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领袖辩论财政赤字货币化 文/新浪财经意见领袖专栏作家 王永利 近期,关于中国能不能、要不要实施财政赤字货币化,或者说能否由央行直接购买政府(财政)发行债券引发了非常激烈的争论。此事直至关系到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两大宏观调控政策的把握,其影响巨大而深刻,存在不同看法,以及出现激烈争论都是非常正常的,也是很有必要的,正所谓不辩不明。但也正因如此,发表观点就更需要保持客观理性、以理服人的态度,各种评论更需要避免“霸气发声”、“硬核怒怼”、“强力回呛”等刺激性字眼。 关于财政赤字货币化,需要从理论上是否可行,现实中是否需要,实施中如何把握等方面认真梳理,其中至少需要关注和解答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一、国际社会的实践与发展态势 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以来,为什么美、欧、日、英等越来越多的国家或地区走上了负利率、无限量化宽松、财政赤字货币化的路子,而且在央行资产规模大幅度扩张(有人称之为“疯狂大放水”、“开足马力印钞票”)的情况下,并没有出现按照传统货币理论判断一定会引发的恶性通货膨胀或滞涨,反而出现的是越来越僵化难改的通货紧缩?为什么在出现重大危机挑战时,及时实施这些措施的国家,反而能更快地稳定住金融市场,避免真正酿成严重危机,而不实施这些举措的国家,反而会承受更大冲击和损失,其货币与实施这些措施的国家相比,不是升值,反而更加贬值?一些发展中国家(如委内瑞拉、津巴布韦等)确实出现了货币大幅贬值,外债难以偿还,货币和政府信誉面临极大威胁的状况,其根本原因何在,是否真的是因为其央行实施了负利率、量化宽松、赤字货币化?真的像有人所说的那样,赤字货币化是“潘多拉盒子”一旦打开将贻害无穷,或者只有具备美元那样的全球霸主地位才能实施这些措施,并保持币值稳定吗? 二、信用货币投放与运行的基本逻辑 突出变化及其深刻影响 信用货币体系下,货币的投放,除首先需要央行购买必要的价值储备物(主要是曾经充当货币的黄金、白银等),据以确定货币的币值以及与其他货币的汇率,增强货币的信誉及可接受度,保持货币体系的传承和稳定之外,为什么更多地依赖社会主体(企业、家庭、金融机构、政府等)以扩大对货币投放机构负债的方式进行投放,并使货币总量与质量更多地决定于社会负债的规模和质量?这种情况下,货币总量的扩大到底主要是由货币供给方(如央行)决定,还是更多地由货币需求方(负债人)决定?为什么会出现货币需求不足而引发的通货紧缩?如何确保社会负债的质量? 为什么需要将货币投放机构划分成“中央银行”与“商业银行”,赋予其不同的职责,并实施不同的财务约束和监管标准,由此形成货币投放上“中央银行——商业银行——社会主体”的基本流程,央行原则上不会直接面向社会主体投放货币?这对货币政策传导有什么影响? 货币投放社会后,除在不同所有者之间通过交易收付或者直接的投融资(包括股票、债券等金融产品一级市场的直接发售)等实现转移和流通,因而形成货币在实体领域的流通市场之外,又在商业银行之间,以及商业银行与中央银行之间形成银行间货币交易市场,以及各类证券化投融资工具和期货衍生品的金融交易市场(二级市场),并相应形成金融交易保证金存款(货币)的占用。这对货币总量和社会物价水平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 为什么世界各国在货币政策目标上都不会选择绝对的“零通胀”,而是把2%-5%的通胀率视作有利于经济社会发展和稳定的“温和通胀率”?为什么央行扩大资产规模和货币投放,并不代表全社会货币总量就会同比例扩张,货币总量的增长也并不代表社会物价总指数(通货膨胀率)的同比例提升?为什么现有信用货币体系必然会出现“社会负债与货币总量的增长越来越超越社会财富的增长,但却不一定必然引发恶性通货膨胀,在需求不足情况下,反而可能出现货币总量泛滥下的通货紧缩”的局面(越来越多的国家出现“低增长、低利率、低通胀、高负债、高货币”的局面)?如果央行实施零利率,但依然难以推动社会主体扩大负债以支持投放消费和经济发展,甚至还面临严重的经济金融危机挑战,那又怎么办,货币政策还有发挥作用的工具和空间吗? 三、新中国成立以来货币政策实践历程与发展态势 新中国成立到1995年“预算法”、“央行法”颁布实施前,央行与财政是一体化的,财政赤字货币化是一直存在的。改革开放之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化,一度出现严重的通货膨胀和经济金融问题,1995年预算法、央行法颁布,强调央行不得直接购买政府债券或向政府提供透支,目的仅仅是解决央行与财政的关系吗?其实际执行中,真的是严格执行了吗(比如,财政对一家或几家银行定向发行专项债券,然后由央行全额购买或全额抵押贷款,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以及有多少政府开支转嫁给了国有企业等社会组织)?如果存在隐性或变相赤字货币化,是否应该去伪存真、回归本质,并切实加强人大监督? 这其中还要特别注意到,2000年以来,我国财政赤字和政府负债控制的是非常好的,但这在多大程度上与我国1999年全面深化住房、教育、医疗体制改革,将国有资源大量变现,在增加资源性收入后,又扩大投资,投资在加杠杆,推动经济加快增长,为加入WTO奠定重要基础,加入WTO之后,大量国际资本和产能涌入中国,推动资源快速升值、经济快速发展,进一步扩大财政收入,从根本上解决了政府和财政收支矛盾有关?如果这其中存在紧密的关联关系,那么就需要进一步看到,由于种种原因,从2015年开始,财政收入中资源性收入增速快速回落,但财政减税降费和扩大支出的压力不断加大,各级政府财政赤字和负债规模随之快速扩大。2020年伊始,又爆发了突如其来的重大新冠疫情,给经济社会稳定带来巨大冲击,急需财政发挥更大的救助和刺激作用(国际上主要国家都采取了更大规模的政府救助计划)。这种情况下,中国会不会很快进入需要央行直接向政府提供融资的状况,要不要客观理性地分析“现代货币理论”(MMT)与借鉴美欧日等国的做法,未雨绸缪,提前做好自己的政策准备(包括对相关法规做出必要修改)? 四、对财政赤字货币化应如何准确把握和有效运用 一般情况下,央行和财政主要通过利率、税率等方面的调整对社会主体的货币需求与投资消费的意愿进行逆周期调节,而要控制其直接参与到投融资和经济活动中。但如果央行货币投放利率降低到零,财政减税降费已失去空间,经济发展和社会就业仍面临很大下行压力,特别是由于重大结构调整(如经济全球化发展阶段性高峰过后,受制于人口增长减慢和老龄化加快、地球和气候承受能力饱和等因素影响,全球整体上产能过剩、需求不足问题日益突出,经济增长下行压力不断加大,地缘政治矛盾不断激化,对全球经济发展带来深刻影响)或突发事件(如全球新冠疫情大爆发)的冲击,社会主体急速收缩负债和流动性,社会面临严峻的通货紧缩和流动性枯竭压力,经济金融可能爆发严重危机时,政府或宏观政策应该怎么办?能放任不管吗? 其实,这没有选择,政府或宏观政策必须采取超常规举措加以应对!其中,政府(财政)需要扩大负债并增加投资或社会救助,央行则须实施负利率、量化宽松、赤字货币化等加以配合。此时仍过度强调央行独立性,恐怕已经不合时宜。 当然,这种状况的出现,一定是在宏观政策刺激民间投资和消费失去作用,经济金融面临严重危机挑战的特殊时期,为防范化解可能出现的危机,政府不得不从后台走上前台,直接扩大投资或进行社会救助的无奈选择。因此,负利率、量化宽松、赤字货币化等并不是可以随意使用的常规政策举措,只能是应对特殊情况的超常规政策举措,只能用于应急维稳,而不是用于提高经济增速,必须提前确定适用条件、审批流程、纪律约束、监督管理、退出机制等,对可能存在的风险加以控制。具体实施时,也需要仔细论证财政是否必须出手进行救助、如何使用以保证财政支出的合理性有效性、财政需要负债的规模是多少、是否需要实施赤字货币化等(相关内容请参见本人公众号上5月10日发布的“财政赤字货币化不是问题,关键是财政开支是否合理有效”)。 所以,对赤字货币化,需要理性客观地看待,既不应认为其理论上绝对不可能,或者目前法律还不许可,或者目前中国可能还无需使用,或者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潜在风险而简单粗暴地反对,也不能错误地认为央行发行货币和财政发行债券都是依托国家信用(货币发行是基于国家主权范围内、法律可以保护的可交易社会财富进行的,依托的是以全社会财富为支撑的国家信用,而不是央行或政府自身的信用。政府发债只能基于其自身的经济资源和财政收入,不同于货币发行依托于整个国家的财富基础),政府就可以没有规则、不加限制、无需还本付息地推行财政赤字货币化,而应从理论和政策上认真梳理,明确原则、做好预案。 (本文作者介绍:前中国银行副行长)
