素影响,却又朝着货币超发、总量失控、货币金融风险持续积累——引发越来越严重的货币金融危机的方向不断推进,促使人们不得不重新反思并探索创新货币运行体系与机制。其中,2007年次贷危机及之后全球金融危机爆发,更是推动各类“数字货币”纷纷涌现,出现了很大变异。 按其概念出现的先后顺序,目前“数字货币”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全新的网络平台内生“加密数字货币”。其代表是2009年初推出并运行至今的“比特币”,是在特定的网络体系内,按照设定的原则由电脑系统推出和管理,避免政府和个人干预(去中心),没有任何载体的纯粹的“数字货币”。 在比特币基础上,又发展出以太币、莱特币等大约1700多种加密数字货币。 这种网络内生加密数字货币在发展过程中暴露出价格大幅起落的问题,又催生出与法定货币挂钩的“数字稳定币”。 2.与单一法定货币等值挂钩,要通过购买挂钩货币作为储备物投放出来,主要运用于特定网络体系的“数字稳定币”。如USDT、USDC、GUSD等。 3.与一揽子法定货币结构性挂钩,需要用挂钩货币作为储备物兑换产生,主要运用于特定网络体系的超主权“数字稳定币”。如设想中的eSDR、Libra等。 4.探索或尝试中的,运用信息科技推动法定货币数字化的“央行(法定)数字货币”(CBDC)。现在不少国家都在研发CBDC,其中,中国央行的数字货币DCEP已经进入测试阶段。 这就产生一个重要问题:这些都是“数字货币”吗? “数字货币”的本质与归属 尽管出现多种“数字货币”的概念,但从严格意义上看,真正能作为“货币”存在和发展的,只能是“央行数字货币”。这是因为: 货币之所以必然从自然实物货币(包括规制化金属货币)发展成为纯粹信用货币,是有其内在逻辑和规律的。 所谓“货币”,就是“货物”之“币”,“币”则是价值的单位和表现方式,这就决定了货币最核心的功能就是价值尺度,是为货物(后来也发展到劳务)的交换服务的,相应发挥着交换媒介的功能。 要充分发挥货币的价值尺度功能,就需要保持货币币值的基本稳定。要保持货币币值的基本稳定,就需要保证一国的货币总量能够与该国主权范围内、法律可以保护的可交易社会财富的规模相对应,能够随同可交易社会财富的增减变化而变化,具有可调性、灵活性。 这样,传统的自然实物货币,由于其实际供应量更大程度上取决于这种实物的自然储存量、开发或加工量等,很难与可交易社会财富规模的变化相适应,很容易造成严重的通货膨胀或通货紧缩,甚至在货币不同国家之间的贸易中,贸易的严重失衡很容易导致货币的严重失衡进而引发相互战争。即使是金本位制下的纸币,也同样存在“特里芬难题”。因此,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可交易财富的增长,实物货币必然要退出货币舞台,回归其社会财富的本源,其价值同样需要以新的货币加以标示。 货币则必然脱离自然实物,转化为纯粹的价值单位或表征物,其本身可以不再具有实用价值,可以成为纯粹的数字。但它之所以能够被社会所接受,是因为一国货币是建立在整个国家可交易财富的支撑和信用基础之上,受到国家主权和法律保护的,所以,这种货币被叫做“信用货币”,也被称为“主权货币”或“法定货币”。 信用货币的“信用”,是整个国家的信用,而不是政府(财政)自身的信用或负债,并不是以政府税收为担保的(税收只能为政府债务提供担保)。货币也不再是发行货币的中央银行的信用或负债(央行不再承诺货币持有人可以用货币向央行兑回黄金或任何其他东西),而更像是社会财富价值的法律权证(财富证券化)。 由此可以肯定:在国家主权依然存在,世界尚未实现一体化治理的情况下,要打造和运行超主权世界货币是不大可能的(哈耶克“货币的非国家化”设想很难实现)。具体看: 其一,比特币等网络内生“数字币”不可能成为真正的流通货币 比特币比照黄金、高度封闭:总量与单位时间新增供应量均由系统严格锁定,不可人为调控,难以与社会财富的增长相适应;存在升值预期,有利于投机炒作,但违反货币发展规律与运行逻辑,在货币层面是倒退而非创新,不可能成为真正的流通货币,只能是一种可以投资的数字资产,或者成为特定网络社区使用的“社区币”或“商圈币”;作为“社区币”,仍要接受金融监管(重点是与法定货币的兑换环节,也可以增加托管环节)。 比特币等纯粹网络内生“数字币”,尽管模拟黄金,但并不是黄金,所以投机有机会,但风险非常大! 比特币采用的去中心、全封闭区块链模式,消耗大、效率低,难以解决现实问题,难有生命力,区块链的发展需要跳出比特币范式! 其二,与单一法定货币等值挂钩的“稳定币”只能是代币 在一个国家只能流通一种法定货币的情况下,不代表绝对不允许在一定范围内被赋予特殊权利义务的“代币”的存在和使用。如在中国,法定货币是人民币,但仍允许一些单位食堂有自己的饭菜票/卡,一些商场有自己的购物券/卡,一些电商平台有自己的积分或“Token”,但这些东西只能是人民币的代币,只能在一定的社区或商圈内使用(其价值取决于应用商圈的广度与深度),要受到严格的货币监管,不能流出规定范围自由流通,不可能完全取代法定货币。 其三,与一揽子货币结构性挂钩的“超主权货币”设想很难成功 2019年6月Facebook发布Libra白皮书,设想Libra与5种法定货币结构性挂钩,其中美元占比50%(与SDR货币篮子不同的是,Libra货币篮子不含人民币,转而加入了新加坡元),并声称“Libra的使命是建立一套简单的、无国界的货币和为数十亿人服务的金融基础设施”,将由上百家大型国际化公司组成Libra核心协会独立进行管理,“让跨境汇款像发短信一样安全便捷”。 基于Libra管理协会可能拥有的全球用户超过30亿人,很多人想当然地认为,Libra的推出,将在全世界用户中广泛流通使用,成为全新的超主权货币,将强化美元的国际地位,并使很多非篮子货币被取代,因而会对国际货币体系和人民币国际化产生重大冲击。 这确实产生了巨大轰动效应,但其实存在很多空想:在货币设计上,Libra与SDR相比并没有更多创新,甚至在货币的兑换,结构的动态控制、储备物的管理,兑换损益的处理,实际使用的便捷等方面比SDR存在更多困难挑战。其中特别需要关注的问题是: A、Libra尽管以美元为主,但却绝对不是美元。如果Libra能够广泛流通,首先冲击的就是作为国际中心货币的美元,而不是其他货币!所以,这种设想不可能得到美国的支持。这就像SDR一样,尽管也是以美元为主,仍然不能得到美国的支持成为超主权世界货币,而只能作为一种特殊的政府储备资产! B、Libra缺乏国家主权和法律保护,没有明确的社会财富与之对应,其作为货币的币值难以稳定。 C、即使是欧元,一旦成为区域内的法定货币,其成员国原有的主权货币就必须彻底退出,二者不可能同时并存! 