意见领袖辩论财政赤字货币化 文/新浪财经意见领袖专栏作家 王永利 近期,关于中国能不能、要不要实施财政赤字货币化,或者说能否由央行直接购买政府(财政)发行债券引发了非常激烈的争论。此事直至关系到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两大宏观调控政策的把握,其影响巨大而深刻,存在不同看法,以及出现激烈争论都是非常正常的,也是很有必要的,正所谓不辩不明。但也正因如此,发表观点就更需要保持客观理性、以理服人的态度,各种评论更需要避免“霸气发声”、“硬核怒怼”、“强力回呛”等刺激性字眼。 关于财政赤字货币化,需要从理论上是否可行,现实中是否需要,实施中如何把握等方面认真梳理,其中至少需要关注和解答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一、国际社会的实践与发展态势 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以来,为什么美、欧、日、英等越来越多的国家或地区走上了负利率、无限量化宽松、财政赤字货币化的路子,而且在央行资产规模大幅度扩张(有人称之为“疯狂大放水”、“开足马力印钞票”)的情况下,并没有出现按照传统货币理论判断一定会引发的恶性通货膨胀或滞涨,反而出现的是越来越僵化难改的通货紧缩?为什么在出现重大危机挑战时,及时实施这些措施的国家,反而能更快地稳定住金融市场,避免真正酿成严重危机,而不实施这些举措的国家,反而会承受更大冲击和损失,其货币与实施这些措施的国家相比,不是升值,反而更加贬值?一些发展中国家(如委内瑞拉、津巴布韦等)确实出现了货币大幅贬值,外债难以偿还,货币和政府信誉面临极大威胁的状况,其根本原因何在,是否真的是因为其央行实施了负利率、量化宽松、赤字货币化?真的像有人所说的那样,赤字货币化是“潘多拉盒子”一旦打开将贻害无穷,或者只有具备美元那样的全球霸主地位才能实施这些措施,并保持币值稳定吗? 二、信用货币投放与运行的基本逻辑 突出变化及其深刻影响 信用货币体系下,货币的投放,除首先需要央行购买必要的价值储备物(主要是曾经充当货币的黄金、白银等),据以确定货币的币值以及与其他货币的汇率,增强货币的信誉及可接受度,保持货币体系的传承和稳定之外,为什么更多地依赖社会主体(企业、家庭、金融机构、政府等)以扩大对货币投放机构负债的方式进行投放,并使货币总量与质量更多地决定于社会负债的规模和质量?这种情况下,货币总量的扩大到底主要是由货币供给方(如央行)决定,还是更多地由货币需求方(负债人)决定?为什么会出现货币需求不足而引发的通货紧缩?如何确保社会负债的质量? 为什么需要将货币投放机构划分成“中央银行”与“商业银行”,赋予其不同的职责,并实施不同的财务约束和监管标准,由此形成货币投放上“中央银行——商业银行——社会主体”的基本流程,央行原则上不会直接面向社会主体投放货币?这对货币政策传导有什么影响? 货币投放社会后,除在不同所有者之间通过交易收付或者直接的投融资(包括股票、债券等金融产品一级市场的直接发售)等实现转移和流通,因而形成货币在实体领域的流通市场之外,又在商业银行之间,以及商业银行与中央银行之间形成银行间货币交易市场,以及各类证券化投融资工具和期货衍生品的金融交易市场(二级市场),并相应形成金融交易保证金存款(货币)的占用。这对货币总量和社会物价水平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 为什么世界各国在货币政策目标上都不会选择绝对的“零通胀”,而是把2%-5%的通胀率视作有利于经济社会发展和稳定的“温和通胀率”?为什么央行扩大资产规模和货币投放,并不代表全社会货币总量就会同比例扩张,货币总量的增长也并不代表社会物价总指数(通货膨胀率)的同比例提升?为什么现有信用货币体系必然会出现“社会负债与货币总量的增长越来越超越社会财富的增长,但却不一定必然引发恶性通货膨胀,在需求不足情况下,反而可能出现货币总量泛滥下的通货紧缩”的局面(越来越多的国家出现“低增长、低利率、低通胀、高负债、高货币”的局面)?如果央行实施零利率,但依然难以推动社会主体扩大负债以支持投放消费和经济发展,甚至还面临严重的经济金融危机挑战,那又怎么办,货币政策还有发挥作用的工具和空间吗? 三、新中国成立以来货币政策实践历程与发展态势 新中国成立到1995年“预算法”、“央行法”颁布实施前,央行与财政是一体化的,财政赤字货币化是一直存在的。改革开放之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化,一度出现严重的通货膨胀和经济金融问题,1995年预算法、央行法颁布,强调央行不得直接购买政府债券或向政府提供透支,目的仅仅是解决央行与财政的关系吗?其实际执行中,真的是严格执行了吗(比如,财政对一家或几家银行定向发行专项债券,然后由央行全额购买或全额抵押贷款,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以及有多少政府开支转嫁给了国有企业等社会组织)?如果存在隐性或变相赤字货币化,是否应该去伪存真、回归本质,并切实加强人大监督? 这其中还要特别注意到,2000年以来,我国财政赤字和政府负债控制的是非常好的,但这在多大程度上与我国1999年全面深化住房、教育、医疗体制改革,将国有资源大量变现,在增加资源性收入后,又扩大投资,投资在加杠杆,推动经济加快增长,为加入WTO奠定重要基础,加入WTO之后,大量国际资本和产能涌入中国,推动资源快速升值、经济快速发展,进一步扩大财政收入,从根本上解决了政府和财政收支矛盾有关?如果这其中存在紧密的关联关系,那么就需要进一步看到,由于种种原因,从2015年开始,财政收入中资源性收入增速快速回落,但财政减税降费和扩大支出的压力不断加大,各级政府财政赤字和负债规模随之快速扩大。2020年伊始,又爆发了突如其来的重大新冠疫情,给经济社会稳定带来巨大冲击,急需财政发挥更大的救助和刺激作用(国际上主要国家都采取了更大规模的政府救助计划)。这种情况下,中国会不会很快进入需要央行直接向政府提供融资的状况,要不要客观理性地分析“现代货币理论”(MMT)与借鉴美欧日等国的做法,未雨绸缪,提前做好自己的政策准备(包括对相关法规做出必要修改)? 四、对财政赤字货币化应如何准确把握和有效运用 一般情况下,央行和财政主要通过利率、税率等方面的调整对社会主体的货币需求与投资消费的意愿进行逆周期调节,而要控制其直接参与到投融资和经济活动中。但如果央行货币投放利率降低到零,财政减税降费已失去空间,经济发展和社会就业仍面临很大下行压力,特别是由于重大结构调整(如经济全球化发展阶段性高峰过后,受制于人口增长减慢和老龄化加快、地球和气候承受能力饱和等因素影响,全球整体上产能过剩、需求不足问题日益突出,经济增长下行压力不断加大,地缘政治矛盾不断激化,对全球经济发展带来深刻影响)或突发事件(如全球新冠疫情大爆发)的冲击,社会主体急速收缩负债和流动性,社会面临严峻的通货紧缩和流动性枯竭压力,经济金融可能爆发严重危机时,政府或宏观政策应该怎么办?能放任不管吗? 其实,这没有选择,政府或宏观政策必须采取超常规举措加以应对!其中,政府(财政)需要扩大负债并增加投资或社会救助,央行则须实施负利率、量化宽松、赤字货币化等加以配合。此时仍过度强调央行独立性,恐怕已经不合时宜。 当然,这种状况的出现,一定是在宏观政策刺激民间投资和消费失去作用,经济金融面临严重危机挑战的特殊时期,为防范化解可能出现的危机,政府不得不从后台走上前台,直接扩大投资或进行社会救助的无奈选择。因此,负利率、量化宽松、赤字货币化等并不是可以随意使用的常规政策举措,只能是应对特殊情况的超常规政策举措,只能用于应急维稳,而不是用于提高经济增速,必须提前确定适用条件、审批流程、纪律约束、监督管理、退出机制等,对可能存在的风险加以控制。具体实施时,也需要仔细论证财政是否必须出手进行救助、如何使用以保证财政支出的合理性有效性、财政需要负债的规模是多少、是否需要实施赤字货币化等(相关内容请参见本人公众号上5月10日发布的“财政赤字货币化不是问题,关键是财政开支是否合理有效”)。 所以,对赤字货币化,需要理性客观地看待,既不应认为其理论上绝对不可能,或者目前法律还不许可,或者目前中国可能还无需使用,或者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潜在风险而简单粗暴地反对,也不能错误地认为央行发行货币和财政发行债券都是依托国家信用(货币发行是基于国家主权范围内、法律可以保护的可交易社会财富进行的,依托的是以全社会财富为支撑的国家信用,而不是央行或政府自身的信用。政府发债只能基于其自身的经济资源和财政收入,不同于货币发行依托于整个国家的财富基础),政府就可以没有规则、不加限制、无需还本付息地推行财政赤字货币化,而应从理论和政策上认真梳理,明确原则、做好预案。
意见领袖辩论财政赤字货币化 文/新浪财经意见领袖专栏作家 刘元春 采取赤字货币化有很多严格的条件,是在经济危机、金融危机以及疫情超级冲击下采取的极端救助工具,一般需要以下几个因素作为其前提: 一是货币政策处于流动性偏好陷阱之中,难以通过极度宽松的货币政策来达到救助目的,必须通过财政政策的扩张来推进各种救助举措。 二是财政政策扩张的空间已经没有,必须采取大规模的赤字政策,并且政府赤字扩展难以通过常态化的市场销售来完成。这时中央银行直接进行国债一级市场购买,帮助进行赤字货币化。 三是市场利率已经很低(通常为零),国家通过财政债务融资与央行进行货币发行融资的成本负担基本相当,利用央行发行现金的负债替代财政赤字负债具有等价功能。 四是必须修订各种包括《中央银行法》在内的法律或启动各种例外条款,允许政府突破赤字上限并允许央行直接进入一级国债市场购买国债。 中国经济在疫情受到冲击后出现停摆现象,要全面启动中国经济,对冲外部经济体和供应链断裂所带来的冲击,需要财政政策更加积极,因此这对财政的空间提出了更大的挑战。但是目前来看,疫情冲击下的经济复苏需求对财政空间提出挑战的压力并没有像欧美发达国家那样超越其极限,并不存在实施赤字货币化的各种前提条件。 一是中国财政空间依然很大,中国从政府债务率和一般预算赤字空间都处于世界平均水平之下,不到60%的债务债务率和不到3%的年度一般预算赤字率使我们在当前疫情救助有足够的财政空间。 二是中国货币政策工具没有失灵,其效果依然很好,同时中国也没有像欧美发达国家出现强劲的流动性偏好陷阱,货币政策的空间依然很大。 三是中国政府债务发行的市场空间依然很大,国债发行并不存在需求缺失的情况,大量商业银行和居民持有大量现金需要购买国债这种安全性资产,因此,国债发行并不需要央行直接进入一级市场进行购买。 四是要采取赤字融资必须修改或暂停《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 五是必须深刻认识到赤字融资对经济治理体系和市场运行体系带来的额外冲击。允许赤字货币化就允许政府行为无纪律化,就会导致政府行为的失范,导致并意味着政府能力的崩溃和治理体系能力的崩溃。 中国一定要跳出“谈刺激色变”的心理陷阱。如果经济下滑得很厉害,需要刺激,那就一定要刺激。中国必须要根据不同的冲击特性来安排相应的政策,选择相应的政策工具和把握一定的政策力度。目前是经济发展的窗口期,我们必须要尽快提出6.5万亿的刺激方案,深入设计刺激方案。 近日有观点称“货币数量论”已经过时,以货币存量来衡量宏观杠杆率已经不合时宜,主张发行特别国债,推行财政赤字货币化。对于这个观点,我认为需要考量推行财政赤字货币化的前提条件。 首先,“货币数量论”在短期内发生一些偏离,这是正常的现象,不能简单化。在经济金融化的过程中,用货币存量描述杠杆率,用债务率衡量经济运行的状况的确存在一些问题,但是这些问题并不意味着财政赤字货币化就是没有前提条件的理论假说或政策主张。 在现代经济史上,财政赤字货币化并非十分罕见的现象,在央行独立性规则和财政纪律法规化之前,很多国家都经常采用这种政策手法来应对财政收支压力。严格杜绝财政赤字货币化在人类历史上的时间并不长。即使如此,在一些特殊时候,实行财政赤字货币化也有其必要性,因为任何政府的债务支出、社会的债务支出,最后都会转换成货币形态,只是看通过何种模式。 财政赤字货币化广义角度存在几种途径: 第一,财政部门发行国债,中央银行通过二级金融市场购买国债,并持有国家债务,其目的是通过公开市场业务操作,以调整货币供应和债券收益率曲线,辅助其他货币政策工具完成稳定价格和实现充分就业的政策目标; 第二,中央银行直接从一级市场购买国债,以帮助财政部门进行融资,并在中央银行资产负债表上体现为债务持有和现金发放的扩表; 第三,通过债务减记,央行直接削减持有的政府债券规模,降低政府债务负担; 第四,央行将持有的国家债券转换为零息永续债券; 第五,央行通过发行货币现金; 第六,直接转移给财政使用。各级政府通过各种融资工具的创新隐性将政府债务转换为货币信贷,并存在不补偿还债务的意图和能力。 应当明确的是,理论和政策关注的财政赤字货币化主要是指第二到第五种形态,第一种形态在本质上是货币政策公开市场业务操作,是货币政策调整的必然手法,中央银行不仅保持了货币政策的独立性,不受国债发行和财政政策的影响,政府必须如期偿还政府债券的本金和利息。第六种形态在本质上是在隐形化和软约束化环境中的债务融资,比如2009年以后的各种投融资平台。在本轮疫情冲击下讨论的财政货币化以及“直升机撒钞票”主要是指中央银行直接到一级市场购买国债。 (本文作者介绍: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
文/连平(植信投资首席经济学家兼研究院院长)、邓志超(植信投资研究院秘书长、资深研究员) 近日来,关于中国是否应该像欧美等发达国家一样推行财政赤字货币化,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讨论。持中国财政赤字应该货币化的观点认为:近年来,全球经济金融危机频发,各国执行货币大宽松的环境下并没有出现严重的通胀,这样的状态已经超越了传统货币数量论的解释范畴,应该用现代货币理论(MMT)来指导货币政策实践;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冲击,各国财政异常困难,应该考虑非常时期的非常应对;特别是对于我国而言,本不富裕的财政在抗疫的同时,还要支持“六保”任务,这使得中国有必要推行财政赤字货币化。对此,我们持不同观点。从中国经济潜在增长能力较强、财政政策可拓展资源较多、货币政策支持财政政策仍有良好的空间等方面来看,当前中国没有推行财政赤字货币化的必要。考虑到可能带来的危害,从长期看财政赤字货币化需要十分慎重。 一、财政赤字货币化的含义需要厘清 货币政策支持财政政策和财政赤字货币化之间不能划上等号。通常意义上所说的货币政策支持财政政策,是指中央银行在满足货币政策目标的同时,有条件地配合财政政策。例如,中央银行在二级市场购买国债,以此投放货币流动性,帮助财政融资;再如中央银行的货币工具中,有些以国债为抵押品,通过调节这些货币工具的使用规模,可以间接调控金融市场对国债需求;央行压低市场利率,降低财政融资的成本,等等。而财政赤字货币化,特指的是中央银行在上述业务开展的同时,进一步发展为在一级市场直接购买国债、或者政府向中央银行透支,或者以零利率发行永续国债,等等。这可以看做是广义层面上货币政策对财政政策的几乎是无底线的支持,但是这种支持是极端的。两者的区别在于,货币政策支持财政政策属于宏观经济调控的常规政策,其围绕的核心点是宏观经济平稳运行,前提是保持货币政策的独立性。而财政赤字货币化常常出现在危机应对之中,其直接目标是不受限制地提供财政融资,其实质是财政政策无偿占用货币政策资源,货币政策的独立性基本丧失,对经济体具有系统性的危害。因此财政赤字货币化在绝大多数国家都为法律所禁止。 财政赤字货币化有别于货币政策支持财政政策还在于不按市场化方式进行融资。中央银行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国债、降准并指导商业银行购买国债、以及各种以国债抵押为载体的工具都是对财政融资的支持。这些货币政策操作是由中央银行、财政部和市场机构共同完成的,目的是对财政融资形成必要的市场约束。