可见,推出与不同国家法定货币等值挂钩并分别使用的代币(如USDT)是容易的,但与一揽子货币结构性挂钩却很难实现。即使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设想运用新的技术打造eSDR,同样难以成为超主权货币在其成员国自由流通! 综上,从严格的“货币”角度看,“数字货币”最终只能是法定货币的数字化,发展的根本只能是“央行数字货币”。 而且,央行数字货币只能是法定货币的数字化,不可能是法定货币之外另一种新的货币。央行数字货币不可能模仿比特币、以太币等设计成为去中心的加密货币(类似委内瑞拉采用以太坊ERC20推出的“石油币”,以及立陶宛央行推出的LBcoin等,不可能与其法定货币并存,只能成为一种特殊的投资品或收藏品);就必须坚持货币的本质与管理的基本逻辑(如中央银行与商业银行分离,央行不得直接面向企业、个人和政府发放贷款或购买债券等进行货币投放),变革的只能是货币的表现形态及其运行方式、体系、机制等,目标只能是进一步提高货币运行效率、降低货币运行成本、严密货币风险监控。 “数字货币”可能带来深刻变革 本着积极创新、趋利避害的原则,央行数字货币设计方案的选择可能是: 央行数字货币系统面向所有用户(包括境外用户)开放(开源),所有的社会主体(包括金融机构)可以下载系统并在央行开立唯一的数字货币“基础账户”,需要做到严格的实名制,逐笔登记每一笔数字货币收付金额并保持账户适时余额,但基础账户只供核查,不办业务,不予计息。 各类金融业务仍由各类金融机构办理,社会主体可以在商业银行等金融(包括支付)机构开立数字货币“业务账户”,记录其开办业务时引发的债权债务变化及其结果,并按照约定进行计息。其中,商业银行还需要在央行分别开立借款账户与存款账户(存款账户也可以与基础账户合并),按照约定分别计息。 每个社会主体的业务账户都要与其在央行的基础账户保持勾连关系,在账户实名制程度上可以适当区分。 社会主体发生数字货币收付时,其数字货币钱包载体要相互确认并生成业务勾联码,收付款双方要将相关信息及勾联码同时传送央行及自己的业务开户银行进行账务处理;业务开户银行根据收到的信息进行账务处理,并要将相关信息加上自己的标识后发送央行,相应调整其存放央行的数字货币账户余额;央行分别将收付款双方发来的信息,通过业务勾联码进行碰对并核对相符后,调整收付款双方的账户余额并向其发出对账信息。另外,将收付款双方开户银行发来的信息,通过业务勾联码进行碰对并核对相符后,相应调整两家银行的账户余额,并向其发送对账信息。数字货币收付清算流程可见上图。 这样,就在央行形成了全社会“数字货币一本账”,并形成数字货币在央行的“基础账户”与在金融机构的“业务账户”并存格局,保持数字货币“二元运营体系”,将推动货币运行体系和运行机制的深刻变革:央行可以实时掌控所有数字货币逐笔的收付情况及数字货币具体的分布情况,可以实现对数字货币的全方位、全流程监控,大大提高央行货币政策的准确性和有效性,但央行并不办理具体业务;各类金融业务仍由金融机构办理,特别是存贷款业务仍由商业银行经办,但金融机构只能了解与自己经办业务相关的信息,不能掌握业务交易对手方的情况。由此,不仅可以节省现金印制与流通使用相关的费用,大大增强货币收付监控力度,而且可以实现央行之外的有限匿名,适度保护商业秘密与个人隐私,并且不会对现有金融机构与金融体系(包括支付机构)产生重大冲击,有利于维护货币金融体系稳定。 当然,这对数字货币的载体以及每一笔业务的信息多重传送(包括收付款双方及其开户银行、中央银行相互之间的信息传递),对央行数字货币开源系统的设计与维护,以及数据核对与账务处理、数据的存储(包含全社会数字货币收付数据和相关信息,规模将异常庞大)与安全管理等提出了更高要求。 目前,不少国家都在积极推动CBDC的研发,其中,中国央行走在了世界前列,其要推行的数字货币DCEP已进入联合测试阶段,似乎已经呼之欲出。但中国央行一直强调,DCEP主要替代人民币现金M0,并采用现有的“央行-商业银行-社会主体”的“双层运行体系”,这也使不少人对其创新性与实际价值产生疑问。 实际上,数字货币可能只是从替代M0开始,但决不应仅仅局限于替代M0(即使是替代M0,也不应再像纸币一样,具有面额和纸币编号),而应该尽可能替代包括存款在内的所有货币。 如果仅仅局限于替代M0,央行没有建立数字货币开源系统和“一本账”体系,央行就难以对数字货币实现有效监控并支持“双离线”支付健康运行(“双离线”只能是应急性小额支付,没有第三方账务加以控制,双离线支付是存在很大风险的),就难以推动整个货币运行体系和运行机制的深刻变革,就难以形成在CBDC领域真正的领先优势,就难以吸引境外用户的广泛参与并推动人民币国际化,数字货币的创新性与实际效果势必大打折扣。 可以预见,央行数字货币的落地运行,还将产生一系列派生影响: 必然要求货币载体的改造与广泛的系统连接,要有《结算管理办法》并需广泛培训,由此可能带来相关领域新的投资机会。 央行数字货币的高效运行,势必对现金的印制和流通相关产业,以及传统的银行卡业务、网络内生数字币以及与单一货币等值挂钩的稳定币等产生排挤作用,有可能使其失去生存空间。 各国央行数字货币的推出和运行机制变化,势必对现有包括SWIFT在内的国际收付清算体系产生很大冲击,需要相应变革,打造出适应数字货币运行的区域化、全球化收付清算新体系新机制。
文/新浪财经意见领袖专栏作家 李礼辉 5月5日晚,中国银行前行长、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区块链研究组组长、清华经管数字金融资产研究中心顾问委员李礼辉在人民网直播中,带来了题为“数字货币:可能重构全球货币体系”的分享。 李礼辉的分享主要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是对数字货币进行分类,包括法定数字货币、虚拟货币和可信赖机构的数字货币,他在直播中详细讲解了这三类数字货币的发展历史和现状。其中对虚拟货币的评价令人印象深刻,他表示, 基于经济层面的因素,虚拟货币还将生存和发展,极少数可能扩张领地,大多数只能偏居一隅。未来,虚拟货币依赖的区块链底层技术创新,如果能够突破规模化应用的瓶颈,虚拟货币的运行机制更新如果能够解决价值稳定问题,才有可能进入大众化的交易和支付场景。 另一部分是现场互动环节,央行数字货币能不能进行国际交易?“到底能不能买比特币?”“未来的证券会不会代币化?”针对这些问题,李礼辉一一做出了回复,他表示,在国际交易方面,目前中国的央行数字货币还没有做出具体的安排,而在未来,证券有可能数字资产化。 