如果财政赤字货币化走向极端的话,中央银行和财政部是同属于政府部门,一个发债一个直接印钞买债,财政和货币当局“左手倒右手”,既没有债权债务关系,也脱离了市场定价。 财政赤字货币化具有趋势性和“无成本”两个特点。从前文的分析可见,财政赤字货币化的本质是政府直接从中央银行拿钱,拿钱的方式可以是通过国债在一级市场融资,也可能是直接透支,并且是零利率。从字面上理解,“化”字代表的是一种长期趋势。也就是说,只有形成趋势性的财政向央行直接拿钱行为才可以被认定为财政赤字货币化。因为趋势性的变化会持续产生影响经济且形成新的规则,而偶然因为巨大外部冲击而需要采取的措施,其影响可能是一次性的。从这一点上看,货币政策对财政政策常规支持,如在二级市场买卖国债,不能与财政赤字货币化划上等号。人类历史上严格杜绝财政赤字货币化的时间并不长,之前财政赤字货币化的历史都以悲剧告终,在沉重教训和实践经验下有关国家痛定思痛,才在法律中明文规定禁止中央银行直接为政府融资。另一方面,一旦财政赤字货币化趋势形成,财政融资就基本上是“无成本”的。这是因为既然政府可以直接从中央银行拿钱,没有偿还的约束,那还有什么必要付息呢?因此,往往通过“借新还旧”、有期限债务转化成永续债、让中央银行核销等方式逃避债务偿还,最终实现“无成本”。然而,这看似无成本的操作,实际上却是以通胀或资产价格猛涨的方式让整个社会来为财政赤字货币化行为买单。 非常时期的危机应对通常需要货币政策加大力度支持财政政策。宏观经济调控政策是国家公共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而针对于不同时期,政府采用的政策手段是不同的。理论上,在没有发生外生冲击的情况下,经济体内生的周期性变化应该以常规政策手段进行调节,其主导思想是“削峰填谷”的逆周期思维。经济上升期,紧缩财政和货币政策以防止经济过热;经济下行期,加大财政支出和投放流动性以刺激经济。而当经济体遭受较大的外部冲击,常规的逆周期政策已经不管用、经济体无法自行恢复或者自行恢复时期过于漫长时,政府就有可能突破常规政策规则、采取大力度的较为极端的手段,进行非常时期的危机应对。但是,危机应对往往容易产生扰乱原有市场规则、经济恢复后难以退出、政府行为失范和失控的道德风险等负作用。所以,各国政府在不到万不得已时都不会轻易启动危机应对。 长期以来,欧美发达国家的发展始终未能解决精英阶层占据绝大部分资源进而使得收入分配越发不公、凯恩斯主义的经济刺激政策一再加码、政客为当选许诺过高福利而导致财政赤字一再高企等问题,使得欧美等发达经济体长期运行在一个日渐削弱的财政基础上,以至于当危机再度来临时,欧美国家可以采用的政策空间和财政资源都较为有限。加之一次次的危机冲击,一步步地压缩了这些国家本已不多的政策空间,同时也耗尽了本就不富裕的财政资源。这使得欧美等发达国家即便在面对正常的经济下行周期而非危机冲击时,财政政策也到了黔驴技穷的地步,常常需要动用危机应对手段来刺激经济。在此背景下,事实上也是被逼无奈,近年来以美国为首的欧美等发达国家纷纷开始考虑财政赤字货币化。可见,正是欧美等发达国家体内固有的矛盾和一次次的危机冲击,导致其危机应对行为常态化,才使其走上了财政赤字货币化这条“不归之路”。 二、财政赤字货币化理论尚不成熟 上世纪“大萧条”时期,美国政府几乎无所作为,放任了危机持续发酵,自由主义经济理论和政策主张受到严重挑战。凯恩斯以当时的宏观背景为鉴写就《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一书,为凯恩斯主义奠定了基石,凯恩斯主义政策主张逐步成为世界各国宏观经济调控的主导思想。上世纪50至60年代,欧美等西方发达国家良好的经济增长情况进一步稳固了凯恩斯主义政策的影响和地位。七十年代后,爆发两次石油危机、布雷顿森林体系解体、亚洲金融危机、互联网泡沫危机、次贷危机、欧债危机、新兴市场货币危机和本次新冠疫情等多次危机冲击后,欧美等发达国家发现,财政赤字越陷越深。理论上,危机消耗财政资源,财政资源不足由赤字来补,赤字刺激经济恢复,经济好转后再弥补过去的赤字。但经济增长本就处于下行周期,同时危机频发,从上一次危机中走出来的经济可能刚刚好转,还未来得及弥补上次的赤字,就形成了“旧债还未还完又欠新债”,最后只能“借更大的新债还旧债”的恶性循环,使得经济体一再无奈地拖着越来越重的公共债务负担前行。据IMF估计,疫情过去之后,发达国家公共债务占GDP之比可能从105%提高到122%,美国财政赤字规模将达到GDP的15%,抑或更高。 在此背景下,欧美等发达经济体急需为其行为找到理论的支撑,于是现代货币理论开始走进公众的视野。现代货币理论重点讨论的是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的协调关系,该理论认为货币起源于债权债务关系,货币承担记账的职能,政府可以用创造货币的方式进行支出,财政支出先于收入;在主权货币制度不破产的情况下,可将国债发行与货币政策有条件地打通。现代货币理论强调,财政政策应该执行“功能财政”,实现经济体的充分就业。这就为财政赤字货币化提供了一定的理论基础。危机时期,政府需要权衡的是到底道德风险重要还是经济稳定重要?而在大多数场合,政府毫无疑问地会选择后者。同时,上世纪金本位制度的彻底瓦解也为政府“无限度印钞”提供了技术上的可能。纸币本位下货币政策改以通货膨胀为锚,极大地便利了货币的扩张。而巧的是,近年来发生的危机中,通货膨胀都较为稳定,已有证据表明大量流动性进入资产领域。 “功能财政+通胀稳定”使得越来越多的发达国家推崇现代货币理论。当前,全球范围的各国央行都采取宽松货币政策以应对危机,然而对于欧美等发达经济体而言,其危机可能是常态化的,这就使得美联储、欧央行、日本央行等都开始考虑无限的量化宽松政策,并已经走在了财政赤字货币化的路上。然而,现代货币理论始终没有解决“量化退出”问题。理论上退出的路径有两条,一是通过高通胀,但这会激起民众的不满;二是通过推高资产价格,而这又会进一步拉大收入分配不公,导致市场大幅震荡,可能重演次贷危机。正是基于这些考虑,主流的经济学家大都不赞成现代货币理论。总体来看,财政赤字货币化的理论基础并不成熟。 三、当前中国财政赤字货币化并无必要 面对罕见的疫情冲击和严峻的国际经济挑战,中国货币政策应该加大力度支持财政政策,但却不能轻易盲目跟从欧美等发达国家的财政赤字货币化。 目前日渐明朗的是疫情后中国经济恢复的确定性较大。政策制定有其前提条件,而最大的前提条件是对宏观经济形势的把握。如前文所述,只有在危机迫不得已时刻才可以动用极端的政策手段进行“抢救”。一季度受新冠疫情影响,我国GDP增速为-6.8%,为改革开放以来单季最低。市场对新冠疫情的冲击的预期也由最初的与非典时期相比较,调整为超过2008年次贷危机的冲击,足以说明疫情造成损失的严重性。然而,从3月和4月的各项经济数据强劲复苏的情况来看,经济韧性已经开始显现,走出疫情影响的确定性逐步增加。4月17日中央政治局在分析研究当前经济形势,部署当前经济工作的会议上指出“要以更大的宏观政策力度对冲疫情影响”“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更加积极有为”“稳健的货币政策要更加灵活适度”,这些表述都未提及要采用非常规手段应对,表明即使疫情对中国经济已经造成了严重的影响,但依然在常规政策可以应对的范围内。五月中旬,我国疫情已经基本走入尾声,经济重启状况较好。4月末,97.5%的工业企业已经复工复产;5月,全国大多数地区都已经宣布了复学通知。从短中期来看,似乎没有必要紧急启用大力度的危机应对的货币政策来支持财政政策,更何况推行财政赤字货币化。 通常,推行财政赤字货币化有两个暗含的前提,一是财政资源存量不足以应对未来一段时间的财政支出,二是财政融资遇到困难。综合考虑当前我国的财政政策空间和财政资源状况,很明显,这两个条件都不具备。一方面,中国财政的举债空间依然不小,政府债务率和一般预算赤字率都低于世界平均水平。中国政府债务率水平不足60%,长期以来执行3%的年度一般预算赤字率。财政负债的基本情况使得我国在面对疫情冲击时有足够的应对空间,也给予了财政后续融资以足够的信用。另一方面,不同于欧美等发达国家,从拥有的资产看,中国政府是世界上“最富有的政府”之一。除了拥有大量的土地资源外,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持有大量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国有股份,未来随着进一步推行混合所有制改革,在一些关键领域和企业中保持国有控股的前提下,逐步降低国有持股比例,在提升企业经营效率的同时可以为未来财政带来可观的资金来源。当下还可以进一步盘活政府存款类资金的使用,截止到今年2月,央行国库中的财政存款、商业银行存款中国库定存以及机关团体存款合计为33.9万亿,且还在不断增加。这说明财政类存款资金的使用效率不高,如适度加以盘活,则可以在短期内为财政政策提供可观的财务资源。 现代货币理论支持财政赤字货币化的一个重要前提条件是市场处于流动性陷阱中和市场利率为零。在这种情况下,货币政策传导无效且几乎没有进一步刺激经济的政策空间。而从当前我国货币政策传导的实践来看,尽管银行体系还存在一些问题,但整个政策传导基本是正常的且效率正在改善,例如改进LPR报价机制,通过多次调降MLF利率切实引导了一般贷款平均利率下行。而货币政策也存在较大的空间,当前大型存款类金融机构的存款准备金率为12.5%,中小型存款类金融机构为9.5%,银行业的综合加权存款准备金率约为10.4%。我国存款准备金率每普降一个百分点,约可投放长期资金约2万亿。这意味着存款准备金率下调对于经济的刺激力度较大,也有助于以较大力度支持财政融资。同时我国的利率水平也远未接近于零,当前我国一年期存款利率为1.5%,三年期为2.75%;一年期贷款LPR报价为3.85%,五年期及以上贷款利率为4.65%,且没有出现流动性陷阱迹象。由此看来,推行财政赤字货币化的货币政策无效这一条件也不成立。 当前我国债券市场经济运行状态良好,规则并未受到破坏。这里所谓的破坏指的是国债市场的供求关系出现重大扭曲,供给远远高于需求,导致国债利率走高,财政融资成本高企,财政无法通过正常渠道发行国债,而这一点正是现代货币理论所强调的理论适用前提之一。疫情之前,我国债券市场一直对利率债“钟爱有加”。当我国经济增速进入换挡期,下行压力凸显,国债受到青睐。疫情发生后,各种不确定性因素增多,资金的风险偏好明显下降,这使得债券市场对国债的投资需求进一步加大。如果再考虑到我国疫情进入尾声而全球疫情肆虐、中外国债收益率利差将维持一段不短的时间和中国金融开放的脚步不断加快,未来国际资本对国债的需求可能也会显著上升。综合考虑上述因素,基本可以判断我国当前不存在国债市场无需求的可能,那又为什么要用财政赤字货币化这种极端手段呢?相反,如果推行财政赤字货币化,中央银行直接在一级市场购买国债、发行零利率国债,反而会破坏债券市场的利率定价机制,使得整个市场的利率中枢受到破坏,价格信号出现紊乱。 既然中国经济走出疫情确定性明显、现有的财政政策空间和资源都较为充足、货币传导通畅且尚有政策空间、债券市场依然稳健有效,那么我国有什么必要推行财政赤字货币化呢? 四、清醒认识财政赤字货币化的危害性 上述分析主要是在讨论财政赤字货币化的必要性及其对经济产生的影响。当前中国不但没有推行财政赤字货币化的必要,同时还需要清醒地认识到财政赤字货币化的危害性。 长期以来,我国货币政策本就有支持财政融资的功能,其采用的方式是以市场主体购买国债,而央行对市场主体释放流动性;通过政策工具引导市场利率下行,降低财政融资成本;直接进入国债二级市场,通过买卖调节国债市场。这一做法使财政赤字融资加上一个市场机制的约束,这个约束是由金融历史上多年累积的经验和教训转化而来,其意义深刻。我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二十九条明确规定,央行不得对政府财政透支,不得直接认购、包销国债和其他地方政府债券。第三十条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不得向地方政府、各级政府提供贷款,不得向非银行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贷款,但国务院决定中国人民银行可以向特定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提供贷款的除外。”如果推行财政赤字货币化,暂且不论法律层面是否可以通过,仅就中央银行的法定货币信用而言,不通过市场主体而进行“左右手互倒”凭空创造货币信用的行为,就足以让市场主体对于法定货币失去信心,信用更是无从谈起,以及由此引发央行的各项货币政策、货币工具和预期管理的失灵。可见,财政赤字货币化会严重伤害货币政策的独立性和功能。 财政赤字货币化可能对经济系统造成严重的衍生危害。在有效需求严重不足和财政支出效率较高的情况下,财政赤字货币化对于缓冲危机冲击和重启经济可能会有一定的效果。然而,口子一旦开启就会为为所欲为开方便之门;赤字规模就会不断扩张,“借新还旧”的螺旋式循环会一再上演。由此产生的危害并不只是政府行为的一般意义上的失范,更是政府刺激经济行为的失控。扩张的赤字最终又会转化为货币流动性进入到社会,其出口或是通货膨胀或是资产价格猛涨,从而损害经济稳定运行的基础。从历史上多次恶性的通货膨胀事件的起因来看,无不是由政府利用货币为财政融资,初期纪律失范,后期行为失控所造成的。近年来,恶性通货膨胀爆发的事件似乎减少,但资产价格猛涨,导致收入分配不平问题进一步发展,经济风险有可能转化为社会风险,对经济体造成严重的衍生危害。 财政赤字货币化对市场化经济体制构建是一种倒退行为。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我国财政预算软约束都广受各界诟病。因为在财政预算软约束下,资源使用效率低,存在大量的重复建设,且政府挤占社会资源情况严重。同时,预算软约束支撑了各种金融产品的“刚性兑付”,又使得整个金融系统的风险定价体系迟迟得不到发展。经过多年的行政治理和财政规范,特别是中央下决心打破“刚性兑付”后,预算软约束问题才得到明显改善。如果推行财政赤字货币化,相当于中央政府开始重走预算软约束的路,这将会出现比预算软约束更糟的状态,与市场配置资源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目标南辕北辙。 在现阶段人民币发行之锚需要进一步完善的情况下,如果推行财政赤字货币化,这意味着人民币的发行纪律受损。随着我国金融开放脚步不断加快,稳定人民币汇率的挑战将加大。人民币尚不是主要的国际货币,无法像美元、欧元一样利用其国际货币地位。财政赤字货币化必然削弱和损害人民币的信用基础,只会让投资者降低对人民币的信心,带来人民币贬值压力与资本外流相互加强、抑制人民币国际化进程的可能性。 (本文作者介绍:植信投资首席经济学家兼研究院院长)
文/意见领袖专栏作家 管涛(中银证券全球首席经济学家) 当前,全球疫情和世界经济形势仍然严峻复杂。据新华社报道,中共中央政治局4月17日会议指出,要以更大的宏观政策力度对冲疫情影响,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更加积极有为,提高赤字率,发行抗疫特别国债,增加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临时性突破传统的赤字率等财政约束指标,是中国应对非常形势的非常之举,上下已就此达成了基本共识。但进一步走到财政赤字货币化,恐怕需要非常慎重。主张赤字货币化的理由:一是担心政府为给赤字融资,导致债券发行规模过大,有可能产生挤出效应,推高市场利率;二是希望央行直接给国债发行提供低成本甚至零成本的融资,增强政府债务的可持续性。 本文拟从挤出效应和债务可持续性的角度,考察中国财政赤字货币化是否有必要性。 市场对政府债券有较强吸收能力 目前,对于今年预算赤字会有多大、政府发债规模是多少,尚不清楚,需待全国“两会”之后揭晓。从新增社融与名义GDP之比看,市场对政府债券增发有较大的容量。 今年一季度,年化新增社融与年化名义GDP(年化数为往前4个季度滚动合计)之比为28.7%,较2009年的高点39.9%还差10多个百分点。该比例每高出1个百分点,就对应着新增社融近万亿元。从新增社融的构成看,包括债券发行在内的直接融资也有提升空间。今年前4个月,新增社融中,新增本外币贷款合计占到64.6%,高于2017年全年的52.9%;企业和政府发债占到32.3%。 图1:年化新增社融及其与年化名义GDP之比(单位:亿元;%) 数据来源: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统计局;WIND 图2:新增社融(累计值)的主要构成(单位:%) 数据来源: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统计局;WIND 现在,大家主要争议中央政府发行的国债能否从央行直接融资,故在此仅讨论国债的市场需求状况。 