图为李礼辉 以下为演讲全文: 大家都知道,2009年基于区块链技术的比特币刚刚问世的时候,几乎都是静默无声的。2019年6月18日,由全球社交网络巨头脸书主导的数字货币Libra登场,目标是成为一个不受华尔街控制、不受中央银行控制,可以惠及数十亿人的全球性货币和财务基础设施。中国央行银行的数字货币,据说在小范围内开始了试点,这也受到了高度的关注。 斯坦福大学教授Brian Arthur说,“经济会随着技术的进化而改变它的结构。即改变它的制度安排方式。”所以我们今天要讨论的是数字货币到底会不会重构全球的货币体系?我认为,采用数字化技术的货币形式可以称为数字货币,数字货币可以区分为法定数字货币、虚拟货币、可信任机构数字货币。 法定数字货币 法定数字货币特别关注的是,如何传承和替代传统的法定货币。我认为,具有法定地位、具有国家主权背书、具有发行责任主体的数字货币构成法定数字货币,或称中央银行数字货币。 很多国家的中央银行早在2015年、2016年就宣布启动法定数字货币的研发。据我了解,由于数字货币可能应用的数字技术,包括共识机制、分布式账本等区块链的技术,也包括加密算法、对等网络等等基础组件技术,这些技术目前还没有办法得到超大市场零售级别的高并发需求。因此关于法定数字货币的基本价格架构,各个国家还在论证和权衡,尚未最终做出抉择。这里我们先要讨论一个问题,我们怎么样来评价法定数字货币?关于这一点,业界的看法相对是一致的。 很多专家学者认为,法定数字货币有一些潜在的好处,比如: 一是可以节省现金流通的成本。特别是在偏远、辽阔的地区,以及在跨境零售支付的场景中,法定数字货币能够有效降低现金流通的成本。同时它可以帮助防止假币,因为法定数字货币是很难造假的。 二是可以强化支付系统的公共属性,推进普惠金融、法定数字货币,能够为公众提供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支付工具。而且它可以不再需要商业银行的账户,甚至不再需要商业银行作为中介。 三是可以为数字资产交易提供端对端的可靠的支付工具。在未来的数字资产的市场中,我们应用智能合约和密钥技术,就能够按照约定的商业条款和适应的法律自动执行,实现价值的转移。 四是可以加强货币政策的传导机制,特别是在经济长期衰退的这么一个阶段,法定数字货币是非常方便来实行负利率等特殊的利率政策。 刚才说到的是法定数字货币潜在的好处,专家学者也同时在评价法定数字货币的潜在风险和问题,有这么几个风险和问题: 第一,可能削弱商业银行初始的信贷能力和盈利能力,公众的存款它可能会从商业银行流向中央银行,这样的话迫使商业银行提高利率以获得资金留住客户,商业银行的成本就提高了。 第二,它可能更加容易促发系统性的金融风险,法定数字货币的存款只要满足条件,取出存款很容易,就会引起某一家银行的支付危机,而且引起连锁反应可能会促发系统性的金融风险。 第三,在法定数字货币这种架构下,中央银行对货币市场的调控有更加直接的权力。在法定数字货币的情况下,央行的资产负债表有可能大幅度扩张的。但是在经济危机、金融危机发生的时候,中央银行就必须向商业银行提供更多的流动性支持。 根据央行官员披露的有关信息,对我国的法定数字货币DC/EP做一些解读。 一是采用双层运营投放体系,传承间接发行模式 应用区块链等数字技术,法定数字货币可以采用“中央银行一公众”的直接发行模式。在直接发行模式中,中央银行可以拥有货币市场调控的绝对权力和能力,可以直接吸收公众存款,这就将限制商业银行的初始信货能力。如果选择法定货币“中央银行一商业银行一公众”的间接发行模式,则将传承现行的货币市场运行机制和货币政策传导机制。 传承现行模式的好处是节约和稳健。一是不必另起炉处再造金融基础设施,有利于节省投资;二是不必除旧布新重构货币发行与管理格局,有利于管控风险;三是不必瞻前顾后衔接不同特性的货币发行模式,有利于稳定市场。 二是采用并行技术路线,坚持央行中心管理模式 有人认为,现有的区块链技术无法达到超大市场零售别的高并发需求,目前宜保持技术中性,不依赖单一技术。可以采用“赛马”机制进行技术路线的竞争,指定不同机构采取不同技术路线并行研发,通过技术竞争和市场选择实现法定数字货币的系统优化。 央行应该会坚持中心化的管模式,以保证货币政策传导机制的可靠性,保证货币调控的效率,防止金融机构货币超发。央行对智能合约一直保持审慎的态度,但可能会支持有利于货币职能实现的智能合约技术应用。 三是采用“账户松耦合”方式,替代货币M0 微信支付、支付宝等电子化支付工具采用“账户紧耦合”方式,要绑定银行账户,通过银行账户进行价值转移,在实名制的账户管理制度下,无法实现匿名支付的需求。法定数字货面可以采用“账户松耦合”+电子钱包的方式,脱离银行账户实现端对端的价值转移,减轻交易环节对金融中介的以来,并且在央行许可的范围内实现可控匿名支付。 目前我国法定数字货币的设计可能只限于替代M0,即流通中的现金,而非狭义货币M1和广义货币M2,这取决于对我国的M0、M1、M2实际市场需求和数字化程度的判断。 在我国,微信支付、支付宝应用数字技术,构建以信任链接为纽带的支付和生活服务平台,突破传统支付模式,已经实现十亿级的直线链接。微信支付、支付宝占领了零售支付市场,现金、ATM的交易笔数不断缩减,银行卡成为微信支付和支付宝的账户卡,退守大支付市场。 我国设计中的法定数字货币理论上可以脱离网络、脱离银行执行价值转移。但最终能否替代传统货币形式,取代新兴的电子支付工具,成为主要货币形式和主要支付工具,将取决于4个关键因素:效率更高、成本更低、具有商业价值的经济规模、具备社会认可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虚拟货币 如何定义公有区块链社区的coin或 token?有的强调数字技术特征,将coin称为“加密数字货币”;有的强调金融属性,将 token称作“通证”。 我的粗浅看法是,如果认同货币的本质是“一种关于交换权的契约”,应强调“交换权”的经济依托及其金融属性。 coin或 token不仅在虚拟社区内成为价值标记和支付工具,而且可以与法定货币交易,形成交易价格,也就具备了金融工具属性。因此,将coin或 token定义为“虚拟货币”可能更为贴切。同时应该明确,虚拟货币如果没有合格发行责任主体、没有实体资产支撑、没有足够的信用背书,也就区别于法定数字货币,也区别于可信任机构数字货币。 最近2年,虚拟货币大起大落,价格暴跌暴涨。有人挖矿,有人投机;有人发财,有人破产;极少数获准成为证券,大多数涉嫌非法集资。 2014年到2018年,虚拟货币市场出现了一些派生的花样: 一是ICO,也就是虚拟货币上市融资,2014年全球的ICO达0.26亿美元,2016年突破2亿美元,2017年上半年就冲高到12亿多美元,其实中国占了30%以上。