从记账式国债的持有人构成看,截至今年4月末,其他存款类机构持有占比65.8%。其中,商业银行占64.4%,政策性银行和信用社各占0.7%。而2014年末,商业银行与信用社持有合计占70.5%;2000年末,该比例更是高达86.1%。 图3:截至今年4月末记账式国债持有人构成(单位:%) 数据来源:中债登;WIND 从资产配置的角度看,截至今年4月末,其他存款类机构总资产中,对非金融企业和居民部门债权合计占57.3%,对政府债权占10.7%,而美国同期为15.5%。也就是说,除了保障信贷渠道的实体经济支持外,其他存款类机构资产多元化运作还有空间。 理论上讲,政府债权持有占比每提高1个百分点,就可以增加约3万亿元国债持有。这可以通过降低存款准备金率来操作。从长远看,其他存款类机构持有的政府债券越多,对利率越敏感,也就越有利于央行价格型货币政策调控的转型。同时,也有利于央行丰富公开市场操作工具,主动、灵活地调节市场流动性。 图4:截至今年4月末中国其他存款类机构资产主要构成(单位:%) 数据来源:中国人民银行;WIND 除其他存款类机构外,在全球宽流动性、低利率甚至负利率环境下,收益率较高的无风险资产——人民币国债——将成为其他境内外机构的重要资产配置。 截至今年4月末,记账式国债中,非法人产品与银行理财产品合计占7.4%、保险机构占2.3%(2005年末最高达到6.4%)、证券基金公司占1.4%、其他金融机构占0.4%。 目前,国内包括银行理财、基金公司、券商资管、保险资金、私募基金等在内的资产管理行业规模上百万亿元,增加1个百分点的国债配置,就可形成上万亿元的需求。随着人民币债券纳入各种全球指数,海外配置人民币资产的兴趣也日益增强。截至今年4月末,记账式国债中,境外机构持有占8.9%——而2014年末该比例为2.6%。 至于政府通过市场化手段发债,对于银行信贷和企业发债可能产生的挤出效应,一方面如果赤字融资规模不大,挤出效应有限;另一方面也可换个角度看问题——政府扩大赤字,增加国债和地方专项债发行,本身有助于理清中央与地方、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对民间投资和消费支出有替代或补偿作用,推动民间资产负债表修复。即便由于政府发债推高市场利率进而增加企业融资成本,也可由央行通过市场流动性调节来解决。但这是二级市场的国债吞吐,并非严格意义的赤字货币化。 赤字货币化对中国政府债务的可持续性并非当务之急 政府债务的可持续性,一方面取决于债务总量。目前,中国政府在主要经济体中债务负担较轻。据国际清算银行统计,截至去年末,中国政府部门杠杆率为54.2%,低于60%的国际警戒标准;发达国家该比例平均为100.6%,二十国集团平均为84.4%。 今年以来,为应对新冠疫情冲击,中国政府扩张了财政赤字。但据中国央行统计,今年一季度政府部门(年化)杠杆率上升了2.2个百分点,依然显得较为克制。即便下一阶段赤字有所增加,中国政府债务负担仍应在可承受范围内。 图5:截至去年末主要经济体政府部门杠杆率(单位:%) 资料来源:国际清算银行;WIND 另一方面取决于成本。在市场流动性较为充裕及政策性利率下调的引导下,今年以来,中国各期限国债收益率总体走低。虽然中国主要期限国债收益率仍高于美国,但中国名义GDP增速远高于美国,这没有影响中国政府债务的可持续性。 2016至2019年,美国联邦政府利息支付平均相当于国债余额的1.4%,中国为2.5%,二者相差1.1个百分点,这反映了中美利差为正的事实。但同期中国经济年均名义增长9.5%,美国增长4.1%,中国高出美国5.4个百分点。因此,中国政府利息支出平均仅相当于名义GDP的0.4%,低于美国相当于1.5%的水平。 特别是,如果抗“疫”特别国债发行后,通过二级市场买卖,成为中国央行公开市场操作的重要工具。那么,即便财政发债要向央行持有人付息,最终也可以通过央行利润上缴财政的方式回收,财政并不亏。 图6:中国主要期限国债收益率(每月日均)(单位:%) 数据来源:中债登;WIND 警惕赤字货币化可能产生的副作用 如果如有些人士建议的那样由央行直接为赤字融资,以降低成本甚至零成本融资,其负面影响不容忽视。 因为国债属于安全资产,国债收益率是无风险收益,是国内金融资产定价的重要基准。如果以零成本融资,势必对国内金融市场定价体系造成巨大冲击。特别是作为新兴市场,中美国债正向收益率差部分反映了风险溢价补偿。一旦中国国债收益率过低,对于持有到期为主的中长期境外投资者来讲,若不足以弥补持有风险,有可能影响境外机构持有的兴趣。 此外,贸然操作赤字货币化这种非常规政策,与前期还在纠结要不要突破政府赤字率和债务率相比,前后反差过大,可能会引起市场无端的猜测。 图7:2年期和10年期中美国债收益率差(每月日均)(单位:个百分点) 数据来源:中债登;美联储;WIND 总之,扩大财政赤字、增加国债和地方债发行,是社会共识,但赤字货币化融资需谨慎。作为财政货币政策在此问题上的协调配合应该是各司其职:财政部门负责研究拟定财政赤字预算和发债计划,以及发债的成本;央行则根据财政赤字融资的计划,通过市场化操作,配合财政部门以合意的成本在市场融资。 本文原发于腾讯 (本文作者介绍:中银证券全球首席经济学家)
意见领袖辩论财政赤字货币化 文/新浪财经意见领袖专栏作家 李礼辉 对于适当提高财政赤字率,以应对疫情冲击,稳定经济,目前应已大致达成共识。财政部领导近日明确提出,适当提高赤字率、发行抗疫特别国债、增加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规模、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效,有助于进一步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挖掘内需潜力,激发市场活力,培育内生动力,有效应对经济运行中出现的短期冲击和挑战,实现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不过,对于是否可以将财政赤字货币化,近期引起了争论。这里从理论争议、法律依据和经济实践三个层次,做一些分析。 一、理论争议:是货币数量论还是现代货币理论 反对财政赤字货币化的专家认为,中央银行直接购买国债必将导致通货膨胀,其理论依据来自货币数量论。货币数量论最简单的公式是费雪方程式MV=PY。式中 M表示流通中的货币量,P表示一般物价水平,V表示由支付制度和市场主体行为偏好等因素决定的货币流通速度,Y表示商品和劳务的交易总量。由于V和Y在短周期中相对稳定,可视为不变的常量,因而货币的供给影响流通中的货币数量并决定物价的变动,货币供给量的增长先影响经济产出后影响市场价格;如果超发货币,往往会引发恶性通货膨胀,并且导致市场利率无节制上升,拖累实体经济。 主张财政赤字货币化的专家则认为,由于通货膨胀的机理已经发生了重大改变,货币数量论过时了,不能作为政策制定的理论基础。不宜把宏观杠杆率(货币存量/GDP)的上升视为宏观风险上升的标记,货币数量指标不能准确衡量市场的流动性,货币数量的增加并不会直接导致通货膨胀。 这种观点的理论依据应该是现代货币理论“MMT”。区别于传统的货币理论,现代货币理论认为:政府的财政支出创造货币,税收回收货币,财政支出先于财政收入,税收驱动货币,主权政府不需要为了支出而借入本国货币;而且,政府部门的财政赤字相当于非政府部门的财务盈余,财政的盈余或赤字以及财政的自身平衡均没有实际意义。因此,可以实施财政赤字货币化。由中央银行直接购买国债,等同于投放基础货币,可以减轻利率上行的压力;而如果面向市场发行国债,由商业银行、企业和个人购买国债,就会产生挤出效应,驱使市场利率上行。 传统的货币数量论与现代货币理论孰是孰非,可以留待财政货币理论专家去深入探讨。我们比较容易分辨的,是这两种理论假设的前提条件是否符合中国现阶段的国情实际。 货币数量论的假设前提主要是:市场经济发达,资本市场完善,经济主体产权边界清晰且行为独立。而现代货币理论假设的前提条件主要是:发行主权货币的政府有无限的能力用本国货币偿还任何债务,并且保持币值的稳定;能够实现充分就业,从而保持经济平稳;强制性税收可以抽走过剩的购买力,通过调整税率就可以避免通货膨胀。 