ICO属于众筹融资,未经批准就可能涉嫌非法集资; 二是分叉币发行,比特币采用的是去中心化的架构和有限的区块规格,随着时间的推移,挖矿所需要占用的算例资源就越来越多,所以在网络里的拥堵越来越严重,交易成本越来越高,出于不同的利益考虑,更是出于不同的技术解决路径,所以比特币社区出现了分裂。所以2017年开始就出现了一些分叉币,包括比特币现金、比特币黄金、比特币钻石等等; 三是稳定币,刚才提到虚拟货币的价格总是跌宕起伏的,所以这个时候所谓的稳定币就破土而出。市场份额比较大的稳定币是USDT,他们的公司声称,遵循1:1的准备金和美元挂钩,这是完全有美元的实体资产作为支撑。但是从我了解到的情况来看,他们的账户还不是那么的透明,缺乏权威性的监管,特别是全球知名的会计师事务所,都不愿意为他们做审计。所以我觉得这里还存在一些信用风险。 业界对虚拟货币有很多批评,归纳到一个字就是“虚”,这里有很多虚拟的,又没有什么真实的东西。我并不完全赞同这个观点,我认为,虚拟货币,以比特币为代表的虚拟货币得以生长,其实具有经济层面的原因,包括: 一是虚拟货币的生存土壤。“去中心化”架构的公有链本质上属于实行自规则的自组织,通行网络共识的治理机制和发行虚拟货币的激励机制,虚拟货币是参与者认可的等价物和支付工具。 二是虚拟货币的市场需求。虚拟货币交易可匿名、可跨境、难管制,既可用于公有链社区,也可用于灰黑色交易,可能成为资金非法流动的工具和投机交易的工具。全球“暗网市场”一直存在*****、枪支,色情等非法交易,规模难以计量,需要“地下”可信任、“地上”难管控的支付工具。 三是虚拟货币的投机市场。例如,比特币大账户是在少数人手里。有人估算,40%的比特币由大约1000个账户持有。这些“关健少数”位于食物链顶端,有可能操纵市场,掌控价格,使得市场上的散户被“割韭菜”,损失巨大。 虚拟货币的技术性缺陷来自“去中心化”的公有区块链架构。在这种架构下,全网验证需要超大规格的数据同步,各个节点的运行能力需要达标和均衡。因此,无论是比特币,还是以太坊,至今仍然尚未解决交易效率和规模化问题。 四是虚拟货币有造币成本,比如比特币由挖矿产生,这必须依靠特定的算法来计算哈希值,经过分布式账本系统确认一致,挖矿成本包括电费、工资、折旧费、租金和维护费。有人测算,目前你要挖一枚比特币的成本大概是3000-4000美元。 虚拟货币的经济性缺陷在于,缺乏足够的实体资产支撑和信用背书,价值不稳定,投机性太重。2018年,比特币触底3158美元,比最高价缩水84%。全球虚拟货币总市值由年初的8350亿美元下降到1100亿美元,跌幅接近87%。2019年比特币持续震荡,9月下旬7天跌幅高达22%。 基于经济层面的因素,虚拟货币还将生存和发展,极少数可能扩张领地,大多数只能偏居一隅。未来,虚拟货币依赖的区块链底层技术创新,如果能够突破规模化应用的瓶颈,虚拟货币的运行机制更新如果能够解决价值稳定问题,才有可能进入大众化的交易和支付场景。 可信任机构数字货币 我把具有公信力的机构包括金融机构发行的数字货币,称为可信任机构数字货币。法定数字货币因为法定地位和国家主权背书而可信任,其他任何机构的数字货币要做到“可信任”,必须具备这样一些品质: 具有公众信任机构的信用背书; 具有商业价值的客户规模; 具有高效可靠的金融交易和支付平合; 具有可审计的金融资产支撑; 具有行政许可的市场准入。 已经获得行政许可发行数字货币的金融机构包括高盛、摩根大通、瑞士联合银行等跨国银行。数字货币 Libra的目标是成为一个不受华尔街控制、也不受中央银行控制的金融基础设施。这就使 Libra一开始就备受监管压力。Libra协会10月14日首次理事会之前,Visa、 Master、 Stripe、eBay和 Paypal等支付巨头宣布退出项目。那么,Libra到底具有哪些颠覆性的潜力呢? 一是行业巨霸联合创始,覆盖巨大客户群体。Libra由 Facebook牽头,现有联合创始机构还有22家,包括线上支付、电信运营商、线上旅游、线上打车、电商平台、流媒体音乐平台、线上奢侈品平台等,仍然可以为 Libra提供足够的信用背书和覆盖全球的超过20亿的客户群体。 二是应用数字技术,构建独立的金融基础设施。Libra应用联盟区块链的分布式对等架构,应用隐私计算技术保护数据隐私和数据安全,应用 Calibra电子钱包,提供可以覆盖全球各个角落落的点对点、端对端的交易和转账平台,不再需要银行,不再需要第三方支付机构。 三是以硬资产做支撑,维护独立数字货币的价值。Libra协会成员的投资和用户购买 Libra的法定货币,都将成为储备金,用来支撑 Libra的价值。Libra用储备金进行低风险低回报的投资,与低波动率实体资产捆绑,以保持价值稳定。Libra将是锚定法定货币的独立数字货币。 去年我对他们的白皮书1.0版做的一些研究,我觉得Libra要真正达到西方国家的市场准入的门槛,必须解决一些重大问题,包括: 一是必须验证技术平台的效率和可靠性; 二是商业运行模式的可行性和透明度; 三是金融合规管控的实现的路径和可信度。 Libra在瑞士注册,能否得到世界各国政府金融监管部门的认同和许可,我认为关键在美国。美国这几年在数字金融方面,迈开了一些步伐,比如美国近几年陆续发数字货币牌照和电子钱包牌照。在法律上,似乎没有足够的理由简单拒绝 Libra的申请。但是面对金融监管机构、中央银行和政客们的质疑,Libra怎么样才能冲破重重障碍呢? 我们看到这10个月以来,脸书是双管齐下,似乎取得了一些进展。我问大家,在法规之外,到底还有什么足以打动美国的政客和美国政府的有关部门?我觉得那应该是国家的经济金融战略。2019年10月23日,在美国众议院金融服务委员会长达6小时的听证会上,脸书CEO扎克伯格强调了四点,包括: 一是Libra并不是创建全新的主权货币,它只是一个全球支付系统,而且在储备金中美元的占比是最大的; 二是这将扩大美国的金融领导地位,以及在世界各地的民主价值观; 三是如果美国不进行创新,全球的金融领导地位将没有保证; 四是在技术创新方面,中国的部分支付基础设施领先于美国,美国必须建立更加现代化的支付基础设施。 这些话是很有煽动力的。我在去年10月提出,美国近几年陆续发数字货币牌照和电子钱包牌照。在法律上,似乎没有足够的理由简单拒绝 Libra的申请。如果美国试图夺取数字货币全球霸权地位,就有可能对 Libra给予附加限制性条件的行政核准,例如,要求Libra锚定的法定货币篮子中增加美元比重以符合美元的国际货币地位,要求Libra循关于反洗钱、反恐融资、反逃税的法律规范。 2020年4月6日,脸书发布Libra2.0版白皮书,在满足政界要求,适应金融监管规则方面,做出了巨大的努力,前进了一大步。 第一,强化美元的货币霸权地位。Libra将新增一类数字货币,也就是锚定单一法定数字货币,比如美元、欧元、英镑等,与此同时还是要发行全球性数字货币Libra。我认为,Libra事实上将会成为美国在数字经济时代继续推进美元货币霸权的工具。 第二,强化金融合规的标准。Libra宣称未来将不再采用去中心化的技术架构。Libra承诺将会制定金融合规和全网风险管理的综合框架,建立反洗钱反恐,遵守制裁和防范非法活动的严格标准,打击各类金融犯罪。 我们可以看出,如果Libra在2019年还只是一张有点惊世骇俗的草稿,那么现在它应该是一个可供建设和施工的蓝图。 超主权 数字货币 Libra对现有货币体系构成了前所未有的挑战:超越国家主权、僭越中央银行、跨越商业银行。超主权数字货币有可能从根本上重构全球的货币体系。 一是可能冲击主权货币地位。货币作为一般等价物的地位本质上取决于公众的信任,“法定”只是加强了公众信任。贝壳成为原始货币并非出于“法定”,而是公众认可的等价属性。落后国家、弱小国家如果道遇重大经济困难,主权货币就可能失去国民的信任,就可能被超主权数字货币所取代。经济兴隆的国家或联盟的主权货币一般不会退出货币舞台,也可能成为超主权数字货币的锚定对象,但货币地位有可能主次更替。 二是可能重塑货币霸权地位。超主权数字货币的霸权地位,将由盖范围、用户规模和实体资产规模来决定,全球有可能出现几个势均力敌的超主权数字货币系统。全球流通的超主权数字货币也许不再有明确的国别标签,最为重要的是公众认可的全球性商业信用和数字信任。 三是可能形成跨越商业银行的金融体系。Libra这类数字货币很有可能进化成为超主权数字货币,形成可以覆盖全球各个角落的金融基础设施,从而可能从支付清算入手,逐步进入储蓄、融资、投资、保险、资产交易等领域,渗透平民大众的经济生活,全面争夺金融业的市场。 四是可能影响人民币国际化的进程。人民币如果未能纳入全球性的数字货币体系,就有可能削弱未来的影响力范围。 综上所述,数字货币很有可能重构金融模式和货币体系。这是现实的挑战,也是未来的机遇。我们在这里应该怎么做呢?有三点: 第一,数字货币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代表了金融业的数字化的变革。所以我们国家应该立足于数字金融的可持续发展,加快数字金融制度的建设,抓紧建立数字信任机制,制定发行数字货币发行、数字金融市场监管、可信任机构数字货币监管、虚拟货币监管等数字金融制度。 第二,数字货币在未来的全球数字经济竞争中居于核心地位,当前很有必要抓紧研究发行中国主导的全球性数字货币的可行路径和实施方案。 第三,应该抓紧研发数字金融技术国家标准,加强国际监管的协调,促进达成数字金融的监管共识,建立数字金融国际监管的统一标准。我们应该积极参与,并努力争取我们国家的话语权。 互动环节 问:中国的法定数字货币会不会跟黄金挂钩? 李礼辉:我了解的情况是,目前是不会的。我们国家的法定数字货币,实际上是我们传统的货币,也就是人民币的数字化,是货币的数字化形式,它并不直接跟黄金挂钩。 问:法定数字货币会不会取代或驱逐纸币? 李礼辉:长远来看,我认为法定数字货币是有可能会逐步的取代、替代甚至驱逐传统法定的纸币。就像我们使用支付宝、微信支付之后,我们的现金也变得越来越少了。但是,我认为在法定数字货币推出之后,短期比如3、5年甚至10年内,可能还不会发生这种情况,它是逐步取代或驱逐的过程。 问:到底能不能买比特币? 李礼辉:刚才提到这几年比特币暴涨暴跌,有人投机,有人发财,有人破产,所以我慎重地提醒各位,投资有风险,比特币的投机风险更大,大家入市一定要非常谨慎哦。 问:央行数字货币能不能进行国际交易? 李礼辉:跨境的点对点、端对端、大范围的交易,这是数字货币应有的能力。当然,我们中国的法定数字货币能否进行国际交易、跨境交易,现在央行还没有做出具体的安排。 问:未来的证券会不会代币化? 李礼辉:未来的证券可能会数字资产化,在未来的数字资产市场中,会有一些证券和其他金融工具,采用的数字化的方式,所以我们应该要进一步研究数字市场的未来的建设和发展,这是另外一个很大的问题。 (本文作者介绍:全国人大财经委委员、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区块链研究组组长、中国银行原行长)
重申!谨防个别机构冒用人民银行名义发行或推广法定数字货币 近日,有个别机构将相关产品冠以“DC/EP”或“DCEP”之名进行交易,人民银行已于11月13日发布公告(附后)提醒广大公众不要上当受骗。 人民银行重申:人民银行未发行法定数字货币(DC/EP),也未授权任何资产交易平台进行交易。网传所谓法定数字货币发行,以及个别机构冒用人民银行名义推出“DC/EP”或“DCEP”,可能涉及诈骗和传销,请广大公众提高风险意识,不偏信轻信,防范利益受损。 公告全文 关于冒用人民银行名义发行或推广 法定数字货币情况的公告 近期,网传消息称人民银行已发行法定数字货币,更有个别机构冒用人民银行名义,将相关数字产品冠以“DC/EP”或“DCEP”在数字资产交易平台上进行交易。现就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人民银行未发行法定数字货币(DC/EP),也未授权任何资产交易平台进行交易。人民银行从2014年开始研究法定数字货币,目前仍处于研究测试过程中。市场上交易“DC/EP”或“DCEP”均非法定数字货币,网传法定数字货币推出时间均为不准确信息。二、目前网传所谓法定数字货币发行,以及个别机构冒用人民银行名义推出“DC/EP”或“DCEP”在资产交易平台上进行交易的行为,可能涉及诈骗和传销,请广大公众提高风险意识,不偏信轻信,防范利益受损。 中国人民银行
关于冒用人民银行名义发行或推广法定数字货币情况的公告 近期,网传消息称人民银行已发行法定数字货币,更有个别机构冒用人民银行名义,将相关数字产品冠以“DC/EP”或“DCEP”在数字资产交易平台上进行交易。现就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人民银行未发行法定数字货币(DC/EP),也未授权任何资产交易平台进行交易。人民银行从2014年开始研究法定数字货币,目前仍处于研究测试过程中。市场上交易“DC/EP”或“DCEP”均非法定数字货币,网传法定数字货币推出时间均为不准确信息。 二、目前网传所谓法定数字货币发行,以及个别机构冒用人民银行名义推出“DC/EP”或“DCEP”在资产交易平台上进行交易的行为,可能涉及诈骗和传销,请广大公众提高风险意识,不偏信轻信,防范利益受损。 中国人民银行 2019年11月13日