显然,货币数量论的假设更多注目于市场机制是否成熟、市场这只“手”是否足够强壮和灵巧;而现代货币理论的假设更多注目于国家力量是否足够强大、政府这只“手”是否有能力干预和调节经济,这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凯恩斯主义的理论特色。 如果让我选择,我倾向于让市场在经济资源的配置中起决定性的作用,同时更好发挥政府调节经济的作用。我认为,疫情过后的经济重启和经济结构调整优化需要时间,在3-5年的周期内,必须适当降低税率,并进一步拉动内需;而实行超高税率只会影响经济重启,并且抑制市场购买力,显然不具有可行性。我还认为,中国的人民币并不具备类似美元那样的全球性货币霸权地位,如果超发货币,就无法维持人民币币值的稳定。 二、法律依据:是硬约束还是软约束 新中国成立后的一段时期,财政部和中国人民银行实际上是一家。中国人民银行独立履行中央银行职能,并非一步到位。1995年以前,中国允许中央财政向中央银行借款透支。不受约束和限制的财政透支导致中央银行被动增发货币,成为通货膨胀的重要原因之一。1988年,中国开始出现恶性通货膨胀,1988年、1989年的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涨幅高达18.81%和18.25%。物价上涨幅度超过储蓄存款利率,形成存款负利率。为有效遏制通货膨胀并稳定银行存款,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从1988年9月10日起开办3年期、5年期和8年期的人民币长期保值储蓄存款业务,如果当月物价涨幅超过规定幅度,国家财政对于差额给予补贴。随着通货膨胀率逐步下降,中国于1991年12月1日起停止办理新的保值储蓄业务。 保值储蓄只是治标不治本的应急性措施,法律才是阻止财政向中央银行透支的防波堤。1995年颁发的《中国人民银行法》明确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不得对政府财政透支,不得直接认购、包销国债和其他政府债券”。也就是说,中国法律并不允许财政赤字货币化。这应该是法律层面的硬约束。 可能有人会提出,《中国人民银行法》制定至今已经过去了25年,25年来中国经济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中国人民银行法》的上述条款,应该考虑予以修订,以便为财政赤字货币化留下余地。对此我不敢苟同。一是法律应保持必要的刚性。法律条款的延展性、补充性修订尚需仔细研究、层层把关,而如果取消或放宽对财政向中央银行透支的约束,属于颠覆性的改变,必须慎之又慎,严上加严,切不可因一时之急而转变长远之计。二是法律应符合国情的根本。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根本性进步是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而市场经济体制恰恰就是货币数量论设定的前提。而且,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同时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是中央的重大决策,这恰恰未能满足现代货币理论设定的前提条件。 三、经济实践:交由市场选择还是实行行政摊派 上述关于货币理论的探讨多少有些拗口,而关于法律约束的分析则不可避免地显得生硬。其实,回到经济实践的层面,我们只需要明确2个问题。 第一,可以承受的财政赤字和赤字率,需要发行的特别国债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的规模。 赤字率是财政赤字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率。2019年以前,中国的赤字率一般不超过3%。2019年中国的GDP为99.09万亿元,受疫情冲击,2020年1季度中国GDP增长-6.8%,但4月份已回归正增长,预计GDP全年可增长3%,达到102万亿元。考虑到应对疫情冲击必然增加财政支出并减少财政收入,建议2020年的赤字率控制在4%以下,财政赤字扩大到4万亿元左右,发行的特别国债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也以4万亿元为上限。 第二,特别国债及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是否具有发行市场,是否需要行政摊派并由中央银行认购。 中国具有体制优势、基础设施优势、产业链优势、劳动力优势和内需市场优势,完全可以成功应对新冠病毒疫情的冲击,全面重启经济,并且实现经济的转型升级和平稳持续发展。中国发行的特别国债以及由中央财政担保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属于高信用等级的无风险资产,只要设定适当的利率,无需行政摊派,就可以形成容量足够的发行市场。 例如,中国商业银行不仅有认购特别国债及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的能力,并且有通过认购特别国债优化资产配置的需求。2019年末,中国商业银行总资产约为230万亿元,其中贷款占比超过50%,债券投资占比不到20%;总负债约为210万亿元。2020年,中央银行几次降低存款准备金率,市场流动性相对充裕。我预计,具有资产配置需求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将成为特别国债及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市场的认购主体,部分企业和个人也将参与认购。 主张财政赤字货币化的专家建议,特别国债可以设定零利率,由中央银行全数认购。我个人认为,由中央银行零利率全部认购特别国债,固然可以节省中央财政的利息支出,但却要付出冲破法律约束的代价,并且承担解构通货膨胀控制机制的后果,可能得不偿失,实在没有必要。 主张财政赤字货币化的专家提出,发达国家多年来多次实施货币宽松QE政策,但并没有出现明显的通货膨胀;中国2008年以来货币存量规模及其与GDP的比率前所未有地扩大,也没有出现通货膨胀,反而是出现连年通缩。这些判断值得商榷。我对2001-2019年中美两国的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做了比较,在这19年中,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上涨幅度较高的是2007年和2008年,中国的通货膨胀率分别是4.82%和5.93%,美国的通货膨胀率分别是2.85%和3.84%。2008年发生的金融危机,对中美两国经济都造成了负面影响,2009年,两国的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均为负增长,中国的幅度为-0.73%,美国的幅度为-0.36%。这是19年中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唯一一年负增长。需要特别指出的,一是近20年中国的财政货币政策实践总体来看是成功的,我们并未采取财政赤字货币化的政策,仍然能够妥善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有效控制住通货膨胀的幅度,并且有效控制住通货紧缩的周期,实现经济的持续发展。二是美国等西方发达国家的货币宽松QE政策并不等同于财政赤字货币化,对于西方国家过去多次实施的货币宽松政策,有兴趣的学者可以进一步做具体的定量分析。对于美国等西方发达国家为了应对疫情冲击正在实施的史上最大力度的财政货币政策,包括财政赤字货币化的举措,将会产生的效应,特别是会不会引发明显的通货膨胀,还有待观察,目前不宜急于定性定论。 本文原发于网易 (本文作者介绍:全国人大财经委委员、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区块链研究组组长、中国银行原行长)