中行原副行长王永利:央行数字货币难以成为新的货币 无论货币的表现形态如何,其本质与核心功能不变。 无论一个国家的货币怎么变,其总量需与财富规模相对应。 事实上呢?这两个“无论”基本被颠覆,人们似乎遗忘了货币的本源逻辑。 自2009年初比特币推出开始,“数字货币”话题此起彼伏,目前更是在全球范围内升温。2019年6月,Facebook发布其计划于2020年推出数字货币”Libra”的白皮书后,中国央行紧随Facebook祭出系列动作,央行数字货币似乎“呼之欲出”。 但何为数字货币?业界至今逻辑不清,认知混乱。人们所说的数字货币包括多种类型,且无明确定义和统一口径;其结果,市场大量充斥着望文生义,似是而非的说法——这些标新立异之说很容易形成轰动效应,混淆视听,乃至资本盲目跟风;甚至影响国家政策层面的判断,恐令其对货币发展的把握出现偏差。 如何准确把握货币的本质,已迫在眉捷。 “混乱” 现象而言,目前多种“数字货币”并存且带来混乱。 关于数字货币的说法,主要包括四类: A. 去中心化的网络内生的“数字加密货币”,如比特币、以太币等。 B. 与一种法定货币等值挂钩的“稳定币”,如USDT、USDC、GUSD、JPMC等。 C. 与一篮子法定货币按比例挂钩的“稳定币”,如已发布白皮书,尚未推出的Libra等。 D. 中央银行可能运用新的信息技术推出的,适用于网络运行的数字货币,被称为“央行(法定)数字货币”。 问题是,以上几类数字货币存在本质上的差别,它们都是数字货币吗?或者说,这些所谓的“数字货币”,真的是货币吗? 进一步的问题是,当今社会的货币,已经不再是实物货币,而是信用货币。但很多人对货币的认知还停留在实物货币阶段,现在亟需明确:到底什么是信用货币,为什么会发展成信用货币,其“信用”到底是谁的信用,信用货币是如何投放出来的,应该如何管理? 再进一步,到底什么是央行数字货币?如果央行数字货币仅仅是替代现金(现钞),属于法定货币的非现金化、数字化,那么,这一动作早就开始了,当今社会货币总量中,流通中现金(M0)的比重不断降低,大量货币表现为银行存款或电子钱包的余额。那么,银行存款、电子钱包里的钱就不是法定数字货币吗?如果不是,那法定数字货币又有什么特殊含义,必须运用区块链技术点对点运行才是法定数字货币?央行要推出的数字货币,如果是仅仅替代M0,其意义或投入产出的实际效果到底如何?央行是要推出“数字货币”,还是要推动货币数字化支付工具或支付方式的变革? 如果对此不能加以清晰的区分并达成一致的看法,笼统说“数字货币”及其可能带来的冲击或挑战,能够说得清楚吗?! 货币逻辑 这得从什么是货币(信用货币)说起。 比如,其一,信用货币因何而来、谁的信用。 货币经过数千年的发展,其表现形态不断变化,现在已从实物货币发展成信用货币,甚至从有形货币越来越迈向无形货币(数字货币)。但由于种种原因,这其中一些深刻的变化并没有得到准确的认知与把握,现在对“什么是货币”,特别是“什么是信用货币”,理论与实务界几乎都没有准确一致的说法,引发诸多新的论断与货币理论,以及花样百出的“数字货币创新”,但很多严重偏离货币本质。 纵观货币发展史,比较清晰的路线图就是:货币是基于商品交换的需要而产生和发展变化的;货币本质属性与核心功能是价值尺度和交换媒介,基本功能是支付手段与价值储藏;货币从最初的商品实物货币,发展到国家规制化的金属货币,再发展到金属本位制的纸币,进一步发展到完全脱离商品实物的纯粹信用货币,发生了根本性变化(裂变);信用货币又从有形的纸币与硬币,发展到无形的银行存款或数字货币,货币非现金化、数字化趋势越来越明显。 现在,世界各国的货币基本上都属于信用货币,不再是实物货币。在讨论货币时,依然停留在实物货币阶段,而不是针对信用货币而言,是脱离实际的、根本不现实的。 那么,为什么货币会从实物货币发展到信用货币?信用货币的“信用”到底是谁的信用?信用货币是如何投放出来的,可能产生什么样的影响,如何有效管控货币? 实际上,随着货币不断发展变化,特别是出现纸币之后,人们越来越清楚地认识到,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货币将越来越重要,功能越来越丰富,其表现形态可能不断变化,但其作为价值尺度的本质定位与核心功能,以及其支付手段、价值储藏的基本功能不会改变。而要发挥好货币作为价值尺度的核心功能,最基本的要求就是要保持货币币值的基本(相对)稳定。 而要维持货币币值的基本稳定,理论上就必须使一国的货币总量与该国主权范围内、可以用法律保护的、需要货币化(可交易)的社会财富总量相对应。这样,货币必须从社会财富中脱离出来,成为社会财富的价值对应物或表征物,货币成为纯粹的价值单位或价值符号。相应的,黄金、白银等曾经充当货币的实物,则必须退出货币舞台,回归其社会财富的本源(实践证明,以财富实物作为货币,由于其实际供应量往往与社会财富规模变化严重偏离,很容易引发严重的通货膨胀或通货紧缩,难以保持货币币值的基本稳定)。 这里所谓信用货币的“信用”,不是发行货币的机构(如央行)自身的信用,也不是政府或财政自身的信用,而是整个国家的信用,是建立在整个国家可交换的社会财富基础上的国家信用。是国家将发行和管理货币的权利赋予了货币当局。所以,央行发行货币,并不是央行的债务,央行根本没有向持币人兑付任何财物的承诺;货币也不是以政府税收作为支撑的,税收只能是政府债务的支撑,根本无法支撑整个货币(政府信用只能是对政府债务的支撑,而不可能是对整个货币总量的支撑)。政府接受纳税人以货币缴税,只是增强了货币的流动性和信誉。 为使一个国家的货币总量与其财富规模保持基本对应,就必须将货币的总量控制权上收到国家层面统一掌控,并以国家主权和法律进行保护,而不可能分散到民间组织自行掌控。所以,信用货币也就成为“主权货币”或“法定货币”。“货币的非国家化“难以满足信用货币的要求,不符合货币发展的规律和逻辑。 由于社会财富种类繁多、具体价值的度量与总体价值的准确计算非常不容易,所以,人们进一步设计出一个“社会物价总指数”的概念与体系,从社会财富中挑选出一些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典型品种,根据其重要程度赋予其价格一定的份额,形成社会物价总指数,进而通过观察物价总指数的变动,近似地反映和控制货币币值的变化。只要社会物价总指数保持基本稳定,就认为货币币值基本稳定。 其二,信用货币如何投放、怎么管理。 当货币不再是具体的财富实物,货币又是如何投放出来的?如何让人们认可和接受其作为货币? 信用货币的投放主要包括两个渠道: 一是货币当局(央行)通过购买货币储备物投放货币。 货币储备物主要是社会最认可其价值的物品,如黄金、白银等曾经充当货币的贵金属,以及国际上广泛接受的硬通货,如美元等。央行通过购买货币储备物,一方面找到货币价值尺度的基本标准,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增强人们对货币的信任。由此投放的货币,属于最严格意义上的“基础货币“。 但作为信用货币,央行通过购买储备物投放的规模不应当太大,否则,就会冻结太多储备物,造成货币总量与可交易财富无法对应,甚至可能使货币回归金属本位制。所以,信用货币还必须开拓出新的投放渠道。 二是通过金融机构发放贷款等间接融资方式派生货币。 在基础货币难以满足社会货币需求的情况下,在人们需要货币时,一个重要选择就是去融资。这又包括两种方式: 一种是:需要货币(资金)的人(包括法人)直接向拥有资金的人获得借款等债务资金,或者投资类股权资金等,减少资金融出方的货币持有量,相应增加资金融入方的货币持有量。这属于直接融资,不会增加全社会的货币总量。 另一种是:拥有多余货币的人,将货币存放在金融机构;需要货币的人,则从金融机构融入资金;金融机构成为社会资金融通的中介,但金融机构在融出资金时,并不对应减少存款人的存款(货币),而是直接增加融入方的存款(货币)。这种融资方式就属于间接融资,会相应增加全社会的货币总量。 间接融资投放的货币,属于基础货币之外的“派生货币”。“基础货币+派生货币”构成货币总量,货币总量与基础货币相比的倍数即“货币乘数”。 在信用货币体系下,间接融资就成为货币投放的主要渠道,必然会大幅度提升全社会的负债率或杠杆率,并使得货币投放能够更好地满足社会需求,增强货币总量调控的主动性和能动性,从而形成货币政策,并与财政政策一道,成为当今社会最重要的两大宏观政策工具。 在间接融资方式下,金融机构看似可以无中生有,凭空以贷款或购买债券等方式投放货币,并因此获得利差收益,但这背后是有基本原理的:借款人是以其现有资产或未来可获得资产作为抵押向金融机构融资获取货币的,要保证到期归还借款本息。这样,就通过全社会以借款方式对社会财富规模进行判断,并相应投放货币,从而促使货币总量与财富规模的基本对应。 当然,这其中就存在一个问题,即如果借款人和投放人对借款人的资产价值高估,造成货币过度投放怎么办?这是一个必须高度关注和有效应对的重大风险。 应对的措施就是,必须确保借款人能够按时足额归还借款本息,即必须确保社会债务的质量。如果借款人资不抵债,就要破产清盘,同时,借出资金的金融机构也要承担由此可能带来的损失甚至破产清盘。由此,消除因不良债务投放的货币。 为此,需要形成一整套严密有效的管理制度和监管体系,包括中央银行与商业银行相区分,严格控制中央银行直接面向社会,特别是政府提供信用投放,以强化信用投放的财务约束;银行发放贷款等,需要建立科学的质量评价标准和严格的拨备计提标准,以及不良贷款处置办法等,及时暴露与处置不良资产。同时,要强化银行资本充足率、流动性比率、资产不良率、拨备覆盖率等方面的监管;政府和央行既不要干预金融监管贷款等货币投放,也不要一味追求金融稳定而对金融机构过度支持,使其逃避破产清盘风险,变成隐形央行。 五大判断 而明确了货币的本质属性和根本要求后,就不难对数字货币等热点问题得出清晰的判断: A、“货币的非国家化”难以实现 在国家依然存在、主权独立难以消除的情况下,缺乏国家主权和法律保护的财富相对应,试图替代国家主权货币,推动“货币的非国家化”(哈耶克极力推动),违反了货币发展规律,不是进步而是退步,必然是无法落地实现的。 B、“网络加密币”难以成为货币 比照黄金的原理进行设计,严格限定总量及阶段性供应量,缺乏国家主权和法律保护的财富相对应的网络加密币(如比特币、以太币等),违背信用货币的基本逻辑,其币值难以保持基本稳定,很容易大起大落,因而很难成为流通货币,只能成为一种特殊的数字资产,可以被用于投机炒作,或作为网络社区(商圈)专用币,但不可能取代或颠覆国家主权(法定)货币而成为超主权货币!从事这种数字资产的投机炒作,面临的风险也将非常突出!以这种网络加密币为标的开展公开的期货及衍生品交易、资金的公募私募等,必须符合相关方面的金融监管和法律法规。 这类网络加密币过于强调隐私保护,难以满足金融监管要求,很容易被用于非法交易,必须严格监控使用法定货币买卖这类加密币的合规性,特别要强调投资人使用法定货币买卖加密币过程中的“原名、原币、原账户进出”的“三原”规则,防止将买卖加密币作为逃汇套汇、转移资产、商业贿赂、恐怖输送等的中介和手段。 C、与某种法定货币等值挂钩难以摆脱“代币”定位 需要明确,在一国只允许流通唯一的法定货币情况下,不代表不允许一定范围内使用被赋予特殊权利义务的“代币”的存在,比如娱乐场所的“游戏币”、一些单位食堂的饭菜票(卡)、一些商场的购物券(卡)、电子商务平台的积分或“token”等。但这种代币必须在指定的范围内使用,而且只能原币进出,对其转让、赠送也要有所控制,防止其成为商业贿赂、贪污受贿的工具。 即使运用区块链等新的信息技术推出与单一货币等值挂钩的稳定币,无论其表现形态和运行方式有何变化,同样只能是其挂钩货币的“代币”,不可能成为真正的货币,不可能取代或颠覆法定货币,必须接受代币的基本监管! 实际上,到目前为止,各种与法定货币等值挂钩的数字代币,除主要用于各种网络加密币的交易外,并没有发挥出其发行者宣传的那种颠覆性作用,实际应用场景有限,与法定货币相比,并没有表现出什么优势,很多寿命并不长。 D、与多种法定货币一篮子挂钩的超主权货币很难成功 由于去中心封闭化的网络加密币以及只与一种法定货币等值挂钩的稳定币,难以成为真正的货币,难以颠覆或取代法定货币,于是有人开始设想以一篮子法定货币作为支撑,既希望获得法定货币的信用(价值)支持,又试图摆脱对单一货币的依赖,推出超国家主权的无国界货币,并抢占由此可能带来的颠覆性效果和巨大利益。 需要明确的是,只与单一货币等值挂钩的“稳定币”跟与一篮子货币挂钩的“稳定币”存在根本性不同:前者实际上就是其挂钩货币的“代币”,后者则不再是代币,而完全是一种新的货币!作为以一篮子货币作为储备的无国界货币,没有独立而严格的监控,将是非常可怕的! 这种与一篮子货币挂钩的思路可能起源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的SDR。上世纪60年代末期爆发美元危机时,IMF就设想推出与一篮子货币挂钩的SDR,取代美元作为新的国际中心货币。但由于存在极其复杂的技术挑战并缺乏足够的法律保护,特别是在美国的反对之下,SDR最后只能成为一种使用范围极其狭窄、规模非常有限的政府间特殊储备,难以成为一种全球流通的真正货币。