意见领袖辩论财政赤字货币化 文/新浪财经意见领袖专栏作家 张涛 针对“赤字货币化”的政策建议,我的看法是:在其成为政策选择考虑之前,首先要做三个判断:经济运行的实际状况是否需要做出该政策选择、现有政策组合是否无法实现该政策主张的经济目的,以及该政策的政策风险评估。此三问的框架下,从逻辑层面而言,目前“赤字货币化”成为政策现实选择,既无条件,也无必要;从实际层面而言,继4月17日政治局会议之后,5月15日的政治局会议再次强调了“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更加积极有为,稳健的货币政策要更加灵活适度”的宏观政策组合,则表明“赤字货币化”背后内含的财政和货币政策“双宽松”的组合取向已被排除在外。 伴随决策层对经济形势分析和宏观政策取向的多次明确表态,我原本以为有关“赤字货币化”的讨论也会告一段落。但超出我预期的是,该话题讨论热度不降反升,并且由此还引发出对于人民银行本应有的货币发行机制和货币政策调控的严重误识。 例如,持赞成“赤字货币化”的研究者提出“2015年后央行通过抵押补充贷款(PSL)来支持的货币化棚户区改造的本质就是赤字货币化”,即人民银行早已“暗度陈仓”地施行了“赤字货币化”政策。 截至4月末,PSL余额为35450亿元人民币,占人民银行资产余额的9.84%,占央行对其他存款性公司债权余额的32.83%,占基础货币余额的11.37%,若PSL实质真的就是赤字货币化,那么仅因PSL一个因素,就有超过十分之一的基础货币源自“赤字货币化”,如果进一步以此类推,商业银行从人民银行公开市场操作中获得了流动性,只要商业银行同时还投资了地方政府债券,那么这些均可视作是“赤字货币化”实践,这样一来就连最基本的人民银行货币发行也就可以被视作“赤字货币化”,由此“赤字货币化”真的就没有讨论的必要,实际上这是对人民银行本应有的货币发行机制和货币政策调控的严重误识,同时也将很清晰的“赤字货币化”概念予以了泛化和模糊。 第一,本轮讨论的“赤字货币化”就是指国债直接向人民银行发行(此含义的另一表述是人民银行在一级市场直接认购国债)。由于现行的《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二十九条明确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不得对政府财政透支,不得直接认购、包销国债和其他政府债券。”对此“赤字货币化”政策主张者也直言不讳表示“法律也需要与时俱进。”也正是基于此,从宏观政策组合而言,“赤字货币化”意味着直接通过增加人民银行基础货币投放来为财政提供资金,实际上就是主张财政和货币政策的“双宽松”组合取向。 至于说,人民银行通过公开市场认购国债,同时投放基础货币,并不是本次主张“赤字货币化”的政策内容,而在现行的《中国人民银行法》的第二十三条明确的人民银行为执行货币政策,可以运用货币政策工具中,就包括在公开市场上买卖国债、其他政府债券和金融债券及外汇,这也是2007年人民银行通过公开市场认购特别国债的依据。 对于国债直接向人民银行发行和人民银行通过公开市场认购国债之间的差别,就是马骏博士所言的印钱与借钱的差别,“赤字货币化”是典型的“印钱”。 第二,PSL作为人民银行再贷款工具之一,并非是“赤字货币化”。在现行的《中国人民银行法》的第二十三条明确的人民银行为执行货币政策,可以运用货币政策工具中,包括向商业银行提供贷款和使用国务院确定的其他货币政策工具,而2014年人民银行创设的抵押补充贷款(PSL)的法律依据就是这一条。抵押补充贷款(PSL)是指经国务院批准,为支持国民经济重点领域、薄弱环节和社会事业发展,中国人民银行以质押方式向金融机构提供的特种贷款。 2015年6月2日,人民银行发布公告:“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第43次常务会议精神,支持国家开发银行加大对棚户区改造重点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2014年4月,中国人民银行创设抵押补充贷款(Pledged Supplemental Lending,PSL)为开发性金融支持棚改提供长期稳定、成本适当的资金来源。” 2015年10月起,PSL发放对象扩大至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主要用于支持三家银行发放棚改贷款、重大水利工程贷款、人民币“走出去”项目贷款等。之后PSL支持领域进一步扩大至生态环保、先进制造业、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外贸转型升级等范围。 2016年,经国务院批准,人民银行进一步将PSL可发放对象扩充为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以及经国务院批准的其他金融机构;PSL发放原则明确为“特定用途、专款专用、保本微利、确保安全”;PSL合同期限为一年,可以展期,展期金额和展期次数由中国人民银行确定,展期次数累计原则上不超过4 次,实际使用期限不宜超过5 年;PSL利率由人民银行根据经济增长、通胀水平和总供求情况等因素综合确定,并适时做出调整;金融机构利用PSL发放的特定贷款利率实行在PSL利率基础上加点确定,加点幅度及调整由人民银行确定。 综上所述,抵押补充贷款(PSL)就是人民银行再贷款工具的一种,通过此工具人民银行在对基础货币进行吞吐的同时,还能通过金融机构的特定贷款来兼顾实施结构性调控。目前在人民银行政策工具箱中,按照性质划分,再贷款工具包括流动性再贷款、信贷政策支持再贷款、金融稳定再贷款和专项政策性再贷款四类,发挥的作用各有侧重,而且既然是再贷款,就一定是“借钱”的范畴,而非是“印钱”,以PSL为例,自2016年4月份开始,获得PSL的金融机构就已经开始根据特定贷款的发放和回收进度,来归还抵押补充贷款,因此有关“央行通过抵押补充贷款(PSL)来支持的货币化棚户区改造的本质就是赤字货币化”的认识,是对人民银行的货币发行机制和货币政策调控的严重误识。 第三,鉴于在“赤字货币化”讨论中出现的误识,在本文的最后,我想对我国货币发行和调控机制进行简明描述。 首先,中央银行是通过资产扩张来投放基础货币。例如,2014年之前,人民银行主要是通过在市场上买入外汇相应投放基础货币,由于该阶段国际收支持续大额双顺差,人民银行通过提高准备金率、公开市场操作、发行央行票据等方式,进行了大规模的流动性对冲,来实现对基础货币的调控。2014年以来伴随国际收支趋于平衡,相应基础货币发行机制也发生了深刻变化,人民银行主要通过公开市场操作、中期借贷便利(MLF)、抵押补充贷款(PSL)等工具投放基础货币,与2014年之前相比,人民银行主动供给和调节基础货币的能力进一步增强,进而也为“寓改革于调控”提供了更大空间,即客观上为我国利率市场化的加速和汇率形成机制的进一步完善,创造了空间和有利条件。 其次,现有《中国人民银行法》框架内货币发行既涵盖现金发行,也包括存款等广义货币的创造。由于在信用货币体系下,中央银行不仅通过资产扩张创造基础货币,并通过调节基础货币和货币乘数来调控商业银行创造广义货币的能力。例如,中央银行可以通过不同期限、不同种类的政策工具,可以直接对基础货币进行调控,进而调控广义货币的供给,而包括通过公开市场买卖国债、向金融机构发放和回收PSL等都属于中央银行对于基础货币的吞吐。另外,中央银行还可以通过调整法定准备金率,来改变货币乘数,进而对广义货币供给进行调控。有关中央银行的基础货币投放机制、货币发行机制,人民银行在其多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中进行了多次阐述,不再赘述。 目前,我国仍处在“正常的货币政策”空间内,包括政策利率处于正值范围,且有很大调控空间、法定存款准备金率依然有可动空间、收益率曲线也保持陡峭化形态等等,这些难得的条件都为人民银行履职宏观调控提供了有力保障。例如,针对本次疫情的冲击,人民银行在现行《中国人民银行法》框架内,通过了再贷款、再贴现等政策工具,创造性地提供了一系列金融支持政策,并且为积极财政政的实施,提供了充足的流行性支持。因此,即便在“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带来前所未有的冲击”和“当前经济发展面临的挑战前所未有”的压力下,我们也不需要多此一举修订《中国人民银行法》来为“赤字货币化”开绿灯。 (本文作者介绍:经济学博士,现任职中国建设银行金融市场部)