其根本原因就是,这种设想超越了时代发展的阶段:世界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国家主权独立,需要依靠综合实力与国际影响力赢得国际话语权,包括国际中心货币地位的发展阶段,远没形成全球统一(地球村)治理的格局和机制。在这种情况下,要推出与主要国家货币一篮子挂钩的超主权货币,并与篮子货币同时并存,甚至反过来挑战乃至取代最主要国家货币的国际中心货币地位,势必受到最主要国家的坚决反对,是很难真正推出和有效运行的。 近年来,随着网络加密币以及稳定币的不断升温,IMF打造超主权世界货币的热情再次被激发,屡次发声要利用新的信息科技推出与一篮子货币挂钩的eSDR,并使其成为超主权世界货币。这也激发了更多机构推动超主权货币的热情。 Facebook宣称将联合100家左右大型公司作为初始会员单位,成立独立的管理协会,推出与美元、欧元、日元、英镑、新加坡元按比例挂钩的无国界货币——Libra(天秤币),在全球范围内引发巨大轰动效应。很多人认为,依托其协会成员单位超过30亿人庞大用户群,Libra将成为全世界用户群最大、覆盖面最广、影响力最强的货币,将给法定货币体系和国际金融格局带来颠覆性影响,很多弱小国家的货币可能会被取代。 但实际上,Facebook宣称的Libra“将为十几亿没有银行账户的人服务,让汇款像发短信一样容易和安全”,是一种脱离现实的夸张说法,只有收付款双方都是Libra注册用户且相互之间直接收付Libra才有可能。如果汇款人拥有的是非Libra的篮子货币,则需要首先将其所持货币兑换成Libra,然后才能通过Libra体系汇出;如果收款人所在国不能直接使用Libra,收款人还需要将Libra兑换成其所在国家的法定货币。这样,整体看,可能效率和费用完全不一样。更重要的是,作为货币,跨境汇款的规模一般都无法与国内支付的规模相比,而在境内直接使用本国货币进行收付,远比使用国际货币更便捷。因此,对于一些致力于打造国际清算体系的机构而言,即使要运行自己的数字货币,可能分别推出与各国货币等值挂钩的“代币”,并主要在该国使用,比直接推出与一篮子货币按比例综合挂钩统一的无国界货币更具可行性。 可见,即使eSDR以及Libra可能在技术和运行方式上所有创新,其本质上与SDR并没有多少不同,不仅其架构设计与实际运行面临非常复杂的难题与风险挑战,本身就很难落地运行,而且依然缺乏足够的法律保护,并会面临美国的坚决反对,都是很难成功的!美联储主席曾说不会对libra进行监管,是根本不可能的。实际上美国国会已经连续在召开听证会举行辩论,甚至连欧盟多国央行都表示要严格控制。6月18日Libra白皮书发布时列明的27家初始会员中,在10月15日管理协会成立之前,Paypal、Visa、MasterCard、Ebay等支付及电商巨头已经宣布退出,也是有这方面原因的。 必须指出的是,这并不像有人认为的那样,纳入Libra货币篮子,会增强这些货币的国际影响力;一篮子货币中以美元为主,就会维持甚至强化美元的霸主地位,就会得到美国的大力支持。事实是,如果这种超主权货币真能全球流通,势必取代美元的国际中心货币地位,对美国的影响将是极其深刻的。否则,SDR早就可以成为成功了! 可以借鉴的是,即使是得到最强势国家坚定支持的欧元,也必须得到欧元区国家的法律认可与保护,并完全取代欧元区原有的国家货币,成为新的唯一的区域货币,欧元不可能与原有国家货币并存共同运行! E、央行数字货币只能是法定货币的数字化,难以成为新的货币 在网络加密币和稳定币不断升温的过程中,不少国家的中央银行也纷纷宣布要推出央行主导的数字货币或法定数字货币,一些弱小国家,特别是受到美国制裁、缺少国际通货的国家,更加积极,致力于抢占数字货币的先机。 但问题是,央行(法定)数字货币到底是法定货币的数字化,还是像比特币、以太币一样全新的网络加密币?这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并不清晰,实际上,很多都是设想比照比特币、以太币那样的网络加密币研发央行(法定)数字货币。 但是,比特币、以太币等网络加密币特别强调“去中心”,这本身就与央行主导存在明显的逻辑矛盾和冲突。同时,数字货币没有现金,而现实社会中要完全消除现金短时期是不可能的,这就意味着即使能够比照比特币、以太币推出央行数字货币,那也将使得央行要长时期保持两套货币体系同时运行,这同样是非常困难与危险的! 因此,尽管2018年委内瑞拉就宣布采用以太坊技术成功发行了全世界第一个由主权国家发行并用石油作为支撑的“加密数字货币”——石油币,并一度在世界范围内产生了不小的轰动效应,但实际上并没有发挥任何实际的积极作用,一年后,委内瑞拉石油币几乎已经被世界彻底淡忘! 随着比特币、以太币等网络加密币存在问题的暴露,其难以成为真正的货币(信用货币),比照比特币、以太币等打造央行(法定)数字货币实际上是走上了歧途的真相越来越被广泛认知,很多国家和央行对数字货币的冲动已经弱化,原来非常积极的央行不少已经宣布停止数字货币研究计划。 但是,不能比照比特币、以太币等打造法定数字货币,不代表不能利用信息技术进一步推动货币的数字化及其运行的智能化,不断提高运行效率、降低成本、严密监控。 当然,即使是央行推出法定数字货币,其具体使用也需要配套解决好投放与运行方式(一层模式、二层模式)、信息载体(如智能手机、卡片及刷脸支付等)、清算方式(连线实时清算与离线适时清算)、管理规则(包括账户或钱包分类等级与存款限额、每笔及每日支付限额、备付金的托管等)、监管分工与风险控制等诸多问题,平衡好安全性与便捷性,实现提高效率、降低成本、严密风控的目标。 其中,需要进一步明确的问题是:央行要推出的数字货币,是仅仅替代M0,还是会覆盖更广泛的M1、M2?仅仅替代M0,其意义或投入产出的实际效果到底如何?央行是要推出数字货币,还是要推动货币数字化支付工具或支付方式的变革? 总之,面对影响极其广泛而深刻的货币金融,需要充满敬畏与谨慎,即使面对信息技术革命和货币数字化风口,也要保持必要的冷静与克制,要准确把握货币的本质定位与核心功能、本质属性和根本要求。其中,货币的表现形态可以不断变化,但本质定位与核心功能不能改变,金融为实体经济服务的宗旨不能改变;货币形态的改变必须有利于提高其运行效率,降低其运行成本,强化其风险监控。金融监管部门则必须准确把握货币金融的本质属性与根本要求,及时准确地进行合理监管,避免出现“一放就乱、一收就死”的局面。 相信任何偏离货币本质属性与根本要求,标新立异、抢占“领先”地位,急功近利地推出新的货币概念、货币理论、货币体系、金融创新等,均难以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